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老皮:蓝是诗意的本色(2)

  老皮:我知道你对远村、礼孩心存感激,你是一个念情的人。
  
  安琪:嘿嘿,还是老朋友了解我。相对于闽东诗人而言,漳州诗人大都比较困窘,这里面你还是比较宽裕一些,所以,很多场合就让你买单了,这也是我一直不安的原因。可以说老皮的豪爽体现在喝酒和招待上,但这些性格在你的创作上并没有很深的体现,我看你的诗歌静的成分大于动的成分,思的成分大于语言游戏的成分,你的那首夜晚开车就很明显体现了这种风格,能给我们讲讲那首诗的写作背景吗?

  老皮:实际上,一个人的外在性格和诗写个性也可以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不一定是人们传统视觉的“文如其人”。我以为,写作是一种内在的要求,诗人只有内敛自守才能使诗歌感情丰富化,压力层次化,才能更有力地进入读者的内心。这点可以说是诗歌的一种内气,缺乏内气将很难带动一首诗的行走。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我的这首短诗《黑夜里我行驶在高速公路上》:2002年春天的一个傍晚,我自己驾车带着老婆儿子去泉洲,当汽车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天色暗下来了,路边的景物一晃而过,很快就被甩得很远,而前方的路在夜色的笼罩下却是一片渺茫。我突然间发现自己就像是行驶在一个时间的黑洞里,突然间感觉自己好像找到了一种内心的方向,我紧握方向盘的手开始莫名地微颤着。于是,我让儿子拿出纸笔,将我口述的诗歌记录下来:“黑夜里我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擦肩而过的事物像时间//黑夜把黑夜甩得那么远在黑夜里//我目光短浅前程一片渺茫//高速公路高速地扑向远方//渺茫的前程多像我黑夜里//突然打开的思想”。后来,这首短诗发表在2002年第6期的《诗刊》上,并入选了该年度的《中国最佳诗歌》。这样的境遇或许就是生活中一种诗意的发现,诗中弥漫的是一种恍惚与游移不定,黑夜里渺茫的前程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但我在黑夜里的高速公路上说出了我瞬间的感知,自己的感受才最有意义。诗人都是通过自己接近人类的,每个诗人都希望自己最终发出人类的声音,但在这之前他首先要发出属于自己单独的声音。

  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方向。在写作中,直觉的驱动往往会给人以一种贯气的感觉。

  一个人内心的单调与丰富,深刻与浅薄,宽阔与狭窄,光明与黑暗,并不能决定一个人内心的方向,但我相信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上都可以找到诗意的所在,就像在一滴水中看见大海。

  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碎事物,或许潜藏着生活的全部诗意。
  
  安琪:从你的诗歌说开去,你的写作大都发生在什么时候,触发点是什么,在长达二十几年的诗歌路程中你经历了什么样的改变:你的诗写,你的生活?

  老皮:仔细算一下,我的诗歌写作是从1981年开始的,至今已经25个年头了。我刚开始诗歌写作时,谈不上有什么触发点。你知道的,我们这一代人,在中国应该属于“跨掉的一代”。我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当时我父亲是干公安工作的,长年搞外调,难得有时间在家里,我母亲“一刀砍”的时候被砍下了,后来长期在外地工作,而且工作极不稳定,经常调换,那年代这样的工作叫做“社来社去”。因此,我小时候被寄养在农村的外婆家,从小就跟着几个表哥表姐上山下田干农活。5岁时,我上了小学,那时正是“文革”时期,学校基本上没怎么开课,13岁我初中毕业就辍学了。接着,我又干了一年多的木工和油漆工。15岁那年,对越反击战开始了,我偷偷改了户口本,虚报年龄当兵去了。到了部队以后,才发觉自己知识的贫乏,于是开始夜以继日地读书。读的书多了,我便有了自己也动笔写点东西的念头,用现在时尚的说法,是“一不小心”就爱上诗歌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生活总是不停地左右着我的诗歌,但我的诗歌却没能够改变我的生活。当然,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诗歌让我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庞大的精神王国,而我,就是这个精神王国的国王。

  安琪:在你谈到精神王国时你是否感到了现实的地域对你写作的限制?

  老皮:可以肯定地说,地域对于任何一个作家诗人的写作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一定的限制。当一个诗人将他的生命体验融入到诗歌中时,首先呈现出的,是一种充分前倾的预言,使我们超逾现世的尘嚣,把生命伸展于远方更为开阔的视域。然而,无论是经验或超验,都表明现代社会已经渐渐地恶化了诗人赖于生存的精神根基,诗人们置身现实生活中,就如同是一位来自异乡的旅行者,因而,诗人们也喜欢以“在路上”、“外省”来寄托和阐述这种特定“地域情结”的漂泊感。但与此同时,诗人们也将本质从自身分离出来,“在路上”、“外省”也同样暗示出地域的内在空无。这与其说诗人对特定地域的背弃或延伸,不如说是诗人骨子里一种酸楚而无奈的妥协。我想,保持独立个人的精神性,才是成为一个诗人的根本标志。因此,我觉得地域对我的写作不会有太大的限制。
  
  安琪:十年来,我看到光头的老皮,长发的老皮,砸桌子的老皮,道士一般的老皮,他们都是老皮一种,本质上你希望自己在哪一种上固定下来?

