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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来,我已不再对某些带有强烈的巫术崇拜色彩的神秘主义产生兴趣了。如果说神秘主义还在我的头脑中一息尚存的话,那这最后的一块领地是属于形而上学的,它关乎信仰问题,与日常现实没有多大的关系。因此,任何临时抱佛脚(就其本来意义而言)的举动都与我无缘。但是,在关于猫的问题上,我还保留着一点牵强和固执。说牵强,是因为我生于7月末,狮子座,而狮子乃兽中之王,猫科动物中最大型,强悍的存在物。本来,作为一个星座,狮子座与狮子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况且照中国人的生肖属相,我也就是一根兔而已。然而,出于一种爱屋及乌的心里驱使,我更愿意固执的暗示自己:弄不好你的前生就是一只猫,一头狮子的精妙身!其实,这无非就是给自己找一种说法而已,似乎这样才能在我和猫之间建立起一种超越轮迴的联系。否则, 无以解释我为何对猫这种属灵的动物有如此莫大的兴趣。 当然,就兴趣而言,我可能属于那种相对单纯的人,很多有关猫的知识在我都是一知半解,或者干脆就不求甚解。像纳博科夫之于蝶类,法布尔之于昆虫那般的兴趣,已完全上升到蝶类学,昆虫学的高度上了,对此,我只有高山仰止,自叹弗如。即使同某个号称“猫员外”的哥们儿相比,他那境界也是我无法企及的。这家伙谈起猫来口若悬河,如数家珍,时常让我哑口无言,只余洗耳恭听的份。如此说来,我对猫岂不是一无所知?其实也不然。猫对于我来说,首先是宠物意义上的。很多情况下,我们甚至彼此成为对方的宠物。其次,猫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清高冷漠,独来独往,且时常透着几许诡异的神秘感,又着实让我入迷,会令我在“宠物”的概念之外生出许多古怪的念头。 所以,对于“好男不养猫”的说法,我向来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的。持这种观点的人,每当想到猫这种宠物时,头脑中大概只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某个忸怩的小妇人,以及那臂弯中驯顺溫柔的尤物。这样的情形似乎的确与男人不太谐调?据说古代迦太基人的军事统帅,箸名的汗尼拔对大象情有独钟。对他而言,大象就是宠物。布匿战争时,这厮就是骑着这巨兽去征服罗马人的;而在埃及,人们甚至以豹为宠物,“猎豹”就是因为被古埃及人驯服而得名的。不妨想想这样的场景:几千年前一个慵懒的午后,法老的祭司在阳光下小憩时,脚边蜷伏着成群的豹子。与这等威风相比,如今大概只有马戏团的驯兽师才勉强配得上“好男”的称谓。不然,你哪怕生得貌似粗豪,拎一条巨犬巡街也会显得忸怩。 我时常会在网上用google去搜索藏獒的相关条目,并从一个站点到一个 站点地浏览狮头藏獒的图片,乐此不疲,流连忘返。我想这大概就是潜意识中驯养野兽的冲动所至。现实一点的想法是:希望有朝一日条件许可的话,养几条大狗。比如圣伯纳雪地救护犬就颇合我意,还有爱斯基摩雪撬犬,或者其西伯尼亚同属。在我看来,这类狗独具异禀,性格孤傲且气度非凡,同时又吃苦耐劳,忠贞不二。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太像宠物,基本上和哥们儿差不多。