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王岳川、金炳基:书法是文化还是美术

  书法是文化还是美术
  ——关于文化书法与书法文化生态的对话
  
  王岳川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北大书法研究所副所长
  金炳基 韩国全北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韩国著名书法理论家
   
  按语:2007年初,北京大学书法所金开诚所长、王岳川副所长,同韩国成钧馆大学宋河璟教授、韩国全北大学金炳基教授、韩国圆光大学宣柱善教授等一起讨论书法的国际交流问题。然后,王岳川教授同韩国全北大学著名书法家书法理论家金炳基教授做了一次前沿对话,以求更深入地探讨这样一些全球化时代困扰东亚国家书法界的重要问题:究竟怎样去体现书法的本质?书法是更靠近文化还是靠近美术呢?书法与文化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深层地关系?书法的未来命运究竟怎样?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中日韩等国书法的当代意义和未来走向,而且关系到书法的命运和文化呈现的价值。换言之,这些问题不仅困惑着中国书法界,也同样困惑着韩国书法界。
  
  一  文化书法对书法的文化性提出更高要求
  
  王岳川:金教授,您好。前些年,我在北大书法所提出“文化书法”的观点,并希望以此成为北大书法研究的精神坐标或者文化精神指纹。当然,文化书法的对提出,也引起了一些争论,这是很正常的学术争鸣现象。在我看来,书法与文化有非此不可的联系。我希望听听金教授的看法,同时了解韩国书法界对书法与文化关系是怎样看的。
  
  金炳基:我同意您的看法,我觉得书法应该是靠近文化的。如果以美术的观点来定义书法的话,那很不容易了解书法。在现代社会,应用书法也是相当重要的,可是在没有“文化书法”的基础上讲求“应用书法”的话,那是没有希望的。因此,中国和韩国需要共同努力将“文化书法”培养建设起来。
  
  王岳川:长期以来,书法主要作为东亚地区的一门独特的艺术,之所以遇到危机,是因为西方现代派绘画等艺术进入中国、日本、韩国之后,使得书法忽然被划归为美术之属。比如,一些大学书法专业所招的博士生、硕士生都是挂靠在美术学下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书法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种形式结构艺术、行为艺术、美术造型或非文字的艺术,甚至是一些搞笑、做秀的“反艺术”。这些使得书法在全球化中强行纳入西方体系,而成为一种与西方行为艺术、波普美学以及一系列后现代艺术因素相关的既奇又怪的艺术。我的问题是,东方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书法这样做秀下去是否有前途?这样做下去究竟对人类而言有什么意义?会导致人类精神生态出现怎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中、日、韩书法家理论家们共同去思考并着手解决。
  
  金炳基:书法是汉字文化圈独特的艺术,是西方所没有的。书法就是书法,用西方的人文艺术来代替或说明书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书法必须以书法自身的环境、观点来了解书法。中国古代的书法大师,比如苏东坡、黄庭坚,他们在开始写书法之前,先要培养自身的人格、学问以及文化素养,而不是从外在的形式、技巧以及美术的构图方式进入书法的。我的观点是,只有具备真正的文化涵养才能搞书法。以西方的艺术观念来理解书法的话,是没有前途的。可是目前在韩国(我不知道中国的状况),一些美术系毕业的不算书法家的书法家,他们误导书法,这是韩国书法界的一个相当大的问题,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想,应该由懂中国或韩国传统文化的人来引导书法,才是比较可行的。
  
  王岳川:在古代一直有“书画同源”的说法,但是在我看来,书画并不同源,或者说书画有关系但并不同源。从文字起源上看,不管是甲骨文还是河南舞阳发现的几个古字,都是图像的抽象,已不是图而是文字。在中国书论画论中,主张书画相通者为数不少。有些论者认为,画与书法同体,是由书法演化而来的。同时,也有书生于画之说。我以为,书(文字)画同源同体,或书出于画,或画出于书大多为似是而非之说,值得认真清理。上古诗文舞是“同体”不分的,而书与画则不同体。象形文字的特殊性在于,一旦创造了某个字形之后,就成了相对固定的记事符号。汉字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已经不是以象形为其主要特征。而书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远远在汉字成为成熟文字之后的。可以说,随着象形文字由图案化的形象符号逐渐地演变为由线条构成的文字,人们也提高了对于线自身表现力的认识,并逐渐发展用毛笔的技巧,形成了独立的书法艺术。书法艺术的产生发展过程,是汉字抽象化逐步完成的过程,是汉字逐步以至彻底摆脱形象羁绊的过程。汉字的象形因素越少,书法艺术就越趋成熟,其表现力就越强。可以认为,书(文字)与画相分,是发生在人类创造了表意文字以后,这时图画才得以与文字分道扬镳:“文字”成为实实在在的概念“符号”,逐步褪去图画的外衣;图画摆脱了文字硬加在身上的桎梏,也逐渐向名实相符的"绘画"(艺术)进化。

  举例来说,唐代的吴道子,宋代的范宽、马远等画家很少写书法,在他们的画作上也几乎看不到题字或名字。到清代虽出现了题款,但我们只能称之为画家的字,它仅仅是画的一部分,而不能称之为书法。今天如果将书法家看成比画家次一等的,并且让他们去追求构图、夸张、变形甚至非文字的书法,我认为那是走向了歧途。正是在这点上,中国古代的书法大家王羲之、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苏东坡等,他们都是文化大家与书法大家的统一。而看看朱熹、王阳明的字,就会认为他们主要是思想家哲学家而不是书法家。

  新世纪以来,中、日、韩的书法应该有自己的文化自觉,而不应该再按照西方的美术思维去做。举一个例子:行为艺术经常从事“性”方面的探索,或对丑陋世界加以批判抵制而生产出一些“丑陋艺术”。但迄今为止,我没有在中、日、韩的书法作品当中看到那种“国骂”的文字写成的书法。这说明了书法不仅仅是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形式背后的意义。现在,我们看到的书法更多的则是有关儒、道、释以及各种品位高境界高的语言,这说明了书法的形式要服从内容。它一定是尊重文字的,而且与文字形成和谐美的。如果按照西方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式走,就把中、日、韩的书法引向歧途,我们应该对此进行反省。
  
  金炳基:我同意您的意见。我在韩国写过一篇论文,探讨“书画同源”的含义。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汉字是从象形文字发展而来的,因而说“书”与“画”是同一来源,我是不同意的。在原始先民的观念里,文字是由图像间的沟通意识所促成的,文字与图像是不同的,因而“书画同源”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书画同源”的说法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时的文人们尚“韵”,以“韵”的观念来理解书法和绘画。书法与绘画的艺术性都在于“韵”,于是,以这种艺术性的相通观念来理解“书画同源”。以文人的观念来理解书法是行得通的,但是以绘画的观念,甚至是以西方的绘画观念理解书法则不能。

喜欢()

南方论坛

频道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