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黄孝阳:遗失在光阴之外(4)(3)


  7
  这不是小说,不是剧本,不是新闻稿,不是杂文。这也是小说,这也是剧本,这也是新闻稿,这也是杂文。赵远桥写的这玩意儿可真令人郁闷。
  他把稿子放回桌上。他本来不打算笑,在脸上套着那副哭丧脸的面具的感觉并不赖,但不可救药的笑声就像呛入喉咙里的水。他不得不迅速捂住嘴,满脸通红,颈脖上的青筋立刻变成了几条肥壮疯狂扭着的蚯蚓。那妞不无诧异地看着他,眼睛里的迷惘从最早一丁点变成了一大块。
  为什么笑?那妞等他平静下来问道。那妞剥着手指甲。
  飞刀,又见飞刀。他嘟哝着翘起嘴唇,伸手去捏喉结,想把这些笑声扼死掉。那妞见他古怪的样子,摇摇头,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你是不是觉得我想得太多,很可笑?
  那妞撑住脑袋,脚趾头踢着桌腿,说道,我只是疑惑赵远桥之所以走这条路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尽到一个女友的义务。当然,我也想弄清楚自己还是不是一个有性魅力的女人。我都快忘掉了性这个字眼。真累。每天都要强行往脑袋里装那些所谓的知识。好了,这事到此为止。现在关于赵远桥的一切,我也不再去想,不再去问。
  那妞说着话猛地拽过桌上的这叠稿子,哗啦下撕成两半,冷笑起来,我明白你笑什么了。
  他吓一跳,劈手夺过稿子,说道,你明白什么?别胡思乱想。那妞。我只是觉得这世上的姓名万万千,赵远桥为何偏把文章里面的人物取名石林呢?
  这得问你自己。那妞扭过脸不再看他。
  我饿了,那妞继续说。
  他嗅到那妞嘴里鸡翅膀的味道。
  
  他和赵远桥是因为那妞才相识的。一次很偶然的相遇。他与那妞一起上了离住所不过一百米远的永联商厦逛店。那妞在“店中店”里挑衣服。他等得不耐烦,对那妞说要去看看数码产品,出了店中店的门,没走几步路就被俊俏的厂方促销小姐拦住去路。小姐指着货架上的一条丝棉T恤,很诚恳地说道,先生,今天这衣服特价,三十八元一件。
  他怀疑耳朵听错了,又怀疑自己看错了,走到货架边老老实实地把T恤衫翻来覆去地看了十来遍,看牌子看厂家看布料看款式看包装,最后确信,这件T恤与他上个月买的T恤应该是亲生兄弟,惟一不同的是,他上个月付了二百六十八元。
  他很愤怒,想说什么,身边嫣然生香的笑脸又让他实在说不出什么。他打算撤退,打算从此以后见到永联商厦的招牌就往地上吐痰。一边有人说话了。一个胖乎乎白净得像一只软体动物的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说的正是他心里的不解——你们是不是开黑店啊?上个月我在这买了同样一件T恤,花了二百六十八。小姐,你别看别处,就瞧我身上这件,是不是一样?
  年轻人与小姐辩论起来,尽管年轻人口里不断地蹦出令人费解的词汇,但在小姐犀利无比的辞锋下,却也是自取其辱,很快,年轻人就出了一身汗,不停地拿手在额头上抹。
  他就笑。这时,那妞出来了,问他笑什么。他说,他也曾花了二百六十八买了一件。那妞的眼睛顿时就亮了问,真的?他说,当然是真的,而且还没来得及穿呢,发票也在家里。那妞就下命令让他立刻回去拿。他有点犹豫,不就二百多块钱吗?吃一亏长一智嘛。那妞说,你有几个二百多块钱?这也不是钱的问题。于是,在那妞严厉的目光下,他还是老老实实回去把T恤拿过来。这时,那妞已经与几位小姐互相凶猛地对轰炮火。他把T恤交给那妞。那妞用轻蔑的眼神扫了旁边那位已经完完全全插不上话的年轻人,径直走到永联商厦门口喊起来——这里的小姐说,这件衣服进价三十八,所以要卖二百六十八,而且就这,也叫利薄啊。
  那妞用的是美声唱法,音调一咏三叹,足可绕梁十日。
  
