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死的美学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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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求不得的痛苦 有追求,却又得不到,这当然是痛苦的。那么,为了避免求不得的痛苦,应该怎么办呢?我想,只有放弃追求了。没有了追求,自然也就没有了痛苦。但是,这怎么可能呢?人都是有追求的。既然如此,那只有调整我们的心态了。可以说,求不得,有一种巨大的失落感。而我们这种失落感,根源于患得患失的心理。没有得到,则想得到;得到了之后,又害怕失去。总之,我们的希望是,自己永远的占有,而不让任何人染指。但是,我们的这种希望,不是很霸道么?如果要强调心态,那所谓的以舍为得,是有极大意义的。我们总是舍不得;如果明白了所谓的舍即是得,那又怎么会舍不得呢?但是,人心的释然,总是很难的;所以,我们也只能在求不得的痛苦中怅然、失落。所以有情死,那根源自然还在求不得的痛苦,即求自由爱情而不得。直白地说,所谓情死,就是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所以共同走向了死亡。但是,我们现在就可以质疑这一点,难道相爱的人定要在一起么?以前,我总以为生死之恋,属于最高的境界;现在才知道,这种生死之恋,其实也是可以超越的。刻骨铭心的情感,完全可以埋在心底;而这种深埋,恰恰成就了一种更高的爱。常识告诉我们,爱一个人,就是让她(他)好,让她(他)幸福。只要她(他)好,她(他)幸福,做什么选择都是可以的。即便不能相濡以沫,那相忘于江湖,不是更好么?我以为生死之恋,或者说情死,虽然可以感天动地,但在现实意义上,却是非常残酷的。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便选择死亡,这实在违背了爱的初衷。爱,是为了让人更好的活,而不是为了毁灭生命本身。对生命本身的毁灭,即便再有崇高的意义,那也只是残忍。残忍的对待自己及所爱的人,这让人于心何忍呢?我们必须意识到,所谓的爱情,尤其至纯至真的那种,是有毒的。情爱之毒,恰恰深蕴在最崇高、最具超越意义的爱里。单讲由现实的情爱或者花草之恋,上升到具有超越意义的爱情或者生死之恋,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由具有超越意义的情爱或者生死之恋,回归到现实的情爱或者花草之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也只有人间的情爱,才可以消解天国之恋的毒素。消解了天国之恋的毒素,我们才可以避免情死的悲剧。当然,对于情死的悲剧,人们并不是过多地指责殉情的双方,而是把矛头指向社会,指向那牢不可破的共同结构。这种指责,当然并不冤枉,甚至还非常深刻;但是,对于殉情的双方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人死不能复生,而我们也只有扼腕长叹了。殉情的双方所执着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它自然是美好的,所有动人的诗意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它同样是虚幻的,并不见存于这个世界。生命被毁灭了,但这并不能印证这个世界是存在的。但是,不能印证的世界,就不存在么?我们可以说,这个世界,曾经存在于他们的心中;所以,他们也必将因为这个世界获得永生。他们的永生,也就意味着他们的情爱、他们的理想,永远的绽放在人们的记忆中。永生,既是对死者的纪念,也是对生者的安慰。我们可以说,他们用生命的毁灭,表达了美好的理想;而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有的人的理想。然而,如果我们超越了生死之恋,就会发现,只要有理想的存在,再残酷的现实,都是可以接受的。其实,对生死之恋的超越,也就是对花草之恋的回归。但是,回归的花草之恋,已经拥有了生死之恋的内涵。虽然情感是那样的刻骨铭心,但却并不必终生厮守。其实,只要有这种心态,那就无所谓不幸了。但这,却是对不幸的超越;而在完成这种超越之前,不幸依然是痛苦的。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即便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也是人生的一个大不幸。