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网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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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车子一直在慢慢摇晃,像小时候的摇篮。 他又在路上了。这个“又”字,自然令人伤感,他想起很多,想着,想着,又忍不住把手指头塞入嘴里咬起来。从小,他就喜欢啃手指头,为此没少挨揍。爸爸打,妈妈掐。爸是钣金厂工人,干了几十年体力活,不爱说话,只好喝酒,瞧着他某处不顺眼又或听说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只不由分说一个大巴掌甩过来,然后咧嘴露出焦黄的门板牙,慢慢摸去厨房,从橱子里掏出个大海碗,手指在碗沿边抹过几个圈,勾下腰,在橱角边黑色大瓮里舀出一碗酒,再走出来,靠墙壁根蹲下,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大半碗,咳嗽几声,又抹下嘴,愣愣地盯着墙壁上黑一块灰一块的污渍,眼睛渐渐通红,神情愈发痴呆了。 他不怕爸这时的样子。爸喝多了酒,就不再打人,顶多把巴掌攥成拳头往自己胸脯上擂,擂得山响。偶尔也拿脑袋往墙壁上砰砰地撞,但不管“擂”或“撞”得多响,爸的胸脯与脑袋从没有一丁点凹瘪,更别说血了。这很让人奇怪,长大后的他一直想不明白这点,也拿脑袋往墙上撞,只撞了一下,就疼得嗓子眼里透不过气。也许爸是那种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吧。他安慰自己,没过几秒钟,安慰便转化成狐疑,因为据说所有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胸口都藏有一个红本本,这个本本比茅山道士的鬼画符还更有威力,拥有它的人不仅能刀枪不入穿墙过屋,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人变成鬼又或把鬼打扮成仙。爸显然没有这些传说中的本领,只晓得上班时拼命砸铁、喝酒时用力撞墙、睡觉时冷不丁干嚎几声,一切行为皆乏善可陈。 路边有户人家,窗户玻璃上贴着的大红喜字。用不了几天时间,它就会泛白,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到时还得用刷子费大力气将它清洗掉。人哪,就喜欢做一些无用功。他抬头去看太阳,一片白茫茫的光线如一柄巨锤重重敲落,敲得他的耳膜也嗡嗡作响。路面上的沥青似乎融化了,黑乎乎,一眼望去,就像被老鼠啃过的奶油蛋糕。他眯起眼,把食指抽出来,把中指伸入嘴里,继续啃。 他也在窗户上贴过喜字。喜字是住街尾的阿婆剪的,是妈妈去买的,一张要一角多,比商店里卖的要贵出一倍多,图案与做工还更粗糙些。他有点儿纳闷,但这个纳闷却一直藏在心底,没有机会问人,直到遇到她。他便问她。她撇撇嘴说,这叫民间艺术,懂不懂?他不吭声了,瞅着她的嘴唇,瞅着嘴唇上的那一抹红色,心痒痒,起身扑过去想咬一口。她推了一下,没推开,跳起来,双腿飞快地勾住他的腰,一挺身,骑上去,舌尖吐入他嘴里,眼波一下子比流水还要轻柔。她很轻,重量比他的前妻约轻三十余斤。他闭起眼,双手托起她的臀部,想去亲她嘴唇上的红色,她不肯,舌尖像一条自顾自在水里游得正欢的鱼,他只好任它游曳了。过了几分钟,她跳下来用力推开他瞪着眼说,没劲,嘴比中国足球还臭。他就笑。 她是球迷,他原来也是,不过,他很快就不是了。她最迷“万人迷”,那个鸡冠头贝克汉姆。有个晚上她与他在床上滚着滚着,忽然一伸腿下床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苦着脸说没劲。他难受得紧,问她要怎么才有劲? 她转动黑眼球,咧嘴笑了,问他是否答应她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当然不是搞SM,那也玩腻了。他猜不出她的新花样,便点点头。她先是将他捆好绑好,然后从抽屉里翻出贝克汉姆的一张大幅海报,把它盖在他脸上,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骑上去,一边大力亲吻着贝克汉姆的额头一边上下套动,就像一条发情的雌鹿,呦呦地喊,脊背上一下子布满大颗大颗的汗珠。 他惊惶失措,可想动动不了,想叫叫不出,只好任她上下折腾。一开始他觉得她这是当面给他戴绿帽子,很生气,后来,身体越来越舒服,这气便慢慢地消了。