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做秀的时代》(1)(3)


  5
  
  我叫庄枪。这是一个不属于冷兵器时代的名字,自然没有哪路神仙或托梦或授药或干脆化作星辰一头扑入我母亲的怀抱。一个豪杰诞生的地方,必定拥有众多云蒸雾蔚让人心旷神怡的传说,而一个白痴也能判断出现在的我是不是豪杰这种比弱智还更弱智的问题,所以我出生的那一夜尽管有火光映透半个城市,焚烧檀木、梨木等各种实木家俱发出的香气也从缝隙溜进了我父亲把守的家门,可就没有人郑重其事用如椽大笔如是记载:相传是儿初生,赤光绕空,并有一股异香,围裹儿体,经宿不散……
  
  这让我非常郁闷。因为据坊间流传,那一夜还出现一颗其大如斗、其响如雷、流光万丈的流星,它像一位伟大君主把漆黑的天与地一劈两半,然后在我所出生的城市上空一闪不见。这种种异兆似乎都预兆我将来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弄得好,说不定又是一个宋太祖;再不济,也应该是薛仁贵、曾国藩。可为什么我现在却成了一个白痴呢?难道那颗流星所带来的不是神仙们的祝福而是外太空的病毒?
  
  我把肚子里的郁闷统统倒给我的一个哥们儿。那天早上,我关上电脑,并面向电脑举手致敬——电脑桌面上有一个媚眼乱飞的美女,很惭愧,脸是我女朋友的脸,身子却是我从某个网站上某几位只穿了一点儿的女同志身上东拼西凑地扒拉过来的。这样做有二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一是女朋友放心,所谓“我的眼里只有你”;二是可以不时欣赏到各种傲人曲线与那些玲珑剔透让人狂喷鼻血的魔鬼身材。不过,为了把这张脸安在这些身子上,我起码流了好几斤汗水,这主要因为自己技术不到家,往往把相片效果处理得像一个吊死鬼。一个再美丽再风情万种的吊死鬼会好看到哪里去?还好,这项工作不必当着我女朋友做,更可以一点儿修正,最后给女朋友看时的效果多少还能说得过去,虽然脖子仍然会有点儿长,但只要适时夸一下她的脖子像白天鹅一样迷人就可以了。
  
  我穿上西装,打过摩丝,换好鞋子,来到镜前,然后,双手食指同时伸入嘴里,勾住左右嘴角,用力往上一扯。脸上肌肉顿时活泼起来,我有点儿人模狗样了,我刚准备迈出屋门。我的女朋友忽然从床上支起身唤住我。她勾了勾手指头。
  我愣住了,愣了一会儿,她的样子有点儿漫不经心,但我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战略上要藐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哪怕敌人美艳如花,只要她是敌人,我就要辣手摧手。这就是逻辑,是对付她的战略核武器。“器”是四个人围绕一条狗打转,“品”是三个人在叠罗汉,“吕”是一男一女在接吻,“口”是我现在要张大嘴巴准备喷出口水。我的大脑高速旋转,迅速调集着一切可以调集的知识与经验。我确信这些知识与经验不会为任何一种病毒格式化,哪怕这种病毒是爱情,是时间,其威力再大、再猛,那也无济于事。
  只是,万一我张大的嘴巴被她当作垃圾筒这是不是有点儿不太妥当?还有,我想到哪里去了?它们与现在有关系吗?心脏忽然一阵狂跳。每一个女人都有成为公主的可能,若眼前这位我的女朋友就是那位会给我递绳子的公主怎么办?虽然这种机率据目前肉眼观测看来,接近微乎其微。但古人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何况,微乎其微仍意味着可能,据科学统计,这城市里中买彩票大奖平空捡到五百万的幸运儿可足有39个。39个人啊。
  于是,我赶紧乖乖跑过去。
  我向我的女朋友媚笑着,脑海一片空白。
  
  我的女朋友翘起手指头,扭来扭去,研究了足足十几分钟,忽然说道:好不好看?噢,上帝,她的乳房真好看,从棉质睡衣中透出大半个,像一个刚出蒸笼的白面馒头,溢出来的香气已塞满我的嘴巴。对了,这馒头上还镶有一颗鲜红娇嫩的樱桃,这让我不得不忙着吞咽口水。我立刻夹紧双腿,颤声说道:真好看。
  我为自己双腿中间的那根小蚯蚓羞愧难当。我说:真他妈的好看,好看得简直会要命。
  