我一个兄弟伙就养了十多条名贵的大狗:什么马斯提夫獒犬、金丹、拿破仑猎犬之类。这小子时常在我面前显摆,十足的摸透了我的癖好,搔我的痒来着。我怕是不能存此奢望了,现实局促,就是圣伯纳也得留待一个疑问句式的将来时去满足了,目前只有停留在“意淫”的层面上。至于那些所谓的小型观赏犬,老实说我很讨厌,尤其是博美、吉娃娃、小鹿犬这类机巧过余,疑心重重的主,整个就是神经质与惊疯活扯的代名词。有时,我甚至觉得这等狗全是母的,而“狗仗人势”这话多半与之有关。看来,好男养猫与否完全无关紧要,倒是博美,小鹿犬之流才真的与男人格格不入。 虽说狗与我暂时无缘,但是猫却始终在我的生活中相与为伴。六年来,先后有三只猫(全是公猫)成为我的“家庭成员”。最早养的那只黑猫是我在宠物市场觅得的,50圆人民币已经是杂种猫最高的价格了。一年后,当它披着一身油黑发亮的皮毛,出落得健硕无比时,那对金色的圆眼中闪耀的光彩足与媲美任何一只纯种的孟买黑猫。这时,朋友又送了一只刚出生40天的白色幼猫给我,黑猫看见这小家伙时,似乎一种“母性”从它那雄性伟岸的身躯中骤然升起,整整一个晚上,它就用嘴叼着幼猫,心神不宁地四处上窜下跳,欲巡一理想稳妥的僻静所在,来安顿它“母子”两个。后来,白猫长大了,身材几乎超过黑猫,还时不时习惯地横卧在黑猫的胸腹前,两支前爪交替挤压它“母亲”的胸乳。每当此时,那“母亲”喉间就会发出舒坦的咕噜声,神情里满溢出恰然自得的快慰和享受,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性别角色。至于那箸名的观于白猫黑猫的经典妙论,在它俩身上是绝然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的。 不幸的是,这一对黑白双煞、哼哈二将,却先后离我而去,至今思之,尤自心下戚戚。黑猫是离家出走的,当它在某一个夜晚,听了楼下某个“小妞”春情荡漾,充满怨述的歌声后,终于从它那性别错乱的健忘症中暮然清醒过来,就此一去不回了。从此,每当我在住家附近的街区瞥见任何一只黑猫在夜色中一闪而去时,我都仿佛看见了我的黑猫:它完全成了一位“猎艳高手”,一位勇士,在无数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寻花问柳,追逐那令它心醉神驰的狂欢盛宴。也许这才是真正属于它的生活。然而,白猫的结局却是悲惨的。两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猫瘟收了它的命。最后的那几天,它一直委顿在那里,从前总是滑稽地挂在脸上的仿若问号似的表情消失得一干二净。我清楚地从它那无神的眼中读出了无尽的留恋。临走时,它挣扎着从窝中爬出,胸腔里发出几声最后的哀鸣,身体随着一阵阵痉挛渐渐拉长……。古埃几人相信人之将死时,猫会目送人的灵魂安然抵达一个光明的所在,而我注视着白猫的生命从它的肉体中缓缓的离去,却不能看到它的灵魂去向一个未知轮迴的起点。这时的我完全被虚无所笼罩,“无助”这个词细若游丝般顺脊而下,袭入心底,我甚至感受不到哀伤,只觉得寒气逼人。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我用一件上好的,质地细密柔软的羊毛衫小心地裹护起那具余温尚存的躯体,将它葬在了楼下的树丛中。如今,两年多过去了,从窗口望去,那块地上野草疯长,朝向我窗口的方向。 一位有趣的捷克作家恰佩克,在《谈狗论猫》中如是说:“每一份馈赠在其本身都有某种超自然的东西……都来自另一个世界,它从天而降,由天赐与我。”