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诗歌憎恶现实的另一条路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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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由马拉美开创并达乎高峰的诗歌写作路数,被称为“纯诗”写作。“纯诗”是瓦莱里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指向马拉美的诗歌路数或类似他的创作的路数。这个概念从提出就广受批评。瓦莱里说:我所说的纯,是物理学家所说的纯水的纯。又说:我之所以坚持用这个词是想让你们感受到一种诗,一种不受生活中一般形象的左右并断然与之决裂的诗会以怎样的力量对某些智慧的头脑产生影响。这种诗——甚至会出现晦涩的诗——是摆脱了所谓再造感觉世界的一切胡说,这种胡说在这个时代的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者那里具有一种强大的迷惑力,这种诗在很大很程度上清除了一切复杂的“形而上学”的思虑的杂质,最后,它产生于淘汰了对“情感”的凭依(最简单的艺术以情感来取得伟大的效果)。这一切幼稚而平庸的东西被一种“纯粹”美学表达的信仰所取代。又说:纯诗只是纯在无限中的一种极限,是语言美的强力的一种理想……但它却是向着纯粹作品迈进的一个重要方向。了解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所有的诗都趋向称为某种绝对的诗……马拉美对于这种绝对的诗的存在进行过沉思,也曾打算不计代价地通过自己的艺术的发展来接近它。(见《论纯诗》(一、二),瓦莱里/文,载于《准则与尺度:外国诗人文论选》,潞潞主编,北京出版社2003年版) 在瓦莱里的表述里,可以看出,“纯诗”是指马拉美那样的本体论诗歌,它们追求着思想和/或语言的“纯净”。那么,诗歌也就可被分为“纯诗”和“非纯诗”(美国诗人沃伦就曾做过这样的划分)。但这一划分虽严密,却造成一个结果:我们大约能知道“纯诗”的含义,却对“非纯诗”一筹莫展,我们不知道这个词里面都包含了什么,在它里面甚至还包括着“非诗”之诗。并且,这一命名,恰恰一边倒地强调了“纯诗”,使得“纯诗”与“非纯诗”这一对本应平等的概念却天生地带着不平等的倾向——它总是滑向对前者的强调。这些均表示,它不是一个合适的命名。我们不妨对应着“纯诗”这一概念,相对应提出“杂诗”这一概念。当然,到目前为止,这个概念还是一个假说。它要成立,就必须用极多的例子验证它。首先,就得验证兰波所开创的形式自由、非逻辑性诗歌是否属于“杂诗”,然后验证其他写作”非纯诗“的现代诗人的诗作是否可以归为此列。它的概括力越强大,就越能说明这个命名的有效性。 现在,我们把现代诗一分为二类:一类诗是“纯诗”,以马拉美、瓦莱里、斯蒂文斯等为代表,它憎恶现实的方式是逃避现实,忽略现实,转换现实,通过转换现实走向“纯净”的本体论诗歌。这是“纯诗”诗人的追求,虽然纯诗“是一个难以企及的目标,诗,永远是企图向着这一纯理想状态接近的努力”(瓦莱里语);另一类诗叫“杂诗”,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概念的定义,但作为一个与“纯诗”相对的概念,我们可以先假定它的定义,它应该不是“纯净”或者不以“纯净”为目标的,进一步地,不以纯净为目标,它就有一种靠近现实、反映现实的倾向。我们同时还知道“杂诗”这个概念指向哪些诗人,即所有现代诗人中排除掉“纯诗”诗人所剩下的诗人。他们至少包括波德莱尔、兰波、艾略特(按照胡戈·弗里德里希在书中的描述,他既不属于兰波开创的那一路数,也不属于马拉美那一路数)、弗罗斯特、贝恩(他早期和中期的诗歌)、曼德尔斯塔姆、金斯堡等。通过阅读这些诗人的作品,我们发现,他们的作品可以纳入此中,并不会产生抵触的情况。这就说明,“杂诗”概念是有一定概括力的。它超越性地置换了“非纯诗”这个概念。 重要之处还不止在这里。“杂诗”这一概念下,包含兰波创造的自由、非逻辑的(也即专制性幻想)诗路,但实际上,“杂诗”概念比这要丰富。也就是说,胡戈·费里德里希在书中并没有全面概括出现代抒情诗的特征。比如表现在弗罗斯特身上的是谨严的、有逻辑性的诗路,而这又分明不属于“纯诗”,它是生活的智者在乡村生活中捕捉到的恬静和丰富(弗的诗当然是现代诗,这不仅是指其诗语义丰富,还指其对乡村生活的迷恋,后者是反现代性的)。比如金斯堡的《嚎叫》和巴列霍的许多作品又是与兰波不同的另一种自由与非逻辑性的抒情诗,它表现在它的歇斯底里的陈述/叙述。