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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丰镇是我老家。在我的记忆里,那里的时间只比静止快那么一点,衣着破烂的乡人是浮在一大团粘稠液体里的虫子,一大团,黑乎乎的一大团。所以我已经有五年没回老家,我害怕成为虫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在倒立的状态下,说这么一长串话是困难的。肺里冒出火星。血比水银还沉,皮肤要从身上掉下来。颅骨出现类似地壳板块运动时的咔嚓声。按某部科普读物的说法:这些可疑的迹象极可能是导致物种突变的前奏曲。所以,我翻过身,不再用脚底朝向天花板。我可不希望某日被人逮去制成外星人的标本。 最近,我喜欢上倒立这项运动。倒立姿势把身体的重量从腿部释放,让血液奔腾,并拉伸脊椎,为机体组织提供养分,让心脏和消化系统得到适当的休息。 这是它教我的。它叫“汪”。它不是瑜珈老师,它是一只老鼠。 夜里,我躺在床上看书。一本每当我无法入睡时就想翻开的励志书。它降临了。我住在北京苹果园某住宅小区某大厦一间八平方米大的地下室里。屋子阴暗潮湿,墙壁生有青苔,只有一扇窗户,在离地面二米离天花板两寸处,嵌有一小块尺许见方的玻璃,外侧被铁栅栏保护。两根一横一竖的木条钉在内侧的窗棂上。钉木条的人,是主最虔诚的信徒。因为他的虔诚,惯于做贼的风也望而却步。地下室的门,一脚能踹开,但一只老鼠不应该具有这样的腿部力量,不然,它去踢佛山无影腿,在银幕上大放光彩。门四周的缝,我目测过,在半厘米以内。在漫长的三十余年的人生历程里,我没见过哪只老鼠的腰肢只有半厘米细!除非,除非是传说中的老鼠公主——我在童话书里见过,说有一只雌鼠,因为渴望成为公主,只喝西北风,喝了三年,喝得奄奄一息,目光迷离,走上舞台,用它性感到骨头的身体赢取了这顶桂冠。但童话书的结尾又有一句让人眼睛生疼的话:老鼠公主终于找到了骄傲的老鼠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那么,光临寒舍的这只老鼠不大可能是老鼠公主,再考虑到我目前困窘的处境,它只能是来自天堂的天使。
它出现在房子的中央,先朝我彬彬有礼地点头,见我不动声色,知道我默许了,便以欧洲绅士的礼节和风度,把我晚餐时撒落在地上的一些饼干屑,小口小口地喂入嘴里。饼干屑消失在它的嘴里。它抬起头,眼神柔软,优雅地望着我。我思忖了一小会儿,拆开枕边的饼干袋,扔下一块明日的午餐。这回,它吃得更专心,足足用了五六分钟,这才抬起右肢,擦擦嘴,鼠须快乐地翘起,宣布进餐完毕。它在地上翻了一个跟斗,翻得很缓慢。这需要本事,需要克服数以吨计的大气压强与地球引力。若哪位体操运动员能这么缓慢,一定能让世界吃惊。我开始微笑,也为它生是鼠儿身略感遗憾。它愈加快活,接连几个跟斗,翻到墙壁边,前肢着地,后肢竖起,居然倒立,还得意地冲我转动眼珠,两只后爪不断分开合并。我兴奋了。一个鼠辈尚能如此嘲笑生活,我堂堂一个大好男儿焉能落后。于是,扔掉书,也头朝下脚朝上。结果,没一分钟,脑海里出现一朵姹紫嫣红的花,人瘫软下来。 人不如鼠。我愤怒了。我把一整袋饼干都朝它扔去。它吓一跳,一闪就不见了。发了霉的空气顿时塞满房间,也塞满我的肺。好像是从风景如画的山巅失脚跌落到山脚下的溪水里,我浑身都疼。我甚至能感觉到眼泪这种可恶的饱含盐的东西想要挤出眼眶。我诅咒了一声上天,并且迅速引用了一句最近在小饭馆与路边的网吧发廊里广为流转的感叹:生活啊,就像被太监强奸,反抗是痛苦,不反抗还是痛苦!这时,枕边的手机响了,像狗一样地汪汪地叫。是一条短消息,我姐发来的:李唐,今年,你还不回去么?我没理会,手机甩到床尾,头顶在油腻发黑的枕头上,再一次倒竖,我就不信自己不如一只老鼠! 没多久,我听到颈椎骨节的抗议声。可我管不了。我倒立着,看着被墙壁垒起来的这个富有严密的逻辑性和不容置疑的确定性的世界。墙壁上有一行圆珠笔字迹——盛小娥,我日你!这是房间的前主人留下的哀嚎,一个歪歪扭扭和爆破音。也许是前前主人,这个“前”字几乎可以一直上溯至这幢大厦的建成之日,或许更早,比如建筑这幢大厦的某位农民工朋友。又或许在我头顶某间铺有波斯地毯燃有印度檀香床头柜上搁着高脚酒杯四周隔断摆满古玩玉器的屋子里,这位下半身被人惦记的小娥女士正与某位胸口有卷曲黑毛的大汉互相操上搞下,弄来干去。“小娥的屄,我想日;小娥的奶,我想揣。”日之一字,采象形,取会意,俨然古韵,确确动人。日,是美好的,不仅可放声高歌,“日落西山红霞飞”!还可深情并茂抑扬顿挫,“千里江陵一日还”,更可以在诸种版本的成语词典里窥见“日久生情”,而这四个字是对人类的日常生活最具有想像力且面目庄严的阐述,它深刻地揭示了性交与情爱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为房间前主人的无知默哀三分钟,他小时候一定不肯好好学习,不会背古诗;长大后又不肯继续学习,不会背成语;若他参过军,他还是一个不合格的战士,不会唱《打靶归来》。 当然,小娥女士在我头顶做“日”这种体操运动的事件大抵得属于小概率事件。在别处与其他男人一起表演的可能性更大。这种想法让我觉得愉快,说不准某年某月某日,我也将成为那其他男人中的一员。要在这幢三十六层的高楼里拥有一套房间的困难程度类似于西西弗想把石头推上山顶,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根据马太效应原理,买不起房的人就是西西弗。这辈子是,下辈子还是。 “别处”却可以无限延伸,可以是在长途客车后部散发臭味的卧铺车厢、布满鸽子粪与妩媚阳光的楼顶、长满青草与翩翩蝴蝶的山坡,甚至还可以是在支离破碎比烟花还要美妙绚丽的梦里——上帝也没法阻拦我在梦里与女士们表演这种优雅的赞叹着主的光芒的舞蹈。裸露出乳房、肚脐以及大腿内侧的女士将在梦里披散长发,把我引导至水的中央。我们一起唱: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万丈红尘是上帝的。我不会对他提出领土要求。但,梦,是我做主的地盘。我不允许任何一种生物对它生出觑视之心。那些看不清面庞提着刀胆敢跑到我梦里撒野的人或者野兽,最后,无一例外,被我打断手打断腿打掉了牙齿打成了一堆肉酱。
我笑起来。我的眼睛里有了柔软的弧光。但在这美好的时刻,我的手机又“汪”地叫起来,叫得惊惶,像一只被人摁在地上拳打脚踢的狗。我没动弹,继续坚持,眼球慢慢地凸出眼眶,嘴情不自禁地张开,越张越大。以吨为单位计算的光与影以及从天花板上降落的肉眼所难觉察的灰尘因为嘴的引力,发生了很微妙的让自己鼻血涌出的弯曲,并且最终塞满口腔。我想吐口水,吐不出。喉结滚动。我的嘴唇青紫了,我的舌头僵硬了。我好像一个溺水的人,试图在黑暗冰冷的大海寻找被墨西哥暖流带来的木头。 我缓慢地咳嗽,用意志对抗来自身体的重量。 我凸出的眼球观察到一种奇妙的与日常生活完全迥异的现象——墙壁是红色的。是的,墙壁是红色的。细小的血丝在我那两只可怜的眼球弥漫。所谓的白,只是一种观察方法所导致的结果,是人眼在400-760纳米的光谱区感受墙壁,在色盲眼里,或许还是紫色的。谁能说,我们就比色盲更接近事情的真相?事实上,墙壁还是黑色的,比如,当我头顶这盏昏暗的灯熄灭的那一刻,这墙壁就是黑的一部分。我对此有经验。在许多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为了摸索那扇通往公共厕所的门,我曾经被黑的墙壁撞得鼻青眼肿。也因为这,我学会了一种走路的方法,一种脚步动作迅速多变的方法。后来某个晚上,我在北京人潮汹涌的王府井大街上,与一位跳街舞的年轻高手邂逅。我在路边走过,正准备跳上场地中央一展身手的他顿时如被雷殛。我以为他是gay。Gay往往有非常独特的审美口味。我快步离开,甩出大步流星。他在后面跟着,迈着流星大步。我不耐烦了,回头问他有什么事?他弯下身,很尊敬地问道,你是太空舞步独步天下的杰克逊大人的收山弟子?我没理会他,虽然我不知道杰克逊大人是谁。我傲慢地扬起下巴,抖抖衣袖,没带走霓虹闪烁的王府井大街的一根光线。
