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做秀的时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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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庄枪。我是一个白痴。我以为把镜子踢烂,就能看不到他了,但很快,更多的他从镜子的碎片上冒了出来,额头泛起白气,眼睛似乎满是嘲讽。他笑了。我愤怒地瞪着他,顺手抄起一把锤子狠命砸去。可我砸得越努力,他的笑声反而越大了,轰隆隆响,让人头晕目眩。这种笑声就像一把尖锐的刀子,有条不紊地把我身边的时空一层层剥开,我不得不在他面前袒露出身体上的伤口,这些伤口密密麻麻,像一条死鱼的鳞片。他乐得更开心了,眼里的戏谑之色让我羞愧难当。他先是漫不经心伸手擦了一把脚底淌出的鲜血,接着漫不经心地把手噙入嘴里吮吸好长一会儿,然后开始揭开这些鳞片。他就像一个因无知而残忍的孩子,好奇地把每一个鳞片都高高掀起,忽然一下猛力拔出……
  
  我有一个哥们儿非常喜欢吃鱼鳞片。当然,他没有像涂鸦杀狗般吃出那么多学问来,但他却认定了鱼鳞是鱼身上最鲜活所以也最为美味的东西。这也难怪,那时,他还很年轻,在一家工厂当技术员,毕竟没多少机会尝到更多比鱼鳞更为美味的东西。离校门不远处有几口被人承包了的鱼塘。他经常半夜爬起来去钓鱼。有时我睡得正香不肯去,他也不逼我,乐呵呵背着双手出去了,样子像是去别人家登门作客,没过几分钟,便拎一条鱼回来了,模样斯斯文文,又活像一位刚从菜市场归来的老先生。他钓鱼并不要竹竿,直接把尼龙线缠在手指头上,按说这种简陋工具的威胁性微乎其微,可他没有空手而归过,害得我花了好几天时间辛辛苦苦去研究他亲手拌出来的那些鱼饵,并为此又呕吐了好几天。
  
  他叫阿Q。当然他不是鲁迅爷爷笔下的那个阿Q。那个阿Q太深刻了,有好几次我去那所小工厂找他,刚喊出一声阿Q,正与他热烈交谈的女同事就笑红了脸。坦率说,阿Q真没有摸过哪个小尼姑的头,但看见嫣然如花的女同事,还是忍不住怦然心动。据说,他因此熬了几个通宵写出一大叠肉麻得死人的情书,可每一封情书最后连一个鱼嘴里的泡泡也没吐出,那些原本与阿Q说说笑笑的女同事纷纷在阿Q面前板起脸庞。
  
  阿Q失恋几次后,愈发喜欢钓鱼杀鱼了。每次杀鱼,先撸起袖子,厚背菜刀沿着水缸滋拉拉划上几圈,水缸里的鱼听见这声响,便老老实实蹦起来。他不慌不乱手往空中一捞,一条鱼便被紧紧攥住。他的手劲很大,技巧很好,好像没见过哪条鱼从他手里滑掉。我怀疑他极可能苦练了许久,否则人的手哪有这么灵巧,一逮一个准?
  
  他按住鱼头,手指掐入鱼腮,将鱼身往案板上重重一甩。鱼顿时老实了,这时,他多半会对着鱼翻起的白眼扮一个鬼脸。他长得真讨人喜欢,脑袋圆圆的,鼻子塌塌的,后脑勺上那一撮长得特别快的头发便像一根小辫子翘起来。我便乐,他也乐。
  我说:阿Q。
  他说:你就晓得蹭饭吃,也不见你动手做一回。
  我说:能者多劳。劳动是最大的光荣。所以你得感激我把戴小红花的机会让给了你。
  他嘿嘿地笑,手指在鱼鳃里动得更灵活了。
  我说:你干吗?
  他说:放血。鱼血很腥,得先放出来。要不,鱼肉吃起来会发“木”,鱼腥味也很重。
  阿Q杀鱼倒还真有点儿像疱丁解牛,就差没用肩顶、脚踏、膝压了。嘴里发出清啸,身子摇摇摆摆,随着刀光飞舞,动作像是在跳《桑林》之舞,声音像是在奏《经首》之乐。抑扬顿挫,优美动听——开膛、斩头、去尾、除骨,刀背沿鱼身反向逆鳞而上,刷刷几下响过,刀背再在碗沿蹭一蹭,很快,鱼肉是鱼肉,鱼鳞是鱼鳞,连一点儿血水都没有。
  
