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春和:哄客心理的人性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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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系列的公共丑角热点事件经过网络的传播、放大、发酵,不仅是网络文化的焦点话题,还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津津谈资。针对一些社会问题中的丑角或者问题本身进行穷追猛打,使之在舆论的总攻中顷刻倒塌,无疑是一种民主进步。但是被发酵的舆论极易成为多数暴政的洪流,也极易成为深层社会压抑的情绪转嫁,如果没有一定的程序渠道则很难达到真正的社会正义。缺少了理性和爱心的舆论民主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在情绪的支持下会成为运动治国的翻版,或者至多是一种不健康的情绪发泄。 本来,在我们文化的深处有着鲁迅深恶痛绝的看客心理,中国人善于欺软怕硬,以欣赏失败者的痛苦取乐。柏扬先生也发现了这种势力文化的博大精深,终其一生的努力也未能改变文化遗传。网络时代的到来则成为看客心理的升级改版,由看客变为哄客,与顽强的劣根性一起构成了文明社会的另一极端。莫言曾经通过小说《檀香刑》全景式地展示了我们文化中的看客心理,尤其善于对受刑过程的欣赏、对被征服者的羞辱、对弱者脸谱化的嘲弄。这种扭曲的病态心理不仅铺满了中国历史的甬道,还像血液一样流淌在我们的体内,蔓延在技术文明支持的网络时代。 今天,当我们面对“日记门”、“造假书记”、“涉黑律师”等众多公共丑角之时,这种哄客心理比之过去的欣赏杀人过程更是登峰造极。古代的武士为显示风度,一旦把对手击倒则不再对其伤害。近代战争优待俘虏也已成为国际准则,因为俘虏本身只是一个战争符号,并不是战争的发动者。但在哄客文化中要对失败者斩草除根,还要对其批倒批臭,使之永世不得翻身。文革中红卫兵的革命彻底性,不但把严凤英杀死,还要把其尸体全部撕开,挖出心脏,寻找黑色思想,最后又把腐烂的尸体批斗三天才甘罢休。我们今天的哄客们似乎要文明一些了,不再动手动武,只是凭一点媒体演绎的二手信息进行想象、暗示、情节推演、煽起对于公共丑角的全民愤恨。也真是如鲁迅所说的还要在敌人的尸体上砍他个十刀八刀,来充分证明自己是无罪的无产阶级革命小将。 在这些公共丑角被揭露和倒下之前,有的的确是寻租了公共权力的强者,需要舆论的集中火力。但其一旦被击倒则又成为了弱者,不能再上前踏上几脚或啐上几口。那样的话不仅不能解决问题的本质,还会因此而迷失了正确的目标,偏离了对于文明社会的程序化构建。现代文明要求的不是愤恨的发泄,而是一种以生命为中心的理性和爱,离开了这个前提,任何理由的过程都无法经得起普世规则的检验。情绪淹没智慧,愤恨摧毁正义。 中国传统文化向来缺少真正的生命意识,这种哄客心理的人性之恶便找到了生存的土壤。议论公共丑角,或对其幸灾乐祸不仅是文化的作用,还是一种扭曲的心理病态。一方面通过议论或表达痛恨拉开与公共丑角的想象化距离,以此进行道德标榜。只有这样才能显示自己的高尚,或者起码不是同流合污,这是文化中的虚伪极致。另一方面则是一种心理虚弱的表现,比如我们打鼠时,刚刚拉开架式便引得旁边的狗一阵狂吠,显然是旁观者一种自身底气不足的动物性自卫。这种哄客之所以起哄是因为起哄的对象已经倒下,没有了任何还击的力量,以此起哄不仅不会得到反击,同时还可以证明自己的道德正义。从其内心之中,足以看到了一种恐惧,就是他怕不如此也会被疑为公共丑角的候选对象。既对自身信心不足,又对社会抱有怀疑的敌意。哄客的利益计算总是一种典型的安全计算,当对手未倒之前,他不仅不会有半点批评,往往还会百般讨好奉承,愿意为其奴役。而一旦对手倒掉,他便一跃而上,成为英雄,甚至骑在对手的尸体上大呼小叫,尽显自己的英雄本色。