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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穗穗

经典诗选——穗穗点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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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1 15: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一)


当你老了


叶芝(爱尔兰)袁可嘉 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穗穗点评:当你老了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呢?提完问题后,我们还是回头看看叶芝的这首经典老诗吧。我遇见了自己喜欢的诗歌,我遇见了经典的老歌,我忍不住,要繁芜地点评,而不是迷你的简评,请大家原谅我这诗歌里的小爬虫,七星瓢虫的执着吧。

当你老了,当你老了……有多少恋人,曾将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的小情诗,在爱人的耳轮边,翻来覆去的轻颂着、呢喃着、宣扬着。这首爱情诗写于1893年,叶芝当时年仅29岁。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绝对是适合经久朗诵的好诗歌,他的韵律感极好。犹如经典老歌。

它那音色优美的主旋律,曾让许多诗人,爱不释手、心旷神怡……在幽暗的烛光下,在雪后的晌午,或在冬日的小屋里快乐地朗诵着。是的,未来,未来的我们,也就是一代又一代的新成长的诗人,他们还是会从时间的抽屉里,时光的灰尘里,藏书的高阁里,将它快乐地捡回,然后再用牙齿,咬着每一个芳香的文字,轻轻地吟诵着、沉醉着、回味着。

那美啊!从不过时。

只有爱着的人,才能懂爱着的心。那在热烈的单恋里无穷煎熬的忧伤灵魂,就是叶芝留下的首首情诗。里尔克曾说:“只有那种终极的爱,才能使人达到在无限中去爱一个人。”叶芝的这首情诗,以及他的一生爱情观,都体现了这句话最深刻的内涵和背景。

回头看看,将书翻到——叶芝写下这首诗歌的五年前。我们伟大的诗人,叶芝遇见了他一生最爱的女子,那个日子,是值得纪念的“1889年1月30日”,23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22岁,是一位驻爱尔兰英军上校的女儿。茅德•冈不仅美貌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还是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领导人之一。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也一往情深,叶芝曾这样描绘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

叶芝深深的爱恋着她,而茅德•冈对叶芝始终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一封信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做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的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这之后,茅德•冈始终拒绝了叶芝的追求,而叶芝却为她神魂颠倒,不能自已,并一直怀有深切的爱慕,忠贞不渝地痴情等候着。后来茅德•冈嫁给了与她并肩战斗的麦克布莱德少校。二十三年后,也就是1916年,少校在斗争中去世。这时叶芝再次向茅德•冈求婚,依旧遭到拒绝。

叶芝对于茅德•冈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他写下许多献给茅德•冈的诗歌。

一个写下很多情诗的诗人。不外乎两种遭遇,一种是幸福的甜蜜,如勃朗宁夫人,一种是甜蜜的痛苦,如叶芝这般。正因为茅德•冈的一再拒绝,反而激发了叶芝充沛的创作灵感,他这多年来纠结的爱恋里,充斥着极其复杂的情绪:有宗教的虔诚,有深情的细语,有绝望的怨恨,许许多多爱和恨交织,就形成了一张巨大的情绪网。

除了《当你老了》,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还有:《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

我们还是回到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里来吧。这是作者还在痴迷的爱情里,独自沉浸、独自徘徊时写下的经典诗歌。这诗,怎么看,都是让人欣喜和快慰的。全诗纯美、轻盈、舒缓。此诗以一个假设性的时间状语开头,打开了绚烂的人生画卷,这些阅读、这些回忆,全部,都是假设的,是虚拟的情景和人物的畅想曲。

在这些极为朴实、真情、光滑的诗句里,我们始终能感受到作者近乎宗教般虔诚的痴迷和爱恋。一种超验、神秘的气息,在词句的滑翔中慢慢晕染开,弥漫开。

我不想过多地解释此诗的内在涵义,只想说,当你的眼睛,看多了诡异的、新潮的、前卫的那些诗歌之后,回头再读它,你会发现朴实、真情、优雅,永远是硬道理。这样的阅读,始终让你口齿留香。他的诗歌语言含蓄质朴,诗歌情调优雅舒缓,叶芝在流动、飘逸的画面中,渗入一丝半点寡淡的似有似无的伤情,却让人在重复的阅读中,更加怜惜,感到词语的无华贴心,好似亲人的怜爱和疼惜。

这里没有火苗热烈的颤舞,没有口号宣泄的“底里”,只有平静、真挚、微带忧伤的倾诉: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这样的爱情观,何其深刻脱俗,撼人心魂啊。我想象不出,那个“她”——茅德•冈,居然能如此理智地拒绝一个倾情一生爱她的爱人。但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爱,是让被爱着的人,幸福到老。而爱着的人,不管结果如何,却是至死不悔。这个时候,我又一次,联想到——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恋。他们同样是至死不渝的。往下读吧,读吧,诗人柔情似水的诗句,还在引领我们,继续地遐思不已……

