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人间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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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九六四年,中国爆炸了原子弹。我有点不解,毛主席明明说了原子弹是纸老虎,为什么国家还要去搞这头纸老虎,并在成功后举国欢庆?疑惑一闪即逝,我的目光被“草原英雄小姐妹”吸引住了。十一岁和九岁的蒙古族小姐妹龙梅和玉荣,与暴风雪搏斗一天一夜,舍生忘死保护了集体羊群,人民日报以《最鲜艳的花朵》为题,报道了她们的感人事迹。当时我还不能看懂每个字的涵义,全文八节,“楔子、风暴、黑夜、灯光、亲人、黎明、生命、尾声”,第一节,楔子的“楔”我就不认得,但这篇报道的字数我数过不下十遍,不连标点符号,共八千七百七十六个。这是一件庞大的工程,眼睛数得发疼,每数到一百个字时,我便在纸上画一横,我整整画了一千七百五十五个“正”字,还多出两划。龙梅与玉荣是多么高尚!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羊群,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第一句问的就是:“我的羊群呢?”相比之下,我太可耻了,整天私心作祟,哪有一点革命接班人的模样? 我发誓要痛改前非,打算每天去做一件好事,并用日记本写下来,以备到时交给由班主任代表的组织审查。但做好事的机会又何其之少!我总不能把教室墙壁上的砖也拆下来洗。我很想拾金不昧,但就捡不到一分钱,哪怕是一根针一粒钮扣。我鼓起勇气敲响去年曾经去过的几户孤寡老人家的门,结结巴巴说明来意,他们阴沉下脸,重重地关上房门。我很羞愧,这不怨他们没礼貌,我们曾打碎了他们的碗,弄坏了他们窗户上的玻璃,在帮一个干瘦皱瘪的老妇人洗头时,拽落了她几绺白头发。我得承认,高举着“学雷锋做好事”旗帜的我们,就是一群蝗虫,所过之处,无不人心惊惶。 学校附近有一个养猪场,里面有不多的几头猪,看上去都比较老实,就是嘴巴特长,懒懒洋洋地趴在粪便与污水中,偶尔抬头看一眼我。我观察几天,准备去那打扫卫生。当我雄纠纠气昂昂扛着扫把潜入猪场下到圈栏后,猪们突然一起惊慌地叫,把蹄子举起头顶,冲出圈栏,满世界疯跑。它们终于获得自由,虽然只是比猪圈大不了多少的自由,所以它们完全不领会我来为它们做清洁卫生的好意。或者说,它们开始的老实都是伪装,是诱使我这样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它们打开木栅门。我吓傻了,双腿战战兢兢,徒劳地张开双臂。一头黑猪蹿过来,钻进我胯下,把我扛到背上,急奔出栏,再一个干净漂亮过肩摔,扔下我扬长而去。我眼看要被它们踩成食物,暴怒的饲养员冲过来,顺手给了我一巴掌,喝道,“小兔崽子,给我滚。”我想滚,他马上反悔了,一把揪住我衣领,嚷道,“你是哪个学校的?”这是一次多么令人难堪的辩白啊。我被一群近似凶神恶煞的大人迅速包围。我没法子不眼泪汪汪。我快哭得背过气了,可还是不能让他们相信我是来做好事的,不是蒋光头派出的特务。一个脸上有酒涡的金鱼眼反复问我,是否懂得这些猪是国家财产?这是可怕的陷阱。我想起偷鸡蛋的老厨师。我想,我也该打自己嘴巴,于是,抡起巴掌用力打。我一打,他们全笑了。我就打得更起劲了。我一边打,一边交待自己的姓名、年龄、就读的学校,以及父母的名字。当我说出继父是谁后,金鱼眼怔了下,小酒涡就在脸上不断浮动漂移,变化出各种表情。半个小时后,继父匆匆赶来,他俩紧紧握手,就像《林海雪原》里的杨子荣与座山雕,说一些日常问候的话,也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继父拍拍我脑袋吩咐我叫叔叔。我乖乖叫了。金鱼眼蹲下身,用手掌抹去我衣衫上的猪的粪便,笑道,“这孩子真聪明,都晓得来替国家打扫卫生。”继父也笑,领着我回家,边走脸边黑下来,走到半路上,在路边草丛里撸起一把手指宽的青叶,往巴掌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搓软,敷在我的腮帮子上,说道,“是他打的?”