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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枪。我起了床,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黑夜一下子就被灯光驱赶出去,我把笔吸足墨水,摸过一张纸。一篇小说也是一件产品,它的生产步骤同样是进入(开始)、成长(发展)、成熟(高潮)、衰退(结局)四环节。一件产品要飞入寻常百姓家,其前提是大规模标准化的流水线制造,而一辆大众夏利是没有资格停在王谢堂前。
我写的小说我打算给谁看?
夜色在窗外飞舞,发出低低的呻吟。小意在梦里愁眉苦脸。没有多少人在梦醒后还能记得梦境的实,他们拂去脊梁上的汗水,对着太阳长出一口气。太阳出来了,锅里的水也就沸了,在沸水里跳来跳去的虾米更有得忙碌了。时间分分秒秒,它们累了,不再动了。一双筷子把它们一只只挟入盘子里,一口口棺材被摆上餐桌。梦境的实,现实的虚。我的影子在墙壁上。没有影子,我就不是人,按书上的说法,我叫鬼;若没有我,我的影子会在哪里?
灯盏上有一些灰尘,我拿起纸把它们一一拭去。指尖触摸到澄色的黄铜,一种密密麻麻的感觉让我竦然一惊。黄铜质地并不好,上面有着隐隐约约的黑痕。这是废铜回炉铸造的。在城市的一角,有一个大大的冶炼厂。里面堆的煤炭有一幢大楼那么高。我跟随着我爸从村里搬来城后,经常翻墙去那里玩。没有人爱与我玩,这里没有天狗那样的孩子。一个乡下来的孩子在初来乍到城里时,理所当然得学会接受歧视。我只好与那些黑不溜秋的煤炭玩。可后来我不敢去了。据说煤堆里扒出过几具尸体。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还是假。那时,我还没在大杂院,仰起头来就能看到花花绿绿的布片。有一个邻居去了那儿烧锅炉,回来后告诉我们,还有更多的尸体被巨大的铲车连同煤炭一起扔进锅炉里。火焰让这些尸体迅速化成一缕清烟。他说,在防护镜外可以看到这些尸体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伸胳膊蹬腿,死得一点儿也不老实。
大人纷纷告诫孩子们不要与他说话。他一个人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外,就着花生米、鸡爪子喝啤酒。他的嘴里溢出香气。他喜欢光着膀子,露出胸口一簇黑毛。样子很雄壮。所有的人都怕他,远远地躲着他。他咳嗽一声,正打算掀桌子与自家男人吵架的女人立刻就老实下来,至于没有奶吃的婴儿更是不敢吭声。按说,有他在,大杂院的门牌边早就能挂上文明小旗,可惜没过多久,他就自个跳了炉,没跳他自己烧煤的锅炉,跳的是炼铜的炉,那么大的一个人在铜水里滋啦一声响就没了。大家都说他跳下去之前,打量了四周工友,最后只说了一个字——操。可谁也不知道他想操谁。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他当然更没有女哥们儿。不过,他有邻居有同事有领导。很多人说他中了邪。可有的人说不是,说他只是看铜的质量上不去,一时柔肠百转,热血沸腾,虎目含嗔,这才光荣捐躯。持此论点的人所找来的证据是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一本《干将莫邪》。
我可以把这件事情写成小说,立意于时代与抛弃。笔法是残酷。文风有两种可供选择,一是水一样地叙述,让人在眼花缭乱的文字面前感受到莫大的悲哀;二是不动声色陈述事实,玩文字本身的张力。
只是……
只是为何我在这个夜里会忽然想起这件事?它与我一直渴望写出的小说有什么必然联系?
