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陈东东:对一个木匠的二十年观察

  陈东东对一个木匠的二十年观察

  木朵
  
  现在我休息(我坐下来
  卷烟)这阳光的庭院
  这芬芳的橘子树
  这新而光滑的木板和直尺
  我听到,上午十点的众鸟已飞临
  
  女主顾在堂屋里洗澡。水汽退尽的镜子
  乳房和腰肢的光辉
  不同的家具,有相同的幸福
  我的手边是称心的斧锯
  那计时的钟,在甜蜜地催促
  
  上午十点的众鸟已飞临。小小的庭院
  打开的庭院
  放置思乡和白色的胶水
  我的儿子在遥远的乡间
  从仓库出来,进入了阳光
  
  我闻到肉和肥皂的香味。初春的愿望
  要飞临庭院
  这时候我为她做好了镜架
  我的儿子在遥远的乡间,他手拿镜子
  在映照另一个出浴的人
  
  (陈东东《木匠》)
  
  如果要你对二十年前的一首诗进行修改,你会从哪些角度入手?是优先采取减法,还是给那古老的思想戴上时髦的假发?比如陈东东这首写于1989年的旧作,要你来开刀,你会做怎样的麻醉和手术呢?这首诗保持的体态是五行一节,所涉及的信息源包括负责沉思的主人翁(“木匠”)、在鸟鸣缭绕中洗澡的女人、作为怀乡目标的“儿子”。我想,如果不是有更可靠的线索,凭借作者已经交织的这个网络,足以成为一只温暖的巢穴,也就用不着在修改时伤筋动骨,于是,留给斧正者的余地在于:在修饰词上另觅审美的标尺,继而在语速上做点调整,以便跟作者当初的所见所闻总量保持匹配。对于偏爱韵律的读者来说,事后寻觅韵脚,也算是改善诗之风貌的关键举措,他的确可以在每一行的末尾处进行语义与语音双方面的等价交换。如果是原作者,他还有权利从这首诗的赘述中找到当初被遗落的重要信息,或者是,当时以为不够分量的意象,如今反倒是异香扑鼻。他可以再加一点佐料。在《诗江南》(2010年第2期)第40页,陈东东发表了一些诗,其中刚好有《木匠》的删减本。我很好奇一首诗能否见证二十年后作者诗学观念与纪律的变革。最直观的两个感受是:其一,体态改为“四行一节”;其二,关键词之间的感情纽带进行了精心的替换。第一小节几乎决定用同一只韵脚奔跑,其中,直尺与木板的关系要比原先的摆列更为活泼,算是诗人现在的敏感,至于“橘子树”摇身一变为“栀子花”,算不算对历史事实的扭曲,已经是一个次要的问题。第二小节的第一行可见诗人的矫捷和狡猾,是一种老江湖的时间观,堂客与客堂的彼此对视,至少为主人翁视线的切换赢得了辞藻方面的伦理:读者可能因这一行的谨小慎微态度而不再责怪诗人许可木匠去窥探女人的身体及其气息。原先诗中“不同的家具,有相同的幸福”这条箴言得到了完全的删除,可谓由老体态向新体态靠拢之际,为了不失态,而毫不吝惜。这个句子的逻辑关系现在看起来像是这次精细描述过程中的一个噪音。原稿中“上午十点的众鸟已飞临”第二次出现起到的是一种类似祈祷的复沓作用,这是不少诗人写作时惯用的视野移步时的伴奏曲。就像是通过一个前设句子的重复,可以立即摆脱一个即将耗尽的时刻,重新回到诗的初衷拟定的轨道上来。在新版本上,也大致如此,一如既往地将木匠的乡思示众。而在最后为“小儿子”(原为“儿子”,加上一个“小”,要么是避免独苗造成的失实,要么是为了显得亲切、顽皮)手里设计的道具,由“镜子”改为“玻璃”,二者化学成分与反照功能相似,但后者表明了一种减法的内蕴。由于“另一个出浴的人”是铁定的尾声,且又需要从“小儿子”手上被映照出来,作者除了“玻璃”,似乎一时没有更好的选择了。总体而言,我更喜欢后面这种作风,正如我喜欢“栀子花肥艳”多于“芬芳的橘子树”。而更令人充满豪情的下一步行动计划是:这首诗如果改为三行一节,是否还得再过二十载?
  
  歇息的时辰我坐下来卷烟
  院落浮阳,栀子花肥艳
  直尺边上光滑着木板
  鸟儿争鸣,在上午十点
  
  雇主的堂客客堂里洗澡
  水汽弥漫窗户,腰窝和双奶
  生辉。钟挂墙头迟延、催促
  我的手边,有称心的斧锯
  
  在上午十点,鸟儿聚拢
  院落里白胶水散布异香
  我那小儿子却在家乡
  从谷仓出来,正走进亮光
  
  而我闻到了刺鼻的爽身粉
  正当我做好春日的镜架
  我那小儿子却在家乡,拿一块
  玻璃,映照另一个出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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