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苏东坡的“五不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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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苏东坡的“五不写”故事:不给不认识的人写字
很多书法大家都有自己的个性,在某种情况下,会拒绝动笔,但这种行为不会让人觉得矫揉造作,因为这是他们真实的人生态度。宋代大文豪、书法名家苏东坡遇到下列五种情况,也绝不提笔赠书,这就是史上有名的“五不写”。
东坡认为求书的人,居然限定字的大小,可见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笔法的工拙,大概怕字体太大浪费纸张吧!既然担心浪费纸张,又何必多此一举,浪费笔墨呢?
东坡曾经回答刘元忠一封信,说道:“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号称?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么说,我既然不认识他,就不便随便落款赠送,如果真是你的名号,我却不喜欢你轻易使用这个我不知道的别号。”结果自然没有写啦!这大概是怕别人别有居心,或诚意不够,不知珍惜。东坡是自负的,假如字落在一个下里巴人手中,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如何舍得?
东坡认为绫绢该用来做衣服,不该用来写字。如果用绫绢写字,上帝都要禁止的。
当时有些文人想把文章透过他的笔法,以求彰显于后代,东坡非常生气,他认为这种方式未免太卑鄙无耻了,世人不凭正当手段求得门径,却只会钻营、巴结,这种邪风杜绝还来不及,怎么能再助长呢?
如果所写的没有内容,欠缺深意,必然格调浅陋,当然写不得了! 苏东坡的“五不写”尽显其个人爽直的性格以及对待艺术那严谨的态度,再看看现在部分艺术家的“无不写”敬业精神,真让人觉得觉得,投身艺术,还是有点“脾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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