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身体的愤怒》(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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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很痛,没来由地痛。一根极为尖锐的物体刺入脑海深处,然后涨大,再缓缓爆裂。五颜六色的星星从未可明状处一颗接一颗蹦出,忽明忽暗,飘入眼里。它们是什么东西?我长吸一口气,揉揉眼睛,那些光芒刹那间就已无影无踪。有些晕眩,头重脚轻,我能平空翻一个跟斗吗?从沙发上慢慢站起,我茫然地打量四周,那个戴金属胸罩的女孩正以一种极为夸张的姿态定格在屏幕上,纯平彩电的分辨率很好,她的肌肤雪一样白。她为何要把嘴咧得这么开?我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嘴唇,这是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
  任赢也睡着了,眼睛紧闭,手却捏成拳头,不时颤动几下,也不知他是想起什么。任赢知道叶蝶儿,但他并不知道更多。我低下头,悄悄拭去眼里的泪水,没有人看见我流泪,也没人知道我在键盘上敲下一行行文字时会放声大哭。眼泪是奢侈的,不是给别人欣赏的,它或能洗涤清心灵,让我们重新回到孩提时代的柔软。
  
  一个孩子在房间里哭,他就要死了,但却没有了眼泪,他只是嚎啕着双肩耸动让那些声音把空气一点儿撕裂。玻璃摔在地上,孩子的妈妈就坐在孩子的身边,没有眼泪,聚精会神地看着孩子哭。镜子的碎片上有一些黯淡的光,孩子的手上有几点触目惊心鲜红的血。妈妈,你在哪里?这么多年来,一切都是湿漉漉的,也都在我身边迅速下滑。
  
  妈妈,为什么我的手里到如今还是空空无一?难道我真是那个在深夜里提水的孩子?这个世界此刻是如此寂静,它们都睡熟了。妈妈,为什么在那寂静的天空里会有我们不能理解它自己也永远无法宣泄的躁动?妈妈,月亮碎了,它又回到天上了。
  
  很多个夜里,我都听见花朵在潮湿地开放,那些黑闪闪的女人在城市里疯跑。我舔食着女人,我让肮脏的血在齿缝间欢悦。眼眸有绿光,我在水一样的夜色里到处游荡。一幢幢楼房堆在一起,没有任何意义地堆在一起。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唇上歇着一只红蜻蜓。一个死了多时的女人,唇灰白,牙漆黑。我也听见草在她身上因为生长发出各种嘈杂的声音,我也明白苍天因为巨大也就有了一颗冷漠空虚的心。就这样,一动也不动,整个世界,都死了。
  
  陈妍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腿毫不客气架在任赢肚子上。任赢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腿也毫不客气架在陈妍肚子上。他们在熟睡中折叠,他们的身体在不断靠近也在不断分开,他们睡得可真香。睡眠最接近死亡,有很多人就这样忽然睡着了,就再也没有醒来。叶蝶儿死了以后,我离开了吴情,回到了故乡,看到了一些慌乱的人群。也许冥冥中真有神祗,阿姨两眼红肿地告诉我,就在我回家的时候,我爸忽然露出个笑容,然后就这样睡过去了。我是我爸的儿子,我为他老人家披麻戴孝。我已经不恨他了。年少时自以为是的思考让我愤怒怨恨,年少时我口口声声自己是一滩狗屎,其实这只是自作聪明地把自己与他人区别开。狗屎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我这种念念不忘自己是狗屎的人。生活只是要求我们活着,无论是苦难还是享受,无论是麻木还是清醒,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承受,承受一切,直到死亡。而这早已在人们来到或离开这滚滚红尘时的哭泣声中昭示。人一生下来就是一个不断妥协的过程,向别人向规则向社会最后向死亡妥协。妥协的意义就在于放弃,不必再去问自己是谁。
  
