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的最高音符:路云诗歌研讨发言(全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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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亚米尼亚诗人) 刚才各位老师也谈到了路云诗歌的难度,所以不要期待我可以解读他的诗。所以我来长沙前,我发言稿题目写的是“长沙旅行计划”,我也很兴奋。这是我第一次来到长沙,一个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城市。很难不去想起这里就是著名的岳麓书院的所在地。同样,很难不去想起这是在中国和全世界现代史上都很重要的一个地方——在这里毛泽东开始信仰共产主义。从这个“事件”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再一样了。是的,我们来到这里讨论诗歌,但只有通过某些历史、政治、和文学事件我们才能回顾过去并反思我们今天的文学,分析与思考其不足。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在他1939年的一篇著名短文“一首诗的形迹”(The Figure a Poem Makes)中写道,“一首诗,它本身应该很情愿为我们揭开谜底。一首诗创造形迹。它开始于愉悦,终于智慧。这种形迹就像爱情,没有人会真以为欣喜静止不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看到以及经历的东西,那些真正撼动我们的事很难把握。诗试图把握那些难以把握的时刻。诗使自身抓住抓不住的,说出无法说出的,它使蝴蝶有漫长的生命。 诗是或不是。说一首诗是“好诗”,也就意味着取消了它“诗性”的价值,把它简单化为一种取悦感觉的客体。我认同我们作为读者的语言体验以及生活经历会将文本定型,但是诗本身就是鲜活的生物——诗的叙事与其形式和表现同样重要,或者更加重要。因此,诗是观念与体验,声音与文字游戏共同织就的一种复杂网络。那么,这困惑的出口在哪里呢? 在当下中国这种极多人写诗的情况下,遇见一位新诗人让人既激动又有些怀疑。我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策略,把每天拿到的诗集做一种X射线。我把这策略分为两个主要步骤。 1.我首先查找俗套(cliché)(成语在内), 或者自己感觉听起来像cliché一样的词汇和短语。这当然有自己的危险,比如一位成熟的诗人有意识的使用成语的情况,但我相信这是比较罕见的。 2.第二步很主观,把一首引起我注意的诗进行翻译,为了看它在另一种语言中是成功还是失败。翻译诗本身有两个不同的目的,首先一首成功的诗向翻译开放,尽管它在语言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它在目标语言中已经存在其对应物。一首失败的诗经常为翻译带来不可解决的问题,它在目标语言中无法真正找到对应。第二个目的很简单,就是我能够在自己的语言中读这一首诗。 在诗人路云的这两本书(《光虫》和《凉风系》)里,前三个引起我翻译兴趣的文本是:《伟大只是一个妓女》,《爱情为何脏脏的》,《绝缘》。第一首诗的原因很简单,“妓女”这个词似乎在每一个语言中爽快地有自己的译文。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在这首诗里什么是那难以抓住,而诗歌又试图抓住的时刻?在这首诗里表现了四个主要的,在某种程度上矛盾的现象:妓女,伟大,诗以及祖国。 我们看看该诗的开头:
一个妓女的声名, 女性主义者似乎会批评“妓女”和“男人的”对立,不过这是我们的现实 。一位妓女让男人(极少时女人)感到伟大,当祖国无法给男人这种感受的时候 。这是诗人冷谈地劝我们想象。“伟大”是在这首诗里被解构的神话。 而《爱情为何脏脏的》这首诗以同样的态度致力于将“神话”去神秘化。该诗以以下的句子结束:
我在热拥中为无名死者, 关于“死亡”和“灾难”的问题也是路云诗歌的一个重要部分。当然,关于“死亡”的问题似乎在每一个诗人的作品里都很重要,不过,我感觉路云有着一个很个人的问题。《绝缘》是一篇我希望和各位诗人及批评家进一步讨论的文本。关于这个话题路云有不少的诗:《死亡是我唯一的顾客》,《死亡的颂歌》,《死去的夜晚》,《绝对》等。正如莫里斯·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在他一本名为《灾难书写》(The Writing of the Disaster)书中写道,“ 正是黑暗的灾难带来了亮光”(It is dark disaster that brings the light)。 通过书写灾难,路云是否在寻找这个光明? 作为结论,我想补充一下,这并不是试图整体的讨论路云的诗和诗学。做到这些除了时间你还需要更多。这次研讨会是一个交换意见的机会。我希望向大家学习那些被路云成功抓住的,又被你们注意到的时刻。一首诗的形迹。 文章结尾附有《伟大只是一个妓女》这首诗的双语(英文以及亚美尼亚文译文。谢谢! 一、亚美尼亚语译文
Մեծությունը մի մարմնավաճառ է
Մարմնավաճառի խոսքը՝
Մի հիանալի բանաստեղծություն։
Նա երևի նորից կգա այս մահկանացու աշխարհը,
Շոգը գրկելուվ, ես լուռ կանգնում եմ ի հիշատակ 2015.03.14 二,英文译文
Mighty is Just a Prostitute
The statement of a prostitute,
One great poem.