  十分钟后,出来一个胸前挂着“值班经理”铭牌的胖子,吩咐小姐收起货架上的T恤,态度不无谦卑地退给他与那位年轻人各二百三十元。
  他乐呵呵甩着二百三十块钱——两张一百的,三张拾元的。钞票哗哗响,声音悦耳至极。他想起曾经因为偷母亲二角钱买棒冰吃被母亲拿钢筋差点打断了腿的小时候的自己。他忍不住夸奖起那妞。那年轻人就笑,说这钱是捡回来的,想请他们吃饭,以示感谢。不吃白不吃。他们就在永联商厦旁边的肯德基餐厅要了二十个上校鸡块、五十个香辣鸡翅,美美地吃上一顿。
  他忽略了这个叫赵远桥的年轻人看那妞时那种直勾勾的眼神。他以为这并不重要。再直勾勾的眼神也没法扒下女人身上的一件衣裳。除非女人主动配合。
  他没想到仅过了一个月,那妞就与赵松林搞到一张床上了,害得他现在每次看见肯德基餐厅便想进去把那种垃圾食品倒进自己的胃里。
  
  他对那妞笑。那妞的牙齿是雪白的。这让她平添了几分妩媚。他把赵松林被撕成两半的文章塞入口袋,试图牵起那妞的手。那妞拒绝了。他笑着为那妞拉开门。她有一个小小的结实的尖尖的被裤子包裹起来的香甜的臀部。
  他们回到阳光下,来到肯德基餐厅。里面的人不少,他们等了几分钟才找到位置。他要了二十个上校鸡块,五十根香辣鸡翅。洋快餐店就这点好,鸡块与鸡翅的味道二年前是这样,二年后还是这样。他把装鸡块与鸡翅的盒子一层层码好,码得像两个丰满的小山坡。他笑容满脸地对目光已由迷惘转为疑惑的那妞说道,那妞同志,如果我现在向你求婚,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他说得一本正经,态度严肃。
  我不愿意。那妞盯着他的眼睛,把触摸过香辣鸡翅的手指塞入嘴里,慢慢吮吸了一会,一字一字地说道。
  他没再说什么,呵呵地乐。阳光洒在他身上,溅起一些耀眼的金光闪闪的粉末。他摸着下巴,端祥着眼前这位正在名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女子。他往嘴里塞下一根香辣鸡翅,慢慢嚼着。他为自己偶然地知晓了她的另一面感到遗憾——她还是一名妓女,一名高级应召女郎。
  当夜色来临后,她脸上这些浮现在阳光下的小褐斑会被那些金光闪闪的眼影粉与胭脂覆盖。她羸弱瘦小的身子会成为一朵纤细的盛开的让男人心甘情愿死在上面的莲。
  夜,真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他相信,就算是那些在夜色里一掷千金试图博她一笑的嫖客们也无法把这个安静的气质高贵的眼神悲伤的女子与那个疯狂的对性无比贪婪的却同时有着一个孩子般未发育成熟身体的女子重叠起来。他情愿自己不知道那妞的过去,可惜脑袋不是可以格式化的硬盘。他还知道,她之所以走上这条路,却是因为念大二那年,父母因车祸双双死去。在流了几个夜晚的泪后,她就选择了通过出售身体换取学费与生活费,并且一直做到现在。当然,这并不可耻。若被那些道德家的谎言所欺骗——辍学到鞋厂、制衣厂、餐饮店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只拿还不一定能拿到手的六百块钱,且一辈子都可能这样生活下去,任由自己的身体与心灵被充满暴力的生活羞辱、凌虐到死——或许才是真正的可耻。
  他往嘴里塞下一块上校鸡块,大口嚼着。
  他只是为自己在一次酩酊大醉后偶然地把此事告诉了赵松林感到遗憾。如果,那天晚上能重来一次,他一定会告诉赵远桥,他曾经所说的那些不过是因为嫉妒而编出来的瞎话,所谓的证据也全是子乌虚有。可惜生活并不能被假设。
  