  阿姨哭的声音很大。我爸把他几乎所有的遗产都留给我这个不孝的儿子。阿姨是我妈的妹妹,她不是张家的人,我的身体里流有我爸的血,我很清楚我爸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阿姨老了,那天下午那么大的风很快就在她的眼角吹出一层层皱纹,她的头发白了,没有任何光泽,像一蓬乱草,乱七八糟。我看见一只黑色的鸟一直在她头顶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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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将一块块多诺米骨牌推倒。涟漪一圈圈漾开,每一次颤动都是一声悠长的叹息。潮水落下,黑色的岩石在沉默中龇牙咧嘴,一些未来得及随潮水退去的鱼儿便在岩石间露出银白色的肚皮。水草散发出腥味,许多东西面目狰狞。阿姨病了,住进了医院。她也要死了,脸色苍白,眼睛里面没有一丝火星。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可我却清清楚楚能感受到她所看的人并不是我,她只是在我脸上寻找着我爸的痕迹。
  “你真像他。”
  “我不是他。”
  “你妈死后,你爸眼睛里的神色就与你现在一模一样。”
  “你不恨他?”
  “为什么要恨?”
  “你爱他,可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给你。”
  “他知道我不需要的。如果他给了我,或许我就不会一直心甘情愿呆在他身边了。”
  “我明白。人只有得不到,才会有希望。”
  “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恨你爸。你忽然离开县城后,你爸整天就念叨着你的名字。后来好不容易打听到你的消息,你爸这才开心了点。小三,难道你真没发现当你遇到麻烦时,总会出来些莫名其妙的人帮你吗?”
  阿姨的声音不大,我激棱棱打了个寒颤,心念电闪,往日里种种不可解的疑惑刹那间就已豁然而通。我定了下神,轻声说道,“我不恨他,我是他的儿子,这一点儿不会改变。不管他曾经做过什么恶,犯过多少错,我仍然是他的儿子。他不去忏悔,我就得去忏悔。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阿姨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她用力盯着我,仿佛想从我脸上找出点什么玩意来,良久,她才慢慢说道,“你还记得叶蝶儿是如何死的吗?”
  
  我啊了声,脸色一变,那些从来就不愿想起的过去再一次刺入心灵。我赶紧仰起脸,不敢让阿姨看见眼睛里的泪水。很滑稽,为何我还是不能控制那可笑的泪水?我不是三哥吗?默默闭上眼睛,一股寒意浸透四肢。大片大片的血从我的腹部淌出,也从叶蝶儿的胸口淌出……
  
