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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买了烧鸡去找一个朋友。朋友五短身材,其貌不扬,却不知祸害过多少位妇女同志。这着实让人想不明白,论鼻子,论眼睛、论肌肉,甚至不妨假模假样论一下肚子里的草,他与他的差距比他与李渔还要大。难道真的是男人不歪女人不睬,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他很伤感。他甚至恨不得朝朋友那两片肥嘟嘟的小嘴唇扇过去一个大嘴巴。他妈的,不要说女人,若有几只雌性动物肯为他嗷嗷叫几声,他会马上撸出几大把鼻涕,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说,哥们,救我。
朋友不屑地瞥了他一眼,靠,妞走了,慌成这样?没出息。炮竹声声辞旧岁,一代新人换旧人。
他陪上笑脸,那是你魅力大,当然有资格说这话。要不,门口那条母狗为何只追着你咬?
朋友嘿嘿干笑几声,那是,那是。
他说,哥们一场,忍心见死不救?
朋友说,见死不救是仁慈,少受点苦,早登极乐天堂。
他说,你现在怎么不去死?
朋友说,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说,你丫真无耻。
朋友说,无耻是人的天性,谁不会老?老了不会掉牙齿?
他说,妈呀。
朋友吹了一下口哨,叫妈也没用。不就一个妞?这好办。明个儿,“发”个妞让你爽爽。
他说,没钱,怎么爽?
朋友说,妞有钱啊。你还真是死脑筋。伏尔泰、卢梭什么的听过说没?伟大的作家们都靠女人的钱滋润生命。
他说,我也想,可国情不同。我爸我妈就把我生在这片土地上。就算我能买来一瓶硫酸洗脱身上一层皮,还是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朋友说,你扯卵蛋。
他说,你先扯的。哥们,说正经的,想泡妞,确实得拿出东西来泡。我过去写的那些酸不拉叽的文字只会把妞泡得又酸又涩难以下口。没有钱就没有靓妞,没有刀背就没有刀锋。我下狠心了,目光长远点,宁可再当几个月苦行僧,也要写成一本发大财的书,然后再泡妞。这个次序万万错不得。对了,哥们,你现在帮我想出个书名来吧。叫啥好?
朋友开始舔手指头了,目光不无赞赏,若把这眼神翻译一下,大抵是孺子可教的意思。他咧咧嘴,浑身都痒,骨节处咯吧几声脆响。
朋友笑了说,还记得有一部准色情电影叫《11天11夜》吗?女主角是一个畅销书作者,正在写一本《莎拉和她的一百个男人》,而男主角非常幸运又非常不幸地是她的第一百个男人。电影拍得非常精彩,构思、创意、画面、张力等技术上的玩意不谈,这里强烈推荐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应该以革命的大无畏精神,向莎拉同志好好学习。不会勾引男人的女人,还配叫女人吗?不会勾引女人的男人,也配叫男人吗?勾引无处不在,你就写一本 “我和我的一百个女人”吧。这个数量足够你写尽勾引的起源与变异以及其五花八门的形式,保证会让天底下的妞全瞠目结舌,以后光听到你的名字,就一个个冲动得不行。
他嘿嘿乐了,哥们,这不是拿我开涮吗?一百个妞,先期投入得多少?不说珠宝钻戒,光请她们排着队吃炸酱面,那也得让人腿发软。
朋友说,妞不是你那样泡的。得让妞泡你。上网去吧。生活中再衿持的女人到了那里也会变得迫不及待。夜深人静,月色似水,屏幕里便会爬出一条条透明的蚕,它们爬啊爬,爬入妞心里,爬得妞一个个寂寞无比,它们像吃桑叶般大口咀嚼着妞的心灵,然后,妞发情了。此刻,纵然你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青蛙,她们也会在后面加上“王子”两个字。
他说,上网?
朋友说,是的,上网。这就是技术的伟大,它让丑的变成帅的,让老的变成年轻的,让肮脏的变成美丽的,让一切不可能变得可能,然后,你就可以飞,飞啊,自由自在飞,万花丛中过,片红不沾身。在这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空间,你的欲望是惟一的通行证。
他说,技术?