我摇摇头,嘴巴上火辣辣的疼一下子就被一种清凉所取代,仿佛有一条狗拖着毛茸茸的舌头在上面来回舔着。我差点惬意地呼出声。继父又问,“那是谁打的?”我只好承认是自己。继父用很奇怪的眼神瞟了我一眼,吐出一口气,没问我为什么要打自己,也没问我为什么要去猪圈,摇晃着身子,在金色的阳光里甩开脚步。我走在他身后,躲在他的影子里。我突然幻想金鱼眼会写封感谢信到学校去,这样我就可以在班主任面前骄傲地挺起胸膛。 这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在郁闷几天后,终于有了一个奇妙无比的主意。这还是从去猪圈后获得的灵感。我的班主任是女的,是寡妇,丈夫死得早,家在学校里,是一排平房中的一间。房门有几株喜树。女班主任有一位二岁的儿子,每每蹲在树下拉屎。我决定去帮这个小东西揩屁股,为此,特意把报纸裁出巴掌大的形状。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当我皱着眉头把报纸往眼前这个细嫩的臭哄哄的屁股拭下时,小东西成了小畜生,鬼哭狼嚎尖叫不休,声音那个瘮人,方圆几里的玻璃都砰砰乱跳。女班主任卷起一阵风砂,暴走而至,说我把她儿子按地上吃屎。这太委屈人了。虽然小畜生嘴边的确有一丁点大便,那属于意外,是不小心,可以原谅,至少我的动机是好的嘛。这一次,继父没能救我。女班主任通知了我的母亲。母亲气坏了,赶来后,抓住我拳打脚踢。我被打成猪头,雄心壮志一时尽付尘土。 一九六五年,山雨欲来,“社教”在各处开展得如火如荼。人人争表忠心。政治嗅觉灵敏的人从姚文元发表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里读出不详。我上了小学三年级。于萍做了班长,与我同桌。老师说,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但于萍有红领巾戴,我没有。那条三角形的红色布条儿区分了我们的生活。 于萍同学越来越趾高气扬。那时,男生与女生不大讲话。每张课桌几乎都有用铅笔刀划出了深深的“三八线”。一般是男生欺负女生。许多男生上课时不是听老师讲课,而是观察女生的胳膊是否越线,再以削尖的铅笔头迎头痛击。女生挨了扎后,多半委屈地瞪来几眼,顶多眼泪汪汪一阵子。可我比较背,摊上于萍这位同桌。当我试图用小刀把这条“三八线”刻得更清楚一点时,于萍举手向老师报告,“李国安同学在破坏公物”。在老师眼里,凡于萍同学的话就是可信的,何况于萍还经常把话题上升至“我们要爱护公物胜过爱护自己的眼睛”这种理论高度。我只好委曲求全,也不敢像其他男生那样对付她那双时不时越过封锁线的胳膊。不过,说实话,她那只胳膊也真是漂亮,细细白白,与藕差不多。 那年秋天,学校流行起斗蟋蟀。到了晚上,墙头屋角田边水渠都有撅起屁股掏蟋蟀的孩子。他们屏声静息,搬开砖石,一手拿网罩,一手用枝条,轻拨慢挑。蟋蟀又哪知人心险恶,进退间蹦入网内。把蟋蟀逮回家,放入泥盆或装了土的玻璃罐里,喂以饭粒,待其养精蕴锐,第二天一早,饭也不及扒上几口,玻璃罐藏入书包,匆匆赶去学校。早有孩子守候在校园偏僻角落,纷纷涌上,围成一团,或要一洗昨日的耻辱,或要挣得今天的光荣。擂台由几张报纸折叠而出,把自己的心肝宝贝儿各自搁入里间,用小草杆赶,使两只蟋蟀碰头,看它们振翅张牙挺斗。那不肯斗的虫,若嘘嘘几声仍无效果,便被小主人掼出,一脚踩死。摆台里搁入泥土细沙。开斗之时,人头簇动,还真发生过外面的人压倒里面的人,把那蟋蟀也压烂的糗事。一般而言,早秋斗黄虫,黑黄、油黄、乌背黄、乐陵黄;再斗黑虫和紫虫,淡紫、深紫、真紫、粟壳紫等;到晚秋时节,斗的是青虫,有正青、红牙青等。我并不懂蟋蟀的学问,学校里就没有谁懂。管这些蟋蟀叫方头、圆头、尖头、铁头、黑崽、油葫芦,或者恶眼狗、沙皮狼、大腿将军。斗蟋蟀,也从不按个头、种类、重量分级别开打,赢了就好。蟋蟀的小主人会因此得意到自己的这只蟋蟀被活活累死或被另一只蟋蟀咬死为止。这种斗,多带彩头,输者得给赢家抄写作业,或是一小袋葵花籽、半截甘蔗。斗蟋蟀,得屏住呼吸,不能透大气。若谁朝擂台里呵气,蟋蟀就跳。人多脚杂,能逃出生天者寥寥,十有八九要被踩破,踩出乌黑的肚肠。