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做秀的时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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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我叫庄枪。我看云。云不看我。它们在半空中嘶嘶地响,像一群毒蛇。云卷云舒,去留无意。看上去很美,说到底,这只是风的意志,但人们谁也不愿意真正去理会这个藏在面纱下的现实罢了。我冷冷地笑,一弯残月淌出了眼泪。它的形状有点儿像镰刀,可说实话,它更像一块被天狗吞吃了大半的月饼。 天狗,面赤,鼻大,体黑,肩生两翅,能御风而飞,常向天长吠。其状如狸而白首,其音榴榴,可以御凶。譬如,二郎神杨戬身边那条哮天犬。但“天狗”在人们使用的黄历中却呈大凶之兆。各地许多民俗中,出行、婚娶、丧葬、建房等等各良辰吉日的择定,无不把冲撞天狗列为头等禁忌。据说天狗会使妇人不育,还会吞吃小孩儿。所以宁犯太岁,莫冲天狗。 脑袋再次疼痛起来。一片片破碎的絮状物像被黄沙包裹起来的风暴,呼啸地冲过大漠戈壁,直扑脑海深处,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我低低地呻吟一声,蹲下身,捧住脑袋。脑袋像一只灌满水的皮球,重得令人吃惊。我摇摇头,想起我的一个哥们儿给我讲的一个天狗吞月的故事。这个故事与老人们嘴里经常挂着的那个迥然相异。 天狗爱上了广寒宫里的玉兔。嫦娥姑娘正碧海青天夜夜心,悔得肠子青,眼见人不如畜,更年期综合症发作,妒心猛起,死活不同意天狗与玉兔共结连理。天狗愤怒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纵身一跃,把月亮吞下肚去,把月兔搁自己心里头了。这下急坏了那些在地面居住一直把嫦娥当成意淫对象的人,他们赶紧敲锣打鼓通知各路神祗,于是乎,一时间天昏地暗黑云密布。狗哪里会是神仙们的对手?没一会儿,月亮被神仙们从天狗肚子里掏了出来。天狗罪大恶极,凌迟处死。只可怜那只玉兔哭红了眼睛,却也再见不到她的天狗哥哥。 故事有点儿煽情,也有点儿荒唐。但有着命中注定的悲哀,一种无法抗拒的悲哀。它从我们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分泌出来,散发着无以言语的恶臭,让人无法言语,无法呼吸,直至死去,仍要被锉骨扬灰。我这个哥们儿说完这个故事后,就痴痴地看着墙壁发呆。墙壁忽然开始颤抖,发出嗡嗡响声,一行火车从我们喝酒的这个小酒馆旁边轰隆隆驶过,就像一位洋洋得意不可一世出巡的君主。 我以为他说的是爱情,便笑。那时,他有一个女朋友,长得虽不是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但在某些人看来,那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他的相貌着实令人不敢恭维,像被一口沾满锅灰的平底锅砸过,又没被彻底砸平,黝黑处仍可见到不少凹凸起伏的颗粒在脸上层层叠叠。这要在半夜冷不丁出现,准能把人吓得半死。 他叫天狗,狗年出生的,据说他妈妈刚生下他,天穹中忽然跳出一只硕大无比的天狗,身随风长,一口就把月亮吞下肚,慌得人们不分男女老少,一起奔出屋来,高声呼喊,天狗吞月亮了,出来打狗呀!边喊还边敲锣、打鼓、放鞭炮,一直折腾到天亮。又据说稳生婆也颠着两只小脚颤巍巍跑到外面观战去了,害得他妈妈只好自己用牙齿咬断脐带。所以小时候,孩子们都喜欢一边用手指去捅他的肚脐眼,一边蹦蹦跳跳地嚷:天狗,你咬我啊。天狗真的张嘴去咬,被咬的小孩儿便哇哇地哭,赶来的大人们不由分说扬手就是两记巴掌。 天狗就这样一天天长大了。如果我没有记错,我们在小学里应该有过大约一年的同窗之谊,虽然那时我可能是在读四年级,而他已经读五年级了,但我们的的确确是坐在同一间教室里。教室是村里的祠堂改建的。祠堂对面便是大山,山是高山,山脉蜿蜒起伏,山色蔚然深秀,山形似一只来自亘古洪荒中的野兽,眄视着脚下幽深的庭院。祠堂年久失修得厉害,破败不堪,墙头挂满一簇簇野草,支撑房屋重量的几根大木柱上到处布满裂缝,里面塞满牛屎、泥土、碎石。