朋友说,是的,泡妞若没有钞票,还有头脑,;没有头脑,还有体魄;没有体魄,还有技术;若没有技术,你就啃自己吃吧。你还配有人的欲望吗?
他说,妈的,等于没说。
朋友说,路给你指出来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他笑了说,别蒙我。想扮演大师角色,你还欠火候。我不是没上过网。我虽然穷,电脑还是有一台,虽然是二手货,硬盘里还早就堆满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A,奇情类。母女俩同抢一个男人。母亲失败,女儿胜利。母亲不堪失败之耻,一哭二闹三上吊。女儿良心发现,把男人让给母亲,自己远走他乡,夜夜垂泪,跑到互联网上到处问人,自己那样做,到底对不对?B,矫情类。男人虽然与老女人好了,心里一直惦着女孩子,有一天,咬咬牙,离开老女人,满世界寻找女孩。两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贫贱夫妻百事哀。女孩为生存做了小姐。男人先是痛不欲生,继而一边心安理得享受着女孩的皮肉钱,一边对女孩拳打脚踢。女孩跑到网上发帖——爱情死掉了——然后离开男人。C,纯情类。男人在城市里流浪,不分白日黑夜,到处呼喊着女孩的名字,这时,男人遭遇到自己的初恋情人,接着莫明其妙地发现女孩并不是老女人的亲生女儿,竟然是男人与初恋情人的结晶。男人不堪心理重负,自杀了。母亲成了养母。女孩得知消息,又到男人尸体边,哭得死去活来。D,无情类。女孩决定报复养母,回到老女人身边,伪造出一系列证据,告诉老女人,男人是养母小时候失散的亲兄弟。养母疯了。女孩把养母当作商品送给某医学院院长享受,然后把养母送入精神病院,自己进入医学院读书上学。E,绝情类。男人的初恋情人忽然又出现了。她告诉女孩,女孩并不是她女儿,这只是她与男人开的一个玩笑,因为男人抛弃过她。她请求女孩的原谅。于是女孩的养母又成为了母亲。女孩来到疯人院里,看着已经不会流泪的母亲,想起母亲对自己的疼爱,终于明白爱不仅是一种疾病,还是一种罪孽,所谓男人只是一个可笑又可怕的幻影。
朋友冷不丁笑了,冷冷地笑了。
他慌了,你笑什么?
朋友说,不笑什么。听起来很煽情嘛。
他说,是很煽情,故事不仅一波三折,而且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女孩的爱,不管这爱是正常抑或畸形,是反讽还是呼唤,是尖锐痛楚还是温柔似水,这些都是爱的各种形式。我都看得差点掉眼泪了。
朋友说,得,你甭掉,你掉了,我准得去买皮炎平。光扮演一个读者的角色怎能泡到妞?妞不是让你去阅读的,你读得再仔细认真,她们也只会把视线投给让她们激动起来的人身上。激动,然后是情欲,然后是《我和我的一百个女人》,然后你就火了,妞排着队投怀送抱了。这就是次序,是围棋国手,开窍了吗?
他说,激动?
朋友说,是啊,天地崩、山陵绝、冬雷震震夏雨雪。你上网尽情地去吐伤心的口水吧,不管这口水是你自己的还是你从别人嘴里接过来的,顶多把它们改头换面一下,然后只问煽情,不管逻辑。你一定能把一百个妞弄上床,我保证。色狼是网络上最受欢迎的一种动物。不管妞脸上的神情有多么轻蔑与不屑,但上帝知道,她们是多么渴望色狼的闯入。去BBS吧,去QQ吧,去聊天室吧,去登录各种各样的成人交友与同城相约吧,你所渴望的也就是女人所渴望的,你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把它宣之于口,到时,你的小说自然水到渠成。没有生活,就没有煽情的细节。只有网络,才能给你提供一个数目接近于无限的女人。她们会让你变得丰富起来,而这一切,并不需要你花多少钱,仅仅是每小时两元钱网费。
他说,就这样?
朋友说,就是这样。
他说,可我怎么就觉得不对味?小说就只能这样写出来?
