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博尔赫斯访谈②

  博尔赫斯访谈

博尔赫斯

  ◇翻译:孙玉莲、秦传安

  记者:您经常谈到影响您的人,像托马斯·德·昆西……

  博尔赫斯:没错,德·昆西对我的影响很大,还有德国的叔本华。事实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被卡莱尔所引导——卡莱尔,我有点讨厌他,我认为他发明了纳粹主义什么的,是此类事物的始作俑者之一。然而,卡莱尔引导我学习德语,我尝试着学习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当然,我像大多数人一样——像大多数德国人一样——陷入了困境。于是我说:“得了,我还是试着读读他们的诗歌吧,因为诗歌更短些。”我有一本海涅的《抒情插曲》和一本英德字典,两三个月后,我发现没有字典的帮助我也能读得很顺畅。我记得我读过的第一部英文长篇小说是《带绿色百叶窗的房子》。

  记者:谁写的?

  博尔赫斯:一个叫道格拉斯的人。后来这部小说被那个写《帽商的城堡》的人——克罗宁——剽窃了,情节几乎是一样的。这本书是用苏格兰方言写的——我的意思是,人们说baubee代替money,或说bairns代替children——古英语和斯堪地那维亚语也是如此。他们说nicht代替night:那是古英语。

  记者:您读那本书的时候多大?

  博尔赫斯:我应该有10或11岁——书里有很多东西我不明白。当然,在此之前我读过《森林王子》,我也读过史蒂文森的《金银岛》,非常好的一本书。第一部真正的长篇小说就是那部。当我读的时候,我很想成为苏格兰人,后来我问我的祖母,她很气愤。她说:“谢天谢地你不是苏格兰人!”当然,或许她错了。她来自诺森伯兰郡,他们中一定有一些苏格兰的血统。或许好久以前甚至有丹麦血统。

  记者:您对英语有这么长久的兴趣,加之您对它的热爱……

  博尔赫斯:瞧,我在对一个美国人说:有一本书我必须谈到——这里面没有任何意料之外的东西——这本书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一点也不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认为,汤姆·索亚糟蹋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最后几章。所有那些愚蠢的笑话。它们全都是毫无意义的笑话;不过我猜,马克·吐温没准认为,即使当他毫无兴致的时候,打趣逗乐也是他的职责之所在。不管怎样,笑话总是要的。根据乔治·摩尔的说法,英国人总是认为:“蹩脚的笑话总比没有笑话要好。”

  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真正伟大的作家之一,但我想,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不过,多半是为了写一部真正伟大的作品,你就必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你可以拼命苦干,把每一个形容词改来变去,不过,如果你留下一些失误,没准你能写得更好。我记得萧伯纳讲过,说到风格,一个作家的确信给了他多少风格,他就有多少风格,仅此而已。萧伯纳认为,玩风格的观念完全是胡说八道,毫无意义。比方说,他认为班扬是个伟大的作家,因为他确信自己说的话。如果一个作家不相信自己写的东西,那么很难指望读者相信它。然而,在我们这个国家,有一种这样的趋势:把任何种类的写作——尤其是诗歌的写作——都看作是玩风格。我认识这里的很多诗人都写得很好——非常优美的东西——有着精细微妙的情绪以及诸如此类——但是,如果你跟他们谈话,他们告诉你的惟一东西就是下流故事,或者用人人都在使用的方式谈论政治,这样一来,他们的作品实际上成了某种穿插表演。他们学了写作,就像一个人可能学下棋或打桥牌。他们实际根本不是诗人或作家。他们学到的是戏法,他们完全学会了这个。他们熟练掌握了这个。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应该说除了四五个之外——似乎都认为生活没有任何诗意的或神秘的东西。他们认为事出有因,理所当然。他们知道,当他们不得不写的时候,他们就不得不突然变得有点悲伤或反讽。

  记者:把他们的作家帽子戴在头上?

  博尔赫斯:是的,戴上作家的帽子,进入一种正确的心境,然后写作。完事之后,他们故态复萌,又回到当前政治。

  苏珊娜(进来):打扰了,坎贝尔先生正在等您。

  博尔赫斯:哦,请他等一会儿。没啥,有位坎贝尔先生在等我;坎贝尔一家来看我。

  记者:您写小说时会有大量修改吗?

  博尔赫斯:起初是这样。后来我发现,人到一定的年龄就找到了自己真正的风格。现在,我试着在一两个星期之后把我写的东西检查一遍,当然里面有很多小错误和重复需要避免,某些特别喜爱的小花招不应该过度使用。但我认为,现在我写的东西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我不可能把它处理的更好,也不可能把它弄得更糟。因此也就顺其自然,彻底忘掉,然后琢磨当时正在写的东西。我最近正在写的是通俗歌曲集《米隆加舞曲》。