诗的结尾有一种接近“圣洁”的悲剧之美,犹如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过滤了复杂的情感,诗人的爱,正向着一种纯净、自省、无比空阔的崇高境界升华过度。好似一次贴近神性的旅行和开悟,又仿佛要把短暂的犹如“花火”的人生,这里面最绝美的爱恋,最绝望的绽放,融汇到自然泼墨般无垠的星空……

2010年8月26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二)

力量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西川译)


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

我羡慕这暴力;
爱情是铁。我羡慕

碎浪和岩石之间的野蛮的交易。
它们之间互相理解

我甚至可以理解
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之间的约定,
她眼中含着某种对恐怖的默许

我将永远不能理解的
是这只野兽,他写下这一切
并且自诩为生命的核心。


穗穗点评:说自己是被“两种血液所毒害”的沃尔科特,生于西印度群岛的圣卢西亚。它位于北美洲南端,是加勒比海地区一座小岛,是一个风光迷人却“没有民族”、“没有历史”、“没有书籍”的地方。
沃尔科特曾在美国任教。出版诗集和剧本各二十余种。他的许多剧本曾在伦敦和纽约上演。主要诗集《海难余生》、《海葡萄》、《星苹果王国》、《幸运的旅客》、《仲夏》,长诗《另一生》、《荷马》等。199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沃尔科特曾说,他度过了“精神分裂的童年时代”,过着双重分裂的生活:“诗的内部生活和行为与方言的外部生活”。作为在殖民地长大的混血儿,他的“精神分裂”是终其一生的。他的血统和文化互相排斥,在黑人与白人、臣民与宗主、加勒比本土与西方文明之间来回晃荡,时常是“二元对立”,这种矛盾和分裂性,在他的创作主题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在他早期的诗作《远离非洲》中,沃尔科特直白地说出自己——身心,都处于种族与文化混战中,身不由己,矛盾重重。

交代完这些背景资料,我想,我们就不会对他和他的诗歌,感觉到陌生了。我的诗友鹰之,曾在一片文章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说:诗歌鉴赏,要从认识一首诗的“身体性”开始!这让我想到诗人写诗时的状态和感受,也就是诗人叶慈所说的“身体在思想”。那么,他们两者之间无形地契合了,相遇了。如写作者——诗人,阅读者——评论员,他们之间就有了无形的桥梁,那就是“身体”可触摸的实体因素。

解读这首《力量》的诗作,或许也可从认识这首诗歌的“身体性”出发。“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这第一句里的动词“砸”,十分有力,我们很快就能触摸到作者,给我们提供的直观画面和力道。好像,真有一双粗壮的手臂,正在蛮力地不停打桩,将生命的草叶纷纷砸入黝黑的泥土深处......

这接下来的句子,更漂亮迷人:“我羡慕这暴力;/爱情是铁。我羡慕”。爱情是铁,这是多么暴力,又充满力量,下坠的,让人迷恋的、玩味的比喻。我们几乎可以跟随着作者的诗句,来到他提供的任意方位和角色。

无论是两个他曾进一步诠释“力量”所在的排比——所谓的“理解”,还是他最后转身,阐述的不可理解的野兽,都充满着作用和反作用力、猎人和猎物之间的矛盾统一性。所谓天道循环。这里——作者的身体,果然在思想。而我们读者,阅读中,也能不停地触摸到作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身体。

在我看来,诗中的“野兽”,或许就是作者自身的象征。如此理解,我们就能明白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布罗斯基语)的沃尔科特,他内心的孤独矛盾,及其反射出的与当地生活习俗的某种不协之音。

在诗歌中,他既是力量的见证者、旁观者,同时又是身在其中的“碎浪和岩石”、“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它们中的任何一方。这种矛盾冲突,即对立,又妥协,是统一性的认知和自我发觉的存在。以生命核心自居的野兽,其实就是沃尔科特!他的诗,总是具有巨大的启发性。

诗歌也是魔镜,我们能透过文字的水银,照见沃尔科特无比矛盾的心理背景,这是他的身世,以及多文化传统的熏染,所造就的神奇的却精神分裂的大脑。正是带着流散族群气质混血的沃尔科特,给我们留下许多极为优秀的作品。

譬如,他的叙事长诗《奥梅洛斯》是沃尔科特的代表作,长达三百多页,分六十四章。作品借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框架,气势宏大地叙述了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和风情,描绘了加勒比地区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也反映了加勒比人民在向人类文明迈进过程中的命运和所遇到的挑战。这部作品被称为“加勒比的庄严史诗”,沃尔科特也因而也被誉为“当代荷马”。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09: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三)