朋友说,为写而写,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技术活。别忘了,你想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卖钱,然后泡妞?列宁同志说过,目的是惟一的,而且是最正确的,永远正确的,至于手段嘛,当然不能用任何道德标准来评价它。
他说,这倒也是。不过,这样是不是有些对不起妞们?万一遇上个把子纯情玉女动不动喊生喊死的怎么办?
朋友说,妞也是人,她们对此心知肚明。你获得了故事,她们获得情感慰藉,这很公平,她们提供下半身给你,你为她们提供上半身的养分。没有人是傻瓜。这只是一桩心照不宣的交易。上网的男男女女谁不时刻准备着勾引别人或是被别人勾引?至于纯情玉女,你就别恶心我了。
他说,真的?
朋友说,假不了。
他说,你是我的形而上的玩物,我是你形而下的玩物。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是我若不想泡妞,只想找一个女朋友,怎么办?
朋友说,怎么办?去死哪。被女朋友甩了,怎么还好意思摆出一副纯情的嘴脸?自个也不觉得恶心。
他说,那倒也是。
朋友说,女人在没有成为你的女朋友之前,那是甜蜜的甘蔗,咬一口,丝丝的甜像绒布在心里擦,等到她成为你的女朋友后,她就成了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榨汁机,时时刻刻都在轰隆隆旋转。你说是不是?
他说,嘿嘿,有点像,否则我也不会想去写本非常畅销书,只是,心里为何仍隐隐觉得不妥?
朋友说,不妥是因为我把鸡大腿全一个人吃了,没有给你分半点。
他说,所以我现在不想写什么《我和我的一百个女人》了,不过,若把你与我说的话记录下来,似乎也是一篇小说。你说好不好?
朋友说,好个屁。天哪,你丫的若真这样,别说你泡妞,妞泡你,天底下所有的妞见了你,就像苍蝇见到了苍蝇拍,嗡嗡地闪电般飞走了。妞是需要情感的,情感是靠故事支撑的,而不是其他。
他说,泡妞?这个“泡”字总让我不安,泡菜,人成了一道菜了。我只是想找一个女朋友,好好地爱,也被爱。
朋友说,他妈的,现在谁不是别人筷子下的一道菜?就别内疚了。你吃别人,那叫你有本事;你被别人吃,那叫别人看得起你。你若不愿吃别人,又不想被别人吃,那你还活在这世上干吗?早死早超生,阿弥陀佛。
他说,哦。
朋友说,哦个屁,白白浪费我这么多口水。看我的嘴型,就一个字——滚。
他回了家。他在桌前坐下。房间里仍然是她离开前的模样,空气中当然仍飘浮着她的体香。他抽抽鼻子,打开电脑,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又觉得百无聊赖,想了想,抓起桌子上的酒,嘴对嘴,灌下去,咕嘟咕嘟,感觉就像鱼在水里吐泡泡。酒很甜,入嘴生津。
这是一瓶香格里拉·藏秘,据说,源自6740米雪域,清透、滑润、干纯、幽净。朋友在他临出门时扔给他,说喝一点酒,脑袋里浆糊会少一点。他把酒咽入肚里,可还是觉得浆糊没有一丁点减少。他叹了一口气,开始回忆朋友说的话,并逐字逐句把它们敲到屏幕上。他对自己要敲击的内容非常清楚,所以他现在的样子显得非常愚蠢,活像一头巨大的癞蛤蟆,四肢张开,嘴角流涎。
32
那都是哪一年的事?你都想不起来了。虽然决心下得那么大,可直到今天,你也没有写出一本狂销一百万册的书来。这真让你惭愧。难怪她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你。
你走在路上,琢磨着小说到底应该怎么写?你在写完《时代三部曲》后,先投稿至几个出版社。初审、复审多半能过,终审却总被毙掉。据说小说不好看,有阅读障碍,读者不会有兴趣,出版风险太大。你犹不死心,又把书稿寄给书商。几天后,再打电话过去,得到的回复是,小说不具备商品属性,里面没有故事。
你说,里面有啊,只不过它们被揉碎了。
他笑了,揉碎了,什么也不是了。你这不纯粹是为难读者吗?好端端一个花瓶,干吗要打碎它,为体现自己智力上的优越感?
