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帆:舌尖上的安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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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 顾名思义,“零食”肯定显现出某种琐碎的风格。零食的外观通常是一些小颗粒,一些碎屑,或者某些大型食物的边角料。这里,体积微小是零食的一个重要特征。无论是话梅、芒果片或者牛肉干,它们都是些小玩意儿。小玩意儿可以轻松地装入种种的小口袋,任凭人们携带。 然而,如果将“零食”的琐碎想象为平庸无奇,那就错了。事实上,零食时常隐含着出其不意的口味革命。因为体积微小,种种奇异的食品加工卓有成效;许多加工过的零食几乎完全丧失了原味。如果不在包装的口袋上加以说明,人们的味蕾甚至鉴定不出这些零食的原料。 零食的意义并非果腹。或者说,人们从未赋予零食果腹的资格。饥饿的时候,人们期待着半斤的米饭、馒头或者米面,很少人愿意选择半斤果脯或者瓜子充饥。事实上,零食的享受已经接近于纯粹的“吃”。换言之,零食的舞台仅仅是舌头和口腔,零食不向胃负责。 因为不是正餐,更没有考虑入选筵席,因此,零食反而得到了一种实验的自由。零食无所谓正宗原味。如同艺术之中的激进先锋,零食的使命就是开拓口味的区域,让味蕾拥有更多的乐趣。零食在酸甜苦辣之间配置出难以计数的口味变体,舌头进入了斑斓的空间。 当然,这样的观念包含了过多的享乐成分。这与另一个重要的观念产生了无形的冲突:食物是为了维持生命的能量,恢复身上的力气,从而让人们尽快地开始挖煤、装配汽车或者写工作报告。口腔享受是一种额外的奢侈,迷恋于这种享受的多半是一些无所事事女性。她们的挎包里通常仅仅存放了零食与化妆品。传统意识之中,女性没有那么重的工作负担,她们借用零食消磨时光。如果一个成年男性过份迷恋零食,左一粒鱼皮花生,右一粒五香蚕豆,那么,他的男性气概就要遭受很大的损害——人们会感到他身上出现了过多的女性气味。的确,对于那些耽于享乐的男性而言,食品商店里五颜六色的零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小吃 城市角落里的夜市是小吃最为繁盛的地带。一列列小吃摊位沿着昏暗的街道两旁排开,招徕生意的吆喝、煎炸的声音与种种让人垂涎的香味混成一片。摊位旁边铺开几张简陋的桌椅,树枝上吊下来的灯泡已经熏满了油烟,锅里腾出的热汽模糊了食客的面容。小吃的食品并没有筵席菜肴的精致、正式、体面,但这丝毫不影响路人的食欲。小吃引诱路人有个片刻的放纵,人们不再维持绅士、淑女的形象。扒下领带,脱去高跟鞋,释除了矜持的微笑,一屁股坐到了俚俗的乡音土语之间,辣得唏嘘不巳,或者酸得呲牙裂嘴。 小吃保存的是纯粹的地域风味,从原料、佐料到烹调方式,莫非如此。人们通常追求小吃的正宗或者老字号,这无疑表示了对于地域风情的尊重。例如多年的卤汁,家传的香味配方,这些都是小吃的精髓。小吃不像零食制品那样爱好创新,小吃更乐于皈依传统。小吃竭力将自己嵌入某个地域的历史,甚至刻意地夸耀自己的独特谱系,例如邱妈妈苦茶,钱家涮涮锅,石记割包,如此等等。这个意义上,小吃不懈地维护了地域与传统。 这样的维护甚至体现出另一种特征:食品与制作现场不可分离。小吃的摊位经常有一个用于烹调的小火炉,小吃必须现作现吃:热气腾腾,液汁淋漓,松酥可口;如果离开了现场旅行一段时间,小吃的质量就会大为逊色,甚至僵硬死去。这使小吃顽强地与某一个地域粘合在一起。