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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界是一块口香糖,你嚼几下,我再嚼几下,嚼到最后连呕吐的想法也没有了。我坐在椅子上打量着你。你打量着鞋子底下的口香糖。这个世界脏兮兮的。 离椅子约五米处有一滩秽物。想必几个小时前,曾有某人蹲在这里幸福无比。遗憾的是,我并不能根据这滩秽物判断出这位某人的性别。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福尔摩斯,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成为福尔摩斯——能力越大,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责任的身上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危险固然惊心动魄,符合人爱找刺激的天性,但心跳若一直保持在每分钟五百次,血压自然会在某时刻猛然窜高,把大脑搅拌成一锅稀粥。这可就一点也不好玩了。 一些蚂蚁在秽物上爬来爬去。我们所厌弃的也会是另一种生命可口的食物。同理,我们所喜爱的亦极有可能是另一种生命所厌倦的。
我说:“这些蚂蚁爬得可真好看”。 其实我还想说——如果地球也是某种生命吐出来的秽物,我们在上面爬来爬去的,也很好看。不过,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不是布鲁诺。布鲁诺先生证明了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转的,所以他要被架在火上烧死的。我一直猜测人被别人烧烤时的心理活动。这种猜测让我整日惶惶。我能看见自己身体里面有几个“我”在打架。 一个说:让别人烧烤吧。这是伟大的献身。天空因为殉难者的血液才会流光溢彩镀金万里。大地之所以会丰腴,当然要感谢落叶对生命的舍弃。只有在痛苦中,生命才有意义,你才是你。就如一条会思想的鱼,如果它不被人逮住做成食物,它就永不知自己还能被做成食物的价值。 另一个说:烧烤别人吧。你渴望痛,但不是任何人都能亲身切肤地享受痛的滋味,若热血一时冲上头,被别人用竹条串起来了,你将被打上烙印——你永生注定了是一块食物。就算你能逃得了第一次、第二次,可你不可能逃脱以后的无数次。当你忍受不了痛时,你哭爹喊娘的求饶声,只会增加别人烧烤你时的乐趣。 还有一个说:我不烧烤别人,也不想被别人烧烤,就这么一直袖手旁观好不好? 这当然不好。 第一个“我”与第二个“我”异口同声说道:你不烧烤别人,如何解决肚子问题?就算你餐风饮露不食五谷,可别人是会饿的。一条河只有着此岸与彼岸。要么是生要么是死,否则哈姆雷特大可以变成一个不生不死老妖怪。
我笑起来,把你搂入怀里。你的影子像蚂蚁一般在地上爬。我拖长声调说:“小意,你在镜里能看见自己的几张脸?” 懒懒洋洋的阳光照在你身上,你剥着手指甲,你曾说过,我的肚皮像月亮。 “一只蚂蚁呀,慢慢向前爬;两只蚂蚁呀,见面要打架;三只蚂蚁呀,到处寻找家;四只蚂蚁呀,被人摁死了……。” 你唱起歌。我忽然想起我应该叫你亲爱的小意,这样你才有可能回答。因为——据说——我们之间有着爱情。 我的目光落在椅子右侧的一丛花上。花瓣层层迭迭,或粉白或鲜红或金黄,颜色煞是好看。我说,“亲爱的小意,那些玫瑰真好看。” 我忽然感觉到有一个地方不大对劲,一只蚂蚁沿着长满刺的花枝迅速往上爬,鲜红的玫瑰什么时候接到命令变成五颜六色了?何况现在讲究得是男女半边天,哪里还会允许什么武则天当道? 你用手指点点我脑门,你说:“猪啊,那是月季。”
听说每一个女孩子都是一朵花,她们当然能分得清玫瑰与月季花。我嘿嘿笑着,用‘猪啊’的嘴重重压在‘亲爱的小意’唇上。我把她的舌头当口香糖嚼了一会,她把我的舌头也嚼了一会,然后我们把彼此的舌头吐了出来。 我说:“亲爱的小意,小意,你在镜里能看见自己的几张脸?” 你说:“猪啊,这世上哪来的鬼?当然是一张脸。” 我说:“不对。这世上有没有鬼另当别论。你看见镜子里自己的脸,这是一张;镜子里的你的眼睛里又藏着你的第二张脸,如果把哈勃望远镜搬来,你将看见第三张脸、第四张脸……若你的视力能让哈勃望远镜自愧不如,你将看见无数张脸。” 你说:“猪啊,你又放屁了。简直臭死了。” 你说了一连串的猪啊。我因此注意到你的鼻子有一点朝上,你耸起鼻子,这令你平添置了许多可爱,但我不得不提醒你,下雨的天,你一定要记得带上手帕纸,因为雨水将直接落入你的鼻孔里,你若是有个伤风感冒三长二短,我的罪也就大了,你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妹妹弟弟极有可能把我切成几大块,蘸着甜酱葱沫唾沫给吃掉。虽说为了爱情,死是光荣的,但一想到我的身体将在大家的胃口逐渐消化进入肠道变成臭不可闻的粪便,这种感觉确实有一点难以忍受。
我的手放在你柔软的腹部上。阳光让你的脸庞泛出一股透明的香气。香气是朝气蓬勃的。你很年轻。你的脸庞与我的指尖之间有一种奇妙的触感,似乎某种东西只要轻轻一触即会粉碎。此刻,天空是属于玻璃的。若上帝把玻璃的另一面涂上水银,那么天空就会属于镜子。我微微笑。中午的食物还在胃部蠕动。这些东西奇怪地交织在一起,令人生出一种饥饿的充实感。脑袋有一点晕眩。对了,我叫张三,坐在我身边,乳房会像鸽子般咕咕叫的女孩子叫小意。我叫她‘亲爱的小意’。她叫我‘猪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这些名词不停地晃来晃去。小意是我的女朋友,在我眼里,她有时很美,有时很丑。不过,她的乳房一直很美。小意的乳房与小意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很多时候,我就老分不清楚自己更喜欢哪个。 亲爱的朋友,你们想从我与小意这里听到什么样的故事? 我是男人,小意是女人。这个世界只有男人和女人。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也只有男人与女人的故事,其他的根本无足轻重。
2
从嬉皮到雅皮只是一步之遥,从鸡皮到牛皮还没有半步之遥,从自由到崩溃又会有多远?平面上,两点之间的距离直线最短。但若把纸折迭,把这个宇宙折迭,那么最短的距离便是两点的重叠处。重叠是一个动作,重复则是在时空中不断再现这个动作。动作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因为我们的想当然,意义这两个字便大行其道。这很可笑。不过,我躺在床上想这些事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可笑。 屋子里有着蒙蒙灯光。裸体女郎在墙壁上搔首弄姿。一只蚂蚁因为一时冲动与一只大象发生了关系,不巧的是大象忽患高血压告别了人间,蚂蚁的余生也只能在挖墓穴这个动作里渡过了。我有一些伤心。我虽然很想念她的味道,可也担心一语成谶。我胡思乱想。 如果我没有记错,她的乳房应该是馒头状的,很软也松,热气腾腾,上面撒有一些褐色小麦粒之类的东西,总之,一眼望去,感觉甚是香甜。我喜欢不停地咂舌头,喜欢咽口水。那时我还不大,但也不少,是一个整天胡思乱想的少年。她是我的邻居,一个受人敬爱的医师。听说她的手工活做得很地道,能把病人的肚皮漂漂亮亮切开然后一针针缝好。病人肚皮上虽然一样会出现一只面目可憎的大蜈蚣,但里面绝对不会残留纱布剪刀什么的。
她是我妈的朋友。在我的记忆里,她们经常坐在阳台上窃窃私语。一盆盆的花在她们手下绚丽多姿。微风拂来,四周陷入一种不可言喻的氛围里,她们的脸光滑得好像天上的月亮。一般来说,女人的友谊不大可能持久,她的丈夫对此甚感惊讶,便也经常过来找我爸下棋。我爸不喜欢下棋,但我爸非常懂礼貌,不会说自己不喜欢也不会把热水瓶桌子弄得嘭嘭作响以表达自己的不喜欢。我爸喜欢抽烟,他抽着烟面对着她的丈夫。手指在棋盘上漫无目的地移动。我爸的样子有一点像哲学家。可惜我爸没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她的丈夫是一个小老头儿,无论何时,两只手的指甲一定是干干净净,修剪得非常整齐。 她的丈夫是她的领导。一对夫妻,一个是领导,一个是被领导,那自然是有趣得紧。她在与我妈说话的时候手指老在绞来绞去。她与我妈说一会话,便停下来笑笑,再说一会儿话,又停下来笑笑。 她丈夫也是我妈的领导。我不喜欢我妈身上那股福尔马林的药水味。可离我家几十米远就有一间停尸房。所以在医院病死了的人或者是被医生治死了的人又或者是没钱看病一头撞死在医院门口两根大理石柱子上的人都会被送到那里面去。 我不害怕它们,可我讨厌它们。自从我从大杂院搬出后,它们就无时无刻不在向我提醒着这世上还有死亡这回事。我能识破它们的歹毒用心,它们想扮演上帝。只有上帝才会干这样的缺德事。 我坐在桌子面前,看着墙壁上的镜子,眼角余光早就瞥向她与我妈。黄昏把她们的声音扯得支离破碎。我屏住气息听了好久,所听见的还是一些毫无意义的单词与音节。