  我的女朋友抬起纤纤玉手,指向我眉心。我感受到一股股热量从她手指上传来。隔着空气,我也能听见她的心跳声。但她的手指并没有如我所愿与我眉心发生亲密的接触,而是嗖地缩回去,好像根本就没有伸出过。她一定练过九阴白骨爪,最起码,她看过杨丽萍女士出演的新版《射雕》。金庸笔下的那双玉手也是这般神出鬼没。我暗自赞叹。
  我的女朋友继续往手指上面涂抹着指甲油。这是一瓶美宝莲水晶璀璨指甲油。瓶身光滑迷人;瓶口、瓶颈端庄秀丽;塑盖、塑柄色泽均匀,没有污点,没有断裂处;商标字迹清晰,粘贴端正,没有套歪、漏印、切歪等现象发生。
  她涂得很专心,我看得也很专心。她忽然又从被子里弹出一记无影腿。
  她说:死人,打扮得这么整整齐齐,去相亲啊?
  
  她没抬头看我,上身纹丝不动,专心涂着指甲油。这记无影腿仿若天外来客,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我咧开嘴,没敢呼痛,笑容满面地说:去看一个朋友。男的。是哥们儿。说到“男的”时候,我加重语气。
  她哦了一声:搞同性恋了?
  我差一点儿噎死,没敢翻白眼,讪讪地笑:不是。哪敢。搞同性恋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天才,譬如王尔德什么的。我这蠢样能是那块料吗?她看了我一眼。我心跳遽然加速,天哪,这么久来,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她眼里看到赞赏之色。她是我的女朋友,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真正的天才。她眼里的赞赏之色差点儿就让我没把握住自己就准备把满肚子的郁闷向她倾诉了。还好她及时提醒了我们之间巨大的差距。她撇起嘴角说,滚吧。瞧着你这蠢样就烦。
  
  我出了门,去找我那位哥们儿。风呼呼地吼,把大部分行人的脖子按进高竖着的衣领里,然后在衣领上用力踩着,并大声呼啸。我是一个白痴,属于一小部分人。我挺起脖子,洋洋得意。我想自己或许是一棵青松,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街道不放松。我差点儿放声高歌,但很快我发现无论是藏起脖子来的人还是硬挺起脖子来的人,没有谁的脚脱离了水泥地面。两者之间惟一的差别仅在于一些人的脸比纸还白,而另一些人则在温暖的衣领里偷声窃笑。
  
  我很沮丧,在路上。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受伤的军人从战场上给妻子拍了一封电报说,他受伤了,问妻子是否还愿意与他在一起。妻子说,你为守护国家受了伤,为捍卫百姓挂了彩,我一生一世也要与你在一起,回来吧,我会在树上挂满黄丝带。妻子说得自己热泪盈眶。她在这里显然把“受伤”与“犯错误”混淆了,但这没关系,从现在开始,“黄丝带”就多了一层涵义,而不再仅仅是美国人写的那个煽情的故事。所以军人也非常感动,涕泪交加。他匆匆赶回家。这天夜里,妻子抱紧他,手伸向军人双腿中间。她忽然发现军人下面没有了。原来军人受的伤就在这里啊。她勃然大怒,跳起来,一脚就把军人踹床铺底下。可怜的军人喃喃说道,你不是说不嫌弃我的吗?妻子嘶喊道,也不瞧瞧自己这熊样,“鸟”都没有了,还好意思开口说话?
  
  这是一个有颜色的故事。按道理,我应该乐不可支地笑出声。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它时的确笑出了声,而且那时我头上也还真有鸟飞过的痕迹。可现在我是怎么了?我用力揉着自己的腮帮子。牙龅间流淌着酸水、苦水、涩水、辣水、咸水,唯独没有甜水。
  
  每一个黄色笑话的背后是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也不能承受之轻,只是若雪花般在大地上迅速消融。当某种铺天盖的东西捆住我们的手脚勒紧我们的咽喉,让我们无处可逃无法呼吸,我们所能选择的还剩下些什么?消解的意义或许会远远大于声竭力嘶的呐喊,就如同众多食客老饕在享受那位美貌可人女贼身体时,忽然发现女贼在最后时刻在他们的盘子里拉出了一泡屎。
  
