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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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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6 15: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地方我曾经呆过一段儿时间,大概是八、九年的样子,其实那时的时间和空间与我们现在所处的现实几乎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天空是灰色的,裸露的地面是灰色的,房子和人的皮肤都是灰色的,这么说好象很骇人,因为具有这种颜色和质感的皮肤看上去的确不怎么招人喜欢,我离开那里的理由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不过这是一件很难叙述的事情,得容我慢慢讲起。 <BR>九三年的秋天来临之前我毕业分配到了这片地方,这是石油行业必不可少的一个生产部门。身为新一届的毕业生,我对这样一个毫无创造余地的工作提不起半点的热情,我想,再怎么我也要暂时做下去,因为我得养活我自己。 <BR>那时候的冬天来得都比较晚,市场上摇滚乐队的专辑也面世得很频繁,其实大都是些翻唱和抄袭,我一般都是枕着他们的嘶哑和空洞入睡,我习惯那种在激情的边缘沉迷的感觉。 <BR>那个年代的理想和现实能碰撞出酒精含量很高的火花,我存在于这样一个现实中,几乎看不到半点希望的影子,我总喜欢坐在黄昏西下的路口,看来的人越走越近,看去的车渐行渐远。 <BR>我习惯于夜深人静时在小区的楼宇间徜徉,现在想起来,我当初的模样一定难看得紧,夹着脖子,双手揣进口袋,双眼无神,漫无目的地走。 <BR>这种状态完全是忘我的,某种意义上也称之为虚无,幻得象诗一样,但是从来不曾有人把我喊作诗人。 <BR>我想肯定会有人把我背地里骂成是神。当然我的水平还只能是停留在人的意义上的神,这无所谓,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在干什么,所以也就无法从行为上提出制止我这么继续下去的理由。我总是下意识地一边走路,一边踢脚下的石子,石子触在脚上的感觉,时常会让我想起上学时在球场上疯跑的记忆,甚至有时还会灵活地盘带几脚,晃过面前的行人,然后朝着某一方向做突然射门状,我知道不会有人在意我,但是他们又做不到不在意我脚下随时都有可能迸发的石子,这种处在别人怀疑与躲避下的感觉,常常令我欣喜异常。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的动作都会嘎然而止,然后整理衣襟,起定神闲,在所有人都矒懂的注视下扬长而去。 <BR>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石头,尤其是具有浑圆外表的石头,那种因时间和空间的转换而逐渐形成的形状始终诱惑着我至少要为它做点什么,所以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寻找着改变它们的种种可能,比如将某一部分切开,然后打磨出一个光滑的角,就象一个桌子的四分之三都埋入其中的感觉;或者在想象中,在其某个原始的面上以阴刻的形式,镂出一个“@”,我知道这些想法都是不伦不类的,但是又做不到完全的丢弃。这常常使我想起王小波的墓,那是隐蔽于山中的一块巨石,钻一洞,骨灰投入其中,水泥封口,阴刻上行体的“王小波之墓”。我想这应该是其妻李银河的主张罢,因为她知道,她懂她的男人。 <BR>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两年,行走和思考占据了我大多数的夜晚时间,因为白天我需要在另外一个真实的场景中扮演另外一个我,那是个社会环境,我的角色是修井队的技术员,与当年大庆油田的王进喜他老人家属于同一系统。 <BR>但是,这绝对不是个令人自豪的职业,与其他大多数工人一样,我的思想里也充满了自卑感和报复欲。我喜欢喝酒,喜欢在喝酒的同时吹牛,喜欢酒后在明亮的路灯下围成一圈撒尿。 <BR>九十年代初的服务行业还远没有如今火爆,即便有也是以极地下的形式存在的,那些从南方大城市生产一线退下来又暂时不愿回老家务农的小姐,大都会寻找一个相对安逸,又有市场开发前景的地方以增加收入,顺便颐养身心。 <BR>我不喜欢那种地方,因为我讨厌女人化妆之后的妖冶,既病态又牵强,但是我觉得那种地方的气氛,完全又是另外一种真实,所以我从来没有拒绝过我的工人兄弟们的邀请。我常常搂着一脸脂粉的女人,一边抽烟,一边在混乱的音乐中努力迷失自己。 <BR>那些灯光昏暗的地方去得久了,慢慢我发现,其实,我也是个人,生理和心理都有着正常需要的男人。这个发现无疑是尴尬的,就象看到热气腾腾的猪头肉就会想到二锅头一样。 <BR>帮我完成从男儿向男人过渡的人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许倩。我们的相识纯属偶然,那是对一口产量很高的油井进行检泵施工,上头下死命令,要求24 小时必须完井,因为我是基层干部,所以必须带头组织施工。那是个夏天,那口井的能量也很惊人,换句话说,我们一直是冒喷施工的,从早晨一直到午夜,临近凌晨两点时,天下起了雨,我们的施工也基本结束。我们冒雨跑到采油小站,因为那里有温暖的计量间,我们不可能不顾及浑身的油污,所以只好脱掉,几条汉子赤条条搂着温暖的掺水管线,在疲惫中沉沉睡去。 <BR>干过石油的人大都会有对温暖和睡眠挥之不去的强烈向往,而权不会再去顾及什么其他。我躺下后,发现那条遮羞的短裤实在到了不成体统的地步,因为它上面油污的痕迹,无论形状还是颜色,都成了对性别特征的还原,而全无了遮盖的作用,我觉得这实在是个有趣的现象,既然如此,不如漠然视之,睡吧,睡吧,闭上眼就会有冒着泡的啤酒,和烤的滋滋做响的羊肉串。 <BR>我醒来的时候,展现在我面前的是这样一个画面:一个面容姣好的姑娘正在扳弄我头顶的闸门,从她工服上衣的缝隙里,一小片白花花的肚皮直入我的眼帘,我觉得头有些晕,赶紧闭上了眼,崴泥了,下面那块极富创意的油污定会被眼前这位姑娘一览无余,这是个足矣使我脸上的皮肤升温的猜想,我下意识地睁眼瞧了瞧,于是,又一个极富创意的画面出现了:在我的私处,端端正正地被扣上了一个崭新的安全帽,那么鲜艳的桔黄色与房间内统一的灰色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偷眼环顾四周,另外几个兄弟的相同部位也都被盖上了些东西,有的是棉纱,有的是块毛毡,显然待遇都要差出我许多。纳闷间,我不禁失口问了一句,我操,谁给弄的? <BR>这就有点儿是不伦不类的问话了,大概有相同经历的人都会对如此没水平的问话表示过后悔,我也是一样,这些年间,我曾经多少次对自己文学素养的低下产生过深深的内省,也思考过很多对于这件事打听的方式,比如说,请问姑娘,你知道这些东西是谁给盖上去的么?之类等等,却始终没有对任何一条表示过满意,都显得太平庸,也太没现场感。还是姑娘那句回答充满了智慧的味道。 <BR>“还能是鬼么,快起来吧,班车该来了”。 <BR><BR><BR>我发现写一篇小说的难度要比做一个平面差得远,前者可以肆无忌惮得胡乱组织语言而丝毫不会顾及有否人看;而后者却纯粹是为了迎合别人的要求,创意、线条以及颜色的派用还必须遵从于他们的初衷却丧失了作为艺术的基本立场,可是,毕竟努力的过程是属于自己的,这么说好象又苟同了一个格言式的概念:“思想高贵于思维”,可是思想应该是基于道德的,而思维却可以放任一切,这个解释的确很牵强,于是我又想起了王小波的那句话:“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 <BR>这下好了,我终于能引用一位前贤的话来作为自己行动的理论依据了,我压根儿就没希望自己成为道德的精英,但是,成为思维的精英听起来倒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在努力成为思维的精英的日子里,我有时会变得更加得匪夷所思,那个所谓的我其实好象也并不存在,他那么放荡不羁,却又那么沉迷于对石头的种种幻想,甚至我现在怀疑,难道我突然参透了贾平凹面对丑石泪流满面的情怀了?