黄铜里似乎透出血色。我把灯盏摆回桌面。桌子上面还摆着一个笔插筒。两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晃来晃去,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泥娃娃是我与小意一起买的,跑了整整一天,累得我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小意却仍然精神抖擞。也许女人都有这种本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只可怜我那双刚买的名牌皮鞋,到底没有经受住严厉的考验,回到家就咧开嘴表示抗议了。这得怨金庸老先生。描写爱情完全可用说一声——你的手指穿过我的黑发你发烫的目光灼热了我的心房我的口水在你绸缎般的肌肤上打滚我们上床了——这老先生食古不化,非要说黄蓉小姐先是用泥巴捏了两个泥娃娃,然后打碎拌在一起,重新捏过两个泥娃娃,嘴里还一个劲地念叨你里面有一个我我里面有一个你。
我绝对赞成打倒金庸作品,并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不得翻身。女人嗅了这棵大毒草,只晓得谈情说爱,不晓得做爱。这完全忽略了女性本能,要知道在一定时间内,男人的高潮只有一次,女性的高潮可以有无数次。何况女性还要生孩子,让我们这个社会千秋万代。
爱情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我把口水吐入你嘴里,你把口水吐入我嘴里。我回过头看着小意露出笑容。我决定她将成为我小说中的头号女主角,而不是剧本中那个会给我戴绿帽子的狐狸。理由很简单,我爱她。就算她提出抗议,为证明我的爱情,我也要把口水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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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枪。寻找一篇小说的人物并不是一件容易活。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两个人的指纹会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惟一。可当钟声撞落晨霭,人消失在人海里,消失在匆匆脚步声里,与众不同的特质便迅速蒸发殆尽。喧杂的声音让心灵逐渐窒息,一架钢琴在几次猛力击打后只会黯然无语。
他们面无表情。他们所想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存在的意义需要作为个体人的眼光来发现。他们是社会人。社会只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要求社会人的形状规格大小,它并不喜欢存在于个体人身上参差百态的人性,那对它来说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不合者弃用。这就是社会给出的规则。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生物进化史上所谓的优胜劣汰。一盒积木拼成一副图画。每一块积木都必须服从规则。积木与图画的关系就有点儿像刀与刀锋。
人都要在独处时才有可能听见自己心灵的声音。心灵是一眼井,它不愿意被外物打扰,默默歇息在人的身体里。当人累了、困了、倦了,他们才会想到去寻找它,喝下井水,重新做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人的本质是孤独的。一根小草也是如此。
小意曾带回一株小草。草沾在她头上,她向我扑来,她身边的阳光也欢呼着一起向我扑来。她头上的小草在这一刹那晶莹透剔盈盈诱人。小意的脸红扑扑的。我从她头上取下小草,把它夹入书里制成标本。除了我与小意,再也没有人会在意它了。
草有七片叶子,叶呈无齿椭圆状,若在纸上画地球的平面图,也差不多是这种形状。每一片叶子之间的距离几乎相等。叶子的脉络很像一棵生气蓬勃的树,被书本上的文字一衬,显得非常精致。
我说:它真美。
小意嘟着唇说:它在野外长得好好的,可我不小心把它弄死了。
它若没被你带来,也就没法见证我们的爱情。我说得很肉麻,女人都喜欢听肉麻的话。我说:只有被制成见证的标本,它才能摆脱一岁一枯荣的命运。我们的爱情将永远延贯它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地下有灵,也一定会感谢小意的。我很想狂笑几声,可没敢笑,牙龈很酸,我用手揉着腮帮子,把笑辛辛苦苦憋在肚子里。我的难受有了回报。小意噘起嘴在我脸上飞快一吻。
也许人物并不需要刻意去寻找。我刻意了,我所扮演的角色便会与社会无异。我并不能真正再现她的生命,只是按自己的需要来取舍她的一切。这样对她极不公平。水流自然,清风明月。我应该从自己所经历的生活中随意拈取。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也没有什么是没有意义的。只要她进入到我的小说里,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
夜色已经在窗外屏住气息。小意还在酣睡。真静啊。雪花从空中飘落的声音与尘埃从空中飘落时一模一样。我绞动双手,用拇指压紧太阳穴。心一时恍然起来。我仿佛来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到处都是空空荡荡。亮出你的舌头空空荡荡?听说有人在其主编的某本杂志上刊发了这么一篇小说,然后,不得不卷铺盖回家。我从抽屉里翻出一面小镜子,对着它吐出舌头。舌头有着金属一般的光泽。一块金属总得要被人敲打才会冒出火星。我笑起来,用牙齿轻轻咬住舌头,一丝丝的疼痛化作甘泉流入喉咙。
