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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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纾四十四五岁,在逛石鼓山的船上,开始翻译。他不断译书,直到逝世,共译一百七十余种作品,几乎全是小说。传说他也曾被聘翻译基督教《圣经》,那多分是不懂教会事务的小报记者无稽之谈。据我这次不很完全的浏览,他接近三十年的翻译生涯显明地分为两个时期。“癸丑三月”(民国二年)译完的《离恨天》算得前后两期间的界标。在它以前,林译十之七八都很醒目;在它以后,译笔逐渐退步,色彩枯暗,劲头松懈,读来使人厌倦。这并非因为后期林译里缺乏出色的原作。塞万提斯的《魔侠传》和孟德斯鸠的《鱼雁抉微》就出于后期。经过林纾六十岁后没精打采的翻译,它们竟像《鱼雁抉微》里嘲笑的神学著作,彷佛能和安眠药比赛功效。塞万提斯的生气勃勃、浩瀚流走的原文和林纾的死气沉沉、支离纠绕的译文,孟德斯鸠的“神笔”(《鱼雁抉微·序》见《东方杂志》第一二卷九号)和林纾的钝笔,成为残酷的对照。说也奇怪,同一个哈葛德的作品,后期所译《铁盒头》之类,也比前期所译他的任何一部书来得沉闷。袁枚论诗的“老手颓唐”那四个字 (《小仓山房诗集》卷二〇《续诗品·辨微》又《随园诗话》卷一),完全可以移评后期林译;一个老手或能手不肯或不复能费心卖力,只依仗积累的一点儿熟练来搪塞敷衍。前期的翻译使我们想象出一个精神饱满而又集中的林纾,兴高采烈,随时随地准备表演一下他的写作技巧。后期翻译所产生的印象是,一个困倦的老人机械地以疲乏的手指驱使着退了锋的秃笔,要达到“一时千言”的指标。他对所译的作品不再欣赏,也不甚感觉兴趣,除非是博取稿费的兴趣。换句话说,这种翻译只是林纾的“造币厂”承应的一项买卖;形式上是把外文作品转变为中文作品,而实质上等于把外国货色转变为中国货币。林纾前后期的态度不同,从一点上看得出。他前期的译本大多数有自序或他人序,有跋,有《小引》,有《达旨》,有《例言》,有《译余剩语》,有《短评数则》,有自己和别人所题的诗、词,还有时常附加在译文中的按语和评语。这种种都对原作的意义或艺术作了阐明或赞赏。尽管讲了些迂腐和幼稚的话,流露的态度是庄重的、热烈的。他和他翻译的东西关系亲密,甚至感情冲动得暂停那支落纸如飞的笔,腾出工夫来擦眼泪。在后期译本里,这些点缀品或附属品大大减削。题诗和题词完全绝迹;卷头语例如《孝友镜》的《译余小识》,评语例如《烟火马》第二章里一连串的“可笑!”、“可笑极矣!”、“令人绝倒!”等,也几乎绝无仅有;像《金台春梦录》以北京为背景,涉及中国的风土掌故,竟丝毫不能刺激他发表感想。他不像以前那样亲热、隆重地对待他所译的作品;他的整个态度显得随便,竟可以说是淡漠或冷淡。假如翻译工作是 “文学因缘”,那末林纾后期的翻译颇像他自己所译的书名“冰雪因缘”了。 林纾是“古文家”,他的朋友们恭维他能用“古文”来译外国小说,就像赵熙《怀畏庐叟》:“列国虞初铸马、班”(陈衍《近代诗钞》第一八册)。后来的评论者也照例那样说,大可不必,只流露出他们对文学传统不甚了了。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古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术语,自唐以来,尤其在明清两代,有特殊而狭隘的涵义。并非文言就算得“古文”,同时,在某种条件下,“古文”也不一定和白话文对立。 “古文”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例言》、《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块肉余生述·序》里所谓“义法”,指“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开阖”等等——一句话,叙述和描写的技巧。从这一点说,白话作品完全可能具备“古文家义法”。