She probably comes to this mortal world again,
I stand in silence, 2015.03.14 苏丰雷(诗人,中国诗歌网编辑) 我之前准备了一篇文章,因为这两天还在继续阅读路云的诗作,有些进一步的感想,我就把那篇文章抛开,说些另外的内容。今天前面的一些发言,提到了路云诗歌意象方面的特色,在我看来,路云诗歌在意象的经营上确实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比如,“光虫”这一意象。《光虫》这本诗集内有同名诗作。虽然这首诗并没有把“光虫”二字的确切含义直接呈示出来,但我们可以通过对这首诗的分析,来了解其所指。我在阅读路云其他作品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光”所指向的乃是时间,但路云的处理——通过他的想象或冥想,把时间这样一个极其抽象的存在生物化了,生物化还不仅仅是通向可感触性,它其实内里还要显示一种生命的灵性,这应该是“光虫”意象的一个核心——只有这样的灵性存在,才能寄托感情。我们可以看出,路云从经验含蕴的时间感(对应高超的技艺经营),进入了一个灵性化的情境。《光虫》这首诗,虽然没有具体地把“光虫”这两个字的提炼过程明白说出,但它的结构、内涵却能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这个“意象”。
角膜与眼帘之间,是我领空。 这首诗的第一句非常奇异,这似乎是躺倒睡眠的状态,从这种姿态,完全进入个人的内在空间。在这“与无外之外同大”的“无内之内”(周梦蝶语),也就是“我的国度”内,“光虫”“密切”地“飞行”,让“我”的身体和意识成为空空的载体,就像外在空间里的树木、旗子、水流、云等,但外在空间本身是“空”的,是“虚”的存在。
我的巫婆睡得比春天还香, 当我们凝视自己的身体时,尤其是内在空间里面的风景时,我们会发现其过于神秘,它的变形记匪夷所思,“谁制造了他们?”这一问题将紧紧缠绕我们,因而把这些存在物归拢于一个“母体”就情有可原。路云所选择的这个母体是“巫婆”,这不能不说和他所生活的地方,为巫风浓郁的楚地有关。“我的巫婆”“养育”的“身段柔软,精气充沛”的“儿子”们,“无法无天,常常掀开我的梦”,我们都知道,梦粘连着大量的记忆,虽然这记忆经过了夸张的变形。我们可以注意路云的梦境朝向什么:
我用我的眼珠子编好一幅光帘,拉上, 这里面出现了一个意象“家”,这个意象非常重要,虽然夹在里面挺普通的,但是这个意象可以把它想得更深远一点。现在的很多人都处在一种迁徙、漂泊的状态,就是说并不是在你原来的出生地生活、工作、思考和写作,对于很多人,有一个痛心的迁徙、漂泊的经历,而现在生活的地方又是问题重重的,充满困境与苦厄,但在我们的出生地,如果有幸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少年,那里就会成为特别值得我们留念的“场”。“家”的意象指向着“归宿”。所谓的“乡愁”,到一定年龄愈发浓烈,就是因为人生到了某一阶段之后就开始比较关注“归宿”的问题,这不仅通向着解决个人的存在问题,也蕴涵解决族群的存在问题。“家在不远处,/是拼着最后一口气可以抵达的地方。”“拼着最后一口气”,可见诗人为了抵达理想的存在之家的呕心沥血和义无反顾。
我用记性和想象喂养他们,希望记下, 这里涉及的是捕捉记忆的困难(真有“捕风捉影”的难度),也就是写作之难,但是诗人(我们把这首诗中的“我”与抒情主体同一化)抓住令他感受强烈的“色调”——“唯有歌声,至爱的歌声把我灌溉”,这“歌声”化为诗人的抒情基调——尽管路云的抒情是颇含智性的抒情。此诗越到后面,所涉人世就越发阔大:
我的巫婆,她隐而不见,她的脾性 “尘世有多少伤痛”是对应问题意识?“巫婆,你回来吧”是对治的方案?我们可以将这两者关联起来,并且通过进一步阅读路云的其他作品,来针对性地考察路云对于整个社会的理解,以及他的写作抱负。但就目前的阅读体会,路云无疑是一个经历过沉痛的诗人,他的诗篇是在痛哭中完成的。“仍未还清的息债”的强烈亏欠感让诗人愿意投身鞠躬尽瘁的工作之中:
