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做秀的时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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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叫庄枪。据说,现在有一门深奥无比的学问叫姓名学,里面塞满从圣人所演八八六十四卦中提取的各种精华。我是一个白痴,自然参透不了其中的微言大义。我曾尝试着从一个专卖盗版书的小摊上随手捡起一本,但里面博大精深会像蝌蚪一样跳舞的文字与符号马上就让我稀里糊涂。这里就体现出一个白痴的好处,我当即把书放下,乐呵呵想走开。既然弄不明白,何苦一定要赶着鸭子上架去做那道小葱拌豆腐的菜?我不是天才,天才都是一些能够为人类贡献出“杀鸡取卵”等成语的了不起的人物,他们当然更能够为弄明白人的脑袋便把人的头敲得粉碎。我佩服他们在进行这些解剖工作中所洋溢出来的孜孜不倦的科学探索精神,但很抱歉,瞧着他们一本正经拿手术刀的样子,我总忍不住发笑。 这就是做白痴的第二个好处了,白痴有这个随时随地莫名其妙发笑的权利,一个正常人当然不能随时随地解下裤腰带当众大小便。我笑了,我脸上的笑容让卖书的小老板乍然一惊,肃然起敬。他凑过头,盯紧我的荷包说:哥们儿,买一本,回家好好研究,保你以后运交华盖,跌跤都会踩到一大砣黄金。 我面带微笑地说:我看不懂。 小老板的鼠头獐目往后一扬,我说的话似乎给他带来莫大的羞辱。然后,他涨红脸呐呐说道:不就是一些字呗,怎会看不懂?就算现在看不懂,拿回家放在床头慢慢也就懂了。 小老板的话里包含着众多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我怔怔地看着他,一时没了言语,手偷偷伸入荷包里捏了捏。 小老板眼角早已瞥见我的小动作,又瞅了一眼我鼻子上架着的眼镜,顿时唾沫飞溅:孔老夫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苏大胡子说,世间唯名实不可欺。姓名这玩意儿传承了人的情、意、志,蕴涵了人的精、气、神,传达着天地玄机,不可不察啊。 这一下就轮到我对他的学问肃然起敬了。很惭愧,我戴眼镜,并不是因为自己学问有多深,而是当年通宵达旦看武侠小说黄色录相带所收获的果实。再说一句更惭愧的话,我也曾在一股呼啦啦响的风声中,人模狗样地翻阅了所能找到手的各种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不是我有问题,就是它们有问题,否则我无法解释我在里面只看见一些垂头丧气的老妖怪的现象。不过,它们是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不会有任何问题,这应该是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否则我就是对自己的先人大不敬,而且,真理是毋须置疑、不可置疑的,所谓越辩越明,那只是引蛇出洞大开杀戒前的一些娱乐,若有谁对它胆敢怀有叵测之心,下场毫无疑问不会比一条被人切掉生殖器扒了皮的狗好上那么一丁点儿。可惜人又不是狗,狗疼了还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狂吠出声;人疼了,肋处却被人捏着,所以一声也叫不出,许多妇女同志之所以那个忍辱偷生啊……所以,一定是我的肉体与灵魂出了问题。我嘿嘿笑着,用手向上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得更白痴了。 我说:你是大师? 小老板一捋下巴上几绺并不存在的胡须嘿嘿乐了:扉页上写得清清爽爽。怎么样?买回家,不是我夸口,我拍胸脯保证,不出三个月,包你成大师。 成为大师的路原来竟这般简单!难怪有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啊。我恍然大悟,立马打算掏钱把这书买下。就算成不了大师,能够窥察一下成为大师的门道那也是好的,何况买书买的本来就是梦想两字,再加上小老板这铁板钉钉的学问与这根如簧之舌,我似乎已找不到不买下这本书的理由。可令人犯难的事还是出现了。口袋里只有明天的饭钱,买了书,明天得挨饿;若不买,明天还能够吃上几碗面条。