一个孩子扯住另一个孩子的衣领哭喊,你赔我的蟋蟀!被扯住衣领的孩子争辩,不是我踩死的。于是只好自认倒霉。 我是这种活动的狂热分子。但我的蟋蟀老被别人的虫儿咬断了腿。幸好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抓到一只极凶悍的蟋蟀,遍体纯青,头线金红,六足洗玉,牙色乌金,听到其他虫鸣便四处觅斗,才一露面,与其对峙的虫往往不战而退,往后逃,方拧转身躯,这虫已跃起,咬住对方颈脖直至咬死才松口。可惜当我把头埋在课桌抽屉里津津有味与它玩耍时,于萍伸来一只手,两根指头拈起虫儿,再一巴掌拍在桌上,把这只为我赢得无数骄傲的虫儿拍成肉酱。我想杀她的心都有了,还没动手,于萍举起那只好看的小手向老师报告,“老师,李国安上课时不专心听讲玩虫儿。”我气白脸,骂去一句脏话,老师听见了,喊上讲台罚站。下课铃响后,我打算去弄来一只癞蛤蟆搁在于萍的书包里,或者是搁上一砣屎。我还未动身,于萍喊住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李国安同学,你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你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拿什么报效祖国?” 这一句话如当头一棒,我想起“草原英雄小姐妹”,想起了自己在日记本里写下的誓言。我万分羞愧,终于看见自己与于萍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我真的想做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我想拿“三好学生”快想疯了。尽管这年我的语文数学都考了双五分,可年年的“三好学生”都是几名班干部的自留地。这一年自然也不例外。老师的评语是:该学生学习有长足进步,要求上进,但需要改正撒谎的毛病。我不知道我哪里撒谎了?我恨不得用小刀剖开胸膛让老师看看我那颗红彤彤的心脏。可老师说有,那就一定有,这是不容置疑的。 一九六六年春天,我的弟弟李国泰出生。 中年得子的继父在母亲肚皮上奋斗了近七年,终于取得辉煌战果。我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父母不可能不偏心。他们不是法官,不可能手中握着一台天平。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十根指头也有长短。我从父母的眼睛里消失了。望着那个比我小十二岁整夜啼哭粉红色的一小团,我心里有了罪恶的念头。我真有想弄死他的念头。我都拿手捂过他的嘴。孩子是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知而愈显残忍。但我不能用无知来替自己辩解。我是罪人。我承认。 这年,神州大地风雷激荡,万千红色遮蔽天空。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 六六年八月十八日,丙午年的丙午日,伟大领袖毛主席换上军装,登上天安门城楼,检阅了红卫兵小将的队伍,向全世界宣布“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一个激动人心的词语刺疼耳膜。“知道红卫兵吗?” “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戴上了红卫兵的袖章!” “知道红卫兵是干什么的吗?” “誓死保卫无产阶级专政,誓死保卫毛泽东思想!”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孩子们热血沸腾?这些火热的话语烧得骨头发烫。几年前,学校里就有“红五类”、“黑五类”的说法。所谓亲不亲看出身。用一句流行的话说,是“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出身,指的是阶级出身。出身不好,那就是罪。低人一等自不必话说,就甭想参加少先队,评三好学生。托继父的福,我在各种表格上所填写的家庭出身是继父的工人。这多少有点理不直气不壮。我害怕别人知悉我亲生父亲的秘密。