明代李开先《词谑》早记载“古文家”像唐顺之、王慎中等把《水浒传》和《史记》比美。林纾同时人李葆恂《义州李氏丛刊》里的《旧学盦笔记》似乎极少被征引过。一条记载“阳湖派”最好的古文家恽敬的曾孙告诉他:“其曾祖子居先生有手写《< >论文》一书,用黄、朱、墨、绿笔,仿震川评点《史记》之法。”;另一条说:“阮文达极赏《儒林外史》,谓:‘作者系安徽望族,所记乃其乡里来商于扬而起家者,与土著无干。作者一肚皮愤激,借此发泄,与太史公作谤书,情事相等,故笔力亦十得六七。’倾倒极矣! 予谓此书,不惟小说中无此奇文,恐欧、苏后具此笔力者亦少;明之归、唐,国朝之方、姚,皆不及远甚。只看他笔外有笔,无字句处皆文章,褒贬讽刺,俱从太史公《封禅书》得来”。简直就把白话小说和《史记》、八家“古文”看成同类的东西,较量高下,追溯渊源。林纾自己在《块肉余生述·序》、《孝女耐儿传·序》里也把《石头记》、《水浒》和“史、班” 相提并论。我上文已指出,他还发现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文法”。那末,在“义法”方面,外国小说本来就符合“古文”,无需林纾转化它为“古文”了。 不过,“古文”还有一个方面——语言。只要看林纾信奉的“桐城派”祖师方苞的教诫,我们就知道“古文”运用语言时受多少清规戒律的束缚。它不但排除了白话,也勾销了大部分的文言:“古文中忌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后来的桐城派作者更扩大范围,陆续把 “注疏”、“尺牍”、“诗话”的腔吻和语言都添列为违禁品。受了这种步步逼进的限制,古文家战战兢兢地循规蹈矩,以求保卫语言的纯洁,消极的、像雪花而不像火焰那样的纯洁。从这方面看,林纾译书的文体不是“古文”,至少就不是他自己所谓“古文”。他的译笔违背和破坏了他亲手制定的“古文”规律。譬如袁宏道《记孤山》有这样一句话:“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林纾《畏庐论文·十六忌》之八《忌轻儇》指摘说:“‘便宜人’三字亦可入文耶?” 然而我随手一翻,看到《滑稽外史》第二九章明明写着:“惟此三十磅亦巨,乃令彼人占其便宜,至于极地。”又譬如《畏庐论文·拼字法》说:“古文之拼字,与填词之拼字,法同而字异。词眼纤艳,古文则雅炼而庄严耳”;举了“愁罗恨绮”为“填词拼字”的例子。然而林译柯南达利的一部小说,恰恰题名《恨绮愁罗记》。更明显地表示态度的是《畏庐论文·十六忌》之一四《忌糅杂》:“糅杂者,杂佛氏之言也。……适译《洪罕女郎传》,遂以《楞严》之旨,掇拾为序言,颇自悔其杂。幸为游戏之作,不留稿。”这节话充分证明了,林纾认为翻译小说和“古文”是截然两回事,“古文”的清规戒律对译书没有任何裁判效力或约束作用。其实方苞早批评明末遗老的“古文”有“杂小说”的毛病,其他古文家也都提出“忌小说”的警告。试想翻译“写生逼肖”的小说而文笔不许“杂小说”,那不等于讲话而紧紧咬住自己的舌头吗? 所以,林纾并没有用“古文”译小说,而且也不可能用“古文”译小说。 林纾译书所用文体是他心目中认为较通俗、较随便、富于弹性的文言。它虽然保留若干“古文”成分,但比“古文”自由得多;在词汇和句法上,规矩不严密,收容量很宽大。因此,“古文”里绝不容许的文言“隽语”、“佻巧语”像“梁上君子”、“五朵云”、“土馒头”、“夜度娘”等形形色色地出现了。白话口语像“小宝贝”、“爸爸”、“天杀之伯林伯”(《冰雪因缘》一五章,“天杀之”即“天杀的”)等也纷来笔下了。流行的外来新名词——林纾自己所谓“一见之字里行间便觉不韵”的“东人新名词”——像“普通”、“程度”、“热度”、“幸福”、“社会”、“个人”、“团体”(《玉楼花劫》四章)、“脑筋”、“脑球”、 “脑气”、“反动之力”(《滑稽外史》二七章、《块肉余生述》一二章又五二章)、“梦境甜蜜”、“活泼之精神”、“苦力”(《块肉余生述》一一章又三七章)等应有尽有了。