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她喜欢喝酒。一个女人喜欢喝酒不是什么坏事;可若到了无酒不欢的程度,就令男人生惧,生出许多麻烦。但没有办法,她没有别的本事,人又长得极其普通。要想引起人们的注意,也只有在酒桌上巾帼不让须眉。毕竟现在凡事都讲究一个眼球,超市中的商品,若能被售货员摆放在一个显眼点儿的位置,销量总是更大一些。
她最早并不喝酒,高中毕业后来到单位上做打字员,坐于角落,手指日复一日敲击键盘。日子比泥潭还要更乏味。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一根小草还可以在春风中笑,她只能静悄悄独自来往。最早还有几个可以说说话的朋友,随着她们嫁人生子,她陷入彻底的冷清中。有时在屋里坐着,听见外面的脚步声,以为那是爱情来敲门,赶紧掏出口红描了会妆。脚步声渐行渐远,房门上就长起一些青藓。她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会这么过去。她在床头放了本易安词集,每每看见那首“声声慢”,总忍不住泪流满脸。她极喜欢那十二个叠字。每个字都是块苦涩的积木,越搭越高,让人心酸。
没有谁注意到她的存在。她因此干过一些出格的事。比如,她是单位上第一个悄悄把头发染黄的女孩,但糟糕的是似乎没有人看见,而当单位另一个漂亮女孩儿把头发也染黄时,大家却不停地发出啧啧赞叹。她情愿被大家骂成妖怪,也无法忍受这种视而不见。她一气之下就把自己极为珍爱的长发全剪了,第二天,有个男同事拦住她,问道,那个打字的长头发上哪了?她心里气得直哆嗦,也有一点儿开心,毕竟人家还记得打字的是个长头发。没过多久,她的短头发为大家看习惯了。同事或领导只会把手中的文件往她面前一放,说声,明天要。就走了。她很愤怒,想跑到店里去剃个尼姑头,思前想后,终究不敢。
她只好看书。寒灯古佛,一缕青丝,书上的文字是敲得梆梆响的木鱼声。有一天,她看见张爱铃的一段话,便咯咯地笑,笑完后就哭。她不清楚自己为何笑,为何哭。那段文字是这么说的: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
女人若到了某个年纪,没有爱,没有被人爱,身体就会渐渐地变成一个空壳,少女时候的心一点点枯萎下去。笑容是一种极奢侈的东西,深入骨髓的寂寞将它们几乎吞噬殆尽。血液是灰暗的,她在某天晚上用小刀片划开手指上的皮肤,愣愣地看着,墙壁上的钟在滴滴嗒嗒响着。她找出三个杯子,用筷子敲击着杯子自己与自己做游戏。她敲第一个杯子时,说了声“忘”,敲第二个说了声“情”,敲第三个说声“水”。这是她在一张报纸上看到的游戏。敲过几次后,她开始不停地敲第一个杯子,嘴里“忘、忘、忘、忘、汪、汪、汪、汪、汪……”地叫着。
就是做狗那也比做人好呵。
她相过几次亲,都无疾而终。那些男人的影子总是在月光下由深变浅最后成为没有。她想不通自己是哪里做错了。她扳着手指头,数自己的优点缺点,可每一个优点与缺点都似是而非,文静的另一个说法也就是木讷。她有时想,若有哪个男人肯要她,不管他多老多丑多没学问,她就一定嫁。可这样的问题也只能是想想,那个男人始终就不曾出现。她想跑去大街上哭。有一次下雨,她还真这么干了。她在雨里边走边哭。但还是没有人看见她脸上的泪水,她甚至听到有人躲在路边屋檐下悄声说,那女人是不是有病?这么大的雨也不晓得躲一躲?她的泪水流得更快了,可再多的泪水也会被雨水迅速冲去。天放晴了,她重感冒了,躲在床上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浑身散了架似的难受。她打电话到单位上请假。那边说知道了,就把电话挂断。等到她病好后再去上班,发现那几天自己竟然被记了旷工。她愤怒地找到管考勤的人。管考勤的人说不记得她曾经打过电话来请假的事,但仍爽快地把记录改成病假。