桌子的另一侧有一台电脑,40G硬盘、256MB内存、内置56K调制解调器……它们暴露在灯光下,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或扁或厚或大或小,每一个零件都是我亲手所购,我了解它们,但它们可了解我?它们存在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执行我的意志。我的存在、我所渴望的小说写作又为了执行谁的意志?我挪过身,把电脑打开,拨号上网,登陆QQ,接连不断的头像飞快闪动,小猫、小鱼、小猪、小兔……自从与小意相识后,我忽然就把它们给忘了,差不多有大半年没再在上面说过话。这可真惭愧。我把QQ一一点儿开。令我满意的是它们已经把我忘了。最后一个消息是小鱼发来的,但也是三个月之前的事。小鱼问我死哪去了?再不吭声就要剁了我的那玩意儿喂狗去。从这种语气里不难得出,我与小鱼的关系甚为亲呢。只是我还是没想起她的脸。不过,我却记得她有一双可爱的乳房,不大,仅堪一握,会咕咕地叫,乳房雪白,乳头红艳,比鸽子更迷人。我微笑着把消息栏关闭,并不打算回复这些几个月前的问候。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
从陌生到亲呢需要一点儿时间,从亲呢到陌生只需要一点儿时间。何况我已有了小意,万一让小意知道我曾和小鱼、小猫、小兔上过床,她亦如法炮制去找一些小狗、小鸭、小象上床,那我可受不了。
小意是属于我的,自私是人的天性。人有几种本能,其中一种叫占有,它包含征服——渴望占有,所以前去征服。它衍生了嫉妒、仇恨、愤怒等等情绪。一个孩子心爱的玩具是不容许别人触摸的,绝大部分孩子玩厌倦了才会把它扔给别人,还有一些孩子却宁愿把它摔坏。
这种陈述语气并不会讨人喜欢。我似乎有必要在此作一下申明:当你在男女这两种符号里所找到的意义与我所赋于他们的一样,你我的心灵契合,你就能明白我所说的,我是你,你是我。生理差别一点儿也不重要,只是展开叙述的某种方式。
只是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么多女子,她们全上哪儿了?我在水边伸出手。达尔文说,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是一只西装革履的猴子?我的指尖触到水面。那些原本清晰的影子忽然间支离破碎。我是捞月的猴子?
睡意袭来,我沉沉睡去。我仿佛来到一个透明的空间。一些花儿会在月光下开放,花瓣随那涌动的夜色,渐然吐出一片片银光。微风吹过,银光悠悠一漾,幽香泛起,让人想尝。可还没等我把嘴凑上前,这香已生出了口耳眼鼻手,在几缕流光溢彩的云朵下,摇曳生姿。绝世有佳人,幽居在空谷。我屏住呼吸,心里顿时恍惚了。是我痴了,还是这些花儿痴了?我在乡村里慢慢走动。树的影在房子的上面。乡村的夜晚总有着风与大山。崎岖的路沙沙地响。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身后,究竟有谁?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萤火在静静地游。空气中弥漫着麦田的芬芳,我听到它们正在潺潺流水间,一滴一滴,清脆地响。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于此同时,一些冰凉的东西掉入我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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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枪。我跳起来。小意哈哈大笑。我的颈里满是湿漉漉的水。天色已经大亮。小意得意地甩着双手,说:“猪啊”,太阳照屁股了,还睡?
我揉揉眼睛。眼屎掉下来。
我的口水淌满了桌子。小说不会被口水淹掉吧?我叫起来,刚想去找,小意扬扬手,笑盈盈地说:你的小说写得好差劲啊。
我顿时面红耳赤。我想关老爷见了我这张脸庞想必也会羞愧难当。我说:还没写完呐。我朝小意扑过去。
我的身体穿过小意,重重摔倒在地上。我睁开眼睛。
我在公园里。天空在我头顶。我的头上迅速凸起一个大包。我看了看旁边的绿色长椅,又看了看地上那滩幸福无比的秽物。
我也笑了,在长椅上挪了一下身子。我的臀部仿佛粘在椅子上,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开始把头弯到屁股下不停地哈着气。四周突然就变得很冷,到处刮起了白毛风。白晃晃的太阳在天上,没有一丝热度。我破口大骂了几声,然后抖抖索索爬下来。我小小翼翼蜷缩在电线杆上,把腿翘起,膀胱实在憋得难受,我准备热气腾腾大干一场。
一个女人走过来踢了我一脚,一个男人看我没动弹,干脆就耍了一套穿心腿,我应声飞出,屁股朝后平沙落雁。我汪一声叫,我不明白他们为何我踢我。我在街上翻了一个身,瞪大眼。
先是男人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女人把口水吐进男人嘴里,接着男人又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唉,反正就这么一直接着了几十分钟。我有点儿害怕。我记得我在小说中提到这叫爱情。可他们的动作显然超过了爱情的定义,那个男人的手慢慢地向女人下面摸去。我想他们或是要施某种传说中的法术。
女人忽然哎呀了一声。
男人赶紧问,怎么了?
