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二审开庭 于正力求不入劣迹艺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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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北京法院官方微博称,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高院将公开审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侵害著作权上诉案,而此前,一审法院认定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一审判决后,五名被告均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据悉,此次庭审即为终审,延绵一年的纠纷将尘埃落定。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等被告称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根据北京三中院的现场摘要,琼瑶案代表律师汪海林称被告作品情节安排、推演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属于非法改编,侵犯了原告琼瑶的摄制权。出品单位也有共同过错。 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此前有法律专家分析称,于正此次上诉赢得官司的可能性极低,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延缓《宫锁连城》禁播的执行期,另一方面也是力求不被纳入“劣迹艺人”名单,影响其他剧目的发行。于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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