  他朝那妞眨眨眼。昏暗的阳光在肯德基餐厅落地玻璃窗外的街道上滚动,一块块,石头一样。渐渐,四周有霓虹亮起。一块块镜子相继出现,墙壁、餐桌、灯泡、屋顶、急驶过来的车辆以及那妞的眼睛里……到处都有它们的踪迹。每一块镜子都是一个柔软的洞穴,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一个可以吞噬一切的洞穴。它们是湿滑的,粘涩的,像一尾尾在明与暗中游泳的鱼。
  他伸手触摸着镜子,抚摸着它们细细密密的鳞片,嘴角漾起微笑。
  他深感欣慰的是,他可以确定那妞并不清楚他所知道的。这样,她就可以在他面前骄傲。他喜欢这样。他喜欢骄傲的女人在他身下骄傲地分开双腿。
  月光一点点出现了,出现在泼满光线湿漉漉的街道上,出现在面无表情黑色的人群后,出现在离地球千万万万里皎洁的天堂里。
  
  第八章 春江
  
  1
  一抹月光在山巅垂下眼睑。没有云,黑沉沉的暗把纵横交错的旷野抹成一张不能书写的平面。没有了厚度,没有了空间,连时间也成一滩粘稠的液体。列车行驶的声音不断敲击心脏,并以一种单调枯燥的方式,暗暗拨动某种不可言说的节奏。
  他打开电脑。他忘掉了肯德基餐厅忘掉了宾馆里那个色彩艳丽的女孩忘掉了那些曾经在头顶奔跑的树叶忘掉了四周幽凉的空间忘掉了这些年在他身体里面翻滚的漩涡。他书写着自己在此刻所想起来的那些声音、那些语言、那些颜色、那些光线、那些故事。他现在所能做的或许也就是这些。
  
  他第一次坐火车,那还是他六岁的时候,是去省城看病。
  老家并不通火车,得往临县搭乘。他和父亲坐上一辆解放牌卡车。卡车上堆满圆木。天刚下过雨,路两边有叫不出名字紫红色的小花以及披着绿藓青苔的黑岩石,偶尔还能见到一丛丛翠青色的芦苇。不过,路况实在糟,泥泞得要命,而且癫,稀泥里总藏着石块。每逢上坡,卡车吭哧吭哧地直喘粗气,感觉就是一头时日无多的老牛。终于熄火了,轮胎卡死在凹坑内,开车师傅骂骂咧咧拖出两块长木板架在轮胎底下,终究是不行,忙乎了好半天,眼瞅暮色从那片蔚蓝里一点点坠下,师傅眼白鼻赤地说,这条路来往车辆甚少,总不能在路上过夜,得徒步回县城叫人赶来修。
  司机问父亲咋打算?父亲沉默了一会儿把他抱下扛上肩头,说,看看是否有运气搭个顺风车。父亲也许是考虑到他的高烧,县城里的医生也说了,得尽快送省城。
  那是他第一次骑在父亲的肩膀上。他抱住父亲的额头。
  父亲左手拎着那个出门必带上海出产的人造革包,右手拽紧他垂下的两条瘦腿,身子略向前倾,背伛偻成一个坡度,踩着咯吱咯吱的泥浆大步向前。因为没穿雨鞋,那双解放鞋很快变成两砣会移动的泥团,于是,走不多远,父亲干脆脱下鞋子,抓把青草擦拭干净,用鞋带绑包上,赤着脚走,边走还教他辩识一路上的树,比如那种树皮深褐呈鳞片状纵裂的马尾松,这种树可采割松脂,针状叶还可提芳香油。不过,这种松最怕虫咬,一咬就完蛋,亏得当年秦始皇东巡时还曾封它为“五大夫”。
  父亲知道很多有趣的事,又譬如白果树,学名为银杏,它还有许多好听的别名,如公孙树,这有两种说法,一是这种树生长太缓慢,公公植树,要到孙子那辈才有得吃,二是说这种树长寿得紧,公公植了,子子孙孙都有得吃;又如鸭掌树,这是因其叶子像鸭掌。老家不远的某市出过一大学问家,叫欧阳修。欧阳修有个朋友叫梅尧臣,就曾寄了一百张“鸭掌”给欧阳修,欧阳修大为感动,作诗一首,曰,“鹅毛赠千里,所重以其人。鸭掌虽百个,得之诚可珍。”
  这都是他闻所未闻过的。他兴奋不已。可惜,一颗少年的心毕竟不能持久,新鲜劲很快就过去了。而他们的运气实在不佳,路上没遇到一辆车,路人也少,偶尔几个也是肩挑着码得小山似的柴禾堆。村庄慢慢出现慢慢消失慢慢地就被夕阳的光芒所笼罩。风从山脚跑到田边跑到石头上跑进水渠里潺潺地流。远远近近的竹林上空是一抹抹淡青色的暮蔼。
  那是凤尾竹,父亲说。
  折一片竹叶含入嘴里再用舌头卷起就能吹出曲子。你妈吹得可好听呢。他爸兴致勃勃地说。
  