  旗杆下的一泡屎。是的,我就曾经这样干过。我赢得校长的巴掌,也赢得了全校同学的哄堂大笑。那是一个美好的时候,我以为我是英雄了,我嘲笑一切因发育不良而天真,因智商不足而迷信的人群。我以为他们将为此付出代价,我还以为我真要成为宋太祖或者朱元璋,可我妈妈用眼泪将我彻底打回了原形。我是一个白痴,真的只是一个白痴。
  
  我喋喋不休地说着话。我的哥们儿慢条斯理地抠着鼻孔。良久,他用指节敲敲桌子,桌子发出好听的笃笃声。他脸上忽然浮起高深莫测的笑容。
  他说:我叫卓识,我出生在一个本来应该是极富有远见卓识的日子,但所有的人都认为我生下来仅是为了装腔作势。我不知道如何应付这些。我的使命忽然变得毫无意义。我手上多出一大把一大把的时间。不管怎样挥霍,我都无法把它们打发掉。它们太多了,多得令我喘不过气。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了。只是恍恍惚惚感觉到那个真正的我早已经烟消云散。我的肉体还在,可这肉体注定是一具虫蚁咬嚼的臭皮囊。山会因为每天几厘米的增长而成为喜马拉雅山。人不会因为每一天渡过了十二个时辰而变得更有人样。时间不是河流,它不会把我们带向大海,只会将我们彻底埋葬,不留下一点儿骨灰。
  
  我的哥们儿说完话,伸了一个懒腰,昏黄的灯光从他头顶飞泻而下。我记得这应该是一个早晨,可呆在他屋里却感觉是一个黄昏。他揉揉眼睛,大模大样打了一个哈欠,翻身坐起,然后从床头拿起一包袋装牛奶,用牙齿咬住,横着撕开,眯起眼,往嘴里倒。白色的牛奶溢出他的嘴角,散发出一股好闻的甜腥味。他的舌头灵巧地往嘴角左右舔了舔,绕了一个圈,又惬意地缩了回去。
  
  他居然不刷牙,不洗脸!这令我非常愤怒。我分明记得他不姓卓,他说他叫卓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欺负我视力不好就是他妈的扯卵蛋!
  
  可问题又出现了。他不叫卓识,那他叫什么?我脑袋里的神经像一大团驳错接头的电线滋滋地冒着火光。我惊恐地发现自己记得我这位哥们儿臀部有三粒黑痣曾经向我借过十八元七角五分钱有一次上厕所忘了带手纸用皱巴巴的钞票刮屁股对着我的女朋友流下足有三尺长的口涎。噢。没有三尺长,是一尺二寸长……
  
  我目不转睛盯着我的哥们儿,直瞅得他心里发毛,这才小心翼翼说道:四九,你叫什么名字?
  
  6
  
  我叫庄枪。我这位哥们儿叫什么?心中掠过一片恍惚,可还没等我及时捕捉到这一丝明悟。四九已经啊开嘴,牛奶像瀑布一般从他嘴里飞泻而下,这让他下巴上迅速多出几根粗壮的白胡子,而且这胡子还有无限伸长的趋势。我吓一跳,他也吓了一跳。我随手从床头抄起一张纸捻住其中几根白胡子。他狂叫一声,双眼尽赤,从被子里蹦出来。他竟然连内裤也没穿,光溜溜的,与初生婴儿惟一不同之处只在于他的身上满是疤痕。对了,他叫四九,我想起来了。据说,他身上的疤痕共四十九道,又据说,每条疤痕都意味着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现在,故事的原因与过程都不见了,只剩下结果,让人忍不住想迈步上前把四九的肋骨拍遍了。只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些?我慌了神,难道真如我女朋友所说,庄枪与四九之间会有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四九已从我手中夺过那张沾满牛奶腥味的纸,嘴唇以每秒一百二十次的频率高速颤抖:我叫你爷啊,这可是支票来着。
  
  我吓傻了。我还真没见过活生生的支票。我忽然想起许多港台肥皂剧里有钱的大爷或大娘们在充分享受完靓女俊男提供的服务时总会随手在某一种纸上写下一连串数字有时甚至会高达七八位数。我在心里飞快地开始计算。五位数是万,六位数是十万,七位数是百万,八万数是……妈啊,这要换成一元的硬币,能砸死多少个人?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丧失了语言与行动能力。
  