是领导发现她能喝酒的。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一天,她正在加班打字,领导也在加班。忽然来了些东北老客户,领导望了望空荡荡的办公室,便叫上她。领导并不记得她的名字,只是指了指她。她只乖乖地跟着去了。在单位上,领导的话就是圣旨,县官不如现管。她当然明白这道理。领导很能喝酒,但那些东北人更能喝。
“人若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量是胆量,酒瓶是水平,酒风是作风,酒德是品德。”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随意舔”……
东北人唱着小曲把那些瓷花碗一溜儿摆开。好汉架不住人多,领导慌了,可不喝不行,这些东北人手中拽着大单子。用他们的话来说,是兄弟,喝了这碗酒,要做生意,得讲诚意,大碗喝酒就是最有诚意。
领导很快有了醉意,眉毛拧成结,看了看身边的她。看来,是后悔带她来了。她最早是说不喝酒的,只要了些饮料。东北人一开始应付了她几声,没再多加理会。她坐在一边,觉得屁股底下的椅子长满牙齿,心中渐渐难受起来,不昨得是那股子邪火冲上了头,猛地站起身,从领导面前夺过碗,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最后舔舔嘴,发现酒并不如想像中那般难喝。
领导吃了一惊,东北人目光中带有点不敢置信。她把心一横,索性豁出去了,有酒必干,每干必回。宴席的下半场简直成了她的个人表演。最后,只剩下她独自站着,其他的人全溜桌子底下了。她擦了擦嘴边的酒渍,有些得意,脚步虽有些踉跄,脑袋里还是清清楚楚。她跑去为这些东北人开好房间,并叫来小姐。没有谁教过她,但她就是这么做了。
生意再不能做下来,那叫没天理。领导开心极了,一笔生意是小,发现人才是大,何况是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绝世奇兵。领导很为自己的眼光自豪。她在领导一力提携下,开始了南征北讨横刀跃马剑气纵横的酒场生涯。倚天一出,谁与争锋?她端的是意气飞扬。一招鲜,吃遍天。她成为单位上的焦点人物,一举一动,一个发型变化甚至于她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指甲油无不是大家嘴里最津津有味的谈资。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这么能喝酒,不紧不懂,不慌不乱,一杯杯白酒倒入口,一张原本平凡的脸刹那间嫣然生香。酒让她变得风情万种,美丽动人,而这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本钱。很快,她的职位得到迅速提升,工资连翻几个跟斗,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凭着她在酒桌上的回眸一笑,一个东北小伙心甘情愿拜伏脚下,说啥也不肯走了。