时间比长城还长,要想望到它的尽头,真不容易。我一边数着绵羊,一边耐心地看着自己倒映在天花板上的影子。它庞大的身子里足以装得下三个我,过去的我,现在的我,以及将来的我。 黑色在平面上构建了不可测量的深度。这是一个幽深的曲曲折折的没有火把的洞穴。我们可以躲在里面。很安全。至少我现在就躲在里面。书上说,许多伟大的人曾经为了逃避世人的追捕在这里面躲藏了一辈子。我很羡慕他们。我们虽在同一处,但他们是栽树的人,我顶多是一个摘树上果子的人。其实,话不必说得这般迂回曲折,我躲进来的理由只有一个,北京已经很冷,雪已经盖住天空。天上没有了太阳,只有一堆堆灰白色会蠕动的蛆。地上的人并不少,什么颜色的都有,可惜我只认识这几千万人中的百来个。这是我在北京五年的劳动成果。但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在我的记忆只剩下一张石膏一样的脸,我能想得起名字的仅有数十人,我还不敢担保这数十人是否还记得我的名字。不过,不管他们是否还记得我,我在这里真心诚意祝愿他们幸福。 我希望他们的床边立着一个从二手市场搬来的做工粗糙线条简单但体积足够大的衣柜。衣柜里塞满薄的厚的晴纶的羊毛的各种厚度各种材质的衣裳,以及回家时带给父母与兄弟姐妹的各种礼物。衣柜上面还放着五个来自北京秀水路批发市场的可爱的北京福娃,福娃旁边搁着一瓶准备在漫长旅途上用来温暖心肺的北京牛栏山厂出的红星二锅头。也许他们中的寥寥几个,如我一般,没有衣柜,没有福娃,没有二锅头,但我希望他们的身边有另外一个人,一个互相牵手时可以忘掉茫茫人海的人,一个可以抱在一起相互用体温来取暖的人。
我祝福他们。我已经年过三十。我将一无所成。所以我把大把的时间用来祝福他人。承认自己已经被生活打败,虽然残酷,但自己不易脑溢血。何况,祝福这样一件美好的事,总得有人来干这活吧。缺少祝福的人有着惨淡的人生。我姐上次发来一条短信,她的同学,已官至县处级的某年轻有为的同学在一次酩酊大醉后,突发脑溢血,告别了他如花似玉的妻子与两个锦团花蔟的孪生女儿。我姐说,这么年轻的人咋可以脑溢血啊?我为我姐的无知发笑,于是,以破天荒的速度,在几分钟内,回了一条短消息。我说,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为增强说服力,我还把自己从网上下载的一个小骷髅头一并发了过去。效果很好,我姐没再理会我。一直到今天。
我望了一眼手机。它在床尾叫。我妈拿我没办法。我姐拿我妈没办法。我是家里的独子,是三代单传的长子长孙。我叫李唐。我汪地一声叫。我不信我的声音比一只破手机的音量还差。我的五脏六腑经过北京这五年的煅练,毫不夸张地说,它们已改由特殊材料制成,比长征老干部还经得起考验,绝对不会被艰难苦厄磨损,只可能会被永远不会来临的糖衣炮弹打倒。我对此有信心,比一个老农对手中的锄头更有信心。我可以用牙齿轻易咬碎混杂在米粒中的石砾,用舌头舔净铝膜包装袋上最后一滴汤汁,用手抓住胆敢揪我衣领的东北大汉的手。若比拼不过腕力,我就用恶狠狠的嘴巴弥补这缺憾。
我的耳朵里有蚊子叫。我的耳膜在熊熊燃烧。我的眼前出现了孙大圣头顶上的金箍圈。它们一个套一个,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扔进如同河流般哗哗流淌的天花板里。一个影像刚刚呈现,立刻又被黝黑的深处吞噬。墙壁确实是黑色的。河流确实是黑色的。间或有红橙黄靛紫的塑料袋与浮游垃圾从天花板上流过,每一个具体的物都是隐喻的存在,并在固态、液态、气态间迅速转换。 我努力撑住眼皮,像孙大圣用定海神针撑起中国人取经的希望。 我对自己说——坚持。 我能坚持多久?小溪在坚持,所以成了长江;长江在坚持,所以成了大海。我鼓励自己,我对自己大声说,你好歹还是一个人呐。你倒下去,好歹也得占去几平方米的土地。你知道自己这三十多年已吃过多少头猪多少只鸡多少斤粮食吗?这若拿汽车来装,起码能装十卡车,还得是斯太尔那种级别的重型卡车。我都喊出了眼泪。 时间缓慢地移动,从一个格子移向另一个格子。我的脑袋里都是这样塞满纸张、文字、相片、影像的格子。我的眼泪在空气中做着布朗运动。 我看见一面面边缘不规则的镜子,许多线条,许多的点在边缘上迸出来,这些镜子在几个很偶尔的情况下才呈现出我熟悉的几何形状,比如三角形,比如矩形,比如平行四边形。但当这样的时刻出现时,镜子里的我就红肿变形得可怖,红肿的脸,变形的脸。这让我害怕。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害怕,但就是害怕。也许我在害怕这天花板坍塌。尽管这是一间三十六层巍峨的楼,其高度近乎庄严神圣,但一百一十层的美国纽约世贸大楼也在2001年9月11日纽约突然坍塌,其中南楼在被撞击后只坚持了56分10秒,而加固后的北楼也仅支撑了102分5秒。 我仰起头,继续看墙。我的眼珠子向上翻。墙与人一样,都要浪费资源,并谋求存在的意义,至死不悔,一直到被拆迁为止。每堵墙都是垂直的平面,对其他墙壁而言,都是一种冷漠的拒绝。它们只肯与出身于同一血缘的墙在一起围合空间,构成封闭的圈子。它们厌憎墙外,蔑视一切在墙脚萎缩起身子的生物,也蔑视试图攀越墙头的衣衫褴褛的孩子。 眼球里迸出千万根箭。头顶的百合穴是一滩死去的水。水中的鱼扔下一个个透明的形状。我的牙齿在掉,齿缝里有了石灰。我的唾沫与这些石灰发生可怕的化学反应。我的腮帮子又酸又胀。我想起马塞尔。一位有趣的法国人,酷爱从这扇墙壁穿越到另一扇墙壁,把他的读者吓得吱哇乱叫,但在最初的惊异之后,大家不约而同地热爱上了他。也许我记错了,是马塞尔笔下的某个戴眼镜的男士。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这只老鼠又出现了。
我咽下口水。我差点咽下了一粒牙齿。我的上帝,它跳上我的床,步伐轻盈,一转身,跃上床尾的木杆,蹲下,头往前探,聚精会神地凝视着那只幽蓝色汪汪叫着的手机。它不怕狗叫?我对它笑。它不理我。我汪地一声叫。它后退一步,看我,看看手机,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它迅速爬到手机边,用灵活的带一点粉红色的爪子在手机键盘上按动。手机的叫声曳然而止。它得意了,跳得比它的身子还高,跳回横杆,前肢着地,后肢扬起,就这么倒立着开始行走,一口气走了四五步。 它是从动画片里跑出的米老鼠?若逮到它,我岂不是要数钱数到手抽筋?阿门。我都看见出生于公元1901年12月5日的沃尔特•迪斯尼在天花板上笑容满脸地向我招手。我在胸口画十字,滚落床下。我已受伤。我中了枪。我朝它扑去,咬牙切齿。我嘴里汪汪地叫。它从我手指边滑开,脚下好比踩了滑轮。我又向前扑,扑得敏捷又果断,甚至感觉到手心出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但当我小心翼翼地松开手指时,它已出现在墙角,显然生气了,啮起雪白的尖尖的往下勾的牙齿,细长的尾巴一甩一甩,甩到绷紧的腹部上。我没在意它的眼神。我只知道它已无处可逃。我狞笑一声,再一次纵身扑去。我的头撞在墙壁上。墙壁发出金属交击时的回音。它不见了。我这才想起住隔壁地下室房间的人是一个在苹果园地铁口摆摊卖刀具的中年猥琐男人。也许,对面墙壁上都挂满那种削铁如泥的刀。我的脑袋没掉下,这是上帝的怜悯。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法从刚才的所思所见中清醒。我掐了一下自己,虽然很疼,我还是对自己大声咒骂:李唐,你他妈的在梦游啊!