人们不可能像携带零食一样将某种小吃从一个地域转移到另一个地域。换言之,小吃不愿意从乡音、亲情、简陋的摊位和熊熊的炉火之间分离出来,远嫁他乡。人们只能在远处回味这里的小吃;如果还想重新品尝,人们不得不再度返回。 当然,小吃不一定吻合异乡人的口味,但小吃竭力保持了亲切感人的风格。小吃让异乡人一下子进入这个地域的家常现实。小吃揭示出豪华盛宴背后的另一个饮食系统:低贱的,本色的,简陋的,但却时常是可口的。对于本土人士说来,小吃同时是亲情、乡音和本地气氛的有机部分。记忆之中的家乡是什么?口腔、舌苔对于臭豆腐、担仔面或者豆汁的识别肯定参与了家乡形象的塑造。的确,豪华盛宴肯定无法取代小吃的迷恋,这就像标准的官方语言代替不了方言的熨贴表达一样。 饭局 每个人都是亲自进食,他人无法代劳。然而,并没有多少人乐意单独用餐。人们频繁地将这样的私人行为组织为某种集体形式,制造共同进食的幻象。这种组织起来的进食称之为饭局,一张共同的餐桌成为报到和相聚的驿站。 某些饭局以食物为轴心,这样的饭局更像是家庭餐桌的扩大。烧出几道稀罕的菜肴,邀请三五友人同道,几盅浊酒,谈玄论艺,可以放浪形骸,可以出言不逊,鼓腹微醺,兴尽而已。这种饭局时常伴随了某种亲切祥和的气氛。 相对地说,另一些饭局隐藏了复杂的结构。这些饭局是为了制造某种特殊的社交场合。饭局的参与者或者想召见什么人,或者企图被什么人召见。这里,菜肴本身已经无足轻重,人们仅仅是在利用食物的交际功能——共同进餐是一种表示亲密的形式,“分而食之”暗示了共享欢乐的平等。宴席的环境、级别、价格都被折算为社交仪式,显示饭局参与者的身份和接待规格。形形色色的社交主题将在这个饭局的餐桌旁边产生:商务,投机,请求,贿赂,庇护,野心,阴谋,陷害……这些社交主题的设定取决于主宾关系。主人是为这个饭局付帐的人,但是主人不一定是控制局面的人。饭局开张之前,参与者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这个饭局的邀请是主人的恩赐呢,抑或出席这个饭局是来宾的赏脸? 这样的饭局时常交织了微妙的合作与对抗。这些体现于参与者的表情和言辞之中。如果出现了更为放松的氛围,某些对抗就会转换为斗酒。酒量角逐之中的胜者隐喻了豪爽、强壮与男性气概。这些性格的代码时常被重新编织到主宾关系之中,协助既定的社交主题完成。例如,一个人在喝酒的时候竭力表现出舍命陪君子的姿态,他的请求或者承诺就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当然,某些饭局之中的对抗可能表面化。这时,美味佳肴与刀枪剑戟仅仅一步之遥。这种饭局的经典形式即是“鸿门宴”。举杯共饮,言辞挑衅,帐后的刀斧手,摔杯为号,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这些情节启发了许多阴谋家的想象,并且在历史上无数阴险的饭局之中得到了加工和再创造。 麦当劳 麦当劳在中国已经改变名称了,但在世界各地,它的连锁店仍然密布,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事实上,美国国防部长做不到的事,麦当劳叔叔轻而易举地办成了——麦当劳叔叔顺利地取得许多国家的护照,并且照例将本土的快餐防线冲得七零八落。中国的许多都市之中,麦当劳正在以燎原之势席卷而来。至少对于那些生气勃勃的新生代说来,口味上的大同世界仿佛即将降临。 本土的厨师想象不出麦当劳的成功奥秘。无论是汉堡包、薯条、可口可乐还是冰淇淋,麦当劳的口味十分简陋。大江南北的哪一个菜系不是身怀绝技,怎么会轮得上麦当劳到这里称王称霸? 