那时,我还没有想通没有意义才是最有意义此一光辉论断。毕竟我才十来岁,不可能把手挥得结实有力。我有一些沮丧。从物理学角度来说,我与她的距离并不远。桌子是摆在窗户底下的,她就在窗户那边。我们中间仅有一层透明的玻璃。玻璃没有发明出来之前,窗户上糊着的只是纸。我确信自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前提下,把纸捅出一个小洞,但我显然无法对玻璃也如法炮制。我在医院里长大,可从来没见过鬼,我没有特异功能。我想了很久,忽然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我看着她与我妈一点一点沉入暮色里。
夜色不可抗拒,明天也是无法拒绝。 很多年以后,一个朋友问我:“一个女人若是遭遇到无法抗拒的强暴行为,如何自处?” 我想了想,准备开始长篇大论。 真正统治着世界的,不是人,而是几条基本规律,譬如因果律。任何行为都有其动机。当某种资源严重匮乏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透明、合理分配时,暴力的产生也就势在必行。暴力的结果无非两种:暴力者被消灭;暴力者在取得支配资源权力的同时消灭了曾经的支配者。暴力意味着消灭,意味着参于资源分配的人数的减少,这是属于天道流转,属于资源与生命的自我调节,所以圣人要以万物为刍狗。 令人遗憾的是等我刚把思路理清一点,我的朋友已经在自问自答:“徒劳的反抗只会更加激发起占据主动处于支配者地位的男人的欲望。任何欲望在其前进过程中遇到阻碍,一定会产生强大的破坏欲望。水遇到巨石,水花才会溅起,水珠拍打在脸上才会隐隐生疼。故女人若遭遇到无法抗拒的强暴行为。最好闭上眼睛享受得了,再怎么说,掏耳朵时,耳朵要比火柴杆舒服。闭上眼睛,夹紧腿用心享受。这就是最富生命力的生活态度。生命可贵,任何一种经历都是一个巨大的财富,被强奸的滋味也不例外。” 朋友的话极有逻辑,逻辑让我彻底晕头转向。我很想问我的朋友,既然被强奸的经历也是财富,那么被强奸的女人岂不是要对强奸者千恩万谢? 朋友笑了,笑得极具哲学家的气质。他说:“感恩不是必要的。感恩的实质其实就是向别人屈膝,把自己置于奴仆的地位。感恩这个单词纯属于上帝玩得一个小把戏。上帝自以为造了人,自以为他赐于了万物生命便有权力要求人的感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打个比方:一条大狗生下了一条小狗,小狗有必要感谢大狗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狗,一样平等;若大狗口口声声什么哺育之恩,小狗完全可以控告大狗在未经它同意的前提下,把它生出来。狗的下场不是被车辗死就多半被宰了做成狗肉火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狗的一生从根本上来说是苦难的,而苦难的制造者就是大狗。何况小狗的出生并不是大狗的自愿产物,无数事实证明大狗多只是耐不住自身情欲,繁衍后代只是交媾行为的副产品。” 我听傻了眼,我脑海中的长篇大论被他击成粉碎。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无数单词从里面狂奔而出,比当年抗联战士向小鬼子们猛力扫射时还要密密麻麻。我对他的景仰之情一时犹如滔滔黄河水汹涌澎湃。我说:“那这个女人应该如何办?” 朋友惊讶地啊了一声,好像我是天外来客。他说:“享受完了,提起裤子走人呗。” 我说:“若男人觉得不过瘾,又或者说心理变态,非要来一个先奸后杀,如何办?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可以忽略不计。” 朋友哈哈大笑,我估计他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朋友哼了一声,说道:“沟通。真诚沟通,告诉他自己所不能承受的底线所在。老虎被兔子咬了一口,那也有损老虎形象。何况凡心怀恶意者,必眼冒凶光。女人被强奸时,完全有充分时间对此进行观察。男人射精后多半腿酸脚软,若兔子此时一口咬在老虎的生殖器上,嘿嘿,所谓不动如山,动若脱兔。” 朋友说着话,站起身,张开手,一时间壮怀激烈,潇潇雨歇。 我与朋友的对话也就在此暂告一段落。
我这位朋友大名李吧。按中国某处方言读来,与‘你爸’谐音。这为他赢得了许多勾引女人的机会。一般来说,那些漂亮或不漂亮的女人在听到他的名字后,多半要掩口而笑。还有一些夸张的,干脆就一个劲地傻乐,似乎不把自己整得弯不起腰来就不爽不痛快。 一个女人笑起来也就意味着有机可乘。机会只会属于精明人。他们或许看不到更为遥远的地方,但对鼻子底下的一条鱼是香是臭他们马上就能做出最佳反应。李吧是精明人里的精明人。他曾经对我耳提面命,譬如,理性只是感性的片爪之鳞。人,归根到底,是一只动物;而女人由于胸前那两砣肉往下坠的重量,更是一只渴望哺乳的情绪动物。跟着感觉走,抓着梦的手。纵然感觉把她们欺骗了成百上千次,她们仍然会无怨无悔。 李吧说的话跳跃性很大,若有人把它们去掉标点符号排列成行,完全可以当成诗歌配乐朗诵。诗歌是一根奇怪的手指,总能拨动女人心底最隐秘的弦。我很羡慕李吧的这种本事。性是一种男人间值得夸耀的东西。它能让一个穷光蛋在一个百万富翁前趾高气扬。而我那时并不认识更多女人,当然更不认识小意了。我所拥有的性经历,还仅仅只限于那个端庄的女医生,我的女邻居。
3
这些天我一直在冥思苦想。想来想去,却还是没有半点结果。小意说:“我们之所以不能成佛,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那株菩提树。” 前提让事实有条件成立。 道具存在的本身比使用道具更有价值。暴露在镁光灯下思考的姿势当然也会比思考的态度、深度来得更重要。 小意没有意识到她说的话的深刻性。她像一只猫,蜷曲在白皮沙发上。在她头顶,沙发靠背上,一只通体雪白的猫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猫是小意的宠物。不管女人或是女孩,她们在表达爱心或接受爱情时往往有着惊人的一致。小意把葡萄喂入嘴里,葡萄紫得发亮。小商贩们给它们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玫瑰香。香气从小意嘴里慢慢溢出。小猫懒懒地伸了一个腰。 小意说:“他不是人。” 小猫喵喵叫了几声,纵入小意怀里。小意伸手拉起小猫的前肢,嘴里发出嘭恰恰的声音。她与小猫跳起探戈。小猫像一个绅士般直起身,毛发光滑似水,双腿中间如春天的大草原,那里并没有升起欲望的旗杆。我往左右看了看,房间里除我之外并没有其他的雄性动物。我对小意的结论下得如此坚定不移有一点好奇。 屏幕上有一株菩提树,一个少年,麻衣褐鞋,在树下盘膝静坐。一个女人在他身边哀哀哭泣。她的眼泪打湿了大地。这对树底下的蚂蚁来说,无异于一场忽如其来的洪水。它们脚步匆匆,开始背井离乡。少年叹了一口气,那些蚂蚁一只一只爬入他身体里。 小意说:“这女人真可怜。” 我说:“这女人真漂亮。” 小意瞪了我一眼。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刻羞愧地把屁股朝她挪近。她哼了一声,把屁股挪远一些。她腿上的小猫飞快地举起爪子,冲我耀武扬威。怪不得小意要给它取名为“护花使者”啊。我对它露出阿谀的笑容。 我说:“这小白脸真不要脸。估计也是韦小宝他妈生的。” 小意的脸微微一红,横了我一眼,抿嘴乐了。说脏话的不是一个好孩子,可若因此能见到她羞涩的表情,那当然得大讲特讲天天讲。我说:“靠,这女人美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这丫挺的小王八蛋真他妈的贱。小意,你吩咐一声,我这就冲里面去灭了他。” 小意一撇嘴说:“你能灭得了他?也不称称自己体重多少?” “他是人,我也是人?所谓人人平等,还怕他个鸟?”说着话,我忽然瞥见屏幕下角有一行小字‘达摩祖师’,赶紧哦了下说:“原来他是一个单人旁加一个弗字。” 小意嘻嘻乐了,用一种孺子可教的眼光上一眼下一眼打量着我,说:“猪啊,你才想明白我为何说他不是人了啊?” 我嘿嘿笑了。我的笑容甚是无聊。我在沙发上躺下。一些漫着腥味的海草从天花板上爬出。我不喜欢看电视,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小电视台里充当九流导演的角色。我与他之间有过一段乏味至极的对话。 我说,你拍的电视怎这么庸俗、浅薄,比工厂废气还难以忍受。 他说,你不能忍受,是因为你害怕明天,而我拍的正是我们的明天。 我说,你在扯鸡巴卵蛋。 他说,今天是公元2xxx年九月一日。明天是公元2xxx年九月二日。到九月三日凌晨一时整,你把你在九月二日所经过的的事情一一讲来,我保证给你找来一模一样的电影胶片放给你这只小兔崽子看。请记住这句话,电视与明天惟一不同处仅在于人名、时间、地点。 我哑口无语。我恶狠狠骂了一声,操,怎么我身边的哥们儿全他妈的一个比一个还尼采康德黑格尔?还让不让人活啊?