  老皮:哈,你所看到的应该说是一种“毛皮”,记得有一次与朋友们聚会时,有人问我:你留着披肩发和长胡子是否为了追求一种时尚?我说:流行时尚对我来说不起作用,我留着披肩发和长胡子只因为我是一个很懒散的人,这样显得更随意一些。那人继续提出问题:和你的文学创作一样,在你感觉厌烦的时候,你是否会别出心裁地发明什么更加张扬个性的东西?我回答:如果可以,我更希望发明好心情。我说:发明好心情才是最流行的时尚。所以我有时候也“五根清净”,把披肩发和长胡子都剃得精光。

  而你提到砸桌子的事,倒让我心底生起一丝歉意,那天一定把你吓坏了吧?虽然过去很多年了,我还记得那一天是你、我、康城、林茶居、道辉、阳子、蔡佳坤、杨金安、石庆等几位朋友聚会,其间为某个观点争执不休,我当场把桌子掀翻了。嘿,该不是那遍地的碎玻璃引发你的“尖叫”吧?

  但不管你见到什么样的老皮,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它们都是老皮的一种,在本质上也是,如假包换,绝对是真皮的,哈。本质上我倒不希望、也不可能在哪一种固定下来。人生本来就是由无数不确定的因素组成的,让一切随心所欲、顺其自然吧,就像我们闽南那一句最经典的口语:欢喜就好!
  
  安琪:诗歌写作对你而言最难的是什么?你想怎样解决?

  老皮:对我而言,诗歌写作没有多大难处。最难的是生活。我一面诅咒生活、另一面更加热爱生活。除此之外,我确实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安琪:应该说,在漳州这个不会处理生活的诗歌大环境里老皮已经是个很会处理生活的人了。你能够把生活打点得清清楚楚再在诗歌上有为一把,你的《卑微者之歌》还把老婆孩子放了一大堆照片,给你个机会说说你的家庭。

  老皮:我知道,有很多诗人总是将诗歌视为其精神的静养圣地,殊不知诗歌中即便是潇洒出尘的境界,其深处也必定运行着诗人现实生存状态的战栗背景。对于我来说,生活方式并不是至关重要的。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去幻想某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那是因为当我进入写作,诗歌便开始加剧着我与周围外部生活的偏离。我必须返回现实。我要努力去接近的,只能是诗歌,而不是某一种生活方式。

  说我是个善于处理生活的人,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指认。真的,我其实也不会处理生活,但所有认识我的朋友,都认为我老皮生活得很滋润,说实话,这主要得力于我有一个会处理生活的老婆。如果没有她,我的生活也是一团糟的。我老婆年轻时也是个文学爱好者,也曾创作发表过一些小说散文,还得过奖。婚后,面对琐碎的生活,她只得牺牲文学,当起了贤妻良母。我从此也过上了饭来张口、没钱伸手的幸福生活了。儿子威拉是个很聪明懂事的孩子,今年17岁,上高三年了。或许是受到家庭文学氛围的熏陶,儿子从小就表现出一种极为灵动的艺术才能,书画琴棋无师自通。他上小学时就自己偷偷往一些少儿文学报刊投稿,9岁就开始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了一些小说散文诗歌,多次被中国少年作家班评为优秀学员,散文得过全国少儿报刊优秀作品奖,书画得过全国大小奖项30多次,手风琴、电子琴、吉他、二胡等乐器也都可以露一手。

  应该说,我的老婆孩子才是我最值得骄傲的所在,是他们让我更贴切了“诗人”这个体面的身份,从而也掩盖了我生活的低能。这是我内心永远的感动,因而,在我新近出版的第四本诗集《卑微者之歌》中,我放进了几张老婆孩子的照片,也算是一种特殊的纪念吧。
  
  安琪:这段话说得很漂亮,可谓是对生活与诗歌所做的颇为精到圆滑的看法。在跟你交往的过程中,我感觉你好像也是一个喜欢游历的人,但游历并未在你的创作中呈现出来,为什么?

  老皮:是的,我特喜欢游历,骨子里似乎有一种流浪的天性。我是一个没有乡愁的人,我以为人生无非也就是一个匆匆过客。所以,我喜欢在旅途,做过客。我渴望旅行,这种渴望使我随时会脱离生活的常轨。我不想硬着头皮去干自己不情愿干的工作了,我不想再呼吸汽车的尾气,不想再听城市里的嘈杂和喧嚣,不想在钢筋水泥的格子里喘息了。到陌生的地方,没有什么目的,就是自由自在,就是随心所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温暖。我到过不少地方,特喜欢大自然的清新以及民俗风情的淳朴。人在旅途,我经常被一些很细微的事物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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