事实上,麦当劳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贫乏——麦当劳独特的符号系统赢得了新生代的爱戴。新生代的口腹之欲已经削减了许多。他们没有兴致体会种种精致入微的厨艺,中国菜肴的繁复和过度丰盛甚至让人腻味。新生代更多地关注餐饮的气氛,一种餐饮形象远比餐饮的内容重要。于是,与热气腾腾的传统宴席不同,麦当劳餐馆里明亮的玻璃、红色条纹衬衫的侍者、光洁的座位、托盘和罐装饮料形成了一种简洁的快餐风格。这种风格显然与新生代的牛仔裤、T恤衫、长头发或者耐克鞋更为匹配。 的确,麦当劳的风格让我想到了符号的消费。汉堡包、薯条、可口可乐不仅是某种食物,它们还将和麦当劳叔叔以及一些廉价的小礼物——例如,小汽球,小旗子,小帽子 ——-共同成为代表美国口味的符号系统。可以将麦当劳连锁店想象为一个符号意义上的飞地。进入麦当劳的气氛,人们可能无意识地联想到某种美国式的空间。人们被告知,世界各地的麦当劳都是一致的——它们一概是美国总部嫡系传人。人们付款时已经得到承诺,这回他们购买的是地道的美国货。这样,麦当劳独特的符号系统终于协同某些并不复杂的食物配方完成了无与伦比的经济远征。 故乡的食物 故乡的食物是许多文人墨客钟情的写作对象。嫩藕,豆汁,咸蛋,臭豆腐,野菜,小青鱼,杨梅,腌螺,糟菜,酱鸭,豆浆,如此等等。经过笔墨的引荐,这些食物登堂入室,赢得了不朽。文人墨客的牵肠挂肚甚至制造了莫大的悬念,以至于异地的读者同样垂涎三尺。 故乡的食物代表了味觉的记忆,它协助人们挽留日渐淡隐的故乡。故乡不仅是一些视觉景象,故乡还跳动在人们的口腔里面,藏入躯体内部,直至成为躯体的一个部分。如果尝到故乡的食物,那就是用躯体重温故乡。 文人墨客终于有机会在某一天重返故乡。这时,他可能发现,味觉的记忆似乎有些误差——其实故乡的食物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口。这些食物显得粗砺,生涩,而且有些戗人。这时,文人墨客已经明白,大约是故乡的思念不知不觉地夸大了这些食物的美味。但是,他们同样清楚的是,只要远离故乡,这样的想象甚至这样的夸大又会活灵活现地返回,不可遏止。 人们为什么要羁恋故乡?去国千里,飘泊不定,求学谋生,故乡拴不住一个人的眼睛和双脚。但是,故乡是一个人心目之中的“根”;故乡的存在是一个心理意义上的归宿,故乡冲淡了人们飘零无涯的凄凉。故乡是什么?人们必须将这个含混的概念凝定于一系列可触可见的意象:乡音,炊烟,邻居的笑颜,祖坟上的青草,村口的大树,弯曲的小溪……故乡的食物是什么?故乡的食物是人们贮存在舌尖之上的安慰。 节日的晚餐 逐一追溯节日的历史是相当繁复的。一般而言,节日源于某种纪念,或者源于祭祀活动。显然,如今的节日已经没有那么多的历史内涵。季节的转换已经不像农耕时代那么重要,祭拜天地、鬼神和祖先渐渐成为老一辈的传统事务。对于城市之中的上班族说来,节日意味了中断重复的日常现实流水线,批准人们有一个短暂的放纵。那么,如何渡过这个节日?很少人想到开一个小型的诗歌朗诵会或者哲学小讲座,人们总是说:煮些什么好吃的犒劳自己吧。 过节的那一日,人们从喧闹的菜市场提回一批食物,剥皮去毛,蒸煮炸炒,终于制作出一顿丰盛的晚餐。餐桌上的主人吃得十分开心。不过,仰头喝下了最后一口啤酒之后,醉眼朦胧地看着杯盘狼藉,心中不由地掠过一阵疑虑:这就是期盼巳久的节日吗? 想一想似乎并没有错——节日不就是和吃联系在一起的吗?春节吃年糕,元宵吃汤圆,端午节吃粽子,中秋吃月饼——节日不就是为了吃吗?祭祀不过是让人们与天地鬼神共享欢乐而已。 食物匮乏的日子里,人们的舌头封锁在枯燥单调的三餐里;节日是一个快乐的许诺:人们有望在这一天尽兴地吃一顿。这是节日的基本涵义。情人节送一枝花或者愚人节制造一个笑话都是节日的一些无足轻重的附加游戏——传统意义上的真正节日只有一个深刻的主题:吃。 