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身体的愤怒》(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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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隐晦,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窗,发出一片蒙蒙的光。屋子里的东西都陷入一种暖昧的沉思中,让人无法分辨真实与虚幻的界线。冷气泌入每一个毛孔,一路走来的汗水迅速躲进身体里的某个角落。我微笑着,站在吴情面前,默不作声。
  “你是?”女人手拿着名片,眼睛里满是狐疑。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她的眼眸里有个小小的我正聚精会神看着她。一丝女人香在空气中甜甜地漫开,我吸了下鼻子,这是个年轻好看的女人,在我的意料之外。有些尴尬,说什么好?说我就是冲着她的名字来的?
  “想来看看你。”我舔着嘴唇,感觉到饿。
  “我认识你吗?”女人皱起眉头。
  “现在不就认识了?何必非要问以前?”我笑起来,不是为别的,只是忽然发现自己确实够莫名其妙。但这世上又有什么东西不是莫名其妙?鸟在天上飞,鸟为何要在天上飞?鸟有翅膀,鸟干嘛就得有翅膀?……把所有的问题一直问下去,也只能是莫名其妙。
  女人脸上浮起层淡淡笑意,“你很有趣。”
  “如果你肯花些时间对我多一些了解,你会发现我更有趣。”
  “你很自信?”
  “一条狗如果没有自信,那它也仅是被人打折脊梁骨没有用的狗。”
  “有意思。你是狗?”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这般说。但狗并不比人来得低贱,很多时候,用狗来称呼某人根本就是对狗的侮辱。再简单点说,狗不会吃狗肉,人却会吃人肉。”
  “野狗什么都吃。”
  “那是因为它饿,但它绝不会掩饰自己的饥饿。它坦白。”
  女人笑了起来,眼睛眯起,“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知道你叫吴情,除此之外,我也不想晓得其他更多东西。”
  “好了,你已经看到我了,你可以走了。”
  “好的,谢谢你。”
  ……
  