  我与叶蝶儿手牵手在街道上走动,刚喝过些酒,脚步有点儿踉跄,我大声嚷嚷,说不久的将来我要买下一幢大楼并在楼顶建个泳池让她在城市里也能看到满天星光。我说得兴高采烈,以至于完全忽略了夜色里一双冰凉的眼睛。一个黑衣行人忽然撞入我怀里,尖刃捅入腹部,比火焰还要灼热。还没等我弄清楚发生了事,叶蝶儿已用胸脯替我挡下了第二刀。第三刀刺向了我的面门,但已没有了最初那种凶狠的气势,我侧身一避下意识地抓住他的肘部一扭顺势往前一送,将匕首还给他自己。整个过程也就是几秒钟的事,与许多老掉牙电影里的情节差不了多少,令人腻味。可叶蝶儿就这样死了,连一句都没有说,只是看了我一眼,脸上浮起个淡淡的笑容,然后迅速枯萎。黑衣人也死了,我一直找不到是谁派他来的,惟一的线索就是被警察收缴去的那把在街上花几十元就能买到的匕首。我放弃了努力,别人既然想杀我,第一次没有实现,那么就必然会有第二次,我可以等待。但我再也没有等到第二次第三次,我不明白自己的判断在哪里出了差错,那个该碎尸万段的黑衣人仿佛是从天上掉下来,没有人与他有任何纠葛。我在房间里愤怒地咆哮,什么也做不了。叶蝶儿的父母来了,我没有脸把叶蝶儿放在一个盒子里交还给他们,但我不能不见他们。她爸爸捧着叶蝶儿的骨灰直颤抖,她妈妈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像许飒一样,扑上来就朝我胳膊上狠狠一咬。我没有动,只是发呆,什么也不想,也不感觉痛。她要我还她的女儿,我拿什么还?我有钱,但钱能叫叶蝶儿活过来吗?警察把她拉开,她的嘴里有了我胳膊上的一块肉。律师告诉我,可以起诉她故意伤害罪,我朝地上轻轻吐了口唾沫。我的命是叶蝶儿给的,那第二刀本应该插入我的胸口……
  “阿姨,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个?”我喃喃说道。
  “凶手是许正找来的。”
  “许正?”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我愣了,“他不是早死了吗?”
  “他在临死前安排下的人手。你毁了他的女儿,他对你恨之入骨。”
  “为什么会这样?”
  “事情本来也就是这样。还有一件事,我本不想告诉你,但你爸说,这事必须得让你知道。”阿姨咳嗽了下,“你的亲生父亲不是你爸,你只是你妈的亲生儿子。”
  “不可能。我爸怎么会不是我爸?阿姨你又在与我开玩笑,对不对?”
  “我只是尊从你爸的意思,把这句话转述给你听。至于是不是玩笑,我也不知道。”阿姨没有再看我,眼神飘了起来。一个老女人正提着一只木桶默不作声走入房内。她的左手中指漆黑,她的脸上一片死寂,她在窗户边站住,一只黑猫忽然跃上窗台,脊梁耸起。
  窗外有着阳光与风。有谁可以在阳光与风中无忧无虑地奔跑?
  老女人弯下身擦拭着玻璃。我皱起眉头,听说在被尘土玷污的玻璃里面有一个比香格里拉还要纯净的世界?那里会允许什么样的生命存在?把手指从阿姨手掌里抽出,我笑了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医院。我没有发现,当我走出病房的那一刻,浮在空气中的阳光已把我的影子与那个老女人的影子悄悄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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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的大街上多了一些楼房,它们把白色瓷板贴满身上,很有点儿暴发户的味道。阳光从从玻璃幕墙上跳起,神气活现地打量着街道上的人群。我嘿嘿笑着,牙齿在互相敲击,发出当当的响声,用舌头舔了舔,有些涩,牙龅处似有点儿肿,隐隐生痛。我把手指伸入嘴腔,用力一揪,一颗森白带有腥味的牙齿落入手心。血迅速涌出,我大口咽下,它们在经过喉咙时咕嘟咕嘟很是开心。我也很开心,我甚至已无法抑止住正在肌肉上扭曲的笑容。嘴在笑,鼻子在笑,眼在笑,额头在笑,就连头发也在一根根笑。据说笑容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很多年轻人早上爬起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用两只手在自己脸上捏笑容,就与捏饺子样,一抓一揉一搓,一个饺子就乐呵呵出来了。当然这活儿也不是人人干得了,所谓眼法手力生旦丑末样样都得恰如其分,否则光皮笑肉不笑还不打紧,若一入沸水就皮开肉裂,那可真不知如何是好。我用手往自己脸上重重拍着,就像打一条狗。不过狗挨了打是会跑远的,我这张脸却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原地任巴掌揍来揍去,可见我的脸是没有狗聪明的。对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为何我这张脸被揍成这样也不张嘴咬我?由此似乎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的脸还没有一只兔子有力量。只不过“力量”这个词汇软巴巴的,如果换成“性格”,不知效果会怎样?可能更会有点儿市场,就如书摊上总是摆满各种测量性格之类的丛书,但也说不准,市场就是一个浪接一个浪,谁知道此刻是浪峰还是浪谷?我皱起眉头苦思冥想。
  