真的。我说的是真的。你相信我说的话吗?尽管我语无伦次,尽管我为它的逃脱无比伤心。但第二天,“汪”又出现在我眼前,出现在我特意撒落在地上的饼干屑前,它已经忘掉了昨日的不愉快。它不是人,虽然在七千万年前它与我们这种自命为万物之灵长都拥有同一个祖先,但时间祝福了它,诅咒了我们,所以它不记仇,忘掉了我曾试图加于它身上的暴力以及我可恶的叵测居心。它风度翩翩地进完餐,还跑到屋角,找到我扔在那的喝了大半罐的燕京啤酒,弄翻罐子,美美地喝了几口。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它又跳起桑巴舞。多么迷人的露出肚脐眼的桑巴舞。 这里,我得说一下这是一只什么样的老鼠。这样,你或许能明白我为何要赞叹。它大约有一两重,身体内的80%的遗传物质和99%的基因和你我都一样,20对染色体上共有约25亿个碱基对,与人类23对染色体上的29亿个碱基对相当接近。它的祖先在地球上出没的历史恐怕比人类长得多。当然,这是一些乏味的知识。可它是这样美!通体白色,毛发温润,比最上等的新疆和田玉还要剔透,咀巴尖尖,若羞涩的少女抿起的唇,眼睛晶亮,是红色的,是一对可以用来装饰香格里榭大道上那些销售顶级奢侈品的店铺的红宝石。尾巴更漂亮到了极点,让如今行走于各电视屏幕上红得发紫的满清王爷后脑勺那辫子也羞愧难当。它的两对爪子宛若枝头初绽的梅花,不仅是形状,还有一样的香。
请原谅我笨拙的比喻。比喻没多大的意思,它不能为这世界增加什么,也不能减少什么。它只是把你与我、我与动物联系起来。这是让许多人觉得羞耻的联系。人类情愿拿“水消失在水里”这样茫然失措的句子还取代比喻。人类害怕比喻,害怕羞耻,害怕比喻所引发的对每一片树叶所产生的不同的感觉,也许不仅仅是树叶,还包括树叶上的每道纹路。 我说远了。请允许我把目光重新落回到这只老鼠身上。 此刻,它就像一个在贵族世家长大的嘴边茸毛初生的少年,就像在梦中出现过的某面镜子里的我的脸。原谅我在这里自抬身价。这并非不可能。 也许前世的前世,我曾是拜占庭王朝某位皇帝不见于史书记载的私生子。四周由金银丝与来自东方的丝线混纺而成的锦缎做成的帷幕深深垂下,一直垂入飘满玫瑰花瓣的梦里。喷金的熏笼于搁满象牙雕刻的几案上吐出阵阵龙涎清香。那用红、白、紫、蓝、黄、灰等各色石子及彩色玻璃压镶并用金片填充有着奇光异彩的镶嵌画无穷无尽地向着远方铺展,一直铺到天空里。我赤着双足,手拿一杯毒酒,在各种缤纷艳丽的石柱下行走,偶尔抬头,望一眼在黑色天幕下愈发神圣庄严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它的存在是对人类自身的生存最好的描述。外部,是粗糙的砖与石;里面,精雕细琢,金碧辉煌。我对在身后紧紧跟随手拿兵器一脸悲伤的士兵说,艺术,不是人类的仆从,是人类籍以抵达彼岸、谛听福音的桥梁。一切渴望彰显世俗荣耀与权威的,都会消失在时间的河流里。只有内心对主的赞叹才会波光鳞鳞。眼含热泪的士兵不断点头,待我饮完那杯银亮的酒后,挥动利刃轻轻割下我的头颅,搁入银盘,呈献给我那位端坐在皇帝宝座上沉思的忧伤的兄弟。
我痴痴地想,出了神。我被自己感动。我甚至忘掉了眼前的老鼠。它好奇地望着我,望着我不断皱起不断舒展的眉头。它汪地一声叫。 我承认,它吓倒了我。我恢复了一个常人通常拥有的判断。老鼠怎么可以不吱吱叫?怎么胆敢不吱吱叫?我后退三步,觑见枕头上的《万物简史》,就想抄起来,砸过去,把这只特立独行区别于其他老鼠的异端消灭掉。所有的老鼠都是异端,它们始终拒绝与人类合作。它们不是马,任人驱使;它们不是狗,让人咤骂;它们不是牛,任人鞭打;它们不是猪,任人煎炒烹炸……更可恶的是它们一点也不在乎人类所发明的那些勤劳勇敢忠诚等词汇。它们对此嗤之于鼻,又不肯从人的视线中跑开,跑过热带雨林,跑到撒哈拉沙漠里去。它们顽强地,恶毒地,无时无刻都不忘用其鬼鬼祟祟的动作,提醒人类不过是上帝糟糕的作品,并非所谓的万物灵长。它们是人的影子,是人类的内心,毫不忌惮从嗷嗷待哺的妇孺嘴边抢下最后一粒口粮。它们都应该扔进加尔文燃起的火堆烧成焦炭,被法国大革命时巴黎广场中央那台质地优良的断首机斫下脑袋,被商纣王放在装满炭火的铜管上慢慢烤熟,被汉武帝割去生殖器,被唐太宗腰斩成两截,被辽穆宗耶律璟用铁梳子把最后一声皮肉刷洗掉,被明太祖手下刀工娴熟的锦衣卫剥皮穿上灸热的“红锈鞋”,被大清朝的皇帝千刀万剐凌迟处死,被民国时的军阀五马分尸剖腹掏心,被湘西土匪浇上汽油用铁丝高高吊起点天灯……老鼠,该死的老鼠,磬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我义愤填膺。我真理在握。我眼冒怒火。我是正义的化身。我是光明的使者。我拥有不容置疑的惩罚眼前这只生物的权利。 我投出书,投出匕首,投出牙齿与唾沫。 它不见了,九十度垂直的墙是它的同伙,掩护了它。等到我捡起书本,它已消失在墙里面。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当时间移到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形状奇怪的格子里时,我从床上爬起来,用脑袋撞墙,当我撞到一百零八百下,墙壁上开了一条缝,我愣了几秒钟,伸出手。我的指尖触摸到一种类似水银的液体,它们呈现出梦幻一般的光泽。我想起《黑客帝国》里的尼奥。我们眼中所见无非是光的反射,是扭曲的,并非事物本来的面目。所谓的真实皆可能是虚构,即,这个世界亦可能是上帝所书写的一部无边无际的小说。真实只是相对于我们的需要而言。若真能给出真实的定义,比如凡能为耳、舌、口、鼻身、此五蕴感知的即为真实,那么,时间是真实的吗?梦是真实的吗?痛苦是真实的吗?孤独是真实的吗?我对你的爱是真实的吗?若它们是真实的,又是什么在包裹着它们?像糖包裹巧克力,像水包裹岩石?也许,墙的内心并非常识所告诉我们的那般坚硬与粗糙。在那里,或许对真实有另一重阐述,比如:真实只是不真实的一部分,很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走进去,走进墙壁里。墙壁无限向里,是一个比北京的地下室更深的洞穴。 我看见了它。它脖子上系着蝴蝶结,拿着属于我的手机,翘着两郎腿,在一面镜子前,与我姐姐说话。 姐,我不回家。 你不回家,你想去哪?