因为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不会对自己构成任何伤害,还能显示自己的道德清白。 这种哄客心理的另一种病态便是心理优势,尽管这种心理优势是一种自我迷幻,但足以助长恶性的膨胀。喜欢以失败者的隐私和痛苦取乐,鲁迅当年已有非常深刻的揭露,看到杀人认为杀头好看的阿Q与今天的哄客并无不同。哄客对于公共丑角的踩踏在于他认为自己已是得胜者,得胜者为王。一旦为王便是失败者的主子,可以随意对其打骂。中国人善于围观打架也便是这种心理优势的淋漓写照,在围观中他认为自己不是打斗中的主角,而是处于一种裁判的地位。这种裁判便胜于打斗者。在此基础上发展和丰富了我们的示众文化,让死刑犯、小偷、妓女游街示众,是围观者感到最过瘾的节庆。因为在围观这些失败者之时,围观者的心理得到了释放和平衡,达到了人生的幸运性满足。尤其看到那些被披枷带锁的囚徒,对比之下自己还活蹦乱跳的自由之身。看到那些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感到自己的生命因此而被拉长。通过这样的利益计算,会一下子感到一种幸福的满足。这便是当年柏杨发现的这些“势利眼——冷漠、残忍、忌讳、幸灾乐祸,天天盼望别人垮,为了富贵功名而人性泯灭,而如醉如痴,而如癫如狂。” 这些哄客的危害主要不在于自身的心理病态,而在于缺少对于事物本身的客观认识和全面分析。他对事物的认识完全是情绪化的、盲从的、没有基本的理性分析和判断。这种哄客心理往往只对事情本身的外在形式感兴趣,而不愿了解事情所处的整体环境和形成原因。因此这种病态心理是反智的,是一个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根本障碍。也是反民主、反法制的,极易酿成民粹主义的浪潮,情绪之火所到之处,智慧与文明将无法存在。哄客的落井下石并不能看作他对丑角之事件的真正痛恨,他恨的不是事,而是人。也就是说事情本身并不会使其真正保持距离或警惕,比如杀人、偷盗、造假或嫖娼,而是攻击这些失败的主角。这种情况下,恶的事情本身照样对他构成潜在吸引力,如果条件成熟,他便顺理成章成为其中的主角。而与此相反的现代普世文明规则是对事不对人,或者如基督教文明那样惩罚罪,而爱罪人。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局限性,人性都有弱点,人的向善与向恶功力均等,朝向哪一方并不能完全决定于自身的良知而是外在条件。这就如同我们的公共丑角,他们身上的善并不比我们少,我们心中的恶或许比他们更多。那些标榜的道德口号只是形式,经验告诉我们,口号喊得越响,内心越是充满了恐惧。否则,喊口号干什么?越是看热闹的哄客,他心中的恶更多,因为他不愿去检讨自身。 哄客的心理是病态的、扭曲的、贫困的、脆弱的、腐朽的,他的思维方式也便是仇恨的、贪婪的、促狭的、不会有任何道德感或责任感的。这种心理的特点是只有恨而没有爱,只有毁灭而没有拯救,只有敌意而没有友好。他盼望的是一觉醒来别人都死光,全世界的财富都归他所有。因为从他起哄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发现他没有渡己渡人的爱,只有廉价的、虚伪的道德标榜。这种人天生不懂得个人之间的主体平等,也不懂得人格是个人的尊严、名誉和价值的总和,更不懂得任何情况下的个人在社会面前都是脆弱的。在网络时代,我们的确拥有了进行权利表达的机会,但正如民主一样,滥用的结果也会形成反制。这种舆论哄客又是社会文明的温度计,能够恰当验证一个民族的文明进程。从哄客心理借助于网络的膨胀来看,这种人云亦云的道德风暴正是文化危机的征象。文化的内部既少了核心支撑,文化的外部也缺席了文明的生态。在这样的文化之中,脆弱的个人心理无法进行个人价值判断的坚守,而是在加入哄客舆论中借群体的洪流为自己壮胆。哄客之恶最后导致道德极端主义的盛行,借用公义的名义对他人棒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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