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慰:边缘,但一个独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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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刻骨地爱 我对当代汉语诗歌的阅读有我融入了个人趣味的期待,我挑剔的口味又总是让这一期待一再落空。无论南方和北方,学院的或民间的,在官办的诗刊或民办的小报上,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都在反复地折腾着那么几位一线诗人的名字。这些诗人的写作可能出现了某种成熟的迹象,但是,他们写作的方向以及即将终结在何处,我想我大抵能够看到。也就是说,今后,这些诗人写作上变化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更没有迹象表明他们在向着更高或更宽阔的境地发展。近年来这种阅读的沮丧一直左右着我。这一焦虑,反倒让我偏向于阅读那些不甚著名却真正具有创造能力的边缘性诗人,就在这些诗人身上,我看到了当代汉语诗歌写作的活力和野火般熊熊燃烧的希望。 也许樊忠慰是这群边缘性诗人中最杰出的一位。他生于云南,在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城市里教书。他患了十年精神方面的疾病,这使他将诗歌与爱一同置于一种疾病的阴影之下。然后,他才不无悲壮地将诗看成是“一个治病的过程”。这样一种诗歌观念必然不同于别个诗人的创作。这也使得写作成为樊忠慰日常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一件他时刻必须为之战斗的大事。很明显,诗之于樊忠慰,犹如呼吸之于生命体一般重要。由于地理位置和身份的边缘性,樊忠慰的诗歌极少诗歌知识的污染。也就是说,他没有化心思往完善技巧这一条道路上跑,没有向当代中国的一些强势诗人靠拢,没有将诗歌写作发展成为一种修辞的竞技表演。虽然身处边缘,但却固执地认为,写作本身并不存在“中心”或“边缘”问题。这位诗人一直缄默着坚持自己的方向,自己的孤独,甚至自己痛快淋漓的直白。很难想象另一位中国当代诗人会写《祖国——我的姐姐》这样的诗,樊忠慰写了,并且和谁写的都不相同: 祖国,我的姐姐 你的海大湖泊大 你的春天比乳房大 你的樱桃大小米大 你的九百六十万皮肤大 对这首诗歌的思想深度和七彩云南一般明亮的语调,我是存有自己的看法的。但是,在这首诗中,樊忠慰作为一位诗人的感受力绝对是新鲜而且非常独特的。在诗歌创作中,我有时觉得新鲜的感受力反而比诗人的思想更为重要。在诗人那里,思想是可疑的。诗人只要忠实于自己的感觉就能够解决问题了。我一直认为,自亚里斯多德以来,思想的进步并不十分明显。在当代,人类有关自己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爱、生、死并没有比古希腊人看得更为透彻和深刻。虽然文明像云层那样在逐渐增厚,但真正有独创性的思想并未轻易地在某一位思想者身上充分展现出来。诗人的职责也许不在于创制一种思想,而是尽可能地刷新一部分习见的事物,并让这部分事物凸现在日常生活之中,让有福看到它的人们获得他们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受。这一点,我想樊忠慰是做到了。樊忠慰使用的语言完全是一种最通俗最鲜活的口语。如同上面这首诗一样,他的作品都很直白,但直白得耀眼,直白之中有一种命名万物的勇气。他还在不经意之中发展了一种诗歌语言——这种语言不需要过多的修辞,却能够直达人心。这是他作为一位诗人最了不起的地方。 自九十年代中叶以来,很少还有诗人会像樊忠慰那样写作。当叙事逐渐成为诗坛主流的时候,樊忠慰却固守着自己的抒情。所有诗人将诗越写越长的时候,樊忠慰却越写越短。像海子一样,樊忠慰的诗,也是一刀下去,短得统一,短得整齐,短得惊心动魄。他的抒情几乎是透明的——透明的让人落泪:“谁忍心用爱伤害爱/用纯洁伤害纯洁”;或者是:“我爱你,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最想说这话/看见了你,我又不敢说/我怕我说了这话就死去/我不怕死,只怕我死了/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他的短诗里有一股憋足的力在和谁较劲。