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尔施塔姆:弗朗索瓦·维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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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世纪对个人是极端严厉的。它把很多可敬和清醒的人变成约伯,在他们发臭的地牢的深处发牢骚,指责上帝不公平。当时发展出一种特殊的监狱诗体裁,甚至为典雅的罗曼语的灵魂所知晓,而就罗曼语记录的这些诗而言,可谓弥漫着《圣经》式的酸楚和艰难。然而,维庸的声音在那些囚犯的合唱中是明显清晰可辨的。他的造反更像法律行动而不像叛乱。他做到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兼备原告和被告。维庸对自己的态度从未超过一般的亲密范围。他表达的对自己的温柔、注意或关切,与一个好律师对待其当事人差不多。自怜是一种寄生虫式的情绪,腐蚀灵魂也腐蚀有机体。但是维庸给予本人的冰冷的法律同情,是他的灵感来源,并确认他毫不动摇地坚信他的“个案”的合理性。他的世界没有道德可言;他完全生活在一个法律世界,成为一个极端“非道德”的人,一个罗马的真正继承人。他无法分辨那法律范围和准则以外的任何态度。 抒情诗人在本质上是雌雄同体的,有能力以其内心对话的名义进行无限的裂变。把这种“抒情诗雌雄同体主义”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莫过于维庸的作品。这是何等多样地选择的二重唱:愤怒不平者与安慰者,母亲与孩子,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业主与乞丐…… 财产终生引诱维庸,如同歌声美妙的塞壬,并把他变成盗贼……以及诗人。一个可怜的流浪汉,他仅凭他那尖锐的反讽的帮助,就为自己获得难以获得的。 现代法国象征主义者爱上事物,如同业主。也许,真正的“事物的灵魂”无非就是在一代又一代的实验室中引发和高贵化的业权感情。维庸极其清楚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深渊,但他把它理解成拥有权的不可能。月亮和其他此类中立的“客体”完全被他的诗学用语所排斥。另一方面,一旦话题集中于烤鸭或永恒的极乐这些他从未完全失去获得的希望的客体,他立即就生龙活虎。 维庸透过锁眼窥视,描绘了一幅佛兰德斯风格的迷人室内画。 维庸对社会渣滓的同情,对一切可疑和犯罪的事情的同情,绝非魔鬼信仰。他如此迅速和亲密地与之交朋友的黑道人物,触动了他的女性气质,这种气质有着容易激动的性情,有着强烈的生活节奏感,而这些方面是他在其他社会阶层难以得到满足的。我们只须细听维庸在《胖玛戈特之歌》一诗中显然是他所很熟悉的靠妓女养活的人的描写:“客人来了,我抓起罐子/ 喝点酒就跑开了。”无论是了无生气的封建主义还是被佛兰德斯的庄严和雄伟所吸引的新兴资产阶级,都不能以某种奇迹般的敛聚与集中,而在这个巴黎神职人员身上打造一个如此充满活力和重要的天才。干枯而黝黑,无眉,瘦小如鬼怪,那个头就连他本人也承认活像一颗带壳的、烤过的干果。在他那半女性的校服下藏一把剑,维庸生活在巴黎,如同踏车上的松鼠,一刻也得不到安宁。他爱自己身上那只纤细而狡猾的小动物,对自己起皱的兽皮无比自豪。在逃过了绞刑架之后,他写信给他的检察官:“难道这不是真的吗,格拉涅尔,我上诉确实蛮出色的。可没有多少动物能够这样解救自己。”如果维庸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诗学信条,他无疑会像魏尔伦那样宣称:“运动第一!”③ 一个充满活力的预知者,维庸在自己可能要被处死的前夕曾梦见自己上绞刑架。但奇怪的是,他竟能在《绞刑架上之歌》中把难以置信的残暴与节奏错落有致的灵感结合起来,描写风任意地把被处死者的尸体荡来荡去、荡来荡去……他还赋予死亡一种充满活力的特质,而且在这里还能够展示他对节奏和运动的爱……我想,维庸不是被魔性所迷,而是被犯罪生活的充满活力所迷。