有人说,活着就是不断妥协,最后向死低头。 有人说,思考即存在。 有人说,活着就是为了折磨,折磨别人也被人折磨。惟此,才知我在。 这话李吧也说过,当然他没有说得这么文皱皱。那天他很不爽,箕踞在椅子上,抠着脚丫,两眼痴呆。我估计他可能是失恋了,为了让他能更快地从痛苦的泥泞中拔出腿,便把味精与盐悄悄撒入啤酒里。他也没看,一口一杯,大有李白遗风,一眨眼,五六瓶啤酒下肚了,竟然还没有醉倒。这很让我诧异,于是便在酒里撒入一些辣椒末。这一下,他的舌头很快就大了,先是唉声叹气好半天,然后结结巴巴地说道:“好难受,每一个细胞都难受得紧哪。” 他难受,我比他更难受。辣椒、盐、味精都好说,毕竟是从超市摸来的,可啤酒千真万确是花钱买的啊。我张嘴就骂:“你他妈的别装孙子了。孙子是这么好装的吗?人家写了孙武十三篇才有这资格。你有啥资格?也不瞅瞅自己身上这套‘登喜路’?靠,几十个穷困孩子一年的学杂费呢。真想难受?把存折全捐出去再说也不迟。别哼了,恶心,虚伪,犯贱。” 我用了一连串的形容词。形容词的威力显然不够大。李吧还在唧唧咕咕哼着,整张脸仿佛刚在泥浆里打过滚,灰蒙蒙,没有一丝光彩。我说:“你丫的,到底怎么了?” 李吧这才愁眉苦脸地说道:“兄弟,我搞了一个女人,准确说,我被一个女人搞了。他妈的,现在屁股蛋上还疼得厉害。你说,如今这些打针的小姑娘怎么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李吧说得颠三倒四,我不得不把耳朵竖得比兔子还尖,这才弄明白,这位老兄刚从医院回来。原因是他患了淋病。经核实,把淋病传染给他的是一位漂漂亮亮笑靥如花的女孩子。而他总计在她身上投入了近万元钞票。淋病并不可怕,医院、药房、保健用品专卖店……到处都有一扎就灵的淋必治,可花出去的钞票却不会满大街都是。李吧把手一摊说:“他奶奶的,有病也不吱一声?这不纯粹坑人吗?毒蛇嘴中牙,黄蜂尾上针,最毒不过妇人心。”李吧一激动就喜欢念顺口溜。我乐了,差点乐到桌子底下。我说:“活该,恶有恶报。天老爷有眼,嫌戴套子闷得慌吧?” 李吧的脸已拧成一根苦瓜了。良久,他才说道:“她看起来是那么纯情,那么透明,那么鲜嫩诱人。谁能想到……。真不能怨我。魔鬼一旦拥有了天使的面庞,上帝也得上当。” 我嘻嘻笑。我说:“现在感觉如何?” 李吧冷不丁笑了说:“我搞别人,别人搞我。我搞得别人高潮迭起娇喘吁吁,别人搞得我汗如雨下泪眼汪汪。这很公平。因为我搞,也因为我被搞,所以我知我在,别人知我在,上帝也知我在。” 李吧的笑容像一只猫。 我的笑容像一只小老鼠。 猫与老鼠之间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游戏?我怀疑李吧所叙述的这些话的真实性。我要李吧脱下裤子来检查上面是否有针眼。李吧说我变态。我说:“你的屁股是证据。这与变态无关。你要想证明自己,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因为你的陈述,你给出了一个属于公众领域范畴的结论,你就不能再籍口隐私而拒绝露出屁股。”李吧骂开了说:“我有兴趣给出结论,但我并没有兴趣去证明这个结论。思考者的意义只在于试图给出结论。至于别人身体力行所产生的后果如何并不能抹煞思考者的伟大。”我很想反驳,可酒意上涌,脑袋一阵晕眩,我们就互相动起手,都把彼此揍得鼻青皮肿,最后一个头朝东,一个头朝西睡着了。很惭愧,我虽然渴望反驳,但我并不能给出活着的意义。这让我第二天早起看到李吧那两只熊猫眼甚感歉疚。 我在白皮沙发上来回蠕动。达摩祖师身边已经没有了含情脉脉的女人,一群蒙面人在那里喊打喊杀。一束光芒忽然腾空而起,达摩祖师在刀砍斧剁火烧下,竟然连一根汗毛都没有弄乱。他就像一个全息图像对着四周手忙脚乱的异教徒双手合什。他的笑容是慈悲的,他深深知道,他们无法对他造成危害。一头巨鲨面对着一只巴掌大的小鱼所露出的笑容也是慈悲的。我说:“小意,你相信特异功能不?”
4
小意是一个好姑娘。原因很简单,我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她二十四年来惟一的男人。到目前为止,我还能够把我们之间第一次性行为的过程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过一遍,这种回忆比情色电影更能唤起冲动。小意的皮肤很好,她去菜市场买菜时,那些又白又嫩的水豆腐见了她之后常常羞愧无比。小意的腿很长,细腰蜂臀。小意是一个美人儿,男人常在她身边挤来挤去。他们或不停地咽着口水或假装无意用胳膊肘在小意胸脯上轻轻一碰。还好,小意是人,不必担心像水豆腐般被戳得千疮百孔。小意紧紧地挽着我的手,这让我获得很大的虚荣。但不可否认,我对这些男人的行为入了迷。我记得我与小意之间的性行为,奇怪的是,却始终想不起我们缘何相识。我是男人,难道我与菜市场里这些苍蝇般的男人一样,在许多时候,都依靠下半身活着吗? 一只雄孔雀之所以会拥有漂亮的尾翎,是因为孔雀的社会里没有婚姻介绍所、社交俱乐部等职能场所,也没有财富、名气、地位等游离于生命之外的东西。它想证明自身强大,赢得更多眼球注意,就必须采取这种形而上的炫耀,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只要这样,它才能与一只只的雌孔雀进行交媾。 交媾的意义在哪里? “隐藏在我们的生命基因里。”李吧说:“行为受本能支配。本能不动声色地决定一切。因为本能上覆盖着层层迭迭的个人经历,人们会有着不同的选择,并美其名曰爱情。说到底,爱情只是自欺的借口,人因为羞愧,便试图掩饰自己对性的渴望。从骨子里来说,没有哪一个男人不喜欢美女,也没有哪一个女人不喜欢猛男。大自然有很多法则,有些为我们所知道,还有更多不为我们所了解。黄金分割率便是已知的一种。最具诱惑力的美女身材一定符合这条比例。远的有维纳斯,近的有玛丽莲.梦露。至于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那是审美取向受人其他几种本能影响所发生的游移。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审美意义围绕自然法则起伏不定。游移能被允许,彻底的扬弃则要被自然淘汰,所以说近亲不能相奸。”李吧哈哈大笑。 我说:“谁决定了我们的本能?谁排列着我们的基因?基因从哪里来?” 李吧说:“生命是宇宙的产物。其本原是混沌,先天地而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并无善恶好坏之分。宇宙并没有欲望想产生生命,它只是产生了,只是偶然。一只猴子在键盘上不停跳动,漫长的岁月里,它亦有可能弹奏出一曲优美的梁祝。生命因为自己的喜怒哀乐,便暗自揣测宇宙亦有着喜怒哀乐,这便如盲人摸象,何其可笑。人的肉身决定了人注定是一只永不知天地日月的井底之蛙。只有某一天,人进化至超脱出肉身局限,才有可能触摸到更多的宇宙碎片。” 我说:“我听不懂。听不懂的话对我来说没有丁点意义。说你是在放狗屁,那还是在违心地恭维你。要让大家明白你的道理,你就必须用大家所能明白接受的方式来表达。” 李吧说:“人的本能有三个。首先是性,这意味着生命的可能;其次是吃,这意味着生命存在本身;再次是好奇,这意味着生命的未来。本能不是由谁决定的。它只是生命在产生以后相互妥协的一个结果。排列是无意识的。不要因为猴子弹出一曲梁祝,便把猴子命名为上帝。” 李吧的话应该不属于正面回答。大家都喜欢王顾左右而言其他,这样才能把一个得道高僧的戏分扮足,过够一个高高在上的瘾。我陷入沉思。我想不通。决定不再想。拿不起,那不如干脆放下。 我说:“陌生男女为何互相吸引?” 李吧用手指一戳我脑门,骂骂咧咧:“操,白喷了这么多口水。为何?因为下半身互相吸引。白痴。这世上为何会有这么多白痴?”李吧露出一副悲痛欲绝状。看样子他不想活了。为满足他的心愿,我抬腿朝他屁股上就是狠狠一脚。李吧的脑袋在门楣上重重一撞。他回过头怒吼:“干吗踢我?” 我说:“你为何有上半身?” 李吧眨眨眼忘了疼痛。他说:“上半身是为装腔作势,下半身才是根本所在。只是若大家一见面就急急忙忙脱裤子,那也乏味得紧。所以亚当夏娃要羞答答地把树叶挂在胯下。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李吧尖起嗓子,手舞足蹈。 我没有问小意她是不是因为下半身的冲动才与我发生性行为。我紧紧捏着她的小手。庞德说,地铁里的人群脸上都有一张湿漉漉黑色的花瓣。现在,我在菜市场里也看见了。心中一阵茫然。头顶百合穴处传来一声轻响。我从自己头顶跳了出来,浮在半空中,漫不经心打量着眼前一切。我看见我牵着小意的手,小意的乳房贴在我肩膀上。她皱着眉,她讨厌这些有着腥味的花瓣。我能明白她。可她为何不能与我一起跳到半空中来呢? 问题并不一定会有答案。就算这世上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摆在面前,我们也没有能力理解它把握它消化它。我叹了一口气,又跳回自己的脑门。轰地一声响。前面有人喊:“你还要不要脸?”
