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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拍卖公司借中国扬名 抬高价格牟取暴利(2)

  二是海外拍卖公司,借助中国扬名,无论佳士得还是邦瀚斯,他们虽为世界级的拍卖业巨头,但是其明知拍卖圆明园文物会激惹中国愤怒而强为之,除了靠中国的愤怒可以扬名,又可以提振其公司的公信力——这是很典型的西方逻辑,不向外来压力低头只尊奉市场原则。这虽然让中国人很愤怒,但对于世界级买家而言,拍卖行的这种“不屈服”反而让买家更信任,更愿意出高价去买其拍品。

  刘洋从2009年至今的3年多时间里,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追索中国流失海外文物。他告诉记者,他现在正在思考,除了法律手段,有没有别的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很多国家的拍卖企业似乎把中国的圆明园文物做成了一个知名品牌,因为这个名字的含金量太高了。通过炒作,很多时候都可以达到超过他们预期的效果,也就是更高的市场回报。当然,现在上拍的圆明园文物真假都有,这也值得我们注意。不管是什么样的圆明园文物,国内都应保持清醒头脑,不能轻易上当,尤其是文博界和收藏界。一定要先甄别是否为圆明园文物后,再考虑如何采取行动。”

  国外拍卖市场不断出现中国文物,就是有些人为抬高价格牟取暴利

  刘洋认为,目前圆明园文物之所以会不断公开出现在拍卖会上,当然前提是真品,关键原因是我国追索和讨还的力度太小。对于国外圆明园文物持有者、拍卖企业的威胁太小,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成本几乎等于零,因为圆明园是炙手可热的商品,其所蕴涵的商机和利润太大了,所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圆明园文物持有者和拍卖企业参与其中。

  借着刘洋的话,我们必须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外的拍卖企业越来越热衷于中国文物的拍卖。

  据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发起一项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海外,其中现存于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的就有167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更是博物馆藏数量的数倍。中国文物流失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的,有专家认为,1860年英法联军洗劫圆明园、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圆明园和二战期间日军侵华,都是中国文物流失的高峰期。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流失文物出现在国际拍场的频率明显升高,大有“堂而皇之”的架势,同时,国内各大拍卖公司的拍品中也有30%左右为海外回流品。

  其实从近几年外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情况看,圆明园流失文物上拍已不是一次两次。2000年,圆明园流出的12生肖兽首铜像中的牛首、猴首、虎首和一件乾隆款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就曾现身佳士得和苏富比在香港举办的春拍上,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总价3000万港元购得3件兽首铜像,北京市文物公司则以1900万港元购得套瓶;2007年,香港苏富比欲拍卖圆明园马首铜像,并打出了“八国联军——— 圆明园遗物”专拍的刺激性标题,最终澳门爱国企业家何鸿燊在拍卖举行前以6910万元港元将其购得并捐赠国家;2009年,一枚原藏于圆明园的乾隆“九州清晏”宝玺现身法国的一场拍卖会,一位华人以约168万欧元购得。其实,据文博专家称,大多数现身拍场的流失海外文物的价值远低于拍卖价,尤其是圆明园铜兽首的价值远没有这么高,都是被人为抬高的。而之所以中国文物不断拍出天价,正是外国人利用中国人的爱国心理,趁机抬高中国艺术品价格,让国人不惜代价回购,从中牟取暴利。

  由此可以看出,一言以蔽之,国外拍卖市场不断出现中国文物,就是有些人为了抬高价格牟取暴利。在国外的拍卖企业竞拍、购买中国文物,不管是从法律上讲,还是市场准则上看,绝对不是一个好方法。

  可否通过非法律途径,使流失文物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归;通过拍卖回流文物,存在两种相反意见,最佳方式值得探讨

  刘洋说,中国有关方面或人士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别的积极的办法,通过一些非法律途径使这些流失文物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归?比如交换,交换就是利用我国收藏的一些欧洲文物把我国文物换回来。还有,是不是可以用一种支付保管费的方式,以一个合适的价钱把文物赎回来。但从根上解决的办法还是要整合国内的政府、机构、民间团体的力量与才智,上下共同谋划,出台一些预案,按照这个预案一步步地行动,争取实现文物回归。

  确实,近两三年来,只要是和圆明园有关的文物出现在拍卖市场上,都能引起一定的反响,虽然每次我国有关方面、个人都表示反对,但很难成功阻止拍卖的进行,这已经成为一个难解的结。

  刘洋对记者表示,他已经多次呼吁,我国有关方面应该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整合各方的各种力量,将追索中国文物投入到一种实质性的工作中,在具体工作中可充分利用1995年6月24日签订于罗马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个条约在实施细则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我们可利用的最重要的法律武器。这个新机构通过一定的研究,应制定出相关的方案、原则和程式性规定,来进行正规的追索行动。“我们现在做的事,是前人没有做过的,是没有经验可借鉴的,真的是摸着石头过河。法律事件并不都是程式化的,需要我们不断去变通、不断去研究新的动向来应对这种针对中国文物的拍卖行为。我现在最想的是重新激活我的律师团,来具体进行相关的法律操作。但是这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数额也不大,主要是支付日常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的开销,我可以作为免费的投资方的法律顾问来进行补偿。但是目前看不是很好解决。前两天和一位公司董事长进行过沟通,他同意投入资金,作为律师团的冠名单位,但是刚刚接到反馈,他们公司的董事会否决了这个提议。现在我对这个问题很头痛,不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实际的工作就没法进行,而我也只能看着国外继续不断上拍中国的文物而不能做出实质性的反应。”

  刘洋对于目前我国的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状态显得很无奈。10月25日,也就是英国邦 瀚斯拍卖行准备拍卖的两件文物被确认为圆明园遗物的同一天,我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透露出一个信息,自1992年以来,新兴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带来了国宝回归的新机遇, 据不完全统计,20年间,通过拍卖业回流文物已达10多万件,其中仅现藏于故宫、国博、首博、上博等地的经拍卖行业回流的国宝级文物就有30多件。拍卖已成为文物回流的重要途径,也为博物馆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收藏渠道。

  这条消息似乎与此次圆明园文物的拍卖事件形成了一个鲜明对比,一边是对我国流失文物通过拍卖回流表示肯定,一边是法律及文博人士表示不应通过拍卖方式购买圆明园文物,究竟如何做才能真正符合我国文物事业的利益,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①圆明园铜猴首②圆明园铜猪首③乾隆玉玺④清乾隆青玉雕仿古兽面纹提梁卣⑤清嘉庆白玉镂雕凤纹长宜子孙牌⑥圆明园银铸兽面活环门环

  本报记者 赵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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