  我很佩服阿Q这项本事。我很喜欢吃他做的鱼。当然,那种鱼鳞汤我是不喝的。阿Q叹着气说我不识人间美味。我便立刻反击他,只有刽子手才能做得出人间美味。阿Q笑了说,为了尝得人间美味,做刽子手又有何妨?还好,那时我毕竟年轻,没有看过黄秋生主演的《人肉包子》。否则说不准,真有可能嚷上一句,听说人肉也好吃,你丫的冲上街杀个人试试啊?我的年轻与无知挽救了我。多年以后,我一直为自己没成为一个教唆犯而庆幸不已。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我是一个白痴,注定了到处飘泊。阿Q以后的故事我也是听人说的。一个黄昏的下午,一个喋喋不休的小贩,一张破旧的长椅,一地鞭炮的碎屑。我托着腮,望着远方的天空,心里一片静寂。这是我曾经生活过好几年的城市,但我感受不到一丝熟悉的气息。在小贩所叙述的这个故事里出现的阿Q与我认识的那个阿Q似乎是两个人。也许他们真的是两个人吧。这个世上重名重姓的并不少,更何况是阿Q这个大众化的称呼。这里,为了便于阅读,我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饰。那个小贩的嘴实在有点儿污染环境。那些恶毒的诅咒若让那个在电话里用四川话骂我的男人听到,只怕他立刻会羞愧得跳楼自杀。
  
  阿Q当了法院院长,走起路来,龙精虎猛顾盼生姿,甚有帝王之姿。足音遥遥传来,全院职工无不双股战栗。据说有一次,有一位男同志正在厕所撒尿,忽闻大门口阿Q那阵极富特色的脚步声,猛然间想起阿Q交待下的材料还差结尾一个句号没有打上,一阵慌乱,三步并成一步蹦出厕所,随手把裤子拉链往上一提,糟糕的是,他那玩意儿还没来得及塞回去,拉链的牙齿自然毫不客气一口咬紧他那玩意儿。于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差点儿把整个办公楼给震垮了。理所当然,没过几天,这位倒霉的男人被阿Q安排去食堂烧锅炉。用阿Q的话来说,锅炉不会因为这种惨叫得心脏病。
  
  阿Q很年轻,才三十出头,在没当院长时,他是副院长。在官场打过滚的人都知道,从副到正,无异于马克思说的从商品到货币那极为惊险的一跳。阿Q用钱搞定了县里的政法委书记,但面对新来的县委书记却有点儿一筹莫展。那是个老头儿,估计钱也捞得差不多,愣就把阿Q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托人送上去的钱给退了回来。无奈之下,阿Q只好每天去趟县委,并用个小册子专门记载县委书记在什么时候会瞳仁放大,呼吸加促。
  
  阿Q没有学过统计,一加一等于二,还是知道的。小册子越来越厚,阿Q不无得意地发现书记大人在看见他老婆时,眼睛放光,舔嘴唇,摸鼻子诸如此类的动作最为频繁。阿Q有个漂亮的老婆,人称县城一支花,在妇联当干事,端得是体态婀娜,再怎么威严的制服穿在她身上,反而更添了三分风流。用小贩的话来说,这叫制服诱惑。
  
  阿Q眉头一皱,老婆白花花的身体在眼前浮起,阿Q赶紧摸摸鼻子,免得流鼻血。阿Q的老婆是老法院院长的千金,男朋友无数,肚子也被人搞大过几回,一来二去,年纪渐大,可愿与她玩的男人不计其数,愿娶她做老婆的却是一个也没有。说实话,谁不喜欢买辆私家车?弄一辆公共汽车搁家里头,不仅别人看着笑话,自己也瞧着别扭。老院长为此长吁短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头发便若秋后的树叶,刷刷往下掉。
  
