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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岚:浅谈路云和他的《望月湖残篇》(2)

  细心的读者很容易发现,《望月湖残篇》里所有的诗作都没有分段,看来作者是有意的。其实对于一首诗来说分不分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内在结构的特性,在这里,我把作者这种有意不分段的考虑视为对一首诗整体性的更为慎密的把握。说到结构,克林斯·布鲁克斯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分析一首诗应该以结构为本体,而不是以内容和题材为本体。”这一观点直指文本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与我们以前所认为的结构不相同的是,克林斯·布鲁克斯完全抛开了传统观念上的形式和外壳。基于这一认识,在我看来,路云的诗歌结构主要体现在他叙述的手段和精神的内核上。从他每一首诗的第一行开始,他就将自己义无反顾地置身于一个叙述的制高点,并由此展开他诗写的危途。这如同他顺应了你要建造一个空中楼阁的设想,并使之高耸于云端,而他提供给你的基座则是无形的。这样的诗写与高空王子阿迪力走钢丝很类似,风向、气流、平衡杆、情绪、脚力都要在自己的把握之中。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路云选择的就是一种难度写作,这种难度一旦出现就必须一以贯之,只要稍有闪失就会功亏一篑。与希尼的“挖掘”不同,路云采取的是推进和剥离,类似于升空的火箭,这需要一个诗人拥有强大的内功和凭借外力并使之为我所用的能力。

  以《5·12悲歌》为例,先不说诗中那只假设中的“癞蛤蟆” 到底出于一个什么样的动机跳进了我们的阅读视野,但它这一跳无疑吓了我们一跳,这是匪夷所思的一跳。与平衡木上的“杨波跳”不同,它不仅仅是指技术层面上的,“我愿意成为一只癞蛤蟆”这句话本身就隐藏着一个悖论。众所周知,“癞蛤蟆”在中国的一句俗语中所扮演的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角色,这一角色常常被我们理解为不切实际、不自量力,甚至因其具有丑陋的外形而感到嫌恶。在这一传统的定论下诗人宣称自己“愿意成为一只癞蛤蟆”是冒有哗众取宠的风险的,是对传统思维和传统价值的一种挑战。但正是这只带有卡通味的“癞蛤蟆”的独白在我的阅读感受中无异于一场正在上演的剧目。这一剧目有着看不见却又真实存在着的现场感,布景、灯光、音乐、事件、情节、调音师、群众演员、观众一应俱全。由于“癞蛤蟆”在这一剧目中发自肺腑的演绎,它获取的除了读者的同情、理解和共鸣,还有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由此可见,“癞蛤蟆”的出现既是对姿态的一种否定和厌弃,这个姿态包含了充斥于当下诗人和诗歌抒写当中的姿态。再则,它又是对另一种姿态的肯定。这是属于路云个人的一种姿态,他把这种姿态不断放低,低到滑稽,低到一种极致。能做到这一步,光有异于常人的心态和胸襟不够,还要有过人的智慧。
  
             我愿意是一只癞哈蟆,跳到一个人的秃顶上说:
             伙计,静一静!唾沫,静一静!啊,静一静!
             伙计,我在田坎上向一头老牛问好,向小径和明媚问好,
             他们并不厌弃我,还有七彩的光,初夏的雨露,
             夜色中缓缓吹过的凉风。风中的一切都是大地的儿女
             ……
            
“癞蛤蟆”带着类似于情急之下的激奋、慌乱、谦卑、镇静、自嘲等复杂而又矛盾的语调,如此逼真地将一个由自然灾害所引发出来的属于人类的精神悲剧的考量有力地推到我们的面前。

             我愿意放下讼词,放下咒语,放下五月的草莓,放下一切,
             我愿意为生灵放下一切!放下空气中的烟尘,放下焦糊味,
             放下灾难的气息,甚至放下一个人的尊严与麻木,
             变为一只小小的癞哈蟆,在田坎上,在山脚下,
             在汶川,在平武,在暖流中用黑色的水洗尽我的苍白,
             洗尽我灵魂里的腥红,洗去人类的虚狂和一时的乌云。
             ……
            
无疑,一只毫不起眼的“癞蛤蟆”所载动的是特殊时期庞大的情感大潮。我想,正是这样一种悖论使这首诗产生了出奇制胜的效果。直接给读者的感受是,似乎广场上所有竭嘶底里的喊叫都要因这样一只“癞蛤蟆”的跳出而噤声,而突然变得安静下来。由此可见,诗人真正想要抵达的不是哲理,而是真理,它直指人类思想认识中的误区,直指人类精神世界中最薄弱和最柔软之处。这样的抵达具有矫正和救赎的功能,它往往需要一颗坦诚之心和非常的结构能力,这两者的完美结合才使这样的抵达有了可能。

  写到这里,我想再回到“癞蛤蟆”。在前面我提到了动机,作者到底是出于一个什么样的动机呢?又有谁能够像这只“癞蛤蟆”这样向人类发出如此具有震慑力的声音呢?我想,那一定是上苍发出的一个讯息,就像炸响在我们头顶的一个巨大的质询。

  在诗句的推进中,路云常用的手段有“象征”、“含混”、“反讽”、“诘问”、“悖论”、“隐喻”、“假设”等,他驾轻就熟地运用这些技艺,是为了更圆滑地实现句与句之间的启承转换,从而达到在诗思上予以推进的目的。   例如《在郊外我是一个小工》这首诗,作者想要表达的核心理念是重建。“郊区是我的初恋”隐喻的是作者对自己所处边缘状态的一种认可和坚守,是一种爱,而绝非狭义的爱情。同时,这句话也隐含着对“城”的反讽,在这里,“城”是作为一种大众和官方共同构建的所谓主流文化的隐喻。因此,当作者在假设“城”塌陷后,“我仍会把筋骨挖出来”,这里的“筋骨”当是“精英”的象征,而对于“精英”的维护却要由一个“郊外的小工”来完成,这既是一个悖论,也具有强烈的反讽意味。但这样的重建必须从一些最基本的元素开始,诸如风、水、火、土,当然还包括父亲用大拇指在砖坯上按下的手印。在这里,作者显然意识到了传统和教育对于重建的重要性。因此,重建显然只是作者愿望的一个开始,以至最后作者无奈而又坚定地说:“这隐约的居所,停在右上角,在某个墙体当中/成为空隙,被忽略不计,正是它在等着我”。我想,路云的这一处境或许正是当下有良知的精英分子需要共同去面对的一个现实。整个一首诗由于表现手法的多样,在推进的过程当中显得自然而流畅。

  再来看看路云诗歌语言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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