透过树枝


雷蒙德•卡佛(美国)


顺着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几只乱蓬蓬的
小鸟聚集在食槽边。相同的鸟儿,我想,
每天都来吃食,吵嚷。时间是,时间是,
它们叫着,相互挤撞。叫的几乎就是时间,是的。
天空整天阴暗,风从西边来,
不停地吹……把你的手伸给我一会儿。握在
我的手上。对了,就是这样。紧紧握住。时间就是我们
以为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是,时间是,
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


穗穗点评:读了三遍这首诗歌,我好像看见~~~那细碎的阳光,如小鸟一般,叽叽喳喳地从枝桠间纷纷落下,落在我想象的露台上。原来,时间,时间就是这样逝去的。这首诗歌,忍不住,让人想到孔夫子在河边的叹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雷蒙德•卡佛曾言:“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卡佛是这样写的,并且身体力行。

你看这诗多么有趣,将“时间和鸟儿”,将“时间和我们”,两个名词并置,放在同一位,它们可以,互为替代,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时间旋窝或陷阱。你一不防备,就被他的精神指导,带入了诗歌的黑洞里,找不到方向,出不来了。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叫着,我们的眼睛啊、视野啊,请放开些,——“透过树枝”,向着远方……


2010年8月27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9-2 12: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四)


海滩余生 (飞白译)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


饥饿的眼睛贪婪地吞吃海景,只为一叶
美味的帆。

海平线把它穿上无限的线。

行动滋生狂乱。我躺着,
驾驶着装上肋木的一片椰影,
生怕增多我自己的脚印。

吹着沙,薄如烟,
腻烦了,移动一下它的沙丘。
浪潮像孩子似的厌倦了它的城堡。

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
一个网缓缓移过空无。
空无一物:充塞白蛉子头脑的愤怒。

老人的乐趣:
早晨,沉思的后撤,想着
枯叶,自然的安排。

阳光下,狗粪
结了硬壳,发白如珊瑚。
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
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

细听,我就能听见珊瑚虫在营建,
两个海浪击出一片静默。
掐开一只海虱,我使雷霆爆裂。

像神一样,我歼灭神性、艺术
和自我,我抛弃
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成熟的脑烂得像个黄核桃
孵出它
乱糟糟的海虱、白蛉和蛆,

那个绿酒瓶的福音,被沙塞死了。
贴着标签,船的残骸,
握紧的漂木苍白而带着钉,如一只人手。


穗穗点评:一个诗人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就是诗歌语言所释放的能量。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的沃尔科特,他的诗歌语言,呈现向内诘问,向外发散的魅力。好似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迸发的光芒。在他的笔下,一切有情,一切也无情,如同人的良心和品德。

这篇《海滩余生》,充满着多种艺术手法和意象能指。开篇,从主观镜头出发,用作者的“眼睛”替代了人的整体,灵魂的渴望。人类面对海洋,渴望出航,寻求未知领域,影射人生不懈的精神追求,好似一次又一次的航海,企图征服精神之海。但题目“海滩余生”某种意义上,已经暗示了一种结果。这带着悲剧性的命名,从一开始就奠定了追求过程和结果的小悲调。

即便是如此,并不妨碍作者继续行动,于是他用一片不动声色的“椰影”,继续替代他的思想之旅,这不是一次真的出海航行,而是作者用意念进行的一次精神之旅。由此才有后面无数的感慨丛生。

作者是多么的可爱,像个沙滩上嬉闹的顽童,吹着细沙,腻烦了,移动沙丘,看浪潮像兴奋的孩子,推倒了自己一手建起的城堡。这些小细节的描绘,拓展了诗歌的意趣。有趣的是,作者后面的画面展示,他并没有停留在一颗童心光顾的幼稚行径,而是继续淘洗内心的矿石,于是,他的眼睛,又看到了“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咸”字,是味觉的感官,作者用于修饰沙滩上看见的植物绿藤,这实在是一种绝妙的通感手法。而且合情合理,附合海边出现的植被景象。

随后,由“网移向空无”“白蛉的愤怒”,引出了作者老人的思索。这里已经将时间的跨度展现。好似看幻灯片,通过一两个关联的画面,转到戏剧的下一幕场景去。全诗的结构,是层层推进的,其中情绪作为主线,用各种目所能及的画面,展示《海滩余生》的旨意。这首诗歌,行进到“老人乐趣”,也就是第六节开始,全诗,正式进入了诗歌的华彩章节。这优美、激扬、跳跃且睿智的音符,组成了全诗高潮身后悲壮的主旋律。

作者的思绪,始终扣紧着海滩景色。“沉思的后撤,想着/枯叶,自然的安排。”这里就将沉思的状态,暗喻成海浪的姿态,至于留下的“枯叶”,这里象征着思想的残羹,无数不成品的凌乱小泥偶,就听凭自然的安排吧。这是多么惬意、达观的念想啊!