这秘密跟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所以,当有机会来证明自己时,我是那样义无反顾。我渴望成为红卫兵中的一员。“来吧!革命的同志,革命的战友!来和我握手,快来和我握手!今天,毛主席接见了我们革命群众,我握了毛主席伟大的手!……我们手挽手,紧跟毛主席向前走,彻底摧毁旧世界,把红旗插遍全球!” 我决定去北京,去握一握被毛主席握过的手。十二岁的我在九月的一天动身去北京了,未与父母打一声招呼,身上没一分钱。我没想过一路上的吃喝问题,更未考虑到了北京后如何去找到那只让我灵魂发抖的大手。我也不知道,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在9月5日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外地高等学校革命学生、中等学校革命学生来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中讲的免费乘火车、饭费由国家财政支出的通知精神,我只知道,毛主席在天安门等着我。这就足够了。“天安门前飘红旗革命声浪动天地!欢呼敬爱的毛主席,您和我们在一起。”我上路了。本来在我的鼓动之下,还有两个同学,但临行前的早晨,他们放弃了,说爸妈不同意。我对他们的卑劣行径表示无比的轻蔑。我对他们说,等着吧,我会带来毛主席的最高指示。 我在脖子上系了一根偷来的红领巾来到省城。省城已成红色的海洋。大片大片的红把天空烧亮。天方破晓,万千攒动的人头已汇成壮丽的河流。人人高呼口号,“毛主席万岁”、“革命无罪,选择有理”、“誓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我被汹涌的人流挤上火车。我是第一次看见火车。这是怎么样的一只钢铁怪兽啊!前不见头,后不见尾,通体碧绿。我相信这是新中国的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奇迹,是要让美帝苏修蒋光头魂飞胆丧的伟大奇迹。我热泪盈眶。 火车上都是去北京的学生,每寸空间挤满了肉。我身子小,被几双大手硬塞在行李架上,头晕目眩,额头滚烫,耳朵里满是巨大的声浪。所有的学生一律欢欣鼓舞,放声高歌,几万条喉管一起歌唱我们心中的红太阳,“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一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哟,他是人民的大救星。” 他们唱一句,我跟着唱一声。若没有他们,我不可能登上这辆驶往圣地的火车。火车呜呜地吼叫。被铁轨反复打磨得铮亮的车轮铿铿铿地吐出内心闪亮的火花。一个十七八岁的尖脸姐姐发现了我的异常,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没事。”她摸了一下我的头,惊叫起来,“你烧得这样厉害?”我病了。早不病,晚不病,在光荣即将来临的时刻病了。我对自己的无能感到了愤怒,我恶狠狠地叫起,说,“我没发烧。”但我的声音不比蚊蚋响。嘴唇生出被体内火焰燎起的小水泡。我都想脱了裤子撒几滴尿喝下去。腹腔中好像有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尖脸姐姐迟疑几秒钟,从随身带的书包里取出一个柚子,剥了几瓣,小心地喂入我嘴里。我的舌头发了麻。我还是第一次吃柚子。我几乎要把舌头吞下去了。酸酸的,甜甜的,有一点微苦,还带着清香。我说了一声,“谢谢你,姐姐。”然后闭上眼睛,晕迷过去。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又回到省城,是在省城的医院。医生说,有位女学生把我送来的,还替我交了看病的钱。然后急冲冲走了。我不知道在我晕迷的时候发生过什么,只能是想象。也许是尖脸姐姐本人,也许是尖脸姐姐匆忙中所托付的某人,她停止赶赴北京的步伐,中途下车,把我送回省城医院,还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我所在学校的名称,又找到电话,说服了电话的主人,打给县教育局,让教育局的人把我的消息告诉学校,又转告到我的父母。