我想,这更应该理解成是一种虚无,另外一个概念的虚无。 <BR><BR><BR>到底是不是鬼给弄的,这个问题一直诱惑着我的兴趣,而且,每次想到那一小片白花花的肚皮,我的脸总会不由自主地热上一阵,就象《红楼梦》里,贾宝玉撞见林黛玉葬花那一刻的怜香之情;又分明有《菊豆》里天青躲在柴房角落,借助一个巧设的机关,偷看婶子洗澡时那种忐忑撞鹿之颤;当然还有很多值得联想的场景,这里不再一一枚举。 <BR>我对与那个问题一直苦思不得其解,又不好意思与姑娘做当面对峙,当然我更不能向她征求,对我那天短裤上的既抽象又富有表现力图案的宝贵意见,或者改进方案,但是,我又不可能不把她和那件事忘掉,这就形成了一个看似难以启齿,却又真实存在的想法,换成标准的北方土语讲,那就应该是:搭搁搭搁。 <BR>我开始有意识地接近那个采油小站,想方设法有事没事往站上跑,当然,我有得是理由,比如口渴了寻些水喝,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与人家胡扯。我发现,她除了有一小片白花花的肚皮外,还有一个可爱至极的小辫子。那是绝对干净利落的造型,不长不短的秀发整齐地梳向脑后,看似随意却又十分刻意地用头绳扎紧,然后柔顺地舒展下来,象极了一个小刷子,走路时一甩一甩地充满了朝气。我由衷喜欢偷看她的背影,甚至我怀疑这是否就是当年曹植触景生情,幽叹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情怀呢。 <BR>那是个浮燥的夏天,空气里到处弥漫着迷人的味道,我记得有个叫张楚的西北小个子,手捧麦克风,双眼看着同样虚无的无穷远处,一句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然后又是一句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说不上走不走调的懒散的旋律,搞得我心神不定,满脑子都是许倩那甩来甩去的小辫子,晃得眼晕。我曾经画过很多印象中的她的样子,其实无非也就是些水平卑劣的涂鸦。正是那个夏天,另外一个我,开始喜欢上了钢笔画,喜欢将想象中改造石头的幻想变成看得见的形状,然后撕下来,挂满床头的墙,每当我点燃一支烟凝神思考时,我都视为伟大的时刻,就象后来的某个宁静的夜晚,我与许倩一同度过另外那次伟大的时刻一样,时常会使现在的我,陷入久久的回忆。 <BR>当时的我偶然一次,在宿舍楼内见到许倩,惊喜之情溢于言表,随口而出,你不是那谁谁谁么? <BR>谁谁谁呀? <BR>我说我知道你叫许倩。 <BR>知道还问。 <BR>我说你也住这楼里么。她说是呀。我说我还真没见过你。她说我可总见你喝多。我说那我们就搞对象吧。 <BR><BR>我知道我这么安排情节根本不是正经写小说的态度,其实我压根就不知道小说到底该怎么写,就如我收集了那么多各种各样的石头却始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一样。但是我总得找到改变它们的办法,因为改变才是值得存在下去的理由,我越来越搞不懂自己为何总是喜欢这么总结语言,跟有病别无二致,可是又一时找不到制止的理由,这也常常被另外一个我理解成另外一种虚无。 <BR><BR>还是回到 1995 年时的我吧,我和许倩开始正式在一起吃饭,一个月后开始正式手牵手,两个月后有了第一次拥抱,四个月后有了第一次亲吻,按照数学逻辑,我们的发展趋势应该有两种预测,其一:1,2,4,6;其二:1,2,4,8。