  阿Q那时还只是个小小的技术员,听闻此事,当即在机房里来了个团空侧体翻一周半。什么是机遇?这就叫机遇。阿Q请了几个月病假,打听到千金小姐经常去的舞厅,与她耗上了。干柴逢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千金小姐也着实厌倦了男人丛中的游来逛去,便把阿Q领回家门,没过多久,阿Q成了老院长的乘龙快婿。借此浩浩春风,阿Q迅速成长。这令县城里一些正当年的男人私下底无不痛骂自己鼠目寸光。阿Q对老婆很好。结婚伊始,千金小姐因难忘旧情,与个男人在床上蹦达得正欢,刚巧让回家拿衣服阿Q碰上了。阿Q只微微一笑,说了一声,你们继续,就又出去了,并还随手把门轻轻掩上。这令千金小姐感动得涕泪交加,晚上等阿Q回来,指天发誓。
  
  当然说归说,做归做,这永远都是两回事。阿Q很明白这道理,笑呵呵地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身上好像也不会因此少什么零件吧。这句话很有哲学味,阿Q应该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或许,在他看来,女人与男人睡觉或是握手其实都是一回事,根本就不值得生气。把那地方洗洗干净,还不照样用?老院长对阿Q此等胸襟与智慧欣赏有加,自是大力提携。阿Q也争气,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成长为副科级。老院长也终于老怀甚欢退居二线。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阿Q对老婆进行了一番语重深长的探讨。阿Q的老婆虽然对县委书记此类糟老头儿半点儿兴趣也是欠奉,可有权力这剂最为猛烈的春药服下,马上就眼眸流水,脸若桃花,当场表示要用身体大力支持丈夫的工作。阿Q很感动,说这就是爱,爱就是互相宽容,互相支持。那夜,阿Q与老婆在床上搞得地摇山动,火花四溅。那夜,一只失寡多年的老鼠目睹此番伟大的爱情,思及当年自己因不肯向猫献身,结果硬让老公给猫给生吞活剥了,不禁一时羞惭难当,从窗户上跳下去自杀了。
  
  每个女人其实都是西施,只要懂得略施小计,譬如蹙下眉、捧下心什么的。书记大人很快便在阿Q老婆身下乖乖躺倒。这也实在怨不得书记大人。阿Q老婆的声音嗲得能让每一个男人身上的毛孔就似刚从油锅捞起又被立即扔入冰水里,而天底下的男人又只有两种。一种是动物;另一种便是阳痿了的动物。书记大人虽然已知天命,但自古英雄皆好色,书记大人自然还是想在阿Q老婆身上过一回英雄的瘾。
  
  阿Q如愿已偿地升官了。这自然可喜可贺。阿Q很愉快,但生活中不愉快的事难免会有那么一星半点儿。
  法院有个女工,刚生了孩子,乳房大得惊人。有一天,阿Q工作累了,口渴了,眉毛拧成结。视线落在刚敲门进来女职工衣衫里隐隐约约的这对大乳房上,想起什么,心中一漾,嘴里分泌出若干唾沫,便向女人招招手。女人乖乖走上前,把手中的文件放下,静候发落。
  阿Q说话了:把衣服撩起。
  女人没听懂,瞪圆眼。阿Q见她傻乎乎的样子,火大了,吼起来: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把衣服撩起来!
  女人这才明白过来,以为阿Q是要与她干那事,边脱裤子边说话:院长,我来了那个,能不能换个日子?
  也难怪女人会犯糊涂,整个法院里的女人,谁没与阿Q有一腿?据说就连守门房六十多岁的张大妈,因为阿Q一时性趣大发,也得重享这鱼水之欢。阿Q见女人这样不明白事理,嘴都气得发麻了,一个巴掌扇过去,怒吼道:我叫你撩衣服,不是叫你脱裤子。
  劲用大了,女人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下身涌出鲜血。阿Q漫不经心打量一眼,走向前,蹲下身,抓紧女人的乳房,用力挤出一些乳汁,用杯子盛着,一饮而尽,这才拨通电话叫人把女人送进医院。可怜的女人早也痛得什么话都已说不出来了。女人歇了几天,回来单位上班,整天勾着头。
  阿Q又把她叫进办公室,说道:上班要像上班的样子,没有点儿朝气,哭丧着脸,成何体统?对了,听人说,有人讲上次是我把你撞倒的?
  女人瞪圆眼急忙分辨:谁讲的?我去撕烂她的嘴。上次是我不小心自己摔倒的。院长还为我倒水,叫来救护车。女人的声音越说越小了:我只是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所以就低着头了。
  阿Q满意地点点头:你还年轻,以后走路要小心点。对了,以后每天为我倒杯奶过来。
  阿Q没说他要喝什么奶。他相信,再愚蠢的女人也能把话听明白。而这个女人也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没有谁敢挑战阿Q的权威。有个人匿名检举阿Q。很快,这封匿名信飞回阿Q的手上。阿Q把它交给公安局的哥们儿,那哥们儿立刻宣布拍胸脯一定搞定。案子很快就破了,经查实是法院一名职工的家属。处理很简单,诽谤罪,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还有个不识好歹的女人跑到市里去检举阿Q。没过多久,那女人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收到女人的裸体相片。又过了一些日子,女人死了。听说是自杀。但真正的死因,那也只有天知道。阿Q有很多哥们儿,他甚至与区委书记拜了把子,管他叫大哥。后来,区委书记病死了。阿Q有点儿伤感。但伤感总是很快就会过去。阿Q成了越来越多人嘴里的大哥,而阿Q嘴里的大哥已经是市委书记。阿Q的日子过得很好,他走路的步伐一直都是这样坚定。
  