  我又回到了大街上,坚硬的马路比一大团棉花还要柔软。汗珠从额头一滴滴滚落,整个人似乎马上就要飘起来。把头往电线杆上重重一撞,眼前金星冒出,在剧烈的疼痛中,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渐渐清醒。把眼睛努力睁开,生命已在城市里慢慢弯下腰,成为了躺倒在地上的影子,到处都是被来来往往的脚步声肆无忌惮踩在脚下的影子,有谁能听到它们的呻吟?星光堕下,天空也是坟莹。我想大声地喊,渴望能听见一点儿声音,但终归是没有,我看见那些影子正蠕动着朝那坟莹而去。还能再说些什么?一只蚯蚓从水泥地面钻出来,懒懒地伸直腰,它看着我,满脸嘲讥。我闭上眼,一只只甲壳虫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奇怪地扭曲。是什么东西正踮起脚尖在街心起舞?上苍,你便是那婀娜的女子吗?我转过脸。城市夜晚夏季的灯光下,有人喝酒,猜拳大声吆喝,汗流满脸,而浓妆少女则让自己成为花朵,渴望胜利者的拥抱。于是,赢家便痛快淋漓一口喝干本不该是他喝的酒。少女便笑,张开嘴与一块极大的鱼头接吻,用尽平生的美丽。有人大声呕吐起来,夜色开始蠕动。腥臭味铺天盖地,卷起一阵风,迅速跑过城市的街心。我在黑夜中痴立,看着这漫无边际的夜色一点儿吞噬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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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车缓缓驶来,慢慢停下,车窗摇落,露出一张女人漠然的脸,然后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轻声说道,“上车吧。"她笑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我拉开车门,把自己扔进去,松软的座椅微微颤抖了下,我深深地吸口气,狭小的空间里,这个女人的香比窖藏十年的女儿红还要清咧醉人。我没有说话,抽动鼻翕,贪婪地享受着这些;所有美好的都是短暂的,也许过一会儿,它们就会烟消云散。吴情没有说话,神情若有所思。被夜色撕碎的灯光从车窗外飞过,一片片,蝴蝶一般。我眨了眨眼,恍惚间,便见几只蝴蝶忽然歇落在她脸上,这让她原本略显方正的下颌散发出一种柔软的光芒。难怪圣母玛利亚那张脸的线条会是珠圆玉润。
  车子七转八拐在家餐厅门口停下,吴情叫了一大桌食品,然后看着我狼吞虎咽。我吃得非常专心,连盘里那些作调料用的玉米渣也没有放过,真香啊,这几块流油的鸡大腿都能把牙齿熔化了去,我露出开心的笑容,没有抬头,自说自话, "你也吃点吧。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嘿嘿,一切胆敢与肚子作对的反动派,能有好下场?"
  吴情又笑了,笑声与挂在餐厅门口那对叮叮当当响的风铃差不多。
  "想要我干什么?"我把一块五花肉塞入嘴里,用力一咬,真恨不得把舌头也一块吞下,好久好久没吃过这种美味了。"天下没有白吃的晚餐,吴小姐有什么事?吃人嘴软,拿人手软。现在我的心估计比一块软糖还要柔软。"
  "你原来干什么的?"
  "打架看书与女人敦伦顺便在街上摆摆地摊。"
  "敦伦?"
  "哦,就是与女人上床干那事。本来想说做爱,可摸摸良心,自己不是面包师,能把爱做成一块好看又好吃的蛋糕;想说交配,这词就有点儿粗鲁了,有点儿担心污了小姐你的耳朵。所以只好向老祖宗学习敦伦一下。"
  "你现在不就污了我的耳朵?"
  "那不一样,性质不同。同是杀人,有故意杀人,也有过失杀人。如果我一上来就说交配,你多半会以为我是牲畜,但此刻我或许还是一只比较有趣的畜牲。否则你也不用与我废话。"
  "为什么来找我?"
  "因为你是吴情。"
  "凭你的谈吐学识在这城市里找份能填饱肚子的工作应该不难,为什么要摆摊。"
  "不为什么。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活法。主流意味着对那弥足珍贵的个体惟一性的抹杀,也许社会的边缘更能赋予生命质量。"
  "你刚才说了,胆敢与肚子作对的都是没有好下场的反动派。"
  "没有反派,又哪来的正派?没有小丑,又哪里来的英雄?茫茫寰宇,总得有人没好下场吧?"
  "敢情你还是发大誓愿的地藏菩萨?"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此非大慈悲,实乃大皮相。人皆有明珠一颗,又何须他人垂顾?"
  "你到底是谁?"
  "你开始说了,一条狗。只不过还有脊梁。"
  "听你的口音,你是外地人?哪里人?"
  "哪里?天下哪有哪里?芸芸众生不过一芥子。"
  "为什么来找我?"
  "因为你是吴情。这或许就是命运。好了,我已经吃饱了,能帮你干点什么?你可以信任我。"
  吴情脸上闪过一阵惊疑不定的神色,我站起身,把手伸出,“我叫张三。来,握住我的手,我知道这是你渴望的。你很紧张,我能听见你心底的声音。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吴情都有点儿张口结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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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帮吴情讨回一笔30万的烂账,付出的代价是左手的小指头。我把一大提包钱放在大班桌上,吴情瞪圆了眼,一脸的不可思议。就这样,我在吴情这里呆下了。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会把车停下,并请我吃饭?”她笑了,“我也说不清。一个在饥饿中仍然能够从容的人,这让人好奇。接着又看见你站在街道上独自沉思,忽然感觉你是我可以亲近的人。何况请你吃顿饭,你也不能就把我吃了。"吴情说完就吃吃地笑。我也笑。
  
  吴情是许大哥的女人。许大哥在这座城市的黑道上已近乎于一个传说。不过在我见到吴情时,他已死去了近一年,是被一群十六七岁的毛头孩子用火药枪当胸打了几枪。也许每一个可称之为大人物的人最后都得这样稀里糊涂地死去。许大哥的死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只是吴情的日子也因此越来越难过。人一走,茶就凉,这话是对的,滚滚红尘本也应该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在吴情家的墙壁上,我见到了许大哥的相片,一个戴眼镜优雅的中年人,一个在沉思中笑容仍然沉静的男人。我喜欢他嘴上那两撇胡子,看起来非常眼熟,我想了许久,猛然间才惊觉到《上海滩》里的丁力也蓄有这种胡须。这很可笑,电影似乎是一个带有预言性质的寓言,它比生活更接近于生命本身,也许未来早已在银屏上出现,只是我们谁也不愿意去相信。我接收了许大哥的女人,也在他的女人鼎力相助下接收了他所遗下的烂摊子。我成了三哥,但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是许大哥。我不爱吴情,她也并不爱我,我是男人,她是女人,我需要她,她也需要我,就是这样简单,就与我那时用力咬着叶蝶儿的乳房一般。
  