但是,我们又何必沉湎于人生的不幸与痛苦,而不能自拔呢?人生的不幸,太多了,又岂止是爱情的悲剧?情爱的不幸,会让我们体会到刻骨铭心的痛苦。但是,痛苦,又怎样呢?总会过去。更何况,我们还可以升华痛苦。但是,无论有多大的痛苦,我们也不能毁灭生命,无论是自己的,还是所爱的。我尊重并且无限地同情求不得的痛苦,但我绝不赞同情死,哪怕这是为了成就永恒的爱。 (五)从幽怨到绝唱 在情死中,自然是有幽怨的;并且这种幽怨已经达到了极致,甚至不惜毁灭自己的生命。当然,所谓的幽怨,主要体现在女子身上。如果男子也在那里哀哀的幽怨,那也就太缺少风云之气了。幽怨,作为一种心理,在社会意义上自然不好;太平盛世、朗朗乾坤,你又幽怨什么呢?也可以说,社会在努力地消除人们的幽怨;这种努力一方面表现为改造社会,另一方面则是让人们调整心理状态。当然,把社会改造的完美无缺是很难的;但是,让人们调整心理状态,就比较容易些。所谓圣贤的道德,所教会我们的不就是“不怨天,不尤人”么?只要每个人在心理上,都不怨天尤人了,那就是太平盛世、朗朗乾坤。然而,这世界上不只有治者的伟绩,还有个人的心灵以及现实的悲欢离合。在个人的心灵中,是完全可以幽怨的;有幽怨之事,为什么不可以幽怨呢?诗可以怨,这是最真实的。我们知道,伟大的文学都是痛苦催生的。当然,痛苦是可以超越的;然而,如果根本就漠视痛苦的存在,又谈何对痛苦的超越呢?正视痛苦是需要勇气的。痛苦会让人变得深刻。所以,那些肤浅的人,即便对痛苦抱有理解之同情,依然走进不了灵魂的深处。可以说,深刻的人与肤浅的人,有着极大地隔膜。肤浅的人,很快就会厌倦痛苦,他们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快乐。而深刻的人,是在痛苦中寻觅自己的幸福的。只有痛苦才会让幸福具有丰富的内涵。我们回到所谓的幽怨。幽怨的对象是什么呢?不是说怨天尤人么?那对象,自然就是天与人了。可是怨天,又有什么用呢?向来都是天地不仁。若是抱怨人呢?同样无济于事。抱怨改变不了什么、其实,怨天尤人发展到最后,总不免自怨自艾的。但若从心灵或者情感的角度看,自怨自艾无疑包含着丰富的痛苦。其实,我们是可以把自怨自艾等同于幽怨本身的。如果整天陷入自怨自艾,而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所谓的喜剧效果。这并不是人心的隔膜,而是整天愁眉苦脸,已经成为了讽刺的对象。不过,我们更愿意让幽怨具有动人的诗意。幽怨所具有的诗意,无疑是千回百折,不可断绝的。我们甚至忘记了她幽怨什么,为什么幽怨,而只是欣赏着幽怨本身。当然,幽怨本身并不会失掉自己的内容,而徒具形式。但是,一旦幽怨的频率多了,人们便忘记了她的内容,而只记得她的形式。情死中的幽怨,自然会让人寸断肝肠;但是,她却保留着一个限度,那就是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也就是说,所谓的幽怨,实际上体现着我们民族温柔敦厚的性格。但是,情死本身,又决不只是幽怨,在这里拥有着反抗的精神,甚至要用自己的生命来成就永恒的爱。也就是说,情死本身,实在挑战着温柔敦厚的性格。既然选择了死亡,那还有什么不敢说的呢?但是,在说的时候,依然那么委婉,那么含蓄,那么富有诗意,而没有歇斯底里的发泄,更没有狂暴与混乱。也就是说,反抗的精神虽然挑战了温柔敦厚的性格,但依然被限制在了温柔敦厚之内。正是温柔敦厚,让幽怨本身显得那么美,那么富有诗意。但是,我们并不希望所谓的美与诗意消解反抗的精神。因为在情死中,所张扬着的,就是这种反抗的精神。可以说,情死,是在用生命来挑战命运,挑战扼杀真爱的共同结构。真爱,被共同的结构,给扼杀了;但是,每一个人却都可以置身事外,拥有一副无辜的表情。是的,每一个人都是无辜的,但那究竟是谁之罪呢?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并没有原罪的观念。即便大家都有罪,在事实上,也等同于大家都无罪。不有所谓的“法不责众”么?虽然“法不责众”吧,但人们又习惯于责备那些受害的人。我们可以说,情死是由幽怨上升到生命的绝唱。这生命的绝唱,似乎具有极重大的意义;但是,现实中的人们,只要说一句“这是想不开啊”,就把这重大的意义给消解了。然而,这也不过夏虫不可以语冰,但却让我们看到了人心的隔膜。我们讲情死的美学意义,实际上,也就是讲情死的形而上意义。但是,形而上的意义真的存在么?情死真的有价值么?我愿意用元好问的词来回答:“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燕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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