我姐气急败坏。她需要喝一罐银鹭牌绿豆粥。我感到懊恼。若因我的缘故,导致她更年期提前,结果导致不可测的未来,我将成为钉上历史耻辱柱上的罪人。我这样说是有科学依据的。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这是气象学家洛伦兹1963年提出来的蝴蝶效应。只需要一丁点想像力: 我姐生气了,没给进门央她办事的客人好脸色看。客人不愉快了,出门时一腔怒火,被车撞了,揪住司机理论。司机是某大使馆的武官,急着向总统大人递交关于前苏联某处核武器的资料。司机打了客人。人民群众按倒司机,扒掉了他的衣裤。总统大人没接到这份文件,以为情报已泄露,决定先下手为强,批准“白鲸行动”。前苏联某处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坚定了信心,开始发动核恐怖。于是,蘑菇云升出,你与我与所有的人,全完了蛋。 我没有打扰它与我姐的聊天,挑了一个角落坐下。我面前出现一个银色的几案,案上搁着一盏高脚的饰有巴洛克花纹的酒杯,杯里盛有银光闪闪火焰一样吞吐的液体。我喝了一小口,感觉到内脏已经透明。真好喝,清香甘冽。 我姐的声音通过它手中那银灰色的盒子不断传出,像水的波。杯里的银子液体生出一圈圈涟漪。我姐说,你再不回来,我与你断绝姐弟关系。 我姐没再声色俱厉,语气近于哀求。 它咂咂嘴,脚在地上打着拍子,是义勇军进行曲。它一点也不惊讶我此刻的表现。它仿佛能跳出命运的河流,在时间与空间中所分开的细叉处,看到未来的我投射至现在这个世界的影子。它以一种嘶哑的被岁月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语气说道,姐,我没脸回家。为配合这种声调,它那对细小红色的眼珠上已被一层湿漉细密的水雾所覆盖。 一家人,还什么脸不脸的?混得惨,又不是你的错。我知道,这些年,你很努力,只是时运不济。再说,你又没挖绝户坟、敲寡妇门、暴打残疾人。 我姐真逗。它苑然一笑,样子甚是开心,它的牙齿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人类都要白,应该去拍佳洁士的广告。它朝我眨眨眼,继续说道,佛争一柱香,人活一口气。就算你、姐夫、爸妈、哥嫂不嫌弃。我都嫌弃我自己啊。要房子没房子,要票子没票子,要位子没位子,要车子没车子,要孩子没孩子,要娘子没娘子。这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会被人戳脊梁骨。说,李家那最小的娃啊,准是基因突变造成的悲剧。要不,他哥姐,一个是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级别的干事,一个是八百里闻名的李千万,咋他就没出息?还烦你转告爸妈,权当我是他们当年从杨树底下的垃圾堆边捡来的吧。 它的口才真好,像魔法师念咒语。语调充满魔力,并随着内容变化出宫商角羽。有事实,有民谣,有释义,有示例,有说明,有趣闻,有权威,有昔时贤文,有个人经历。银白色的液体在我的胸腹间点燃一堆堆月光一样的火焰。我低下头,观察它们。所有的细胞都被装入一个银白色的盒子里。火焰不断变化。盒子不断扭曲。我的身体出现细小的裂纹。 我低低地说道,你会说话? 它轻轻地吹起口哨,眉眼间尽是嘲笑。 我姐的声调突然上升了八度,李唐,你是不是没钱买火车票? 我姐的声音刺入我耳膜。我的手指上出现一点银白。它望着我古怪地笑,继而长长一叹,对着捍卫了我们之间秘密的手机说道,姐,千金易得,一票难求。你没看过胡戈制作的《春运帝国》吗?民工周星星买了二十年都买不到一张票,我五年没买到,又算得了什么?北京火车站,人比砖头多。连那防暴警察都差点被挤成微生物。姐,你不看新闻联播吗? 不看。 那你怎么及时领会党中央的最新指示,如何做好提拔人民公仆的工作?党把人事权交给你,你要对得起党的信任。 我不与你胡扯。李唐。你报帐号,我打钱来。你去坐飞机。若飞机票买不到,就打的,一千块不够,就一万块。若打不到的,我叫你姐夫开车去北京接你。 乖乖。我姐真凶悍,办事真泼辣,作风真霹雳,愤怒的吼声好比鱼鳞片状的三硝基甲苯,手机成了手雷。它吓一跳,急忙扔下,瞥一眼我,用后爪踩住。不会爆炸吧?我与它交换了眼神,在同一时刻做出决定,离开,赶紧离开,离开这个危险之地。
我踢翻银白色的几案。它怪啸一声。我腾空跃起往右边跑,它沿着蓦然出现的墙根往左边跑。我跑得很快,速度可能接近于光,时间在身边倒流。我对面出现一堵银白色的墙壁。我看见了墙壁里面二十五年前的自己,是那样年轻,粉红色的不可思议的一小团。我犹犹豫豫地飞跑,速度不减,心里以超过光速的速度计算自己与墙壁的距离。我拿不准主意。狗日的。我骂了声。一枚硬币从裤兜里漏出,在撒满细浪般明灭不定的银白色的光线下摇摇晃晃向前滚。我赶上前,没弯腰,用脚尖踢。它在空中划了一道漂亮的弧。我逮住它,用袖子擦亮。每一个硬币都值得珍惜,都必须珍惜。它们有血有肉有呼吸有心跳。我一头扎进墙壁里。 我忘掉了它。我看见了过去。
过去的我手牵住姐姐的手。姐姐梳马尾巴辫,辫子油黑发亮,末梢缠着橡皮筋。姐姐套着哥哥的绿军装。军装发了白,肘部有两处碗口大的补丁。因为太大,姐姐好像装在一个淡绿色的罩子里。我对姐姐笑。姐姐带我去洪丰镇的供销社。那里有一种能把牙齿幸福死掉的话梅糖。姐姐说,她有一毛。一毛钱可买十粒话梅糖。我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我来回屈着手指头,来回地数。我老把四数作十,把十数作四。姐姐嘻嘻地笑,不纠正我,牵住我的小手,走在明晃晃的月光里。天上地下都是银白色的光。我问姐姐,天堂是不是这样?姐姐说,是的,天堂是银子做的。我问姐姐,水银也是银子吗? 姐姐说,是的,水银也是银子。它涂在玻璃上,就是镜子。因为镜子,我们就晓得什么时候要洗脸啦。天堂里没有不洗脸的人。大家都干干净净。所以水银是天上派到凡间的天使。 姐姐嗤嗤地笑。姐姐笑得真好看。我愿意用苹果比喻姐姐的笑容,不过,我只希望这苹果只有我一个人吃。我愿意用海棠比喻姐姐的笑容,我希望,这海棠只为我一人盛开。我在姐姐身边快乐地舞蹈。我叉手叉脚。我爱姐姐。姐姐是一切。姐姐的胸,是山峰;姐姐的眼是河流;姐姐的鼻子是新疆阗玉;姐姐的脸是苏杭绸缎;姐姐的手指比鲜花还要娇嫩。我把糖一块一块喂入嘴里,也喂入姐姐嘴里。我吃完最后一块话梅糖,仍骄傲地,不停地说,姐姐,我有糖。姐姐问,糖在哪里?我说,姐姐,你就是我的糖。 姐姐,我的姐姐,我们手拉手。月光是水滴,滴在我脸上,滴在你眼里,滴在穿洪丰镇而过亮白的宜恩河里。我们在河边坐下,坐在黑色石头上。石头温凉。微风轻软。我们一起看河边的山。山上慢慢走下一个个荷着锄头、挑着水桶的人。他们的背比黝黑的山脊还要弯,影子薄薄,带着庄稼与草的芬芳。他们踩出一地的蛙鸣。潺潺流水浅呤低唱,他们从我们身边走过,不时地摸一下我的头,其中就有我们的爸爸。爸爸说,还不回家? 我说,我要与姐姐再坐一小会儿。 姐姐,我记起了你教我背的“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记起了“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念了一遍又一遍,念了一首又一首。你夸我聪明,要我以后考大学,为中国四个现代化早日实现添砖加瓦。我说好。我说我要做祖国的螺丝钉。我捏住拳头,把它庄严地举起。姐姐,这个世界真是银子做的。我嘴里因为甜蜜的糖分泌出一种结晶。我不晓得应该把它叫做什么。但姐姐啊,我的姐姐,十四岁的那年,我知道,那是我的心。 姐姐啊,那年,我在宜恩河的水石之间奔跑,望着了在秋日里流泪的寂寞群山。天空倒了下来,倒在宜恩河里。我捡起石头朝河里扔。石头沉入水底。哗哗水流嘲笑我。水面上的光伤透了我的心。姐姐,你穿上红嫁衣,披上红头巾,坐在那个在夜里磨牙的男人的永久牌自行车的后座上,从河上的石桥飘飘而过。你的影子落在宜恩河里,被很多从水面掠过的蜻蜓托起,随风起伏。碧绿的、火红的、褐黄的……细腰窄翅,飞飞停停,忽而高,忽而低,忽而快,忽而慢。河里的鱼因此一只只沉落。我的手指上出现一堆堆晶莹透明的碎屑。 我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我说了一遍。我说了十遍。我说了一百遍。我说了一千遍。我说了一万遍。当我说到一万零一遍时,月亮出来了,宛若一只发光的小鸟,一声声地鸣叫,对我说着天地之间不可言说的秘密。那山、那树,那水,那石,那篱笆与草垛,那远远近近的田野与屋宇,被一层洁白朦胧的累纱薄绡所覆盖。 姐姐啊,我想,那满世界的清露都是这只鸟的泪。我写下平生第一首诗,虽然我现在已忘掉了它的内容。