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尔维娅·普拉斯:被死亡诱惑的女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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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尔维娅·普拉斯是艾米莉·迪金森之后最著名的美国女诗人。她写的诗歌形式上继承了惠特曼的传统:简洁、大方、自由,根本没有雕琢的痕迹,好像是自然流淌出来的,但内容上别开生面,很少顾忌:残缺的肢体、肮脏的角落、恐怖的病房,都能借来入诗,又因为诗人是女性,其视角就更为独特,所选择的意象更为敏锐。尤其是普拉斯与丈夫分手后,内心一片茫然,“光明不复存在”,写出的诗越发刻薄,也越发深刻。因其以强调自我著称,而且写法大胆,她在世时就被称为“自白派”。 我又做了一次。每十年当中有一年/我要安排此事─一个活生生的奇迹,我的皮肤/明亮如纳粹的灯罩,我的右脚/是块纸镇/我的脸是平淡无奇,质地不差的/犹太麻布。餐巾脱落/噢我的仇敌。我害怕了吗?─鼻子,眼窝,整副的牙齿?潮湿的气息再过一天就会消逝。很快,很快地坟穴吞噬/的肉体将/重回我身/我是个含笑的女人。我才三十岁。像猫一样可死九次。(《拉撒路夫人》) 拉撒路是《圣经》里死而复生的乞丐,这里普拉斯从死人的角度来写活人的自杀企图,其目的是要摆脱死神,进入永生的循环,但作者对此好像并没有把握,所以才要反问自己:“我害怕了吗?”一边是求生的欲望,一边是死神的诱惑,诗人在两者中左右为难,痛苦至极,这大概就是她写作时的心理状态。显然,诗中的“一次”、“此事”都是指她的自杀企图,联想到生活中的普拉斯确实有几次自杀未遂的经历,用人皮做的“纳粹的灯罩”和裹送尸体用的“犹太麻布”就是毫不掩饰的明喻。从诗歌的角度说,其象征意义已经荡然无存,变成作者赤裸裸的告白。诗中的“我”对于死亡如痴如迷,这使我们无法不怀疑她当时精神状态。是排遣,还是报复?或者,如果诗人的目的是要制造恐怖,那她的确达到了目的。 普拉斯对于死亡的恋恋不舍,还可在其他几首诗里得到印证。如在《爹》一诗里:“你下葬那年我十岁。二十岁时我就试图自杀/想回到,回到,回到你的身边。我以为尸骨也是一样的。”在诗人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她一连写下了四十首诗歌,在这些诗里根本找不到对生命的留念,普拉斯依然我行我素,仿佛在执行对死的承诺。《死亡与陪伴》、《刻痕与烛台》、《黑夜的舞蹈》,无不散发出死亡的气息。就个人性格而言,普拉斯近于偏执,比如说她不喜欢迷人的鲜花,喜欢的是滴血的罂粟。 小小的罂粟花,小小的地狱之火,你不伤人?你闪烁不定,我不能碰你,我把双手伸进火中,什么也没燃烧,瞧着你那样闪烁我感到/绵绵无力,多皱,鲜红,就像人的嘴唇,刚刚流过血的嘴唇。血淋淋的小裙子!有些烟味我不能闻,你的鸦片和你令人作呕的容器在何处?但愿我能流血,或者入睡!(《七月里的罂粟花》) 如果撇开诗歌,从社会学的角度阅读普拉斯,我们能从她的字里行间读出更多的意义。首先是妇女的话语权,在不长的美国历史中,女人的社会作用从来都是被有意低估的,这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她们被剥夺了话语权,至少在七十年代民权运动在形式上宣告胜利之前,妇女的形象都是靠男性来塑造的,不仅文学上,政治上更是如此。如果理解这一点,普拉斯的诗歌就不应视为偶然现象,更不属于异端。她不过是借用了诗歌的形式,向男权社会发出一道宣言:不想继续扮演传统女性被迫扮演的角色。 当然,如此评价并不是忽视普拉斯作为诗人的成就—鲜明的意象、变化自如诗句、历时与现在的统一、放任自流的想象力,这些都足以使普拉斯的诗歌流传下去。诗人对自己的评价是准确的,下面几行诗几乎就是自己的谶语: 这个女人已臻于完美。 普拉斯生前出版了诗歌集《巨人》和一本自传体小说《钟形罩瓶》,但根本没有引起批评界的重视。借用作家欧茨话:“普拉斯怎么也不会预见到她的成就几乎完全是死后拥有的。”(《未经删改的西尔维亚·普拉斯》)在经历了苦闷、彷徨、追求、绝望之后,普拉斯于1963年开了死亡之门,自杀那一年她三十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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