  四九鼓起腮帮子往支票上吹气。牛奶像一群弃妇的眼泪,在支票上滚来滚去,充分体现了它们对支票的依恋之情。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连牛奶也舍不得离开这些阿拉伯数字啊。四九的腮帮子鼓得比愤怒的青蛙还凶猛。他不仅用嘴,还用手,最后觑眼看中我脖子上那根系得歪歪斜斜的真丝领带。他小心擦拭着支票上的污痕。他的动作轻柔无比。我对天发誓,我从来就没见到他对身边哪一位姑娘这般温柔过。他的眼神专注而且像三月春风对待杨柳般柔情无限。我像一个木偶人随着这根该死的领带在四九手里摇来晃去,不敢做出任何反抗的动作。过了很久,四九喘着粗气把支票夹入书中,这才扭过头咬牙切齿瞪着我。我呆若木鸡看着他。
  
  我说:支票是黄色的。
  四九嘴里喷出白沫:金币是黄色的,皇宫是黄色的,慈禧太后用的马桶说不定也是黄色的。色盲是要被统统砍掉脑袋的。
  我说:我原来看的电视分辨率太低,我这还是第一次发现支票是黄色的。
  四九脸上浮起一副不可救药的表情:一个白痴没什么不好,可一个白痴偏生犯起蠢病,那可真没有了希望。
  我没弄明白四九的意思。我怯怯地问出一个让心脏十二分难受的问题:支票上有多少钱?
  四九横了我一眼,哧溜下钻入被筒:多少钱也不是你的钱。把狗爪子挪远一点儿。
  我赶紧把手拿开,虽然我的右手已距离那本夹有支票的书不足二厘米的距离,但瞅着四九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还真不敢冒这个险。我说:哥们儿。
  四九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少腻味。俺不吃这套。
  我把嘴凑至他耳边,像某甜歌星为傍得一部法拉利跑车含辛茹苦扮纯情状:哥们儿,从哪弄来的?
  四九的头已快缩至枕头底下,发出蚊蚋一般的声音:卖身弄来的。
  哪里可以卖?树木需要阳光,花朵需要露水,人民需要你的指点才能大踏实前进。一朵花开不为春,姹紫嫣红才是真。柔情让你香喷喷。我对青天喊一声……我差点儿引吭放声高歌。
  四九用双手捂紧耳朵,回过头,眼睛里露出惊恐,颤声说道:庄枪。你什么时候到泰国旅游去了?芭堤雅的……
  恶向胆边生,怒从心底觅。我大喝一声,掀起被子,一脚踩在他肚皮上:别挺尸了,起来!祖国在呼唤你。你丫的,想跟一个白痴斗?你还嫩着呢。
  
  四九是我的好哥们儿。可到现在我还是想不起他的真实姓名。我甚至还忘了我们当初是缘于什么契机而相识相交臭味相投以至于沉瀣一气。人是活在过去里的。所谓的过去只是一大堆不可确信的碎片。它们闪烁着寒光,光芒若有若无。它常让我们怀疑自己存在的真实性,让这个世界变得如电如幻如梦如露如泡影。但四九告诉我,若没有过去,我们或是连怀疑的勇气也都没有了,更毋论其他。
  
  我说:碎片的边缘应该锋利无比。我的手就曾被一些树叶划得鲜血淋漓。镜碎了,整好365块,每一块都是一个雪白的会吃葡萄不吐葡萄核的牙齿。
  四九说:不是每一把刀都用来杀人。我们的过去会被我们的大脑有意识无意识过滤得干干净净。当雨点落回地面,那些曾经的血腥将被冲刷得无迹可寻。要知道,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愿意去想他愿意想起的一些事情。那些他不愿意想起的过去会被逐渐遗忘,并在某一时刻——当所有曾目睹过真相的人失语或死去——他会认定自己没有杀过人——虽然他确实杀过人——可所有的证据都将证明他没有杀人。所有的一切将在一层层时空里化成灰烬。漫空飞扬的我们烧给死人的纸钱,只会在那一天那一刻存在。它们像蝴蝶般飞舞。蝴蝶将再一次死去。没有哪一个活着的人喜欢从地面捡起纸钱。这些纸钱只会被活着的人踩在脚下,踩成泥巴。
  
  四九眼神坚定、灼热,脸上线条坚毅得像一位伟大的领袖,他边说话,边挥手,拽起裤子往腿上套。他没有腿毛,皮肤光滑得像一个少女。他或许比我更有智慧,但他应该不比我更懂得时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虽是老生常谈,却是求得生存之根本。我嘴角露笑,从床头轻轻拿起那本书,翻到夹有支票的那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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