难道道德与灵魂那充满活力的发展之间不可能存在某种反比吗?不管怎样,维庸的《小遗言集》和《大遗言集》都是无可救药地非道德的;它们是对法国诗歌前所未闻的壮丽节奏的庆祝。这个可怜的流浪汉两次写自己的《遗嘱与遗言》,左右摊分他想像中的财产,像一个诗人颇具反讽意味地申明他对他想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掌控。尽管维庸的精神经验充满原创性,但是即使这些精神经验不具备深刻性,他的人际关系、他那盘根错结的交游、联系和算计,也仍然构成非同寻常的复杂性。这个人一心要与来自社会阶梯每一级的三教九流人物建立重要、根本性的关系,从小偷到主教,从吧女到王子。他以何等的乐趣讲述他们最珍贵的秘密!何等准确,何等详尽!维庸的《遗言集》迷住读者之处,恰恰是它们所传达的大量准确信息。读者可以想像自己利用这些资料,还可以体验诗人的同代人的生活。因此,飞逝的瞬间可以经受数世纪的压力,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永远维持同一个“此时此刻”。你只需懂得如何从时间的土壤提取这“此刻此刻”而不要伤害其根茎就行了,否则它会枯萎而死。维庸知道如何提取它。干扰过他写《小遗言集》的索邦神学院的钟声,至今依然鸣响着。 像行吟诗人王子们,维庸“以自己的语言唱歌”:有一次,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曾听人说过亚西比德④;后来,这陌生人亚西彼德便加入《昔日佳人之歌》的大行列。 中世纪紧紧抓住自己的孩子,没有主动把他们交给文艺复兴。中世纪的血液流淌在维庸的血管里。他的诚实,他的性情,他的精神价值的来源,都是拜中世纪所赐。哥特式生理学(别小看中世纪,它恰恰是生理学上辉煌的时代)取代了维庸的世界观,并由于他缺乏与过去的传统纽带而慷慨地奖赏他。此外,它确保他将来有一个光荣的地位,因为十九世纪法国诗歌的力量,也来自同一个哥特式民族聚宝箱。人们会问:《遗言集》中壮丽的节奏(时而是变戏法似的快速移动,恍若杯子接球游戏,时而是缓慢的渐强,恍若坎蒂莱那乐段)与哥特建筑精湛的技艺有何共同之处?但哥特建筑不正是充满活力的胜利吗?或有人会问另一个问题:哪个更流动,哪个更流畅——哥特式大堂教还是海潮?如果不是建筑学,还有什么能够解释维庸通过圣母马利亚——“神性的居所”——和天堂九军团而把他的灵魂交付给三位一体时,其诗节达致的神奇平衡。这绝非乘坐神仙的蜡翅的虚弱飞行,而是有建筑学基础的升天,呼应哥特式教堂的楼层。第一个在建筑中宣告积体的充满活力的平衡或第一个建造有穹棱拱门的人,都出色地表达了封建主义的心理学精髓。在中世纪,一个男人认为,他是他世界的大厦不可或缺的,又是与他的世界紧紧相连的,如同一座哥特式建筑物的一块石,怀着尊严承受邻居的压力,并把参与共同力量的运作视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利害关系。服务不仅意味着为共同利益而行动。在中世纪,一个男人下意识地把他自己的存在这一简单事实视为服务,视为某种英雄式行为。维庸,中世纪最后出生的孩子,封建性格的体现者,证明他不接受其伦理方面、不接受其共同保障!哥特式稳定性和道德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另一方面,他被它的充满活力深深吸引,遂把哥特风格推升至非道德主义的高度。维庸两次收到法国国王的赦免书,一次来自查理七世,一次来自路易十一世。他坚信他也将收到来自上帝的赦免信,宽恕他所有的罪过。也许,他是按他这种不动感情而理性的神秘主义,而把封建司法权限的梯子伸展至永生,也许,在他灵魂的某个地方,潜伏着一个不驯但深刻地封建意义上的上帝们的上帝…… “我多么清楚自己不是某个戴着星星或银河系的冠冕的天使的儿子,”他在谈到自己,谈到那个只要有一顿好餐便什么也敢干的巴黎穷学生时说。 如此免责声明何尝不是积极的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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