  记者:我见过其中一本,很漂亮的一本书。

  博尔赫斯:是的,《为六弦琴而作》,当然六弦琴指的是吉他。当我还是个小孩时,吉他就是非常流行的乐器。那时你会发现,每个城镇的几乎每个街角都有人在弹吉他,技巧不敢恭维。那些既不能写乐谱也不能读乐谱的人却创作了一些最好的探戈舞曲。当然,音乐就在他们的灵魂中,就像莎士比亚说过的那样。因此,他们向别人口授这些舞曲:它们在钢琴上被人弹奏,被人写下来,为了文学人士而被出版。我记得见过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埃内斯托·庞西奥。他写了《唐璜》,那是探戈舞曲在被博卡区的意大利人糟蹋(我指的是来自克里奥尔女人的探戈舞曲)之前最好的探戈舞曲之一。他曾经对我说:“博尔赫斯先生,我多次入狱,不过总是因为过失杀人罪!”他想说的是,他既不是小偷,也不是皮条客。

  记者:在您的《个人选集》中……

  博尔赫斯:瞧,我想说的是,那本书充满了印刷错误。我的视力很不好,校对的工作不得不由别人来干。

  记者:我知道,但那些都只是小错,不是么?

  博尔赫斯:是的,这我知道,但它们悄悄溜进来了,让作者、而不是读者心烦意乱。读者什么都接受,不是么?即便全然是胡说八道。

  记者:您那本书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博尔赫斯:我的选择标准很简单:我觉得我选择的东西比我删掉的要好。当然,如果我更聪明一些的话,我会坚持删掉那些故事,接下来,在我去世之后,有人发现,那些被删掉的东西实际上很不错。那样做更聪明,不是么?我的意思是,把所有蹩脚的东西都发表,然后让某个人去发现,我删掉了真正的好东西。

  记者:您很喜欢开玩笑,不是么?

  博尔赫斯:是的,我喜欢开玩笑。

  记者:但那些评论您的书、特别是您的小说的人……

  博尔赫斯:不,不——他们写得太严肃。

  记者:他们似乎很少认识到,其中有些书很逗乐。

  博尔赫斯:这些书就是为了好玩。眼下有一本书即将出版,题为《H.布斯托斯·多梅克的编年史》,是跟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合写的(译者注:H.布斯托斯·多梅克是博尔赫斯与卡萨雷斯合作时所使用的笔名)。这本书将写到建筑师、诗人、小说家、雕塑家,以及诸如此类。所有人物都是虚构的,他们全都很新潮、很现代;他们对待自己都很严肃,作者也是如此,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对任何人的戏仿。我们只不过是想有件事情可做。比方说,这里的很多作家对我说:“我们很愿意听到您的消息。”你瞧,我们根本没有消息。当我写作的时候,我是因为一件事情必须要做。我并不认为一个作家应当太多地干涉自己的作品。他应当让作品把自己写出来,不是么?

  记者:您曾说过,判断一个作家绝不应当根据他的观念。

  博尔赫斯:是的,我并不认为观念很重要。

  记者:那么,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作家呢?

  博尔赫斯:应该根据他给人带来的愉悦以及你所体验到的情感来判断一个作家。至于观念,毕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不管一个作家持有什么样的政治观点,作品都会传达出来,就像在吉卜林的《基姆》中那样。假设你在思考英国人的帝国观念——好吧,在《基姆》中,我认为,你真正喜欢的人物不是英国人,而是许多印第安人、穆斯林。我想他们都是更好的人。那是因为吉卜林认为他们——不!不!不是因为他认为他们更好——而是因为他觉得他们更好。

  记者:那么,形而上学的观念怎样?

  博尔赫斯:噢,得了吧,形而上学的观念。可以把它们插入到寓言之类的作品中。

  记者:读者经常把您的小说称作寓言。您喜欢这个描述吗?

  博尔赫斯:不,不喜欢。这些小说并不打算写成寓言。我的意思是,如果它们是寓言……(长停顿)……也就是说,如果它们是寓言,那也只不过碰巧是寓言,但我的意图不是要写寓言。

  记者:那么,不像卡夫卡的寓言吗?

  博尔赫斯:就卡夫卡的情况而言,我们所知甚少。我们只知道,他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当然,当他叫他的朋友马克斯·布洛德烧掉他的手稿时(就像维吉尔那样),我想他知道他的朋友不会那么做。如果一个人想毁掉自己的作品,把它扔进火里就可以了。当他告诉他的密友“我想让你毁掉我所有手稿”时,他就知道朋友决不会那么做,朋友也知道他知道,而且,他也知道别人知道他知道,如此这般,等等等等。

  记者:这很有亨利·詹姆斯的味道。

  博尔赫斯:是的,那当然。我认为卡夫卡的整个世界可以用一种更加复杂的方式在亨利·詹姆斯的小说里找到。我想他们都认为这个世界既复杂,同时又毫无意义。

  记者:毫无意义?

  博尔赫斯:你不这么认为吗?

  记者:不,我确实不这么认为。就詹姆斯而言……

  博尔赫斯:但就詹姆斯而言,是这样。我并不认为他会认为这个世界有什么道德目的。我想他并不相信上帝。事实上,我记得有一封写给他哥哥、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的信,他在信里说世界就像一个钻石博物馆,不妨说收藏了一批稀奇古怪的东西吧,不是么?我想他就是这个意思。就卡夫卡而言,我想他一直在寻找什么东西。

  记者:寻找某种意义?