白猫去后的两个月中,我时常凭借回忆“与猫共舞”,但手掌间没了实在的抚摸,却了那丝绸般的温润,心头又因了这寂寞而蠢蠢欲动起来。由于一个不经意的玩笑,我在脑海中凭空杜撰的那只猫,居然真的就来到了我的生活中,如此神秘而又轻易地穿越过时空的阻隔,出现在我的跟前。看见它的那一瞬间,我想到了著名的“银狐里皮”,那个意甲尤文图斯队的教练,于是“皮皮”二字脱口而出,而这小东西竟是十分地善解人意,它喉间发出快乐的“咕噜”声,毫无顾忌地就对我投怀送抱,耳鬓厮磨起来。“皮皮”完全是一个奇迹,它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仿佛就是冲我而来,给我显示一桩神明的启示事件:它有一身银灰闪亮的皮毛,因了某种神秘的偶合,轮迴的造化在它身上混淆了黑白,近乎完美!因此,它是一只“三位一体”的精灵。于我,真的就是天赐的馈赠! 博尔赫斯很欣赏切斯特顿给老虎下的定义:可怕的优美的象征。老虎可怕与否,不用我噜嗦。至于优美的象征,在博尔赫斯这位将魔幻般的迷宫情节上升到形而上学高度的神秘主义者看来,老虎那一身令人目眩神迷的金黄斑纹,无疑是造化匪夷所思的杰作,它本身就是一座大地上,丛林间行走着的迷宫。而在我的视域中,却更欣赏这样的一只“老虎”:它拥有猫的完美体态,具备猫的一切技能以及深邃如星空般的双眼。更重要的是,它必须是纯然一色的,或黑得深不可测;或白得耀眼夺目,甚或干脆同“皮皮”的颜色一样----那是昼夜交替的色彩,同时见证着白天和黑夜,是阴阳界上的时间坐标……。不过,这只“老虎”从未存在于真实的世界中,因为它只是我无数个白日梦中的一只猫而已。 有时,梦境是对自然法则的僭越:如果人是一个微观的宇宙,同样地,一个更为微观的宇宙在猫科动物里只可能存在于猫的头脑中。这是我的偏执狂想,因而,我那些白日梦也是潜意识对造物主永恒铁侓的反动。在猫身上,我清楚地发现了和谐的种种迹象:异常发达而韧性十足的肌腱,肢体间完美的比例,张弛自如,收发于弹指间的控制力(一只强健的成年公猫,奔跑时的速度可达到50公里/小时,想想它那娇小的身体,这样的速度简直不可思议,相比较而言,猎豹也相形见拙了。更别说狮子和老虎,那简直就愚笨不堪。),还有那神秘幽深的瞳孔里闪烁着的超自然的感知能力。造物主一定在猫的阴影背后发出黠笑,在赋予猫超然灵性的同时,却将王者的身躯给了狮虎。我明白,那是出于一种庸俗而至善的法度的安排,否则,自然会因我梦中的那只“老虎”而方寸大乱。 在泛爱的意义上,我喜欢任何一只猫,无轮是街头巷尾,酒肆茶房,商家杂货铺中猫,还是电视上,杂志中的猫;也无论是奔跑戏耍着还是慵懒地打着嗑睡的猫,都会引起我逗弄一番的兴致,至少也会送去欢喜的一瞥。但是,具体落实到个人养猫时,一种审美的固执马上就会占据我的头脑:非纯色,短毛的公猫不养! 其一,母猫大多性情乖张,发情时如嚎似怨的叫声让人心烦,那姿态更令人尴尬,完全没有妩媚的感觉。且一旦生产后,如何安排小猫的归属又实在费思量。而公猫就不同了,它们好奇而又沉稳,对爱情还相当的执着,一朝失恋,也拿得起放得下。与母猫相比,公猫的精明在于大智若愚,不事嚣张。最主要的,一只健硕的成年公猫,体型比母猫几乎要大出三分之一,这一点我尤其在乎。其二,一只纯色的猫(专指土猫或杂种猫)完全是自然造化选择的结果,那是出之于偶然又超乎其上的一种纯粹,这纯粹中据说还包藏着一颗异教女巫的“祸心”:一只从中世纪欧洲宗教禁锢的阴影中消然而来的黑猫的游魂,至今还潜伏于某些人的梦魇中,这到是应了心怀叵测的说法,在我看来,绝然是对黑猫的褒奖。