这个过程有点绕,说起来都嫌麻烦。我只能说我是幸运的。不久之后我就知道,我们县另一个独自去北京的高年级的学生,他也在火车上发病,就死在车厢内,尸体随之被抛在路边草丛。 说起来,当时的电话真是稀罕物。黑色摇把的,也就公家才有。老百姓要往外地打,要去邮电局,还要单位先开证明。电话打起来费力异常,即使顺利的话,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先拨总机,让话务员接通要的线路,再不停地摇啊摇啊。尖脸姐姐能打通电话,应该与当时的混乱情况与她臂膊上的红袖章有关,“东风吹、战鼓擂,现在学校里究竟谁怕谁?不是学生怕老师,而是老师怕学生!”这口号真不是说笑,不仅是学校,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构在内,见了这些毛主席请出做客的红卫兵那都发怵腿软。 总之,当我试图逃离医院去追赶尖脸姐姐时,继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一个黑脸黑口的魔鬼,二话不说,把我摁回他驾驶的那辆解放牌卡车。我的书包里有一个柚子,被剥去了一小半。我捧着柚子,嚎啕大哭,说,“让我去北京吧。我要去见毛主席。”继父不说话,把车开得飞快,比兔子还要蹿得快。我回到家。母亲给了我一巴掌,说我怎么就不死在火车轮子下。我忍住眼泪,蹩脚进屋,在经过李国泰时,伸手重重地在他屁股蛋上一拧。 我一直舍不得再吃那个柚子。晶莹剔透的月牙儿一般形状的柚子肉是多么美丽。我找不出更妥当的词汇来形容它。我是幸运的,我不断地想起尖脸姐姐,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希望她一生健康平安,希望她现在儿孙绕膝。 柚子肉终于枯萎干瘪。我折了一只纸船,把柚子肉放进去,把船放进县医院旁边的河里。所有的河都会流入大海。我希望有一天,这位尖脸姐姐来到大海边时,能看见它。我还把柚子皮做了一个灯,在皮上雕上我记忆中尖脸姐姐的模样。到了晚上,点燃里面的小蜡烛头,就能在地上看见尖脸姐姐的影子。 十一 在公园的深处,有一个大脑袋的孩子。也许他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洁净的鬼魂。深夜,在睡着了的公园里,总能看见一些微弱的火光——等我走过后,火光就不见了。夏老头告诉我,那是游荡着的走路鬼。它们有满腹冤屈,所以舌尖上有火。它们要找人诉说,说完把人的骨头咬碎,吃到肚里去。这些鬼需要替身才能去投胎转世。它们的怨气太大了。它们只找心里有鬼的人。当他们看见它们后,脚下会出现千万条路。这些小径浮在月光里,跟小溪流一样会发出潺潺流水般的响声。所有的路最后都通过黄泉。在路的尽头,走路鬼会把脚悬挂在树上,把长长的舌头从他们的后脖颈里一直拖到脸颊上。夏老头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空。我不明白走路鬼为何不从树林里跳出来一口吃掉我。被鬼吃掉并不是一件坏事。这说明我还是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可它们没这样干。这可能是因为我心里藏着一只比走路鬼更凶猛的鬼。它们是惊骇着了。当我的影子还没有飘到它们近旁,它们就鼓起红色的眼珠飞快地飘走。 我缓步前行,拐上石桥,绕过一座土坡。在一排落叶松的后面,是一幢接近完工的塔。塔有七层楼高,通体青黑,八角形状,被四角射灯照住,在夜幕上颇有庄严之意。檐角梁头下悬挂着八盏铜钟。铜钟上方的檐脊端部各蹲伏着一只貔貅。塔并不算高,但给人一种要被天空吸进去一样的感觉。塔的东南角方面,有一堆还没有被运走的沙。月亮泼下光,沙粒像银子一样闪亮。 那个大脑袋的孩子果然就蹲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砌着他砌不完的城堡。 这是一项他已经非常熟悉的活。他身边有足够多的建筑材料、断砖、木板。他能用这些简陋的材料在几分钟之内,在这堆沙丘上建起一座城堡,然后推倒它,再重建。他在这样干的时候,表情特别严肃。