  博尔赫斯:寻找某种意义;多半没有找到吧。但我想,他们俩都生活在某种迷宫里,不是么?

  记者:我同意这个观点。比方说像《圣泉》那样的书。

  博尔赫斯:没错,《圣泉》及很多短篇小说。比方说“诺斯莫尔斯的自卑”,整个故事是一次漂亮的复仇,但那是一次读者并不知道会不会发生的复仇。那个女人很有把握,她丈夫的作品(似乎没有一个人阅读或关心)远远好于他那位很有名的朋友的作品。不过整个事情可能不是真的。她可能只是被自己对他的爱所引导。你并不知道那些信在发表的时候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作用。当然,亨利·詹姆斯在试着同时写两三个短篇小说,那就是他为什么从不给出任何解释的原因。解释会让小说变得更蹩脚。他说:“《螺丝在拧紧》只是一部为挣钱而写的作品,别为它费神。”但我不认为那是真话。例如,他说:“好吧,如果我给出解释,小说就会变得更加蹩脚,因为其他可选的解释就会被遗漏掉了。”他是故意那样做的。

  记者:我同意;人们不应该知道。

  博尔赫斯:人们不应该知道,他自己大概也不知道。

  记者:您喜欢对您的读者产生同样的效果么?

  博尔赫斯:哦,是的。我当然喜欢这样。但我认为,亨利·詹姆斯的短篇远远高于他的长篇。在亨利·詹姆斯的短篇小说中,重要的东西是他创造出来的情境,而非人物。如果你能把一个人物与另一个人物区分开来的,《圣泉》就会好得多。可是,为了发现某某女士的情人是谁,你不得不读完300页,到最后,你可能猜到,是某甲,而不是某乙。你分不清他们谁是谁。只有美国人似乎很显眼。你不妨想想狄更斯,尽管人物似乎并不显眼,但他们远比情节更重要。

  记者:您会不会说,您自己的短篇小说的原点在于情境,而不是在于人物。

  博尔赫斯:没错,在于情境。除了勇敢的观念之外,我非常喜欢这个观念。勇敢,大概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很勇敢的人。

  记者:这是不是您的小说中为什么有那么多刀剑枪炮的原因?

  博尔赫斯:或许是吧。哦,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由于我的祖父和曾祖父等等,我一直在家里看到刀剑。看到所有那些刀剑。其次,我在巴勒莫长大成人;当时那里完全是一个贫民窟,人们总是认为自己比那些生活在城里另一边的人更好——我并不是说那是真的,而是说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更好。当然,那或许是愚蠢的想法。我并不认为他们特别勇敢。称一个人为胆小鬼,或者认为他是胆小鬼——那是最不可能事,那是他无法忍受的事。我甚至知道一个这样的实例:一个人从镇子南边来到这里,为的是跟镇子北边某个以刀手文明的家伙干一架,结果被杀。他们之间没有干架的真正理由:之前他们彼此从未谋面,也不存在金钱、女人或其他任何别的问题。我猜,美国西部也是一回事。不过在这里,事情不是用枪来解决,而是用刀子。

  记者:用刀子岂不是回到更古老的行为方式?

  博尔赫斯:是的,更古老的方式。而且,那也是一个种更个人化的勇敢观念。因为,你可能是一个神枪手,但并不是特别勇敢。但是,如果你贴身肉搏,如果你用刀子的话……我还记得我曾经见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挑战,对方屈服了。但我想,他是因为耍花招而屈服的。一个是70岁的老人,另一个是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想必在25到30岁之间。然后那个老人,他向你求饶,他带着两把匕首回来了,一把长,一把短。他说:“来吧,挑选你的武器吧。”于是他让另一个人有机会选择更长的武器,对他有优势;但那也意味着他对自己很有把握,能承受这个不利因素。当然,另一个人道歉了,屈服了。我记得,当我还是个贫民窟里的少年时,有一个勇敢的人,人们总以为他随身带着一把匕首,这儿都磨破了。就像这儿(指了指自己的胳肢窝),这样就可以立即拔出来,贫民窟里用来指刀子的词儿——或者很多这样的词儿之一——是el fierro(译者注:西班牙语,原意为“铁”),当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但其中一个名字已经完全失传了——这真令人遗憾——那就是el vaivén(译者注:西班牙语,原意为“挥舞、摇晃”),意思是“来去”。在“来去”这个词中(做了个手势),你可以看到刀子的闪光,突然的闪光。

  记者:就像匪徒的手枪皮套?

  博尔赫斯:完全正确,没错,就像一个手枪皮套——不过是在左边。那样它可以立即拔出,你记下el vaivén这个词。它被拼作一个词,而且每个人都知道它指的是刀子。el fierro作为一个名字更差劲,因为称它为“铁”或“钢”没有任何意思,但el vaivén有意思。

  苏珊娜(再次走进来):坎贝尔先生还在等您。

  博尔赫斯:好的,好的,我们知道了。坎贝尔一家来了!

  版权所有:The Paris Review
  采访者:Ronald Ch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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