牛会哞哞叫着甩着尾巴从祠堂门口走过。一群群苍蝇在祠堂里的每一个角落兴高采烈。 那时我家应该是全村最为窘迫穷困的。我爸就像一条在城里被人打断了脊梁的狗,带着我与妈妈,从城市来到了村庄,又从一个村庄不停地走向另一个村庄。这其间种种经历,让我在多年以后的某一天,站在街头听见韩磊先生唱的那曲《走四方》时,禁不住潸然泪下。 我与天狗成了好朋友,或者说他是我的保护人。天狗在我胆战心惊地迈进新教室的第二天就向全班同学宣布他了决定。天狗是凶悍的。在他的影响下,我也迅速变得凶悍起来。他与人家打得头破血流时,我甚至不冲上去,只在一边拍掌顿足为他呐喊加油。天狗的拳头很硬,黑黝黝,铁一般沉。他喜欢拿拳头到处砸,对着村后的那些大树,大吼一声,直拳一击。树摇晃几下,枯的叶子纷纷往下掉。他龇牙咧嘴却不无得意地扬起手告诉我,当拳头上那些凹凸处全部磨平时,功夫也就练成了。他没告诉我他练的是什么功夫,但我们都相信这种功夫练成后,威力一定大得吓人。天狗最辉煌的战绩是一个人把五个从外村来的与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全打趴下了。不过,这里也有我的功劳,只是那时大家的目光全聚集在他身上。想想看,就是“少林寺”中威风凛凛的觉远和尚也不过如此。天狗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挨了父母一顿狂揍。不过,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他在同学们中的光辉形象。天狗乐呵呵地带领着我们在几个邻近的村庄里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没有人提及我在那场令他闻名遐尔的斗殴中曾拿起板凳朝其中几位的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下去。当然,我也听说那几位孩子没有忘了我,也曾激烈地与人分辩不是天狗一个打倒他们五个,但这是没用的,大家都喜欢听到一个英雄的天狗,所以我在里面做过些什么,那都毫不重要。 我和天狗打架都狠,可我很明白,真打起来,我不是他的对手,毕竟他块头大,年纪也大。若两个人都不要命,那么还是实力说了算。天狗没有我讨女生喜欢,主要原因是他没有我长得好看,次要原因是我成绩比他好,虽然他在五年级里经常拿前三名,但我在四年级里却是雷打不动的冠军。考试对我们来说,就跟玩似的,这令教过我们的老夫子目瞪口呆,他死活想不通二个上课经常开小差逃课打架的男孩竟然比那些文静的女孩儿还要考得好,于是就专门在我们身边坐下,看我们如何做试卷,一次,两次,他们终于相信了这世上有比勤奋更为重要的东西,我们俩的名声也随之远播。谁也不晓得,我们之所以上课发呆,是因为我们已在昨日把功课预习好了,老师教的远远没有我们放学后自习来得简单明了。这是我们俩的秘密,放学后去山上某处玩,除了找各种果子吃,我们也会自觉地去念书。 现在想起来都会挠头,两个屁大的孩子在没有人强迫的情况下,哪里来的自觉性?读书于我们而言,仿佛仅仅是天性,就如空气于人。说实话,我现在常问自己,我与天狗那时是否算得了神童?真希望老天给出来的答案是否定的。王安石笔下那个方仲永实在太令人伤神了。而我与天狗以后的路却又再一次验证了这个故事的可信度。我现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天狗呢?这让我有时夜里醒来,泪流满脸。也许随着年纪渐大,一个神童变成了白痴,就特容易矫情。这真的一点儿也不好玩。 不久之后,我跟随我爸去了另一个更远一点儿的村庄,与天狗的交往就此暂告结束。再次与天狗相见,已是很多年以后。我参加了工作,我都想不起来我那个工作到底是做什么的。我记得自己去出差,在一个偏远小城里因为某件突发事件,忽然粮尽弹绝,口袋里一毛钱也没有。我饥肠辘辘靠在火车站粗糙阴冷的水泥围墙上,盯着在暮色里一点儿一点儿灰暗下去的人流,琢磨着如何从中弄出一些钞票。没有体会过饥饿的人是永远也不能明白被饥饿折磨的滋味。我望着一些垃圾筒里被咬过半口的面包与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眼睛里冒出绿火。我觉得它们比仙女还美,但它们总是被那些比我更为衣衫褴褛的乞丐迅速摸了去。