也许他前生是一个伟大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完全能够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城堡。也许他前生是一个很蹩脚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能够满足上辈子遗愿的城堡。 城堡,在孩子的手下慢慢垒立,摇曳在闪着微光的湿润空气中,宛若一个处女湿润的脸庞。这种景象呈现出一种不同于人潮退去后的大寂静。它包含了一种对宇宙真相最深刻的认识。 千百次推倒重建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这给人一个幻觉,那些在时间之河深处飘走的脸庞并没有真正消逝,而是以另一种形式回到现场,在孩子的手指尖重现。推倒是有快感的,重建是有G点的。这是日常经验所告诉我的常识。所以宇宙若钟摆?上帝造了我们,就像孩子造此城堡?我们永无法真正理解不为那根生死之链所束缚的绝对的意志。这种意志是一个永恒的谜语。把这个谜语藏在体内的宇宙是一本书,我们所书写的文字、吐出的话语,皆是这书中的一部分。这本书不会变多,也不会减少。它始终遵守能量守恒定律,是一个精确的整体。 城堡从不直接说出自己的意志。我的日常经验并不一定就适用于孩子的世界。月光抹去万物坚硬的表面,影子在地上晃动,是摇动的水。孩子没抬头看我。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在大人面前,没有一点慌张。夏老头追赶过他,他一闪身跳进树丛里,就不见了。等夏老头走了,他又回来了。他又是从何得知我不是公园里的工作人员? 空气中有潮湿的纸浆油墨的味道。在昏暗的路灯下,这几张曾经承载着人体的木头躺椅略为泛黄。我在椅子上坐下,抽烟,吐痰。我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来到公园的,他不可能贿赂夏老头。公园四处攀挂满爬山虎的藤蔓。围墙外面,是几幢房子,通体透出光线。也许围墙的某处隐藏着藏着一根涵管。他在里面钻来钻去,通过那条隐秘之路,自由地行走于这两个迥然相异的世界。或许他还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藏在涵管里面,几本小人书、一包铁钉、几颗玻璃球,就像我小时候那样。大约有一个星期,他每天都会出现在这塔下,时间或早或晚。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身边没有同龄伙伴。一般来说,流浪儿都是三五成群。他脖子上还系着一条脏兮兮的红领巾,这在信仰崩溃的当下,简直是一种奇迹。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我喜欢凝视他的脸庞。在做事的时候,就该有这种认真的态度。孩子缩起脖子,把一小片落叶拈入嘴里,用唾沫黏湿,贴在城堡穹形的屋顶下。 屋顶下活着的人具有七张脸庞,他们是檌城人。他们的脸庞可以在十二个时辰里随时改变。第一张脸庞是贪婪,第二张脸是傲慢,第三张脸是淫欲,第四张脸是嫉妒,第五张脸是懒惰,第六张脸是饕餮,第七张脸是暴怒。比檌城人更奇妙的是檌城本身。其形状似船,却有类似大鱼的鳍,尾鳍向前游动;腹鳍主要起控制作用,或者向后游动;其他的鳍负责使檌城始终保持平衡,不至于在光阴的河流中倾覆。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檌城竟有七层(七,一个神秘的数,它具有某种非数字的性质)。 第一层是纯粹的光。它完全超出人类的理解与想象,恍恍惚惚,若有若无。它包含了世界。无形、无象、无声,无可名之。或曰为万物之始。 第二层是金木水土火。这是五种运动形式,五种物性,五种分类,五种原则。当为万物之母。“水曰润下,作咸;火曰炎上,作苦;木曰曲直,作酸;金曰从革,作辛;土爰稼穑,作甘”。种种词语自此间生出,互相指认、质疑、辨析、观照。它们是构成物质的基本颗粒,是世界的基础及来源。它描述因果,勾勒万物的形状。 第三层又分五处,东方是日月星辰,西边是山川河流,南方是花草树木,北边是禽虫鱼兽,居中的是那古老的、包罗万象、主宰一切的词。