我们再看看作者,打岔和干预的本领吧,跟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了阳光下发白、结壳,像珊瑚的狗粪堆。最初读到这句,我还在疑惑,为什么作者的思绪,要转到这一画面上去呢?如果我们接着往下阅读,我们就能明白作者的苦心了。沃尔科特实在是一个借物说话,借景造境的高手。“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这一小段是作者的内心私语,是他看到一些景象后,思考的结晶体,哲学意义的探索结论最诗性的佳句表达。

我非常喜欢这一节经典且精彩的领悟。“在内脏里创世”,只此一句领悟,可想沃尔科特其人,是一个多么具有灵气、思维敏捷的诗人。这之后,作者继续他的精神之旅。他没有停留在表层的思索,而是继续借用“珊瑚”意象说话,引出海浪和海虱,两者所营造“静默”和“爆裂”瞬间的隐形对比,动静相宜,虚实相间。此时的作者,的确化身为神,他用上帝的姿态歼灭神性、艺术和自我,并抛弃那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我想说最后两节,所呈现的混乱、颓废、萎靡的状态,犹如“恶之花”,犹如垃圾场地到处泛滥的铜绿、腥臭和不堪,这正是作者精神之旅的尽头,海滩余生的惨败画面。也是他内心矛盾、思想残骸的浮世绘。

我无意于谴责,作者结尾的颓废灰调。一个忠实于自己内心思考的诗人,最有魅力的一点,也在于他的诚实姿态,他诚实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不堪,一种理想破灭的覆灭感。解读完这首诗歌,我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这个我未曾谋面,或许终生都不会相识,但已经成为我熟稔的老朋友——沃尔科特,实在是不够哥们,也不厚道。他将我解读的喜悦,领悟的快感,全部消解了,定格在一个极为疼痛骇人的意象上。这个视觉焦点,就是那“一块带着钉子苍白的漂木”,这一刻,仿佛带钉的漂木,一只人手,就是我——沉迷于阅读、思考或反省的那只右手了……


2010年9月2日作
发表于 2010-9-2 15: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松树的树冠

加里•斯奈德(美国)


蓝色的夜
有霜雾,天空中
明月朗照。
松树的树冠
弯成霜一般蓝,淡淡地
没入天空,霜,星光。
靴子的吱嘎声。
兔的足迹,鹿的足迹
我们知道什么。
问好,欣赏,喜欢
发表于 2010-9-2 15: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楼主| 发表于 2010-9-3 12: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五)


弗罗斯特的两首诗作


雪夜驻足林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我深深知道这片树林的主人,
虽然他的家远在那边的山村。
他不曾料到我竟在这里停马,
只为观赏那树林的瑞雪纷纷。
我的小马驹似乎有点诧异:
为何停留在荒芜村舍之地。
这边广茂的林,那边冰冻的湖,
一年中最黑的夜晚,夜黑如漆。
小马驹摇摇颈上的铃铛,送来声响,
好像在问我是否出现了什么异常,
四周俱寂,只有微风和雪花在飞扬。
静谧的树林如此可爱、深邃和幽暗,
我虽向往,但我得恪守我的诺言,
临睡前仍然征途漫漫,
路迢途远岂敢酣眠。



荒野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夜色渐渐降临,瑞雪纷飞,
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
大地银装素裹,被皑皑的雪笼罩,
只剩些杂草与树根裸露着。
在旁边的树林丛中,
所有的小生灵都躲在巢穴里冬眠。
可我无心去浏览,也无意去欣赏,
只有那寂寞出其不意地包围了我。
使我感到周围的寂寞挥之不去,
会变得强烈还是淡然,
伴随苍白无力的雪,
我停止思维,无以言表。
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
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
在更贴近自家门前,
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


穗穗点评:我把弗罗斯特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几乎当成一首诗歌来阅读和解读它们。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描绘美丽乡野的风景诗作。在我们阅读一首诗歌之前,若有条件,就一定要对作者的出生、阅历、从事的职业等等做一番彻底的调查。这会影响到你是否能对一首诗歌,做出准确的判断、理解和价值赏析。你也会在资料的调查进行中,情难自禁地爱上了调查的对象——诗作者和他文字背后,隐秘的内心世界。我想,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吧。