我开始考虑自己是否要脱下那身皱巴巴的西装,但显然,它们最多能填饱肚皮,并不能把我送回家。我望向不远处几位追在旅客屁股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诉说自己刚被小偷扒了钱包的中年大婶们。我羡慕她们,准确说是佩服她们,她们把生活与演戏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每日都在精益求精,不断前进。她们的演技与专业精神完全值得活跃在电视屏幕上的演员们好好学习用心体会。 我看入了神,一时忘了自己的穷因潦倒,也忘了自己的饥饿。我被火车站里的每一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深深迷住。我研究着他们麻木的脸庞,他们干裂的嘴唇,他们暗哑的额头,他们黯淡的眼神。我惟独忘了研究自己。很快,我就被两位联防队员反剪双手推推搡搡送入一间小房间。经过检查,我包里没有违禁品;同样经过检查,我被确认为一个形迹可疑的分子。我被喝令蹲下,双手抱头,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左顾右盼,不准膝盖弯曲,不准坐在地上,不准背靠墙壁,不准低头或抬起下巴,必须双目平视,必须有问有答,必须谦虚谨慎,必须戒骄戒躁……我都忘了他们还提了哪些要求,我努力执行着他们的每一个要求。很遗憾,我交待的工作单位及相关电话号码经他们查核,确实有其人,但已因长期外出未归而被单位除名,单位对其所作所为概不负责。我不记得自己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我尴尬地笑,我偏偏又忘掉了我父亲及我一些哥们儿的电话。本来它们都被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的,可现在它们全不见了。从我包里翻出来的东西零乱地堆在办公桌上,有脏兮兮的毛巾,有尾部开了口的牙膏,有几大本厚厚的武侠小说,有一个魔方,有二盒围棋,甚至还有一只秃了头的铅笔。对了,还有一张来时的火车票。 就这样,我见到了天狗。他漫不经心踱进屋内。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但很快便打消掉了这个龌龊的念头。他坐下来了,用铅笔敲着桌子。我老老实实回答着他的问题,虽然他的问题与刚才那两个联防队员一模一样。当我说到自己叫庄枪时,我听见他啊了一声,惊讶地张开嘴。我赶紧申明,我这个“庄”是村庄的“庄”,不是装腔作势的“装”。他黝黑的脸上泛起一抹红光,他跳过来,抓紧我的手不停地晃:我是天狗啊,你不认得我了? 天狗初中毕业上了小中专。小中专,不要学费,国家每月资助几十元,若与女生交道打得好,省下饭票,还能往家里寄点钱回来。天狗当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去那间铁路学校的。毕业后,他分配到这个城市,当上一名铁路警察。 这些都是天狗告诉我的。从那以后,每次我路过这个偏远的小城都会中途下车与他在火车站旁边的这个小酒馆喝上几杯。天狗的酒量很大,越喝越清醒,眼睛越喝越亮。我知道了天狗的许多事情,譬如,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他把最小的弟弟接到一起住了,供他上学。我见过他的弟弟,那是一个可爱的孩子,腼腆地问哥哥要买练习本的钱。从他弟弟的嘴里我又得知,天狗已经是一个很有本事,而且是很有人缘的人。天狗不再打架了。天狗虽然是一个警察,但待人谦和有礼,温良儒雅,大部分的人提起他的名字都情不自禁会竖起大拇指,夸声要的。他总是温和地笑着,见了老人拉着重物,一定过去帮忙;见了孩子跌倒,一定伸手去扶;见了有人真正丢了钱包,一定掏出自己的钱包……谁也不说他是做作,天狗在人们眼里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人若能十年如一日做着这些不起眼的小事,那么他的名字在老百姓心里自会温暖起来。 但天狗死了。一粒子弹掀起他的头盖骨,子弹伍角钱一颗,听说是天狗自己掏钱买的,大家都说天狗是一条好汉,他五花大绑跪在地上时,黝黑的脸皮仍泛起一丝淡然温和的笑容。很多人都为他送行,一壶壶的水酒洒入大地,一句句祝福飘上天堂。