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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秋:在画里做兄弟的王琪博

  认识王琪博,是我的一个惊喜,因为他太像个我小时候想要的老大了。我小时候很不快乐,地主娃儿,受气。想多读一些书来把公社书记、队长的娃儿比下去,小学就开始看《红楼梦》。白弄了一幅眼镜戴着,还是受欺负,因为村子里比的是拳头。那时候我就想有个哥就好了。当然这个哥要勇敢、照顾我,跟王琪博喝过几次酒后我就想,要是我小时候遇到他就好了。

  认识琪博后,他经常叫我去喝酒,有三四次见到他另外一些朋友。警察、或者是有点不黑不白的那种人,对我来说,跟这些人喝酒有点去经历社会的感觉,刺激而又有些害怕——这种感觉还是和小时候跟着大哥哥去历险差不多。这种时候,琪博总是说:没得事,酒桌子上都是兄弟。用酒来灌出兄弟的豪气或者把任何人都灌成兄弟的,我认识的人里面就算王琪博和马松了。不过王琪博要比马松更“ 吼”一些,他挣过上千万,又因赌博欠帐数百万,好像在缅甸被人活埋到胸口过,以及,在社会上油炸水煮十多年后重新提笔写诗,号称“一写诗就要死人”。

  三年前吧,琪博的诗集《大係语》出版,在重庆大学搞首发仪式。招贴画上面是他拿着一个火箭筒(他说叫唧筒)一样的东西打飞机,研讨会开完喝酒,这诗人酒会果然有王琪博的气派,在酒吧打了三场架。读他的诗,和读李亚伟的诗有一个相似的感觉,这是要当老大的人写的诗。特勇敢、特浪漫、特我行我素。比如小孩子,要想在同伴中间当哥,就要说大人气派的话。要说真正将这种气派的语言保持得彻头彻尾,还非得是小孩子说大人话才做的到。等到真正的长大了,圆滑了、会自嘲了,说这种话就没那么不顾一切了。所以我觉得琪博兄和亚伟兄都比较有童心,比如他们诗中时常可见的那种自高自大的浪漫,无疑有些傻,但却是可爱的童心。我写诗一贯细声细气,固然是因为我师从杨黎小竹吉木朗格,学习了一点“轻”,不愿意改;另一方面也因为我是一个局促不安的人,不容易做到像琪博那样的“痛快”。无论是写诗还是做事,我都和琪博完全不同,但是我非常喜欢他。应该说,是仰慕他。可能是缺哪儿补哪儿。我觉得我活得太焉了,就想认识一些特别带劲的朋友;我也觉得我太无聊了,特别羡慕琪博这种任何时候都激情四溢的状态。我还想,王琪博这个人,如果任由我赋予其意义的话,这有些尼采了:他那完全投入,极其过瘾的人生,扎根之深,贯穿善恶,无所谓道德,恶狠狠的生命意志真是天才。

  前些年他开始写自传体小说。老实说,他的经历对普通人来说,那种大起大落那种恣肆滥觞太过震撼,如果用第一人称写的话人们会当他在吹牛。我对他说:琪博哥,别用第一人称写,如果一定要用,就别太抒情,别自恋。没办法,他就是自恋。我王琪博就是牛逼,谁也没办法。小说写出来了,不认识的人读起来就像看一个吹牛大王历险记,很难出版。(但是认识他的人,想着他的言谈举止来读,会认为这真他妈是独一无二的好书)。不能出版,不能畅销十万,按照他的性格,我想一定会憋坏。那时候我还颇有些兄弟情谊地担忧他,又要赌博了吧?——因为我曾经说过重新写作可以帮他戒赌的话。还是我外婆说得好,是马儿总是要撩蹄子的——王琪博的才华是挡不住的,他画画了。

  我还在北京的时候,琪博打电话来说:兄弟,我画画了,把那些美院的全部撩翻了。当时我和马松在张小波的图书公司上班,一问,我们三个全部都接到了他的通知。我连忙跑去他的博客看,一看就看到他的“想不开”。“想不开”这幅画,画的是很多黑树干,更多的红花朵朵。第一个感觉就是他挺牛,居然每一朵花都画得清清楚楚的。如果我画的话,起码有好几朵花会因为修该啊,涂抹啊,搞成死疙瘩。——我这是不懂画假装不懂卖个傻,其实我是有感觉的。

  我非常喜欢琪博画里面的颜色,明澈、清朗。好像每个石头、每条流水、每根树干,其物质内部都是大晴天一样。我有点恍然大悟,立刻想起王琪博是个喝酒从不烂醉如泥的人——每次喝酒,他的所谓醉了,我认为是最精神的时候。特征是嗓门特别洪亮,重庆人的豪言壮语,诙谐生动,别提多快活了。这里我插一句,要说酒桌上的豪言壮语,重庆四川的就是比北方人好。北方人一豪言壮语起来,特严肃,特认真,一点不会自嘲,一味的装面子,最终是不会让人快乐的。我最喜欢听琪博喝了酒展言子,纯粹制造快乐的天才。他这个时候的状态就是体内大晴天的状态。没有醉,而是怒放了;炸开的时候吓一跳,再一看,还挺妩媚。与此类似的还有饱食大麻后的感觉,男人都是兄弟,女人都是姊妹,雨夜是芳香天堂。

  成都天气老阴沉沉的,为了改变天气我经常去看看琪博的画。主要就是看他的色彩。其实这也是废话,看画当然是看色彩——我还没有聪明到看画的动机是要去指认一个形体,或者拼凑一个象征出来。我就是一团情绪,随红色激扬一下,随绿色温和一下,随蓝色忧郁一下,要不就随黄颜色爆炸一下。但这一切都在清朗之中,否则你什么都看不见。深海底下的鱼,那么色彩斑斓,真是活见鬼。

  从开始的几幅,到现在,琪博已经画了一年多了吧。我感觉他在专心致志地将那些颜色弄得越来越明澈,似乎有意图将容纳光影的空间越弄越干净。在我看来,这是琪博的天堂之旅。“乱石嶙峋中,史留斯树林高地的一块地方,向着湖心倾斜——”,这也是明澈清晰,一片纯净,其实是告别之意。所以叶芝这样结尾,“走吧,人间的孩子,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你不懂。”

  王琪博也许在用这一笔一笔的纯净,抹除他十多年不堪经历。正在抹除自恋、自我神话和以恶对恶的凶狠劲,也许。也许,他在摒弃这狗日的世界,即使这世界还流传着他的传奇故事。也许,他跳过这一二十年,回到了他们那一代人(诗歌界称为第三代)青春期之初。那时候,小小少年,很少烦恼。有梦想,有天眼,自带光明。这么多年的商海沉浮,依然在自己的小溪里玩水。我觉太棒了。兄弟等我一下。我要跑到你画中当一个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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