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遗失在光阴之外(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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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他十七岁。
  班上一名叫高婵的女生突然给父母留下一张纸条,说是要去北京找汪国真,就离家出走了。高婵的母亲当即坐车赶到省城,再搭乘飞机到北京,在北京火车站出口处守了三天三夜不敢合眼,没守到人,就去找出版《年轻的潮》诗集的北京学苑出版社,抹着眼泪把事情一说,编辑把汪国真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她,打电话过去一问,并没有一个叫高婵的外地女生来找。高母在北京又逗留了半个月,还印了名片大小的寻人启事在火车站与汽车站附近四处张贴。三个月后,高婵回来了,人瘦脱形,样子不比一个乞丐好多少,身上到处是淤伤。渐渐有传言说高婵在火车上被人贩子拐卖了,还好机灵自己跑回家。高婵在家里休学了半年,翌年填写高考志愿时,填的全是北京的大学,考了几年没考取,就去北京打工了。很多年后的一天晚上,他在北京海淀区某住宅小区门口又看见高婵。高婵已经不再是他记忆里那个单薄瘦小腼腆害羞的女孩。她在与男人吵架,并猛地拽住那男人的衣领。高婵的普通话带着老家的口音。高婵似乎在说那男人嫖了不付钱?四周围上一圈看热闹的人。就有人说,如今的婊子也真猖狂。高婵丝毫未加理会,只死揪着那男人不放。那男人的脸猪肝一样血红。他没再敢看下去,尽管乍眼认出高婵时他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欣喜,现在欣喜没了,只是难过。不过,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生活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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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他十八岁,参加高考。
  那年,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女生上吊自杀。高考分数公布后,全县又有二男一女三名学生自杀。还有二名女生发了疯。差一分没考上的那个犯疯病时就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另外一个就每天背着书包安安静静地坐在校门口的石阶上,乘门卫不注意,大模大样闯入每一个教室,也不说话,抓过桌子上的书与作业本就撕,撕老师的也撕同学们的。门卫就留了神不敢让她靠近校门。她跑到文具店与新华书店里撕,就有不知情的人动手打,打得她头破血流,她也不哭,也不反抗,也不逃,就躺在地上任人打任人踢。后来就没人打她,远远地见着她就赶紧守在店门口。她就去撕街头巷尾墙壁上贴的各种布告、通知与小广告,反正见纸就撕。再后来,她父母把她嫁到只有树与石头的深山里。听说几年后就因为难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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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他十九岁。
  他在一所师范学院念大一。他认识了春江。学院里有个女生,叫秦燕,虽然来自贫穷的工人家庭,却有上天赐予的让人惊叹的美貌,很多男生追。秦愿平时举手投足就颇有点眼高于顶,很招女生讨厌。秦燕睡的被子里经常出现老鼠、蟑螂。于是,秦燕就去勾引那些她认为伤害过她的女生的心上人,到手了,立刻换掉。女生们愈发恨她入骨。被秦燕抛弃的几个男生们也很愤怒。后来出事了。秦燕有晚饭后去学院后山坡草地上散步的习惯。也不知道谁在她随身携带的水杯里下了安眠药,本来只想在草地上坐一会儿的秦燕睡着了。等到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秦燕已经完全被糟踏得不成样子。学院保卫处查了许久,也没查出是谁干的——或许是因为那几个被秦燕甩掉的男生中间有校长的儿子,总之,这件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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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他二十岁。