我们围观生活,也被生活围观。 现实的某一点在某一刹那与一个黑洞无异。它能吞噬一切,连光线也逃不离。 人群呼啦啦涌上去。里三圈,外三圈,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这种声音在把磁铁扔入垃圾堆时就能听见。一个梳着牛角辫的小女孩奋力窜上父亲的肩膀;一个中年妇人像一颗子弹从椅子上弹出,她的裙子被她踩在脚下,她尖叫起来,但没有摔倒,从后面赶来的人像树枝般立刻塞满她四周的每一寸空间,她的黑色黛丝内裤从我眼前一晃而过;几只公鸡颈毛炸起,在铁笼子里上下扑腾,它们没有像平日里那般喔喔高啼,小商贩在它们的喉咙里塞入太多的沙粒;一个秃头老者被人流冲进鱼盆,银白的鱼在他怀里钻来钻去,他绝望地看着他的鸟笼,笼子烂了,一只绿头鹦鹉从里面跳出来,花容失色,四下望了望,嘀咕了一句人语——“去死吧。”几只螃蟹如奉圣旨,齐刷刷大步向下水道迈去。 如果说眼睛是一架照相机,那么我的身体似乎已是钛金外壳。乱石穿空,惊涛拍案,卷起千堆雪。无数唾沫在四面八方纷飞四溅。小意嘤咛一声,扑入我怀里。我抱紧她,胸脯挺得倍儿直,一时间热血沸腾,雄心万丈。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我说:“小意,别怕,一切有我哩。” 我刚把这话说话,身子就往前栽去,我只来得及做一个直体半周翻,后脑勺已重重敲在水泥地面。星星啊,你真美丽。我凝视着小意,小意紧缠着我,藤萝在被大风刮倒的树上晃过来晃过去。 谁能逃得离被生活胁裹的命运? 小意左眼角上肿了一小块。她想哭,撇撇嘴,还是没有哭出来。她对我似乎很失望,鼻子里哼过几声,就用手掐我的脸:“猪啊,你可别晕过去啊。” 个体的力量在群体面前令人忍俊不禁。差距对比的阴影如此庞大,个体的信心与勇气滑稽得像一个可爱的小丑。我扑哧下笑出声。小意翻了一个白眼。我们互相搀扶着爬起。爱情真好。我说:“小意,我就会吹牛皮。真惭愧。” 小意说:“没事,男人不吹牛,还能干什么?” 小意笑了,嘟起嘴,一吹气,空气中的一块唾沫落在我手心。这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一个女人边买鸡蛋边偷偷把一个鹌鹑蛋揣入口袋,被卖蛋的女孩逮住了。两人发生口角,舌绽莲花,问候对方的直系亲属。 一个鹌鹑蛋不到一毛钱,把一毛钱扔在地上,我相信一百人中难得有一个会弯腰拣起。我与小意相视一笑。有一天,我与她默契配合,在一间小超市,成功地偷了一个桔子。出了超市,小意大叫大跳,身子不停哆嗦。我们把桔子切成两半分着吃了。桔子真甜。小意在草地上快活得直打滚。蓝天白云,鸟悠悠地飞来飞去。小意说:“为什么偷来的桔子这么好吃?” 我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我与李吧讨论过这个问题。李吧的结论是:我们需要这一毛钱的刺激来打破现实的沉闷。在这里,一毛钱的使用功能得到无限放大,为赢得这一毛钱,人们心甘情愿付出一百块。 李吧的话涉及到一个临界点的概念。譬如水要烧至一百摄氏度才会沸腾。为赢得那一毛钱,人们并不一定愿意付出一百零一毛钱。李吧还罗哩罗嗦讲了许多。我把耳朵捂住了。
5
小意的唇印在我额头上。这活她经常干。她用牙齿熟稔地啃着。不用多久,我眉心上方就会出现一块鲜红的月牙。 我说:“小意,别忙着动手动脚,你还没有回答我问题呢。” 小意松开嘴,打量着自己的杰作,有些不满意,扑上来,又啃起来。她的舌头滑腻得很,我老躲不开。 我说:“小意,伊甸里的那条蛇是不是你的舌头变的啊?” 这一次,小意满意了,她啦啦地唱起歌。我有些沮丧,呜呜了几声。白色小猫‘护花使者’爬上小意肩头,不满地瞪着我。 我说:“小意,达摩祖师打死了多少只白骨精啊?” 小意咯咯乐了说:“猪啊,白骨精是属于孙猴子的,人人都打白骨精,这世界岂不乱了套?” 小意的身子该凹的凹,该凸的凸。我的手指在上面跑来跑去。小意的脸越来越烫。我咬着小意的耳垂说:“孙猴子是拿什么兵器三打白骨精的啊?”小意吃吃地笑,把手伸到我下面,眼睛里都要滴下水来。我说:“这是什么?” “棍子。”小意忽然松开长在我身体上属于她的棍子,一咕噜翻身爬起,拎起小猫,顺手抛出。可怜的护花使者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已被驱逐出境。阳光在窗台上跳来跳去,我眯起眼。漫着腥味的海草爬上小意身上。 因为力所能及,我们不愿被打扰。因为无能为力,我们告诫自己要忍受打扰。若从来就没有过力所能及,我们就会对一次次的破门而入安之如素,并还能在其中找出美学的意义。 梦与现实,哪一个更为真实?白天与黑夜是两扇门,打开合上。哪一扇门的背后隐藏着公主?一根属于老虎的阴茎在我脑海里进进出出。哪一个是现实,哪一个是梦?无限的距离向远方铺展。绸缎从皮肤上滑过。大片大片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下忧伤。 我一直认为现实只是梦的延续。很多次,我从床上起来都会发现自己腿上的精液。它们是洗不掉的,而女人见了会嘲笑我的。我想了很久,便把床单扔出窗户。窗户外拣垃圾的中年女人向我微笑,露出红彤彤的脸蛋。后来,我就不想了,每一次遗精后,便把床单迅速扔出窗外。然后,飞快地趴在窗户上默默欣赏着中年女人富有生命力的笑容。 中年女人是不属于我的。所以她能让我兴奋。 小意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现在并没有多大做爱的兴趣。 可我是小意的男人,有着义务。如果我不尽义务,就会有其他男人成为小意的男人来尽这个义务。爱情逃不离这条法则。我用鼻子在小意身上拱来拱起。我凝视着自己的手掌,伸出手指,把小意送入快接近高潮的山腰。若有一天,小意把我抛弃了,我敢肯定自己一定会顿心疾首痛不欲生。我会拿脑袋撞墙吗?还是拿豆腐敲脑袋?我幻想着满墙绚丽的桃花,也幻想着满脑袋的豆腐渣。我终于坚硬起来,拉着小意一步一步,成功地登上山巅。 登上山巅,不管人间。 小意像一头强壮的雌鹿上下纵跃。青的树在她脑后,黑色的风在她身体里,她呼啦啦响着。我很喜欢听她嘴里发出的呼啸声。 我忽然注意到阳光已在屋子中间跳起舞。地上有一本书,翻开着,上面有一些图案,看不太清,很有一点高深莫测的味道。我笑起来,小意瘫软在我怀里。小意问我笑什么。我说:“我想写一本书。” 我说的是真话。别人写的书总让我更为迷惑。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他们只愿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他们以为的道理,他们并不会说他们的屁股坐在哪里。他们是一群很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自己要死,偏偏喜欢在死前搬弄事非。他们急不可耐地在自己身上贴标签,也给别人贴标签。 我不喜欢成为商品。虽然商品有着价值与使用价值双重属性。可我不能摆脱成为商品的命运,那么就必须找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我应该能在自己写的书里找到理由。李吧说:“能骗我的,只有我自己,一骗就灵,百试不爽。”李吧这句话有点像在天桥练把式的。不过,我在电视里见过一些写书的人,他们多半喜欢用手指轻轻敲击着茶几、大班椅,这极有可能是每日用手指敲击键盘留下的后遗症。我喜欢这种姿势。它有一种世界尽在掌握中的气魄。世界尽在掌握中,我肯定也会在里面。
6
我头痛了很多天。在小说中叙述一些故事是不难的,但要搭建一个平台让这些故事乖乖躺在上面,感觉不会比老鼠啃鸡蛋好上多少。哥伦布把鸡蛋打碎了,鸡蛋才会竖起在桌面。如果我也依葫芦画瓢一昧生搬硬套,恐怕鸡蛋里流出的蛋黄蛋清多半要把我的房间弄得一塌糊涂。我在一个小时内喝下10大杯水,肚皮胀得溜圆。每喝完一杯水,就跑到阳台上运动一番。院里刚搬来一家新婚夫妇。新娘挺着大肚子骄傲地走进走出。我很羡慕她。她的孩子不久之后就会瓜熟蒂落。孩子是实实在在的。脑袋里的东西却是虚无飘渺的。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去了10遍厕所,每一次坐在马桶上,我都看见对面墙壁上的镜子有一个家伙两眼发直脸色惨白。我苦思冥想。 小意认定我写作的冲动来自于渴望炫耀。小意吃吃地笑。她把墙壁上的一根孔雀毛摘下来轻轻地挠我屁股。我又羞又恼,叫她死一边去。她笑嘻嘻地跑进卧室,又欢天喜地跑回来,手里拿着一张纸,靠在门框边,乜视着我,嘴角似笑非笑。小意的声音抑扬顿挫。 “为安慰自己,也为提醒别人,人们渴望也热爱炫耀。每一个人在没有危险状态下第一个下意识的反应就是炫耀。这不是一个可耻的字眼,它往往与信心、勇气、力量紧密团结在一起。有趣的是,炫耀行为与排泄器官的距离总是靠得越近。” 小意念到后面哈哈大笑。我也乐了。我老是会随手写下一些乱七八糟令人发笑的句子。这是一种恶习,它们随时会被有心人搜集用作呈堂证据。《封神演义》里有一种仙家兵器,名曰番天印,威力大得吓人,白纸黑字罩下来,有几个人逃不了?再说,我又不没把生殖器割掉有资格向赵公公学习,指鹿为马睁眼说瞎话。 我说:“小意,你就不能讲得好听一些吗?