  我不是我爸的儿子我是谁的儿子我是我妈生的我是我妈与哪个男人生的我妈是我爸的老婆我爸养了我我爸是个大王八一个心甘情愿当王八的男人固然勇气可嘉但问题在于我是我爸的儿子我就应该是一只小王八不管我是否心甘情愿我都不能改变这个结果我是否勇气可嘉那个与我妈合作生下我的男人我如何称呼他我既然是小王八他既然能生我那他岂不也是一只大王八若大家都明白自己是王八那倒也不赖只是现在听说领导同志的胃多半不肯承认这点为摆脱嫌疑它们最喜欢往找些王八乌龟往自己里面喂这好像有点儿不妙颇有性命之虞怎么办我咬牙切齿生了我的男人会是那个被广大群众义愤填膺打死的小白脸吗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为什么我就不是小白脸莫非这里产生了生物意义上可喜的突变现像莫非我已经是另外一个物种那么我为何还不能抓紧自己的头发飞离地球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是谁负的责怎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不过想把你抓来绑紧用木棍敲死我很仁慈的啊我可并不会口口声声以上帝的名义发动十字军东征我也没有想趁你呼呼喘气直喊难受的时候用手术刀在你腰间猛划一口子把你的肾掏出来不对我已经这么想了这就意味有可能这么做何况肾的确是一个好东西现在大家吃香喝辣性生活充足大家都很明白有花堪折径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道理虽然这道理的直接后果是十个男人九个亏但按中医理论吃啥补啥只要不暴殓天物浪费资源那十亿人养活一千万人那还是大有作为的只是这十亿人又能去吃点什么对了我现在在哪里我想干什么这些街道好端端跳什么舞这女人是谁脸怎这么难看长得难看不是她的错可出来乱走就是她的不对了完全有影响市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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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过去叙述出来,不仅乏味而且令人生疑。已经过去了的东西因为绝对意义上的存在,它于存在此概念上,已是完美。而叙述只能是对完美的不断接近,它并不能真正再现完美,所谓真实并逃不过记忆这张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语言文字图片等等它们都不能扮演一个上帝的角色,绝大多数时候它们都需要证伪。一个人想去买点菜,身上并没有足够的现金,便跑去银行取钱,银行人很多,他开始排队,有人加塞,他与人吵起来动起手,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他不甘心想跑到马路对面打个电话去叫帮手,他跑得很快,马路上的车也跑得很快,他被车撞死了……这一系列小概率事件其实就是生活的本原,若把它们截取某一片段从生活中剥离出来研究,不难发现里面充满不可思议的没有意义,意义只是事后安慰。我吁出一口气,看了眼在熟睡中慢慢摇晃的任赢与陈妍的脸,推开包厢的门走出去。大厅里那几盏灯光已是睡眼蒙蒙,但仍把我的影子撕扯得支离破碎。我没有说话,门口一个满脸倦容的侍应生也没有说话,他冲我点了下头,我也点点头。天马上就要亮了。我走出百乐城,空气略带腥味,但比白日里清冽了许多。夜是有重量的黑,不少隐约的人影在黑暗中晃来晃去。其实城市哪一刻都不曾真正睡去,睡着了的只会是城市里的人。
  
  我不知道如何来结束这个故事,所有的叙述到了现在已可笑至极。我很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么大的肺活量来承担这些笑声。有一个人跑去看心理医生说他一点儿也不开心,医生建议他去看看小丑的表演。这个人告诉医生,他就是小丑。我也是小丑,我承认,不管这些年我扮演了多少个角色,都不能改变这点。故事有很多种结束方法。每一个未来都可能在下一刻呼出最后一口气。我仰起脸看天空,那里有几粒星星,很快它们就要逝去,也许它们已经是明天的星辰,但这似乎并不妨碍我现在的叙述。
  