还沾染当时以译音代译意的习气,“马丹”、“密司脱”、“安琪儿”、“俱乐部”之类连行接页,甚至毫不必要地来一个“列底(尊闺门之称也)”(《撒克逊劫后英雄略》五章,原文“lady”),或“此所谓‘德武忙’耳(犹华言为朋友尽力也)”(《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一〇章,原文“du devouement”)。意想不到的是,译文里有相当特出的“欧化”成分。好些字法、句法简直不像不懂外文的古文家的“笔达”,倒像懂得外文而不甚通中文的人的狠翻蛮译。那种生硬的——毋宁说死硬的——翻译构成了双重“反逆”,既损坏原作的表达效果,又违背了祖国的语文习惯。林纾笔下居然写出下面的例句!第一类像 侍者叩扉曰:“先生密而华德至。”(《迦茵小传》五章) 把称呼词“密司脱”译意为“先生”,而又死扣住原文里的次序,把这个词儿位置在姓氏之前。第二类像
自念有一丝自主之权,亦断不收伯爵。(《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五章) 译“spoils me”为“敝我”,译“recu le comte”为“收伯爵”,字面上好像比“使我骄恣”、“接纳伯爵”忠实。不幸这是懒汉、懦夫或笨伯的忠实,结果产生了两句外国中文(pidgin- translatorese),和“他热烈地摇动(shake)我的手”、“箱子里没有多余的房间(room)了”、“这东西太亲爱(cher),我买不起”等话柄,属于同一范畴。第三类像 今此谦退之画师,如是居独立之国度,近已数年矣。(《滑稽外史》一九章) 按照文言的惯例,至少得把“如是”两字移后:“……居独立之国度,如是者已数年矣。”再举一个较长的例: 我……思上帝之心,必知我此一副眼泪实由中出,诵经本诸实心,布施由于诚意。且此妇人之死,均余搓其目,着其衣冠,扶之入柩,均我一人之力也。(《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二六章:“……mais je pense que le bon Dieu reconnaitra que mes larmes etaient vraies, ma priere fervente, mon aumone sincere, et qu'ilaura pitie de celle qui, morte jeune et belle, n'a eu que moi pour lui fermer les yeux et l'ensevelir.”) “均我”、“均余”的冗赘,“着其衣冠”的语与意反(当云:“为着衣冠”,原文亦无此意),都撇开不讲。整个句子完全遵照原文秩序,一路浩浩荡荡,顺次而下,不重新安排组织。在文言语法里,孤零零一个“思”字无论如何带动不了后面那一大串词句,显得尾大不掉;“知”字虽然地位不那么疏远,也拖拉的东西太长,欠缺一气贯注的劲头。译文只好减缩拖累,省去原文里“上帝亦必怜彼妇美貌短命”那层词意。但是,整句的各个子句仍然散漫不够团结;假如我们不对照原文而加新式标点,就会把“且此妇人之死”另起一句。尽管这样截去后半句,前半句还是接榫不严、包扎太松,不很过得去。也许该把“上帝之心必知”那个意思移向后去:“自思此一副眼泪实由中出,祈祷本诸实心,布施由于诚意,当皆蒙上帝鉴照,且伊人美貌短命,舍我无谁料理其丧葬者,当亦邀上帝悲悯。”这些例子足以表示林纾翻译时,不仅不理会“古文”的约束,而且常常无视中国语文的习尚。他简直像《撒克逊劫后英雄略》里那个勇猛善战的“道人”,一换去道袍,就什么清规都不守了。 在林译第一部小说《巴黎茶花女遗事》里,我们看得出林纾在尝试,在摸索,在摇摆。他认识到,“古文”关于语言的戒律要是不放松(姑且不说放弃),小说就翻译不成。为翻译起见,他得借助于文言小说以及笔记的传统文体和当时流行的报刊文体。但是,不知道是良心不安,还是积习难改,他一会儿放下、一会儿又摆出 “古文”的架子。古文惯手的林纾和翻译生手的林纾彷佛进行拉锯战或跷板游戏;这种忽进又退、此起彼伏的情况清楚地表现在《巴黎茶花女遗事》里。那可以解释为什么它的译笔比其他林译晦涩、生涩、“举止羞涩”;紧跟着的《黑奴吁天录》就比较晓畅明白。古奥的字法、句法在这部译本里随处碰得着。“我为君洁,故愿勿度,非我自为也”,就是一例。