  这个世上不管是谁都有见不得人处,人的臀部总是在严严实实的包裹下。就算某人真的干净,往他身上泼点儿污水,他也就脏了。事在人为,没有拿不到手的把柄。有时阿Q呆在家里,望着满满几保险箱的资料都会情不自禁笑出声。阿Q现在越来越喜欢做善事了。法院门口若跪有衣衫褴褛的乡下人时,他甚至会亲自把他们搀扶起来,叫人给他们倒杯热水喝。在这些乡下人面前,阿Q很是秉公执法办了些案子。这为他赢得了青天大老爷的称号。一些百姓热泪盈眶地为他送来锦旗。意想不到的事忽然发生了。一个败诉的乡下小伙把鸟铳藏在衣服里,走入他的办公室,见了他,也不多话,扣动扳机,阿Q被打成了个马蜂窝。他有点儿想不明白,但还没等他能够想明白,人就死了。
  
  我把这个故事听完后,整个城市都已陷入彻底的灯火通明中,到处都金碧辉煌。我对小贩笑了笑,他也很开心地笑了。我在他那里买了三包葵花子、二根甘蔗、许多叫不出名字的糕饼,并且喝了一肚子的纯净水。我还是唇干舌燥。我向小贩挥挥手,又付了他十元钱,这是我们在聊天之前就已谈好的。小贩消失在夜色里。我继续在那个城市的街道上东游西逛。人们在我身边走来走去,他们沉醉于黑夜里的脸庞终于让我感受到一丝熟悉。
  
  街道上闹哄哄的。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这么多人,他们就恍惚一群昼伏夜出的动物,嘻笑着,同时也不无警惕地打量着我这个衣着寒酸的外乡人。一些破旧的车辆,屁股上冒出一根黑色的尾巴,大模大样在人群中突突地吼着。令人翻胃的柴油味道与地摊上的叫卖声、行人的喧哗声搅拌在一起,像一锅被洒了沥青的稀粥。我咳嗽起来,拐进街道旁边的一条小马路,然后,我闻到了鱼的腥味。我情不自禁望了过去。一个穿白褂戴顶白帽子的男人,正站在一家肮脏的小饭馆前,横眉竖眼,腮帮子鼓鼓囊囊,忽然,大喝一声,把一条鲇鱼往地上重重摔去。
  
  他这样是做不好鱼的。阿Q说过,鱼不能摔,摔了,鱼骨头会刺破鱼身,腥的鱼血会让鱼肉失去鲜味,得活抠放血,活着刮鳞。阿Q当了院长后还会亲自动手杀鱼吗?一只猫飞快地藏入垃圾堆,一条鱼睁着已腐烂的眼睛。我弯下腰。开始呕吐。腥臭味铺天盖地,像一场风,呼啦啦卷过城市的街心。
  