我知道,我不会舍弃药草和她的芬芳,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路云愿意“拼着最后一口气”“抵达的地方”——家园,是一个有“巫婆”存在的地方,也就是说,是一个灵性乃至神性萦绕的地方。通过解读“光虫”这首诗,我们发现“光虫”这个词的构词法,与路云的很多关照记忆的诗篇是同构的。这个意象的提炼其实概括了路云大量的同类作品。其核心的诗想,我觉得受到张枣密切的影响,张枣早期写了很多涉及记忆的诗篇,比如著名的《镜中》,具有身体性的直接感染力,后期到了《大地之歌》的时候,他是从文化诗学,从对古今中外的文化传统的提炼,挖掘呈现了“鹤”的意象。“光虫”意象与“鹤”意象的相同之处是其穿越性,所不同的是,前者更多时间感,后者更多空间感,路云的“光虫”侧重身体性,而张枣的“鹤”源自文化性,后者对读者的选择有门槛,所以张枣越来越倾向于知音诗学,而路云的文本因为更具身体性,与张枣的后期作品相反对,其实更容易通向“沉默的大多数”,从而突破“诗是献给无限的少数人”(希门内斯语)的难题;但路云作品被很多人提到了文本过于晦涩,这会影响到路云作品的传播度。路云受张枣影响的确证是那首《归复归复——怀念张枣》力作。 接下来我简要谈谈“凉风系” 这个意象。前面已有几位发言人谈到“凉风”意象的重要性,以及其在路云诗学里面的重要位置。《凉风系》这本诗集,有同名专辑“凉风系”,收录《热血如翡》《我如此浑浊》《归复归复——怀念张枣》三首小长诗。昨晚与路云简单聊了几句,他提到这里面分别写了他的母亲、他自己以及张枣。“凉风”意象,是从一个寻常事物,抽象到了反映和对治我们这个社会的层面(这也是路云很多意象的提炼方法),当是路云的诗学和社会贡献。“凉风”,顾名思义,我们借助它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境,这个世界在精神上浮躁不堪,庸俗的习见和暴力的言论甚嚣尘上,世界已经沉沦为价值观极其混乱的状况,那么,是什么、什么才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凉风”?对于路云来说,是他生命中最亲爱的亲人母亲,是诗歌写作中带给他奥秘启示的张枣,以及在困厄中不屈不挠寻觅的“浑浊”的自己。(限于时间,关于这三篇诗作,我尚需细读确认母亲、张枣对诗人影响的细节,以及考察诗人反思自己的具体内容。)在《归复归复——怀念张枣》有这样两句:
哦凉风!命运的最高音符, 这两句诗,可谓是对“凉风”的一个定义。“命运的最高音符”让我们联想到斯蒂文斯关于“诗是生活的最高虚构”的表述,如果说后者是对诗的最高定义,那么,“凉风”是“命运的最高音符”,就是对人的最高定义。由此,我们可以认定,母亲、张枣都是被诗人认定为生命中最有高度的人,这样的给诗人以根本影响的人不止于一人,他们构成了星系星丛式的存在。是这些最有高度的人,把“你”引向“幽谷”,“幽谷”是美的世界、绝美的领域、理想世界,是可以倾注一腔心血的地方,它的“一片空白”,既指向人迹罕至,又指出它的纯美,它可以让人重新开始、汲取焕发活力的能量。我们于此可以感受路云《凉风系》这部诗集的用心,他要“高调”地表达对他所确认的“凉风”的敬爱,并以之对治这个世界,他想给世界一个反向的冲击,给世界降温,给族群带来清凉与美意。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路云为什么要把自己纳入其中,因为他为之工作。 最后,我想提及《摇控器》(见《光虫》一书第28页)一诗中的“丹顶鹤”和“鹤”的意象,从这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首诗与张枣的《大地之歌》等篇什的“互文”关系。在这首诗中,路云所触及的,与张枣诗篇所包含的,是一个同构的世界观,即作为对比呈现的理想世界和酷烈现实的合二为一。