原书第一章里有一节从“Un jour”至“qu'autrefois”共二百十一个字,林纾只用十二个字来译:“女接所欢,媰,而其母下之,遂病”;要证明汉语比西语简括,这种例是害人上当的。司马迁还肯用浅显的“有身”或“孕”(例如《外戚世家》、《五宗世家》、《吕不韦列传》、《春申君列传》、《淮南、衡山列传》,《张丞相列传》),林纾却从《说文》和《玉篇》引《尚书·梓材》句“至于媰妇”,摘下了一个斑驳陆离的古字;班固还肯明白说“饮药伤堕”(《外戚传》下),林纾却仿《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惜墨如金地只用了一个“下”字。这可能就是《畏庐论文》所谓“换字法”了。另举一个易被忽略的例。小说里报导角色对话,少不得 “甲说”、“乙回答说”、“丙于是说”那些引冒语。外国小说家常常花样翻新,以免比肩接踵的“我说”、“他说”、“她说”,读来单调,每每矫揉纤巧,受到修辞教科书的指斥。中国古书报导对话时也来些变化,只写“曰”、“对曰”、“问”、“答云”、“言”等而不写明是谁在开口。更古雅的方式是连“曰”、 “问”等都省得一乾二净,《史通》内篇《模拟》所谓:“连续而去其‘对曰’、‘问曰’等字”。例如:
“……邦无道,谷,耻也。”“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论语·宪问》) 佛经翻译里往往连省两次,例如:
“……是诸国土,若算师、若算弟子能得边际,知其数不?”“不也,世尊。”“诸比丘,是人所经国土……”(《妙法莲华经·化城喻品》第七) 在文言小说里像:
曰:“金也。……”“青衣者谁也?”曰:“钱也。……”“白衣者谁也?”曰:“银也。……”“汝谁也?”(《列异传·张奋》) 都是偶然一见。《巴黎茶花女遗事》却反复应用这个“古文”里认为最高雅的方式:
配曰:“若愿见之乎?吾与尔就之。”余不可。“然则招之来乎?”;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后的林译里似乎不再碰见这个方式。第二部有单行本的林译是《黑奴吁天录》,书里就不再省去“曰”和“对曰”了(例如九章马里亚等和意里赛的对话、二〇章亚妃立和托弗收的对话)。 林译除迭更司、欧文以外,前期那几种哈葛德的小说也未可抹杀。我这一次发现自己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也许因为我已很熟悉原作的内容,而颇难忍受原作的文字。哈葛德的原文滞重粗滥,对话更呆板,尤其冒险小说里的对话常是古代英语和近代英语的杂拌。随便举一个短例。《斐洲烟水愁城录》第五章:“乃以恶声斥洛巴革曰:‘汝何为恶作剧?尔非痫当不如是。’”这是很利落的文言,也是很能表达原文意义的翻译,然而没有让读者看出原文里那句话的说法。在原文里,那句话(What meanest thou by such mad tricks? Surely thou art mad.)就彷佛中文里这样说:“汝干这种疯狂的把戏,于意云何?汝准是发了疯矣!”对英语稍有感性的人看到这些不伦不类的词句,第一次觉得可笑,第二、三次觉得可厌了。林纾的文笔说不上工致,而大体上比哈葛德的明爽轻快。译者运用“归宿语言”超过作者运用“出发语言”的本领,或译本在文笔上优于原作,都有可能性。最讲究文笔的裴德(Walter Pater)就嫌爱伦·坡的短篇小说词句凡俗,只肯看波德莱亚翻译的法文本;法朗士说一个唯美派的少年人(un jeune esthete)告诉他《冰雪因缘》在法译本里尚堪一读。虽然歌德没有承认过纳梵尔(Gerard de Nerval)法译《浮士德》比原作明畅,只是旁人附会传讹,但也确有出于作者亲口的事例。惠特曼并不否认弗莱理格拉德(F. Freiligrath)德译《草叶集》里的诗也许胜过自己的英语原作;博尔赫斯甚至赞美伊巴拉(Nestor Ibarra)把他的诗译成法语,远胜西班牙语原作。惠特曼当然未必能辨识德语的好歹,博尔赫斯对法语下判断却确有资格的。哈葛德小说的林译颇可列入这类事例里——不用说,只是很微末的事例。