当然还有1,2,4,16。显然最后一种早已远远超过了当事人(主要是男方)生理所能忍受的极限,所以不在考虑之列。 <BR>我发现,每次写到性的关口,我总是不知道该怎样拿捏,比如力度小了,好歹轻描淡写几句,匆匆收尾,不得善终,读着也不过瘾;力度大了,总会心存侥幸,生怕连带出经常上黄色网站的些许信息,被指责为淫秽文字。这就难了,但是那东西的确是存在的,是勿庸质疑的,就象我们的第一次,磕磕拌拌,懵懵懂懂,总是不能精确地感觉到对方的存在,却都大有不肯轻易就善罢甘休的态势,这情形很象当年诸葛亮戏孟获的七纵七擒,又如同毛主席甩缴匪的四渡赤水,反正得折腾个明白。尽管寻找的过程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但这也并非就意味着双方都做得到持续地保持沉默。 <BR>真是见鬼了,明明就是在那儿哦,我压着嗓子说。 <BR>废话,难道它还能长腿乱跑不成?许倩的声音更小。 <BR><BR><BR>爱情就这样说来就来了,与那个冬天看到的盗版电影《北京杂种》几乎同期而至。满头卷发,一脸革命者气概的导演张元,把摇滚音乐写进了电影胶片之后,老崔将激情投入到了数字矩阵的尝试,窦唯宣布向集体摇滚告别,何勇离开了垃圾场,就连那个小个子,大嗓门的张楚,也觉得还是西安老孙记的羊肉泡馍最合自己胃口,而我,只能继续磕磕绊绊地寻找藏在许倩身上的,未曾长脚却始终让我感觉到处乱跑的我的鬼。 <BR>突然一场运动来到了我的身边,象是一场革命把我的生活改变,一个姑娘带着爱情来到眼前,象是一场风雨吹打我的脸,爱情就是一场运动,说得必须都是真的,相比之下那多少年的运动全他吗都是装的,我忘了克制后那敏感的脾气突然变的更加糟糕了,那是长期的压抑带来的间接反映表现在爱情的后面。 <BR>十年前的我,能够顺利地背出如此饶口的歌词,而现在的我却只有看着荧屏里的劲歌劲舞发呆了,我承认自己不是个懂音乐的人,但至少我能够在黄昏来临的时分,坐在走廊尽头窗台的逆光里,为我的许倩,胡乱配上几个和铉,哼起一段温柔的旋律。 <BR>我承认那纯粹就是个附庸风雅的骗局,因为我得为接下来的继续寻找打一个顺理成章的伏笔,这么做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我的琴技的确差劲得紧,而且我又不是天生的六指,所以,用五个指头做六个指头要做的事,还真担心露出什么破绽,好在经过几年烟酒的熏陶,我的嗓子倒也可以随时乱乱真假,甚至实在忘词的时候还能用鼻音代替,当然这么做也是有一定风险的,稍有不慎便会留下终身的遗憾,这也是我鼻窦炎久治不愈的根本原因。 <BR>青年男女之间出现上述的情景,大抵都会被视为一件浪漫的事,我一直没敢表示过半点认同,因为我只想着我的目的,想着存在于许倩身上的到处乱跑的我的鬼,不过,我还必须得装出多么纯情的样子,这么做也无非是为了避免尴尬场面的发生,可以试想,如果我还原成性感歌者的摸样,再搞出所谓的磁性嗓音,那样的话,我倒不是担心许倩把持不住自己,软绵绵地扎进我胜利的怀中,而绝对是为了从根本上把不该发生的场面扼杀在摇篮里,利用闪回的电影技巧,或者分屏的表现手段,那就是这样一个画面: <BR>我,一个对少女具有绝对杀伤力的忧郁王子,面对清澈的明眸以及如血的残阳,一时性起,扣铉而歌曰:“眼中含着眼泪,虔诚的忏悔,镜中好忧郁的我,象是真的犯了错,我也不愿去体会,那种苦涩滋味,又有谁能告诉我,该怎样去做”。在我的歌声中,许倩不可避免地要做出陶醉状,比如双臂抱胸,屏息側耳;或者双手交插抱在脑后,身体后仰,胸部前倾。我最担心后述画面的出现,因为那样的话,其本身瘦小的衣襟便会撩起,直接就会导致其小腹部白花花肚皮的部分裸露,那么,根据巴普洛夫的学术理论,我的嘴角势必会渗出些许涎液,口口口口口口(作者在此处删去若干字)。 <BR><BR>与三年前坚信文学的纯洁大相径庭的是,现在,我愈发怀疑文学的纯洁了,甚至我感到不解,随着社会的进步,纯洁二字究竟该如何定论,难道说越纯就越洁么,或者纯到极处便不洁了?