酒 在所有的饮料之中,甚至在所有的食物之中,恐怕再也没有什么比酒更富有文化涵义了——这种散发出刺激性香味的液体充满了文化的隐喻与象征。酒的历史已经十分古老,但是,酒在工业社会并未过时。尽管化学工业不断地推出诸如可口可乐之类新型饮料,酒的至尊地位不可动摇。酒的文化涵义是那些后起的新型饮料无法比拟的。 什么赋予酒如此复杂的文化涵义?人们很快将思想集中到这方面来:酒精的麻醉与致幻作用将暂时地使饮酒者脱离现状。久而久之,酒成了超越现存礼俗、秩序以及种种道德桎梏的媒介物。无形之中,人们似乎都默认了一条不成文的约定:酒后的放诞言行有理由得到特许。这样,醉酒常常被引申到生存的意义之上加以理解——醉酒昭示了一个超越现实的境界。 李白有诗云:“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这是传统之中两种人格的对立:圣贤与饮者,或者说圣人与名士。前者以“礼”为中心,尽量泯灭一己之情,僵直古板。相反,名士时常因为无视礼节、不拘习俗而赢得名声。对于名士说来,纵酒往往是任性逞情的诱发契机。他们或者无所顾忌地抛开世界,坠入醉乡,或者借酒使气,用佯狂对付龌龊的现实。袒露真情的时候,醉酒仿佛成为一道必要的掩护。从狂饮到放浪形骸,这是一个公认的过程。人们可以从传统文化之中看到,酒与礼已经构成了相互抗衡的两个方面。作为礼仪和道统的破坏者,一大批文人在醉酒之中体验自由精神——阮籍、嵇康、刘伶、李白、张旭均为其中最负盛名的人物。这里,酒与礼的对立派生出种种人格上的二元对立:率真与伪饰,坦然与造作,狂放与拘谨,独立与驯顺,宣泄与压抑,如此等等。 传统之中,酒还是另一批英雄的必备饰物——这里指的是侠客。侠客经常是作为孤胆英雄而出现的,他们仰仗精湛的武艺与一腔豪气,浪迹江湖,除尽不平之事。对于一个模范的侠客说来,剑与酒堪称一对常见的爱好。剑是一种短兵器,更适于成为独身行动时的格斗器械——因而剑更像是个人英雄主义的标志。相对地说,酒具有更为复杂的涵义:酒可以令人在危难之际顿生豪气,酒也可以寄寓天涯孤旅的情怀。于是,酒与剑一道让侠客摆脱了一介武夫的形象,成为渴慕自由、不畏权势、独往独来、无视世俗的人格象征。 会上瘾的食物 德里达在谈论“毒品”这个概念时再度体现出解构主义哲学家的天才——他轻而易举地解构了“毒品”这个概念。德里达看来,“毒品”这个先在的贬义词并没有确切的定义。通常的想象之中,毒品是一种有害于身体的食物;可是,德里达机智地擒住了词语组织的瞬间模糊:历史上,人们对于“有害”和“身体”的认识并不是统一的。没有一个“自然主义”的身体,仿佛这样的身体充当理想的范本;事实上,身体这个概念同样是在历史之中建构起来的,不同的文化空间具有不同的身体想象。另一方面,“有害”更易于产生歧义。一批人为什么要认同另一批人制定的“有害”指标体系?许多时候,医生或者科学家同样被视为滥用权威的帮凶。法律宣称尊重私人生活以及自由支配自我的权利,那么,有害与否必须由主体界定。某些称之为“毒品”的食物可能产生奇异的灵感、亢奋、性幻觉,这是一种令人着迷的魔力。一些人企图从这里发现主体的解放与回归,发现反抗体制禁锢的内心冲动——西方大学里的某些学生甚至以吸食大麻作为拥有叛逆性格的时髦标志。 德里达无疑是智慧的。但是,如果将“毒品”这个概念换成“会上瘾的食物”,问题将会明朗许多。“会上瘾的食物”包括许多日常食品,例如烟,酒,咖啡,等等。人们对于称之为“毒品”的那些食物往往产生不可遏制的需求欲念——这是巨大的快感背面所偿付的代价。“瘾”是蛰伏在肌体内部的魔鬼;一旦揭开封条,灵魂与理性就会在这些魔鬼的尖啸之中土崩瓦解,躯体的欲望将冲毁所有的社会规范不顾一切地扑向那些的食物。