很多人都在家里为他焚起一柱香,并双手合什为他祝福。天狗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如果他不是一时大意被他弟弟把他那把特制的匕首带到学校耀武扬威,他现在仍将站在我面前谈笑甚欢,而我也根本就不知道他手上有着几条血淋淋的人命。天狗杀了人,虽然杀的都是贪官污吏,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所干的并不是法律认可的自卫反击。 入屋搜集证据的警察亦为之动容。天狗有个女朋友,还没结婚,更没有住在一起。天狗家的客厅与普通人家的无异。但进了天狗自己的房间,一切简单得令人无法相信,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现代文明在这里找不到半丝踪迹。在桌子底层抽屉里,警察很容易地就找到所想要找的证据,也找到了天狗用来记录以匿名方式捐献出来给老人、孩子、残疾人等等各种款项的流水日记账。天狗把他每一次杀人的过程记录得一清两楚。他在听闻哪个高官有贪赃枉法之嫌后,便会利用自己的关系展开准确调查,证据若确凿无误,他就于半夜潜入其家,用那把自己精心磨制的匕首威逼那些贪官交出不义之财,然后再轻轻划破他们的喉咙。他从不多杀一人,有着壁虎般令人诧异的耐心,总能够在默默中等来着最适合下手的机会。轰隆隆的火车也给了他最好的掩护。他就像一个传说中的独行侠,隐藏在现代文明的角落里,扮演着一个上帝的角色。没有谁怀疑他,他获得的各种嘉奖挂满了整个客厅。 天狗为什么要留下这本日记?人们纷纷揣摩、猜测、狐疑。也许他想留下点儿什么来证明他是上帝;也许他不是,他只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整个审讯过程进行得异常顺利。天狗一直含着微笑,把他所杀过的人以及如何杀人都来一个竹筒里倒豆子,并还不时提醒警察忽略的一些细节。作为同行,他非常清楚这些细节的重要性。但他始终没说,他为何要这样去做? 天狗的女朋友是一个工厂女工,她不相信这一切是事实,疯了。天狗在狱里传出话来,说他对不起她,来世给她做牛做马,这是天狗说的倒数第二句话。他没再说什么,微笑地看着跟在刑车后面疯狂地跑满脸泪水的弟弟。他也没有给我留下片言只语。他继续微笑着,他走下刑车,走上设在城市中心广场上的公审会场。他望望天空,目光遥远又深不可测。他甚至还对站在审判台边英气勃勃的女兵说了声——你真好看。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为此那个女兵的脸红润了许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大家一直在想。那天,阳光如瀑,晴空若洗…… 天狗的故事是他的邻居与朋友告诉我的。他的弟弟,那个可怜的孩子也从那个城市失踪了。我买了一些食物、药品、花,去了精神病院。我看见了天狗的女朋友,那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她。长得不算漂亮,但很可爱。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着我。眼睛清澈无比。她像一只可爱的兔子。我想起天狗给我讲过的那个故事。我回到与天狗喝过酒的小酒馆,独酌独饮了一天一夜。在醉眼蒙胧之际,我恍惚回到小时候与天狗一起玩耍的地方。青天白日,高山巍然,草柔软得可以在上面自由地翻跟斗,一只蜻蜓正盘旋着下坠。我忽然发现山脚下那个破祠堂早已只剩下断垣残壁。我双膝跪倒,没有别人会听到我的声音,这个地方只是我与他的秘密。我愤怒地喊:天狗,你他妈的死哪去了?还不快给我滚出来! 28 我叫庄枪。我不是上帝,我更没有渴望扮演上帝这个角色的冲动。我的视线飘向另一块云朵。我看见我正坐在一间屋子里,一个男人默默地坐在我的对面。屋子里有一面镜子。窗户上的玻璃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天空也有着纯净的颜色,视线尽头仍是那一片深不可测的黑暗。一只白色的鸟悠悠飞来,忽然一声枪响,漆黑处炸起一团血花,鸟儿石子一般坠落。我笑起来,收回目光,继续打量着这个男人。他的头发略微斑白。他在抽泣,肩头一耸一耸。