  叶蝶儿是来市里进修的。虽然几年没见,但在那个PAPT上,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我,立刻尖叫起来,飞快跑来,猛地撞入我怀中。她的热情吓了我一跳。自从我成为三哥以后,还真没有哪个女人敢在我面前这般放肆。
  “笨猪,你死哪里去了?”叶蝶儿快活地喊着,就仿佛我与她昨天还在一起喝了杯咖啡。
  揉了揉眼睛,不大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迟疑许久,仍不敢断言这个漂亮女人是谁,自己什么时候有福气成为女人嘴里的笨猪?我小声问道,“你是?”
  “我是叶蝶儿呀。就忘了?要不要再往你屁股上扎一针?”她嘻嘻笑着,用手比划了一个打针的动作,继续说道,“我高兴死了,怪不得昨夜梦里有一只喜鹊喳喳叫。”
  我这才恍然大悟。几年没见,伶牙利嘴的小护士咋就变得这般主动大方可爱迷人了?我嘿嘿笑出声。生活会让贞女比荡妇还更喜欢脱裤子,也会让酒吧坐台女成长为阿根廷的国母。不过这温香暖玉抱满怀的感觉确实不错,也就犯不着去多想些什么。
  很快,我就从叶蝶儿嘴里知道了这几年在县城发生的一些事情。有些与我有关,但更多的是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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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正死了,当病愈出院的许飒隔三差五领着男人回家过夜,并在深更半夜发出尖锐的喊叫时,老头儿终于彻底崩溃了。叶蝶儿告诉我,这个捅了我一刀的女人很快就被全县人民公认为公社大巴。年纪大点的人都知道,去公社吃食堂是不必交钱的;而年纪小一点儿的人也都明白大巴就是公共汽车的泊来语。如果坐公共汽车都不必买票掏钱,以此类推,这不就是跑步进步共产主义?叶蝶儿的话颠三倒四,表情兴奋而又夸张,当她说到许飒在她爸死后不久,便因流氓罪被判刑3年时,眼珠子转了下,“笨猪,你当年怎么会与这么贱的女人搞在一起?唉,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因为她,我也就不会认识你。可见人世之事,一饮一啄,皆为注定。喂,笨猪,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我没有说话,把手上的烟头轻轻摁灭在自己胳膊上,不用多久,这里又会出现一个伤疤,我喜欢在没有事的时候凝视着它们。
  叶蝶儿叫起来,“笨猪,你疯了?”
  “好玩。”我淡淡应道,心里很静,没有别的声音。
  “哪有拿自己身体来玩的?”叶蝶儿嘟起了嘴,“你真是比猪还要笨,我去找一包消炎药,若化了脓,那就难看死了。”
  “三句话不离本行,有点儿意思。叶蝶儿,你先别赶走,我想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说啊。”叶蝶儿皱了下眉,俯下身,鼓起腮帮子就往我胳膊上吹气。
  我愣了下,这就是吹气若兰?心中一荡,“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呸,别臭美了。你以为自己是谁?你这么笨,说了你也不会明白。还是懒得浪费口水。”
  “就这么简单?”
  “你以为多复杂?人生四喜: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霖。这他乡遇故知可是坐头把交椅的。”
  “纵是喜剧,其实多也是强颜欢笑的一个故事。会有什么值得开心?金榜题名时——别人;他乡遇故知——借钱;久旱逢甘霖——淫雨;洞房花烛夜——不举。”我把不举两个字的声调拖得特长。
  “去你的,没半点儿正经。”
  “正经?一本正经等于装腔作势,满口仁义道德等于肚里男盗女娼。”
  “你爱她?”叶蝶儿没有接下话茌,忽然没头没脑问道。她的目光又落回我的胳膊上,“笨猪,你手上怎么这么多疤?你可别告诉我这都全是为了她啊?”
  “爱等于屁。谈情说爱等于连放狗屁。叶蝶儿,我相信这么久来对你说爱的男人应该不少,你扪心自问,这些甜言蜜语的爱是不是男人哄你上床的春药?药效一过,这爱也多半露出了真面目。好了好了,既然你不是来向我讨债的,他乡遇故知嘛,我就带你去外面兜兜圈,开开心。以后想绕口令,机会多的是。”
  