这真是个招人恨的说法,就象几千年前同样也招人恨的老聃一样,天天骑着青牛到处闲逛,见有人来便嚷上一句:“大音希声”!来人肯定琢磨不透,大腿拧紫了也不得其解,悻悻走了。又见有人靠近,遂嚷一声:“大象无形”!相信这位也一定会羞愧难当,把脚跺得山响。日子天天这么混得久了,难免不遭人排挤,也怪这世道浑沌惯了,跟本没个知音可觅,老人家定会失望至极,没奈何一路朝西溜哒,希望能够遇见位大隐,可惜大隐都隐于朝了。失意间竟到了函谷关,看来一切都不可挽回,也不征求一番青牛的意见,便悠悠得去了,可惜了得还白搭了一头上好的牲口。 <BR>我相信我上述的一番胡言乱语若被他老人家瞧见,一定会将我立马招去,招去便招去了,也比现在没好果子吃强。我一直等待着降临到我头上的好果子,若干年了,依然没有到来的任何迹象,其实我根本没有恨几千年前的先哲,事实上,我始终在恨那些能够中双色球500 万大奖的主儿,真想往你们家烟囱上也压一砖头,可是,不能肯定的是,都中那么大奖了,家里还是否在烧柴禾。 <BR><BR>大抵住过集体宿舍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对于某些纯私人活动的想法,总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的存在而不能遂愿,即便出现暂时的天时地利人和,那也仅仅是一个假象,当然,假象存在的后果往往都是难以预测的也是不堪想象的,我相信这么说肯定会招致很多同仁的认可。 <BR>我们的运气总是不错,有好几次突如其来的尴尬都化险为夷了,王山这小子几次不合时宜的出现都使我感觉是其心怀叵测的故意使然,我说你他吗的就不能成人之美一次么?王山的回答令我气愤至极,又有点羞愧难当。 <BR>“嘿嘿,弟兄,你能挺多长时间我比你心里有谱儿”。 <BR>吗的,这简直是对一个男人的最大诬蔑,甚至比看欧洲A 片还令人尴尬,的确如此,我和王山每次在宿舍偷看大黄时,我下面的物什几乎都是呈忏悔状,自卑得厉害,其实王山更甚,这个山东人,除了对大葱大蒜情有独衷外,剩下的就是对有色人种生殖系统的进化现状耿耿于怀了。 <BR>王山是地方的财务大专毕业分来油田的,与我同一个宿舍,这个山东人,一直想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换句话说,其压根儿就是个官儿迷,整日研究如何在领导面前装蒜,鞍前马后地跑,希望能混出个人样儿,谋得一官半职,不过世事难料,折腾好几年,仍没一点儿进展。不过,这厮后来在其亲戚开的公司里做了兼职,尾巴照样翘起来了,天天西服革履的,显得异常考究,举手投足间透尽了志得意满的张扬。我看不惯这些,我说你他吗再牛B 也改不了乡镇企业暴发户的德性,典型的小人得志。 <BR>王山对我的话,向来不气不恼,哥们儿在一起呆时间长了,彼此都能容下点什么。 <BR>我和许倩终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那是某一年的春节,王山回老家,宿舍就成了我和许倩的二人世界。单位发的肠子啤酒等等不需加工便可进食的年货,成了春节期间我们主要的食物来源。那个晚上,我熄了灯,燃了一棵粗大的蜡烛,红色立马就成了屋子的主色调,我发现,许倩的毛衣也是红色的,脸庞是红色的,就连其眼睛里的我,也变成了红色,这无疑是个温暖的氛围,与外面具有典型北方色彩的冰天雪地以及呼啸的西北风,存在着强烈的意识反差。 <BR>许倩温顺地依在我怀里,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地温存地看着跳跃的烛光。我的手不由自抚摸着那片一直令我迷醉的白花花的小肚皮,它是那么使我迷醉,又是那么令人怜惜。此时,远处乡村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和依稀的犬吠。