其三,就体质而言,短毛猫抗病能力更强,没有长毛猫那般娇气,打理起来也方便了许多。不过,这都属细微末节。从审美的角度看,长毛猫除了憨态可掬,雍容华贵外,多少有点虚张声势的嫌疑。而在短毛猫的被毛下,完全是一具表里如一的肉身,虽肥瘦各异,却真实可感。如此,在这样的一只猫的风景里,满眼就是雕像般的画面:在光和影交相辉映下,那身躯闪耀着异样的光彩,所有的颜色都消融于这纯粹中而泛出层次分明,浓淡协调的律动,肌腱的轮廓一览无余,而力量蕴含其间。这是古典主义的美,均衡,对称,和谐的完美跃然其间,一如古希腊哲人眼中的圆。最近我又开始琢磨着收藏一只棕色的短毛公猫了。有这样的猫吗?我不知道,但我相信造化的神妙无所不能。看来,我已经走火入魔,不可救药了! 据说猫和狗起源于同一祖先--古猫兽,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科学的达尔文主义自从诞生以来,不知粉碎了多少人类曾引以为傲的自尊和幻想。彼此诋毁轻谩的两种动物,居然异质而同体地寄生于一种奇怪的远古动物的躯壳中,让人想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两句来,不禁有些啼笑皆非。不过话说回来,既然连我等都是猴子进化的结果,那又何必去计较猫狗之属呢。必竟再说远了去,咱们不都是从水里爬出,咸鱼翻身而来的吗?! 奇怪的是,猫和狗虽然分道扬镳好几十万年了,却总掂记着要相互厮混在一起,纠缠不清,直是一对活冤家。所以我一直有这样的古怪想法,这世上动物物种千千万,人类为何独对猫狗青眼有加并加以驯化呢?莫非是猫狗在选择人类,而不是人类选择了猫狗?否则,又何以解释几千年来这对冤家如此地与人为善,结伴而居的亲密事实呢?照一位美国园丁迈克·波伦的说法:植物以它的美,它的果实的甜,它的麻醉性吸引了人类[比如:苹果---对甜味的欲望;郁金香---对美的欲望;大麻---对迷醉与控制情绪的欲望],同时也增强了自身在这个世上的进化优势!那么猫狗乃至牛羊猪马之流无不更加的,以一种神秘而久远的集体无意识方式,颠覆了人类的文明史。不过,这当属题外话了,有好事者大可钻钻这牛角尖。 猫进入人类生活的历史少说也有五千年了。是埃及人首先驯化了猫。从第一种非洲野猫被古埃及人驯化后,猫们就在这块土地上受到了令今人超乎想象般的狂热宠拜。在古埃及,猫被认为是神赐的宠物,生命的象征。女神巴斯特与猫相联甚深:在布巴斯提这个女神巴斯特的崇拜中心,有着巨大的猫的墓地,成千上万的猫被制成木乃伊安葬在那里。公元前4世纪,罗马人征服并统治埃及后,由于对巴斯特女神的狂热崇拜,猫甚至一度成了"抢手货",许多猫活不到两年就被用于制成木乃伊,今天还时有出土。这种对猫过于狂热的图腾崇拜,不仅让古埃及的巫医坚信猫有神异的驱邪除病的能力,恐怕也在以后直接导致了基督教对这"异教附身符"的诅咒和无情杀伐。
猫是天生的职业杀手,对于鼠患猖獗的木制舰船而言,它们无疑是绝佳而可靠的卫士。因此,猫很可能就是随着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商船和舰队飘扬过海,移民欧洲大陆的。但是,在这遍土地上,猫却命运多舛:在整个中世纪宗教蒙昧时代,有些猫,尤其是黑猫成了不祥之物的象征,女巫施法的符咒和魔鬼撒旦的幽灵化身,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那个时代是对异教徒疯狂迫害的时代,无数的女巫被送上火刑架,黑猫当然也就难逃一死。