它既是本质,又是具象,是豹子身上的花纹,是一片在水里漾开的神秘。因了它,万物得以存在,得以明暗、强弱、快慢。它是一点光,照亮四方万物。 第四层是诸神的领地。诸神的面孔变幻不定,是盘古与女娲,是梵天与湿婆,是宙斯与雅典娜,是善神阿胡拉与恶神阿里曼,是真主与安拉,是“我们的上帝比诸神都要伟大”。诸神以信仰为食,各有子民,且各有其司……若有逾越,即堕落为魔。 第五层为众魔之所。魔常作龙身种种异形、可畏之像,形迹诡异,爱在黑夜出没,且以灵魂填饥。有十种,曰:蕴、烦恼、业、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识、菩提法智。但他们远没有诸神所宣扬的可怖,相较于诸神具有的闪电一样的容貌,他们的模样更为和蔼可亲。 第六层是妖精的居处。它们与人类的容貌相仿,却是诸神与魔的排泄物所化。秽物通常包括眼泪、血、精液、唾沫四种。落于树,生树精;落于花,则出花妖。因其本源不同,妖精分善恶。诸神为善,众魔作恶。善者以色相诱人入彀,恶者凭暴力择人而噬。其性情又分四种,由唾沫而化者,好说哲学与宗教;由精液而化者,喜谈科学与爱情;由血滴所化者,常言政治与经济;由眼泪所化者,最喜巫术与诗歌。 第七层是人世间。人世之大,浩浩不知边际,其无始,亦无终。初冬的阴雨天、悲剧、种族主义、《百年孤独》、跳楼讨薪的民工、波音飞机、《黑客帝国》、穿紧身衣的舞女、刀子、金融风暴、邮局、下水道、殉情的少女、警察、手机、数学模型、杂交水稻……这些事物仿佛是那极薄极淡的雪,被“万有引力、电磁力、控制核子聚在一起的强力、控制原子核衰变的弱力”推动着,向着“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滚去。雪球越滚越大,终有一天,会比珠穆琅玛峰还高,而在那时,檌城将毁坏,犹如雪崩,所有的甲板将在刹那间溶于水,就像雪深于水中——檌城人的七张脸庞亦将在这个奇异的时刻合而为一,成为一张没有任何内容的二维平面。 我摁灭烟。任何词语之诞生,皆为照亮世界的晦暗,必然在其脚下投射下一个不断拉长的阴影——时间让它们肿胀,变异,气喘吁吁。意义自它们体内长出,犹如块茎的匍匐生长。在这个繁殖过程中,词语原初的意义不可避免地逐渐隐退,如同那掷向水面的石块,在当下激起一圈圈涟漪后,沉入水中,为黑暗所包裹。 檌城究竟意味着什么? 黄昏被夜的担架抬走。浩翰星穹,压着树梢低低地飞。树枝在空中划出的线条,是那样优美,让人嘴里不敢发出喘息。在塔的西北角,有一幅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广告牌。雪白的探照灯照在上面。那里有一双美腿,极为修长,像一柄象牙玉骨的折扇打开着。这副广告画具有非常强烈的性挑逗的意味,让人忽略了这腿美腿的主人的脸以及本该成为广告主角的那两只晶莹剔透的高跟鞋。这不能不说是鞋商与广告人的失败。也许不是失败,甚至可以称它为一副旷世杰作。这两双美腿的曲线刚好构成了鞋商的品牌标识。这是一个多么性感的V字啊!还有什么创意比它更能掠夺人们的眼球?眼球就是生产力,眼球就是人民币。 我不是很明白女人为什么这样喜欢穿高跟鞋。 它是男人的阴谋。他们发明它,再把它给了女人,声称这是女人的专利。他们别有居心地提起童话中那双诱惑了王子的水晶鞋,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谈不上性感。”其潜台词是:一个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获得爱情?一只只高跟鞋在他们所拍摄的影片与书写的文字中走来走去。这只纤细欲折的鞋跟,是一个脆弱的暧昧的不稳定的符号,它阐释了消费时代的本质:病态。他们所赋予高跟鞋的各种内蕴,只是为了让女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当成祭品,以便他们更好地消费女人。他们告诉女人,高跟鞋是时髦的,漂亮的,是能够对抗乏味的梦。它在让女性妖娆自信的同时,还提高女人的高度,使她们更接近天堂——缩短了若干厘米。他们说,高跟鞋让女性有希望摆脱平庸的日常生活。鞋跟下发出的“咔嗒咔嗒”声是音乐的节拍。这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华丽舞台。