他把脸埋在手掌里,似乎很难过,泪水从指缝里渗出,这让他像极了一个蹩脚小丑。他说—— 她死的时候,我没有在她身边。她死后很久,我才来到她坟边。说是坟,其实是一个小土包,不比村里人家崩了牙的海碗大上多少。我在坟边跪下,草没过膝头。一个带我来到她坟边的娃儿说,坟边本来还竖有一块木牌,后来不知被谁当柴火捡去烧了。娃儿说完就跑了,欢天喜地,手里挥舞着我刚给他的一张五元钞票。这对他来说,是一笔大得吓人的财富。四周静寂无声。蚱蜢一只接一只惊慌跳起,露珠在翅翼上滚动。太阳的光一闪而逝。 她是一位老师。我知道这样说很俗,你别见笑。可她的确是一位乡村女老师。我没有法子让她不俗。她去河边弯腰洗衣时,一样会露出一小段光滑的腰肢。河水哗啦啦流淌,河里的水草顺着水流的方向歌唱。歌声很好听,常招惹来几只红头蜻蜓。阳光在水面投下大片大片的花朵。水很清。鱼在里面窜来窜去。蜻蜓急速地颤动翅膀,慢慢弯下细长的身子,尾尖触到水面,轻轻一点儿,远远飞开。一圈圈涟漪把她的影子悠悠漾散。好像便有一些东西随着这涟漪一点儿一点儿泌入心底。岸两边长满青草。我常趴在草丛里看她。一些不知名的虫子在耳边嗡嗡地飞。我一点儿都不怕它们。有一次,一条墨绿的蛇从我脸颊边慢慢游过,我动都没动。 我喜欢她。村里人却不喜欢她。不过,她刚来的时候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她。我不太清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一开始我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她桌上的瓶瓶罐罐。那些东西太漂亮了,精致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一丝一缕的香气从里面飘出,我第一次嗅到时还以为自己飘入了云眼儿。村里的女孩儿们眼睛总爱往那上瞟。我也喜欢看。可叔太公说,这些瓶瓶罐罐里面藏着会吸人阳气的狐狸精。 叔太公并不是我真正的叔太公。只是我来到这个村庄后,我妈就指着村子里的男男女女,挨个告诉我应该如何称呼他们。叔太公下巴上并没有雪白的胡子,年龄也就四十余岁,铁板一样的身材,若拿锤子敲上去,怕都会冒出几粒火星来。大家都说他拉起犁来一点儿也不比村头老黄家的大牯牛差。他听了嘿嘿地笑,两眼放光,口涎一丝丝淌下。他娶过一个老婆,三十多岁的时候才娶的,可惜过门没半年就死了,什么也没留下。李家大婶说,他的劲太大了。他前生是天上的牯牛精,凡间女子没福份承受得起。围在大婶身边纳鞋底的小媳妇们纷纷红了脸,眼睛里泛起水汪汪的惊惧。她们都喜欢叔太公,有事没事也爱找出一些活来叫他去做这做那。他从不推辞,放下自己手中的活,乐颠颠地跑来跑去。村里没结婚的女孩儿们却不喜欢他,刚见他的影子就远远躲开,有时没来得及躲,就把脸努力地扭向另一边。说实话,叔太公长得可真不好看。脸上满是疙瘩,一个大疙瘩上往往还趴着两三个青紫色的小疙瘩。不过,我喜欢与叔太公在一起玩。他不识字,脑袋里却记得很多妖魔鬼怪有趣的事。他还会陪我捉蚂蚁。他挖泥鳅的本领厉害得不得了,两个手指往地里一插,再一抠,一条肥壮的泥鳅就被他牢牢夹在两指中间。村里人说叔太公小时候发高烧把脑袋烧成一锅粥了,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糊涂,可叔太公为何就娶不到第二个老婆? 那天,叔太公坐在祠堂石阶上晒太阳,我在他旁边翻来滚去。她来了,提着一个大皮箱,气喘吁吁地问叔太公——村小在哪边?她说话的声音就似水珠儿撒入水面。叔太公一时傻了,愣了半天,忽然撒腿就跑。我也傻了,不过我没跑,她真美,过年才贴的年画上的女人也没有她一半好看。我结结巴巴好半天,还是不能把一句话讲完整。她笑了,问我是否可以带她去。我的心脏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我咽着口水一个劲地点头。我想,饿了三天的鸡在啄米时也没有我那时点得快。她扑哧下又笑了,这一刹那,我好像看见了无数花朵从天空飘下。我说的是真话,到现在我还能记得那些花朵的香,它们是白色的,有着比月光还要清澈的光芒。 她是我的老师。我喜欢她。我不明白村里人为何突然就不喜欢她了。她刚来的时候,我妈还让我给她送过好几次野味。后来,我妈再也没让我送过。