有人说,其实这也没有什么想不通的。一个女人成为公众话题,总是会轻而易举的激起男人的征服欲。哪怕她实际上不过是一滩狗屎,男人也会想把这滩狗屎压在自己身下。她没有听到这些话,也不想去听,别人如何看,那只是别人的事。她似乎一下子就拥有了原来连想都不敢多想的东西,有好几次在梦里都咯咯笑醒。生活也可以是这般容易。
她去过医院,医生说她身体里有一种特殊的酶,能自动分解酒精。而拥有这种酶的机率大约是千万分之一,比中六合彩还要困难些。那时,她正与东北小伙处于男欢女爱时,便问,喝酒是否会对生孩子有影响?医生皱皱眉,说很难讲。医生说了一连串术语,她听得稀里糊涂。最后,医生咬牙切齿地说道,最好是不喝。能不喝吗?就连未来孩子的爸爸都是喝酒喝来的,她很快就忘了医生的劝诫。没过多久,她结了婚,怀了孕,孩子生下来,是一团没有手没有脚的血肉,一个胆小的护士当场吓得尿裤子。她与丈夫吵了一架。丈夫说,她若胆敢再喝酒,他立马回东北。
问题已经麻烦了。她的身体就好像一只酒桶,每天不需要吃饭,但一定得喝酒。她咬紧牙坚持了没两天,人已在迅速枯萎中。她已经弄不清是她在喝酒,还是酒在喝她。丈夫看她如此难受,心软了。所以他们的第二胎,脑袋比整个身子大,万幸的是很快就死了,没活上两个时辰。更糟糕的是,她的单位也垮了。一个单位的兴隆不是由其中哪个人就能说了算的。领导去了别家单位当了个门房。她理所当然也就没有了公款喝酒的机会。
按说,她可以去其他单位应聘个陪酒员。可她去过后,人家纷纷摇头,原因无它,她的名声太大了,酒席上一旦出现她的身影,没人敢提喝酒这两字。她能从早上喝到黄昏,从黑夜喝到白天,她的身体已经不再是一个酒桶,完全成了一个漏斗,再烈性的酒倒进去,也是无影无踪。喝酒图的什么?图的是能把别人灌醉,看笑话。与她这种级量的人物喝酒,明知必醉无疑,大家又怎么还会有丁点趣味?这也难怪某位领导看见她的身影,当即把脸一沉,你们安的什么心?想灌醉我来?
那个东北小伙离开了她,彻底怕了她。她没了工作,所能喝上的酒每况愈下,整个人眼见着憔悴下去,再也不复原来的光鲜。他没有办法。人都要活下去,而他要活下去,惟一的办法似乎只有离开她。
此后关于她的传闻极多。有说她为了喝酒,每天晚上去帮一些餐厅洗盘子,拣些剩下来的残酒喝;有说她成了小偷,大白天在各个家属楼逛来游去,不偷别的,只偷酒;有说她成了个妓女,不收钱,只要给她两瓶好酒,就可任人玩;还有个更为恶毒的说法是,她专门与各式各样的男人睡觉,然后生下许多奇形怪状的孩子,再把那些可怜的孩子卖给马戏团,用这种法子来赚钱买酒喝……过了一些日子大家就把她淡忘了。城市里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新鲜事。
来年春天,城市酒厂工人下到地窖时发现了她的尸体。地窖锁了三道严严实实的大铁门,连只苍蝇也飞不进去,谁也不明白她是怎么进去的。她赤裸的身体盛开在酒窖里,像一朵极大的殷红的桃花,看见过的人都说那是种触目惊心的美。
消息慢慢传开,城市里的人都不敢再喝这个酒厂里的酒。就在酒厂全体职工对她破口大骂时,远方传来消息,说是该酒厂去年的酒特别醇美,愿意先付款再提货,有多少货便要多少货。有胆大的工人们将信将疑地尝了口池子里的酒,便再也说不出话来。更奇怪的是,这种酒虽然味美香纯回味悠长,可喝着喝着,人们的眼里就会情不自禁滴下泪水来。
12
你是在一个县城听到这个故事的。你望了一眼窗外,把头埋入水里。鸽子的唿哨声在窗外的玻璃外打着欢快的旋。从水底往上望,整个世界都是一大片微微漾动的白。感觉有点儿古怪,好像有个老爷爷把脸贴在水上正意味深长着什么。你揉揉眼,皱纹就不见了。这似乎是一个深刻的谜语,与孩提时听到的“山东消息——打一文化名人”差不多。你在水里翻过一个跟斗,手伸触到坚硬的池壁,心脏突突跳了几下。