  他阅读了贾平凹所著《废都》,也正是因为这部书,他开始尝试写作。搞文学似乎等于随便搞女人。这对还没有真正性经验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种致命的诱惑。当然,那时的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脑袋里有这种无耻的想法。毕竟1993年的大学还没有成为性生活开始的地方。他加入校文学社,写下大量的诗歌散文。他被誉为才子。他与文学社里一个叫胡丽的大四女生谈起恋爱。他有了平生第一次的情欲之吻以及一些仅限于上半身的乱七八糟的抚摸。但没等他记住胡丽的脸,胡丽毕业了。胡丽留给他的惟一的记忆是她比大理石还要冷的嘴唇。这可能因为他第一次吻她时是雨天吧。胡丽,你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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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他二十一岁。
  同学们整天谈论王朔以及年底上映的由哈里森·福特主演的《亡命天涯》首映。一些女生穿起了松糕鞋和有短流苏的裙子。这年,他喝了平生第一罐健力宝,银白色的易拉罐上印着一个橙红色的掷铁饼者。这年暑假,在回家的长途班车上,在两床臭哄哄绿色被垫的掩盖下,一位长头发眉眼间有种说不出来气质的陌生女人娴熟地解开他的皮带引导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让人失魂落魄的世界。他的身体上印满女人的口红。这让他怀疑起女人所从事的职业。女并没有伸手要钱。女人下了车,他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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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他二十二岁。
  仍然是在班车上,在盘山公路上。他身边坐着一个眉眼如漆肤色腻白的女孩。他冲她笑,削好一只苹果递过去。女孩一开始想拒绝,后来还是接了,低下头慢慢地吃。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上帝对她真慷慨。他在心里感叹着。突然,斜刺里飙来一辆黑色桑塔纳,逼停客车。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年轻人上了车,一双出血的眼往车厢内一扫,盯住女孩,大步迈来,劈手拽住早已惊恐万分的女孩的头发往外拖。女孩顿时惨叫。满车厢的人没一个敢做声。等到年轻人下了车,他嘟咙了声,豺狼当世虎豹横行啊。没想年轻人竟然听见,放开那女孩,转身上车,劈头甩给他几个耳光。他那时也年轻气盛,还了手,就被那年轻人拖下车一顿暴打。他都以为自己要被他打死了。这时,他就听见那女孩站在悬崖边喊,你再打人,我就跳下去!他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那年轻人又在他小腹处踹上一脚,就冷笑,你跳啊,你死了,我再娶一个。那女孩真的往悬崖下纵身跃去。那年轻人脸色立刻雪白,嘴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叫,竟然也扑下悬崖。所有的人都懵了。后来他听说,那女孩与那年轻人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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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他二十三岁。
  他毕业回到老家就职于某厂供销科。这年,他看了阿诺·施瓦辛格主演的《真实的谎言》、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以及成龙主演的《红番区》。这年,他去南方某城市做业务时被客户拉进暖昧的KTV包厢。一个艳丽丰满的女人坐进他怀里。他手足无措。他想起当年长途班车上的陌生女人。他尝试着与女人聊天。女人叫小真。他问小真为什么会做这行?小真就抽抽噎噎了。小真本来在念中专一年级。前年,父母都生病了,病得家徒四壁,方才驾鹤一前一后双双逝去,只剩下一个念初中的弟弟相依为命。小真就想借点钱读完中专,一开始是找大伯,大伯的日子一直就过得难,白天和老婆各背着一个木箱在街头,帮人擦一双皮鞋收一块钱;晚上在巷口摆夜宵摊,生意清淡不说,时不时还有城管的人骑车来追,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这样,大伯还拿出一千块钱。大婶是好人,明知道这钱怕要扔进水坑,没抱怨一声。但一千块钱又能够得了什么?她就去找姨父,没想到姨父是个衣冠禽兽反而趁机奸污了她。姨妈也说她是骚狐狸,把她赶出了门。小真就辍学去了制衣厂做事,打算靠自己的一双手负担起弟弟的学费。学费实在太贵了。菲薄的收入连应付最起码的生活开销都不够……