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把她桌上的瓶瓶罐罐全偷偷扔入河水里。水面溅起一圈圈涟漪,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我妈还是没有让我去送那些已经在墙壁上风干的野味。她依然笑着,似乎并没有发现瓶瓶罐罐不见了。她对我很好,她对每一个学生都很好。这让我嫉妒地发了狂,心里就似有猫爪在挠,一下重一下轻。我的学习成绩飞速下降。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忽然听到我妈与李家大婶在窃窃私语。 ——她是破鞋?难怪妖里妖气。说起话来软软绵绵。村里这些臭男人的眼珠子都快被她勾走了。唉,真不放心她来教我儿子。 ——听说她原来是剧团的演员,与好多男人睡过觉,名气太坏,才被下放到这里来…… 心扑通一阵乱跳,我屏住气息,蹑手轻脚出了屋,在阳光下疯跑起来。破鞋?脑袋里嗡嗡直响,浑身难受得紧,又说不清一个之所以然。我明白破鞋的意思。我妈说过,不正经的女人才会是破鞋,可她明明是天上的仙女啊。我愤怒地跑着,身后扬起一溜灰尘。几只大公鸡被我一脚踢到半空,它们喔喔叫着,惊慌地注视着我远去的背影。它们没弄明白,我也弄不明白。我一口气跑到小河边,也没脱衣服,纵入水中。水面是灼热的,水底是清凉的。我在水里抽抽咽咽地哭起来。没有人听见我哭,几只鱼在我身边惊慌地游来游去。鱼在水里也会有眼泪吗?我抓住了一条鱼,用力拗成两截。真的,我没骗你,鱼也可以像棍子一样折断。 我越来越沉默寡言了。她一进教室,我脑袋里就会想到——破鞋——两个字。我咬牙切齿。我真恨,恨不得有一束雷光从天而降,把她与我全炸得粉碎。我常一个人跑到河边用树枝在沙地上画她的图像,然后在上面打叉,朝她吐口水。我承认我很无耻,可更无耻的还在后面。对了,你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我知道生活会让每一个人都变成破鞋,可我那时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呐。 那天晚上,月光好大。我坐在河边看着月亮。水流把月光揉搓得像一片片枯叶。我看见她提着一桶衣服来河边洗。她边洗衣服边唱歌。她唱的歌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我正听得入迷,她的歌声嘎然而止。我抬头望去,一个黑影把她扑到草地上。她发出急促的呼喊。黑影捂住她的嘴。她的声音很快消失得一干二净。你知道的,山里的风总是很大,一个水灵灵的女子熬不了多少年就会被吹成皱巴巴的。 我看见她无力地蹬着双腿。我手心出了汗。我想叫,可声音愣是梗在喉咙里出不来。黑影一个拳头结结实实揍在她脸上。她晕了过去,手下意识地撩开蒙在黑影脸上的纱布。月光落下,我差点儿惊呼起来,黑影是村长!他想干什么?她的衣服被他撕开,露出浑圆的肩头。她脸上的泪光比月光还要凉。我没敢动,脊梁骨仿佛被谁抽了去。我呆呆地看着。她的乳房闪闪发光。这就是破鞋?我把手指头放入嘴里拼命地咬。村长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含糊的声音,像极了一只凶猛的野兽。这时,我忽然看见叔太公。他冲过来,像一头发了狂的大牯牛,一下就把村长甩到河里,然后天神一般站在河边,把试图游上岸的村长一次次踹入水中。我很奇怪,村长还不到三十岁,为什么他就打不过四十多岁的叔太公?可见很多东西并不是由年龄说了算。 第二天村长告诉乡里的民兵营长,他欲制止叔太公欲强奸她的行为,结果叔太公恼羞成怒反将其殴打。村长卧在床上哼哼唧唧。民兵营长小心地记住笔录。我趴在村长家的柴禾堆上目不转睛往屋里看。屋里灰蒙蒙的。靠墙壁的八仙桌上摆着一些过年时也难见到的点心。我咽下口水。村长正在说话,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愤怒。如果我是民兵营长,我当然会相信他的话。何况村长之所以能年纪轻轻当上村长,是因为他还有一位远房亲戚在县里当着大得吓人的官。叔太公却只晓得瞪着血红的双眼,他给我讲妖魔鬼怪的本领一下子全不知到哪里去了,咆哮着,嘴里冒出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话。