路云的世界观里面有与张枣用“鹤”所指代的理想世界类同的地方,只是路云的表达方法更多是经验的、体悟式的,因为他采取切身的、身体化的方式,他的家园“在不远处”。从这方面来讲,路云是通过诗的方案找到了归宿,至少是个人的归宿,他的诗歌语言里面的世界,以及他所处身的世界是完整的(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语言世界与生活世界同构),是类同于一个基督教徒所处身的信仰世界。在中国一直有诗歌代替宗教的说法,但这里的诗歌显然不是指所有的诗歌,而像张枣、路云的写作,以及其他类似的诗歌写作,也许才将诗歌核心的奥秘发掘了出来,诗是世俗的宗教这一表述才有了实质性的填充物。 颜炼军(诗歌批评家,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 谢谢各位,我发现,大家发言都很专注,因此带上来的笔全落在讲台上了。我很好奇,当一个诗歌作者待在一个角落,安静地听大家对他作品的各种猜测、表扬和批评时,他心里怎么想。我看,路云兄似乎假装听不见的样子,但作为朋友,我还是要坦诚地讲讲我的意见。 刚才听了各位的高见,比如说程一身兄从个人诗歌传统的角度,吴投文老师讲到地方文化跟诗人的关系,我觉得都非常受教。另外,王志军兄的一个发言,对我蛮有启发,作为一个写作者,他讲到一些细部的技术问题,在读路云诗的时候,我在这方面也有一些体会,向大家请教。 某种意义上,诗歌写什么主题,写什么意象,在写作过程中可能不是特别重要,而诗人如何让词语繁殖,一个词繁殖出下一个词,一个句子繁殖出下一个句子,最后形成不紊乱的共振系统,表达出新的大于字面意义的内容,这却是十分要紧。所以搞清楚一首诗的繁殖方式、繁殖系统,对于我们阅读一个诗人很关键。 刚才有朋友说路云诗歌有一种复杂性,我不是完全同意。从我刚才角度看路云的诗,可能会看出稍有不同。比如,《凉风系》虽然是比较早一些的诗,但我们已经能看出路云在语言方面的有趣发明,比如说他诗里写道“看见女人便四蹄腾空”,当然我们也看到他有很陈旧的句子,比如在《凉风系》的第15页第四首有一句“我把十年磨成一柄长剑”,这就是一个很弱的句子,可以说没写好。比如说在《凉风系》第40页,有一个句子我印象较深:“这个偷盗者看见众多的道路,像一大把绳子把我绑起来”,这个句子特别有冲击力。当然就第41页,这首诗里“我看到的梦中奔跑的事物,这是多么好的馅儿饼”这一段,我就觉得用力有偏差,导致了比喻失当和系统性紊乱。总之,在路云早期的诗里面,有好句子,也不太好的,对于写作者来说很正常。 刚才志军兄讲到,他觉得诗歌应该是追求一种明晰。我加上一个词:精确,我们对现代诗歌有种错觉:一首诗应该写得足够复杂足够“读不懂”,这恰好是写作意识的误区,也是一个阅读的误区。面对一个优秀的诗人,一首一流的诗,我们会发现其罕见的精确性,就像房子内在的支架一样,如果一个房子足够稳足够坚固,内架肯定是非常坚固的。明晰、精确,意味着阐释空间的无限,许多作品可能需要细致的阅读和思考,才能发现其明确和精确。比如《神曲》地狱里的一些形象,大家公认是明显是模仿了《埃涅阿斯纪》和《奥维德》里的写法,而但丁却对它们有着惊人的发明。我记得里面有一个很恐怖的场景:一个特别恐怖的虫把一个人咬死,被咬者体态和表情都痛苦狰狞,最后两者合体,变成很奇怪的,世间没有的物种。但丁写得非常精确,他自己非常清楚,哪些细节是因袭前人,那些是自己的发明。但丁的精确,可能要对比阅读许多次,才能感觉到。再比如艾略特《窗前即景》那样的短诗,都特别清晰和精确。在当代汉语诗歌写作里,我觉得有一个普遍的遗憾:诗歌的知识含量、信息含量偏少,这大概也是现代诗歌写作偏于内心化带来的一个弊病。比如我们看看19世纪以前的欧洲诗歌,会发现他们的主题范围非常广,写许多现代诗歌中不会处理的主题。他们诗歌的主题宽度,比20世纪以来更宽。在我们吸收了现代主义传统的很多长处之后,其实我们也应该放的更宽一点,让更广博的人类诗歌遗产,成为我们真正的写作资源。 