比如,波德莱尔的审丑,被贝恩继承,他们的叙述或描写与兰波的也决然不同。这些都说明,胡戈·弗里德里希忽视了一些重要的现代抒情诗的特征或他对这些特征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些特征应被归属于“杂诗”,并且,我还将指出,它的特征还有待全面总结,专制性幻想、审丑性叙述/描写、专制性陈述/描写等只是它的几个比较显在的特征。 部分借用瓦莱里的说法,“杂诗”是一个难以企及的目标,它难以呈现这个世界最丑陋的一面,但这永远是它的一个企图。语言与世界是同构的,“杂诗”所做出的反映,可能才是对这个世界的真实反映。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看法,在“纯诗”和“杂诗”这一对概念中,我并不想厚此薄彼。在我个人看来,我强调“杂诗”这一路径,只是因为在这条路径里,包含着众多值得重视的写作方式,许多还有待探索和总结。但“杂诗”至少包括以下这种写作方式:面对环境书写环境,它憎恶现实的方式是直面事物,直接呈现事物,它对应丑陋的现代世界,用狠狠的审丑性描写来批判现代性,或用专制性的想象或叙述或描写,来用力扇现代性巴掌。 在我看来,在一首现代诗中,在诗句上“纯诗”“杂诗”常常是杂糅在一起难解难分。就一首现代诗来说,判定它为“纯诗”还是“杂诗”,有时候也不好判断,比如艾略特的诗歌,它是探讨形而上问题的,但它又掺杂大量的独白或叙述,使其形而下,与现实世界难解难分。所以,只能以倾向来判断。就一个现代诗人来说,我们说某个人是一个“纯诗”诗人或“杂诗”诗人,并不就是说,这个诗人写的就只有“纯诗”或“杂诗”,他可能两者都写,某方面写得好,我们就可把他划归到某一类。胡戈·弗里德里希所宝贵的地方是,它所总结出的现代抒情的语言特征和结构特征,既可以为“纯诗”所借鉴,又可以为“杂诗”参考。 三 现代诗歌所步入的是“几千年未有之变局”,在这方面,东西方诗人的处境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却觉得,中国的现代性处境比之于西方要更为复杂、严峻,除了现代性的大洪水之外,还有那条大峡谷,那里涌流着虽然流量小了但仍然在流着的裹沙带石的浑浊江水。也就是说,除了要反思现代性之外,还得省思中国特色的历史与现实。这两者都是现代诗人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因为我们爱好诗歌,仅仅因为我们热爱诗歌、选择诗歌,在我们的内心如此认定时,我们的认定也认定了我们。而这正是诗歌的奇异所在,正如米沃什所说的,“我们这类从那些地方来的人,对诗歌的评价与我大多数听众稍微不同,因为我们往往把它视为人类一场重大转变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不是因为我们见证诗歌,而是因为诗歌见证我们。”(《诗的见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版,P4)诗歌也在召唤我们,要求它们能够见证事实,要求它们能够揭露真相,要求它们能够拥有批判的力量,要求我们写下它们。这是诗歌自己所要求的,诗人独特、敏感的内心只是听见了,然后心甘情愿地受其支配而已。在我看来,“杂诗”更能达成批判中国现实的目标,因为它的直接处理方式,因为它的现实与思考难分难解的方式。 有人可能认为,“杂诗”较之于“纯诗”晦涩程度要低,可能更容易读懂,有这个可能,但并不绝对,比如艾略特、曼德尔施塔姆、巴列霍等诗人的诗,也是非常费解的。现代诗歌的晦涩,是现代诗歌使用了大量复杂的技巧导致,它们是随着现代诗人意图处理复杂的现实问题而来,以及诗歌写作本身的陌生化、不可同化性等追求所导致的,它们确实使内容相对性地变得分量不够或无足轻重,但这并不是表示内容不再重要。艾略特说过,“诗歌在尚未被理解之时就会传达自身意味”(转引自《现代诗歌的结构》,P1),对于复杂难解的诗歌,通过努力找到其入口,花必不可少的时间琢磨从而感受到其别出心裁,这种通过艰辛的过程所取得的收获往往更大。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复杂难解之诗令人望而生畏,但应该树立对现代诗人的尊重,尊重他们“憎恶现实”,转换现实、批判现实的精神,而正是这种转换、批判才制造了不被现代性损害的桃源,而且,这桃源就在人生之中,不必去世外寻找。 2014年6—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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