  他嘟咙几声,头晕晕沉沉,在父亲的声音里渐渐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条五彩斑斓的河流,水底是一块块黑白相间的卵石,还有碧绿的会唱歌的水草。他在船上,一艘足以应付任何风浪的大船。等到他蓦然惊醒,赫然发现自己居然已伏在父亲背上。父亲只穿条棉布背心,肩膀似被泼过一盆水,滑溜溜,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说不清楚非常好闻的香味。父亲的外衣裹在他身上,很暖和。他抽抽鼻子说,爸,到了吗?
  到了。父亲小声地说。四周是没有形状的山与树,黝黑的、淡黑的、浅黑的、灰黑的。浓浓淡淡的黑随着风声飘动,不时有耀眼的光从黑处迸出。虫子在一声声地鸣,远远近近,狗狺狺地呔。山路曲折,月色安静。光与影在父亲脚下发出声音,沙沙的,脆脆的,似一块刚从土里扒出剥了皮的“青羚角”,用牙齿一咬,汁液满嘴。他舔了舔嘴唇。
  
  他们没有赶上当天去省城的火车,在那个县城的火车室呆了一晚。父亲背着他走了三十多公里的山路。他趴在父亲的膝盖上觉得无比幸福。他有幸吃到平生第一根香蕉。父亲在候车室门口买的。父亲抹去额头泌出的汗,剥开香蕉皮,拍拍他的头,递给他。他小心拿住,生怕这根长长的东西会突然折断,然后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去舔,酥的,牙齿都痒。他轻轻咬了一小口,一股清香顿时溢满口腔,这种味道与曾嚼过的“青羚角”完全不同,有一股细微的电流从舌尖直通大脑中枢,并绽放出一大团耀眼却不刺目的光芒。他整个人都开始战栗,被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紧紧包裹。噢,菩萨啊,天底下咋有这般好吃的东西?他心里情不自禁地打个突突,又咬了一口,脸怯怯地转过去,“爸,你也吃。”
  “爸不喜欢吃。你吃。”
  父亲取下一直挂在肩膀上的水壶。壶里的水已在路上喝完了。父亲往候车室厕所方向的那个水笼头走去,过不多时,回来,一抹嘴边的水渍,眼睛里蕴满笑意,“哈,你看我找到什么?报纸,厚厚一大叠。这回不怕火车站里的人赶我们出候车室,大不了咱们在外面打地铺睡。”
  他在父亲怀抱里听着父亲轻微的鼾声度过了那一晚。那是他这三十年来与父亲距离最近的一次。而在那之前,以及在那之后,他从不敢想像父亲原来也可以是这样的。
  