回到路云诗歌,《光虫》这本诗集算是诗人成熟的作品集,大家刚才都讲到了《光虫》这首诗的独特。我有个猜测(我刚才说了猜一个诗人怎么写是最尴尬的事情),路云的《光虫》,按我的阅读经验,我觉得《光虫》的形象跟刚才有人说的张枣作品没关系,我记得蒲松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就是写一个类似的小动物,一个人眼睛里的小虫子飞出来,飞走了之后他就失明了,最后小虫子飞回来才看得见,类似的想象在《庄子》和《山海经》里也有。当然,很可能也是蒲松龄基于飞蚊症的一种想象。所以我觉得《光虫》这首诗,如果我们联系聊斋式的想象,可能读起来容易很多。这是我个人的猜想。 这首诗集里有很棒的短诗,我发现,许多诗人写短诗,不超过15行的,会写得好,但超过一定长度,就不好了。在路云的诗里头,比如在006页《蟋蟀》这样一首诗,我觉得非常棒。但是反倒是有一些稍微长一些的诗里头,因为路云兄诗歌的展开逻辑,可能又有些不足。路云兄是很聪明的作者,比如他看到摄像机,然后他可能会立马把关于摄像机的所有的感觉和概念调动起来,堆在一起,在它们之间迅速发明一个秩序,然后完成一首相关的诗。比如我们看到在第13页,这首诗叫做《煨罐》,他在街头看到一个人在喝瓦罐子汤,由此回忆到过去,把它跟自己的来源——父母相联系,然后再联系到未来。这其实是文学作品中一个经典的回忆-共振系统,我们都知道在普鲁斯特笔下,吃了一块蛋糕,其质地和甜味立马引起往事。路云兄这首诗我读了好几遍,觉得有个细节,可能处理的不够好。他说“在街和口我看见一把小勺子,像舌头一样伸进一张樱桃小口”,因为“樱桃小口”的形象和后面诗的情调,有一些落差。就像刚才王志军兄讲的,其实我们做诗歌比喻或做修辞时,会追求新奇、模糊,快感一时促使我们去做,但并没有回拉的一个冲动和反思。在修辞之路上,进一寸还是退一寸,对每个写作者来说都是锱铢必较的考验,因为我们写作过程中,并不知道最好的分寸在哪里,往前一步可能掉下去了,退一步可能止住不前,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这样说,可能是对诗人的一种苛求,事实上也是我自己写作的一些体会。这样的问题与在座各位写作者,会有一些共鸣吧。 另外,写作中,如何讲道理,如何表达抽象思维,也是个特别难的事情。比如在第74页,这首诗叫《绝对》,刚开始的三句叫“死是一种绝对/当然只有通过死才能进入/这是另一种绝对。”这样的句子,可能是即兴写下。在写作中,我们常常对自己的写作反省,这样的格言式写作,我觉得就需要反省,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形象力度和道理的冲击力。换言之,如果一首诗我们读了三句,还没获得继续读下去的理由,那么这三句可能是失效的。类似的瑕疵在这本诗集里还有,发言时间宝贵,我就不再赘言了。 我读作品或谈作品时,我不喜欢宏大地讲好不好,而更爱从细节上讲我的看法。当然,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在座的诸位同仁,你们可以不同意,可以反驳,可以就这些细节展开对写作问题的讨论。 以上是我大致发言。如果有讲得不好不对的地方,或者冒犯路云兄的地方,请多包涵。我很感谢路云兄,因为我几年前来长沙看张枣先生的父母,这期间有很多的事情,路云兄非常仗义地帮忙。我对路云兄作品的坦诚臧否,完全不影响我对路云的敬意,我想路云兄肯定也是这么想吧。谢谢大家! 子禾(诗人) 听了朋友们的发言,很有感触。我自己从一个写作者加阅读者的角度来谈一下对路云兄诗歌的一点感受。最早拿到路云兄这两本诗集,初次翻看的时候,还是感觉到很惊喜,因为他的诗歌语言以及诗歌所表达的那种感觉,非常个性化,在我自己有限的阅读里,他这种独特性非常突出的作品,是比较少见的。 刚才大家都在讲“光虫”这个意象,这个“路云”式的新表达很有意思,我也想说一点自己的理解。