譬如良知、责任、呐喊,等而次之一点的,皈依、宁静、归属、自由、兴趣……。新华词典里好听的词语并不少,拜托,多少给一点面子。”我嘿嘿笑着,忽然眼睛一瞪,粗着嗓子就喊:“他奶奶的,做人不留余地,老鼠也会反抗到底,半夜咬你的脚趾头,靠,还真美味。”小意呸了一声,反手将卫生间的门重重关上。门的插销坏了,咣当一下反弹回来,正好揍到我脑袋上。这可真倒霉,还好,头顶的天花板没有塌落。 我问过李吧,什么是小说?怎样的才算得上好小说?小说应该如何写?李吧已经忘了屁股上的疼,又一个漂亮妹妹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我问了他老半天,他都没反应,一直到他把头发梳得可以扭断苍蝇的腿准备出门时,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不得不把我的问题重复一次。李吧就笑,先是背‘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然后又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栅处。’李吧的声音有一点哽咽。我注意到他手里捏着一本宋词选。毫无疑问,李吧这次看中的妹妹还是花骨朵。否则他老人家哪来的积极性?我一把夺下他手中的书,翻到《钗头凤》那一节,恶狠狠扔给他,张嘴就骂:“你丫的,陆游的词,谁不会背?一只小猫小狗背起来怕也比你动听得多。” 李吧往门中冲了几次,我坚决地把他击退。在师出有名的情况下,我当然理直气壮,力大如山。这若让我的小学老师看见了,一定会为我这种好学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何况,我现在还属于不耻下问。我冷冷笑着,用手把李吧拨来拨去。李吧虽然一向爱吹嘘他在女人面前有多么强壮,可体重比我差远了。我若想再与他讲道理,那叫浪费口水。几千年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面对弱小时,要让他屈服,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会是暴力。 李吧没辙了,坐在床上愤愤地瞪着我。我把他的手机抢过来,告诉那位花骨朵,李吧被书砸伤了小手指头不能来赴约了。李吧绝望地在床上翻来滚去,一迭声骂着贼泼皮。 我与李吧讨论了一个晚上,得出了许多结论。譬如:文学是搞的,搞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大家灰头土脸,不得不开口抱怨,也就算是有点成就了。每一个写书的人其实就是一个手淫犯。他们因为很难获得女人、权力、钞票等现实的安慰,所以就拿文字出去火气,在一个臆想的国度里,让自己当成王,不时幻想着把书中的某个女人拿来填充自己的三宫六院。李吧回答了我的问题。他讲得很生动,常常拿生殖器官性交动作打比喻,为了不污染环境,我把它们过滤了一遍,现概括如下: 小说的最大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由故事来承载,让人物来凸现,靠情节的引人入胜与巧妙构思来推动。文字是鸦片,表达的欲望必然会带来一种难以言语的微微颤动的快感。让人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写作的技巧就是做白日梦。天空中的花朵后面有着一扇扇门。虚与实都是梦。写作时的病句越多,越有新意(别人没写过),文笔就越好。并且自然会有人为你美其名曰:通感、先锋…… 小说的好坏是由箕踞在金字塔上的权威说了算。虽然理论上每一个人皆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请宽恕他们——他们并不清楚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很多时候,只是别人塞进他们喉咙里的东西。当然,若以一种冷静的技术观点来分析,一篇好的文章文字应该是活泼、不可拘束的。鱼在水里泼喇喇响。首先是好看有趣,有阅读的快感,如三伏天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其次是深刻。让人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再次是新鲜。文本、语言、视野、结构、角度等等方面的创新。因为人是喜新厌旧。 李吧说完最后一句话,眼珠子不转了,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我理解他,因为人喜新厌旧的冲动,这个世界才会大踏步前进,我们的李吧同志为跟得上时代的脚步,保持生命的激情,所以才三天两次换女人。我给李吧倒了一杯水,看在他满头大汗的份上。我也没有去批判他隐藏在这些文字下不把女人当东西看的思想,虽然女人与男人只是一个个符号,但若真把男人或女人当成东西看了,他们的叫声会比被我踩住尾巴的‘护花使者’还要尖锐。 我得好好琢磨下如何写这篇小说了。
7
我叫张三,小说的男主人公也叫张三。他是我的面具,我将从脸上剥下他。再轻巧的面具戴在脸上久了,也能感受到血肉相连。但我并不害怕剥下面具时我将要面临的疼痛。一个孩子因害怕疼痛拒绝打针,一个大人会心甘情愿把屁股奉献给护士默默地接受这些疼痛。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 我说:“我痛故我在。” 不过,当疼痛超过身体可以忍耐的极限时,“我痛故我在”这句话将无法成立,因为那时,我极有可能是一条狗或一只在案板上翻着白眼的鱼。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如果有谁不信,大可去问问为后人留下请君入瓮等成语的诸位大人。当然这是题外话,不详加讨论。 疼痛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它沿着尾椎骨飞快地往上窜。小意踢了我一脚,叫我滚一边睡去。我口里应着,手却仍不老实。小意第一次失身给我时,嘴里也曾发出过疼痛的尖叫。眼泪汪汪的她可爱极了。我说:“小意,小说里的主人公叫张三好不好?” 小意睡意蒙胧地嘟囔了一声:“叫鸭子吧。那样会更好卖一些。”小意翻了一个身,雪白的屁股在窗外吹进的月光下闪闪发光。这让我甚感无聊。我把脸贴在她屁股上,她的屁股凉嗖嗖的。我继续思考。 身体的疼痛应该能消灭心灵的苦闷。所以那些有资格书写历史的人都喜欢水墨泼笔画。否则他们在把自己在路上摔了一跤时的疼痛渲染成一个时代的疼痛时,中气哪能这般充沛?文字运用的技巧就在这里隐藏着。一篇文章文笔生动与否有一个最大的特征,它是否能够把一只蚂蚁的疼痛写成大象那么巨大?历史与小说并无多大的差别。譬如,他们还喜欢裁剪等手工活。一块色彩斑斓的花布总得也总能根据需要缝制成长袖飘飘的衣裳。这些道理同样适合小说素材的选取。我要从里面汲取丰富的写作技巧。 一条已知的直线一定有着首尾两端。张三是这条直线的支点,但他应该处于哪一个位置才能让这条直线保持平衡?生不过百年,死又会有多少年?这条直线的首尾各有多重?小意已发出微微鼾声。我在她的呼吸里,张三是否会在她梦里? 风从窗外吹进。一个皮球缓缓滚动。我在床上,它在地下。我的视线居高临下,对于它来说,我是远远躲在一边的上帝,能够看见它的每一寸皮肤,所以它是圆的,是完美意义的存在。但如果我在皮球里面,我还能判断得出它的形状吗?已知总是微不足道,头顶的天空满是星星。无数碎裂的眼睛默不作声。 李吧说,小说是一面镜子,是对生活的反光,因为它的隐私性,生活常在它面前脱光露出羞于见人的生殖器。当然,镜子并不会有着绝对意义上的光滑。它们或凹或凸,当这面镜子的拥有足够的凹凸度,我们面对镜子里的自己时便会哈哈大笑。 我说,小说为什么不可以是对生活的抽象?若能这样,我们会在小说里获得诗意的栖居。把现实种种忘掉,叙述观念,让灵魂安静地歇息在花朵上,何苦非要挖开花朵下面的泥土,去寻找那条恶心的蚯蚓并把它扔进别人的餐桌上?生活让人难以忍受,在小说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忘掉那些难受。我之所以想写一篇小说,也有这个理由。我承认,我的话甚多自相矛盾。所以我才来与你商量。 李吧说,鸡巴长在狗身上能够繁衍后代,把狗鸡巴切下来端上人的餐桌便是一道壮阳菜。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李吧念着顺口溜,一脸高深。我听不懂,我骂他。可奇怪的是我却把他的话一字不漏记下来了。月凉似水,他的话在我脑海跑来跑去。我很愤怒,原来强奸也是可以这么进行的啊。我决定,我将要写的小说里面第二号男主角就是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奸他。
8