澡堂里没有别人了。几分钟前坐在池边讲故事的陌生男人已经起身离去。他们的身体白白嫩嫩,因为被水泡久了,愈发显得肥胖。偌大的澡堂只剩下你一个人了。那个戴红袖套看澡堂的老头儿不时地往你这里张望。这让水底世界也变得乏然无味。眼睛有些涩。你憋足一口气,将身子缓慢地放平,继续朝上看。水面出现一张废报纸,被水濡湿,能看见正面几块褐色的硬壳,还能看见报头那几个中规中矩的汉字。它们的形状都与鸽子屎差不多。你没养过鸽子,有个瘦骨嶙峋的邻居养过。鸽子好看,飞到天上时的翅膀更让人着迷,可若与它们朝夕作伴却绝不是一件美差。再好的音乐听久了也会反胃,何况是单调连续的“咕咕”声。鸽笼虽然有人打扫,但天气只要稍热,鸽笼立马被太阳烤出一股奇怪的味道。气味顺着门缝钻入,转过几个圈,猛地一下就扼住睡在床上的你的喉咙。就这样,你攀住床腿干呕过好几回。若天气冷了,情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鸽子不怕人,扑腾腾地乱飞,且极善于将人的头顶当作落脚点,并不时美美地拉下一泡屎。
那时,你虽然年轻,却不会去街头巷尾买包老鼠药与玉米粒拌在一起来对付它们,那太愚蠢。你弄来一只黑猫,一只据说是凶悍无比的猫,并把它送给这位邻居的邻居,一个比你更小的胖乎乎的小男孩。很快,几乎是一眨眼,鸽子被消灭了。瘦邻居逮到胖男孩一顿狂揍,男孩儿嚎啕着一路狂奔唤来了自己的父亲。两个大人扭成头破血流的一团。他们打架时,你站在阳台上看。天气真好,秋高气爽。那只黑猫越上屋脊在灰不溜秋的瓦片上迅速行走,在屋檐的勾漏处翻转身,冲着你点点头就消失了。
水面上还有着许多气泡儿,一串串。你闭起眼,耳朵里满是轰隆隆的声音,音调拖得很长,慢慢变成一种非常怪异的呜呜的响。这应该是水的压力。小时候的课本上就有一张万吨水压机的图片,彩色的,据说能把钢铁揉搓成面团,这让当时的你大为吃惊。老师说,有了它,大家就能在2000年奔向四个“现代化”。所有的孩子都情不自禁地淌下憧憬的口水。但没过多久,你还是把那张有图片的扉页撕下来,对角折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包”。“打包”是男孩们爱玩的游戏,玩法与后来的拍洋画片类似。这个“包”替你赢了不少快乐,尽管让你满身尘土。
人长大了难免会想起过去。虽然“过去”是这样模糊不可确信,毕竟有着好味的味道。你在水里懒洋洋地翻着身。水似有无数柔软的触角,轻轻地从肌肤上滑过,腻的,又像女人香喷喷的舌尖。一根光线缓缓从头顶的百合穴注入,嗡地一声,放大了,五脏六腑顿时纤毫毕现,然后迅速收缩内敛,蓦然间便已来到某个奇点,马上又化成混沌一片。这里应该是子宫吧。你喃喃自语。你惬意地双手抱住头,把身子弯曲成某个姿势。你喜欢这种姿势。它能最有效地保护自己。小时候你老与人打架。虽都是同学少年,打起架来却真狠,拳头板凳专往要害处招呼。单挑的少,群殴的多,可能因为人多,理就直、气也壮,所以往往七八个学生在放学后一起堵住教室门,逮住某个倒霉的家伙死扁到底,打翻后当然还要被踏上一万脚。你也就渐渐学会挨打了。
你回到临时住的旅馆。路上你又看见了一只黑猫,躺在路边一个灰色的垃圾筒盖上,腿伸得笔直,身子僵硬,应该是死了,眼珠子也被人抠了去,只留下两个黑乎乎的窟窿漫不经心地看着你。你站在窗前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窗台上有着厚厚一层灰尘。你住不起更高级的酒店。尽管你从车站出来后的第一眼就瞥眼了“东方宾馆”这几个大字。