你惶恐了说,这个世界有无限的可能,小说应该也不例外。你只是想为小说写作贡献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种。再说,这世上确实有碎了的花瓶。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打碎的,又或碎成什么样子了。你也明白,大家多半喜欢在客厅里摆着一个好花瓶,但不能说因为绝大部分人喜欢好花瓶,而认定——只有没打碎的花瓶才是花瓶,碎了的花瓶就不是花瓶。
他笑了,打碎了的花瓶最后到哪里去了?扫到垃圾堆里去。在中国自己掏钱买小说的人是哪些人?文艺评论家——书自然有人送,不必买。一小撮文学青年——他们只看自己写的,偶尔才不耐烦地翻几次经典名著。何况现在什么书网上没有电子版?人家为何要掏钱买你的《时代三部曲》?
你说,你的《时代三部曲》是写给十八岁以上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们。
他说,这恐怕是你一厢情愿了吧。这部分人有多少?现在谁的工作、生活压力不大?大家对有趣、休闲、情感等方面的需求恐怕要远远大于对思想的需求。而对思想有需求的人又有多少个会对你的小说感兴趣?首先杂文比小说更能准确、鲜明,富有逻辑性地表达思想;其次比你更有思想的人海了去,光解读大师的作品都够他们呛;再次你也不是名人,凭什么让人有兴趣拿起你的小说又仔细读下去?当然,也不是说不可以包装你。只是风险太大。你的小说比较边缘、写法也另类、新鲜。我承认,从文学观念上来说,它确实是一种好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与王小波的东西可以做一番比较,但这样的小说很难获得主流媒体的承认。王小波生前谁愿意出版他的书?《黄金时代》现在满大街都是,加上盗版,数不清到底有几个版本。可94年华夏出版社推这本书最早的一个版本卖了多少?亏得一塌糊涂。香港那边干脆把《黄金时代》改了名字叫《王二风流史》,拿它当一本准情色读本来操作。这说明什么?默杀、封杀,因为无法置评,超过了主流媒体的经验范畴与认知习惯;因为它是一种威胁,一根令一些人不大舒服的刺。所以说,这样的市场风险与政策风险,我承担不起。何况你的性别与年龄亦毫无优势可言。要知道,想真正推出一个新人,投入起码在三十万。我是一个商人。任何一部文稿,不管作者再怎么呕心沥血,对它付出过多大的感情,在你这里,它们只是冷冰冰的产品,有的产品能够转化成商品,完成那惊险的一跳,有的不能,或者说很难,不值得付出那样的代价。
你说,你明白。你也曾经是一个小商人。你心知肚明故事的重要性。但只是不愿意打着“写实”或者“新写实”等旗帜去写,譬如电影在细节、悬念、场面方面的表现力完全不是小说能够相提并论。如果小说仅仅是对现实生活的还原与临摹,那它只有死路一条。汪曾祺在四十年代就说电影能替代过去许多小说中的大部分内容,且是最要紧的部分,并有声有形,证诸耳目,直接得多。
他说,那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人爱读小说?