我捋着她顽皮的小刷子,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感觉无限温馨和幸福。我说许倩,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BR>许倩依旧保持着她特有的矜持,问呗。 <BR>请问姑娘,你知道我下面的安全帽是谁给盖上去的么? <BR>我继续保持严肃的表情,看着许倩嘴角的肌肉从平缓开始向紧张过渡,终于在瞬间压抑不住地笑出了声。 <BR>鬼给弄的,不是本姑娘给弄的! <BR>这明显就是个智商低劣的回答,就如同隔壁的王二偷了张三的银子后,矢口否认不是自己所为一样,完全一副不打自招的态势。 <BR>于是我凑近她,压低嗓门跟她耳语道:“我今天非要找到那个鬼”! <BR><BR>如我所愿,我们非常成功地帮彼此渡过了那个伟大的时刻。 <BR>早晨醒来的时候,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直射到对面的床上,许倩胸罩上的蕾丝花边闪着耀眼的光,它下面是我的底裤,我底裤的下面是王山那本快翻飞了页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下面压着的是《官场厚黑学》,这几样东西被随意地摆到一起,本身就是一件滑稽的事,就象曾经一度流行的装置艺术,我一直在怀疑那些所谓的艺术家是否真的有过深入的生活体验,他们除了浅尝过对绘画的学习外,对生活、爱情,到底有过多深的思考,如果把眼前的景致邀其命题的话,我相信大多数所谓的艺术家肯定会选择这样一个词汇:“性·生存·精神”,那简直是在糟蹋视觉感受,而远不如“现实的一种”,来的顺畅,又富余城府。 <BR>我感觉胳膊很麻,顺势低头,许倩正安静地趴在我的胸口熟睡,散开的秀发随意地垂向脑后,好看的鼻尖下面,依然是那两张红润的唇,只是因为侧睡而多少有了些变形,微微地张着。伴随着呼吸,还有一阵阵起伏不匀的细细酣声。一截裸露的胳膊压在我胸口的另一侧,伸出的食指好象意有所指地触着一个地方,我转过头,在我的左肩,两个半圆形的牙迹印在那里,这是个温暖至极的发现,我吻了吻许倩滑润的肩,轻轻地把胳膊往被子里掖了掖,继续睡去。 <BR>那个夜里下了很大的雪,好象没有刮一丝的风,就连暖气片里接连不断的滋滋声也被悄无声息得遏制了,我醒来时,许倩早已不在,拉开窗帘,所有目所及处,全然是洁白的景象,我感觉这简直是个天大的讽刺,既然我们已经都不是属于纯洁范畴的人了,老天还故意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荒谬的开始。 <BR><BR>我知道,我是爱许倩的,这是一个我对另一个我说的,那个在现实里挣扎的我,总是提醒虚无里的另一个我,要珍视许倩的存在,可是,虚无里的我却总是否定和推绝。 <BR>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精神上出了问题,因为,自从找到了藏在许倩身上的鬼以后,我变得愈发地怀疑一切,怀疑过往的思维模式,怀疑尝试过的意识构成,甚至开始否定纯净,拒绝纯洁。 <BR>领导发现我的酒量是个可开发利用的潜能,索性把我安排进了市场开发部门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我失去自己了,因为我实在是无法使令另一个自己虚伪起来,那种生活简直就是对个人意识的践踏,我向来不注意在小说里对此类语句的禁忌,恰恰相反,我尤其喜欢这种对情绪的任意舒张和自由放荡,一直如此。 <BR>每次酒灌入胃里的转天早晨,我都会在懊悔中醒来,那个虚无中好象消失了的我,每当此时都会痛骂现实里的另一个我,傻B、废物、虚无! <BR>我常常在酒后陷入持久的思考,开始怀疑目前的生活,痛恨没有自由的思维,没有创意,甚至没有个人的精神,这使我变得更加偏执起来,我开始躲避正常工作上的应酬,推拖哥们弟兄之间的邀请,有时候连许倩都懒得瞧上一眼,我感觉自己正在无意识地陷入虚无的幻境,它是那么具有创造力和表现精神,又是那么具有持续的诱惑而使我不能自拔。 <BR>我知道,在我的现实与思维之间,正在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难以逾越的鸿沟。 <BR>我时常躺在宿舍的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然后闭上眼,进入半梦半醒的状态,于是我的世界就变了,变得一切都成了蓝色,所有的目及所处都是一派狼籍的景象,我喜欢亲近那里的一切,呼吸那里没有约束的空气,触摸那里没有规则的形状。甚至在那个同样虚无的幻境里,我依然喜欢闭目凝思。 <BR>也只有这时,我发现,我才是真实的。 <BR><BR>我的思维再次陷入了对于石头形状及形式的思考而不能自拔,只有在与王山喝酒的时候,我才会回归正常的样子,女人和其它一些现实话题,才得以在酒瓶碰撞之余,重新成为我们胡扯的重点。 <BR>其实许倩挺好的,王山说。 <BR>那我不在的时候,你就多照顾她呗。我继续说,其实我们什么也没有。 <BR>你他吗的放屁,你肯定和许倩有过了。 <BR>真的没有,说归说,做归做,我觉得许倩肯定不会愿意跟我结婚的,也许她看上的是你。 <BR>别他吗扯了,人家哪回来还不是找你? <BR>我点了根烟。你懂个屁哦,那她为什么每次来都帮你收拾床,收拾柜子,我感觉她注意的一直是你。 <BR>我继续说道,不信你接近她试试。 <BR><BR>我干脆不再去上班,在附近村子里寻了间土房,整日淫浸在各种各样的幻想之中。这是个刚刚被遗弃的小院,主人狐疑地听了我想要住下来的叙述后,摇摇头走了,没收取一分钱的租金。我喜欢这个地方,这种纯土木结构的房子所散发出来的气息,正好迎合了当时的心态,纯净而又透尽了虚无。 <BR>我搭建了一个木台,购置了电钻等等处理工具,那些积攒了好几年的石头,终于可以在我的幻想中改变模样了。我尤其喜欢在完成一个创意后,将其捧在手上,细细得把玩,沉甸甸得充满了存在的感觉,那些被我凿磨而出的柔和的弧、光洁的平面,以及尖刻平滑的角,都是虚无之外的种种真实。 <BR>开始时,许倩总会来这里,见我不睬也不理,呆呆得站上一会儿,便默默地走了。 <BR>王山到来后,我们免不了要畅饮一番,依然天南地北地胡扯。 <BR>那间破落的小屋,除了满地的石头,就是成堆的啤酒瓶。 <BR>透过宽敞的窗户向外望去,虽然有些破败的小院,此时倒也显得生机盎然,我喜欢一边读书的时候,一边听外面唧唧的鸟噪,与喧躁中享受无限的安宁。一如鲁迅诗歌句中所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那般豁然自得的洒脱。 <BR>天天凝神思考久了,我开始觉得自己的目光有些呆滞了,我总会看着某一个虚无的存在,进入难以叙说的思考,这在某种意义上说完全是一种忘我的情绪,这种情绪始终在左右着我的思维,我的判断,甚至于我整个人的存在状态,周围所有存在的物质,往往都在我的入静中幻化为了虚无,就象是疲惫的梦中,想借助胳膊或者腿的某个微小的动作使自己醒来,却无济于事那般沉沉的孤独与恐惧,我是说我的确感觉到过来自自身的失落,那是许倩最后一次单独来找我。 <BR>我依旧坐在桌前,我知道是她来了,可是,我不知如何使那个虚无的我重新回归眼前的现实,我知道此时许倩就站在我旁边,悄无声息,我还知道她依然梳着可爱的小刷子,她的身体上依然有那片白花花的小肚皮,我感觉得到她的手正在安静地抚摸我的头。在她无限柔情里,我感觉那个现实中自己的头,正在被她紧紧抱在怀中,而且我知道她的手正在摩挲我的脸庞,正在楸扯我的头发,可是那个始终在虚无世界中挣扎的我,终于没有给她任何的回应。 <BR><BR>后来许倩和王山一起来过一次,看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干坐一会儿就离开了,临出门,我看见许倩低头走在后面,充满了无助与忧愁,也就是那一天,我的手被切下去好大一块肉。