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勇于追求性福的真性情红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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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是一个有钱有闲又善于讨好女人的成功人士,用当今女人的审美观来看,西门庆即便不是好丈夫的人选,也具备最佳情人的条件。美貌多情的潘金莲与西门庆接触之后,一个痴情,一个怀春,就这样产生了感情,从而他们犯了天下男女都会犯的错误——产生了性爱。 这对婚内女人来说,就是出轨。潘金莲因此被扣上“千古荡妇”的骂名。其实,这是很不公平的。潘金莲首先是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一个妻子。她有本能的性欲,需要男人的拥抱和疼爱,每天夜深人静之时,每当她欲火焚烧之时,躺在身边的人,不仅不解风情、面貌丑陋,还是个性无能。作为一个女人,她已经悲哀至极。她没有理由背上千古荡妇的骂名。她还经常因自己男人的低贱而被别人歧视和欺负。她无论怎么做,都是一个悲剧人物。 爱情无处可依,冤冤相报何时了 本来,武大郎如果有自知之明,放爱一条生路,一纸休书,最多再痛哭一场,就可以解决这场无性的婚姻。两人做不了夫妻,也可以做亲人,可是,他知道老婆跟西门庆相爱后,偏偏说要把此事告诉那个几拳就打死一只猛虎的弟弟。这还了得?潘金莲知道,此事如果让老处男武松知道,性命难保,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挽回,潘金莲这才被逼走上绝路,在西门庆的怂恿下,决定为自己的一生赌一次,铤而走险。 女人在爱情来临或饥渴的性欲得到满足时,会拿性命去做赌注。于是,一场情爱大悲剧就这样上演了。潘金莲在武大的药里下了毒,武大一命呜呼,而武松为了给哥哥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并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武大。 一场悲剧就这样达到了高潮。武大郎因没有自知之明,又心胸狭窄,幻想癞蛤蟆能吃定天鹅肉,最后终于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潘金莲和西门庆因为真爱而遭变态男人的杀害。 笔者绝对不是在为潘金莲的杀人灭口找理由。杀人犯法,自古如此,但民间似乎一直忽视潘金莲杀人的经过,而永远记得她偷情的细节。杀人偿命,却没有人因此而痛恨她,追求真爱而发生性关系,只是道德问题,她却因此被永远钉在屈辱的十字架上。 武松要报仇也无可厚非,但应该走法律途径,却动手连杀两人。杀人也就罢了,竟然还割下嫂子的脑袋,脱掉嫂子的衣服,挖出嫂子的心脏,其手段之残忍,令人毛骨悚然。 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武大郎,固然罪不可赦,但武松作为个体,无权处置别人的生命。残忍的凶手,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被认为是英雄。 正因为中国古代人有畸形的审美观,才把卤莽的、性格扭曲的男人视为英雄,而把在追求正常情爱和性福的女人视为罪孽深重。 话说回来,在女人被严重歧视的生活环境,潘小姐早点投胎,长大后移民欧美,也算是一种解脱,未尝不是幸福。只是,她被武松割掉头颅,身首异处,内脏全无,来世她还是个美人吗?她跟西门庆还会找武松报仇吗? 乌呼哀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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