精神是第一位还是物质是第一位?成为一个瘦骨嶙峋的大师重要还是安心做一个饱腹渡日的老百姓重要?一时间诸多杂念纷起,我眼望着漫天阳光,面无菜色。小老板也不说话了,用眼神使劲地剜着我脸上蹦来跳去的肌肉。冷汗潸然而下,生理上的欲望终于战胜了更高层次的需求,我嗫嚅着嘴唇心如鹿撞般轻声说道:我下次再买。 就这样,我的大师梦宣告破灭。小老板翻了一个白眼,退后几步将身体重新埋入躺椅。他动动嘴唇,没出声,但瞧口型准是在说白痴两字。他不可能说自己是白痴,因为他的腮帮子正在愤怒地哆嗦。一个愤怒的人怎肯承认自己是白痴?他一定在说我是白痴。他的眼光可真准、真狠、真毒。他可能真是大师。但我身上的钞票决定我没有勇气去聆听大师的更多教诲。我如一条丧家之犬惶惶逃离书摊。我穿着一件破西装。胸口位置那一大团原本隐隐约约的油污,忽然像一朵向日葵露出笑靥不停地向飘浮在街道上的每一张湿漉漉的脸庞抛着媚眼儿。我晕头转向。还好,一辆嘎然而止的黑色轿车上的司机探出头满腔怒火地用一大串对我父亲母亲的问候语提醒了我。轮胎处溅起一溜烟火星。我也因此得以从街头走回房间。 多年以后,我一直在想假如那天我买下了那本姓名学,自己的命运会变得如何?我现在还清楚记得书的封底写着一行大字——命坏名亦坏,凡事困难重重;命好名坏,每每逢吉变凶;命运坏而名好,则补救于后天,诸事会逢凶化吉,所以,人人不论其先天命运好坏如何,都一定要选好大吉大利的名字以补救或辅助之,方能获得人生之富贵长寿也。噫,可惜命运从来不会给人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后悔药是没得卖的。虽然时间可能静止,可能倒流,但等我回到过去后,我还是过去的那个我,我仍会做出同样的决定。这就像一部电影,不管把胶片倒回放映多少次,里面的故事情节都是一样。何况,一个有色人种无论他绞尽脑汁或家财万贯或往脸上抹上十八层增白霜也无法让自己变得肌肤似雪,不受白种人歧视。只能嗟叹几声罢了。 4 我叫庄枪。我父亲叫庄雄。我虽然对姓名学一无所知,但还是能够从我父亲对我的命名以及我爷爷对我父亲的命名中看出某些模糊的时代背影。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条狗听到巴甫洛夫摇起的铜铃声便飞快地淌下口涎。我原以为自豪的,以为可以证明自己不是白痴的,只是一个被不断强化训练得出的结果。一只鹦鹉满口粗话,一只猫与一只老鼠握手言欢,一头老虎比哈巴狗更温训迷人,一头狮子比猴子还滑稽可笑……训练是决定性的,在驯兽师的眼里,一切生物都是可以任意揉搓的泥巴。结果取决于驯兽师的意志。一个杀人犯,并不是他一生下来就是为了杀人。 面对驯兽师的鞭子,没有谁拥有更多选择,不淘汰别人就要被别人淘汰。血腥的鞭子无处不在,它从食物链的最顶端挥下,让一切生灵无处可逃。或许你意识到了,或许你还没有意识到,但你的意识一点儿也不重要,在能令你皮开肉绽的鞭子下,你何其可笑!巡抚骂道台,道台骂县官,县官骂衙役,衙役骂女贼,女贼没谁可骂,干脆把自己喷香的肉体送上祭台。乳房高耸,臀部微翘,像一道可口美味的菜肴,诱惑着每一个食客。群箸乱下,汁液四溅,女贼白晰的身体注定要成为食客们肚里的粪便。 我深深迷恋这种场景。它们是一场盛大的别出心裁的SM狂欢。 我是巡抚是道台是县官是衙役是女贼。 每个角色都与疼痛相伴,也都与一种深入骨髓的满足相邻。这些角色在天地间滚动,发出当啷啷的响声,并随阳光与雨声而生长而腐烂,渐然形成一个无边无际的热带森林。 丛林法则适合于每一个栖居之处。所谓诗意的栖居不是无可奈何的自我放逐便是驯兽师用来装点自家门面的牌匾。在已经过去的某个年代,一些蹲在阴森森监狱里整日不见阳光的人能根据卫兵的姿势、手中的报刊、午餐的菜叶、甚至于墙角小草的颜色来判断出整个大气候的好坏、风的未来流向。一个妇人仅仅发现某个人名有几天时间没在某张报纸上出现,便马上意识到自己可以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出狱——这些都是训练的结果。 我嘿嘿笑着,想着,手指伸入嘴里使劲吮吸着。我尝不出手指上有什么味道,但吮吸本身的确令我着了迷。我是白痴,可白痴也是人,用刀在白痴身上砍一下,白痴或许嚷不出疼痛两字,可身上的伤口同样会流出汩汩鲜血。我微微笑,看着天边火红火红的云,它们投下冰凉的影子,这些影子像巨大的镰刀在大地上来回拖动,它们像是在收割什么。我吃惊地张开嘴,一些东西已离我越来越遥远。它们要去哪里?胸腔处蓦然钻入一丝疼痛,眨眼间,便似附骨之蛆。