我的眼前只有墙,像银子一样让我沮丧的墙。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二排东边第三个房间住过一个已经死去的男人,是一个被妻子与妻子的情人所谋杀的死者。我见过他的妻子。那是一位不应该住地下室的女孩。他太固执了,不懂得放手,不懂得美貌是硬通货,需要在不同男人手里流通的道理。或许说他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放手。 他对我讲过他的童年、少年、以及其他。他的童年只有一双鞋。他的少年没有一位朋友。他在高中考物理时,把答案写在手臂,但并没有去偷看,就被老师逮住。老师体罚了他,羞辱了他。因为他是老师心爱的弟子,老师对他寄于厚望,他让老师失望了。他不得不在胸口挂一个小纸牌站在教室门口,牌子上写着“我是小偷”。大家都来看他。大家都在笑他。 他辍学了,跑去工作,顶替抹着眼泪提早退休的母亲的职位,在一家大集体性质的商店,当营业员。他看见了一个潦倒不堪的中年妇女。他看见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偷走了女人裤袋里的钱。他看见女人的丈夫赶来后用菜刀疯狂地剁下女人的手腕。那手腕掉在地上,手指头还会动。他把女人送入医院,遇上女人的女儿。他娶了那女孩。他们一起来到北京。日子很清苦。他们过得很快活。但有一天,女孩儿不要他了。他跟着女孩儿去了夜总会。他看见女孩儿坐在许许多多男人的膝盖上。他请求女孩儿回心转意。女孩儿不理他。他被人殴打,被人在嘴里灌尿。他跪在十里长街头,眼望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他像女孩儿的父亲一般挥起菜刀,砍下的却是自己的左手食指。女孩儿回来了,回到他身边,拿安眠药给他吃。女孩儿与另一个更年轻的男孩用绳子勒死他。女孩儿在法庭上说,安眠药的量下得少了,绑到一半,他就醒了,可他居然不反抗,就那样眼泪汪汪地看着她。女孩儿说,他真有病。 他死后的那一个月,地下室里一下子走了许多人。但来北京的人是那么多,没多久,这里面又住满了人,把地下室住得像一只沙丁鱼罐头。我每天在地下室里进进出出,偶尔看一眼他住过的房间。那里又住进了一位年轻的女孩儿。我想女孩儿的笑声会掩盖了他留下的悲伤。我想我会忘掉他。我没想到在很久以后的一个下着下雨的深夜,我又遇上了他。他穿过墙壁与我打招呼,你还在啊? 我说,在,我没有哪里可去。再说,我习惯了这里污浊的气味。何况,你是我的朋友。我们曾经无话不说。 他微笑了,说,他死后就来到一个白色的房间。在那里,他遇上一个肩膀上有一对白色翅膀的女人。最初,她扮演天使。他与女人聊天。女人允诺让他重新对命运作出选择。于是,他又重新回到教室。他没在物理考试时把答案写在手臂上。他考上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他回老家与父母一起过春节。他去商店买东西。他抓住了小偷。女人对他千恩万谢。他看见了女人的女儿,并为她的美感到窒息。他匆匆离开,回到北京。他偶尔会去夜总会坐。他又遇上女人的女儿。他点了她,像在餐厅点菜。他与女孩儿度过了一个个良宵。他没有对女孩儿提自己的故乡。他给了她不少钱,还把她带回家。有一天晚上,女孩儿在他喝的水里下了安眠药。一个男孩儿进了门。他们问他的银行卡在哪他的密码是多少。他一一说了。然后他死了。被他们勒死了,像他小时候勒死一只青蛙。 他慢慢地说着。不管他如何选择,结果都一样,他被她杀死。他心里有了蚕丝一样细密绵长银白色的哀伤。雨点打在天幕上,是星星,流星或恒星,但无一例外,都在深夜里出现。他突然间失去控制,只想哭,只想嚎啕痛哭。 当所有的欲望被满足后,我们是否还需要什么?那些伴随我们成长的阳光、水份、蝴蝶与青蛙,它们的意义在哪里?镜子是虚拟的,是冰凉的犬牙交错的痛楚。镜子以荒谬的形式在房间里、墙壁上构建起一个寓言,暗示着“人”,这种存在,或许就是一种“错误”的存在。 他望着我。他说,他又去找那位肩膀上有翅膀的女人。女人没说话,与男人开始玩锤子、剪刀、布。女人的名字慢慢从蛛网似的话语中显现——女人叫“梅”——是他的妻子,那位漂亮的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女孩——他竟然没在伊始认出她,这真是不可思议。女人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她从小的渴望。钱呐。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好看的衣裳,有最刺激的欢愉,有最用力的拥抱。这一切,显然无可厚非。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女人的声音像盐。男人咂了又咂。男人的魂灵渐渐被一根现实的绳缢紧,并吐出形而上的舌头。女人的眼睛里也有了轻烟,越来越淡。最后“死”也不存在了,只是两个人,一声不吭,互相对面坐着。 你怕吗?他说。 怕什么?我只是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说。 我也不明白。他缓缓地说道。然后他又回到墙壁里。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三排南边第二个的房间住着一个形容落拓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喜欢说,我是傻逼。 也许把自己放低一点是好事,就像海把自己放在海平面以下。但我还是觉得奇怪,不明白他为何不称呼自己是傻瓜呢?傻瓜并不具有傻逼这个词的恶毒色彩,还有一点讨人喜欢的喜剧效果。比如傻瓜金佩尔,虽然他成了一个女人跟其他男人所生的六个孩子的父亲。但阅读完艾•巴•辛格写的这个短篇后,我只是会心一笑。 他嘿嘿地笑,用手指甲从牙齿上抠下一片发了黑的韭菜叶。他说,本来我也奇怪,我是男人,又没有“逼”那种形状宛若火焰一样的东西。但许多人都这样说。他们说话的口吻是那样严肃,那样铿锵有力。他们说,我有没有“逼”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傻逼。他们说这话时,眼睛里挤出比刀刃更锋利的光。这让我惶恐,我怀疑他们在下一个时刻就要扒掉我的裤子割掉我的睾丸,在我双腿中间用刀子剜出一个逼来。我只好默认了这个称呼。我开始不停地安慰自己,“帝王将相将从此门出”。 他咳嗽了一下,挠挠头。被劣质洗发水摧残过的花白了的头颅上飘起纷纷扬扬的头皮屑。我把饭盒盖上盖,屏住呼吸。我想我的喉咙与肺并不会欢迎这些碎屑。我很想跑回自己的房间拿出几袋海飞丝。我又想起傻瓜金佩尔说的话“我越来越明白世界上其实并没有什么谎言。”我思索着。他制止了我的思索,手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 他说,这句话是年轻时候的我蹲在地摊上翻一本破烂书时看到的。那是黄昏的时候,天空被晚霞搞得欲仙欲死,像一个脸颊酡红眼眸滴水的女子。大朵的云在每一个人的头顶高声喊叫。有了快感就得喊吧。而没有快感在石桥上摆地摊瘸腿的男人就用仇恨的目光紧盯着大街上走过的胸脯高高屁股大大的女人,不时吐出一块块痰,一块块掷地有声的痰。我当时想,这男人吐出的每一块痰怕都有几两重吧。 他兴高采烈地向我描述起当时的场景,样子就像傻瓜金佩尔在描述那个离现实世界只有咫尺之遥的幻想世界,眼睛里有很亮的光。 他说,我小心地挪动。我避开瘸腿男人的愤怒,手心捏住三个潮湿的有腥味的硬币。我打算买下这本看起来挺有趣的书。我看见一块痰没有按预定的方向抵达地面,被风卷起,甩到一个女人脸上。女人惊疑不定地望了一眼天空。云与云不知羞耻的交媾行为,刺激了女人最敏感的神经。这也是一个没有快感可以享受的女人。谁让她的脸好比车祸现场呢?丑女人抹了一下脸,脸皮顿时青紫。丑女人撸了一下鼻子,鼻子立刻通红。丑女人摔下左手挽住的菜篮,摔开身边女孩儿雪白藕段般的手臂。丑女人像坦克驶向麦田,就辗到瘸腿男人身上。 他说到这里,拍了一下大腿,胸腔内发出极长的类似猫叫的嘘声,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我摇摇头。他叹息着,从我手里接过饭盒,眉眼间露出极为满足的惬意表情。 他的鼻子嘴皱起一小团。 他说,他们扭成一团,嘴里急速交谈,交换着对彼此长辈的问候,再一起从桥上掉下去,掉进冰凉的水里,把水面上波光鳞鳞的夕阳也吓了一大跳。我把书迅速揣入裤袋。我对自己咧嘴微笑。我瞟了一眼四周。