“我用一生的牙咬碎你的牙”;“我咬碎牙咬碎血/咬碎夕阳下的山峰”,在他的短诗里,我总能读到这样一种恶狠狠的磨牙声。这是诗人在坚硬的对垒之中坚持着发出的声音。也是生存咬牙战胜死亡的声音。我在这样的声音里不仅能够感觉到诗人掉落在尘世里的那个身体弹射出来的力量,而且,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位诗人的灵魂已经铆足了劲——他用诗歌又一次战胜了他自己身体里的那个恶魔。于是他又变得强大起来,“比眼睛深邃的海/我走了/你蓝给谁看”。樊忠慰的短诗有时就有这种信心十足的力量,有一种诗人面对万物的虔敬、天真、豪气和傲慢。 总的说来,樊忠慰的诗歌是和他的生命活动有关的。他说他有严重的幻听,幻视。在现实生活中,他无路可逃,只好到诗歌之中聆听不断响自自己身体里的那个命令他“飞”的声音。因此,他的诗歌首先是有声音的——不仅仅是词语推进时发出的句子的自然之声,他还拥有另外一个荒谬而奇特的声音:“一只鸟儿/总觉得有声音叫它/叫它飞”;“喊我的草莓五颜六色/我喜爱微笑着奔跑的红草莓”;“我睡着了/我的叫声是梦/没有人梦见的梦”。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声音,是上帝在帮助这位诗人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写作。这样的写作状态,天才的海子以后,樊忠慰恐怕是得天独厚的,唯一的。 因为一般诗人无从抓住这样的具有启示意味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对诗歌来说就是精诚所至,玉石为开,但对诗人而言,这声音又充满了恐惧和非确定的因素,就好像黑衣人之于弥留之际的莫扎特一样,有一种宿命的成分。这个从诗人的身体里响起的声音最终会逼着一位诗人走向悬崖峭壁,走在一条蹦紧的钢丝上。这一点让我深深地为这位远方的朋友担心。而事实上,樊忠慰在大量的短诗中,已经多次写到了死。“死”这个意象在诗集《绿太阳》里是屡见不鲜的:《挽歌》、《悬棺》、《荒冢》、《墓志铭》、《墓碑指向天国》、《青年诗人遗像》、《我死的那天》、《召唤》,这八首诗歌都直接写到了死。在樊忠慰看来,死亡,仅仅是“生命的终极年龄”。每个生命都要在“死亡”这个词里燃烧,“留下灰烬或黄金”。也许,死在诗人的潜意识里不是一件生命的大事,它只是像一个句子的句号那样,让声音收束一下;或者只是一片大陆的尽头。但是,一个句子结束了,会有另一个句子接上来;大陆的尽头,海洋会把它展现得更广阔,更从容。作为病人的樊忠慰和作为诗人的樊忠慰是一体的,这就让他比一般的诗人更加意识到死亡的时刻存在。死,这个不及物动词时时刻刻在威胁着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当然,在樊忠慰的全部作品中,我还看到他所专注的一些强力事物:畜界的豹,虎,鹰,蒙古马;人界的猎人,大侠,西楚霸王,荆轲;阴界的女鬼,枯骨和恶魔;以及自然界的落日,冰,北方,岩石,大风。对这些大量的强力事物的歌咏使得樊忠慰的短诗异常坚硬,充满了悲壮的格调。因此,在这样的诗人身上,死甚至是微不足道的,死被生狠狠地逼进了一条夹缝,虽然它还在不时抬头。但是,死不过是时间预置好了的一段未来。诗人所关注的也并非是肉体的死亡,而是关乎诗歌及其诗歌精神的传递。“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他想飞”,这是渴望进入永恒;“我不怕死,只怕我死了/没有人更爱你”,这是爱人的傻瓜诗篇;“等我写完传世诗篇就死去/死在比睡眠更漫长的睡眠中”,这是爱诗歌,爱诗人自己神圣的职责。 在诗人樊忠慰身上,我看到写诗是一件多么悲壮的事。也许,这位诗人的单纯和善良正纠正着我们对人性的某些偏激的看法。 我相信,他(樊忠慰)的诗歌是人类文明的源头流泄下来的,是与古代希腊、印度、埃及和中国《诗经》的传统一脉相传的。我这样说是指他的诗歌质地的明净、单纯,没有被人类逐步积淀起来的知识污染。同时,也是指这些诗歌的著者那一颗赤子般的心灵——这位诗人具有古代希腊少年一切美的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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