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王东东访谈:与天空中滚动的雷电对视(7)

  《玉米林》就是这后一个阶段的作品,聊备一格,算是你所说的“类型诗”,但我个人不太喜欢,我认为它只是通过描述提出了一个问题,但又对这个问题感到羞耻,所以到结尾就自动隐去了这个问题,我无法将这首诗读成一个去蔽或还原的过程,那在我看来不是诗歌的最高目的,诗歌还是要经由认知的途径达到沉醉。这个问题就是:诗性幻想与对现实的认知有什么关系?它们是否最终像诗人和山民相互错过?在《玉米林》中,我显然也没有对二者在一首诗中应占的分量给出一个配比(也可能根本无此必要)。我现在扮演的是艾略特提到的另一类作家形象,“在完成一部作品后,需要通过评论自己的作品来继续他们的批评活动”,只不过通常秘密进行无人看到。对这个问题我知道如何回答,而且知道理想的状况是,诗歌通过幻想掌握了事实,通过诗人的灵感征服了现实——而在这首诗中总抹不掉那个分裂的阴影,于是我将它处理成一种轻微的反讽,但这种轻微的反讽我也不喜欢——只是知道是不够的,诗歌是一种实践。

  这首诗包含有两种意识,一种是对于幻想的意识,一种是对于现实的意识,或者说这是两个角度,为了统摄这两个角度我应该非常重视反讽才对。然而我并没有。于是我的两种意识在这里暗中分裂,我既想成为一个幻想的诗人,又想成为一个事实的诗人,这本来没有错,但没有找到一种很好的方式将两个角度融合为一个角度。也许《摄影师》(2005)、《地震》(2008,写于512大地震之前)、《告别》(2010)做到了这一点,但《玉米林》总有一种分崩离析的倾向,只是靠一个共同的自然环境维系着诗歌系统,而且最后可能还是难免热寂(Heat death)的危险,比较起来而言,《在花园里》(2007)则显得生机勃勃甚至充满人情味。从我个人的文本联系中跳出来——别人不一定像我那样熟悉我的作品序列——《玉米林》还特别针对了当代诗歌的批评处境,可以说,它就是为此而写,虽然我不满意它,觉得它和某种批评一样浮于表面,但它还是可以——比如在你的慧眼里——包含一两个问题,处于当代诗歌写作和批评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的边缘。它将诗学的崇高幻想拉到了社会学的务实甚或平庸(只是相比较诗歌的崇高而言),它可能会让人迷惑,为什么社会激情和艺术激情不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社会的激愤怎么反而造成了艺术的轻薄?多情却似总无情?这首诗未能达成我的理想,因为我觉得它在两个方面强度都不够,只是体现出我的双重意识,幻想和现实经常在我的诗歌里交战,我的特殊任务就是如何由崇高的幻想——也可能是降落——达到现实的深刻,我期待一个具体的时刻,这是狂喜(灵感)的时刻也是现实的时刻,犹如与天空中滚动的雷电对视,因为掌握了事实,不仅是诗歌事实更是生活事实。

  你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视野,比这首诗本身还要大,“是否可以说,为写诗这个举措、这项工作找一个类比形象,几乎成为商业大潮背景下许多诗人不得不兼顾的差事?一首高明的诗能否减少赤子对供养体系(基于一个父亲或农民,基于一种实实在在的挖掘)的亏欠?”我更愿意将你的问题理解为,诗歌现在还能找到哪些类比?诗歌(自身的)这种类比在这种背景下有什么用?我在那首诗中应该更多关心一首诗自身如何而不是如何使用它,后一个关心有时会削弱诗歌自身的力量。但在这里,我们的关心已经从对一首诗本身——你概括出的“两种情况”——转向了对事物之间一般关系的考察。

  我们的“商业大潮背景”是一种不完全的商业,不完全的市场,除了这个“不完全的资本主义”,我们还要学会对付古老的国家权力(我的意思不是简单的抗拒),诗歌的类比或者说参照的却是有别于此的另一种历史,然而是一种内心的历史,另一种现实,然而是一种弱性的现实。

  我们本能地抵制诗歌和金钱(资本市场)、权力(机制)有一种类比关系的想法——在它们都属于虚构也都属于现实的意义上确实有一致性。史蒂文斯说过:“钱也是诗”。他的银行家身份(确切地说是保险公司副总裁)代表了美国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一面,而他的诗歌却以浪漫主义的中转接续了美国超验主义的传统(爱默生、梭罗等),看一看美国电影(不一定是迈克尔·摩尔的《华氏911》或《资本主义:一个爱情故事》)会让人误以为美国是一个虚构的国度,然而正是新大陆的现实产生了史蒂文斯的幻想,一种现实对应于一种幻想,这种幻想对于这种现实同时是一种行动,具有一种启示性的力量,史蒂文斯的超验渴望及其失落也正好表达了这种现实的极限状况(……“‘美国梦’的破灭”)。面对商业大潮,“感伤的诗”的“慢”可能来自农业文明,也可能来自游牧生活(蒙古人的骑兵也是非常快的)。而如果我们的商业界也产生一个史蒂文斯,可能就意味着中国资本主义的真正成熟。只要与中国现实,与“中国梦”一起打量诗歌——目前中国事物有对中国诗歌的单相思——就能看出来它的确不同于西方诗歌,除了参照诗歌自身(作为世界文学的现代主义),它更多参照了中国的现实历史。我想,也许它对这种历史也构成了独特的启示,但就像你无法否认在中国存在着一个“中国学派”,它和中国的现实历史同构,我们的文学批评在整体上也还未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氛围(可能有人不同意这样说)。即使静止不动的历史也需要想象力,比如杰克·古迪(Jack Goody)在《偷窃历史》中说“宫廷骑士风”“不可能的爱”也就是爱情本身并非西方中世纪的发明而在中国、埃及和阿拉伯早已存在,更何况正在形成中的活的历史生活?诗歌不光要拥抱感觉还要拥有见识,因而诗人额外需要与哲学家的交流(在国内几乎老死不相往来),最好有一个人既对诗歌内行又能代表诗歌与整体文明相沟通,而当我们不知道历史往哪里去的时候,尤其应该慎思明辨,让更靠近历史的诗歌(比如陈寅恪以诗证史,亚里士多德论说诗比历史真实)更靠近哲学一点。我想到帕斯捷尔纳克和阿什伯里,他们本来可以是一个人但由于时空差异变成了两个人,后者拥有一种分解的感性,可能到现在也没有重组成描述和叙说的对象,而前者(在新康德主义的堡垒受过哲学训练,对“思维对对象的创造”一类法则的崇信应不输于后者)总能给出一片完整的风景(在早期的风景和自然抒情诗里),在晚年的散文作品里不仅没有失掉历史反而提升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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