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余华:一个作家的力量

 我很欣赏美国笔会在授予《等待》2000年福克纳小说奖时,对哈金的赞誉:“在疏离的后现代时期,仍然坚持写实派路线的伟大作家之一。”
    2003年初春的时候,我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买到了《等待》,然后又见了几个朋友,回家时已是凌晨,我翻开了这部著名的小说,打算读上一两页,了解一下哈金的叙述风格就睡觉。没想到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已经是晨光初现,然后我陷入到冥思苦想之中。我惊讶哈金推土机似的叙述方式,笨拙并且轰然作响。哈金的写作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段叙述都是扎扎实实。在他的小说里,我们读不到那些聪明作家惯用的回避和跳跃,这种无力的写作至今风行,被推崇为写作的灵气。作为同行,我知道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的。
    这个1956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29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人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不是一个孩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并不是为了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对英语用词的分寸把握。美国是一个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
    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出来的英语让一些纯种美国人都赞叹不已。而我,一个中国人,读到自己同胞的小说时,却是一部翻译小说。可是这部名叫《等待》的翻译小说,让我如此接近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近到几乎贴在一起了。很多生于中国,长于中国,甚至从未离开过中国的作家写出来的小说,为什么总让我觉得远离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现实?我读到了太多隔靴搔痒的中国故事了,可是远离中国的哈金让我读到了切肤之痛的中国故事。
    我想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力量,无论他身在何处,他的写作永远从根部开始。哈金小说所叙述的就是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根部,那些紧紧抓住泥土的有力的根,当它们隆出地面时让我们看到了密集的关节,这些老骥伏枥的关节讲述的就是生存的力量。
    《等待》之后,我又读了哈金的《疯狂》,以及零星发表在中国杂志上的一些短篇小说。他去年出版并且再次轰动的小说《战废品》,也马上要在台湾出版中文版了,我很快就会读到,为此我充满期待。现在上海文艺出版社结集出版《哈金作品系列》,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大陆全面展示哈金的叙述之路。这位美国的少数民族作家,在享誉国际文坛之后,以这样的方式回来,令人欣喜。在我眼中,哈金永远是一位中国作家,因为他写下了地道的和有力的中国故事,虽然他使用了我所不懂的语言。
    我难忘第一次在波士顿见到哈金的情景,那天晚上大雨磅礴,哈金带着我们一家三口在哈佛广场寻找酒吧,所有的酒吧都拒绝我十岁的儿子进入,最后四个人在大雨中灰溜溜地来到了旅馆,在房间里开始了我们的长谈。那是2003年11月的某一天。

                     2005年9月27日

 