女人往四周偷眼一看,没有人,白毛风把四周吹得干干净净。
女人小声嘀咕了一句,我要尿尿。
男人说:尿吧。
女人说:有人来了怎么办?
男人说:没事,我会掩护你。
女人羞答答的脸上开出几朵玫瑰。
女人又说:上哪呢?
我下意识地往左右看了看,光溜溜的街道上只有我与一条电线杆。这可真是一个麻烦问题。男人看了看我,估计不大合适,又看看电线杆,估计它不会咬人。男人说:就在这电线杆边吧。
女人皱着眉头解开裤子。
哗啦啦,泉水叮呼,泉水叮呼响……
这泡尿真的好久哇。我抽抽鼻子,一步二晃走上前。我无法不惭愧,我很想看看女人是如何撒尿的。因为据说所有的人的内心都蕴藏着伟大的爱情,只需一粒种子就能让它蓬勃发芽,而女人的爱情更是惊天地泣鬼神,所谓痴情女来薄意郎。又据说人有了爱情就可以战胜一切黑暗,可以治肚饥当皮衣……总之林林总总好处多多,就与狗皮膏药差不多。
我忽然发现男人脚上有着一块骨头。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珍馐啊。饥饿的火焰一下子淹没掉我的理智,天色苍苍,暮意如霜,我嗷一声叫,忘掉刚才被踢时的疼痛与记忆。我扑上前,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就咬在男人的腿肚上。
男人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血一下子就灌到我嘴里,真他妈的鲜美。我身上的毛发一根根炸起,我张开嘴,刚准备咬下第二口。男人不见了?我伸出狗腿揉揉眼睛——哦,他骑上那阵白毛风跑远了?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奶奶的,原来我还是一条卷起尾巴的狗。靠,就算你发现了我是一只会咬人的狗,也不用跑这么快吧?大不了被我吞肚子里,再怎么说,看你的模样也应该懂得物质不灭,能量守恒嘛。我扭过头,打量着女人。我的眼眸中幽幽绿光一定是把她吓坏了。她直哆嗦,拼命地把裤子往上提,但老提不上。没过一会儿,她不再提裤子了,手在空中划来划去。她想跑,为何却一步也不能动弹?这可真奇怪。
我转到后面一看。原来如此,我哑然失笑。女人的屁股被这阵白毛风结结实实冻在电线杆上了。我望望四周,没有水,也没有热乎乎的东西。这可怎么办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在空中翻了一个跟斗,为自己拍了十下巴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翘起腿,把腿搭在电线杆上,吹起口哨,一时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后面的故事就让我说起来有点儿不好意思了。我走哪,女人跟上哪。我问她为何老跟着我。
她说:你看见了我那里,还用那个浇了我。
我说:这都什么年代,还这么传统?何况那男人也看见了,你怎么不去跟他?
女人顿时就眼泪汪汪说:他不是人。
我说:我是狗,我也不是人哩。
她说:你是一条解人危难大公无私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与众不同的狗。
我说:得,别再夸了,否则我一时骄傲,飘上云中,也变成你们人,那可如何是好?说吧,跟着我有什么事?
女人说:我爱你。
我说:为何爱我?
女人的声音小了,那几朵羞答答的玫瑰又出现了。女人说:你打得过别人,就一定能保护我,我不跟你跟谁?你这么勇猛,以后自当出将入相,到那时屋子车子票子不也就都有了?
我暗呼一声爽。原来暴力如此迷人,它简直就是阿拉伯神灯,不对,它极有可能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只是,只是……我沉吟了一会儿说:好汉架不住人多。一个人不在我话下,二个人也不在我话下,可成千上万人一起朝我涌来,我就吃不消了。
女人着急了说:那该怎么办才好?