  30
  
  我叫庄枪。我咬破嘴唇,我晕头转向,眼睛里迸出泪水。一团团云气裹着野马的气息,肋生双翼,震天撼地,席卷而来。前一秒钟,它们还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呼啸,转瞬间遮盖了整个城市的上空,发出一声声长嘶。马蹄下溅起一溜串火星,剧烈的疼痛让岁月那扇黝黑暗哑之门訇然中开。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我在城市的垃圾堆边抬起头,目不转睛,目瞪口呆。一个个传说中的神祗出现在这群没有马鞍与嚼子的野马背上,他们衣衫褴褛,目光沉静,眼神坚定,嘴边的笑容却有着些许悲悯。一种神圣的感觉击中了我。我热泪盈眶,刚想伏地而拜,还没等弯下膝盖,一个人影从这群神祗中闪出来,一把挽扶起我。
  
  他说:神并不要人跪拜它,它怜悯你,因为你是它的孩子。哪一个作父母的忍心见到自己的孩子整天磕头不得动弹?他笑起来,笑声清朗干净。他往我肩上重重一捶:庄枪,你现在咋也变成一块纯金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一块金子成色越好,骨头越软。我还记得有一个笑话,说一个富人上天堂,彼得允许他带上一样自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富人想钱或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恐怕就是万万不能。富人在自己丰富的经验指引下,挑了一箱黄金,可等他到了天堂后,富人忽然发现了天堂里的黄金比尘世间的石砾还多,它们惟一的用途就是修马路。
  我笑起来:修士,这年头不再流行越穷越光荣了。
  
  修士说过一句很有趣的话——我要做一辈子的穷人。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神情快活得紧。修士是我的一个哥们儿,我初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一名服装公司老板,一名钻石王老五,大约也就是整天访名山宿名寺嫖名妓特牛逼的那种。修士嫖名妓不用给钱。倒是那些名妓对他是望穿了秋水。修士会吟咏作对、会流水传斛、会芙蓉帐暖,还会驾一辆宾士带着名妓们在高速公路上一路尖叫,风把头发弄乱,要多酷有多酷,要多炫就有多炫。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因素,重要的是修士长得帅。他比李哲还小白脸,准确说,他是我哥们儿里面最有明星气质的一位,身高、体形、眼神,举手投足之间便让一群小妹妹失了三魂丧了七魄。为此,我还第一次抱怨起父母的遗传基因。都是人生的,又没有谁是妖生的,可我与他站在一起,他像神仙中人,而我却像妖怪。这种比较让人羞愧难当。我对他痛恨不已。我说:修士,你不去做鸭真是暴殄天物太浪费资源了,那些半老徐娘们会死不瞑目。
  
  修士哈哈大笑。他说话没我这般恶毒。他家教极好。我见过他父母,两位极和蔼可亲的老人,满头银发,每天黄昏都会手牵着手在马路上散步。若是遇上下雨天,他爸便会撑起一把黑油伞,他妈便把头放在他爸肩膀上。这种恩恩爱爱的情形很令人嫉妒。许多老人在与他们点头微笑致意后,常会怅然若失地凝视着他们的背影,直至消逝不见。
  
  修士说他父母吃过很多苦,年轻时也吵过架,于是愈发珍惜现在。但我爸妈同样吃过很多苦,吵过架,为什么不会这样恩恩爱爱?这个问题显然幼稚得很,我没问我爸,也没问我妈。我也没时间问,我爸多半忙着与一帮老头儿下象棋,他在棋盘上又重新找回了当年战场上的勇气,撸胳膊,甩袖子。我妈则多半在与一帮老太婆打一种奇怪的雀牌。这是一种纸做的雀牌,玩法类似麻将,输赢虽然不大,可其中一个老太婆还是在连胡七把后脑溢血了,尽管如此,我妈仍然是乐此不疲。
  
