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中国书画辨伪概述(4)

    物体形象和字形、体势对辨别真伪也有重要作用。从时代特征看,六朝人物画皆“清赢示病之容”的“秀骨清像”;初唐,人物形象渐肥,至盛中唐,更呈圆浑肥胖而健硕之状,其间区别很大,就个人而言,特征更明显,如仇英画人物,多短脸小眼;李士达画人物,多圆脸似球;吴历画山树常呈欹倒之状;吴彬画山,则穿空万丈。如果出现反常的情况,就应提出疑问了。书法的字形和体势也有时代的和个人的特征。鉴定家谢稚柳将传世的王羲之《游目帖》定为元人伪作,理由是此帖已具有赵孟頫书法的笔势和形体,这一判断正是基于时代和个人的双重特征作出的。

    构图和章法的风格特征也是不可忽视的。南宋马远、夏圭等人习用的“一角”、“半边”的局部取景法当然不可能出现在北宋山水画中,明清时形同布算的馆阁体章法也不可能见于宋元人的书法作品中(碑版、墓志除外)。还应一提的是,临、摹的书画伪作也常会在字行和物象间的相互呼应上露出破绽。

    所谓“神韵气息”是指书画家通过各种艺术手段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等内在精神。这种气息既有时代性的,也有作者个性的。有些高明的作伪者在模仿某家书画作品的形式特征上可达到乱真的程度,但却绝不可能复制出他人的内在精神。如张大千仿作的石涛画,在艺术形式上确实难以看出问题,但却无石涛的内在精神,对此类仿作只能依据气息来辨别了。当然要能感受作品的神韵气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辨伪者必须具有高度的修养和长期实践的积累才能达到这一境界,因而对初学者来说,是较为困难的。

    (2)依据书画作品的具体内容辨别真伪

    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和绘画作品的物象形制也是辨别真伪的重要依据。任何书画作品都是处在特定历史时期中的书画家的艺术创作,因而总能反映出一些历史的和作者本人的事实。古代的许多书画名家往往兼是文人学者,他们所具有的高度文化素养是一般的作伪者望尘莫及的,即便是一些高级的作伪者,也因历史的发展和社会、文化条件的变化而不可能具有前人所特有的经, 历,因而作伪者常会犯一些原作者不可能犯的错误。基于这一情况,我们可以运用考证的方法来判断,作品中的东西是否与时代的和作者本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并以此确定其真伪。

    书法作品可以从避讳、字句及具体内容等方面加以考证。所谓“避讳”是指人们在说话作文时遇到与某些人物名字相同的字必须避开或改写。这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有的历史现象,它源于周代,秦汉以后,其制日臻完备,讳禁也越来越严。避讳的种类主要有“国讳”、“家讳”、“圣人讳”三种。“国讳”主要避当朝皇帝及其父祖之名,也有进而讳及皇帝的姓、字,皇后及其父祖之名,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等的。

    “家讳”是避本人的父祖之名。“圣人讳”是避黄帝、周公、孔子、孟子等人之名。避讳方法大致有改字、空字、缺笔三种。旧时,犯讳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因此人们对讳禁是极端重视,严格遵守的。由于所避之讳多有较确切的年代,我们便可据以断定作书的时间。如《石渠宝笈初编》著录的北宋黄庭坚正书《千字文》,写得颇为貌似,但文中却避了南宋孝宗名讳“慎”字,因此可以肯定它是南宋人的仿书。当然也有少数例外的情况,如有些临摹本避前代之讳而不避当代之讳,也有一些显然是真迹,却应避而偶然忘避了,这是应该注意的。在作品中出现原作者不应有的错字和乖谬不通的文句也是作伪者易出的破绽。错讹字多是作伪者在临摹时看错了笔划或臆造时不晓前人文意而造成的。这与偶然的笔误是迥然有别的。如传世的柳公权书《兰亭诗》中“伐木”误书成“代水”,“夫子”误书成“先子”,前者之讹已极不通,而后者更成天大的笑话,难道柳公权会将孔“夫子”与“先子”(古人称自己的亡父)搞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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