文字就是密码,诗歌就是电文。我们阅读诗歌,就是解读密码的全过程,我们阅读者、欣赏者或者批判者,就是解读诗歌电文的最前线的谍报人员。一首诗作,赏析的好坏,全在我们的一念中……

有绿色田园诗人之称的,一位“自己苦恼,也让他人苦恼”的,聪明睿智、质朴像泥的农民“老才子”——罗伯特•弗罗斯特,他出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是20世纪美国文坛上,一位风格独具的诗人,他与同时代的一些主流诗人诗风醺然不同。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多以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为背景。他喜欢用质朴的语言,清新的笔调,描绘乡野的自然景色,普通百姓、劳动人民那些朴实无华的生活场景。他通过泥土本色的诗句,展现一个“新英格兰农民诗人”内心返璞归真的原始气质。

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两首诗作中来吧,只有了解了一个诗人的语言风格,擅长的题材,我们才能更好地领会其诗作的魅力所在。弗罗斯特在这两首诗歌里,依然是以描写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的为主线。他把自己的位置和视角,一直摆的很对,他就是农民的儿子,一个和自然无比亲近,时时不忘赞美自然的乡土诗人。要解读他的诗歌,就要首先了解作者骨子里浓郁的乡土情结。

大家看,他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仍以描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野风光森林、荒野为主题,两首诗歌,都给我们展现了乡村冬夜的雪景,一个是作者在自家的门前,观察荒野雪景,由此想到自己的荒野,是令人恐惧的事情;一个是某个雪夜,作者驻足森林,所想、所看,所思。对于弗罗斯特的诗歌,我的阅读体会是,这是一个渐悟的过程,你可以从最初的期望,感受到失望,然后再逐渐理解,最后是恍然大悟。这个理解过程,或许是很多人对一些优秀诗作、文章的真实体会。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十分流畅自然,一点也不晦涩,他在叙述事物的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冷静、木讷、诚实,从不油嘴滑舌的智者。质朴的语言,蕴含泥土的深邃,直白的叙述中,藏满冷静的思索。他代表着一个平凡而特殊的群体,是农人整体智慧的象征融合,是本色的、自然的、毫不造作的自然主义现代派诗作。如果非要给他一个光彩标签的话,我认为他就是自然主义诗人,农民的“形象代言人”。

我们不要小瞧了农民的智慧,一些哲学理念,如果和本质的生活,完全脱离开阐述,就都是空洞的理念文字和教条思想。

众口难调,我想说,阅读诗歌的喜好,也好像吃饭的口味和癖好一般。喜欢辛辣、诡异、神秘作品的某些读者或诗人,也就是口味偏重的诗人读者,他们第一眼阅读弗罗斯特,一定不会觉得十分兴奋或特别喜欢的。因为他的诗歌真的就像泥土一般,黑不溜秋,毫不起眼,你稍微不注意,就会一目带过,从你的视线里消失。弗罗斯特的诗歌,表面似乎浅显直白,初读一遍,你好像已经全部明了。

他的诗作描绘的对象,多为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事物,缺乏让人眼前一亮的特殊性和典型性。但是别慌,正是因为常见的事物,我们往往会忽视这些事物背后的内涵所指。《雪夜驻足林》,最关键的旨意,就是在这个“一年中最黑的夜晚”,作者突然明白了,自己的职责,那就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条路漫漫人生求索的长征路,让作者无法安眠,所以才在夜深人静的雪夜,驻足在作者向往的“可爱、深邃和幽暗”的静谧森林里。

而《荒野》,从字面上,我们就能感受到袭人的寂寞,这如雪花,四处纷飞的寂寞,因夜色的降临,更加的深重、幽暗了。这里的“雪”其意象里,包含了极其复杂的情绪混合体。它不仅是轻扬的,也是阴寒的。它不仅代表着某种人力无法实现的苍白和无力,也代表着面前的景色——人迹罕见,和内心的荒芜空荡。我要赞叹作者的姿态,那就是尽管他感受到了季节的荒凉和阴冷。所追求的某种精神领域的局限性,让他随后堕入的虚无和虚妄之念。比如面对这样的雪景,作者“停止思维,无以言表”。但在这矛盾异常的时刻,作者依然用决绝的“荒野”,而且是自己的荒原,将军,将自己的军!所以作者结尾,点题、总结发言,并感慨:“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在更贴近自家门前/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仿佛孤独思考的本身一般。他的忧郁,表现在诗歌里,就是一种无畏的自我追问和探寻。他并不回避内心的矛盾两重律和虚无感。

我想我喜欢这两首诗歌,而不厌其烦、翻来覆去地解说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特点,及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可想而知,这位诗人,为何在其有生之年和之后,都能倍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和爱戴。1874年出生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的诗歌朴实无华,耐人寻味,具有自然主义风格,传统价值观的理念认知,并富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哲学意味的寻根情致。