我倒吸一口凉气。我知道现在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是无法理解这些事情,正如我父亲不时抱怨我不能理解他在新时代里的晕眩。 我爷爷有权利给我父亲命名时,那正是一个战火纷飞、子弹会从天涯海角跑来,能从任意一个角度拐过来,敲碎每一个人脑袋的时代。一株老朽的大树上肆虐着一群长着毒颚喷着毒汁疯狂的大头蚂蚁。老树眨着皱巴巴的眼睛哼哼唧唧地说:谁胆大妄为!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蚂蚁立刻叫嚷道:太岁也好意思出来出丑现眼,拳头才是硬道理。 我记得我的祖宗留下一本《酉阳杂俎》,上面记载:莱州百姓三人,不信方位所忌,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惧而弃之。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 按说,先人们的这种经验无一不是智慧煅打淬炼而成,不敢说光芒有多锋利,但所谓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用来护身安命似乎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先人们教导我们若想活命,就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可……现在的太岁究竟怎么了?它们原来的威力为何都不见?莫非这些“威力”全开着最先进的丰田车参加某个PARTY向漂亮美媚们献殷勤去了?又莫非被人偷吃了? 一只特别大的蚂蚁冷冷笑着,忽然自腰间拔出镶有菊花纹饰的武士刀,在空中横劈两下,又竖砍两下,然后刀尖垂下,在地上刻下一句话——太岁,真菌,色泽上黄下白,肉腴、汁多、美味,实乃不可多得之佳肴。 请原谅我的幼稚,说真的,我讨厌吃蘑菇。从小我就吃腻了。据一些牙齿全掉没了的老人说,当年我是靠吃蘑菇活下来的。我爸爸没有辜负我爷爷的殷切期望,在我没有奶水吃、饿得嗷嗷大哭只剩一口气时,他雄壮的身躯派上了大用场。他漫山遍野疯跑,在万仞峭壁上穿梭跳跃,摘下了一筐筐隐藏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的连最敏捷猴子也搞不到手的蘑菇。老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使劲咽口水,眼里全是羡慕,他可能忘掉了猴子爱的是香蕉。猴子会吃蘑菇吗?老人的话令人生疑,但也说不准,人会吃蘑菇,猴子据说是人类的祖先,那时虽然还没学会直立行走,但闹饥荒了,似乎也应该有那么几只胆大好吃见什么都敢往嘴里塞的猴子。老人或许确实曾亲眼看见过这些猴子。不过,时间在这里又好像出了问题。但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当时间把空间扭曲,空间再把时间加工成一瓶洗涤剂后,问题就自然而然面目模糊不再成为问题了。所以此刻,老人们瘦骨嶙峋地蹲在阳光下,脑袋一边回忆,身体一边透明,让人怀疑一根小指头就可以把他们一起全部轻轻捻死。他们会后悔未给儿子们取名为“雄”吗? 我父亲有权利给我命名时,手里正端着一柄土枪,雄纠纠、气昂昂,就好像当年大步跨过鸭绿江,不同之处仅在于他此刻守卫的是家门。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爸爸用里面藏有一只老虎也藏有一只狐狸的眼眸从门缝里打量着街道上每一个步履匆匆的人影。人影不断出现,又迅速消失,像一阵阵被风卷来又卷走的尘土。我爸爸咬紧牙关,努力让自己不咳嗽出声。一些更为细小的尘土从大街上飘来,穿过门缝,身手异常灵活,我爸爸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绞干脑汁,也不能奈何半点儿这些尘土。它们飘到我爸爸的身上、脸上、睫毛上。他的眉毛竖了起来,眼神迷离,一些泪水涌出来,很快,原本清亮坚定的眼睛便被泪水浸得发肿发红。 那一天,子弹会像萤火虫一样飞到人们身上。那一天,听说天上的星辰淌出了鲜血,像一粒粒做工精美的弹孔,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这声音是如此巨大,匍匐在苍天下的每一种生命都情不自禁冷汗直下。