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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伦佑:向诗歌的纯粹理想致敬!(3)

  说到“神秘意味”,说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都和一个“意”字有关。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言”与“意”的关系是一个久远的话题,《易经·系辞》中早就有“言不尽意,故而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表述。认为 :“意在言先”或“意在言外”。认为语言的表达力是有限的,无法完全表达和穷尽我们体会到的某种言说之外的神秘意味。延续这一条思路,宋代和明代的诗人作诗讲究“神韵”、追求“妙悟”。由此可见,我这里讲到的“诗意”,在中国古代的诗论中,早就有所涉及了。

  我们从日常生活或艺术作品中所体验到的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意味,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诗意;而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体验,由诗人通过语言带出,体现在具体的诗歌作品中,便是我们常说的“诗性”。诗性的强弱是决定一首诗好坏的主要因素。一首诗中,表达出来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诗意越多,作品就越具有诗性,诗性越强的诗歌作品,就越是一首好诗。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诗意越少,作品的诗性就越差。

  诗性的充盈达到最高值的作品,便是我们所说的纯诗。

  我们阅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作品中诗性的有无或多少来判断一首诗的好坏。

  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某种神秘意味的表达,诗意化的语言只可部分的实现,而不可能全部实现。假如你体会到的有十分,通过形式化的语言带出的有五分,就已经是很成功的作品了。

  既然诗意是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意味和体验,它就注定了不可能在逻辑的框架内通过日常语言来呈现。要想呈现它,便只能在打破逻辑定式和语法规范的前提下,大胆使用违背常理的反修辞技巧,以及“象征”、“意象”、“隐喻”、“暗示”、“通感”、“反逻辑想象”等艺术手法,从时空观,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多方面,彻底改变逻辑思维和日常语言对我们的感觉及感性系统的制约,挣脱逻辑的桎梏,从人类常识的反面,将毫不相干的、互相对立的事物强行嵌合,打破人的五种官能感觉的界限,使声音有颜色,颜色有温度,味道有形象,冷暖有重量;用小事物来暗示大事物,以具体表现抽象,以有限表现无限,以刹那表现永恒,赋于具体的、瞬间的事物以普遍的、永恒的意义……

  因为这牵涉很复杂的诗学理论问题,这里就不深入展开了。

  从创作论的角度考察,通常在平庸状态下完成的作品,往往缺乏诗性;那些诗性纯粹的作品,则大都是诗人在某种高峰体验的状态下创作出来的。而在某一首诗中,其最具诗性的句子,往往是那些神来之笔。比如我今年写的的一首短诗《哲学研究》:

  树木被自己的高度折断
  飞鸟被天空拖累
  镜子坐在自己的光阴里
  沉溺于深渊的快感

  一个帝国的手写体
  目睹落日的加冕仪式
  粮食攻陷城池
  羊群在我身上集体暴动

  其中的前四行诗是梦中得到的,只有第三行改了一个字,原句是:“镜子坐在自己的光明里/沉溺于深渊的快感”,我改了一个字,就是把“光明”改成“光阴”,变成:“镜子坐在自己的光阴里/沉溺于深渊的快感”。梦中得到的句子往往是神来之笔,这首诗的前四行也确实称得上是神来之笔。我的不少诗歌,很多好的句子都是在梦中得到的。

  这首《哲学研究》应该算是一首比较纯粹的作品,前面张爽同学朗读的《想象大鸟》也是一首比较接近纯粹的作品。

  要很好的理解“纯诗”的概念,首先必须分清三个范畴:纯文学、纯艺术、纯诗。

  纯文学:在第一种意义上与人文科学中的历史、哲学等相区别;在第二种意义上相对于通俗文学、大众文学,与严肃文学同义,指一切非商业性的严肃写作,包括诗歌、小说、戏剧、评论、散文等等。

  纯艺术:人类艺术自我纯化的理想和实践,主要指绘画、音乐、雕塑,有时也包括诗歌。持有这种主张的艺术家一般具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

  纯诗:作为语言艺术之诗歌这一独特形式的纯净理想,实践之可能与不可能。

  关于纯诗,瓦雷里在他的《论纯诗》一文中说道:“我所说的纯,是物理学家所说的纯水的纯。”所谓的纯诗“……是一种没有任何非诗歌杂质的纯粹的诗作。”当然,瓦雷里同时也承认:“这是一个难以企及的目标,诗,永远是企图向着这一纯粹理想状态接近的努力。”

  美国诗人沃伦则认为, 纯诗是力图呈现诗歌的本质,不含有其它杂质的诗。   这种纯诗又被瓦雷里称之为“绝对的诗。”按照瓦雷里的标准,这种纯诗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①清除了一切复杂的“形而上学”概念的杂质;②淘汰了对“情感”的依赖,而被一种“纯粹的”美学表达的信仰所取代。

  而美国艺术理论家格林伯格则认为,“纯粹性”即意味着自身限定。每一种艺术形式对其‘纯粹性’的寻求,都是为了找到属于自己而为其他艺术类型所不具备的独特性,并以这种独特性(即纯粹性)作为确立自身价值和独立性标准的保证。

  以上几种观点,我认为瓦雷里的太抽象,而沃伦的又太具体。格林伯格的应该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们的写作实践中,“诗歌的纯粹性”不是已经实现的,而是有待通过艰苦的寻求和去蔽一点一点努力去接近的。作为诗歌的写作理想,“诗歌的纯粹性”有时体现为一种内驱性的精神动力,推动我们朝诗歌写作的某种纯然之境去趋近,有时又体现为某种召唤,仿佛那神圣的蔚蓝深处传来的天籁之音,牵引我们以纯净的语境去和它达成对称。每一个真正的诗人,心中都怀有诗歌的纯粹理想,每个严肃的写作者,都会在自己的写作中,以自己的方式,向心中的纯粹理想致敬;这其中,体现了写作者对终极存在的一种近乎宗教般虔诚的神圣感情。在一个严肃诗人的写作生涯中,往往会有某种力量推动着他,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向这个纯粹的理想之境趋近,而在其一生的写作中,也总会有一首或几首作品接近于这种纯粹理想;这些作品既是诗人以自己的方式趋近诗歌纯粹性的努力,也是诗人朝向终极存在的一次漂亮的敬礼。当然,诗人的纯粹理想和文本现实是有差距的。对诗歌纯粹性的追求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文本现实,则主要靠诗人自己的努力和造化。诗人的生命和精神的纯粹程度,往往决定诗境的纯粹度。所以,诗歌的“纯粹性”追求即是一个写作实践的过程,也是诗人人格修炼的过程。

  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简单谈一下德里达的后现代主义“文本”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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