在我的感觉里,这个意象一点不陌生,我的意思是当你读到这个意象时,直觉会告诉你你理解它熟悉它。我们之所以觉得这个词新奇,似乎难以理解,那是因为我们没见过这个词,我们没说出这种感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认识这个词背后的所指。这是要特别说明的一点。诗歌的难度以及迷人的地方就在这里,我们能感到,但说不出来,当诗歌说出来时我们感到很惊喜,就像看到了久违的自己。 再来说词语层面的“光虫”,如果要用我们熟悉的词语来解释,我愿意说“光虫”就是一种神秘的小虫,就是生命和时间之虫,它会一点一点吞食人的时光和生命。所以在《光虫》这首诗的最后,诗人写道:“当有一天,光虫不见,光帘永远拉上,我会加入飞行中,守护至福的日夜,如光永在。”这里,“光虫”让人想到基督教文化里的天使,当一只老天使耗尽了一生,他又重新溶入天国时光——耗完了光,同时回归光,一滴水蒸发了,回归水,一粒麦子死了,生出千万颗。 接下来,我简单说一下我对路云诗歌的整体理解。 首先,有一个比较老套的理论不得不说,虽然现代人几乎不用这样的理论来说事情,但我觉得作为一个读者来读路云这些诗的时候,这个概念会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概念就是我们以前经常讲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毋庸赘言,现实主义可以大概理解为偏向写实,浪漫主义则偏向想象。路云的诗通过他腾挪跳跃的诗意以及丰富的意象群,非常容易布下一种迷魂阵,给人一种错觉,让人以为他的诗里很多都是想象,即都是浪漫主义产物。但我个人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恰恰相反,他的诗歌是现实主义,即写实主义的。 路云诗歌(至少是多数短诗)都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把握住一个感觉后,不断向内在挖掘挖掘构建构建,用非常敏捷丰富的个性化语汇,迅速将感觉成型,好像建造一座大厦,不仅包括外形,还包括内在的细节布置甚至大厦的历史感。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才能和天赋。因为表现得过于纷杂、过于茂盛、过于天马行空,所以让人误以为只有非凡的想象才可以抵达。其实不是,我认为路云的每一个词都源于他一种真实的感觉或往事。也就是说这些纷纷扬扬汪洋自肆的语言都可以在路云那里找到实实在在的落脚点。与其说他是在写句子,不如说是这些句子被他敏锐地驱赶着找到了他最隐秘、最真实的感觉。 比如《涂抹》这首诗,一开始写火,火烧石膏品的印象,火的形状,用豆苗来写火的形状,写钢铁的怒吼(诗人的怒吼,往事的怒吼),写到憋尿的感觉(憋尿时时间在人身上的奇妙形态),再引入拐角,拐角的小巷像一条被人侵害的蚯蚓(难道不是吗,暗淡无光,曲曲折折),还有玫瑰色的血液被抹在倒钩上,这可是过去的某一次恍惚的钓鱼?诗中写道,“时间不会像一泡憋着的尿水,把你引向无穷的拐角,巷子太深可能变成一条蚯蚓”。他把颜色、声音、形象用一种浑然一体的统觉巧妙地装在一个瓶子里。我想,这么一首短诗里,一定有很多故事,一个小句子里面可能就有一个故事。所以我说路云的诗歌是写实的。 路云是一个“沉默的感觉和灵光的捕捉者”,他的诗歌不重视“思想”出来的东西,也不重视“我之外”的东西。他最在乎的只有“自己”以及自己的“感觉”,他始终都是在静静地表现自己。他表现自己的方式就是异常敏锐地抓自己的感觉,然后利用强大的表现力,像注入一种奇幻药剂一样,使本来微弱无形的感觉很快成长起来,成为一个非常立体的感觉的大厦。爬山虎要经过一个夏天才能爬满墙壁,或者爬满一座房子,但是在路云这里,它只需要一秒钟。这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很惊人的造型能力。