    伟大的中国小说

                             哈 金 


    近年来,国内的作家和学者们似乎接受了文学的边缘地位,好像这也是与世界接轨的必然结果。 其实在美国,文学从来就没有被边缘化过。 在美国文化结构中伟大的美国小说一直是一颗众目所望的星。 常常有年轻人辞掉工作,回家去写伟大的美国小说,甚至有的编辑也梦想有朝一日能编辑伟大的美国小说。每年春季,我都教中篇小说写作。在第一堂课上我总要把伟大的美国小说的定义发给学生,告诉他们这就是每一个有抱负的小说家写作的最高目标。
    早在1868年, J.W. Deforest 就给伟大的美国小说下了定义, 至今这个定义仍在沿用:“一个描述美国生活的长篇小说,它的描绘如此广阔、真实、并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美国人都不得不承认它似乎再现了自己所知道的某些东西”。表面看来,这个定义似乎有点陈旧、平淡,实际上是非常宽阔的,并富有极大的理想主义的色彩。它的核心在于没有人能写成这样的小说,因为不可能有一部让每一个人都能接受的书。然而正是这种理想主义推动着美国作家去创作伟大的作品。 美国作家都明白伟大的美国小说只是一个设想,如同天上的一颗星,虽然谁也没法抵达,但它提供了一个坐标,使他们清楚努力的方向。纵观美国文学,我们会发现每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后面都有伟大的美国小说的影子--《汤姆叔叔的小屋》、《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白鲸》、《大街》、《愤怒的葡萄》、《奥吉-马奇历险记》等巨著都是如此。上个世纪有几部小说乾脆就自诩为《伟大的美国小说》,Philp Roth 写了这样一部书,诗人William Carlos Williams 也写了一本薄薄的、冠以如此大名的小说。美国的小说家们都梦想写出一部接近那个理想的伟大作品。只要谁写出了一部这样的书,不管他身在何处、有无名气,谁就是主要作家。反之,不管你目前多么红火,你写不出重要的作品,你不久就得靠边让道。这是公平的竞争,大家都享有同等的机会。
    近二、三十年来,世界各国的小说都不很景气,唯独美国和印度两枝繁茂。这与他们的小说观念有关。Salman Rushideie在1981年发表了《午夜的孩子》;1989年,33岁的Shashi Tharoor写了一本长篇,就叫做《伟大的印度小说》。后来又出现了Vikram Seth的《合适的男孩》(1993),洋洋洒洒一千三百多页,是英语中最长的小说;接着移居加拿大的Rohinton Mistry于1996年出版了《恰好的平衡》。显然,这些大作都渊源于一种宏大的意识,就是伟大的印度小说的意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作家都多年身居国外,但他们是印度的重要作家,也就是说伟大的印度小说的意识和创作实践排除了中心与边缘的区别--谁写出举足轻重的作品,谁就是重要作家。
    其实,作家的地位最终就是这样确定的。记的余华说过,如果马尔克斯没写出《百年孤独》,他就跟别的拉美作家没什么两样。
    目前中国文化中缺少的是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概念。没有宏大的意识,就不会有宏大的作品。这是为什么现、当代中国文学中,长篇小说一直是个薄弱环节。 在此我试图给伟大的中国小说下个定义,希望大家开始争论、讨论这个问题。 伟大的中国小说应该是这样的:“一部关于中国人经验的长篇小说,其中对人物和生活的描述如此深刻、丰富、真确、并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国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认同感。”虽然这个定义深受伟大的美国小说的影响, 但我觉得还是到位的。我们可以进一步研讨,从而把这个定义下得更准确,更能为作家和学者们接受,以形成共识。
    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意识一旦形成,作家们就会对我们的文学传统持有新的态度,因为按照我下的定义,伟大的 中国小说从未写成,也不会写成。  就是《红楼梦》也不可能得到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国人的认同,至多只是那个时代的小说的最高成就。也就是说,作家们必须放弃历史的完结感,必须建立起伟大的小说仍待写成的信念。如果没有这种后有来者的心态,中国文学就真的没指望了。
    没有伟大的文学信念往往会给写作造成重大失误。鲁迅认真地写小说只写了七年,只出了两个短篇集子(《故事新编》不是纯文学创作)。对小说家来说,七年时间至多只不过是个开端,都不足以全面掌握小说的技艺。设想如果鲁迅当时怀有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意识,他就会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写小说,就会给我们留下比那些杂文更有意义的伟大作品。鲁迅临终前曾对冯雪峰说他希望能再活十年,每年都要写出一部长篇来。他没能珍惜自己的时间和生命,因为他没有高远的文学信念。再来看张爱玲,她在自己汉语的创作高峰时期改用英语写小说,夭折了自己的才华。 如果她头脑里有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意识,清楚自己努力的目标,就不会出现那种失误。鲁迅和张爱玲都会迷失方向,更何况当代的青年作家呢?
    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意识形成后,文学小说就会自然地跟别的类型的小说分开。作家们会不再被某些时髦一时的东西所迷惑,会把眼光放在真正伟大的作品上,会将世界文学中的巨人做为自己的导师或对手。目前一些西方作家在国内很走红,诸如昆德拉、卡维诺、杜拉、博尔赫斯。这些作家各有其独到的一面,但他们都没能写出里程碑式的著作,也就无法滋痒伟大的作品;对于这类作家应该持浅尝而止的态度,就象巧克力好吃,但顿顿吃,就把人吃坏了。然而,有的作家的作品则可以成为精神食粮,能够为创作伟大的小说提供源源的养份。我并不想在此表达自己的好恶,只是想说:一旦你决心写伟大的小说,你就会自然地寻找属于自己的伟大的传统,这时你的眼光和标准就不一样了,就不会把心思放在眼下的区区小利和雕虫小技上。
    最后我想指出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意识的形成将取消中心与边缘的分野,将为海内外的中国作家提供公平的尺度和相同的空间,因为大家都将在同一起跑线上,都面对无法最终实现的理想。今后不管你人在哪里,只要你写出接近于伟大的中国小说的作品,你就是中华民族的主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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