绿帽子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前些年红遍大江南北的《三国演义》里的关老爷不也整日顶着一个绿帽子?所以当她嘴里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时,他也一泄如注,嘴边甚至还浮起微笑。 过了几天,他把电脑游戏里那些魔兽原本狰狞的脸全部替换成贝克汉姆的脸,并把她叫来,两个人一起闯关杀怪物,杀得她香汗淋漓直呼过瘾。他喜欢她,但大家都说男人是泥巴女人是水,所以他老担心自己把她弄脏。他已经弄脏过一些女人,不想再犯错误。 她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恶狠狠地说,这是放狗屁,然后说,这是狗放屁,然后又说,这是放屁狗,然后眉开眼笑地搂着他亲,一直亲到他嘴巴发肿。当然,这些行为,虽然亲呢,并不能代表她想嫁给他。她说,这叫扎姘头呢。说完就嘻嘻地笑。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也这样嘻嘻地笑,笑得他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那天他们呆在一间KTV包房里喝酒,忘了是谁请客,一大帮人东倒西歪地往嗓子眼里灌着酒,沙发上躺着几个,电视机橱上坐着一个,墙壁根上也靠着几个,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尖叫,有人围绕着玻璃茶几来回小跑。不过,喝着喝着,人就越来越少了,最后只剩下他们俩。 他说,妈的,真闹不明白,现在的人真变态。 她便说,变态是常态,不变才是变态。她说完伸了一个懒腰。她喝了一些酒,但没醉,别人疯玩时,她在把玩着高脚玻璃杯。从电视屏幕上折射出来的光在她手中的玻璃杯上一撞,化作一条条或大或小忽明忽暗颜色五彩缤纷的热带鱼,转身游入他的眼睛里。他看傻了眼,喃喃说道,真美。她呸了一声,慵懒地欠起身,说想泡我?癞蛤蟆也晓得撒尿当镜子照自己哦。 他说,那是那是。天鹅同志就从不撒尿。她扑哧笑了横了他一眼说,说什么啊?吱吱歪歪,风牛马不相及。 他说,谁说风牛马不相及?风吹着牛,牛拉着车,车上码着一堆白花花的马骨,这个画面藏掖着多少悲哀?再加上黄沙、胡杨、落日、孤烟。这幅画面美不美,深不深刻?人类失去了联想,世界会变得怎样? 她说,你丫真变态。真闹不明白,看你的长相,说是白马那太抬举你了,抬上九霄云端再摔下来可真对不起你爹你妈。你顶多也就一只青蛙吧。不过,青蛙多少是一只益虫,还懂得爬上菜篮子里为人民做贡献,你这么一个大男人咋就不晓得如何取悦美女呢? 他说,美女? 她说,难道我不是? 他说,做美女有什么好? 她说,好就是好呗。有点审美意识好不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妙,社会主义就是哌哌叫。你丫说实话,是不是嫉妒我是美女了? 他说,真难得,小时候的口号还记得这么清清爽爽。小时候,然后长大了,竟然没有忘掉了。再过二十年,世界大改变。女孩剃光头,男孩留小辫。你一杯,我一杯,都是滴滴畏,稀哩哗啦死了一大堆,一大堆。 她说,你妈的真变态。真闹不明白。 他说,这世上闹不明白的事海去了。凡事都想弄明白,以为自己能够弄明白,那岂不是上帝了?上帝早死了。这话不是我说的。 她又呸了一口,这么老掉牙的口号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当心以后走路人家从泥巴里伸手扯你脚后跟。 他说,这也是。 他与她就这样一边喝酒,一边聊,聊到后来,都放松了,互相把脚架得比彼此的脑袋还要高,互相冷嘲热讽,哪壶不开拎哪壶,都想拿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对方的痛苦上。他问她,为什么爸爸的胸脯与脑袋就老撞不瘪?她翻着白眼说,第一,爸爸不是人;第二,总有撞瘪的时候,而且那时总会瘪得特别厉害。他想发火,但想想爸爸现在已过世多年的确已不再是人,那一把骨灰连“瘪”这个轻飘飘的字眼恐怕都没资格用,她确实没有说错。他叹口气,挠挠头,头皮很痒,痒比疼痛更令人难以忍受。 他告诉她,每当爸爸蹲在墙边喝酒拿头撞壁时,过不了多久,妈妈便会赶来。妈妈急急走着,腰肢一扭一扭,样子很好看,可人没进房,嗓音已冲入屋内,震得屋梁上的灰尘扑簌簌往下掉——你想干什么?爸爸便默不作声一仰脖子把碗里的酒喝个底朝天,起身开始劈柴、烧火。妈妈进屋瞥见仍趴在地上或仰面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他,便似被人踩着尾巴的猫,尖叫起来,一把拽起他,手在他胳膊上重重一扭。 妈妈那时是附近一家工厂女工,嗓门大,手上力气更大。他挨爸爸打时,很少哭,不管爸爸的力气有多大。