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禹:行为艺术的语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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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演性、即兴与偶发 关于行为艺术语言的标准我有三个方面的论述;首先是将行为方式纳入艺术表达的主体性。其次是通过行为来完成传统艺术语言方式所不能替代的一种表达。那么,第三个问题还存在着行为艺术语言中“表演性”问题的界定和认知,这种界定与认知又是在对“即兴、偶发”的理解中成立的。 我们往往把行为艺术的行为与演员表演的行为相比较,以此来判断行为语言的主体是否成立。这种判断其实是对行为艺术语言中的“行为”概念与表演艺术语言中的“行为”概念的区分。 传统的“表演”概念是指将情节和技艺表现出来(现代汉语词典)。而这里的“情节”和“技艺”在行为艺术语言中都不构成其表达目的。行为艺术语言的一切行为手段的目的在于显示一种观念和思想。其次是,传统概念的表演是对现成的、已有的“情节”和“技艺”(模式和设计)的表现。这与行为艺术语言中最为突出的“即兴”与“偶发”大相径庭。所以,很多行为艺术家将自己的工作称为“实施作品”或者“呈现作品”。对表演的说法难以认同的关键就在于行为艺术语言所具有的“表现性”。 行为艺术中的“行为表演”包含着“表现”的意向。“行为表演”与身体性更为相关,因为就单“行为”一词的书面含义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是什么受思想支配而表现于外?那就是“身体”。这里的身体具有“主体性”。表现是通过身体行为而实现。至少是身体意味浓厚的表述。一个是表现,一个是表演。表演是受身体支配,表现是受到思想支配。表演是从身体回到身体,落实于身体(技巧)。而“表现”则是从身体而走向精神性传达与思想观念的讨论。 所以,行为艺术语言中存在的“即兴”和“偶发”是行为艺术语言成立的重要因素,也是行为艺术语言区别于戏剧表演的节点。这两种因素极大的拓展了行为艺术的作品范围和思考空间。 在这里,我们必须对“即兴”与“偶发”做一番审视。即兴是对当下情景的及时把握而产生的艺术行为。偶发则是对未知情态的无为而为,不干涉、不影响的任其发展。这两种语言方式在行为艺术作品中不胜枚举。构成了行为艺术最为精彩的语言形式,而且,这两种语言因素对很多艺术门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传统艺术创作如一副绘画的构图、色彩构成、形体结构等等因素,由于其历史悠长、审美经验的疲劳,以及其作为产品的市场价值。都在影响这艺术家的艺术表达主体的本真。 即兴与偶发的理念伴随着对艺术语言腐败的批判而产生,而这个意念产生的脉络有东方禅宗文化的渊薮,这里所涉及的禅宗思想中的两个方面:首先是反技巧反理性主义。其次是对事物“主体性”的哲学运思。我们通常所感知的事物的“主体性”往往是被历史经验、体系概念、制度等外部环境所遮蔽。这一点也正是行为艺术产生时期的现代西方艺术批判的理念背景。包括存在主义所涉及的现象与存在性的辨析。也就是说,当时代的艺术思考者认为,艺术的本质概念或本真面目在被庞大的历史话语、社会体系及哲学所遮蔽和干扰。它需要“还原”,需要寻找“澄清”概念的途径。 即兴与偶发之所以在行为艺术中形成语言于此不无关系,并且,即兴与偶发的语言是先于行为艺术的概念而产生的。即是说,即兴与偶发成就了行为艺术作为独立艺术语言的可能。 我们当从这个窗口来窥视其根源。那么,如何从艺术的历史、概念、及艺术外部思想的种种影响中将“艺术表现”的本真面目显现出来呢?禅宗名言“无所驻处见真性”的概念便是对事物“主体性”的强调和要求。也就是说,即兴与偶发的艺术语言的观念来自对艺术“主体性”追溯的实验中而来。从“空无”中“即兴偶发”的显现是对一切既有“成见”、体系及经验的最好抵抗和颠覆。有感而发,顺应自然闪现的灵感,尊重感性的活力,掌握瞬间的机锋。不但是即兴与偶发的行为艺术美学。也是禅宗思维方式和美学的最高要求。 在行为艺术的创作中,即兴与偶发又逐渐的形成了其规律、经验方法和套路。所以,我们在看待行为艺术语言概念的时候,应该更多的从这些概念所辐射的纵深来理解。因为,没有那个艺术形式会象行为艺术这样;其语言形式本身就是产生于观念的运思。那么,行为艺术语言所受到的制约,就必然是观念的制约而不是材料。 正如即兴与偶发对很多艺术门类如:剧场艺术、声音艺术、装置等等艺术门类的介入和深刻的影响。行为艺术语言的借鉴让其开拓了表达上的新空间。也让这些被行为艺术所界入的语言门类蒙上一层“异质”的后现代语言色彩。“跨界”(跨艺术门类的艺术)所带来的艺术现象也越来越引起更多研究者的关注。 例如,在戏剧发展的过程中,剧场艺术的表演因为要突破僵化的表现形式而吸收和纳入“即兴”“偶发”等行为艺术语言(也存在着后现代戏剧结构在表演上的延伸)。所以与行为艺术语言形成交接和混搭关系。模糊了彼此的界限。所以,纳入了即兴和偶发的剧场艺术看上去有行为艺术的影子。但其根本的意图还是从该表演者的身体归于表演者的身体而已。否则,那就是一个行为艺术而不是剧场艺术了。因为剧场艺术的总体要求归根到底还是表演本身构成语言表达力。即兴或偶发也都在为剧场的总体情境、情节或中心意象服务。是一个作品的一部分。另外,新兴的剧场艺术对传统剧场语言的关键突破在于将“身体体验”的主体概念纳入到演员表演之中,这同样来自于行为艺术语言的影响。也就是说,戏剧的发展也是在通过消除“表演性”来显示“真实”的力量。这也是戏剧在美学上的重要转向。 “表演”这个概念因为剧场的审美和历史脉络,让这个概念长期受到一个“完美”体系的限制。其实,在行为艺术语言中,指称为“表演”也同样有其合理性。如果与日常行为的功利性相比较,行为艺术的表演和剧场的表演在区别上的确是模糊的。因为行为艺术的行为和剧场行为都不是将行为作为工具行为。即便是行为艺术,最终还是艺术家的表演。在这个层面上,它们就都具有“表演”的同质性。 行为艺术家在作品中对“表演性”加以利用,这种运用的目的往往是消解表演性, “表演性”在行为艺术中的运用素来引起颇多争议,在行为艺术中,“表演性”总是呈现出两种趋向,一种是表演本身构成作品语言,也就是为表演而表演,将情节、技艺或先于身体行动的示范动作加以表现。而行为艺术的语言成为一个辅助和表达的补充。这种方式模糊了行为艺术与诸如戏剧、舞蹈等表演艺术的界限,是争议的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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