  那时的生活甚是清苦。不过,当物质极度匮乏时,一丝微不足道的满足都能带来巨大的令人晕眩的幸福感。他至今都不能忘掉自己吃的第一根香蕉、第一碗肉片汤、第一支奶油冰棍的滋味。它们都是父亲带他上省城后为他买的。小时候他的身体并非很好,老感冒,扁桃体发炎,去医院打针,打得最多的是青霉素,一针下去,屁股疼得不行,走不动路。但比其他孩子要强一点的是,他从不哭。哭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疼痛不会因此而有减缓,若惹得父亲起火,不定就是一个巴掌。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当省城医生把那种直径足有2cm粗大的针筒扎入他身体时,见他愣就没吭一声,忍不住夸了声,这孩子真乖。父亲觉得有必要对他的“乖”加以奖赏,就又给他买了碗肉片汤,还有奶油冰棍。
  肉片汤比香蕉还好吃,味道更是鲜美。喝一口,就找不到舌头了,心尖一阵阵发麻。他不是说没吃过肉,却从未独自享受过这么一大碗,家里吃肉是逢年过节才有的,不多,且杂拌有辣椒、豆角等蔬菜。肉片汤是透明的,浸着一层油,上面撒有几段碧绿的葱花,碗底全是肉,刀把宽大,薄薄的,每一片都绝对货真价实,他一眨眼喝了个干干净净,再意犹未足地伸长舌头把碗底舔得吡吡响。父亲坐在病床边,搓着手,看他吃,脸色不无尴尬,眼睛不时地飞快地往同个病房的大人脸上瞟一眼,嘴里念念有词,这孩子,十世没得吃似的。
  至于奶油冰棍,就不能用好吃来形容,这简直是迷死人的小妖精。在那之前,他只吃过屈指可数的几次冰棍,三分钱的实实在在不掺一点虚假比冰还冰的冰棍应该吃过两次,五分钱的绿豆冰棍与红豆冰棍吃过几口。他曾与院里一个忘叫啥名的孩子凑起一角钱,买两根不同的小豆冰棍,坐在屋后,你舔一口绿豆的,我舔一口红豆的,我舔一口红豆的,他舔一口绿豆的。所谓舔,就是把舌头尽可能伸长,增加舌头与冰棍接触的面积,再从冰棍底部哧溜下往上移,不准在冰棍上停留。但这样的规则显然毫无约束力,没舔几口,他与那孩子打起来,大家都觉得自己吃亏。他就再没尝过五分钱的小豆冰棍,更甭提奶油的。
  
  他与父亲呆在省儿童医院那两个月应该是他最幸福的时光。
  省城的路宽得吓人,路中间还有几排刷成红白两色的小泥墩子。广场更大,他不稀罕那绿草,却为那块比老家那块纪念牌足足大了几倍的汉白玉石牌着了迷,尽管上面都是八个一样的字——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穹形的牌顶被一条垂直线条贯穿直刺蓝天。一些鸽子在牌石边慢慢敛起翅翼咕咕叫着。他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感觉自己理解了那个原本百思不得其解的“巍峨”的意思。
  他把手指抠入石头缝里,抠了又抠。
  省城的车那就太多了,竟然还有人指挥它们,穿着制服戴着白手套,跳着着一种节奏欢快的舞蹈。父亲说这是交警同志。父亲还把那一闪一闪的红绿灯指给他看,说以后长大了要做一个工程师,做一个有用的人,为祖国早日奔向四化添砖加瓦。
  他一个劲地点头。他心花怒放,满目的新鲜早已让一个孩子处于一种激烈的类似高烧发作的病症中。他羡慕街上那些穿红着绿的省城孩子,他们每天都可以去看动物园里的猴子,去玩儿童乐园里那些眼花缭乱的游戏设备。他坐在旋转的木马上,玩了一遍又一遍,眼睛里都有了泪水。他对父亲说,我要呆在这儿,我不走了。
  