在伟大的布鲁诺们慷慨赴死的途中,恐怕也不少了黑猫们的倍伴,"异教徒"们千百次地与猫一道踏上了地狱的不归路,九死一生即使对猫而言也当属幸运之至了。这让我不禁想起《圣经.创世纪》中神说的话来:"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至于后来,众所周知的是蛇这家伙招惹了上帝,被罚肚皮走路,终生吃土。可没见猫有什么不轨行为,何以宗教法权居然对这样一个小小的活物也要穷追猛打,不加宽恕?这真是一出疯狂黑暗时代的拜物主义反讽剧! 某种意义上,欧洲的文明史也是猫的兴衰史,人权的改善也是猫权的改善。宠物猫的概念应该是欧洲文明的专利。如今许多身价昂贵的良种猫们无不打着现代遗传基因工程的烙印,在富庶的西欧和北美成了人们善待有加的掌上明珠。即使在罗马广场游荡着的那些野猫们也在人的妥贴关照下,如教堂前的鸽群一般,可以饱食终日,修养生息了。真是今非昔比,而这恰也是一部另类欧洲史的生动写照。
在浩若烟海的中国古代卷中,观于猫的文字少之又少。晚明张岱在其百科辞典似的奇书《夜航船》中有如下记录:猫,出西方天竺国,唐三藏携归护经,以防鼠啮,始遗种于中国。可见猫在唐代才来到中国,这是其一。其二,猫的某些行为与德行好象跟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相悖。对猫稍有所悟的人都知道,这家伙疑心重重,自由散漫,有严重的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这样的德行的确犯了老祖宗的大忌,没将之视为妖魔之属,已是很稀奇的了。因此,哪怕鼠辈当道,你猫也绝不可能忝列十二生肖之门墙。除非在魏晋时代,狷狂的名士们方有可能弄出些"猫言猫语"的文字佳话。 中国的神话、志怪传说虽没赋予猫什么意义符号,倒也没给这小活物更多的麻烦,一千多年来确也逍遥自在,与人相安无事,和谐共处。反倒是今天的广东人民,在享尽了天时地利的商业文明的滋润后,打起了"文化革命"似的美食旗号,动起那"耗子别左轮----起了打猫心肠"的脑筋来。前阵子媒体报道广州人日啖家猫上万只。对此,我除了郁闷,也就只余无可奈何的份了。电视上说澳大利亚野猫成灾,我倒觉得广东人若能将这"革命的欲火"烧到澳洲的土地上,兴许既满足了口腹之欲,也帮别人维持了生态平衡。只要别顺带吃光了那里的袋鼠,联合国颁一个匪夷所思的"绿色和平奖"给广州人民,却也并非全然不可能。 一只抽象的猫的幽灵进入人类的视野,就给文化人类学添加了另类的一笔。然而这生花的妙笔下,猫的处境却各不相同。何以人类会因这小小的动物而姿态各异呢?我想那是因为人在这充满灵性的动物身上发现了某种超然的神秘,这神秘因地域、时间、文化等因素的差异,才让人对之产生了或爱、或惧、或敬而远之的反应。 我的猫生活幸福?也许吧,人看猫和猫看人都同样的充满了惊讶和揣度的成份。我的猫没什么功能上的意义。它无鼠可捉,无鸟可捕,偶尔会有一只冒失的蟑螂成为它聊以自慰的捕猎天性的牺牲品。除此之外,它和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我们彼此打量着对方,其间洋溢着牧歌般的纯真。人和人之间少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我们虽生为造物的宠儿,却遭天堂的放逐,而动物,比如我所宠爱的猫,它们来自伊甸,灵魂至今也还生活在那里,只有从它们身上,我们方可能触摸到一丝天使的羽翼。 