  我与修士喝过酒后就各赴东西了。没钱的想有钱,有钱的想更有钱。这是一种简单而又幸福的思维模式。我羡慕他这种生活,所以得努力去追赶。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几个月后,我再见到他时,他竟然穿着一件破T恤,一件牛仔裤,一双破球鞋,在一家食品公司门口,气喘吁吁,汗流狭背。他弓着腰往车厢里码货。我傻了眼,怀疑自己看花了眼。他一抬头,看见我,却兴奋地嚷起来。就这样,我不得不卷起袖子帮他一起往车厢里码货。
  我说:你丫的破产了?做起食品生意了?
  他笑嘻嘻:是啊。破产了。
  我说:就是破产了,也用不着动手做苦力吧?好歹你也混出过一张高级知识分子文凭呐?可千万别说你那文凭是从街头买来专门蒙骗我这种无知青年的。否则广大人民群众绝对饶不过你。
  他说:自己动手省点钱吧。省一分是一分嘛。文凭假也不假。只是没多大意思。
  我张大嘴:没意思?你丫的,饱汉不吃饿汉饥啊。把你那文凭改成我的名字,我立马给你磕三个响头。这可是银子啊,身份啊,老婆啊、房子啊、用来嫖名妓的啊。
  我一连用了五个“啊”。
  他脸红了,有点儿难为情,尴尬地笑了:庄枪,别叽叽歪歪了。像一只小老鼠一样,恶心不?呵呵,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有没有兴趣?他眼里闪出光芒,灼热得很。我吓了一跳,以为他病糊涂了,试着伸手去摸他额头。在记忆里,他眼里除了戏谑,便只有嘲弄。我小心翼翼地说:修士,你没病吧?你父母也不管你?
  修士脸上掠过一阵悲哀,想了想,脸上又重新泛起笑容,平静地说道:他们不在了。不过,他们走得很幸福。是同一天过世的。
  我吃了一惊:对不起。
  修士说:没事的。货装好了。与我一起去看看?
  
  我不知道修士要带我去看什么,看在他这种眼神的份上,我还是老老实实地跳上驾驶室。我并不知道修士那时心底的挣扎,而我在路上一句轻飘飘的话便就让他彻底无怨无悔了。
  
  修士死的时候,我在他身边。一盏盏烛火在他身边。我握紧他的手,他轻轻喘着气,原本英俊的脸上凹下一个个深坑,他消瘦得厉害,只剩下一个骨架子。他注视着屋内的穹顶,那里有一段优美的弧,青灰色的砖石简朴而又庄严。教堂很长,纵向两排柱子让屋内形成三廊广厅式,中厅较宽,两边侧廊稍窄。修士就躺在左侧廊的一张席子上微笑着说:庄枪,你还记得你那天说的话吗?
  我惶恐了,摇摇头。
  修士的目光投向教堂外面。教堂的窗户十分高大且占满整个墙面,几乎所有外檐门窗券皆为二圆心尖券,并嵌有圆形玻璃窗。我知道,这样,整个教堂外表会有一种很强的向上动势。山墙檐头女儿墙上耸立着十字架,被一条垂直线条贯穿,壁柱、墙垣和塔笔直地指向天空。孩子们在教堂里面唱赞美诗的时候,歌声就从那里一层一层漫出去。一些鸽子便在塔檐边慢慢敛起翅翼,咕咕叫着。这是一种纯净的力量。
  修士说:你说我们只要活得自己问心无愧也就是了。
  我愈加惶恐了,点点头,又迅速摇摇头。
  
  修士说:我父母过世后,我发现自己生病了。免疫性缺陷综合症,俗称艾滋病。我可真会赶时尚啊。
  修士咳嗽起来,狡黠地眨了眨眼睛:你放心。不会传染。我保护得很好。没有人知道。不过,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吧?
  我点点头,默不作声,眼泪流下。修士把他的服装公司卖了,把车卖了,所有的钱财没用来购买那些能够维持他生命的“鸡尾酒”,而是建立了一所“垂死之家”。他收留下那些无家可归被遗弃又即将死去的老人,那些被虫子和蚂蚁啃坏了身体的流浪汉,那些因为饥饿和病痛不得不在马路边蜷缩的黑不溜秋的孩子们。他请人照顾他们,做他力所能及的一切事情。他不抱怨这些人身上腐烂的味道,尽可能地握着他们每一个人的手,好让他们能像一个人样死去,在死去的一刹那,心底还存着暖意。
  
  修士不是一个教徒。他从来没进过教堂,但希望自己能在教堂里死去。教堂里的人争论了很久,最后同意了他的请求。他心满意足地躺在这间左侧廓里不无惋惜地说了一声:若是那些孩子们也在,能唱起那些好听的歌,那会有多好啊。他的眼神渐渐涣散下去,喉咙里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咀嚼,又像是用生命点燃祝福,然后,身体便一点儿冰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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