女人的女儿俯在栏杆上悲悲切切喊着妈妈,年纪约有十一二岁,额前梳有整齐的闪耀着光泽的刘海,青灰色的眸子上覆盖着很长很黑很柔软的睫毛,脸庞比剥了壳的鸡蛋更为嫩滑,美得简直让人伤感。这么美的一个小女孩儿居然是从那么丑的女人身体里钻出来的。我挤到女孩儿身边。我在女孩儿身边挤来挤去,贪婪地呼吸着惟有她身上才有的清香。桥下的水并不深,清清浅浅。女人与瘸腿男人已爬上岸,继续在岸边的泥土里疯狂地笨拙地毫无羞怯地上下滚动。女孩儿哭了。我就去握她的手。你猜怎么了? 我继续摇头。他揭开饭盒的盖,拎出一块泛出油腻泡沫的大白肉,那是我饭盒里的惟一一块肉。我感到了心疼。我想说话,他打断了我,嘴巴飞快地咀嚼,发出响亮的吓人的声音。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这一小块猪的尸体是如何在他坚硬的牙齿里壮烈牺牲。 他说,女孩儿就这样让我握着她的手,握得我骨头酥软。我当时就想,要死了。这回真是要死了。然后我就从桥上掉下去,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故意使坏。我本来打算把她也一起拽到水里去,反正她妈妈早已跳进水里,她迟早也会被水淹没。唉,我真蠢。我当时咋就没下手呢?我松开了她,就像——你学过狼牙山五壮士吗? 我点点头。他张大嘴,牙齿焦黄,舌头仔细地分辨嘴腔里所残余的种种味道。他的舌头是警犬的舌头。他的鼻子是狗的鼻子。他的手是猴子的手。一眨眼,饭盒里的几根辣椒又消失在他黑洞洞的嘴的深处。 他说,后来,我就用力掐自己的脸,掐得伤痕累累,也掐出口涎与眼泪。当我以为自己就要看见那本书里所描述的“银子一样的世界”时。我脚下的路开始向下滑,像被炮弹摧毁。我从抛物线上滚落,一直向下,女孩儿的身体不见了,只有她的头颅浮在黑色巨大的虚空里,一眨眼,头颅成了西瓜,里面长出白色青色粉红色弯弯曲曲的蛆。我开始觉得恶心,或许是在恶心我自己。我在半夜时分嗷叫出声。我对着墙壁上的被一张相框固定的她说,我承认这世上牛逼的人很多。我也承认我确实是一个若假包换的傻逼。不过,我还听说,牛逼经常被傻逼干掉,所以我心里还是比较平衡。我冷笑起来。我摸出一只炭素笔——你瞧,就是这只笔。 他从怀里摸出一只脏兮兮的笔,并用笔在饭盒上敲了下。我不清楚他的意图。我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的饭盒。 他说,我在她盈润性感的嘴唇上方添加了两撇胡须。我无法控制这种冲动。狗也无法控制不去啃骨头。我听见很奇怪的声音,可能是幻觉,它们从浮在窗外半空中墨黑色的树林里掉下来,掉进我的骨头里,并散发出银色冰凉的光,这刺疼了我。所以我必须这样做。尽管我深知这种行为有多么幼稚多么糟糕——我只有她这一张相片。但别无选择。我开始跳舞,跳的是慢四。我跳进时间里。时间,这个虚妄的上帝,是挂在卢浮宫墙壁上的蒙娜丽莎。我喜欢蒙娜丽莎不动声色的颜容,也喜欢一个我已忘掉叫什么名字的艺术家在她嘴边勾勒的两撇胡子。我很认真地对着墙壁说道,我也是艺术家。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我的饭盒递回来,里面已经找不到一根菜,只剩下大米饭与他粘粘的口水。他抽抽鼻子,脸容伤感。 我说,你还没有讲你为何是傻逼呢? 他这才恍然大悟,拍拍脑袋,对我歉意地笑。 他说,你看,你看我这记性。颠三倒四的。不过,你要理解。搞艺术的就是这样。我叫傻逼。这得叫我读书时说起。他们老叫我傻逼。他们,他们无处不在。他们张开口腔,张大到能塞入一个鸡蛋,舌尖上卷顶至上腭,再猛地放下,让气流从肺部迅速涌出。这就由不得我不听了。其实,我不叫傻逼,我叫许正,嘉许的许,正确的正。这俩个字都是褒义词。它们应该都是褒义词,至少,构成许字的点、折、撇,再加二横一竖与构成正字的三横二竖看起来都是那种堂堂正正。《新华字典》第605页与第378页对它们有比较详尽的解释。你若不信,可以去查。但若大家说,编撰新华字典的也是傻逼。那我就没话说了。可他们不看《新华字典》,硬是要把这两个字塞入我耳朵里。所以我与他们打架,打了一次又一次,一次次头破血流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叫傻逼,所有的人都忘掉我爹妈给我的名字。他们在教室里在操场里喊在放学路上喊在人头拥挤的电影院里喊,他们喊得抑扬顿挫喊得声情并茂喊得涕泪交加。你说我还能怎么办? 你说我还能怎么办?他张开双手,眼神穿过了我。他望着我身后生满星星点点霉斑的墙壁,眼眶湿了。墙壁上有马在跑,有狗在叫,有无数个男人与女人的裸体素描。 他说,我渐渐习惯做傻逼。其实做傻逼也挺好的,至少在承认自己是傻逼后,一切侮辱全他妈的烟消云散,像盐化在水里,像水消失在空气里。阳光开始抚摸我额头。我开始肆无忌惮。我可以任意去欺负一个姑娘或一个小伙,哪怕她是那样美,他的块头是那样大。人们都说:他是傻逼,别与他计较。我甚至起了一个念头,要组织起一个傻逼帮。傻逼们一旦有了组织,那就是强奸了嫦娥,诱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怕。我这样想了想,鸡巴就像烧红的铁,烫得我不住嚎叫。可让我生气的是,她竟然也喊我傻逼,嘴角还向下撇,每喊一声像往地上吐出一片瓜子壳。我能感觉到她的不屑。我只好强奸了她。强奸是对女人最好的恭维。噢。她的身体真软,比早上吃的馒头还要松软,我用力一扯,她就分开了,真惬意。 你强奸了她?我问。我诧异了。 是啊。我强奸了她。就为了一个逼,我在牢里呆了整整八年。八年抗战啊。你说,我不是傻逼,谁还配是?他快活地笑起来,用手捶使劲地捶我的胸,说道,你呀,还年轻,不晓得女人那东西的厉害。十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佩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叫君骨髓枯。嘿嘿,她们要吸你的骨髓、喝你的血、抽你的筋、剥你的皮。到时,叫你悔也晚矣。 他想起什么,惊叫了一声,哎呀,你看我,我这记性。我得立刻赶去国贸,出席赵无极举办的画展。我若不去,也未免没给赵无极面子了。这交道以后还咋打?你说是不? 中年男人迅速地说,迅速向地下室的出口方向跑去,几秒钟后,他消失在墙壁里。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四排西边第五个的房间住过一个女孩。容貌不是很美,也不难看,是人海里的一滴水。 她叫唐草草,十八岁,来自湖北的某县。那个县城里有许多火柴盒一般的水泥建筑,比洪丰镇要大许多,有米铺、日用杂货店,缝衣店、音像店、水果店、小饭馆以及闹哄哄的菜市场。在水泥建筑的深处间或有一间或几间洗头店,玻璃门后坐着嗑瓜子的穿高跟鞋的女孩。 唐草草住在街头。唐草草的母亲当年是县城里的花朵,现在人老珠黄,做了裁缝,还喜欢盘起发髻,在上面插一把银篦。唐草草的父亲是冯梦言小说里的卖油郎。不过,唐草草的生父是当年在文革中很威风过的一位县革会的副主任。副主任并没有娶唐草草的母亲为妻,为了革命事业,他娶了一位造反头头的女儿,现在省里做厅司级干部。副主任曾回到县里来视察过一次计划生育的工作,警车在前头开道。唐草草跑去看,回来对母亲讲起这排场,被母亲在头顶打了一下。唐草草感到不满,但很快便忘了这不快。 总的说来,母亲与养父的呵护还算精心,唐草草幸福地成长,看蜡笔小新,玩变形金刚,追港台明星,在语文考试的时候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成“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钱”……就与许多女孩子跳橡皮筋的童年一样,就与许多女孩子茸毛般的青春叛逆期一样,唐草草开始留意男孩子们喉咙处悄悄萌生的喉结,开始为自己身体里出现的各种小秘密发愁。 十六岁的那年,那个春天潮湿的下午,唐草草接过了街东头手饰店一位比她大二十七岁的老男人手中的一枚水晶发夹。那发夹真漂亮,夹在头发上,比天上的星星还亮。然后是绣了花的手套、芭比娃娃、一支带镭射激光的原珠笔。这些漂亮的小礼物让唐草草都不忍心去拒绝。很自然,唐草草与老男人有了那种关系。当然,这一切都悄悄瞒住她母亲与养父。 唐草草怀了孕。这吓坏了她。她并不讨厌与老男人做那种事,那是挺享受的一件事,可没想到这种享受会伴有这样的后果。唐草草流着眼泪找到老男人问怎么办?老男人说,生下来吧!唐草草很生气说,我会被学校开除的。老男人说,那我养你一辈呗。我有的是钱。 唐草草没话说了。老男人结过两次婚,在八十年代中期娶了一个瘸腿寡妇。寡妇后来被桑塔纳撞死,给老男人留下五千块钱的赔偿金。