  小真说到这里嘤嘤地哭,脸是被雨打了的梨花。他也掉下眼泪。那天晚上,他在沙发上坐了一夜,还另外塞给小真五百块钱。第二天客户问他昨晚玩得怎么样。他说起这个可怜的小姐,当然,没提另外给钱的事。客户就笑,说这地方的小姐十个就有九个半会讲这种悲惨故事来骗凯子。其实现在做小姐的多半就是贪慕虚荣。做鸡多好啊,不仅赚钱轻松,还有高潮享受。还真如这位客户所言,过来几天,他在另外一间KTV娱乐城遇到了的另外一个小姐就讲了与小真一模一样的故事。他心里不大好受。他安慰自己,哪天抽时间把小真讲的故事写成一篇值五百块钱的小说也就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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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他二十四岁。
  这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这年,街上出现很多时髦的凉拖鞋的女孩。沈萝也是其中一位。沈萝是去年分配至县一中的语文老师。他们是在舞会上认识的。几个月后,沈萝与他并肩坐在月光下的草地上。他注视着沈萝。沈萝的样子忧伤得迷人。一个月后,他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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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他二十五岁。
  这年,他陪着沈萝看了三遍《泰坦尼克号》,也曾陪着一个比他大十岁的女人看了二遍。女人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叫赵秀云。这是一个真正不幸的女人。他与赵秀云姐弟相称。赵秀云嫁过四个男人。第一个男人出身名门世家,事业颇有成就。几年过去,等着抱孙子的婆婆发了急。赵秀云与男人上医院做了检查,先天性子宫缺损不孕。黄昏锉着她的影子,锉得咯吱响。她失声恸哭。过了几个月,她和男人离婚了。她实在受不了婆婆那些恶毒的词汇。男人给了她一记耳光,她马上回敬过去一个耳光。爱就这样结束了。赵秀云的第二次婚姻是嫁给一个苦苦追求她多年的有钱男人。结婚前,赵秀云坦白了自己的不孕症。男人说,没事,只要有爱,二个人的世界最和谐。男人还说自己兄弟多,不必肩负起传宗接代的光荣任务。她信了,嫁过去,过了一段好日子,后,就撞见男人与一个女孩在宾馆鬼混。她气得眼发白,头直疼,就尖叫。男人扬手甩给她一耳光。她被打得痴痴呆呆,良久才吐出一口痰。赵秀云的第三次婚姻是别人牵线的。一个丧偶男人,带着八岁女孩,是大学教授,人儒雅端正。她很努力去做好妻子与母亲的角色。可那女孩仿佛是她天生的对头,在她炒的菜里撒沙子,折断她的唇膏……她与男人商量此事,说后妈难做。男人安慰她说,以心换心。她就时时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说句良心话,就算是孩子的生母恐怕也没她一般待孩子好。终于,有一天,她办家宴。宾客很重要,决定着她的前途。可她万万没想到女孩竟然悄悄地在所有的椅子上涂了强力胶。于是,只能脱了。裤子还有裙子。她也只能奔去商店买裤子。客人走了。她哭得死去活来。小妖精却守在电视机边看着动画片嘻笑出声。她出了房门打了小妖精一下。而去外地出差刚赶回家的男人正好看见这一幕,立刻扇来一个耳光,打得她扑倒在地,口鼻出血。她掉下眼泪,没多解释,当天晚上就收拾好行囊。赵秀云的第四次婚姻是一个老头儿。老头儿的子女与她一般大。老头儿是作家,一天寄来十封滚烫的情书。她已冰凉的心渐渐溶化,以为那双阅尽世情智慧的双眼应该是自己最后的港湾。她就又嫁了。他们在一起生活。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比如老头儿不愿意她与异性交往,她便尽可能减少与男人的接触。比如老头儿的子女怀疑她是来争抢遗产的,她就立下字据说放弃继承权。她只想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她几乎就没有任何可以让人非难处。但有一年,老头儿突然中风,昏迷不醒。得很大一笔治疗费。她手中没有,就找老头儿的子女们。他们也说没有。她就撬开老头儿的保险箱卖了老头儿收藏的几副字画。老头儿醒了,她说了这事。老头儿顿时暴怒,劈手给了她一耳光。她愣了,不过没哭,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慢慢起身帮老头儿掖好床单,然后转身离开。赵秀云就没再结婚了。
  这年,在福建某风景区,他遇上了徐婉。这年秋天,他与沈萝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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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他二十六岁。
