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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华:当今艺术为何难觅大思想(2)

  “抽象”(指方法而非功能)、“研究精神”、“法则”,除抽象外遭遇的痛恨一直延续到2011年,伟大艺术家们的反对为落后国度的画家们开辟了一条捷径,艺术创作就很便捷地进入了中国的艺术工场。研究精神和法则被抛弃后,抽象失去了思想功能而纯方法化了。它让线条、色彩、图形以及块、状、面无法则地缩小、分化、裂变、融合。的确,这一套数化式创作方式,把创作从艺术内容和精神上剥离出来,赋予画家的本能直接复苏一种造型意识,但是同时肢解了抽象所及的深度以及法则所团结的整体,阻绝思想进入艺术作品,创作观念不再是艺术品的思想标签,而只限于成为画的商标。马蒂斯等人先文人而后商人的价值展现过程,在中国被颠倒、颠覆。

  为市场而创作成为中国绘画习俗,艺术的目的就是要把脑力劳动者(观众)放入一个思想运动过程中这一文化指标,不知从何时起悄然地离开了中国当代绘画。而对于绘画艺术而言可以想象的是,首要的是需要知道人们希望做什么,而且详细说明所提出的目标,知道人们是否希望满足于愉悦感官,或人们是否希望那幅画只是给眼睛以快乐,或知道人们是否希望同时满足感官和精神(勒·柯布西埃、奥尚方)。在这种揣测下,除了快乐的艺术外,绘画艺术更严肃更深藏不露的是,绘画艺术应该是致力于提高民族精神品格和思想能力的艺术得到确认。即使属于现代艺术的纯粹主义画家们,只要一提起画笔,就要考虑把自己置身于某种特定的精神思想状态中,并声称观念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作用,必须由它预示艺术作品的总体面貌。与此对比,令人茫然的是,不知中国艺术家毕其全身精力找到这个方向没有?不知以其毕生精力拥护什么!

  中国的存在状况——文化生存与精神生存状况最为恶劣,中国画家对此当然深有感触,但是中国画家却很少思考“存在”这一问题。或者思考了但没有发现什么。或许因为海德格尔而令中国画家将存在这一问题束之高阁于哲学领域,因而摒弊了存在这个哲学命题,加上画家没有大思想意识,抽象功能退化,因而没有哲学抽象能力来认识自身的存在所面临的窘境。统察中国艺术(不仅仅绘画),“存在”这一思想核心很少进入给画,却忙于形式主义上的奇形怪状,是因为存在是一个陈旧的主题吗?但是,相对于实际状态而言,这个陈旧的主题在中国可谓是一个最新奇最先锋最需要思考的问题。一些令中国画家视为鼻祖、而一直从心理上师从的西方画家也说,即使是一个陈旧的问题,对于艺术的价值也是亘古不变的。马蒂斯对此表示,如果艺术家害怕陈规俗套,那么通过显得奇特,或是选择古怪的素描和怪异的色彩,他还是无法避免陈规俗套。

  就其形式而言,马蒂斯说,不应该认为一位画家的思想是与其绘画的手段相分离的,因为思想与手段和它的表现是相匹配的,这种手段应当更完善,从而思想也更深刻。马蒂斯说他无法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同自己的方式区分开来,他反对将感受与表现隔裂开来。中国当代画家莫不以马蒂斯为楷模,但是,有意无意中却践踏了马蒂斯拥护的东西。

  即使是“形式精神”,我们的绘画又理解了多少呢?马蒂斯说构图的目的是为了“表现”,他宁愿过分坚持用表现本质特征的方式去获得更多的永恒,哪怕牺牲掉某些迷人的东西也在所不惜。按照马蒂斯的理论,那些线条和图形以及色彩中绽放的胆量,就更需要服从表现的本质特征,与此相反的东西在马蒂斯那儿遭遇到了最坚决的反对。马蒂斯的反对相当鲜明,但是中国画家在此项原则上强行的制造了分歧,为了一些迷人的东西,放弃了可兹永恒的东西。   在中国画家那里,概念化的先锋精神,被先锋这一概念进一步概念化,在形式上完全盲从于画家的迷茫与胆量。如果说先锋完全源于形式,如果说创新是属于形式的,那就证明这位画家还完全没有理解先锋谓指何种精神,也证明该画家不知何为创作。厌恶研究精神的毕加索也说,艺术家不能只画他所看到的东西,而必须首先要画出他对事物的认识,一幅画不仅能够表达现象,同样能表达事物的观念。这在我看来是一个艺术条律!这一条律可以检验我们目前的画作是否属于创作,是否属于艺术。艺术作品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如果一件艺术作品不能一直活到现在、不能一直活到未来,那么当初的行为就不是创作,这一作品就根本不值得重视。希腊、埃及、中国和其他的时代那些伟大画家的艺术,并不是过去的艺术;也许它们今天比过去还更有生命。在数化主义时代,生存环境以及生存的非本质维度由谎言构成,面对如此状态,如果艺术家在他的作品中只显示出他找到的是一再寻找的掩饰谎言的方式,他就永远干不成任何事情,永远也进入不了本质意义上的创作,永远只会流于形式上的与思想内涵毫无关联的绘画。我们可以把这些观点当作偏见,但得重视这些偏见会让我们发现什么。

  格莱兹和梅青格尔在《立体主义》一文中说,辨别或者运用一种形式,除了视觉功能和自动机能外,还包含精神的某种发展进化。运用一种形式就是用某种先入之见来核实它,是一种除了所谓的艺术家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不借助外部的帮助来完成的行为。它达到的目的如马蒂斯所说,寻找到更加真实、更为本质的特征,从而对现实做永恒的解释。从其目的来看,绘画不完全属于个体的情绪与冲动,更不属于在某种情绪下自以为是的某种处于莫名状的精神。

  在绘画创作中,点是移动的线的实体,线是移动的面的实体,色是移动的情绪与情感的实体,形是运动的精神的实体,它们组合起来是运动的完成观念的思想的实体。在这一基本运动中,康定斯基说,画家可以强制性地实现自己的愿望,令观众由此出发,始终沿着画中的正确路径,直抵“彼岸”。那么,点、线、形、面、色,或者直接说形式的部分,就得跨越彼此,就得跨越联想有时也难以跨越的鸿沟,从而服从思想的实体,这才使形式的东西成为艺术作品。但是,这不是一个理解的问题,这是一个思想造型意识的问题,只有具备了这样一种自觉的思想造型意识,才能正确的使用点、线、形、面、色。正如康定斯基所说,这对于一般的画家而言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就区分出一个画家所画的作品是否能实现对事物作永恒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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