  A:那天我遇见了李芳,她也看见了我手掌上的那粒牙齿。她仍然很漂亮,我只是在幻觉中才把她的漂亮当成不漂亮。她问我要到哪里去,我咽下嘴里的血,告诉她,我想到天上去。她说你也疯了?我很奇怪便问她,为何要在“疯了”前面加个“也”字?她也很奇怪说,难道你没看见我穿什么衣裳?我这才注意到她穿了一件蓝白条竖纹相间的衬衫,便问她,今年流行这款式了?她笑了,有点儿妩媚,然后说这叫制服,懂不懂?在精神病院里人人都得穿。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我很开心,连忙恭喜她学问大有长进竟然懂得了大逆不道这个成语,可见这精神病院的制服确实能够养身健体聪耳明目洗经伐髓脱胎换骨。我还说了很多,她也说了很多,我们在街道上哈哈笑着。后来她说她饿了要走了问我去不去。我问她,去哪里?她说回精神病院啊。我说我的牙齿怎么办?她想了想,说这的确很麻烦。我说,要不要把它扔掉?她说,扔掉倒很简单,只是扔掉了你是什么啊?我挠起头,我也想不明白我是什么。她叹口气说再见。我没有与她说再见,愣愣地瞧着手中的牙齿发呆,然后把牙齿送给她,我说,你替我好好保留,等我弄明白了我是什么,便可能会回来找你的。
  回去是不是可以结束这个故事?
  B:老女人找到我,给我讲了许多鬼故事。现在的人多半无聊得紧,多半爱听鬼故事。我也不例外。她对我说从前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我打断了她的话,我说,老和尚是不是对小和尚说,我是你爸爸?老女人想了一下说,从前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我再一次打断了她的话,我说,你怎这么没创意?老实说,你左手的中指可是因为缺乏创意血液淤积才变成这样乌黑?老女人皱起眉头,把左手中指伸出,然后我们一起研究这根指头。良久,我猛地一拍脑袋,我说,是不是因为你是女人,没有男人那玩意儿,所以这根指头就变成这颜色?然后我骄傲地想伸出自己的中指给她看,但糟糕的是,我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中指,我吓了一跳,抬起头,忽然间就已发现老女人的舌头正吐得老长老长……我吓坏了,比一个被扔掉的布娃娃还要手足无措。老女人哈哈地笑,然后我就醒了。梦是否可以让这个故事结束?我只需要赶回家躺床上睡上美美一觉?
  C:有人说,我写下这篇文章为的是记录一个爱情故事。张三一直在深爱着那个小梅。说真的,有些感动,我心知肚明我所叙述的这些故事是多么乏味、面目可憎。也许有时播下的是跳蚤,收获的却是龙种。一只老鼠或也会拥有一条大象的尾巴。也有人说我对许飒太狠了,我不是人,我连畜生都不如。我承认。可已过去的我,毕竟不是现在的我,我如何能让现在的自己不成为一只畜生?许飒来找我了,说是要请我吃餐饭,以表示感谢。我说为何要感谢我?她说不经历风雨又怎知人生的可贵?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便与她一同去了。那是一次烛光晚餐,一曲回家的萨克斯让屋子里飘满香气,脖子上系着蝴蝶结的侍应生端着银盘也在飘来飘去。许飒浅浅笑着,眼睛里简直就是水汪汪,这让我有点儿怀疑她根本没有如叶蝶儿所言因流氓罪进了牢房,她这三年极有可能是在米兰巴黎纽约渡过。但我不会把怀疑讲出来,因为我西装革履,多少也是个绅士的样子,哪能这么没礼貌?我与许飒小口小口地喝着酒,讨论着天气、足球、财经、哈巴狗、电视屏幕上的各种滚动新闻……气氛是愉快的,许飒是漂亮的,酒是醉人的,口袋里的钞票也是沉甸甸的,生命是这样美好的,让人爱不释手的。我微笑起来,许飒也笑了,她说,为了来见我,她在街头整整站了三个月接了近百位客人,才置齐了这身时装,好不容易弄来一点儿氰化钾,不过,用氰化钾调配的酒滋味确实不错,难怪大家现在都喜欢喝这个了。许飒站起身,踮起脚尖,转动了下,她问我,她漂不漂亮?我把手中的杯子举起,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我说,许飒,你真的很漂亮。
  把将来放到现在来叙述,是否可以让这个故事结束?
  ……