我起了床,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黑夜一下子就被灯光驱赶出去,我把笔吸足墨水,摸过一张纸。一篇小说也是一件产品,它的生产步骤同样是进入(开始)、成长(发展)、成熟(高潮)、衰退(结局)四环节。一件产品要飞入寻常百姓家,其前提是大规模标准化的流水线制造,而一辆大众夏利是没有资格停在王谢堂前。 我写的小说我打算给谁看? 夜色在窗外飞舞,发出低低的呻吟。小意在梦里愁眉苦脸。没有多少人在梦醒后还能记得梦境的实,他们拂去脊梁上的汗水,对着太阳长出一口气。太阳出来了,锅里的水也就沸了,在沸水里跳来跳去的虾米更有得忙碌了。时间分分秒秒,它们累了,不再动了。一双筷子把它们一只只挟入盘子里,一口口棺材被摆上餐桌。梦境的实,现实的虚。我的影子在墙壁上。没有影子,我就不是人,按书上的说法,我叫鬼;若没有我,我的影子会在哪里? 灯盏上有一些灰尘,我拿起纸把它们一一拭去。指尖触摸到澄色的黄铜,一种密密麻麻的感觉让我竦然一惊。黄铜质地并不好,上面有着隐隐约约的黑痕。这是废铜回炉铸造的。在城市的一角,有一个大大的冶炼厂。里面堆的煤炭有一幢大楼那么高。我从村里搬到大杂院后经常翻墙去那里玩。没有与爱与我玩,我只好与那些黑不溜秋的煤炭玩。可后来我不敢去了。据说煤堆里扒出过几具尸体。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还是假。那时,我还没在大杂院,仰起头来就能看到花花绿绿的布片。有一个邻居去了那儿烧锅炉,回来后告诉我们,还有更多的尸体被巨大的铲车连同煤炭一起扔进锅炉里。火焰让这些尸体迅速化成一缕清烟。他说,在防护镜外可以看到这些尸体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伸胳膊蹬腿,死得一点也不老实。大人纷纷告诫孩子们不要与他说话。他一个人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外,就着花生米、鸡爪子喝啤酒。他的嘴里溢出香气。他喜欢光着膀子,露出胸口一簇黑毛。样子很雄壮。所有的人都怕他,远远地躲着他。他咳嗽一声,正打算掀桌子与自家男人吵架的女人立刻就老实下来,至于没有奶吃的婴儿更是不敢吭声。按说,有他在,大杂院的门牌边早就能挂上文明小旗,可惜没过多久,他就自个跳了炉,没跳他自己烧煤的锅炉,跳的是炼铜的炉,那么大的一个人在铜水里滋啦一声响就没了。大家都说他跳下去之前,打量了四周工友,最后只说了一个字——操。可谁也不知道他想操谁。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他当然更没有女朋友。不过,他有邻居有同事有领导。很多人说他中了邪。可有的人说不是,说他只是看铜的质量上不去,一时柔肠百转,热血沸腾,虎目含嗔,这才光荣捐躯。持此论点的人所找来的证据是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一本《干将莫邪》。 我可以把这件事情写成小说,立意于时代与抛弃。笔法是残酷。文风有两种可供选择,一是水一样地叙述,让人在眼花缭乱的文字面前感受到莫大的悲哀;二是不动声色陈述事实,玩文字本身的张力。 只是…… 只是为何我在这个夜里会忽然想起这件事?它与我一直渴望写出的小说有什么必然联系? 黄铜里似乎透出血色。我把灯盏摆回桌面。桌子上面还摆着一个笔插筒。两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晃来晃去,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泥娃娃是我与小意一起买的,跑了整整一天,累得我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小意却仍然精神抖擞。也许女人都有这种本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只可怜我那双刚买的名牌皮鞋,到底没有经受住严厉的考验,回到家就咧开嘴表示抗议了。这得怨金庸老先生。描写爱情完全可用说一声——你的手指穿过我的黑发你发烫的目光灼热了我的心房我的口水在你绸缎般的肌肤上打滚我们上床了——这老先生食古不化,非要说黄蓉小姐先是用泥巴捏了两个泥娃娃,然后打碎拌在一起,重新捏过两个泥娃娃,嘴里还一个劲地念叼你里面有一个我我里面有一个你。 我绝对赞成打倒金庸作品,并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不得翻身。女人嗅了这棵大毒草,只晓得谈情说爱,不晓得做爱。这完全忽略了女性本能,要知道在一定时间内,男人的高潮只有一次,女性的高潮可以有无数次。何况女性还要生孩子,让我们这个社会千秋万代。 爱情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我把口水吐入你嘴里,你把口水吐入我嘴里。我回过头看着小意露出笑容。我决定她将成为我小说中的头号女主角。理由很简单,我爱她。就算她提出抗议,为证明我的爱情,我也要把口水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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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篇小说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件容易活。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两个人的指纹会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惟一。可当钟声撞落晨霭,人消失在人海里,消失在匆匆脚步声里,与众不同的特质便迅速蒸发殆尽。喧杂的声音让心灵逐渐窒息,一架钢琴在几次猛力击打后只会黯然无语。 他们面无表情。他们所想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存在的意义需要作为个体人的眼光来发现。他们是社会人。社会只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要求社会人的形状规格大小,它并不喜欢存在于个体人身上参差百态的人性,那对它来说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不合者弃用。这就是社会给出的规则。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生物进化史上所谓的优胜劣汰。一盒积木拼成一副图画。每一块积木都必须服从规则。积木与图画的关系就有一点像刀与刀锋。 人都要在独处时才有可能听见自己心灵的声音。心灵是一眼井,它不愿意被外物打扰,默默歇息在人的身体里。当人累了、困了、倦了,他们才会想到去寻找它,喝下井水,重新做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人的本质是孤独的。一根小草也是如此。 小意曾带回一株小草。草沾在她头上,她向我扑来,她身边的阳光也欢呼着一起向我扑来。她头上的小草在这一刹那晶莹透剔盈盈诱人。小意的脸红扑扑的。我从她头上取下小草,把它夹入书里制成标本。除了我与小意,再也没有人会在意它了。 草有七片叶子,叶呈无齿椭圆状,若在纸上画地球的平面图,也差不多是这种形状。每一片叶子之间的距离几乎相等。叶子的脉络很像一棵生气蓬勃的树,被书本上的文字一衬,显得非常精致。 我说:“它真美。” 小意嘟着唇说:“它在野外长得好好的,可我不小心把它弄死了。” “它若没被你带来,也就没法见证我们的爱情。”我说得很肉麻,女人都喜欢听肉麻的话。我说:“只有被制成见证的标本,它才能摆脱一岁一枯荣的命运。我们的爱情将永远延贯它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地下有灵,也一定会感谢小意的。”我很想狂笑几声,可没敢笑,牙龈很酸,我用手揉着腮帮子,把笑辛辛苦苦憋在肚子里。我的难受有了回报。小意噘起嘴在我脸上飞快一吻。 也许女主角二号并不需要刻意去寻找。我刻意了,我所扮演的角色便会与社会无异。我并不能真正再现她的生命,只是按自己的需要来取舍她的一切。这样对她极不公平。水流自然,清风明月。我应该从自己所经历的生活中随意拈取。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也没有什么是没有意义的。只要她进入到我的小说里,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 那么,我现在想起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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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已经在窗外屏住气息。小意还在酣睡。真静啊。雪花从空中飘落的声音与尘埃从空中飘落时一模一样。我绞动双手,用拇指压紧太阳穴。心一时恍然起来。