他的眼泪多半是妈妈掐出来的,妈妈一边用力掐他一边呜呜地哭,嘴里一个劲地念叨着爸爸的名字,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能这样?爸爸的脸色更加灰暗。 他那时并不明白妈妈指的“这样”到底是什么,也许大人之所以是大人,之所以可以对一个孩子呼喝打骂,是因为他们能够通过“这样”或“那样”诸如此类的词汇来交流、沟通,在心照不宣的时候获得支配的权力。他开始觉得委屈,认为他们藏起了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但随着时间随着屋外老去的树皮一段一段剥落后,他渐渐习惯了这种委屈,且不再觉得委屈。谁不会有秘密呢?自己已经不会当着任何人的面咬手指头,但自己是越来越喜欢咬手指头了,并常常把手指头咬得鲜血淋漓,它们确实很好吃,总能咂出各种各样的味道。 她听了他的话咭咭地笑,嘟起嘴,让嘴巴像花瓣一样翘起,然后把食指缓缓伸进去,抽出来,再伸进去,再慢慢抽出来,嘴里咂咂有声,是不是这样?她露出一脸不怀好意的媚笑。她的手势让他坐不住了。妈的,他在心中嘀咕道。裤裆处渐渐顶起一处帐篷。他缩回脚,佝偻着身子,用手指头轻弹着酒瓶口。 爸爸死的那天也是这样轻弹着碗沿。爸爸那天没有揍他,摸着他的脑袋说,几岁了?他说,十四岁。爸爸哦了一声就不再言语,目光定定地看着远方的云。云在天边一朵一束,有的像花朵,有的像岩石,不过,很快便被阳光一一搓薄,还淌出一大滩鲜血的汁液,把大半个天幕染得通红。他觉得这红有点儿狰狞,就闭上眼睛。等到他再睁开眼时,爸爸已经不见了。他的泪水一下子涌出来,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多。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只是放声大哭,手中揣着爸爸放在他手里的大海碗。他的家在铁路边上。铁路很长。他小时候喜欢做的游戏有不少,多半与铁路有关。他喜欢踩着黑色的枕木往前走,走啊走啊,走得前面传来汽笛声,脚下的大地都陷入一阵阵不可抑止的颤粟中时,这才不慌不忙地跳在旁边,任那白色的水蒸气将自己紧紧包裹。 他还喜欢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铜钱放在铁轨上,等列车驶过,如果运气足够好,铜钱的边缘会变得无比锋利。他的手里经常攥着这么一枚铜钱,铜钱有时会把掌心割出血,但他一声也不哼。这枚铜钱带给他的荣誉远远要大于所带给他的疼痛,何况忍受疼痛往往会在孩子圈里带来更大的荣誉。他没事时就拿这枚铜钱朝各种各样的木板上扔,啵地一声,很像是一个甜蜜的吻,铜钱便牢牢嵌入木板肌纹里。可惜后来,铜钱忽然不见了。 他不无懊恼地想着。对了,就是那天,那天火车轰隆隆从爸爸的身体上辗过,发出尖锐的嚎叫,爸爸没有像铜钱一样变锋利,反而一下子就支离破碎。他松开手,碗摔在地上,铜钱也从裤兜里滚出,慢慢滚到爸爸那堆血肉里,夹在几根白骨里,不再动了。后来,妈妈就来了,跑得真快,比风还要快,远远的,从腥红色的地平红上跃出,一开始只是一个小白点,白点越来越大,像生出了翅膀,妈妈眨眼间就已到了。他以为妈妈又会掐他的胳膊,悄悄缩了下脖子,妈妈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她惊疑不定地收住脚,目光掠过四周闹哄哄的人群。 人群顿时肃静下来,有人抬头,有人低头。妈妈的脸上有几滩淤痕。他愣愣地看着妈妈向爸爸走去。妈妈的眼角眉梢急速扭曲着,嘴边泌出血迹,脸成了一张纸,纸上的文字与图案一下子惨白一下子鲜红一下子青紫。妈妈就像书上说的会变脸的妖魔鬼怪。过了一会儿,妈妈嗷一声叫,一头往铁轨上撞去。妈妈肯定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脑袋立刻就破了,露出一个大洞咕嘟咕嘟往外冒着血。他记得爸爸喝酒时也是这样咕嘟咕嘟的,便想走过去看个究竟。可人群迅速骚动了,并将他结结实实地拦在外面,没有给他留下一丝希望。 他说到这里时又把手指头伸入了嘴里。他说,他有时只是想咀嚼点东西,但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放入嘴里。手指头显然是属于自己的,而且显然不会把牙齿崩坏。他都有些语无伦次了。他抬起头看着她。她的目光有些茫然。他说,或许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一样吧?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也许归根到底,它还是你说的那样。比如母爱什么的,因为它也许不是插入,仅仅只是吮吸。 她点点头,脚在沙发上踢了踢。