  工厂里的总工程师叫李工,五十来岁人,老婆叫金环,中秋节前死掉了。国庆节,李工就把他老婆的妹妹银环娶回家。就有人说,这是金环的临终遗言,银环才是李工的原配夫人。银环当年生得美,是厂里的一枝花,与李工是五十年代结的婚,俩人很恩爱,但文革时,一个工宣队长看上银环,就把李工打成右派,往死里整,并私下里找到银环,若银环允了,就放李工一条生路,银环怕李工被活活折磨死就咬牙同意了,又不敢把内情告诉李工,又怕李工想不开,就托姐姐金环去照料李工——金环生得丑,脸上有一大块青色胎记。李工就与金环结合了。文革结束后,银环与工宣队长离了婚,一个人带孩子靠在市场上摆一个腌菜摊艰难度日。李工曾托人送去一些钱,分毫不少地退了回来。这样就到了今年,金环突然病重。李工守在病床边无微不至地照料着金环。金环眼泪滂沱开始咒骂自己不要脸,并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金环说,我本来早该把你还给妹妹,她一直都深爱着你,可我舍不得。对不起。银环与李工结婚的那天,哭得伤心极了,一直抽泣着。李工脸上却有了那种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这可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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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他二十七岁。这年元旦,小时候住的那个院子里的冯阿婆死了。冯阿婆的丈夫是去年死的,葬在老家凤山乡,冯阿婆就回到了凤山乡,并雇人在丈夫坟边搭起座窝棚——不是那种看甘蔗的临时窝棚——用的是最结实的木料,而且还有锅有灶。冯阿婆在窝棚里住下,毋论她的儿女们怎样劝说,冯阿婆都不肯再离开了。儿女们只好每星期来一次,带来米与其他食物。冯阿婆每天早上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绕丈夫的坟转上几圈,小心拔去坟头野草,再用随身携带的小铲子加固被风雨侵蚀掉的泥土,间或还唱一些山歌,比如“眉儿来。眼儿去。不知几百世修下来。与你恩爱这一场。人看着你是男我是女。怎知我二人合一个心肠。若将我二人上一上天平也。你半斤我八两。”冯阿婆年轻时的山歌一定唱得极好。那山鸟儿就有几只在冯阿婆肩膀上落下。那天晚上月光水一般地从天上淌下来。早早歇息的冯阿婆被几个压低嗓门的声音惊醒。冯阿婆出去看。三五个黑影在挖冯阿婆丈夫的坟。这应该是一群流窜各处的盗墓贼。冯阿婆扑过去喊,这坟里没宝贝。是我老公啊。是新坟啊。盗墓贼冷笑一声,没宝贝?那你守啥?不准你就窖下罐银洋。挖。盗墓贼一棍子敲在冯阿婆后脑勺。
  这年开春他去了吴姬那。同年端午节,吴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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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他二十八岁。他去了北京,认识了梨雅。
  公司里有一个女同事叫陈艺。陈艺是由孀居多年的母亲一手带大,人很孝顺,去年在朝阳区买下一套豪华公寓,带着母亲搬离了那座人声嘈杂污水四溢的四合院。也怪,过了几个月,又卖掉了那套豪华公寓,在四合院附近买下一套经济适用房。他问陈艺是不是有毛病?
  陈艺笑着解释说,她妈妈舍不得四合院的那些老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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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他二十九岁。
  这年冬天,他在酒吧里认识了一个陌生女孩。因为是闲扯吧,话题就扯到强奸了。女孩说了自己的一件事。有一次,女孩去参加朋友聚会,因迟到,就想抄近路。在穿过巷子时,被男人堵住。她想挣扎。她看见男人的眼睛。男人很年轻,或许刚看了黄色录像,眼里只有凶狠的兽欲。若她拒绝,男人极可能会抓紧她的脑袋往墙壁上撞。她不想死。她又不想被强奸。她几乎马上做出决定,一只手朝男人下半身摸去,一只手飞快地解开乳罩。男人愣了。她朝男人眨眼,示意有话要说。男人松开手。她用很平静的口气告诉男人,男人很强壮,她也喜欢,但这里太脏,能否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儿,而且她口袋里还有几百块钱,完全可以去开个房间。男人不无狐疑。她马上告诉男人,自己是哪间大学的学生,叫什么名字,住在哪。这些都是瞎编的,她只是想分散男人的注意力。男人拿不定主意了。她就继续赞美男人的身体有多么棒。年轻的男人应该是新手,或许耳朵里从来没有被这样的甜言蜜语灌过。男人犹豫地摸出刀,抵在她腰眼,说她若敢叫救命,就一刀捅了她。这样的伎俩又怎么能难倒她?一路上,她与男人不停地说话。等出了巷子,前面出现人群,她假装系鞋带,顺势朝前一滚,再喊救命。于是,在派出所做口供时,男人破口大骂,骂她是一个骗子。她不想当骗子。可没法子。她又不是肉身布施的锁骨菩萨。女孩说完这件事后,大家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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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他三十岁。