那一天,我妈妈在屋子里挣扎,我在她老人家肚子里挣扎。我妈妈用牙齿叼住被子,指甲掐入床板,满头大汗,不敢做声。一个接生婆在我妈妈双腿中间手忙脚乱,满手血污。微弱的灯光在她那张重重叠叠的皱纹里颤栗不安,一些会蠕动的阴影让她忽明忽暗活像一个从地狱溜出来的女巫。 我很惊骇,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来到这个世上。在妈妈肚子里,我便已对这个世界充满困惑,并有诸多无法言说的感觉。妈妈喝了冷水,我就冷得厉害;妈妈喝了热水,我就烫得难受;妈妈吃了东西,我胸口就似压上千钧重石。我害怕、惊恐、心慌。我拳打脚踢。我想反抗,也反抗了,但我的意志与反抗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随着一大团羊水、污血与一只鸡爪般的手掌,我连滚带爬被赶出温暖的子宫。我柔弱的身体一接触到四周冰凉的空气,顿感有千万把刀剑刺来。痛,真痛。 我失声痛哭。我放声大哭。我嚎啕痛哭。我哭得泪如雨下。我哭得面无人气。接生婆却笑了,将我倒提起来,手掌在我臀部重重一拍——她原本不必这样做的,我都已经哭出了声,她揍我屁股的动机有几种可能:一是习惯,习惯的力量大于一切;二是欣喜,毕竟她老人家为了把我弄出妈妈的身体下了大力气,多少要给自己一点儿鼓励,再说,我的哭声这般嘹亮,应该不具夭折之相,而这在那个年代确实不容易;三是愤怒,因为我未经她批准便脱离程序擅自哭泣,这是她给我的惩罚。 会是哪个动机呢?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量刑时可有天壤之别,虽然同样都死了人。结果在发生之前都有无数种可能。这是一个迷宫,我可以在迷宫里整理、归纳、推理、演绎,但光凭这些就能找出事情真相,接近其本质吗?希腊神话里,勇士特修斯闯入迷宫,杀死牛头人身怪陶喏米休斯。但若没有克里特公主阿里阿德涅的帮助,没有她递过来的绳子,别说杀掉牛头人身怪,恐怕不必陶喏米休斯出手,特修斯早就饿成一具木乃伊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皱起眉头,一边哭,一边想。苏轼为什么不坐飞机呢?按说,他当过国家部级干部,买张飞机票的钱应该有吧?最傻的傻瓜也知道坐在飞机上可以一览众山小。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任何一座迷宫说到底都是一幢建筑,只不过里面的那些由酒气财色名利富贵等玩意儿压缩而成的砖头各自数量有点儿不同罢了,但众所周知,任何一幢建筑都有其薄弱之处,纵然其支架的确是钢筋铁骨,可只要用两架装满燃油的飞机撞过去,那么刹那间,谈笑间,也就樯橹灰飞烟灭了。 只是若这世上真出现这么一座上穷黄泉下碧落同时又无限宽无限向前膨胀的迷宫,怎么办? 一幢楼房看起来很高,从上面跳下来摔得死人,但若飞到半空中,再往下看,这些楼房顶多也就火柴般大小。所以,要时时跳出来,哪怕尽管是重复刚才说过的话,继续毫无新意地喋喋不休。我没有在刚才那个死结里纠缠不休,嘿嘿冷笑。绳子或许并不重要,它又不能耳遇之为声,目遇之为色,重要的是公主,不管她是否漂亮,她是公主,这就是意义,那么她在哪里? 我手舞足蹈,嗓门忽然变得像嗓音制造机,双腿中间那根像蚕蛹般大的小玩意儿也在不停颤动,不停地思考中。接生婆眉开眼笑看了一眼我的裸体,拽过准备好的衣物将我迅速包裹成一个粽子,然后又拽过条毛巾盖在浑身湿淋淋的我妈妈身上,四下掖好,嘴里嘟囔道,女人都得过这关。皇额娘也得叉开腿。没事的,多生几个,以后就与拉屎一样。 她说得可真粗俗,一点儿也不照顾正陶醉在刚升职做了母亲的我妈的情绪。她把我放下,又在我嫩脸上轻轻一掐,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赞叹,便乐颠颠跑出去,扯开嗓门喊:是个小子,一个胖小子。我爸爸回头轻喝道:嘘,小声点儿。孩子哭得已够让人提心吊胆,你还跟着穷嚷嚷个啥?接生婆恍然大悟,捂紧嘴,但笑意仍像水一样溢出那张满是皱纹的脸,这让她显得非常慈祥,也非常好看。 她小声说:恭喜恭喜,孩子取啥名? 我爸爸掂量着手中的土枪,脸贴紧门缝,小心翼翼窥视着外面,随口应道:就叫庄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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