你打量着四周。一些人围上来,这是一群骑三轮车讨生活的人,有男有女,还有花白头发的老人。他们用一种不大好懂的方言问你要上哪儿去?一个黑瘦的汉子甚至把手搭在你肩膀上,口气熟络地嚷道,哥们,上哪?你冲黑瘦汉子笑笑,没说话,挤出去,走到车站旁边的一个杂货铺,买了包“白沙”,撕开,递给老板一根,凑过身帮老板点好火,再用一种老练的口气问老板,哪儿有便宜的旅店?你边说边用手指敲击着柜台玻璃,一副经常出门在外、胸有成竹的样子。老板疑惑地看了你几眼,闷闷地说,向东走五十米,有一石桥,石桥下有个青年旅社。你说了声谢谢,又在老板手中买了一根甘蔗,四个茶叶蛋。
等到你付了钱住下来后,才发现旅社里竟然没有可供洗澡的水。那个一脸衰容的老板一迭声地说抱歉,说水管裂掉了,已经叫自来水公司的人来修,还送去了两包“红梅”,可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来。老板一边说着话,一边用俚语骂自来水公司维修工的娘,眼珠子却直直地瞪着你,灰白的,里面没有一丝生气。你觉得难受,赶紧从他身边走开,走了几步,竖起耳朵。老板还在骂,竟然没有一句重复,从他妈的到他妈的身上某部位的毛发,各种动物也一起出场,断了腿的王八、没屁眼儿的蛤蟆……你没好意思笑,只是觉得这位老板若上春节联欢晚会表演一场单口相声,十有八九能逗乐全中国的老百姓。
洗完澡,抽过烟,你上了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这是你惟一一件值点儿钱的东西。
一个女孩儿送给你的。你还保存有她的相片。你在屏幕上凝视了她几分钟,你与她在一起的那些记忆一下子就变得似真似幻起来。你们是网友,聊过很久的天,虽然现在都忘了曾经说过些啥,但有一句话你还是记得清清爽爽。她决定来见你,你也答应了。她在见到你第一眼时说了一句话。她说,若我们不在一起,简直对不起上帝。
这话煽情。你被感动了,就买了许多礼物送她,有白金的手镯,钻石的戒指,黑色的长裙,毛绒绒的史努比狗,欧莱雅的润肤品。你们一起去看了长城、游了故宫、爬了香山、逛了动物园、还专门去全聚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烤鸭。去前门的路上你就馋得不行,来北京一年多,你还是第一次去吃这种中国名牌。据说那里的烤鸭皮层酥脆,外焦里嫩,好吃得令人想把舌头也吞掉。你不怕花钱,钱是人挣的。从小你妈就说你有一双花钱的手,左手食指与中指之间有一条粗壮的纹路,钱会从这漏下去,有多少漏多少,你看过相书,相书上确实有这种说法。
你喜欢她。你与她在王府井那间星巴克咖啡馆里面对面坐着。你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话题自然也离不开网络。你们讨论了一会儿哲学、人生、宗教、文学、时事、绘画,又讨论了一会儿摆满在王府井步行街上的大大小小的雕塑,然后你们便说起那些搞笑的签名档。你说,开始,不过迷上了mm这个尤物;而结果却爱上了泡妞这门艺术。你说,马啊,四条腿啊 海啊,全是水啊。你说,没有东西比爱情好。大米粥总比没有东西好。所以,大米粥比爱情好。你说,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送到火葬场,全部烧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谁也不认识谁,全部送到农村做化肥。啊,亲爱的朋友们,到底谁先被烧成灰?先烧你,先烧我?反正都是不齿人类的狗屎堆!
