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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春:一条经贝克特通往我们的路

  在塞缪尔·贝克特征服西方评论界的最初几年里有这么一件轶事:1957年11月9日,旧金山实验剧团为圣昆廷监狱的1400名囚犯上演《等待戈多》。开场之前,导演和演员们个个心惊肉跳,因为他们即将面对的是世界上最粗鲁的观众。这座监狱已有四十多年没有演戏了,选中这部戏的主要原因是戏里没有女人出现。帷幕拉开了,只见台下一片火光闪闪,这是囚犯们点上烟后都把火柴往身后一丢。在最初的2分钟内,一片喧闹声,这些大力士们在不耐烦地等着姑娘们和逗乐的那套玩艺儿快点出来呢。有些人已准备离开。但是他们听了听,看了看,2分钟以后,就待下来了,5分钟以后,整个大饭厅都安静了。贝克特的著作中把老练的巴黎、伦敦和纽约的观众弄得糊里糊涂的东西,竟然立即被囚犯们所掌握。这场演出之后,即使最固执的批评家也开始思考贝克特的著作与伟大的古典传统相通的普遍性,此前他们一直在嘲讽先锋派的读者和观众不过是附庸风雅。

  这件事发生在贝克特开始写剧本的第二年,他已经51岁了。他22岁结识乔伊斯,做过一段已失明的乔伊斯的助手,帮助整理《芬尼根守灵》的手稿。后来他回到都柏林,研究笛卡尔,获得哲学硕士学位。他24岁出版第一部诗集《婊子镜》。他写过研究普鲁斯特的长篇论文。评论界普遍认为贝克特是乔伊斯、卡夫卡和普鲁斯特的文学传人,现代主义文学正统的延续者。二战期间他参加过抵抗法西斯的游击队,直到部队被打散,他和妻子徒步到法国南部的一个村庄,在那里隐居下来写作。这一段英勇的经历与中国诗人穆旦的很相似,而且二人都未在后来的写作中提及。50岁之前,作为小说家的贝克特已写出了他的主要作品,从第一部长篇《莫菲》开始,中间经过著名的、被公认为20世纪杰作的“莫洛伊三部曲”,贝克特的小说似乎有一种越写越短的趋势。《等待戈多》是他最长的一部戏,他的剧本事实上只是重复小说的主题和同样的趋势,他最短的剧本是一部默剧,舞台上只有布景和一些动作,没有声音。尽管在他开始戏剧生涯之前以罗布-格里耶为旗手的法国“新小说派”已闹哄哄地上台了,并且把他引为同调和先驱,他的书还是卖不出去,他的名字始终只在一个有限的圈子内被提及。这位“纯洁的作家”实际上终生都在思考同一个主题:即失去信仰后人类的根本处境。根据贝克特的朋友们回忆,尽管他深居简出,实际上生活相当丰富:他沉默寡言,一丝不苟,但是善良平和;他极力保守自己的隐私,对别人的隐私却很好奇;身体健壮,喜爱运动,网球、高乐夫都是好手;作为风靡世界的剧作者、导演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贝克特不会缺钱;他成名后与各式各样的社会名流都有交往,最后却在一家简朴的养老院中默默去世。这些生活在他的写作中很难找到蛛丝马迹。贝克特从不把“现实”带进写作,他的笔下都是一些流浪汉、残疾人,在污泥中打滚,在垃圾堆中爬,或者在荒野里失魂落魄地游荡。贝克特本人相貌清俊,广受崇拜(他可能是20世纪被拍成艺术照和画入油画最多的作家),可是他的小说和剧中人物多半行动不便,比如《被放逐的人》中的那位从小喜欢在裤裆里夹着大便走路,长大后就养成了走路别扭的习惯,经常跌跤。在他本人最满意的一部剧作《终局》中,纳格和耐尔夫妇住在垃圾桶里,像蛹一样。这些人物要么不知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身份不明,甚至连自己和生身父母的名字都说不上来,要么被别人从自己家里赶出来,糊里糊涂地失去了一切,没有一点自理、自立的能力,个别人尝试过自杀,大多数人连自杀的欲望都没有,衣不蔽体,远离社会,偶尔吃一点胡萝卜或野菜。他笔下的人际关系要么是变幻不定的主仆关系,比如《等待戈多》中的波卓和幸运儿,在两次出场中主仆关系是颠倒的,又如在《终局》中那位自以为坐在世界中心的哈姆和剧中唯一手脚尚能行动的克劳夫;要么是两个无聊的互相折磨、消磨时间的同伴,比如《等待戈多》中的爱斯特拉贡和弗拉第米尔。男主人公糊里糊涂的恋爱的对象多半是寡妇,或妓女,他们之间谈不上爱情,也没有家庭观念或责任感。《莫洛伊》中的一对父子是僵硬的虐待和被虐待的关系。根据文中暗示,这些人多半出身于体面的家庭,最后却走上了弃绝社会的道路。贝克特的小说情节很少,大部分是主人公的意识流记录,这些人物的自我意识都有某种专注的特征,一般不涉及社会环境,对自己的处境认识清醒,但是似乎缺乏分析的能力,也没有改变的欲望,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没有功利意识――也正因为这一点,他的主题被极大地简化和限定在人类根本的处境上,脱离了枝节性的社会关系。小说在一种自我与外物、他者的富有激情的紧张关系中展开,东拉西扯,神志不清,语言生硬有力,但是指向不明。