同时,这个造型能力也不是单向度的,而是象形(造型)、象声(音乐),象意(有故事,有直觉,有生命体验,而不是思想不是逻辑)。 谈现代诗经常会说到“速度”这个概念。路云的诗里这是绕不开的一个话题。速度,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从读者的角度,即一首诗能不能非常迅速地抓住读者,另一种是从诗人角度讲,即能否快速地为自己的感觉现形的造型能力。从读者角度来讲,我愿意这么理解,路云有自己的诗学追求,所以可能他在写作的时候,并不会太多的去考虑读者,这导致他的诗有不少地方确实看不出明确的“意思”,比较难懂,难进入。但是在他写作的时候一定很爽,因为他可以轻易把握住写作的速度,他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优势和才华,这一点可能值得每一个写诗的人羡慕。 这些特点和诗学追求,源于路云作为诗人的主体性特征,同时也强化了路云的诗人形象,即非常个体化的写作者,一个沉默的感觉和灵光的捕捉者,他不会站出来评论一棵树,而只是从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敏锐的感觉去感受去塑造这棵树,而且是从内在、从内心不断往深挖掘。他要最大限度地向纵深的方向去挖掘自己生命里的隐秘和灵光。有朋友说路云写作里缺少大气象,这是客观情况,但不是什么问题,这是路云的诗学选择,他选择做一个非常个人化的诗人。与此相对,比如诗人李浩,他和路云的气象完全不同,这是两个方向,并不冲突,两个人都是非常优秀的诗人。李浩的作品,就像一个大神腑瞰大地,而路云是一个光虫,一个平常人可能都觉察不到的微小的光虫,他钻入万物的生命,感受最细微的冷暖。 最后还想说对路云诗歌语言的一点看法。他的语言比较“小”,但很精致,可以说是月光打磨的一块小小岩石,发着光的岩石。一个诗人可以允许有缺点存在,但不能没有优点存在。路云诗的语言是足够的,尽管他可能有不完美的地方,但那已经是经过多少年月光打磨的岩石,渗透了月亮的光芒。这已经很好很好了。 侯磊(诗人,作家) 关于路云兄的诗我,想谈三个方面:诗意与理性意识流、诗意与东方幻象、诗意与哲学抒情。原本想从每个方面都找出一些诗来聊,但他几乎所有的诗都有这三个方面的元素,想刻意挑选诗歌会挂一漏万,这不是诗歌的三方面,而是三种视角。 诗意与理性意识流,指《光虫》一书中最后几首不分行的诗:《骄气》《战士》《呼吸》《意外》《绝缘》《义工》《伙计》等,我个人偏爱这批作品。他笔下的诗是溶解了意识的水,始终在变化流动不断生长,延绵而不失冲动。但这意识并不是洪水泛滥,而是在河岸和堤坝的规训下流淌有方。本想私下里问一下路云兄:“您是每一句都想好了,一句一句打磨着写?还是提前一口气把一大段一整篇全写完再修改?”这是个人创作方法的问题。路云能自然流淌出非常感人绝妙的金句。
“一个人没有上过战场,却多次受伤。” 意识流不是流派而是万般皆可用的创作手法。意识流不一定需要完美的逻辑,但从上述“金句”中看出,路云兄是一个聪慧兼思维缜密的人。这一组诗中虽然有“我”字,但作者已经退到诗的深处,在诗中使用意识流理性地表达大脑中更深层次的东西,即不是随意妄为地写,而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打磨。作者像一位理科生,有古希腊人所提倡一种理性。 这批作品都是理智的成果,作者在创作中保持了高度的判断、推理的意识,似是在冷静的态度下创作,在落笔以前便能预测出预期的文字效果。任何诗都有其各自的生长,而路云始终把控着这批诗的生长。这几首不分行的诗有巨大的文学纯度和密度,它们是非常非常纯的诗。在此理性与意识流并不是一对矛盾的词,流动的意识能穿过理性之网,也能附着于网上。 东方幻象,这是路云诗歌中最为珍贵的地方。路云兄从小物件开始,把一些非常细小非常实在的东西作为想象的突破口,对“物”进行想象、虚构和营造,如《烟灰缸》《灯珠》《灯语》《第一根肋骨》《第二根肋骨》《第三根肋骨》等诗。他的想象是动态的。