我是一个属灵的人,这一点我毫不怀疑,虽然浅薄的神秘主义再也引不起我丝毫的兴趣,但一只猫的灵性却能与我心灵相通,从而感悟良多。尤其当夜幕降临,猫和我都会一同醒来,进入那幽深的世界中去。对我和猫而言,白天没有任何意义,那是一个现象的世界,精神只有在夜间才能进入真实的壮态。在夜里合上双眼,一只形而上学的猫就会闯进大脑。虽然它时隐时现,却闪亮若星辰,时常照亮我寂寞的时辰。 白天眩目的太阳使光逃逸,正午的猫眼眯成一条细缝,拒绝这混沌的一遍。暗中的一切更加清晰,光成了有形的感知。这时的万物纤豪毕露,一根针的落地也如雷鸣一般。一只昏昏欲睡地的猫在夜里就会神采奕奕。白天的我搞不清人间的现实,夜晚的猫心思敏捷,身手矫健。夜是我的大麻,那幻觉使白天如此浅薄。白天异质于我,正如水异质于猫,与它一样,我在每一个黎明入睡,在每一个黄昏醒来。我是猫,猫是我。
出于爱意,人称一只猫为"男猫"或"女猫",赋予它拟人的观照,猫却混然无知。猫看我们,长胡子的?不长胡子的? 猫的情歌,神秘的呼号。似婴儿的啼哭,又似怨妇的哀嚎;天真的童声,邪恶的女底音。不知疲倦的对歌,让人间的情人那低迴的怨述也失却了绵长的耐性。 在人类时尚而又现代地进入夜生活的文明之前异常久远的年代里,猫早已习惯于担当黑暗中的潜行者的角色了。如今还一如既往的启示着我们,在每一个夜晚的象征中。 一只自由主义的猫望过来,对你的召唤无动于衷。当它温存于你,在你的怀中舒服地打着呼噜,享受那挠痒的快感时,成了一只实用主义的猫。而你反倒成了一个尚需抚慰的人,满足于它本能情感的施舍。 一只家猫,宠物猫,不曾外游的猫。只能在窗口和阳台上暸望有限的世界。因此,这样的猫复归于自我,陷入怀疑主义的角色中,并深深地迷惑于自我的存在窘境,与野猫相比,家猫丧失了自由,反倒成了哲学家。 温柔和驯顺,这是猫的表象。正如调皮捣蛋一样,那也是它的表象,妇人喜欢它的平静,儿童痴于它的活泼。但即使是一只家猫,也带有潜在而久远的野性。这野性隐伏于它日常的状态中,却随时都期待着一次远行,也许是与最亲密的主人抉绝的远行。人应该为你的爱猫着好这样的准备,它永远是一个寄居者,你的家就是它的旅店。猫从本质上讲是无政府主义者,只听命于内心的召唤,旷野才是它永恒的居所。因此,任何一只猫的离家出走,就是一只猫真实存在的归位。一只表面上从一而终的猫,因未寻得远行的出口而丧失了自由。这丝毫消解不了它原始的野性。猫的野性就如人的原罪一般,是挥之不去的宿命。男人爱猫,当在这个意义上。 幸福的猫是被奴役的猫,口粮是来嗟之食,被爱是主人的满足。幸福的猫处于自由的边沿,随时处于抉择的两难中:是安逸地顺乎于奴役的状态,还是断然地奔向充满恐惧和偶然的自由?从每一只充满惊讶,望向虚空的猫眼中,都能看见这个问号。这在狗眼中是瞧不出来的,狗是人忠实的奴仆。野狗?那是丧家之犬。猫的诘问甚至比人还来得彻底,人类的大多数早已受制于这个现象的世界而不能自拔了。 猫性如人,猫是一面镜子,爱猫的人望进去,映出猫来,恨猫的人瞧进去看见了自己。轮迴如果可能,我愿变成一只猫,那是仅次于天堂的安排。
…… 我出自你,黑暗, 我爱你胜过火焰, 它限定世界, 因为它的光辉, 只照亮某个区域, 此外别无谁知, 而黑暗集万物于一身, 我和兽,形象和火焰……
我的文字应当在此打住了,这首诗出自里尔克的笔下.我借花献佛,将它赠予同道中人以及这世间每一只光彩夺目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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