近年来,哈葛德在西方文坛的地位稍稍回升,主要也许由于一位有世界影响的心理学家对《三千年艳尸记》的称道;英国也陆续出版了他的评传,说明他在同辈通俗小说家里比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水涨船高,林译可以沾光借重,至少在评论林译时,我们免得礼节性地把“哈葛德是个不足道的作家”那类老话重说一遍了。 林纾“译书虽对客不辍,惟作文则辍”。上文所讲也证明他“译文”不像“作文”那样慎重、认真。我顺便回忆一下有关的文坛旧事。 不是一九三一、就是一九三二年,我在陈衍先生的苏州胭脂巷住宅里和他长谈。陈先生知道我懂外文,但不知道我学的专科是外国文学,以为准是理工或法政、经济之类有实用的科目。那一天,他查问明白了,就慨叹说:“文学又何必向外国去学呢! 咱们中国文学不就很好么?”我不敢和他理论,只抬出他的朋友来挡一下,就说读了林纾的翻译小说,因此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陈先生说:“这事做颠倒了。琴南如果知道,未必高兴。你读了他的翻译,应该进而学他的古文,怎么反而向往外国了?琴南岂不是‘为渊驱鱼’么?”他顿一顿,又说:“琴南最恼人家恭维他的翻译和画。我送他一副寿联,称赞他的画,碰了他一个钉子。康长素送他一首诗,捧他的翻译,也惹他发脾气。”我记得见过康有为的“译才并世数严、林”那首诗,当时急于要听陈先生评论他交往的名士们,也没追问下去。事隔七八年,李宣龚先生给我看他保存的师友来信,里面两大本是《林畏庐先生手札》,有一封信说: “……前年我七十贱辰,石遗送联:‘讲席推前辈;画师得大年。’于吾之品行文章,不涉一字。[石遗]来书云:‘尔不用吾寿文。……故吾亦不言尔之好处’”。
这就是陈先生讲的那一回事了。另一封信提到严复:
我想起康有为的诗,就请问李先生。李先生说,康有为一句话得罪两个人。严复一向瞧不起林纾,看见那首诗,就说康有为胡闹,天下哪有一个外国字都不认识的 “译才”,自己真羞与为伍。至于林纾呢,他不快意的有两点。诗里既然不紧扣图画,都是题外的衬托,那末首先该讲自己的古文,为什么倒去讲翻译小说? 舍本逐末,这是一。在这首诗里,严复只是个陪客,难道非用“十二侵”韵不可,不能用“十四盐”韵,来它一句“译才并世数林、严”么? “史思明懂得的道理,安绍山竟不懂!”喧宾夺主,这是二。后来我和夏敬观先生谈起这件事,他提醒我,他的《忍古楼诗》卷七《赠林畏庐》也说:“同时严几道,抗手极能事。”好在他“人微言轻”,不曾引起纠纷。文人好名,争风吃醋,历来传作笑柄,只要它不发展为无情、无义、无耻的倾轧和陷害,终还算得“人间喜剧”里一个情景轻松的场面。 林纾早年承认不会作诗,陈衍先生《石遗室诗集》卷一《长句一首赠林琴南》记载他:“谓‘将肆力古文词,诗非所长休索和’。”他晚年要刻诗集,给李宣龚先生的信里说: “吾诗七律专学东坡、简斋;七绝学白石、石田,参以荆公;五古学韩;其论事之古诗则学杜。惟不长于七古及排律耳。” 可见他对于自己的诗也颇得意,还表示门路很正、来头很大。然而接着是下面的一节: “石遗已到京,相见握手。流言之入吾耳者,一一化为云烟。遂同往便宜坊食鸭,畅谈至三小时。石遗言吾诗将与吾文并肩,吾又不服,痛争一小时。石遗门外汉,安知文之奥妙!……六百年中,震川外无一人敢当我者;持吾诗相较,特狗吠驴鸣。” 杜甫、韩愈、王安石、苏轼等真可怜,原来都不过是“狗吠驴鸣”的榜样! 为了抬高自己某一门造诣,不惜把自己另一门造诣那样贬损以至糟蹋,我不知道第二个事例。虽然林纾在《震川集选》里说翻译《贼史》时,“窃效”归有光《书张贞女死事》,我猜想他给翻译的地位决不会在诗之上,而很可能在诗之下。假如有人做个试验,向他说:“不错! 比起先生的古文来,先生的诗的确只是‘狗吠驴鸣’,先生的翻译像更卑微的动物——譬如‘癞蟆’吧——的叫声”,他会怎样反应呢? 是欣然引为知音? 还是怫然 “痛争”,替自己的诗和翻译辩护? 这个试验当然没人做过,也许是无需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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