我注视着从伤口处慢慢涌出的血滴,它在不断变大,逐渐从鲜红向暗红过渡,然后缓慢如蚯蚓一般向低处爬去。我第一次没有感觉到流血带来的疼痛,而且,在绚烂的逆光下,这只半透明的红色蚯蚓,在从指尖爬到臂弯时,显然是生命力出了问题,越来越显得步履蹒跚。我无法忍受它对于我殷切希望的懈怠,于是我拿起刻刀,在阳光下验证了其依然锋利后,缓慢刺向皮肤,一条更具生命力的蚯蚓重新在我的胳膊上缓慢爬行。 <BR><BR><BR>许倩来这里的次数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也许哪天开始真的就不会再来了。 <BR>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两年,那段时间,我除了外出搜集各种石头,就是坐在小屋里不停地思考和打磨,偶尔王山兜走一些,然后换回来一些钞票。 <BR>许倩结婚前来过一次,幽幽地讲了讲自己的事,我呆呆地看着她,未说出一句话。 <BR><BR>我的东西被世人承认是在几年前,很多男人和女人都来过我这里,希望能够以很高的价位换取我的作品,这使我惊讶不已。 <BR>我又开始了在社会的新的行走,那个曾经令我万般鄙夷的现实依旧使我感觉得到沉重的压力,这时常会令我陷入对往事的久久怀念之中。 <BR>我与其中的一个女人结了婚,那一年,我30岁。 <BR>那个女人,不,应该说是我的老婆,她很有钱,确切地说很会挣钱。 <BR>结婚那天,她牵着我的手,带我进入这样一个地方:如迷宫一样错落的房间,到处是不锈钢和重金属的光泽,所有的东西都是遥控的,包括窗帘。 <BR>我坐在沙发上,双肘压着膝盖,看着眼前我老婆长长翘起的鞋尖,想象着这里面一定是一双高贵的脚,上面一定是一片白花花的高贵的小肚皮。 <BR>“从今天起,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的老婆蹲在我对面,双手抚摸着我的双手。 <BR>我向她的眼睛深处望去,那里又是一个虚无的世界,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没有时间划过的痕迹,只有一片死寂的黑暗。 <BR>“我想离婚”。我对着黑暗说。 <BR><BR><BR>还是回到未来吧,现在是公元2005年的某个夜晚,我和王山正在一起喝酒。 <BR>王山坐在我对面,脸庞是红色的,眼睛也红色的,我们喝了很多的酒。也如往常一样胡乱说了很多的酒话。 <BR>其实许倩挺好的,我说。 <BR>你不在的时候,我一直想照顾她,他继续说,其实她对我没有任何感觉。 <BR>你他吗的放屁,你肯定和许倩有过了!我感觉自己脸上的皮肤在急剧升温。 <BR>真的没有,她早就结婚了。 <BR>那她现在在哪,过得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BR>王山一脸的狡诘。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给,你自己问吧。 <BR><BR>喂,王山,你好。 <BR>喂!许倩,是我!我朝电话里喊道。 <BR>哦。 <BR>你现在好么? <BR>我很好啊。 <BR>可是我很不好,我很想你!我近乎咆哮地嚷道。 <BR>我知道。许倩轻轻地说。 <BR>
发表于 2006-5-9 11: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上来!~
发表于 2006-5-10 18: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两段写进我心里去了.这种感觉雷同过.我很喜欢这家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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