沙发上留下一个月牙状的鞋印。这屋内月牙状的东西还有几个,墙壁上的两盏灯,茶几上那片被人啃过一口的西瓜以及两个人忽明忽暗的脸庞。她忽然生气了说,你烦不烦?他说,烦就不说了。她沉默了一会说,不吭声,更烦人。他说,那想怎么样?她说,见你就烦。他说,那我走了。她说,不准走。她的眼泪掉下来。 她说,她也一直想不明白。等到她想问个究竟时,她的小姨已经不见了。她赶紧把嘴里半生不熟的豆子吐在手心,从裤兜里掏出一方手帕小心包好。这些豆子嚼起来很费劲,腮帮子常会因此变得又酸又涨,但她非常爱吃。她跑到井台边,扒着井沿,往里看,水面上有一个被涟漪揉碎的影子。她喊了几声小姨。小姨没有回答她。声音很快便被青砖砌成的井壁吸得没有一点剩余。 她看见井沿边的青砖上有一丛褐黄色的小花。她揉揉眼睛,那确实是一束花,花瓣椭圆,近叶柄处微尖,形状与一个孩子扮鬼脸时吐出的舌尖差不多。花瓣很精致地排列着,像一只绿色的手上轻轻拿着的一面面明黄色的芭蕉扇,样子很好看,她一下子好奇起来,勾下腰,摘下花,凑到鼻尖,嗅了嗅,花一点也不香。她嗅到被井水浸透的空气正若有若无地泛出一股酸涩说不大清楚的气息。她颦起眉尖,花瓣从指尖漏下,翻了几个跟斗,落在水面上,不再动弹。 她想起小姨,又小声喊了几下,然后便瞅着水面直发愣。不知为什么,撒在水面上的花瓣一下子便泌出微香,也许因为井底光线比较幽暗,又或是有了水的滋润。她眨眨眼,井底水面上的那个影子却似乎对她招起了手。她吓了一跳,手指下意识抠紧井沿处几个窟窿,心慌得厉害,怦怦直响。她以为自己要掉井里了,眼前蓦然跃出一团嗡嗡作响的金色的星星。 他想了想说人在高处总有往下跳的欲望,特别是当人趴在井沿边。因为井就像是女人的阴道,我们从那里来,当然也想回到那里去。子宫是最温暖的地方。这是生命的烙印。所以,你当时有那种感觉,一点也不奇怪…… 她冷不丁笑起来,随手点燃一根烟,看着他,眸子里的光线先是明暗不定,然后渐渐迸裂,忽然,凝结住,无形却有质。这让他有些心虚。他绞动一下双手,骨节处暴出一阵脆响。他不是心理医生,对自己说的话并无多少底气。他咳嗽一声,没再说下去,手指伸出,在茶褐色的玻璃上轻轻叩击,似乎若有所思,样子显得特深思熟虑,不过却心知肚明,自己的心神已全为她转述她小姨死前对她说的那句话吸引住了。 她说,她的小姨跳井前,从她身边走过,她闻到小姨身上的香气,没看见小姨脚下的影子,而事实上那天的阳光真的很大,大得整个院子没有一丁点声响。小姨好像摸了一下她的头,又好像没有。小姨说,她以后嫁的男人会比她的头发还多。她说着话,把烟灰弹在玻璃上一叠翻开的沾满酒渍的塔罗牌上,嘟起嘴,轻轻吹口气。这些烟灰便无影无踪了,像长了飞毛腿。她叹口气,小姨为什么要这么说她呢?她说完眼泪便不见了,咯吱咯吱地笑。她问他,她是不是很漂亮。他说是。 她的确是一个天生尤物,她的存在让男人想犯罪。譬如现在,他就很想亲亲她的嘴。只要不是瞎子,那一定可以看出她的唇上并没有涂抹任何口红,但她的唇不仅艳,软,而且香,轮廓分明,不要说男人,大罗神仙怕也会心猿意马。可惜他有贼心没贼胆。他没有吻她的权力,她没有被吻的义务,虽然他是男人,她是女人。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同时出现在某个空间里,按常识来说,两者应该发生一点故事。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这个故事仍只在他肚子里发酵,并不能倒进酒杯倾入嘴里,品咂其中美味。或许他们都会很乐意享受吻与被吻的滋味。但想尝美女的吻似乎也得先拿出等量的硬通货来换。这个道理很多书上都说过,有的书上还特别用了大号的黑体字,所以他还是记得比较清楚。说句良心话,像她这样的美女若只属于一个男人,确实有点暴殓天物。她的小姨还真有先见之明。不过,她那时应该才几岁大吧,一个大人对一个孩子说那样的话,两个人之间还多少有点血缘关系,这个诅咒未免太有点恶毒了?如果说只是恶毒,那为何不把还是孩子的她掐死扔井里去?那样不仅恶毒、还省事、还干净利落。这里面到底藏了些什么? 他也笑,脑袋里已是稀里糊涂。他伸出舌头,耐心地舔着手指头上的手指甲,手指甲其实也有很多种味道,当人万事如意时,味道甜得很,当人屋漏偏逢阴雨时,味道就苦得很。当然,这些知识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纵然将它们公之于众,别人也多半没法从中尝出人生五味。大家各有各的活法。 那天晚上很快就过去了。她坚持要他搬到她那里去住。 那是一个藏在城市角落里很老的四合院。大宅门上黑色的漆几乎剥落光了,门前的石狮子,丢了一只,另外一只被砸成两半。到处落满灰尘,门是旧的,砖是旧的,不过,她与他倒是衣着光鲜的。门响了一阵,退往两旁,他跟在她身后跨过月牙状的门槛。进门照壁处的那株玉兰树上挂着一面巨大的蜘蛛网,直径居然有一米见方。