民兵营长皱起眉头。叔太公被抓了起来。这件事让村子里一下子热闹无比。大家都说叔太公想女人想疯了,又异口同声说,罪魁祸首是那个女人,若没有她,也就没有这件事发生。大家的话很有道理,可想强奸女老师的不是叔太公。我把我所看见的告诉我妈。我妈当即变了脸色,一个耳光抽过来,说我若再乱嚼舌头,就把我吊在房梁上用扁担打。我妈说得到做得到,我有一次把饭烧糊了,她抄起扁担二话不说劈头盖脸揍过来。 你知道的,中国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叫英雄救美。你知道吗?现在街上一些二流子是如何骗女人吗?一个唱红脸,其他几个唱白脸。这种手法虽然老套,却有效得很。唉,哪个少女不希望有一个披着金甲踩着彩云的英雄从天而降?不过,你不是女人,你不会弄明白的。还是言归正传吧。 过了一些天,我的女老师提了一袋营养品去慰问她的救命恩人。村长的腿被叔太公打折了。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用手使劲地拍胸脯。村长安慰两眼红肿的她。村长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叫见义勇为。如果一个人连这点血性也欠奉,那就无异于禽兽。村长的话铿锵有力。我听到一种不妙的声音在他们之间腾腾生长。她显然感动了,哽咽着,胸脯一起一伏。当村长握住她的手,她只挣扎了一下就顺从地把他从床上扶起。她给他倒了一杯水,脸上蓦然出现一层圣洁的光辉。我害怕极了,只好撒腿就跑。 女老师与村长谈起了恋爱,并迅速嫁给他。鞭炮声响起,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的第二天,村长的父母带着一块染血的白绢、一些糖果糕饼敲开每家每户的门。村长的爸爸红光满面,村长的妈妈笑容满脸。我看见那块白绢,褐色的血迹像一朵梅花骄傲地开放。我晕头转向。我是一个孩子,我的智力并不足以弄清楚这个成人世界。谁第一个说她是破鞋,并把这句话广为散布?我偷偷打量了一眼我妈。我妈也一脸诧异。李婶悄悄拉住我妈说,她是一名大学生,来我们这里献爱心的,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烂舌根的乱嚼说人家是破鞋。李婶愤愤不平地说着话,她似乎忘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全村的人都兴高采烈地说着理所当然的恭维话,可我却觉得滑稽得紧。你别笑我,有一段时间,我天天夜里都去偷偷去他们屋下听房,说来也好笑,他们两个压床板的声音还没有叔太公一个人弄出来的声音大。 大家都忘了叔太公。我也忘了。白纸黑字也会被人迅速遗忘,何况嘴巴里说过的话,眼睛里看见的事。后来,我跟着我爸来到了城市。你知道的,我爸过去是一条被人打折了脊梁骨的狗,但在政策落实下,他又可以昂首阔步随地大小便了。那些年,城市里还刚开始搞开放,还没有打狗队这种新鲜事物的。又过了一些年,上了大学。我以为我把这些东西全忘掉了。我交了女朋友,哦,我都想不起她长啥模样叫啥名字了。我还参加了工作,似乎还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我活得春风得意,也窝囊透顶;我折磨别人,也忍受别人折磨我;我在有钱人面前低头哈腰,在没钱人面前挺胸仰首……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就像水面上的那些涟漪,生也是一眨眼,死也是一眨眼。我知道自己很卑微。 可你知道吗?她死了。许多年后,叔太公从牢里放出来所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给强奸了,第二件事就是从悬崖上跳下去。她因为一直没生孩子,饱受了村长一家人的冷眼与虐待,她被强奸后的几个月内肚子飞快地大起来了。这真有趣,不是她不能生孩子,是村长不能生。她熬了一段日子,便喝了毒药。我妈说,她早就有了想死的心,被强奸只是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罢了。我妈已经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了,说的话越来越有水准,常把我唬得一愣一愣。