  那段时间父亲对他一反常态地好。
  或许是医院里的福尔马林味让父亲意识到自己在医生面前的地位还不如他,毕竟他是小孩,是病人,可以生气地搭拉下嘴角,而父亲只有被医生呼来喝去赔笑脸的义务。父亲总试图在医生与那些年纪小小脸蛋圆圆的护士面前做点什么,话还含在嘴里,腰先弯下来,弯得驼了背似的。父亲老笨手笨脚。医生口袋里的圆珠笔掉地上了,滚入床底,父亲急忙过去捡,趴下钻进去,结果出来时一不小心撞在铁制的床脚,额头凸起老大一个包,惹得大家哄笑不已。
  那时的医生与护士是不拿红包的,职业道德非常好。父亲特意跑去市场买了一个近二十斤重的大西瓜,打算送给他的主治医生,一位姓熊的老医生,人家愣不收,最后实在推脱不下,就按市价把那大西瓜买下来,然后切开,让全病房的人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
  他叫他们伯伯阿姨,发自内心地叫,他们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
  熊医生老爱逗他玩,摸他额头,问他很多古怪的问题。比如一张八仙桌砍掉了四只角,还剩几只角?又比如地球上最大的影子是什么?他答错了。不过,他记得他曾答对了一道题,“小兵的妈妈有三个孩子,老大叫大毛,老二叫二毛,老三叫什么?”当然是叫小兵。熊医生话还没说完,他就赶紧回答。熊医生一迭声夸他聪明。
  
  他已忘掉当初自己得了啥病而非得跑省城去治,他永远也没法忘不掉那段时间所看见的一张张脸。不管年龄,不分职业,没有高低贵贱,大人对孩子,医生对病人,甚至在食堂打菜的老师傅、在过道里拖地板做清洁的阿姨、匆匆擦肩而过的病人家属,毋论脸上是否有笑容,哪怕就是悲伤,脸上的线条都是那么柔软。也许是因为病剥下了大家日常生活中所戴的种种面具,人反原至“人”本身,胸口都跳跃着一颗鲜红的心脏吧。
  病房里总是那么安静。与他隔床的是一个小女孩,乍眼一看,完全是瓷器娃娃,皮肤雪白,胳膊、腿莲藕似的,眉眼俊俏,梳刘海,嘴向上弯,嘴角老噙着一丝笑意,让人见了,心里就舒服。
  小女孩有很多小人书,堆在床头柜上,《小蝌蚪找母亲》、《九色鹿》、《哪吒闹海》、《猴子捞月》、《神笔马良》、《人参娃娃》、《鹬蚌相争》、《没头脑和不高兴》、《曹冲称象》、《咕咚来了》……而且一点都不小气,他在一边眼馋得不行,又因乡下人的懦弱,不敢开口,小女孩见他这样,就抿起嘴与他打招呼,问他叫什么名字,很大方地把小人书借给他看,还给他讲故事,讲聪明的一休、可爱的小叶子,“咯吱咯吱咯吱咯吱,阿安一得落”。
  
  小女孩爱唱歌,小嘴扁扁,牙齿白白,清澈的歌声像鱼在水里吐出的泡泡儿,他央她教他唱。小女孩不无腼腆地笑,脸颊露出俩小酒涡,就从嘴里吐出一个个清晰的发音,并不耐其烦地纠正他浓重的乡音。他以为小女孩是天使,直到今天他仍然以为小女孩是。他们躺在病床上一起做各种游戏,玩锤子、剪刀、布,又比如小女孩教他玩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他教小女孩玩点点摸摸油菜光光麻粒出水豆角毕剥,还有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脑袋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若有谁不必吊盐水,就在对方床边坐下。小女孩的手又小又软又白,握在手里,凉凉的,整个夏天都因此清爽宜人,整个病房都因此成了天堂。他们彼此在对方手中写字,让对方猜,输了的就刮对方鼻子。他刮得很轻,小女孩也是。小女孩从不嫌他流鼻涕不嫌他不求上进不嫌他不听话不嫌他逃学打架。病房里就有人打趣,俩孩子这么投缘,定是前世修来,以后结亲家吧。
  小女孩就红了脸,小女孩的妈妈就笑,父亲就挠挠头看地上,他就嘿嘿傻笑。他还真的憧憬起那么一天他佩红花骑大白马小女孩披盖头坐花桥就像戏文里演的那样,他并没有发觉小女孩的妈妈笑着笑着就偷偷背转身去擦眼泪。
  小女孩得到的一种与心脏有关的绝症。
  几个星期后,小女孩不见了。他找了很久,只找到披头散发瘫在医院走廊里的小女孩的妈妈,几个护士默默地守在她身边,还不停地抹着自己脸庞上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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