你一直说,她一直笑。你认为自己很幽默,浑不觉自己拾的全是别人牙慧。后来,她走了,不见了。隔了一段时间,你收到快递公司送来的这台电脑。它的价钱刚好与你送给她的礼物差不多。上面还有一张明信片,几行娟秀的字迹,“送我给最最最最最亲爱的朋友”。那天晚上你流了泪。你以为自己触摸到爱情的尾巴,事实上,那根尾巴并不长在你屁股上。她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你也没有去问为什么。毕竟生活对你没有像米兰·昆德拉对待他笔下的主人公卢德维克那般残忍。你开始用这台笔记本写作,缓慢地写作。
你喜欢昆德拉。不是因为他的政治色彩、他的黑色幽默、他的智慧、他的视线。
你讨厌一切强加上去的意义,而色彩、幽默、智慧、视线无一不是这种意义的载体。其实说到底,你讨厌的是被人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在你看来,这是偷窥,是对你的无聊生活的挑衅。你喜欢他那种缓慢的节奏。这种节奏与诙谐无关、与优雅无关、与芳香无关、与深遂无关。噢,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形容词有什么意义?更准确点说,你喜欢的他那种唾弃速度的文风。对于许多人来说,速度是为了遗忘,在奔跑中一切都可置之脑后。他们的心脏因为过于孱弱,已经无力去承受“缓慢”所暴露出来的真实。速度不仅仅是遗忘,它在向前中的过程中渐然意识到自己可以去扮演上帝的角色,所以它开始鞭打一切,奴役一切,取代一切。现在这个社会的速度太快了,且已成为荣誉与价值本身,而这无疑让人盲目,让人似吸食鸦片般上瘾。所以火车在提速,人在加速,时间在飞速。一些应该是美好的东西,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就已变质,哽在你喉咙里。而你的身体也总是忍不住窜出心灵,拼命去追随前面那些大叫大嚷奔跑着的人群。
“一头大象迟钝地来到河边喝水,身边蚊蚋飞动。”你在键盘上敲下这句话,想了想,删了去,你不清楚它们表达什么,更不清楚它们为什么要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大象是什么?迟钝是什么?河边是什么?蚊蚋是什么?你为每一个词语所迷惑,它们充满岐义,并根据每一个人不同的阅历与经验,其外延接近于无限,其内涵则是一座座迷宫。你找不到那根红绳子,也没有人在你走进迷宫之前递给你红绳子。你朝东行去,到处都是悬崖、石块、湍急的水流。你刚以为自己踩到硬地上,几秒钟后,却诧异地惊觉脚下其实是一滩冒着黑浆的泥沼。于是,你朝西走去,看见一群咯吱咯吱直笑的披头散发容貌艳丽媚眼如丝的女妖们。你最初担心这只是幻觉,小心翼翼走过去,发现她们确实有血有肉,你忍不住央求她们能赐于你一夕之欢,她们顿时把脸翻成一张“黑桃Q”,极其傲慢地从你身边走开。你伸手去拽她们的衣裙,她们扭回身,嘿嘿一笑,就已化作《盗墓迷城》里的木乃伊了。
你的心情甚为复杂,你又点燃一根烟。你在想,自己这辈子能达到昆德拉的水平吗?若达不到,那么自己的写作又有何意义?好一点儿的话,它们只是一堆纸浆。若情况糟些,它们什么也不是。你想起自己在写作伊始说过的一句话“写作是一种生存状态”就想笑,人真的能生活在文字中么?