我说:除非你向上帝请求你也变成一只狗,这样就没有人来抢你了。
女人奇怪了说:为什么我变成狗就没有人来抢了?
我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是高居万物之上的,他们又如何甘愿放下架子与狗来谈爱情?
女人眨眨眼说:你真聪明。女人脸若桃花。我心怦怦乱跳。天哪,我真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情吗?难道这爱情真能超越时空超越种族?天,为何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神,感谢你。
……
再后来,再后来,他妈的,老子竟然被这个女人在水里灌下了迷魂药,卖到狗肉铺子里了。一把铁锁牢牢地系在我脖子上。我愤怒地吼,女人,你为何要骗我?
女人朝我一挥手,她笑容满脸。她说:你忘了你自己说的话吗?
我说:我说过什么?
她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怎么可能与狗谈爱情?你懂不懂?
还能说些什么?今天我就要被人宰了熬成一锅狗肉汤了。我也只能是把我的狗眼擦亮,高悬于九天之上。
后记:
这篇小说的酝酿比真正动手写的时间长几倍。说来惭愧,为写好这篇小说,还特意写了一个近六万余字乏善可陈的中篇,专门来训练自己对各种细节的描写。
一篇小说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曰立意,二曰语言,三曰情节,四曰人物。
立意让文章立起来,它指的是作者独特的眼光,能在为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生活中找出值得思索的东西,纵然我们是坐在马桶上读完它的,可某日走在大街上,会忽然想起文章中的某一句话,然后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
语言让文章动起来,它指的是文字的活泼,不可拘束的生气,天马行空,羚羊挂角,鱼在水里泼喇喇响。它让我们有阅读的快感,好像三伏天里把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怎一个爽字得了?这里还包含语言节奏、叙述方式的收放自如张弛有度,文字颜容殊丽雅淡或者凶猛暴戾又或者是干干净净水洗过一般。
情节让文章看得下去,用“涂鸦”的话来说,玩的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栅处。其间过程大开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有穿插,有突袭,有遭遇,有迂回,海陆空立体作战,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它像一部好莱坞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种感知器官。
人物让文章能被人记得住,它必须有血有肉有脊梁骨,拍一下,也能当当作响。整个小说最后将浓缩到这两三个字符的人名中,成为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人生、一种性格。这就譬如孔乙已、于连、高老头儿、林黛玉等等。
做到此四要素中的二个又或是两个以上,那便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但一篇真正伟大的小说,光有这四个要素那还不够。它还必须得具备三个更重要的东西。
一、思想的深刻性,它不仅找出了那些值得思索的东西,而且,它也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回答的声音必然是由经生活淬炼过后的智慧发出。
二、新鲜。文本上的新鲜、语言上的新鲜、视野上的新鲜……创造推动世界。现在,我桌边有一篇小说《太太不在家》,作者香港人何索(2000年11期《读者》);而我刚刚阅读了一篇英国人安妮·玛丽·格温写的一篇《回家》(广东旅游出版社名家精品辑)。我不能断言这是抄袭,但两篇文章大意是差不多的,不同处仅仅是文字无新意的排列组合。
我承认,我们都是站在他人肩膀上写作。我只想试图拿这个偶然事例来说明一个事实,我这二十几年来阅读的大量中国现代作品几乎在国外都有其范本,而更多当代作品又是这些现代作品的改头换面版。不必否认,重复能把某种观念迅速传播。可中国新一代所谓的作家、写手们的创造力上哪里去了?没有比创新更重要的。对于一部新鲜的作品,我能容忍其糟糕之处。
三、良心。一个人要有良心,一个作家更要有良心,至少他在写作时得有。良心是一部伟大作品的脊梁骨。不敢奢望作家本人一定要成为思想呐喊上的边缘人,又或是人文精神上的守望者等等,至少,他不应该忘了生养他的土壤。
有必要申明的是,这里,我所叙述的还只是一些形而上的东西。还有一种天才的写作,它或痛或爱或恨,一切皆发自于五脏六腑,不为技巧文本所拘。天才的写作没有理论可言。