我忽然就明白了小时候所没弄懂的东西。我清楚地知道了一切的因,一切的果。 我觉得我是上帝。如果我当时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会怎样?她是否会选择马上离开那座村庄,若真是那样,后来的事情也就无从发生。可我没说出来,事情也就成了这样。前提让思想深刻。一个假设的前提呢?我找到了她的坟,还听说了这些年里关于她的许多故事。我妈说,她的确是一只破鞋,只不过在嫁给村长时还没有机会变成破鞋。她在出嫁几年后就与很多男人上床。我妈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我没吐,只是在想,她是否知道了当时真正想强奸她的人是谁?我想她应该知道了。村长并不是神仙。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把事情永远闷在肚子里。何况村长喜欢喝酒,一喝酒就打她,把她打得满地乱滚。一个男人喝醉了酒还有什么不会说出来? 我不相信我妈说她与很多男人睡过觉。我吱吱唔唔问过很多村里人。村里那些男人却异口同声说她在床上是一滩死肉,却偏生喜欢去勾引男人,而且还从来不允许他们在她体内射精。每次当他们舒服得直欲哆嗦时,她就猛力把他们从自己身上掀开。他们说她贱,说从来就没见过这么贱的女人。他们还说,一个女人贱没关系,可又贱又丑那就没得救了。可我明明记得她是仙女。他们就笑我说,就算是七仙女在这村子里呆上几年,也一样会变得又老又丑。这话我就有点儿信了。我见过我妈年轻时的相片,也很好看,可她现在就似一个从棺材里钻出来的老妖怪。我真不应该这样说我妈。这是造孽,可这也是事实,事实总是让人伤心的。还好我妈耳朵已经不太灵光了,她只是口若悬河急于发表自己这几十年的经验,并不能真正听到我说了什么。 说真的。我很佩服我妈。她并不是一个乡下人。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全国形势也一片大好了,我妈才敢偶尔漏出一些口风,从这些口风里似乎还可做出如下推测——以她的出身嫁给我爸这个从战场上爬回来的军人,委屈了她。但我妈却能与当地群众迅速打成一片,不仅勤劳勇敢,而且,还能够认真听取一些长舌妇的东家长西家短。 人渴望诉说,就如我现在语无伦次的倾诉。你说,我是上帝吗?她成为破鞋是因为我。我在冥冥中主宰了她的一生。从仙女到破鞋,这可真有意思,虽然我并不太清楚她如何完成这惊险的一跳。但如何跳过去的,应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跳了。你说,她下辈子会从破鞋跳回到仙女来吗?我想她可能不会。否则她大可以在被叔太公强奸的当天去死了,为何还要拖上几个月?说真的,我怀疑是村长暗地里下了毒手,戴绿帽子毕竟小事,让一个杂种出生来继承财产,他族里的人会用唾沫把他淹死。你别说我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她死后不到半年,村长就急急娶了另一个老婆。他若心里没鬼,哪会这么匆匆忙忙办喜事?不过事情已经查无实据。人死了这么久,还能说些什么?唉,她可怜,叔太公更可怜,连坟都没一座,就在山谷里粉身碎骨了…… 我坐在一个男人面前。他喋喋不休地说着话,两眼发直。他身上的西装已经沾满肮脏的尘土。他不时地把双手插入头发里。头发很快乱成一蓬野草。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无法确定他的脑袋是用哪种材料制成。但毫无疑问,他让我觉得恶心。他的手指像个娘们儿样一直在微微颤抖,指节发白,指缝里藏有黑色的污垢。他在流泪。泪水滴滴嗒嗒,湿漉漉,桌上很快就出现一瓣被撕碎的花朵。他沉默下来,良久,问我能否给他一根烟。我把烟递给他。他贪婪地吸上几口。他夹烟的姿势有点儿笨拙,手指盖住半张脸。他大声咳嗽起来。 我起身给他倒了杯水。他举起杯,一饮而尽。他的眼睛被玻璃杯底扭曲得变了形。我看着他,冷冷笑了声,抬起腿朝他踢去。镜子哗啦一下碎了,满地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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