有人说:它诗歌中透露出逃避现实,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无穷韵味,这里的“逃”和“面对”,当然是相对而言的。这种特点,大家可以在《荒原》里,看直接醒目地读到。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可以说我们的祖先,乃至我们都是农民和农民的后代。我的感觉,弗罗斯特的诗歌,必然会获得中国大多数诗人和读者的喜爱。我们可以在他的诗歌中,找到一种久违的极其熟悉的情怀和景致。比如中国古代田园派诗人的那些代表作,它们都是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以自然风景为题材,以平易的生活场景为主旋律,以百姓的民俗民风为诗歌土壤。

他从来不曾离开,尽管他已经去世,但他泥土的骸骨,精神的诗作,永远都和我们的寻根意识农人的“锄头”连在一起。但愿我们也能像他那样淳朴、自然。他曾说:现实派有两类,“一类是拿着满是泥土的土豆给人看,以示其货真价实;另一类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在他看来,“艺术对于生活的作用,就在于把脏土豆刷洗干净、去其皮、显其身”,透过他的言论,我可以简练成两句真理,那就是:“去伪存真、净化生活”。

从弗罗斯特的诗歌叙说风格来观赏,大家,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十四行体和传统诗歌,曾对他的影响。所以弗罗斯特又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思是说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犬齿交错的交替时期。在当时的美国,他与艾赂特,同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之一。他的著名诗集,有很多,这里,我就粗略地,记录一些:《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他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有新作陆续发表中。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3: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六)

温德尔•贝里:土地的栖居者和家园的守护神
——赏析温德尔•贝里《宁静的野生世界》

宁静的野生世界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对尘世日渐失望
夜间
最轻微的声音
也会把我惊醒
我为自己和孩子们的生活担忧

我在林中彳亍,
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
苍鹭给孩子们喂食。
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
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

我走进前面平静的湖水。
在我的上方,白天隐藏的群星
正闪耀着光芒,这时
我在仁慈的大地上休息,自由自在。


一首经典的诗歌里,一定有作者呕心沥血藏匿的火焰。而这火焰就是火种,有时你并不一定,能在第一和第二遍的阅读中,就能寻找得到。我爱这《宁静的野生世界》,我爱温德尔•贝里,爱他的坦白和仁慈,爱他的虔诚和担当。尽管我不知道,是何缘由,让他对尘世日渐的失望,但作为一个父亲,他是一个合格、慈祥和细腻的长辈。

1934年8月5日,温德尔•贝里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附近的一个乡村,这也是他祖辈们生活和务农的地方。在他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对土地与生俱来的亲近感。因为我想,他被誉为美国当代杰出的生态文学作家和生态思想家。这样的盛誉,并非空穴来风。美国作家华莱士•斯特格纳,曾这样高度地评价贝里:“不管称他为诗人、散文家或者是小说家,我都很难说出哪一个更贴切。因为在这三个领域里,他均达到了很高水准。”

贝里曾先后在肯塔基大学和斯坦福大学学习,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来又任教于纽约大学和肯塔基大学。1965年,贝里携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回到出生地亨利郡附近乡村定居。年过七旬的贝里现在依旧住在肯塔基的乡下,用最传统的耕种方式务农,他拒绝使用电脑、电视等一切现代设备。

贝里永久定居乡村的选择和他与众不同独特的生态思想是分不开的。处所(Place)意识与家园(Home)意识是贝里生态观的核心所在,处所意识贯穿了贝里许多作品的始终。了解了贝里的出生、生平和思想意识等,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作者的作品。领会他诗歌中,想要彰显家园意识和诗歌能指。

《宁静的野生世界》,正是贝里生态作品中优秀的一篇,他以一个“担当”者的姿态,也就是父亲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前面五句,让我看到了一颗善良、敏感、颤栗、细致的灵魂。这是“润物细无声”父爱,是人间的大爱。

我爱温德尔•贝里,并非毫无缘由,有时你喜欢上一个人,很简单,那就是他诚实、晶莹的文字打动了你。你无需真得和文章或诗歌的作者见面,只要透过他的文字,你就能找到他藏匿的火焰。这种精神的火种,就是文明的承接。就是在细细的阅读中,无声地传递,无形地燃烧,连绵成炽热的世界的精神家园。

这首诗歌的题目是《宁静的野生世界》,所以作者从第六句开始,才真正地触及题目。正因为心里有担忧,有心事,所以贝里夜间,才会因为一点点细碎的声音,就惊醒了。而惊醒之后,他的担忧还在加剧,他无法入眠。这才会走出自己的小屋,去林中漫步。接下来的五句诗歌,是贝里给我们展现的野生世界的温馨画面。