我仿佛来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到处都是空空荡荡。亮出你的舌头空空荡荡?听说有人在其主编的某本杂志上刊发了这么一篇小说,不得不卷铺盖回家。我从抽屉里翻出一面小镜子,对着它吐出舌头。舌头有着金属一般的光泽。一块金属总得要被人敲打才会冒出火星。我笑起来,用牙齿轻轻咬住舌头,一丝丝的疼痛化作甘泉流入喉咙。 桌子的另一侧有一台电脑,40G硬盘、256MB内存、内置56K调制解调器……它们暴露在灯光下,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或扁或厚或大或小,每一个零件都是我亲手所购,我了解它们,但它们可是了解我?它们存在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执行我的意志。我的存在、我所渴望的小说写作又为了执行谁的意志?我挪过身,把电脑打开,拨号上网,登陆QQ,接连不断的头像飞快闪动,小猫、小鱼、小猪、小兔……自从与小意相识后,我忽然就把它们给忘了,差不多有大半年没再在上面说过话。这可真惭愧。我把QQ一一点开。令我满意的是它们已经把我忘了。最后一个消息是小鱼发来的,但也是三个月之前的事。小鱼问我死哪去了?再不吭声就要剁了我的鸡巴喂狗去。从这种语气里不难得出,我与小鱼的关系甚为亲呢。只是我还是没想起她的脸。不过,我却记得她有一双可爱的乳房,不大,仅堪一握,会咕咕地叫,乳房雪白,乳头红艳,比鸽子更迷人。我微笑着把消息栏关闭,并不打算回复这些几个月前的问候。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从陌生到亲呢需要一点时间,从亲呢到陌生只需要一点点时间。何况我已有了小意,万一让小意知道我曾和小鱼、小猫、小兔上过床,她亦如法炮制去找一些小狗、小鸭、小象上床,那我可受不了。 小意是属于我的,自私是人的天性。人有几种本能,其中一种叫占有,它包含征服——渴望占有,所以前去征服。它衍生了嫉妒、仇恨、愤怒等等情绪。一个孩子心爱的玩具是不容许别人触摸,绝大部分孩子玩厌倦了才会把它扔给别人,还有一些孩子却宁愿把它摔坏。 这种陈述语气并不会讨人喜欢。我似乎有必要在此作一下申明:当你在男女这两种符号里所找到的意义与我所赋于他们的一样,你我的心灵契合,你就能明白我所说的,我是你,你是我。生理差别一点也不重要,只是展开叙述的某种方式。 只是为何我寻找的女主角二号还不能找到?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么多女子,她们全上哪儿了?我在水边伸出手。达尔文说,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是一只西装革履的猴子?我的指尖触到水面。那些原本清晰的影子忽然间支离破碎。我是捞月的猴子? 睡意袭来,我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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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的时候,我没有在她身边。她死后很久,我才来到她坟边。说是坟,其实是一个小土包,不比村里人家崩了牙的海碗大上多少。我在坟边跪下,草没过膝头。一个带我来到她坟边的娃儿说,坟边本来还竖有一块木牌,后来不知谁当柴火拣去烧了。娃儿说完就跑了,欢天喜地,手里挥舞着我刚给他的一张五元钞票。这对他来说,是一笔大得吓人的财富。四周静寂无声。蚱蜢一只接一只惊慌跳起,露珠在翅翼上滚动。太阳的光一闪而逝。 她是一位老师。我知道这样说很俗。可她的确是一位乡村女老师。我没有法子让她不俗。她去河边弯腰洗衣时,一样会露出一小段光滑的腰肢。河水哗啦啦流淌,河里的水草顺着水流的方向歌唱。歌声很好听,常招惹来几只红头蜻蜒。阳光在水面投下大片大片的花朵。水很清。鱼窜来窜去。蜻蜒急速地颤动翅膀,慢慢弯下细长的身子,尾尖触到水面,轻轻一点,忽然远远地飞开。 一圈圈涟漪把她的影子悠悠漾开。岸两边长满青草。我常趴在草丛里看她。一些不知名的虫子在耳边嗡嗡地飞。我一点都不怕它们。有一次,一条墨绿的蛇从我脸颊边慢慢游过,我动都没动。 有一些花儿会在月光下开放,花瓣随那涌动的夜色,渐然吐出一片片银光。微风吹过,银光悠悠一漾,幽香泛起,让人想尝。可还没等我把嘴凑上前,这香已生出了口耳眼鼻手,在几缕流光溢彩的云朵下,摇曳生姿。绝世有佳人,幽居在空谷。我屏住呼吸,心里顿时恍惚了。是我痴了,还是这些花儿痴了?我在乡村里慢慢走动。树的影在房子的上面。乡村的夜晚总有着风与大山。崎岖的路沙沙地响。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身后,究竟有谁?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萤火在静静地游。空气中弥漫着麦田的芬芳,我听到它们正在潺潺流水间,一滴一滴清脆地响。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很小很小的时候,村里搬来一户人家,住在村头一株大树下。树很老,树干很黑,但在那年开满了洁白的小花。我与小伙伴们一起去那玩耍,然后看见她。她在窗户里望着我们笑,我们在窗户外傻乎乎地也冲她笑。她拿来一些很好吃的糖分给我们。我从她手上接过糖时偷偷捏了捏,发现她的手比家里的棉花还要软。她很漂亮,脸极白,头发极黑,眼睛极大,说起话来,嗓子眼里好像有一汪泉水流过。她是来村里教我们念书的,我们都快开心死了。很快,村里许多女孩子都学着她的样子走路说话梳理自己的头发,但也有一些蓬头垢面的大婶喜欢在她身后指指点点。她对此却浑不在意,依然唱着歌把路边的一些小花掐下来放在窗户边的一个玻璃瓶内,再用清水浸好,颜色或浓或淡,怎么配就怎么好看。我非常喜欢她,为此曾半夜偷偷用石头砸说她坏话大婶们家的玻璃。 有一次,她忽然问我,长大后喜欢干什么?她说完话,望着远方的青山幽幽出了神。我很想告诉她,长大后就一定要娶她作新娘。可我不敢说,有一个小伙伴对邻村的小芳说过类似一句话后,就再也不在一起说话了。我想了半天,鼓起勇气问她,喜欢干什么?她忽然笑了,说喜欢听虫儿在夜晚唱歌。我与小伙伴们一起漫山遍野去逮各种会唱歌的小虫儿,用小笼子装好,放在她的窗户上。她知道了,她笑了。还会有什么事比她的笑容更为重要?我在她清脆的笑声里,面红耳赤迅速跑开,然后在草地上快乐地连翻几个跟斗。 后来,再后来,她死了。一个小伙伴被毒蛇咬伤后,她用嘴把那些毒血一点点吮吸出来。隔壁大婶说她死的时候,脸全肿了,一点也不好看。我不信,我真的不信,可我再也见不到她了。那时我已不在村里。我被把我养大的奶奶带到两个陌生人面前。奶奶告诉我,他们就是我的爸爸妈妈,要我马上跟他们走。爸爸妈妈是坐车来的,身上有着很浓的药水味。车轮卷起好大的灰尘,我还没来得及多看她一眼。隔壁大婶是来城市为她老公看病时说的。爸爸那时还住在大杂院。虽然他没过多久就搬到医院的太平间旁。隔壁大婶手里提出两只老母鸡。可这两只老母鸡并不能救得了大婶老公的命。 我坐在一个两眼发直的男人面前。他在不停地说着话。他的双手不时插入头发里来回搅动。头发很快乱成一蓬野草。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无法确定他的脑袋是用哪种材料制成。但毫无疑问,他让我觉得恶心。他的手指像个娘们一样一直在微微颤抖,指节发白,指缝里藏有黑色的污垢。他在流泪。泪水滴滴嗒嗒,湿漉漉,桌上很快就出现一瓣被撕碎的花朵。他沉默下来,良久,问我能否给他一根烟。我把烟递给他。他贪婪地吸上几口。他夹烟的姿势有点笨拙,手指盖住半张脸。他大声咳嗽起来。我起身给他倒了杯水。他举起杯,一饮而尽。他的眼睛被玻璃杯底扭曲得变了形。 我看着他,冷冷笑了声,抬起腿朝他踢去。 镜子哗啦一下碎了,满地都是。 一些冰凉的东西掉入我脖子里。
12
我跳起来。小意哈哈大笑。我的颈里满是湿漉漉的水。天色已经大亮。小意得意地甩着双手,说:“猪啊,太阳照屁股了,还睡?” 我揉揉眼睛。眼屎掉下来。 我的口水淌满了桌子。小说不会被口水淹掉吧?我叫起来,刚想去找,小意扬扬手,笑盈盈地说:“你的小说写得好差劲啊。” 我顿时面红耳赤。我想关老爷见了我这张脸庞想必也会羞愧难当。我说:“还没写完呐。”我朝小意扑过去。我的身体穿过小意,重重摔倒在地上。我睁开眼睛。 我在公园里。天空在我头顶。我的头上迅速凸起一个大包。我看了看旁边的绿色长椅,又看了看地上那滩幸福无比的秽物。 我也笑了。
13
——小说就这样完了? ——是的。我刚才多喝了一点酒,做了一个白日梦。从单位到我家需要经过一个公园。我只不过在公园的长椅子上躺了一会儿。 ——小意上哪去了? ——我醒了,她自然就不见了。 ——就这样简单? ——你以为有多复杂? ——我要问候你祖宗十八代。你欺骗了我的感情。李吧、小意、女医生、跳铜炉的少年、九流导演……很小时候在村里长大的“我”,稍大时候在大杂院成长的“我”,更大时候在医院太平间旁居住的“我”,这些人都是假的? ——全是纸糊的。 ——你真他妈的是一个狗东西。 ——这里有一封狗的遗书,想看吗? ——要不要收钱? ——目前不要。 ——那你弄来看看?