对于《做秀的时代》这篇小说的思想是否深刻,我不想,也无法做出评价。作品完成,有了读者,必然会有种种误读。人们各自的经验与智慧决定了各种看问题的角度。但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其内涵及外延是无限的。误读其实更意味着对作品的全新演绎,是一个新生命。每一个读者的感受都弥足珍贵不可替代。
我想说一说的是《做秀的时代》的结构。我一个朋友说,这篇小说让他联想到了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十一个儿子》。白痴庄枪有很多哥们儿,每个哥们儿就像是一块砖,他似乎要建一个让人吃惊的建筑,他放一块砖在地上,接着叠加第二个块,然后是第三块……他像是保持着一颗童心,因为这好像儿戏。但并非如此,因为他不停地垒下去了,越垒越高,超过了他的身躯,接着超过了广场的旗杆。这一根孤立的狭窄柱体,散发出一种悲怆的气息,这是一种危险,但它的力量终于开始呈现出来。他并没有就此停止,还在把自己手中的砖往上面不停地扔。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没有砌刀,手中只有一根吊线锥。它保证了奇特建筑始终垂直于地面。它把万有引力和空气压强分配得那样平均,令人叹为观止。有人担心这幢奇特建筑会倒在地上,砸出一条国道来。但实际上,这幢建筑仍不断上升,最终在某种意义上接近无限,就像马可波罗向忽必烈关于看不见的城市的汇报永远不会结束一样。这个吊线锥就是庄枪。他是白痴。他通过与众不同的思路、爱好、观察角度,兴趣点拨弄着这根吊线锥,用一种纯粹的智慧、思辩、叙述让这根吊线椎大放异彩。
无疑,这位朋友看见了小说中的建构,但还没有看见解构,没看见在建构中同时存在着的解构,以及笼罩全文彻底的解构。第六章结束后,庄枪拿起四九那张支票,他开始讲述他的哥们儿的故事,而这些故事都是一个被预选撰写好的剧本,一个要被拿去去博取所谓名声、金钱的剧本。一直到第二十一章庄枪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身处于舞台上。芋头、涂鸦、李哲等这些哥们儿也还是在这部戏演完后,才在生活中与庄枪握了第一次手。这个结构把前面文章中所积累起来的重量不动声色地推倒。但庄枪的哥们儿故事还在讲下去。他开始讲他生活中的哥们儿的故事,其中用各种手法穿插着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与四九边走边看边想。他寻找着生活的意义。但正如文中所讲,一切意义其最终指向必然是毫无意义。庄枪终于被熬成一锅狗肉汤了。
这个结构受了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的一些启发。楚门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部电视长剧里的主角,却不知道自己的演员身份。电视剧的导演是个超级天才,他让楚门从刚出生起就在他的镜头前长大,竟让他蒙在鼓里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这个电视直播节目全天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从不间断。这个天才导演制造了整个楚门的世界,他派出了许多演员去充当楚门的母亲、朋友、同学、同事、初恋的情人、失而复得的父亲、缺乏共同语言的妻子……他的摄影棚是个庞大的空间,他让楚门每天生活在这个虚拟的空间中,一切都是制造出来的,包括空气、大海、城市、打雷和下雨……
文字是会灵魂的。其张力,节奏、语感是一根根看不见的手指。它会深入人们心底并轻轻拭去上面的灰尘。每个人都是一个悉足自给的宝库。一篇伟大的小说便是人们打开宝库的钥匙。
我一直渴望能写出一部伟大的小说。我希望我现在这部《做秀的时代》便是这样一部小说。
当然,它或许还不是,它还有诸多方面的欠缺。但我以为自己能毫不羞愧地说一声:它比当今市面上99%的小说更好一些。我的眼光也许是错误的。在母亲眼里,自己的孩子哪怕再难看,那也是天底下最好的。一念及此,心便惶惶然。常识告诉我,一道菜是否好吃不是厨师自己说了算,还得由食客们来下评断。我真诚希望读者们在停杯举箸后能给我一个真实的意见。这里,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你们能用自己的心灵来说话,而不是一目十行的眼睛或者是道听途说的耳朵来说话。这样,或许,你们能在此书中找到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此书写给七十年代生的同龄人以上及一切正在独立思考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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