换一句话说,“上瘾”包含了这些食物对于主体的强大控制。 现在可以重新使用德里达的历史分析了。现有的历史环境里面,无孔不入的商业网络和渴求利润的欲望怎么可能忘记利用这样的强大控制呢?“毒品”对于身体的控制如此彻底,以至于没有人可能拒绝毒袅开出的天价。于是,主体在“毒品”之中经历了短暂的解放幻觉之后,迅速地陷入另一个不可挣脱的罗网。作为这种“解放”的小小讽刺,人们无妨想到“毒品”的一个奇特用途:刑罚。一些人强行向某些重要犯人注射毒品,然后利用难熬的毒瘾迫使他招供——这甚至比许多种类的严刑拷打更为有效。 人与神 美味佳肴是人生的至高乐趣。性的狂欢仅仅是销魂的一瞬,相对而言,宴饮则是一种持久的享乐。沉湎于美味,飘浮于醉乡,这难道不是神仙的日子吗? 然而,这恰恰是人与神的区别。神不必吃什么。没有哪一本医学著作描述过神的胃部结构,人们也不知道庄稼种在天堂的什么地方。除了济公这样的贪嘴和尚,多数神仙已经超越了口腹之欲。对于他们说来,即使聚餐也不过是议事的另一种形式。 神怡然徜徉于云端,神情安详恬淡——没有哪一个神还要孜孜不倦地为“稻梁谋”,这是神的真正快乐。人类的体内多长了一只胃,所有的日子就如同拧紧了发条一样毫无闲暇。吃的苦恼是无穷无尽的。穷人不知道吃什么,富人不知道什么好吃,争夺食物的战争无疑是世界上最为激烈的战争。的确,只有云端的神才能彻底割除这种俗世的纷扰。 西绪弗斯或者吴刚都是被罚的神。他们日复一日地重复某一件乏味的事情,无法摆脱。可是,人类为什么不将吃想象为上苍的惩罚呢?一日三餐,上牙打下牙,饱了又饿,饿了又饱,人类什么时候才能像神一样跳出这个循环的尽头呢? 饥饿的艺术家 这样,我想到了卡夫卡的一篇著名小说:《饥饿艺术家》。卡夫卡想象了一个这样的故事:饥饿表演一度是公众寻找开心的节目,那位表演者称之为饥饿艺术家。他关在铺着稻草的笼子里,只有一架时钟陪伴他,记录他绝食的时间。公众时常以不信任的眼光监视他,怀疑他以某种秘密的方式偷偷进食。艺术家对于这样的污辱深感愤慨——饥饿是他的一种信仰,他的绝食是良心的渴求。四十天的表演期限来临的时候,他总是不情愿离开笼子;四十天远未到达他的忍耐极限。然而,饥饿表演终于在这个浮嚣的社会没落了。饥饿艺术家被卖到了马戏团,置于野兽旁边的一个笼子里。并且渐渐地被人们遗忘。马戏团的管事想起这件事的时候,饥饿艺术家已经处于弥留状态。终于,这位艺术家与笼子里的稻草一同埋葬了,一只生气勃勃的豹子代替了他。 这篇小说仍然保持了卡夫卡式的“沉闷的奥秘”。我感到有趣的是,卡夫卡选择了饥饿作为艺术家的理想。饥饿是隐藏在人们体内的最为强大的对手;艺术家敢于向饥饿挑战,这如同一种殉道式的勇敢。这里,如果说饥饿不是一种神圣,那么,饥饿至少是一种美学。绝食意味了摒弃感官,摒弃肉身,这样的美学无疑具有圣徒式的崇高。可悲的是,这个挑战遭到了双重的失败。首先,饥饿表演并没有赢得世俗的敬慕,其实人们更乐意看那只蹦蹦跳跳的豹子;其次,艺术家终于屈服于有形的躯体——这不仅体现为瘦弱与死亡,同时还流露于他的临终忏悔:如果找到合适自己胃口的食物,他同样会吃得饱饱的。换一句话说,艺术家终于承认了这样的事实:终极的意义上,躯体是无可抗拒的,饥饿难以制服——挫败躯体的企图仅仅带来了自身的失败,这样的失败背后并没有留下什么。 “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的悲剧不在于他死了,而在于他没有能通过死来达到生。”——一位卡夫卡的评论家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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