  他认识了那妞。那妞有个男同学的妹妹叫陆敏儿,中师毕业不久,因为生得美,就有很多男人追。但有一天,陆敏儿被发现患上一种古怪的绝症,医生说,她只能再活上一年。陆敏儿的母亲很伤心。陆敏儿更是难过。陆敏儿的父亲过世得早。陆敏儿的母亲就问女儿有什么心愿。陆敏儿就看着屋外的桃红柳绿不做声。或许是因为一个女孩要长成女人,生命才会了无所憾。陆敏儿突然就很渴望一个男人的爱情。但原来那些像苍蝇一般的男人早已经不见了。陆敏儿在当地报纸上登了一则征友启事,讲了自己的病情,也坦诚地倾诉了心愿,就收到很多来信。敏儿从中挑出一封言词最为诚挚的,与那来信的男人开始来往。男人是温文儒雅的中学老师。一年后,陆敏儿向男人请求成为他的新娘。男人应了。新婚之夜,陆敏儿幸福地死去。陆敏儿至死都不知道,所有的来信都是她母亲请人代写的,那男人也是她母亲花十万块钱请来陪她一年的,而为筹办她想要的婚礼,她白花苍苍的老母亲还拿了房产到银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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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他三十一岁。
  他认识了艾吾。另外,在一次party上,他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独自坐在角落里,用筷子敲杯子,敲第一个杯子时,说了声“忘”,敲第二个说了声“情”,敲第三个说声“水”。敲过几次后,女孩开始不停地敲第一个杯子,嘴里“忘、忘、忘、忘、汪、汪、汪、汪、汪……”地叫。女孩叫得很小声,没有别人注意到女孩的举动。他走过去,问她在做什么?女孩没说话,良久才叹了口气说,就是做狗,那也比做人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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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他32岁。2006年,他33岁。2007年,他34岁。
  他一个人在房间里。他在房间里呆了三年。他叹了口气。他对自己的记忆并不确信。
  如果说时间是水——这似乎是常识——那么,在水里浸着的东西一定要发生变化——这就更应该是常识。毕竟随处都可见泡在水里腐烂的木头与枯草、鸟与畜、肮脏的鞋子与泡沫盒以及人本身。浸在水里的“过去”就这样被时间毁掉。所有遗留下来的都贴着不真实不可信没有意义的标签,它们更大程度上意味着扭曲与变形,诅咒与谩骂,嘲笑与自取其辱。这种毁掉比阳光抹掉雪更为轻而易举,且不可恢复,那些冰凉的存在眨眼间就已消失。
  他也曾寄希望于技术,比如摄影所提供的时间的底片,但这些底片就像一副扑克牌,只有五十四张,并不能把所有曾发生过的一一记录,而且要想获得它们的代价实在不菲。至少,占人口比例绝大多数的穷人是买不起这种技术的。数量庞大的缺席者与失语者成为空白。它们并不能帮助他弄清出现在底片上的影像与自身的关系。疏离、冷漠,怀疑、不信任等这些令人伤感的词汇不仅出现在人与人之间,也同样出现在他的昨天与今天之间,出现在这刻敲击键盘的“他”与下刻上床睡觉的“他”之间。
  时间在流动,它是神经纤维的延伸,远远地望,它是一根连绵不断的线,但走近来看,不难发现里面充满无数个细小的肉眼不可辨的缝隙。缝隙里面塞满不可言说的真空。它让回忆变得费力且徒劳。“他”是碎的,或可以凭借技术来观察他的血他的肉他的身高他的体重他的皮肤以及疤痕掌纹指甲粪便唾液等,但技术没法把碎片拼成一个会思想的“他”一个会回忆的“他”,它只能提供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物质在“他”此概念里的构成与比例。又或者说今天是昨天选择的必然结果。事实上,这些选择并不由人们自己做出。猪顶多只有在猪圈里选择吃与不吃的自由,但绝对没有选择是生活在猪圈里还是生活在猪圈外的自由。事实上,要把大脑里面塞满的各种词汇按某种节奏抽出,并形成别人能够明白的句子与段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每一个词汇都面目可疑。也只能这样吧。