他对“物”进行想象后,再对“物”展开“位移”,他有好多诗句都有“飞”的概念,如《光虫》《光斑》《立心》《西红柿汽车》《想象》等,里面有大量的动词,都在“飞”,充满了现代的隐喻与人性的关怀。 我读过很多如《一千零一夜》《五卷书》《故事海》那样的典籍,包括日本小泉八云的《怪谈》、芥川龙之介的小说,还有大量的中国的笔记小说如《太平广记》《聊斋》,和欧洲的吸血鬼与狼人的故事。西方和东方的幻象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逻辑,不是同一出发点,所关心的内核和视角都不一样。读《光虫》这首诗,“角膜与眼帘之间,是我的凌空。”令我想到芥川龙之介晚年写过一篇现代意识十足的小说叫《齿轮》,表达出他临自杀前的种种心态。小说讲一个人眼前总是看到一个齿轮在飞来飞去,此种想象是建立在东方式的生活伦理和世界观中的,而“齿轮”又是现代之物。路云的《凉风系》一书的两首诗:《热血如翡》《我如此浑浊》。《我如此浑浊》让人想到中国式的“浑浊”——“举世皆浊我独清, 众人皆醉我独醒”,“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以继承了上文提到的那些古籍中的想象传统。 我们每个人都读过好多古典文学、古诗词、古代的怪谈故事,但在创作中很难运用。我们特别想从中提取一些诗意,提取一些意象来创作。我非常喜欢一位法国诗人谢阁兰,他的代表作是诗集《碑》,初版本是按照中国古代碑帖的形式印制的。他会中文,是考古学家、汉学家和文艺批评家,到中国来以后他去看陕西的汉唐帝王陵墓,看南朝石刻,看四川汉阙,他站在那些中国古碑面前,以法文写墓葬、帝王、生死、风水等题材的现代诗,我特别震惊。中国现代作家都很难写,怎么一个法国汉学家能写?还有很多西方诗人如叶芝、庞德等都挪用过东方意象,路云兄的这种东方幻象,东方式的宇宙观和美学,特别值得我们探讨。 哲学抒情,这是路云很多诗都拥有的特点。在他笔下,突出的是《致白蜡树》《我的白蜡树》《星光夜夜照着白蜡树》《明天》《土豆诗11首》《睡莲》等诗,能读出从叶赛宁到叶芝等大量经典诗人的味道。他写的景物都是生命的景物,写景仅仅是起头,是哲学的导火索。其中一个哲学概念是:时间。时间有强大的延续性和永恒性。时间包括生死,加缪说“死亡是唯一的哲学问题”,或者说“哲学唯一的问题就是死亡”,刚才Robert兄也提到了。关于“时间”——“生死”主题,有几首我特别喜欢:《与轩辕氏对表》《1937,一场大火》《致青春》,还有《死亡是我唯一的顾客》。《1937,一场大火》让人长到1937年爆发的抗日战争,1938年长沙的文夕大火,这其中包括了路云个人的家族史,他诗里面提到祖母、父亲与古城,如“祖母怀上父亲,他什么也没有看见/两只大耳朵立起,作为遗产传给我。”“古城作为一个破落的世家子弟,衬托你的/外面更加高贵,内心更加放荡”。 另一个哲学概念是:“我”。他很多诗里都带“我”,“我游走于长江中下游,没有一次把落日举起。(《为什么》)”“我耷拉着的目光,无人把它们包进一个篱笆。(《混合物》)”“我捡起一根鸟羽,插在遮阳帽上。(《小梅沙》)”等,充满了强大的自我意识。从字面上看,路云诗歌的“我”是动作发出的主体,是整首诗事件的旁观者和参与者,这个“我”会看,会走,会说话,会比喻抒情,但“我”的真身本尊却藏在诗的深处统领全局,而不是直接怒吼咆哮。 “自我”的意识歌中顾名思义的主体,但很多作者都把“我”放得小之又小,把诗歌写成自我的小清新与小抒情。我最近在重读惠特曼,是赵萝蕤先生的译本,比以往大众的译本更汪洋恣肆突破陈规。我们需要惠特曼的“我”,金斯伯格的“我”,而不需要小气的“我”。 路云诗的丰富和多样深深影响着一方的诗歌,不论题材、体裁、主旨、表现手法……他都在不断探索与追求变化,我们期待他写出更庞大的惊世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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