  后记:
  
  这篇文章在结构语言等几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有人说是经典,有人说是垃圾。我只希望在抛开文字的浮光掠影后,有人能感受到人性的悲怆与一些东西的忽然崩塌,也就很满足了。
  
  这篇文章叙述了一个渴望替父亲忏悔却又被忏悔击碎的男人,最后有人告诉他,父亲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他叫张三,原罪及赎罪意识让他扭曲、变形、尖锐、冷漠。几个女人贯穿了他的一生。女老师、小朱、小梅、许飒、叶蝶儿、吴情,每一个女人都是一个时代烙印,都是一个极富寓言的象征。对社会的愤怒,对人性的悲哀,对滚滚万丈红尘的无可奈何随波逐流下。
  
  生存的荒谬,欲望的可耻,没有谁是绝对的善良,也没有谁是绝对的凶恶,但这就是人生。人都是在被撕裂的过程中,又扮演了撕裂他人的角色。这是来自天堂的诅咒,来自上帝把泥巴捏成人的一刹那。
  
  无法逃避,难以忘记,也不知如何去面对。疼痛让我们无法挺直脊梁,只能挣扎着把中指竖起。所能做的或仅仅就是这些了。生还有死等等,并不会因为人们的意志而有丝毫改变。面对着寂寥星空,有人忽然满脸是泪。他叫张三李四还是叫王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他便是你,也便是我。
  
  时间总有着阴影。总有些东西是在阴影中慢慢成长。没有阳光,在最边缘处,一丛丛荆蒺开满枯萎的小花。蝴蝶飞起,很快就被风吹了去,这或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最为真实的生活状态。每一个人都孤立无援,每一个心灵都陷在深深的无望中。人都是为恶的,不管他多么渴望善意。
  
  我无法对张三这个人作出更多评价。这也是我个人目前费时最久,所耗心力也最巨的一篇小说。不管它将获得什么样的评价,或只是在万丈红尘中渐然湮没终不可闻,我还是在极度的压抑中感觉到一丝欣慰。故事讲完了。故事重要吗?生活是一连串故事。但这些单调重复面目相仿的故事背后是什么?
  
  人性会被扭曲,准确说,人性一定是处于在扭曲状态下。所谓“极端”就是一面放大镜,让这种处于扭曲状态人性中的卑劣与伟大纤毫毕现。把人物推向极端,推向一个随时可能崩溃的边缘处。这很危险,也很有趣。
  
  张三是一个愤青,这很惭愧。他似乎还是一个有思想的愤青。这却很可笑了。解读愤青据说有二十六个关键词,譬如语气助词“靠”以及那个响亮的爆破音“切·格瓦拉”等等。又据说这些关键词把愤青解剖得鲜血淋漓。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愤青与“粪”青可以划等号了。
  
  我无意为愤青们辩。辩也辩不出一个结果,但我想,没有谁会否认这个事实——说到底,愤青创造历史。图雅说:老人之怒如匹夫之壁,怀而不露,称之含蓄,含蓄日久而犹愤成疾,于是老人圆寂而社会依然。青年之怒如滚锅沸油,烹小虾之外又泼之于麻木不仁之社会,使皮破肉烂,欲生不能,欲死亦不易,半生半死,亦枯亦荣之间,新肌生焉,是谓社会进步——又谓烫伤痊愈。痊愈日久,则再次麻木不仁。麻之泼之,仁与不仁,如此之累累伤疤,即称为五千年之文明史。
  
  人无良知即是灵魂的毁灭,世无道德即是社会的毁灭。
  愤青们敲击着铁屋,高声大喊。
  
  我喜欢他们,尽管我代表不了他们。但若某天他们在街道上吹起号子,我会毫不犹豫地放下自己手中的笔,跳出窗子,加入他们。
  
  那将是我的荣幸,哪怕没过多久,我便会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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