他从玉兰树下走后时听见她叹息了一声。她说,这蜘蛛网上原来有一只大蜘蛛,力气很大,甚至能抓住刚开始学飞的小鸟,后来不知怎么搞的,就不见了,或许是被大鸟啄去了吧。 他没吭声,继续往前走。前面有一口井,井台很阔,井口却小,不会比她的臀围大上多少。他走到近处随意往里面瞥了一眼,顿时头晕目眩。井极深,且呈倒葫芦状,里面最大处的直径约有两米。这若有人不小心掉下去,那可是糟糕之大极。这口井应该有很多年的历史。掀开在井口旁边的铁盖锈迹斑斑,井檐也沾染着锈水。一些半枯半黄的落叶不时从空中飘来,在井台上打着旋。他站在长满苔藓的小青砖上发起呆。他想,最早建这口井的人恐怕并不是为了打水喝吧。 他回头看她。她扭过头去看天边。 她说,这里不久要被夷为平地,要建好高好高的楼,原来在院子里住的人都搬走了,可她却不晓得自己能搬到哪里去。 她说,有一天,她的妈妈忽然扔下她与爸爸还有小姨,与一个长得很丑很丑的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小姨请来的医生。爸爸生气了,奸污了小姨,小姨夫杀了爸爸。警察来找小姨夫,怎么都找不着。一个面目和蔼的中年警官朝她蹲下身,说她也不知道小姨夫藏在哪里。她就指了一下阁楼。阁楼还没一尺高,很难想象一个大活人能够藏在里面。她说,小姨夫就在哪里趴着呢,我怎么会不知道?警察从阁楼里找出了暗道,小姨夫被枪毙后,小姨跳了井,死之前,小姨对她说了那句话。那天,小姨洗了头发,非常漂亮。她当时八岁,她被送进了孤儿院,十年后,她离开孤儿院,又回到了这所房子。 她笑了。她对他说,你怕吗?她指指井口说,每当她走到这里时总能听见小姨说的那句话。 她边笑边用手指头刮着鼻子。阳光让她的鼻子变得透明。她的样子真好看。 他也笑了。他说不怕,我都是死过一回的人,又怎么会怕这些事呢? 他告诉她,他结过婚,离过婚。结婚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女人,离婚是因为这个女人只爱他的钱,并为此帮他买了巨额人身保险,然后雇人在他那辆桑塔纳的刹车片上动手脚。她太贪了,不应该买保险,而且事先竟然不对自己打半声招呼,否则他还真会以为是刹车片失灵。他从悬崖上翻下去,不过命大福大没有死成,当保险公司来调查,并出具相关证据时,他这才弄明白,并为自己当初竟然会看上这么一个女子而羞愧。杀人,那也是一个技巧活,怎可以为贪欲蒙蔽住眼睛?活做得这么不地道,就是杀成功了,那也无趣得紧。譬如把人分筋错骨大动手术,双手拧成麻花别在脑后,双腿一条向前一条朝后,然后把人放出去,让他在山道上走,他自然会四仰八叉掉到山涧里去。这样的杀人法子显然有趣多了。 他说,他虽然恨她,最后没有报案,而是给了一大笔钱请她离开,并因此变成一个穷光蛋,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以后若有哪个女人肯嫁给他,绝对不会是贪图他的钱财了。 他又说,他还请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喝过几回酒,讲明一切责任皆在自己,刹车片上的切痕也是自己不小心割出来的,所以他不仅不要人身赔偿,而且也不要车险赔偿。 他说,当时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说大恩大德只待来世结草衔环来报,可他前些日子看见她时,她眼里的凶光可真让人毫毛倒竖。 她就笑说编故事吧?他说,爱信不信。她说,她也会编。她指了指身边的井说,如果她说这里面不仅有她的小姨,还有她妈、还有那个好丑好丑的男人,会有人相信吗? 他说,不知道。 她皱起鼻子说她跟过的男人,已经比小姨的头发还多。 他点点头,打量着四周,阳光像雨点刷刷地落下,庭院里升腾起一阵热气。他瞥见假山石处有几片影子在晃来悠去。他眨眨眼,影子不见了,几根藤萝洇出一股阴森森的绿意。他打了个寒颤,扭过头对她笑道,把井填了,然后忘掉它。咱们一起来做这个游戏,好不好? 她嘴角往上一挑,脸上浮出若有若无的笑意,咱们? 他说,是啊,咱们。委屈大美女了。她就笑。 她与他填了这口井。她非常能干,甜甜地叫着大哥喝水,愣让运送沙石的司机主动把价钱打到五折。她仍不满意,继续浅笑倩兮地侃价,价钱最后就变成了三折。她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快活极了,司机每一次开着翻斗车轰隆隆把沙石倾入井中时,她都在一边呼拉拉拍起手掌,唱起歌,孩子般欢快地跳起舞。他也很高兴。他对这个井里的秘密并不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她的身影与他前妻的影子不停地重叠。他有点分辨不出谁是谁了。 