无论是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还是苍鹭给孩子们喂食的画面,这都是贝里平时,积累的观察画面,是这一刻他在夜色中的遥想,而不是真实的画面。当然这是我的一种猜测,因为作者在诗歌中,所表现的此刻时间,应该是在深夜。他给我们展现这些画面的缘由,是因为作者的内心,已经从一种不安的、担忧的喧嚣,转向了一种湖水的宁静和安详。这些感受,是作者自身的修养,是自然宁静的启迪,是头顶星光的昭示。他从动物们安详的姿态里,体悟“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很多时候,一些人生道理,是说说容易,做到难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生命的进程中,领悟生命的真谛。

这首诗歌,最精彩的部分,就在于诗歌的最后四句。我不知道,作者的原诗,是如何的结构,我是根据自己的阅读感觉,和内在的气息停顿,将此诗分成了三段。也就是前五句一段,中间五句一段,最后四句一段。虽然诗歌中,有两个排比式样的“我走进”,但是在这里,根据语调和意思的内蕴,我觉得可以截开,分在两段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阅读和分析方式,并不作为一种标准。

我发现几乎所有伟大的诗人,都深爱着头顶上空白天隐匿的群星。也就是康德所说的人世间最该敬畏的事物之一“天上的星空”。在我的理解里,这头顶的星空,就是宇宙的象征,是无穷尽的未知,是我们该敬畏的自然盛景。而诗人们喜欢用到这样的意象,则暗示着一种浩渺的胸怀,一种探寻未知的追求姿态。如果说作者,开篇的姿态是烦躁不安、忧虑深重的,那么结束时的姿态,却是安详踏实、自由自在的。这样转变,是从浮躁走向宁静的一种渐悟。这非常附合题目的暗喻和启迪,这也是自然赐予贝里的精神抚慰和一种家园的安宁。

这头顶的星空和自然界的安详,仿佛神谕,让一颗人世间骚动的灵魂,皈依自由自在“仁慈的大地”。在这短短十一句诗行里,我还读到一种近似于宗教气质的圣洁和无边的祥和。应该说贝里不仅仅是一位田园生态诗人,一个忠实于土地的农民诗人,更是一位皈依宗教信仰、返璞归真的传统诗人。有人曾说《宁静的野生世界》这首诗歌,正好体现了《圣经》马太福音6章的几个章节。

我在这里也列出这些资料,让大家在我解读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此诗。

耶酥教导他的门徒说:“你们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马太福音第6章第26节)
耶酥又说:“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你们需要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马太福音6章31——32节)
耶酥说的天父就是上帝。贝里的诗《宁静的野生世界》正体现了《圣经》中这几节经文的思想。

其实即便不参照这些资料,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贝里内心宁静的火苗,那蓝色安详的火种。这首诗作里,与自然和谐相守的姿态,和贝里在他的散文集《吊脚楼》(The Long-Legged House)中,所提出的问题:“人类将如何归属于大地?”,有着殊路同归的认识归途,和顽固的家园意识。那就是要做土地的栖居者,灵魂家园的看守者。

温德尔•贝里以他近50年的创作和身体力行的定居,向世人表明:人,是可以通过在某个处所长久栖居和深入的了解,来最终实现归属于某一处所的事实。贝里曾说过:“尽管大部分美国作家——甚至我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美国作家都是漂泊者,我依然是一名处所者。”我由衷地佩服贝里,在这个人人向往“远方”,背弃故土,寻求精神依托的时代。他是唯一精神使者,土地的栖居者和家园的守护神。


2010年9月6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3: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十七)

温德尔•贝里其他三首诗歌的赏析


优雅


温德尔•贝里(美国)

  
今天清晨,林子里格外绚丽。
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
洒落在大地上,有些正在
飞舞,有些仍挂在空中。
色彩斑斓,婀娜多姿, 
把它所在的那个地方带入永恒。
这里无须匆忙,也没有停滞。

看,它确实在寻找自我,
根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
看,它没有一丝困惑,
这就是它的全部,完美无缺的
姿态。以相同的姿态,或跑步,
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
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


穗穗点评:诗歌的题目《优雅》,本是一种姿态。这里贝里,是用来形容他看到的自然之景,林中的树叶。毫无疑问,能欣赏到叶子的飞舞,这个时节一定是秋天。

让我们跟随作者的镜头语言,去看看贝里眼中的秋天吧,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的乡村风景。林中的绚丽,是由“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组成的秋天的色彩乐队和舞蹈队。这些叶子神采各异,好像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般。在作者的眼里,秋天林中的叶子,都是优雅的人间尤物,它们遵循着自然的规律,不叹息自己的飘零,不匆忙,不停滞,而是优雅地舞蹈,去向它们该去的永恒之地。