  时间并没有地图。他流下泪。他用手掌拭去眼泪。他望着四面的墙。墙无处不在,不仅遍布大地,也遍布人心。或者说,人们的内心是一个充斥着由时间之墙构成的迷宫。我们被幽闭或者说自我幽闭在其中。迷宫层层叠叠,没有尽头,没有出路,没有虚,没有实,只有让人厌倦的重复,重复昨天说过的话,重复前天做过的梦,重复一切。迷宫告诉我们:我们眼中所见鼻中所嗅耳中所闻无一不是虚幻,俄狄浦斯刺瞎双眼并不像传统解读上所说是无法直面罪恶和悲惨,而是为了回到内心,仰观神圣。他缓缓地合上笔记本电脑。风吹入窗户,吹过他的脸庞与冰凉的骨头,吹进幽凉的时空内。
  
  (完)
  
  后记:
  我对文学流派并不关心。在混乱的流派与运动中寻找立足点,试图附骥其上,并取得话语权的行径是对文学本身的伤害。我承认对文学而言,继承的意义要大于革命的意义。不过,继承这件事与那些互相较劲的流派并无关系,“黑”或“白”流入“我”心。别人或者说种种技巧或者说任何先于“我”存在的观念都是“渡江的筏”。没有筏,人无法渡江;渡过江后,必须扔掉筏,忘掉它。《般若婆罗蜜多心经》曰,“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
  我写过一本《谈小说》,讲小说有三个境界。一是复制现实;二是阐释世界;三是创造一个新的时空,通过荒谬、游戏、梦等手法加以表现。现在,我觉得要对这条思路进行补充。所谓创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复制。它并没有根本地改变一些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规则。创造与复制可以视作某种程度上的“互文性”。创造很重要,但它还不够。小说的根本在于“揭示存在”,那个混沌之物。我不清楚有多少人能理解我说的这句话。
  现代主义是充满激情的一团“废物”,关于它的批判,尼采有过很精采的论述。“艺术家率领着浩浩汤汤的激情,如同率领着狂吠的狗群,让他们向现代人扑去。”目前,中国轻佻的当下甚至只是“现代主义”的皮毛。期刊与众多写作者仅停留在这层皮毛上,用过分的激情以及所谓的故事,遮掩内心的虚无。他们的笔还停留在数这些“毛发”上,根本就不足以洞穿那层“皮”,而毋论接触到存在后面的血肉乃至骨头。小说发现惟有小说才可能发现的——它永远也不会死去,不会被别的艺术手段所取代,它与人类的内心一起呼吸,不管科学技术发展到了何种程度,只要人心不是石头,它就一定在。
  小说不能仅停留在“叙事”上。必须向前。任何东西必须不停地向前。哪怕是螺旋形的,哪怕是“一种形而上的静止”。向前,一种整体的流动,一种充满明暗的节奏,这是事物的根本。叙事太单薄了。种种写作技法也太单薄了。惟有洞悉了种种宇宙的框架与法则,才能帮助我们了解那个存在——存在之物,永恒的虚无。它静静地浮在那里,注视着人类,注视着我们。从它那里,我们可以获得一切,包括超越感官的愉悦,那种狂喜,那种不是智慧所能道及的狂喜。是的,总有什么东西是在人类的智慧之上。在我们的理解之外。这就是小说要去感受并表达的核。
  一个中国当下有抱负的小说家要具备这五种基本能力:叙事能力;良好的汉字语感;敏感的心;与生俱来的悲剧精神;对孤独的承受力。这五者,等同于小说家的营业执照。此外,他还得是一个思想家。他能对三千须佗有属于自己的总的看法。在谙熟那大衍之数后,把握住那“遁去的一”。他的那些看法可以不那么严谨,自成体系,但必然会超出一般的道德范畴,不为语言的悖论所控制,更接近日常生活中种种被遮蔽的真相。小说是写人性的,也是要抵达神性的。
  这是一篇缓慢的互为镜像的小说。我们恨过,我们爱过,我们渴望着。小说从童年开始叙述,由一个简单的音调吹起,历经童稚、青涩、成熟,并在欢喜与悲伤、孤寂与眼泪、愤怒与绝望里行走,间或迸发出几粒耀眼灼目的火星,譬如美、庄严、纯洁。全文回环转折盘旋穿插,以我所理解的音乐形式来结构,远与近,轻与重,快与慢,明与暗。文字是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粘稠,略腥。希望有一天,我能毫不谦虚地说一声,我为文学这种内心的需要以及汉语做出属于自己的贡献。在黑夜里仰望星空的人有很多,那星星相隔了数万万光年,却一起编织出璀璨、耀眼的夜穹。我,以及所有与我一般的人,我们看似孤立,但息息相关。树的根在泥土里无限伸展,彼此握紧。让我们互相鼓励。小说是一种最基本的先于一切现实的存在。它是我们共同的记忆,是夜穹里的点点星光。籍此,我们或许能回到柔软的内心深处,在这个日渐冷漠麻木的物质社会找到一种诗意的生活方式。我也希望,在这个以白痴为荣、以小丑为幸的时代,这篇小说能为人们阅读美提供一种可能的途径。
  谢谢阅读。孝阳问好 
  
  个人简述:
  一人,黄孝阳。江西抚州人。江苏省签约作家。74年生。已发表出版《时代三部曲》、《网人》等九部长篇小说。另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百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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