前妻的确说过“大恩大德只待来世结草衔环来报”这句话,一边流泪一边咽着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话,眼睛里还冒着绿幽幽的光。他记得当时自己用力握紧了前妻的手。前妻挣扎了一下,就迅速冰凉,冰冰凉,眼睛里连一粒火星也没有剩下。他没有告诉她的是,他开始确实是在与她说故事。事情的真相是他弄断了他前妻驾驶的汽车刹车片。不过,他在他前妻弥留之际俯在前妻耳边轻声地说出了真相,当然,他没有去买保险,那太愚蠢了,也一点都不幽默。 他告诉前妻,还记得那个整天轰隆隆响冒着浓烟到处污水横流的纺织厂吗?他的前妻是那家纺织厂厂长的独生女儿。前妻听到那家纺织厂的名字后,眼睛里的光芒迅速黯淡下去。他笑了,咧嘴笑了,心满意足地笑了。 纺织厂离铁路约有五里远。拐上山坡,顺一条脏得发臭的小河流慢慢往前走,就能看见一些疲倦的死寂的脸庞。他低下头。他不想看他们,只喜欢看路两边那些东倒西歪的水稻。稻田里泛着点点油光,太阳在油光上面懒洋洋地打着滚,没有小虫飞过,没有鸡鸣狗吠,偶尔会有风,风把褐黄色的稻杆折断,稻田里便掠过一片惊慌的涟漪。 他走到纺织厂的土墙边,望了一眼四周无人,扒开茅草,弯下腰,飞快地从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废弃涵管里钻进去,喘过一会粗气,屏住声息,蹑步移到厂长办公室的后墙。墙壁上有两个窟窿。他就趴在哪里往里看。热辣辣的太阳把脊背烤得噼哩叭啦响,灼热的墙壁也烙得他胸口发疼。他舔着嘴唇,额头冒出汗珠。妈妈就与那个胸口有汗毛的秃头厂长在里面。妈妈,没穿衣服,光着屁股,妈妈的乳房像一堆面团松松软软地垂下来。他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妈妈会哭,有时,秃头厂长会抹眼泪。他觉得他们真是有趣极了。他想,要是爸爸看见他们光着身子在床上翻来滚去的样子一定会乐不可支地笑出声。 可惜爸爸死了。他怔怔地看着病床上逐渐死去的纺织厂厂长的女儿。没过多久,前妻便咽下最后一口气。他哭起来,越哭越伤心,哭了好一会,两个眼睛都肿成桃子,这才在医生护士的劝说下缓缓收住眼泪。说实话,他的前妻长得一点也不比她差,只是更为丰满。他很想念前妻肉体的芳香。他把手指头伸入嘴里啃了又啃。他都有些想不起自己是在何时、何处遇上前妻,前妻又为何肯嫁给他的了。 如果说生命只是一场玩笑,婚姻则无异于一场谋杀。他叹口气,古怪地笑起来。这个世界真荒唐。他在检点前妻遗物时,发现一封信。信纸已经发脆了,信的落款是那位秃头厂长的名字,信是秃头厂长写给女儿的,信的大部分内容是对往事美好的沉缅,小部分内容是财产分割。厂长说,她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可惜因为种种原因,她这位哥哥忽然不见了。厂长对他的女儿说,以后若有缘能遇上,务必把财产分给哥哥一半。 他缓缓站起身,脸上的笑容愈发古怪。他来到床边,她仍躺在床上。他在她身边躺下。十四岁的那年,爸爸死的那天,他扒上一辆货车后,就是这样静静躺在煤堆上。只不过,那时是星空灿烂,而此刻头顶只有一块洁白的天花板。他侧过身,仔细端详着她的脸。她真好看,脸上的轮廓非常柔和,笔意却清晰得紧,似极了一张工笔画。 他在她唇上轻轻一吻。现在,她不会再把舌头吐到他嘴里来了。他用心地品尝着她嘴唇上那抹红色,说来也怪,几个时辰过去了,她的身体还是这么暖和,嘴唇还是这样柔软,难怪张阿婆说她有福气。他歪着头打量着她脖颈处那根青色的血管,上面有一点淤痕,不过,没关系,隔壁邻居也知道他与她有多么恩爱,他与她昨夜玩得是多么疯狂,他身上的淤痕也不少,她只是运气不佳罢了,这用医学术语便可以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这才叫技术活。他想了想,拨通电话。不对,不是110,是120,对了,不是110。他的手指在键盘上迟缓地移动。 他轻轻吁出一口气,然后又慢慢地咽下一口唾沫,把话筒拎到耳边,咳嗽一下,声调猛地急促起来,几乎是疯狂地大喊出声,这声音在他嗓子眼里憋了太久,冲出牙齿,在房间里撞击、回旋、碎裂,化作湍急的气流,他泪如雨下——来人,救救我老婆、救救我老婆……他摔下话筒,闭上眼,欠下身子。离自己家最近医院怕是有十分钟的路程,还能歇上一会。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耳边又传来轰隆隆列车行驶的声音。他抽抽鼻子,想起她带他去过的四合院,那间四合院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署上自己的名字了。他心里涌起淡淡的悲哀,生活就是这样,谁也怨不得谁,是么?他默默地说着。 以下发生的事就有点像一台镜头始终在摇晃的摄影机。 他把她送入医院、送入太平间,送入一个小方盒子。