在二零零一年,娶了一位三十多岁的老处女,折腾三年,没生下一个孩子,就离了。老男人托人向唐草草的父母提亲,唐草草的母亲不肯,老男人对媒人说愿出十万块钱彩礼。唐草草的母亲还是不肯。街上的人都骂她昏了头,“十万,就算唐草草的逼镶了钻石,也难碰到肯出这价钱的主。”唐草草的母亲还是死活不肯。 唐草草就听到街巷井水间的一些有鼻子有眼睛的传言。说老男人的父亲是上海复旦大学的高材生,当时叫走资派;老男人的母亲当年也是县里闻名遐迩的一朵花,不知为何,当年中了邪,硬是要把清清白白的女儿身给老男人的父亲。这让县城里的许多男人愤怒。唐草草的生父也是其中一个。于是,老男人的父亲每天都要忙着参加各种批斗会,表演旱鸭凫水(趴在地上,脱掉鞋子,被人用钢丝刷子刷脚心)、陀螺舞(被人吊到半空,再被人用鞭子抽得左右旋转)、喷气式飞机(双臂反剪,高过头颅,胸口挂大木牌)、后门吸烟(脱下裤子,把肛门对准立在地上点着的烟头坐下去)等各种杂技,可依旧不能让观众满意,后来就被挑断了两只手两只脚的筋脉,装进麻袋,沉了塘。 为争夺老男人的母亲,县城的男人以她的肉体为舞台,展开了一场力与美的较量,其中以唐草草的生父夺标呼声最高。这样过了几年,老男人的母亲不知道被谁推下了河。有人说是老男人。有人说是她自己想不开。总之,老男人成了孤儿。 大家都说,老男人这是在复仇。 大家提出了一个很简单的逻辑:为什么老男人操了几年,操不大寡妇的肚子;操了三年,操不大老处女的肚子;操了几个月,就操大了唐草草的肚子?这是老天有眼。唐草草命中注定得替她生父还债。 唐草草听得脊骨发凉,偷偷跑到乡下卫生院做流产,差点死在手术台上,还被闻讯赶来的老男人一顿暴打,打得唐草草叫老男人爸爸。 十六岁的唐草草没法再在县城呆了。唐草草跟人来北京做保姆,没做多久,又被男主人奸污了,被女主人暴打。唐草草辞了这份耻辱的工作,来到这地下室,在一间小饭馆里做工,每天早出晚归,不喊苦不喊累。住地下室的人很喜欢她,亲热地喊她小草妹妹。 去年春节,唐草草想家了。在永定门汽车站坐长途车回湖北。车子开到半路,上来几个歹徒,搜去所有旅客的钱,还当着大伙的面,把唐草草糟踏了。唐草草真的害怕了,害怕这种有鼻子有嘴有眼睛还有一双手两只腿的生物,没敢再坐车,避开人群与车流,靠捡路边的垃圾为生,步行了近千里,朝着家的方向。当她回到老家时,已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她的样子不会比一名乞丐好多少。唐草草的母亲嚎啕痛哭,哭了几个月,打算给唐草草找婆家。但城里的人,哪怕断了腿的瞎了眼的打了几十年光棍的,听说是唐草草,马上气急败坏地对媒婆摆手把人往门外赶,嘴里还啐道,霉气。 唐草草被眼泪汪汪的父母嫁到鄂西南的深山,对方还给了三千块彩礼钱,这让唐草草的父母很感动,但他们不知道那位新郎还有二个兄弟。唐草草其实是去给三个男人做老婆。 唐草草拒绝过这种生活。唐草草想逃跑。那三兄弟以及村人把她绑在枝繁叶茂的樟树上打,打断她左腿。唐草草成了瘸子,还想跑。那三兄弟不得不把她关入黑屋子里,还打了一副铁锁链套在她纤细的脖子上。唐草草终于一头撞向墙壁。墙壁是石头垒成的,很硬。石头虽然硬,唐草草的血让它变成了圆。墙壁凹了下去。唐草草就这样死在墙壁里。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一排北边第一个的房间住着一个很老的女人,与建这幢大厦时从土里翻起的城墙砖一样老,脸上满是鱼网纹,深深的纹路都刻进骨头里。脸颈手臂全是打褶的老皮,牙齿差不多脱落光,手只剩下皮与骨头。我们叫她贞婆婆。贞婆婆是日本人。 那还是公元一九四四年,日本鬼子在中国把刺刀擦得雪亮的时候。贞子爱上了风物。风物是日本第七十二师团第四步兵联队松下浩小队翻译官风仁的儿子。风仁是中国人,是汉奸。 当时,松下浩小队驻扎在关东某小镇。小镇里有不少大大方方,摘下门坎就可以进出大马车的四合院,青砖小瓦、硬山到顶,正脊、戗檐、腿子墙等部位装饰砖雕或石雕。镇里有茶楼、当铺、酒肆、烟馆,整日热热闹闹,人流川流不息。那年四月初八,佛祖释迦牟尼的诞辰,镇里办庙会,机关、学校放假,四乡八镇聚来人,卖饮食小吃的、卖鞋帽布匹的、抽签算卦的、卖丸散膏丹的、打把式卖艺的、卖日用杂货的、唱大鼓拉洋片的……还有早早赶来搭台连演几天酬神大戏的戏班子。贞子在庙会上与佣人走散,被几个来自镇边旁边茅屋泥墙、柴扉草垛村落的几个孩子围住。孩子们呼啸着奔跑,向贞子投掷石块。风物赶走了这些孩子,并被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贞子帮风物包扎伤口。就这样,贞子遇见了爱情。两颗十七八岁的心脏开始为彼此跳动。风物能把树叶含入嘴里,吹很动听的曲子,还会念唐诗,念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贞子眼里有了光。他们相爱了,在树林里,在房间里,在密密星光里。 贞子的父亲,松下浩队长无法忍受女儿与一个中国人相爱,砍死了贞子的佣人,决定用火烧死这两位年轻人。风仁把风物绑到松下浩面前。死刑即将进行,但八路军的一场突袭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因为贞子的母亲山口百合的掩护,风物与贞子得以从火堆中逃脱。风物为了解救贞子,被松下浩砍断左手。风仁也丧命于松下浩军刀之下。 八路军撤退后,暴怒的松下浩把山口百合抛入随军慰安妇营。 风物与贞子在白山黑水里跌跌撞撞。风物病了。为了买治病的药,贞子换上中国女人的服饰,在另外一个镇上的妓院里,出售身体。贞子是日本人的秘密被人发现。贞子被愤怒的百姓剥去衣服绑在驴车上。风物遇上同学高原。高原是二龙山的土匪。风物带领高原去攻打镇子,救下贞子。他们在高原的庇护下于山寨里度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贞子生下孩子。几个月后,欲投向八路军的高原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所刺杀。欲投国民党的山寨二当家想割下贞子与风物的头。风物与贞子深夜逃走,捧住孩子逃到几无人迹的清河边,并在河边盖起一间茅屋。风物做起渔夫。河边渐渐有了一些人家,都是逃难的。幸好河里的鱼多,幸好河边的野菜足够丰盛,贞子隐瞒下自己是日本人的事实,与邻居和睦相处。 公元一九四六年,日军溃散,贞子在河边遇见当年的女友佐藤泉。贞子救下泉与泉的孩子,也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于是,在河滩上,一场猎杀开始了,先是村人轮流糟蹋贞子与泉,然后风物用鱼叉逐一杀死这些他喊叔叔弟弟的人。 风物带着贞子与泉与两个孩子再次逃难。贞子被溃散的日军掳走。为救下泉的孩子,风物与贞的孩子被日军杀死,风物也被暴徒们打掉睾丸。风物与泉在血泊中挣扎着互相搀扶。血色的太阳消失在山岗上。风物与泉结为夫妻,带着泉的孩子,在时间中煎熬。 公元一九四九年,改朝换代。当年的二当家已做上共产党的干部。二当家认出风物,也认出了改名为吕泉的佐藤泉。为了活命,吕泉忍辱偷生,被性格暴戾的二当家折磨得死去活来。吕泉怀上了二当家的孽种。吕泉想打掉这个杂种。风物阻止了她。孩子没有罪。三反五反,文革狂飙骤起,一家四口人在风雨中飘摇。也是为了孩子,泉死了。风物独自抚养着两个不应该来到世间的苦命孩子。男孩叫风忆贞,女孩叫风忆泉。 公元一九八八年,贞子回到中国,通过外事部门的努力,终于找到风物。风物欲与贞子结为夫妻,遭到风忆贞与风忆泉的强烈反对,说这么老的人还要结婚,简直开国际玩笑,这让他们没脸出去做人。风物坐下来,给孩子们讲了过去发生的事情。风忆贞与风忆泉知道风物并非他们的亲生父亲后,对俩位老人愈发冷淡。 十年后,风物积劳成疾终于病死,临终前留下遗嘱,把房产赠于贞子。贞子虽然从日本来了,但是穷人。在日本的那些年,贞子一直未嫁。贞子住在风物留下的房间里,嗅着风物留下的气息,贞子以为自己要在这间八十个平方米大的平房里度过自己最后的人生。 公元二零零四年,平房拆迁。贞子拒绝开发商提出的任何条件。开发商与风忆贞、风忆泉签下拆迁合约,补偿他们两套二室一厅的房子。贞子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她的梦,她的风物。贞子住进地下室开始上访,每天清晨四点出门,走几个钟头,去区委、街道、法院、政府,后来就去信访局排队,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牌子上请人写了几个墨汁淋漓的大字——他们夺走了我的房子。贞子的身体很好,没拄拐杖。那几个字是我写的。贞子,现在应该叫贞婆婆,在地下室里不与人交谈,回来,就关上房门,一声不吭。我曾在她关上房门的一刹那,看见贞婆婆房间墙壁上有一张英气勃勃的男人画像,那应该是风物。风物在墙壁上,微笑地看着他心爱的女人,目光穿透了今生今世。
