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四十年后重说《厌恶》

 《厌恶》是让-保罗·萨特1926年开始创作的长篇小说,最初题名为《偶然性辩》;其后萨特赴柏林学习,结识了西蒙娜·德·波伏瓦,将原稿给她阅读过,萨特自己又作了三次彻底的修改;由于萨特十分喜欢德国名画家丢勒的一幅名为《忧郁》的绘画,所以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取名为《忧郁》。1936年春天友人将该稿介绍给伽里玛出版社,一连两次稿子都被退回。萨特很懊丧,但并不灰心,继续修改原稿,几个月后另一友人又为他把稿子介绍给伽里玛出版社,这一次老板加斯东·伽里玛亲自审稿,建议将书名改为《厌恶》,即可接受出版。1938年春《厌恶》终于问世,根据1979年年底统计,该书是四十年来伽里玛出版社十本最赚钱的书之一,仅在法国国内,印数即已超过二百万册,译成各国语言出版的不算在内。这股强劲的风从欧洲一直吹到中国大陆:1963年我翻译了《厌恶》,两年后出版,由于书中还附带译了萨特的两个短篇,所以书名叫做《厌恶及其它》(1986年由上海译文出新一版)。

    这里出现了一件怪事:通常出版一本书,总会用“序言”、“前记”或“后记”来介绍作者及本书的优缺点,但从来没有利用“序言”之类来咒骂作者,贬斥本书至一无是处的。《厌恶及其它》附有“后记”,其内容一半是用刻薄的语言,往作者脸上抹黑,一半是批评这部小说“没有情节,人物都像疯子一样,而且有些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章节简直跟梦呓一样,令人莫名其妙”。

    这篇“后记”我是在此书出版后才得以拜读的,我当时就想,对存在主义和作者的评价,见仁见智,各有不同,可以理解;但据萨特自己说:“从纯粹文学的角度来说,《厌恶》是我最好的文学作品。”我们却将它贬得一文不值,“人物都像疯子一样”,难道真是胡涂译者在译胡涂文章吗?还是我们将一部畅销书一棍子打死,对萨特有失公允?这一疑问一直存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直到近几年,多家出版社争着出版从萨特到加缪的著作,200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还将萨特的一个短篇小说选进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我心中的疑问才算有了答案:问题出在我们当初没有读懂《厌恶》,而不是《厌恶》糊弄了我们。是时候了,我们应该还萨特一个公道了。

    我们没有读懂《厌恶》,首先,是因为作者在小说中运用了许多西方现代派的表现手法,在叙述故事情节时,如果在半当中作者加进一些内心独白,有一点意识流,或者使用一下印象派的表现手法(例如咖啡店老板娘的堂兄弟身上的紫色吊带,有时被蓝色的衬衫淹没,有时又恢复为紫色吊带),读者就容易感到别扭,如同我们第一次看到抽象派的油画一样。萨特还运用了许多后来被新小说派作家发扬光大的表现手法,如写海边打水漂,公园里捡废纸,广场上恩彼特拉兹的铜像,等等;还有表现事物自在状态的超现实主义手法,如对“我的手”和螃蟹等不厌其烦的细节描写,和“落到镜子的陷阱里去”等,则使人想起了荒诞派戏剧《犀牛》《秃头歌女》《椅子》《等待戈多》等等,一部小说里集合了这许多新的表现手法,当时的一些读者的确容易晕眩。

    其次,存在主义文学,免不了要宣扬其哲理,可以说,《厌恶》的每句句子里都隐藏着玄机,不是指出存在先于本质,就是有意将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颠倒过来,变成“我在故我思”;存在主义认为事物是自在的,意识不存在,它们是自为的;万物繁殖生长具有偶然性,所以世界是荒谬的。因而《厌恶》可描绘的宇宙,充满摆脱不开的烦恼,它的人物经常处在苦闷、孤寂、绝望之中。《厌恶》宣扬世界的偶然性和荒谬性,十分符合二次世界大战前期的西欧社会现实,当时西欧各国动乱不安,法西斯主义在德、意兴起,犹太人大规模受迫害,希特勒根据“生存空间”的理论逐步并吞邻国,二次大战的阴影笼罩全欧,人人自危,有朝不保夕之感。存在主义的理论正好符合这种心态,所以大受欢迎。而我翻译出版本书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正是我们“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时期,当然会有人看不懂浸透存在主义哲学的小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眼界提高了,视野开阔了,各种流派的文学作品,形形色色的艺术表现手法,都能占有一席之地。对于《厌恶》,我们应该给予一个公正的、历史的评价。为能有助于读者欣赏这部名著,我将萨特亲自撰写的“本书内容提要”补译如下:

    经过长期旅行以后,安东纳·洛根丁在布城安顿下来,同冷酷无情的上等人共处。他居住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专门接待行商的旅馆里,要写一篇关于德·洛勒旁先生的论文,这位先生是十八世纪的一个冒险家。他的工作需要他经常到市立图书馆去,那里有他的一个诨名为“自学者”的朋友,他是个人道主义者,正在按照字母顺序通读图书馆所有的藏书。傍晚时分,洛根丁到铁路饭店去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听唱片,总是同一张唱片:《在这些日子里》。有时,他同酒馆的老板娘走上二楼的房间睡觉。他热爱一个女人安妮,但两人不相见已有四年之久。这个女人总是希望获得完美的时刻,无时无刻不在筋疲力尽地想将身边的事物重新安排,却总是劳而无功。于是他们分开了。从那时起洛根丁一点一滴地失掉他的“过去”,他每天越来越陷入古怪而可疑的“现在”里。甚至他的生活也不再有什么意义了:他以为他有美好的奇遇,其实他有的只是“不愉快的事件”。他紧紧抓住德·洛勒旁先生不放,他认为死者应该能为活人证实存在。

    这时候开始了他的真正的奇遇,他的全部感觉都发生了隐隐约约的、稍为令人害怕的变化,这就是“厌恶”。它从背后抓住了你,然后你就在时间里漂荡,像在温暖的水塘里一样。到底是洛根丁改变了,还是世界改变了?墙垣、公园、咖啡馆猛然间都布满了厌恶。他在一个不祥的日子里惊醒过来:在空气中,在亮光中,在人们的手势中有某种东西正在腐烂。德·洛勒旁先生第二次又死亡了,因为一个死者永远不能为一个活人证实存在。洛根丁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慢慢走着。春天的第一天到了,他明白了他的奇遇的意义:“厌恶”,就是“存在”,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存在”的样子是很难看的。洛根丁还保留着一线希望:他收到了安妮的信,他很快就要见到安妮了。可是安妮已经变成一个肥胖、臃肿而又绝望的妇女,她已经放弃了“完美的时刻”,如同洛根丁放弃了“奇遇”一样;她也用自己的方法发现了“存在”,因此他们彼此间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洛根丁又回到寂寞里去,躲到向本城压下来的大自然里,他预见到本城即将发生巨大的灾难。怎么办?去向别的人求救吗?可是别的人是些上等人,他们只会遇见熟人时揭帽行礼,而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他要离开布城了;他走进铁路饭店最后一次听听那张唱片:《在这些日子里》,唱片旋转着的时候,他隐约地看见还有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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