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喜欢中国的美国侦探小说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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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一滴烈酒》过后,我的小说是关于一个年轻的女连环杀手的,她会四处找男人回家,然后杀死他。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不知道人们会不会喜欢。有很多记者问我下面的写作计划是什么,我经常都说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下面会有什么想法出现,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值得写成一本书,我不是一个能提前计划很多事情的人,也不觉得角色和想象力这些东西是可以通过意志让它来就来、让它走就走的。 记者:您的故事来源于哪儿?社会新闻吗?什么最能激发您的灵感? 劳伦斯·布洛克:我既没有当过私家侦探,也没有当过警察,也没有当过窃贼。但是我有朋友当过警察,当过私人侦探,也有朋友曾经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做过罪犯。但是我并没有到他那个地方搜集资料或者信息。大部分都是想象出来的,至于想象是怎么产生的,可能平常读到的、看到的、听到的有意识地就记下来了。很难说有什么明确的答案。 我觉得大部分的侦探小说作家在构思一部作品的时候,都是在潜意识里。有的时候,可能会是报纸上一两个案子让你会觉得可以有写的可能。但是你要真正把它写成一本书的话,有的时候会发现,写着写着就忘了这个缘起是什么了。 我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做《恶魔预知死亡》,在这里面有一个人打着电话就死了。类似的事情在纽约确实发生过,如果你说这是这本书的缘起也未尝不可。但是在书里面打电话死的人,他生活的情境和报纸所报道的打着电话的人死的生活情境可能没有太多的联系。 记者:生活中,您喜欢集邮、旅行和游泳是吗?您什么时候进行写作呢?写作在您的生活中是处于什么地位,是第一的吗? 劳伦斯·布洛克:我比较喜欢慢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以前能叫慢跑,现在充其量叫竞走,估计中国人应该比较熟悉竞走是什么概念,因为中国人竞走是拿奥林匹克冠军的。要说慢跑和竞走对写作有什么影响,我有的时候走着,走着,会有一些想法,但是我也不知道到底是竞走造成的还是怎么回事,没准不走躺在床上也能想起来,但至少竞走、慢跑一直很健康,处在一种相对比较积极的状态。 我和我太太都特别喜欢去旅游,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集邮。除了集邮和旅行之外我也看电影,尽量的竞走,有时候也看看电视。但是我个人觉得这种生活还是挺好的。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就是我经常吃中国菜,吃很多中国菜。 我们尽管喜欢旅行,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呆在纽约的。至于说到自律不自律的问题,反正我能写出书来。有的时候为了写作,可能会离开纽约,一个人关起门来写。我一个人关门写的时候,每天工作的时间比较长,这样一本书花的时间也不是太多。这样,在两本书之间,就会有一些时间可以拿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比如旅游。 两年以前,我曾经觉得自己该写的也都写完了,有点不想写了,觉得自己已经写了这么多年,写了这么多本了,是时候该歇歇了。那时候,自己如果接着往下写的话,就写点短篇或者杂志上的文章什么的,但是可能不大会整本、整本地写了。后来发现这个想法是错的。就在想歇歇这个想法出现之后,还写了两本书,而且发现还是有很多想法是可以写成书的。 记者:您怎么形容自己的妻子和家庭? 劳伦斯·布洛克:我的妻子是美丽、性感、有艺术气质的女人。 记者:您眼中的完美女性是什么样的? 劳伦斯·布洛克:就是我妻子这样的。 布洛克的小说 和他的华语粉丝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奠定了布洛克的大师地位。他曾三次获得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他亦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布洛克同时在写5个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杀手系列:以一名不以完成任务而满足的冷酷杀手约翰·凯勒为主角……你可以看出,无论是侦探还是贼,都充满个性,但是布洛克一点不觉得他们边缘,反而认为他们比一般人有趣。这或许就是他创造他们的意图所在。 劳伦斯·布洛克在华语地区拥有众多崇拜者和骨灰级粉丝,其作品是都市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在港台,他是侯孝贤、张大春、王家卫、梁朝伟最崇拜的作家。媒体评价布洛克最具魅力之处,是他能在类型小说之上兼具娱乐性及文学内涵,深入探讨人生价值。他笔下的角色个个栩栩如生,令人过目难忘。尤其以落魄酒鬼马修和文质彬彬的雅贼伯尼最为著名。很多精英分子为之迷狂,侯孝贤把他的书推荐给梁朝伟,后者很希望扮演他笔下的角色;朱天心评价布洛克——“他是类型小说大师,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 四十年来,布洛克伴随着落魄固执的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绅士大盗伯尼·罗登巴尔和睡不着觉的密探伊凡·谭纳等,见证了纽约最极致的繁华与罪恶。 马修·斯卡德系列是劳伦斯·布洛克的代表作,也是侦探小说领域的经典作品。台湾地区著名的阅读风向标《诚品好读》,曾评价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的推理小说”。国内很多读者都是通过《八百万种死法》迷上马修·斯卡德和布洛克的,很多读者读到“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今天我无话可说”那种“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况味不禁潸然泪下,不少侦探迷,包括不少电影导演甚至都会背诵布洛克笔下的场景描写。 在他最著名的作品《八百万种死法》中,布洛克曾经描述过在纽约这座大都市中各种莫名其妙的死法。纽约是布洛克几乎所有小说的背景地,以至于纽约成为布洛克的一个符号。在他笔下,纽约或者混乱阴暗、充满离奇的死法,或者活力十足、有意想不到的奇遇。布洛克在小说中对纽约的描述是如此细致,以至于有粉丝拿着他的小说当作纽约导游指南,乘坐某趟地铁,某处出站,寻找某个咖啡馆和酒吧。 布洛克最早创作的系列“伊凡·谭纳”,设计了一个曾经参加过朝鲜战争的退伍老兵,他在战争中被一颗流弹击中,弹片残留在他的脑袋里,因此他无法睡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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