人会死的,文字不会死。肉体源自尘埃,也都将回归尘土。人们在这个世上生存,若仅仅懂得生存是不够的。还应该弄清自己为什么要生存,又可以哪些方式生存,并将其形成文字,或许他们就不会真的死去。
你一直试图找出小说中的种种不确定,你想应该会有人明白你所使用的“不确定”三个字。准确说,“不确定”包括无限,也包括有限,还包括无限与有限之间衍生出来的各种关系。
关于世界,有两种说法,一是不可知的,是无限的;二是可知的,是有限的。如果说,世界是无限的,那么,在这么一个逐渐膨胀,“实”必然会被抹去它的脸,成为“虚”,成为“不存在”,即:毋论内容,一切形式上的载体都会如樯橹灰飞烟灰。也就是说,任何意义都是徒劳的。而如果说,世界是有限的,其排列组合的可能必定是时间可以穷尽的,重复或者称之为轮回,就不可避免地将摧毁意义本身。
两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出发,一个朝东,一个往西,却终殊途同归。这很诱惑人。为找到观察世界的种种途径,你苦思冥想,而在此之前,小说已扮演了“救世主”的角色,将你的灵魂从滚滚红尘中拯救出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救世主。尽管万物齐一,但偏差无所不在,个体的阅读及写作都无法涵盖一切。然后,从一块镜子开始,它或许最初是水平面的,但当你的目光投射到上面时,它因为被观察,立刻发生变化,有的凸出,有的凹下,并像瘟疫一样,将这种变化放大、传播到每一个你曾经走过的地方。由过去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你”自然也就开始扭曲变形,变得令自己无法相信。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只是阳光下忽长忽短的影子。指尖漏下的沙是否被手心握紧过吗?幻想着暖暖和和的阳光以及沙滩那本缺了角的书,你摊开四肢在床上躺下来。此刻,大地是一面镜子,天空是一面镜子,你在镜子与镜子之间。而你身下的这张床是不存在的。
你所说的镜子是什么呢?最早,你是想在里面看见自己的脸,又或者说是想找到一些与自己差不多的脸。但它似乎是一个独立的智慧体,不停地旋转。从它里面甩出来的,往往出人意料,一个脸盆,一床破棉絮,当然,也有大漠孤烟。你的心中蓦然一动,所谓种种观察,其实无非向外、向内。向外,求之于形色,找出浮光掠影的规律,继而总结,由表及里,由现象而本质;向内,不断深入,越过五脏六腑,直至找到心的存在,从“心”所携有的各种烙印中直接提取认识。所谓心,即混沌,先天地而生,寂行而不殆。所谓烙印,不妨说是遗传基因,当然你更愿意把它们叫做把一堆碳水化合物组合成人的精气神。不过,由外及内,易为他人了解,获得掌声如雷;直指人心,却也不可言说,只是麻衣褐鞋。
你想,毫无疑问,小说的写作也应该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大师们对此已经给出了足够多的范本,可“我”的意义在哪?除了内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除了“我粉碎一切障碍”与“一切障碍粉碎我”之外,“我”又能否与诸多障碍,和谐地存在?和谐,不是妥协,一种妙不可言会意的微笑,佛拈花时的阿难。苹果核里藏着一个五角星,为找到它,你把苹果切开,果肉铺在地上,反而出现一个更大的迷宫。你的努力似乎只是在制造垃圾。这确实令人极度沮丧。噫,“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肯发一点儿善心,给你一些确定的答案,好让你有勇气、挺直脊梁,并知道自己正朝着鲜花走下去?
镜子依旧在孤独地旋转。当它终于转到“现在”这个角度,你又明白一点:过去,现在,与将来,人们都一直活在小说中。现实是小说的投影。万丈红尘中的悲欢离合无异于手淫时出现在镜子里的种种表情。不管笑,或者哭,对于表情而言是肌肉的收缩;对于小说而言则是文字的排列。生活在小说里。请原谅这样的喃喃自语。原本一拳挥出,想击倒一名勇士,蓦然发现所谓勇士只是一砣狗屎,而不幸的是,当别人的喝彩声把眼前的镜子擦亮后,才发现自己却是更大一砣狗屎。你已经口干舌燥了。你在床上辗转反复。关关雎鸡,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上帝,如果你真的存在,请把“脑海”都从“脑袋”里摒弃掉。你已经深深厌倦。你情愿像一个白痴,嘴角拖出长长的口涎,呆呆地注视着一切,嘴里只有单调的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