14
我对爱情充满疑虑。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 有一天,天气很冷,到处刮着白毛风。我蜷缩在电线杆上,把腿翘起(膀胱憋得难受啊),准备热气腾腾大干一场。一个女人走过来踢了我一脚,一个男人看我没动弹,干脆就耍了一套无影穿心腿,我应声飞出,屁股朝后平沙落雁。我汪一声叫,我不明白他们为何我踢我。我在街上翻了一个身,瞪大眼。 先是男人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女人把口水吐进男人嘴里,接着男人又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唉,反正就这么一直接着了几十分钟。我有一点害怕。我想他们一定要施某种传说中的法术。 女人忽然哎呀了一声。男人赶紧就问,(#¥%¥#%#¥#••省略三千四百字,反正你自个看着办吧。)女人往四周偷眼一看,没有人,白毛风把四周吹得干干净净。女人小声嘀咕了一句,我要尿尿。 这声音不大,却如闪电一般在我头顶一闪亮。天哪,原来女人也要尿尿的。我心中一时激情澎湃,我确信自己遇上了一个伟大的发现,我打算好好去申报下狗类文化诺贝尔奖。原来一直书上说的那些饮风餐露凌波仙子也会撒尿? 我屏住气息,继续观看。 男人说,尿吧。 女人说,有人来了怎么办? 男人说,没事,我会掩护你。 女人羞答答的脸上开出几朵玫瑰。 女人又说,上哪呢? (画外音:光溜溜的街道上只有我与一条电线杆。这可真是一个麻烦问题。) 男人看看我,估计不大合适,又看看电线杆,估计它不会咬人。男人说,就在这电线杆边吧。 女人皱着眉头解开裤子。 哗啦啦,泉水叮呼,泉水叮呼响…… (画外音继续伴奏:这泡尿真的好久哇。) 我抽抽鼻子,一步二晃走上前。我无法不惭愧,我很想看看女人是如何撒尿的。因为据说所有的人的内心都蕴藏着伟大的爱情,只需一粒种子就能让它蓬勃发芽,而女人的爱情更是惊天地泣鬼神,所谓痴情女来薄意郎。又据说人与我们狗是不一样,有了爱情就可以战胜一切黑暗,可以治肚饥当皮衣……总之林林总总好处多多,就与狗皮膏药差不多。 我忽然发现男人脚上有着一块骨头。那可是狗们梦寐以求的珍馐啊。饥饿的火焰一下子淹没掉我的理智,天色苍苍,暮意如霜,我嗷一声叫,忘掉刚才被踢时的疼痛与记忆。我扑上前,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就咬在男人的腿肚上。 男人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血一下子就灌到我嘴里,真他妈的鲜美。我身上的毛发一根根炸起,我张开嘴,刚准备咬下第二口。男人不见了?我伸出狗腿揉揉眼睛——哦,他骑上那阵白毛风跑远了?我这才想起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奶奶的,原来我还是一条卷起尾巴的狼。靠,就算你发现了我是狼,也不用跑这么快吧?大不了被我吞肚子里,再怎么说你的模样也应该懂得物质不灭,能量守恒嘛。我扭过头,打量着女人。我的眼眸中幽幽绿光一定是把她吓坏了。她直哆嗦,拼命地把裤子往上提,但老提不上。没过一会,她不再提裤子了,手在空中划来划去。她想跑,为何却一步也不能动弹?这可真奇怪。 我转到后面一看。原来如此,我哑然失笑。女人的屁股被这阵白毛风结结实实冻在电线杆上了。我望望四周,没有水,也没有热乎乎的东西。这可怎么办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在空中翻了一个跟斗,为自己拍了十下巴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翘起腿,把腿搭在电线杆上,吹起口哨,一时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后面的故事就不需要我多讲了。有很多种版本,可以任你发挥想象。当然你若觉得不过瘾,我可以满足你一点点好奇心。以下是其中的一个版本: 我走哪,女人跟上哪。我问她为何老跟着我。她说,你看见了我哪里,还用那个浇了我。 我说,这都什么年代,还这么传统?何况那男人也看见了,你怎么不去跟他? 女人顿时就眼泪汪汪说,他不是人。 我说,我是狗,我也不是人哩。 她说,你是一条解人危难大公无私以德报怨与众不同的狗。 我说,得,别再夸了,否则我一时骄傲,飘上云中,也变成你们人,那可如何是好?说吧,跟着我有什么事? 女人说,我爱你。 我说,为何爱我? 女人的声音小了,那几朵羞答答的玫瑰又出现了。女人说,你打得过别人,就一定能保护我,我不跟你跟谁?你这么勇猛,以后自当出将入相,到那时屋子车子票子不也就都有了? 我暗呼一声爽。原来暴力如此迷人,它简直就是阿拍伯神灯,不对,它极有可能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只是,只是……我沉吟了一会说,好汉架不住人多。一个人不在我话下,二个人也不在我话下,可成千上万人一起朝我涌来,我就吃不消了。 女人着急了说,那该怎么办才好? 我说,除非你向上帝请求你也变成一只狗,这样就没有人来抢你了。 女人奇怪了说,为什么我变成狗就没有人来抢了? 我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是高居万物之上的,他们又如何甘愿放下架子与狗来谈爱情? 女人眨眨眼说,你真聪明。女人脸若桃花。我心怦怦乱跳。天哪,我真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情吗?难道这爱情真能超越时空超越种族?天,为何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神,感谢你。 …… 再后来,再后来,他妈的,老子竟然被这个女人在水里灌下了迷魂药,卖到狗肉铺子里了。一把铁锁牢牢地系在我脖子上。我愤怒地吼,女人,你为何要骗我? 女人朝我一挥手,她笑容满脸。她说,你忘了你自己说的话吗? 我说,我说过什么? 她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怎么可能与狗谈爱情?你懂不懂? 还能说些什么?今天我就要被人宰了熬成一锅狗肉汤了。我只能悲哀地写下这份遗书。上帝,愿你永远保佑着这些可耻的人类。我把我的狗眼擦亮,高悬于九天之上。 还想听吗? 故事的第二个版本是从那个骑着白毛风跑掉的男人哼着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开始的…… 不过你得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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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听了。对了,你失恋了?所以喝醉酒了?躺椅子上做白日梦了? ——不知道。知道也不告诉你。 ——我还是不明白你写这篇小说的意图。它们显得有一些混乱。 ——混乱没有什么不好的。虚伪做作的人没有哪个不条理清晰?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矛盾才是生活的实质。 ——你的脑海里有无数个你,奔跑着。你设定了许多一问一答的程序,为了顺理成章阐述你的答,于是衍生了几个男女主角,他们不是别人,只是无数个意识背离、偏颇主渠道“真我”时候的你。你是男人,你也是女人,你还是那条有趣的狗。你是生命的一闪念。 ——花心本如人,难免有伤痕。清风吹露生,不妨笑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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