  我没有问叶蝶儿其他事情,不管她是否清楚,我并不想知道更多。说句实话,我甚至还有点儿后悔听到许飒这个名字。过去了的事情就应该把它沉入水底,时间悠悠,水流会一点儿把它磨去,只要不去想起,迟早会忘得一干二净。人越无知越好,知道的越多,背负的壳也就越重。我摇摇头,牵起叶蝶儿的手走入商场。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商场,这里是她们的伊甸圆。我给叶蝶儿买了条钻石项链。我曾经想不通,丁点大的一块石头为什么要卖这么贵的价钱,不过后来当我看到女人眼里流露出来的那股狂喜之色,也就释然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转,就凭这两句装饰女人梦的广告语,这石头也是物有所值。
  有钱真好,它可以让你精神抖擞。
  花钱更好,它简直能把你打扮成出巡的帝王。
  叶蝶儿可能从来就没遇上过哪个男人肯为她这般花钱,一开始还会不时地把嘴张开成O字,到最后干脆就瘫软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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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夜里,我就和叶蝶儿上了床。她不是处女,这在我意料之中,也让我更为勇猛。我喜欢处女,她们是一汪清水,但我已不想因为自己的欲望让她们变脏,何况那层毫无意义的薄膜已被这个社会赋予了太多我所不愿也不能承担的东西。我用嘴含住叶蝶儿的耳垂,看着她的乳房、脖子、臀、一点儿绷紧,露出微笑。我了解女人的身体,因为我只使用她们。几滴汗水从叶蝶儿潮红的脸颊滚落,我用手指拈起一颗,然后放入嘴里,有点儿咸,有点儿涩,这就是交媾的意义?什么时候才能找得回那来自心灵深处极大的愉悦?小梅,如果人真的死后有知,此刻你是否会想起我?小梅,我想你,你能听得见我的声音吗?又是否还记得我为你写下的这首歌?我喃喃自语。
  
  佳人来,幽香入怀,此情何需再猜。夜浓雾重锦衾盖,销魂乡中深埋,狎语恋爱。这是不是应该?倚帐芙蓉花开,鸳鸯戏水无碍。凝脂白,欢娱真的难耐。把手轻拍,梦里梦外。解语佳人俏靥粉黛,春风目瞪口呆。罗裙歪,灯下美丽女孩。
  
  我不知道是我操了叶蝶儿,还是我口袋里的钞票操了她。不过,这没关系,人本来就没有资格与钞票相提并论。人是会死的,死了或连堆狗屎都不是;而钞票现在已进化到电子货币,只是屏幕上一行跳跃的数字,只要不拔下电源插头,永远也不会死去。我在床上躺下,把蜷曲着的叶蝶儿搂入怀里,她把耳朵放在我的胸膛上,她能听见我的心跳,我能闻到她微微的喘息。眼前是沉默的天花板,有谁能走上去在那舞蹈?生或者死,现实已越来越冷漠。我得承认自己也不例外。这就仿佛是一个圆,女老师走过了,许正走过了,而我正走在上面。人哪,你还能愤怒什么?你现在所愤怒的到将来往往会把你嘲笑。时代变了,人会变吗?水在流,又有谁能重新涉入他刚刚踏入的河流?微小的尘埃,轻微的叹息,甚至是柔弱的蝶之翅翼一次漫不经心的颤动,都有可能引起千里之外的一场风暴。原因是这么微不足道,结果却是这么巨大,这个世上又有什么不会轻易改变?说句实话,假如现在的我能回到我爸那个时代,我所将要做的恐怕不会比我爸他们好到哪里去。人是自私的,世界遵循一个趋利避害的熵的法则。上帝也是自私的,所以他打开羊的门,要让一切都服从他惟一的意志,变成他顺从的奴仆。
  
  但我没有想到,叶蝶儿竟然肯为我这样一个男人献出生命。到今天我也没有想清楚。难道这世上真有一种令人肯无怨无悔为另一个人牺牲的东西?又或者说她是一位穿上衣服的天使,就为搭救我那颗已经沉沦的灵魂才来到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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