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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功:“小我”和“大我”的问题(2)

  那么我也试着解剖一下自己。我这个人从小是被娇生惯养的。我父亲是大学的教授,我是独生子,两世单传,家里很宠爱,但是到社会上这样不行。我的父亲解放前曾经在广州读书,毕业的时候找不到工作,就托一个朋友找工作。人家说找他干嘛,他爸爸是军统特务,我父亲吓坏了赶紧跑了。解放后有一个“向党交心”的运动。我父亲说确实求过一个军统特务的儿子帮忙找工作。坏了,因为这句话我父亲从此成了特务嫌疑,阴影一直笼罩了我好几十年。我从十五岁就开始争取入团,争取了十三年。最后,当时的团委书记说这家伙都二十八岁还入不了团,就让他入团了吧,都超龄三年了,结果入团三个月就退了。你们看,我是一个在家里非常有尊严感的人,在社会上遭受了无数的冷眼和冷遇之后,当然很敏感。所以我时不时会冒出很多念头来,我这辈子对不起这个对不起那个。前一段时间我写了一篇文章,记叙了其中一段愧疚。我八岁的时候从广西北海到北京,我父亲在北京教书,接我去读书,读人大附小,我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只会说白话。班里的同学觉得我没有办法沟通,于是没有人理我,我很寂寞。但我发现班里还有一个人,也和我一样大,他更寂寞,会说普通话但是没有人理他。他每天牵着一只大奶羊来上学。你想想看,人大附小,也是城市里的学校,这小孩子牵一只大奶羊来,将羊拴在教室外面,自己上课,下课了自己再牵羊回家,也没有人理他。怎么回事?就这样,我们两个寂寞的孩子成了朋友。后来知道,一九五八年初,他的父亲和母亲刚刚被打成右派抓走了,家里还有一个小弟弟要吃奶。他的奶奶没有办法养活小弟弟,就买了一只大奶羊,让大孙子喂一只奶羊,奶奶晚上挤奶给家里的小弟弟吃。我的愧疚在于,没有过几个月,我的普通话就说得很好了,小孩子不懂事,我非常自然地融入了大集体,我就将这位朋友忽略了,到现在甚至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在哪儿了。我如今非常惭愧,我当年怎么就没有跟他好下去?就将他忽略了。一个有过被人歧视和漠视遭遇的人,自然对这件事感到格外的敏感。可见,文学是最具个人情感特点的工作,作家是最具个人劳动色彩的职业。

  然而,这绝不能成为文学封闭自己、背对时代、背对生活的理由。我想引用丹纳的一句话,他说莎士比亚不是外星球飞来的陨石,在莎士比亚的背后有整整一个民族合唱团的合唱。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一定是一个具有鲜明的个性,有自己独特的感悟世界和表现世界方式的作家,也就是说,是一个不会泯灭“自我”的作家,但他的“自我”,决不是封闭的自我陶醉和自我沉迷,更不是病态的“自我中心”,他的“自我”中一定包含着博大的“大我”的情怀,唯有含有“大我”的“自我”,才有可能打通通往读者心灵的通道,也才具有通往艺术殿堂的可能。

  其次,尤为注重文学的感时忧国情怀,是中国文学传统的特质。因此,由“自我”而涵盖“大我”,应该说是我国文学的伟大传统。当然,据一些思想史家分析,这是由于中国的科举取仕制度,学而优则仕,使得中国文人和政治、和家国命运息息相关,由此而形成了中国文学和政治的不可分割性。同时与之共生的,是某些中国文学或中国文人,有趋炎附势的陋习,甚至一些伟大的文学家,也未能免俗。因此,拥有感时忧国的伟大传统,走错一步就可能是迎合,成为政治的传声筒。文学感时忧国的传统不可或缺,但趋炎附势的陋习要当心。其区别就在于是把“自我”和“大我”,和百姓的忧乐悲欢相通,还是和一时的得失相瓜葛。作为一个作家,保持自我个性的风格和创造力是至关重要的,但只有和人民在情感上、在审美心理上沟通,才有可能获得不竭的情感源泉和创造灵感,也才有可能赢得更广泛的共鸣。(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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