大家都是孤儿,葬礼理应从简。他朝她的木牌鞠完躬,然后出门又去了另一个房间,朝纺织厂厂长女儿的木牌鞠躬。他戴着墨镜与房产商谈了许久,这才敲定她名下那座四合院的价钱。他对这个价钱并不满意,若是她谈,价钱恐怕会高出不少。他不无遗憾,咬了十几分钟手指头,把钱分成两半,一半以匿名的形式寄回老家捐给希望工程。另一半,则装入皮箱。他搭上飞机,去了另外一座城市。那里应该也会有许多有趣、有钱并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鲜艳的女子。他坐在飞机上慢慢喝着饮料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个艾滋病感染者。是她传染给他的。他与她打了个平手。 30 他花了五天时间来写这篇小说。有些满意。这是一篇吃人也被人吃的小说。只是小说取什么名字好呢?她在他身后忙忙碌碌研究着手上的指甲油,脸蛋上有一抹嫣红。 他把小说扔给她说,“婚姻生活”或“谋杀”,哪个名字更好? 她接过他的稿子,花了十分钟看完,皱起眉头,你这写的是什么跟什么? 他说,我写的都是人性。我们都是被害人,也都是凶手。 她说,你在混淆概念。 他说,我没有。 她说,里面的他是个畜生、王八蛋。 他说,里面的她也同样如此。 她说,他杀了她。 他说,她也杀了他。 她把他的稿子啪地一下扔地上了,眉毛竖起,小说不是这样写的。 他说,那应该怎么写? 她说,我又不靠写小说吃饭,干嘛要知道? 他说,你既然不知道,为何又晓得小说不是这样的一个写法? 她说,我吃到一个臭鸡蛋,为了证明这是一个臭鸡蛋,我就得趴草窝里去生一个新鲜鸡蛋出来? 他说,小说与鸡蛋是两回事。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并列在一起打比方。 她说,放屁。 他说,只要是人都会放屁。你昨晚还放了一个特别响的。 她说,你胡搅蛮缠。 他说,我没有。我只是在寻找小说的写法。我们都是活在小说里。现实生活中的声色犬马无非是文章中的一些字词段落。 她说,那你爸真的是被火车撞死了?而且那个还并不是你亲爸?你是个杂种?是你妈与一个秃头厂长的杂交产物? 他说,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对生活的淬取,是再创造。它的真实是艺术的真实。徐悲鸿画在纸上的马再富有感染力,也不能把它们从纸上赶下来骑上去。你不觉得自己说话是否过份了些? 她说,你这样写才是真正的过份。你爸你妈都活得好好的,这不是咒他们吗?小说的意义在于给人愉悦,不是通篇灰暗,让人透不过气来。不管你强行要给他们赋予什么样的意义,说他们只是一个个要承载某种意义的符号,狗屁,意义都是他妈的人工制造。你真有些变态了。 他说,愉悦是幻觉。“灰”才是笼罩整个人生的颜色。 她说,与你这样的人呆在一起真是乏味透了。 她的确有资格批评他。虽然他爱她,她曾也爱过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没花过她一分钱,但她赚的钱比他多几倍,仅此一条,就足以保证她嗓子的嘹亮度。她又是女人,年轻貌美。这就是非常牛逼的话语权。她们的身体无疑是大自然里最美好的资源。美女就是生产力,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所以若与一个美女较起真,上帝他老人家也得非灰头土脸。 他私下里对上帝不无怨言。亚当有夏娃,为什么无所不能的上帝没为自己安排一个,难道他老人家是雌雄同体?不,这是对他老人家的亵渎。无所不能的上帝是因为深深知道那根“胁骨”意味着什么,故选择了独身,也能够独身。 那根“胁骨”到底会有多么麻烦?男人年轻时想干,“胁骨”不想,男人的性欲便是一种苦不堪言的折磨,也是“胁骨”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为解决日常生理需要,男人不得不向“胁骨”卑躬屈膝,祈求那枝含羞带露的玫瑰在把自己扎得血泪斑斑的同时,偶尔发一点慈悲施舍几滴清露。好不容易男人由“日立”逐渐“微软”继而“松下”最后“联想”时,“胁骨”开始三十如狼四十似虎。男人不想,“胁骨”却想了。男人若不举,便是“胁骨”羞辱男人的最好理由。所以做一个男人真是惨啊。所以面前这根“胁骨”……他咽了一口唾沫,闭紧嘴,把稿子从地上一张张捡起,扔入抽屉。 “想”与“能够”都很令人羡慕。很多事,他已经连“想”都不敢再“想”了,譬如偷偷瞅一眼街上美女白花花的大腿。他有经验,他曾那样干过,结果她马上膨胀了,像一个被打足气的皮球,在街上滚来滚去,而且双手发颤,口角流涎,嘴角歪斜,喉咙里咯咯有声,又似得了羊癫风。这很危险。奔流不息的车流可不会与人闹着玩。他只好赶紧抱住她,过了几秒钟,她脱下高跟鞋,开始用力敲打他的脑袋,就像尼姑敲木鱼,边敲边念念有词。 