你说,第一,一本书大小有限。方便携带,方便阅读,有纸质感;第二,文字的和谐与美感,这是汉语的最伟大处;第三,小说中的一些东西毕竟是电影表达不了的,或者说无法表现得那般充分。但你对此也常觉疑惑,因为小说所渴望表达的,坦率说,在未来的网络里完全能够实现。网络极可能创造出一个与现实世界并行的虚拟世界。每个人在那或许也会领到一张身份证。你甚至还时常怀疑现在这个现实世界其实也是一个由其它智慧生物所设定好的一个虚拟世界,而这个智慧生物我们根据祖先留下的记忆碎片将其称之为上帝。
他说,第一,所谓纸质感,更多是人们对传统阅读的留恋,所以作品必须得符合人们传统的阅读习惯。中国人的传统阅读习惯是什么?是人物,是故事,是情节,而不是意识流,大段的心理描写与对真实的追问。人物要有外表,张飞豹头环眼,关羽面如重枣,刘备动不动如丧考妣放声大哭。这些人物能形成一个极易识别的脸谱,忠奸智愚一目了然。他们要有过去,不能平空消失或出现,行为皆由因果牵动,如长江之水由西向东,从高至低,决不会中途掉过头来流。他们不能平空出现或消失,得合理,符合日常生活的逻辑。线性因果推动性格形成与情节前进,一切果皆由因,一切因必种果。他们最后完全独立于作者之外,作者不能忽然跑出来指手划脚唾沫四溅。至于故事,它当然得有趣、好看,煽情,足够消闲,不能通篇灰暗压抑,没有一丝光亮——你小说中的愤怒、绝望、阉割、荒诞、疯癫、虚无,那是万万要不得多,顶多像芥末撒上一丁点——被孔老夫子熏陶了几千年的中国人一向缺乏悲剧意识,所以不能把瓶子彻底打碎。第二,关于文字的和谐与美感,我承认。不过,你还没有认识到文字的历史沉淀。拉丁文、希腊文、英文、法文等等,这些文字无不贯注了一个个民族几千年的精、气、神。这种底蕴决定纸质书永远不会被一些电子光束所彻底淘汰。当然,我也并不否认它们或有一天会进入博物馆的可能。第三,客观的真实是一个无限的问题。只能回答,为我所见的,便是真实。这是客观的唯心主义。唯心与唯物,谁对谁错,我也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干脆不去问,不去想,一个人若只看到眼前,叫短视;看到明天又或一个星期,叫精明;看到一个月乃至一年,叫智慧;看到一生,那叫悲哀。关于人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参差百态一点好。我不反对你的看法,也不赞成。你要记住我目前的角色,我现在是一个出版商。
你说,那你认为什么样的书在现在好卖?
他说,其实开始已经讲了一个符合传统阅读胃口的书,但时代在前进,更好卖的书是与时代同步振动的。内容新鲜、形式时尚等。这里面说起来就话长了,你有没有兴趣听?
你点点头。
他说,有一个犹太法则,世上百分之八十的财富皆为百分之二十的人所创造,并为其所享用,此法则同样适合于做书的选题策划。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买书的人究竟是哪些人?父母买给孩子看。譬如,名著、励志书、学习书、教辅书等。不过,自己掏钱为自己买书的青少年占了绝大多数。他们对什么书感兴趣?按顺序可作如下排列——教他一技之长或给其职业添砖加瓦的书,譬如计算机、考研辅导等;搞笑、幽默、有趣的书,客厅读物,休闲读物,可以在枕上读,厕所读,路上读。
你说,是的,网络上这种资源海了去。一个好编辑,得是足够年轻足够酷的编辑来选稿,再加上一个老练的文字编辑来校订。无厘头大有作为。这个系列里,一年整出十来本没问题,简单一句话,找概念,再找相应文章,再来把别人已经出的笑话幽默什么的玩意拿过来作参考。
他点点头说一些小故事大智慧之类的励志书。它与幽默书一样都可以与读图时代溶合在一起。找出切入点来。这将是一个非常新鲜的操作;通俗易懂谈赚钱又或是为人们打开一扇财富之窗充满金钱与梦想的书。谈赚钱的书永远也不没市场,梦总是迷人的。这也是看一个如何写,如何面对特定的人群进行再细分的过程;好看、刺激、能充分满足感官需求的书,这里面就包括从游戏派生出来的奇幻小说。这里的市场大得惊人,成功的关键在于把书与软件游戏结合起来。还有诡异恐怖吓死人不赔命的小说;时尚话题。它包含两方面,一是概念,譬如小资、波波等够酷、够眩目的一些崭新的生活方式及理念。
你说,小资过了是布波(BOBO),布波过了是什么?