诗歌的前七句,就是这样一种优雅的心态。所谓明心见性,作者无时无刻不在自然的怀抱里,汲取养料,感受安详,将自己的心镜擦拭明亮,不染尘埃。

我喜欢阅读温德尔•贝里的诗句,喜欢他文字里透露的安详气息。这是一种可以治愈焦渴和烦躁等现在病症的良药。我觉得读他的诗句,可以抚慰不安、窃窃的灵魂。

我又根据自己的喜好,将贝里的此诗,分成了两节。前七句和后七句诗歌,都可自成一体。如果说前七句诗歌,是描绘风中的秋叶,那千姿百态的风姿和安详的陨落。那么后七句诗歌,就是进一步的探寻和烘托,这种优雅姿态的缘由。这其实就是诗人,自我心境在物象上的返照。

看树叶在风中寻找自我,它们的根也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看树叶安详地等候命运的安排和差遣,没有一丝困惑和不满,以完美的姿态,也就是优雅的姿态,“或跑步,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我要说贝里,是造景造境的高手。他完全把秋叶拟人化了,让树叶拥有了人类的姿态。可是某一刻,它又突然静止,回到了植物的静态中去了。它就是这样进入了贝里或我们的体内。一些树叶的脉络和纹路清晰可见。这一刻,我们分不清树叶是肉体,还是肉体是树叶,物我难分,似幻似真。总之贝里,用他独特的人生领悟,给我们展现了一首特殊的诗歌《优雅》。我们没有理由不喜欢这样的心灵之作。




断裂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
就像那在结了冰的河上流动的浅水?
现在,河里的水冲破冰层涌上来,
我明白了,我过去对光的思考
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穗穗点评:拿到一首诗歌的题目,你就会首先琢磨,这个题目到底要呈现什么样丰富的内涵,而随后阅读或解读的诗歌,是否能最好地阐述诗题的所指和能指。

温德尔•贝里的诗,我已经不再陌生。这首《断裂》是他的思想短制。他通过结冰的河流,和河流里的破冰的水,来展现一种思想的断层。这样的断裂,就好似他开头的诘问: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但是作者一上来的提问,并不是断裂的结果,而是他自我解决的一种途径。诗歌最后的结尾,已经回答这一提问。那就是“我过去对光的思考,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若思考本身,就是黑暗的一部分,我们如何能在不断的思考中,形成思维的断层,也就是某一个时刻,顿悟的断裂。河水冲破冰层,向上的涌动。这当然是我揣摩的诗意。我遇见温德尔•贝里,第一眼就喜欢上他的诗句,因为他总是用各种客观事实,给我们展现虚无思想和虚渺思绪的内质。



多年的渴望

温德尔•贝里(美国)

  
当年我是一个终于长大成人的
小伙子,我比幼年时长大了许多!
我是一棵树,一棵高大的树,但
还没有长到预期的高度。
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
三十多年的积累,
我达到了我不曾意料的高度。
现在我向下长,越来越矮小
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穗穗点评:温德尔•贝里,他《多年的渴望》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然后,他又俯身,甘愿成为“孺子牛”般的小草。我在想,作者总是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自然的万物中去比拟人生的。《多年的渴望》这一诗作中,作者的成长过程,就好像一个大树的成材过程。作者在诗歌中,从幼年到成年,就是一棵树,一棵向往高大、健壮、成年的树,而且渴望长到自己期盼的高度。于是作者说:“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三十年多年的积累”,于是他就真的长到了意想不到的高度,成为了参天大树。

如果说作者到这里,就结束叙述和感慨,我想这首诗歌,是不值得称颂和流传的。恰恰是这样的时候,作者选择了方向生长。那就是向下长,越来越矮小,最后,他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我一直怀疑,温德尔•贝里,他就是一位时光的魔术师(呵呵,这个词是借用了汤养宗师兄的),你看他在“多年的渴望”,将自己渴望变成了实践的事实,其实他多年来也的确是身体力行的实践着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坚守住精神的土地和灵魂的家园。他是土地的栖居者,也是家园的守护神。在这里我依然要如此的称呼他,他和自然的一切都息息相关,你拒绝机器时代的喧嚣,而将精神寄托于踏实的泥土。而他隐居乡下的姿态里,从来不是一个把自己置身事外、逍遥人世的隐居者,而是看护家园文化,驻守土地文明的最虔诚的守护者。


2010年9月6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3: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发表太麻烦了,我前一个帖子,限制字数,我就无法完整里发出一个帖子。又看不见,太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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