墙壁究竟意味着什么?姐姐啊,请原谅我这样笨拙的干巴巴的叙述。我只想陈述事实,我并不喜欢兜售眼泪。事实上,简单比复杂更具有直抵人心的力量。 姐姐啊,你在哪? 我在银光闪闪的世界里,我想问你,问这个在生活中我永远不会提出的问题。姐姐,你看见了吗?我在墙壁里。我走不出去。一堵墙,接着又是一堵墙,没有长,没有宽,没有高,也没有间隙,只有白,耀眼的白,好像雪,但不是雪,雪没有它硬,没有它冷漠。雪会消失在手里。墙会消失在哪里? 姐姐,我感到了疼,我很痛,我想发声呼号,喉咙里全是碎屑。 那杯饮入肚腹里的液体在胃里慢慢膨胀,生出种种细小变化,不断迸出一团团牛毛大小尖锐的针,在我透明的身体里,如同烧灼的黑色的火光。光线沿着我的内脏以一种受了伤的弧度弯曲,弯曲成墙。 “当我不能看见自己时,你要看着我,这样我才能在你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 姐姐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对我这样说,她就与你一样可爱,不过,她会对我说,“我要你要我”,会说很复杂的舌前音。 她说,我喜欢艾略特的那个空心人,仿佛是我们的写照——仅仅是标本,头脑中填满了稻草。她说,我们的学校就是教我们拿起匕首。我们用匕首让丰腴的女体枯萎让鲜艳的玫瑰凋谢让鸣叫的夜莺嘶哑。她说,活着就是耻辱。激情毁灭我们。人不如狗,狗想得到的是一根肉骨头,人想得到所有。她说,你不要绝望。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光线吗?有光线就不要绝望。她说,哲学是人对上帝的解释,而人类是上帝对自己的解释。不过,思想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乏味的面目可憎喋喋不休的存在。她说,或许大多数人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彰显少数人的价值。人,只是一群群互相伤害的生物,就如同河面上相互碰撞的一块块坚硬冰凉的冰。他们,没有意义。她说,我要和你把所有的姿势都做了。以后你和别人做的时候,就会想起我。 她的容颜逐渐消失在空气中。为了她纯洁勇敢的理想。姐姐,我不想提及她的名字,那会让我流泪。 当夜色落下 遮盖的翅膀 天穹下的每扇窗户都有 罪 人 被判了死刑 等待着利刃割破喉咙 时间寒光闪闪 那一刹那 他们开始疯狂地喊叫 脚 无力地拍打 墙壁
姐姐,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四面封闭,空空四壁。我在墙壁里。我看不见你的样子,听不到你的声音。姐姐啊,你是不是这个世界里的幻影? 为了寻找你,我在北京呆了五年,而在五年前,我已经走遍了海角天涯。而今我开始倾听内心,倾听那不存在的声音。我要忘了你,像那抱着女人过河的和尚,忘掉声色,忘掉耳目,忘掉那城管驱逐如同麻雀在冬季觅食的人,忘掉躺倒在地铁口身体溃烂的人,忘掉用烈性炸药把自己炸碎的人,忘掉贫民忘掉乞丐忘掉荡妇忘掉妓女忘掉赌徒忘掉囚犯,也忘掉官吏绅士警察军官职员商人,忘掉所有。但我忘不掉。 一等人,掌实权,批条画圈就来钱;二等人,是官倒,倒了批文倒指标;三等人,有后台,弄点名堂就发财;四等人,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五等人,交警队,马路旁边吃社会;六等人,管车船,马达一吃就要钱;七等人,当导游,年年月月吃回扣;八等人,干个体,宰了老张宰老李;九等人,当电霸,不给好处就抽闸;十等人,手术刀,拉开肚皮要红包;十一等人,管收税,不塞票子你倒霉;十二等人,是教师,一年四季欠工资;十三等人,老大哥,工厂关门没吃喝;十四等人,作田佬,交了粮食收白条;十五等人,是盲流,不知何处是尽头。 墙壁,由土或砖石或其他物质筑砌的刚性实体,具有一定的厚度与高度,是人的一种特殊创造,是以物理空间的分隔为最初目的,具有对不同人群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分隔界限的作用,同时它也具有防范和抵御单元空间免受侵扰的保护作用。简单说:它是对不同内容的生活进行划分与聚合的手段,使你我互相区别。 是这样吗?我的姐姐,你我互相区别。 我流下泪。我在墙壁里,墙壁通向天空。它出现在天空里,笑容可掬,像修炼多年得道了的妖,鼠须翘起,一边凝望我,一边以一种奇怪的口吻慢慢说道,划分是次要的,保护是主要的。墙产生和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它的对外防御性。很久、很久以前,是防凶猛的飞禽走兽;后来,有了文字记载,就开始防人了。 它说的话,我能听懂。《黄帝内经》曰,“帝既杀蚩尤,因之筑城。” 墙无处不在,不仅遍布大地,也遍布人心。或者说,我们的内心是一个充斥着墙体的迷宫。我们被幽闭或者说自我幽闭在其中。迷宫层层叠叠,没有尽头,没有出路,没有虚,没有实,只有让人厌倦的重复,重复昨天说过的话,重复前天做过的梦,重复一切。迷宫告诉我们:我们眼中所见鼻中所嗅耳中所闻无一不是虚幻,俄狄浦斯刺瞎双眼并不像传统解读上所说是无法直面罪恶和悲惨,而是为了回到内心,仰观神圣。 我明白。我问,为什么要与我说这话?为何要出现在我面前? 因为你看到了曲线。而大多数人只看到了直线——迟早要让他们头破血流付出一生的直线。它嘿嘿发笑,继续说道,迷宫是神留下来的密码。惟有进入它,才能堪破它,才能沐浴神的光与伟大。在这个理性时代,在这个消费时代,在这个白痴时代,没有几人能找到迷宫。人们膜拜欲望,嘲笑永恒,以世俗的名世俗的利世俗的利为神。这是对神的渎亵。你的世界,将成为神遗弃之地。 你是神?我问。 我是先知。它的脸庞浮现出一种庄严。但这种璀璨的庄严搁在它的容颜上(准确说是鼠颜),是这样格格不入。我笑出声。我不得不用更大的笑声来掩盖我因为无知发出的笑声。我笑得要断了气。我看见心中慢慢浮现出一头白色的不知其头尾被一种阴森冷气所裹紧的庞然大物。 我的牙齿开始哆嗦。我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我的喉咙里被利刃劈过。我咳出血。鲜红的血。在这个银子做的世界里鲜艳夺目。我喃喃自语,但我听不到声音,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我绝望地看着它那只红宝石一般的眼睛。 它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说,我知道你内心的恐惧与虚弱。其实,墙比你还要恐惧,还要虚弱,就看你自己是否有勇气去推倒它了。墙是不存在的。 你是说我应该回家?我应该怎样称呼你?我终于抓住了即将飘散于这个银子世界里的一片薄冰。它犹带有我内脏的体温,上面光华流转,有大片的点与线,黑色的点,弯曲的线。薄冰消失在我的手掌里,留下微微刺疼。“叫我汪”吧”,远远近近有一个飘渺之声。它不见了。 一堵堵的墙在我面前无穷无近地延伸。只是此刻,它们有了别的颜色。 雕刻了南京城沦陷历史画卷的一堵43米的墙。把一个国家分成两半,把一个民族分成两半,隔绝出两个世界的柏林墙。美国华盛顿广场上刻有58196个越战士兵死者约名字约500英尺宽的墙。雄踞关山蜿蜒万里成为中国人图腾的墙。大希律王留下的以色列哭墙。西藏神秘诡异的“骷髅墙”。屹立在晋中平原古老的平遥古城墙。城市街头画满各种涂鸦的墙……当然,还少不了北京苹果园某大厦地下室留下我种种痕迹的污秽的墙。
我嘿嘿笑。我揉揉眼。我笑得虚弱。“墙”是一个比喻。它说得对,墙并不存在,墙不过是欺人与自欺。我安慰着自己。银子一样的世界从指缝间一点点漏下去,回到泥土里。我从地上捡起手机。我把手机搁回床上。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暖暖的白开水滋润着我的五六腑。我恍惚听见内心所发出的类似竹笋破土毕毕剥剥的声音。人人都有内心啊——这只软体动物,这个有着一百零八腿的软体怪物。我拿起手机,缓慢地拨通我姐的电话。 姐,我明天回家。 我咽下了半句话,我没有说出我的恐惧与害怕。
注:小说是一门复杂的缓慢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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