说句老实话,他有过把她甩到马路中央的念头。但这个罪恶的念头立刻被他掐灭了。她若有一个三长二短,他也不想活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爱她。 他的爱终究是无济于事。 她走了,连一滴猫哭耗子时的眼泪都没有奉送。进屋,风风火火四周一转,顺便该出手时就出手,裤衩乳罩丝袜那是不要的,说是算做纪念品,万一他想干那回事,还可睹物思情。存折首饰大衣是要带走的,当然,这些东西原本放在哪里,他并不知道。 他想起书上记载的某个故事,便说,亲爱的,把我也装入皮箱里带走吧。她冷哼一声,不置可否。他眨眨眼,她已经坐到楼下一辆黑色宝马里美发飘兮,或许还明眸盼兮。可见书上的故事只配哄人开心,所谓的幽默感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多大份量。他暗自叹气,起身站在窗台边。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爱被风用脚踩?那辆宝马轿车在风中像蟋蟀般发出轻轻的鸣叫。他哼了一会歌,突然愤怒起来,很想纵身一跃,就像传说中从天而降恐怖的王,将那只黑色的蟋蟀踩住,然后飞快地抽出其肚肠,往它脖子上猛地一勒,噢,它一定在吐舌头翻眼睛了。真爽。 按说,一个男人不应该这般小肚鸡肠。但失恋的滋味真不好受。 他抹去额头、手心、腋窝里泌出的汗水,暗呼一声好险。他还真的差点从窗口边摔下去。这若真掉下去是要羞煞人。也不看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不过,从那时起,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写出狂销一百万册的书来。用句流行的话说——等咱有钱了,上酒店去叫鸡,妈的想要本地鸡叫本地鸡,想要外国鸡叫外国鸡,嫖一个,退一个! 一本书要畅销,其中当有方便之门。若得其法,事半功倍;不得其法,事倍功半。他站在窗前想了几天几夜,想得脑门渐渐锃亮,大有将房里那个七十瓦灯泡等闲视之的趋势。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冷风嗖嗖吹的黑夜里,他终于明白了,悟了,通体彻明了,欢喜得一个筋斗从床上摔到床下。 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八个小时,人们用来工作与学习,另外十六个小时,人们用来琢磨如何把对方弄上床。十六大于八,只要好好为这十六个小时写作,把握其中精髓——床下的准备活动,床上的人体运动,他相信自己必定能创造佳绩。 他想出很多香艳的书名。譬如“做鸡的日子”,又或“一个鸭子的故事”等等。这些名字有些粗俗,不似“肉蒲团”般香艳、含而不露,可他毕竟不是李渔先生,人家那叫风流才子,七老八十了,还能把小姑娘弄得死去活来,他好说歹说也算一个青壮年,却连费九牛二虎之力泡上手的一个女朋友也搞不掂,两者根本就不是同一级别,没法比。 何况,根据他对社会有限的经验,广大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其实就是一些能以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刺激下半身的口号。这不是他看不起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个体,他们很有智慧,作为群体,他们绝对是一群猪。 遗憾的是,他最后还是把这些香艳的书名逐一枪毙掉了。倒不是说他不会睁眼说瞎话胡编乱造,只是人家的下半身早写出杨梅大疮,更甭提有了快感赶紧喊。他想搏出位,应该,也必须玩出一些新鲜花样。 “新鲜”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噱头。但新鲜何其难,上哪里去寻找那些处女一样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的素材?他长吁短叹,愁眉不展,先是夜夜捏着空瘪的钱包徘徊在歌舞厅前,但所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都有一双慧眼。纵然他把西装革履穿得再人模狗样,骨子里的穷酸味在她们显微镜一般的眼睛下依然无所遁形。这有点悲哀。几天下来,他已人比黄花瘦,黯然独消魂了,吃啥啥不香,一天用蓝天六必治早中晚各刷三次牙仍无济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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