  毫无疑问,贫乏、枯竭、退化、萎缩是贝克特为人类勾勒出的一幅肖像。贝克特在晚年的一次访谈中说,这个世界已越来越荒诞了,比他当年写作的时候更加荒诞。的确,现实的荒诞感已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根本体验之一,如果《等待戈多》在今天首演,大概很难引起像当年那样的轰动,因为我们觉得这部戏不过是在陈述一个日常的现实,尽管是以一种富有想象力的夸张的方式。今天我们读贝克特会有一些很特别的体验,仿佛从纷繁、虚假、炫目到让人失明的信息轰炸中逃进幽僻的一角,在过于丰盛、毫无灵性的物的包围中忽然听见一声低语,那几乎是自言自语,毫无怜悯,但是与你默契,它不承诺,无爱意,却让你感到亲切。假设你被长久地关在一间单人囚室里,有一天听到有人敲墙说话:“喂!”你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是难友了,他的情况似乎与你一点也不同,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只会让你更愉快。贝克特是在“现实”睡着之后才开始写作的,他从不感到有必要提高嗓门,既不抗议也无怨言,他表现实实在在的受苦,受苦者也不认为这是别人的错误造成的。在他们的受苦中没有丝毫的英雄意识,因此也就毫无价值,滑稽可笑。贝克特只是描述一个现状,并不试图为读者指明出路,因为所有的出路都已经准备好了,问题是你能不能走。你能撇开人类现有的价值发明出新的一套吗?我们已经看到了那些新发明的代价。贝克特的高明之处在于从不说教,因为他意识到从个人经验中感受出的东西(尽管那是新鲜有力的,像托尔斯泰、马克思和萨特)并不比人类在过去的几千年中集体积累的东西更好,因此他只是一个“纯文学”作者,他的风格的纯洁性也在于此。如果说文学作品具有哲学的、道德的、宗教的价值那也是从其纯粹的文学性中来的,任何僭越在贝克特看来或多或少是一种无知的表现。贝克特的界限意识(这种界限意识使他成为一位风格作家)来自对人类许多重要领域的广泛知识:出身于新教家庭的背教者,获得过哲学硕士学位,他本人还是一位艺术批评家,参加过二战,后来又成了导演和明星人物。一个见多识广、游历广泛的卡夫卡,一个为流浪汉写作的普鲁斯特,一个不再对性抱有浪漫幻想的乔伊斯。乔伊斯在放弃信仰后把情欲看作世界的根本,作为信仰的替代。在这一点上贝克特比他的老师要高明得多。他既不信上帝,也不拜任何偶像。语言与其说是贝克特的偶像,不如说是他极力要逃避的东西,他逃避了英语,用法语写作,在更深刻意义上,他的写作风格与对语言的不信任感有关。他在高寿、漫长的晚年选择了沉默,这显然不像一个对语言有献身精神的作家应有的表现。200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比他稍晚但同为“荒诞派”剧作家的哈罗德·品特说:“贝克特是有史以来最勇敢、也最冷酷的作者,他越是使劲儿揉我的鼻子,我越是对他充满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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