只有走上舞台,才能拥有掌声。比如那穿着高跟鞋站在地铁排气口的玛丽莲·梦露,《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里的莫妮卡·贝鲁奇。这些是诳言。若非要说高跟鞋是舞台,那它一定是倾斜的。女人每迈出一步,都要承受男人所无法想象的疼痛与随时摔倒的危险。她们被弯折的脚掌,挤在狭窄空间里的脚趾头,以违背上帝意旨的方式,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维护着那艰难的平衡。她们在行走时,努力收腹挺胸翘臀。这一系列的高难度动作,不比走钢丝容易。男人们望着那些尖细的鞋跟,脸上露出含义复杂狡黠的笑容。他们对高跟鞋所负荷的那个女体所凸显的曲线充满幻想。 女人,因为高跟鞋,沦为充气玩偶。她们放弃自身的意志,屈服于男人的欲望,摆出一副丰乳肥臀小蛮腰的样子。鞋是一个隐喻,与情欲有关,准确说,它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时尚杂志上高跟鞋的广告画总使人联想起柔弱、受折磨的以及隐约的色情意味。在SM们眼里,它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道具。或许,与其说高跟鞋是为了突出女性身体的曲线美,不如说是为了使女性身体更加无能。究其本质而言,高跟鞋与与中国古代的三寸金莲并无两样。“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我们现在说,戕害身体的三寸金莲是男人对女性的无耻掠夺,是对丑恶的玩昧,是中国人最野蛮的三桩陋俗之一。百年后,后人如何点评这风靡了全球的高跟鞋? 任何看法,都不是那个绝对的意志,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作杞人忧天状的我是可笑的。任何物,具体的物,都包含着宇宙的意志,可以被当成观察的奇点。这很奇妙,一方面它为我们提供安放望远镜的支架,让我们得以眺望星空;另一方面,它本身被无穷尽地阐释。不管我们需要什么,都能在它内部找到。同样是这只高跟鞋,我们能从中找到西班牙导演佩德罗·阿莫多瓦的情欲、《偷穿高跟鞋》里对家庭伦理的思考,以及“只有穿上高跟鞋才能将地球和男人踩在脚下的女权教条”等等。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我们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嘴里所述无一不是所谓的历史和语境使然。我还能说什么? 起风了。天空摇摇欲坠,任何一颗星辰都随时可能自我们眼中失落。是谁说的?“那满天的星星,就像你衣服的扣子,不管多么结实,早晚有一天,它们会一颗一颗掉下来”。幻灭之神敲打着夜的帷幕。那一小团黑,在青光中渐渐鼓起。所有的一切,好像已被长安城里那脖子上套着铁链的女人,用筷子一小块一小块夹入嘴中。通过X光的照射,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东西是如何被胃酸溶解,形成粪便,最后在括约肌的作用下被排出体内。人消失了。绝对变成相对,整体成了碎片,所有我们曾自以为是的深度在这茫然的时刻皆被夜色抹去厚度,成了一张比纸还要薄的平面。 我在这张平面上蠕动,那个孩子也在这个平面上蠕动。在他的手下,出现了一座我原来从不见过的城堡: 大门口的两根柱子,一根短粗矮胖,另一根细长滑稽。墙壁上开着许多不成比例的小方窗,有的像眼睛,有的像葵花,有的像被晒干的鱼。窗户之间装饰着形状各异的碎玻璃片。这是一种各种建筑风格的大杂烩,或者说它根本就没有风格。我的视线落在这个城堡的顶部。上面竖着根小旗,小旗上绑着一个避孕套。这个大脑袋的孩子吸吸鼻子,手里撸出一把鼻涕,解开裤子,对着越来越小的月光,掏出蚕蛹大的那玩意儿,开始撒尿,嘴里嘘嘘地叫。我笑起来。革命不仅仅是动刀拿枪,还是请客吃饭,或者男下女上。很后现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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