他笑起来,是狗屁。就纯文学书而言,出名人的书当然最好,但僧多粥少,书稿难求。可找那些有潜力,后劲足,目前还未冒出头的年轻人,跳出一个做书的狭窄概念,做人,做的不仅是他本人,更重要的是做这个人背后的底色,他所代表的思想,生活方式等。三流编辑做书本身,二流编辑做作者,一流编辑做概念。目前做纯文学的还多半是把一些各种风格不同作者的书放在一个系列推出。换一个思路。不从书这方面入手,从“人”这里入手,同时推出同一个人的几本书。当然,这些书具有好小说的几大特征——深刻、新鲜、悲悯、有趣——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皆有可圈可点处,以及烙印在这些特征上的“智慧”。这是内容上的“新”。版式花样、开本大小,封面设计等也都强调一个“新”,譬如在小说里加入世界名画来阐述细节,把那些揉碎了的黑芝麻串起来,让它们具备连环画一般的动感,就能弥补故事性的不足。说句老实话,我很想做你的小说,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你说,那什么是畅销书呢?
他说,畅销书其实是一个很极富弹性、相对的概念。它的弹性不仅表现在绝对销量上,还表现在我开头所言的这种种选题都有可能成为畅销书的可能。
你笑起来,畅销书的实质?特征?其生成机制,内在动因?似乎都没有讲清楚哦。
他笑了,那你不妨讲讲看?
你说,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畅销书”下过一个定义——一个时期内,在同类书的销售量中居领先地位的书,作为表明公众的文学趣味和评价的一种标志。它的深层含义是什么?就是迎合“公众”,或者简称为媚俗。媚俗不是贬义词,它意味着出版商对公众此时此刻心理需求的准确把握。你渴了,我这里有水;你饿了,我端来香喷喷的大米饭,你不想吃饭喝水,只想喝可乐、肯德基,我也懒得告诉你快餐吃多了会发胖,我的职责只在于尽快把水与米饭收起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为你送上可乐与快餐。
他笑起来,一切皆由公众的欲望说了算。他们是上帝。畅销书所体现的种种是社会政消费治、经济等诸多规律在文化产业上的投射。它纯粹是一种商业运作,一种贴着煽情、励志等时髦性感标签的产品。一个好出版商在判断一本书是否畅销时,必须摒除文学意义、思想价值等因素,除非它的文学意义、思想价值强大得能够成为一个足够眩目,让人眼花缭乱的口号。
你说,是的,它得通俗,富有亲和力,从内容到形式上都不能摆着一副权威的面孔高高在上,哪怕再专业的书籍,在畅销书运作的范畴内,也得放下身段,借助于漫画、卡通、寓言、小故事、等表现手须来让它变得慈眉善目,从而将其阅读障碍尽可能减少到零。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平常百姓家。一部满篇之乎者也的书注定不能成为畅销书。一部在包装、设计上没有推陈出新,价格定位不准确的书,哪怕内容再好,再符合公众需求,也很难成为畅销书,因为公众根本就没有兴趣将它拿起来。
他点点头说,是的,个人是智慧的,但把个人放在公众这个群体中,一定会丧失他原有的智慧,公众非常愚蠢。所以做畅销书的朋友都好好去读一下公众心理学,不要光读课本上的,注意观察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其研究最好的切入点是“谣言”。
你说,畅销书很强调时效性。所谓时效,首先体现在策划、选题上的超前。比别人先想到,甚至早就做好相应准备,譬如张国荣、陈宝莲之死完全有其必然性,这些艺人、名人的压力大得很,他们的明天是可以预见得了,以后肯定还有李国荣、许宝莲死,做为出版商,在商言商,应该按一个大致套路将这种操作流水线化,规范化,平日里就做好相应资料收集,包括小说,一待事情发生,便以迅雷不及掩耳改个名字、换个花样推出。时效性还体现在实施的迅速、准确。这就要求出版商平日能很好地协调好出版各环节,有信心,有勇气,有实力。任何类型的书都有可能成为畅销书。真正意义上的一本畅销书应该是在还没有书稿时便开始着手策划。先是细分读者,研究人群。他们是谁?想要什么?喜欢什么?口袋里又有多少钞票去买他们想要的、喜欢的?然后再根据细分下的这一块群体的喜好与消费能力去找选题,选题要找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切入点,譬如《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最早叫《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若没改名字,这本书恐怕不能畅销,《花儿为什么这么红》根本就是云里雾里,没有抓住实质东西。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哈佛是一个梦,女孩的亲和力又比男孩更好,而所有的中国人都有望子成龙与望女成凤的情结。选题找好了,然后是作者。作者自然名头越大越好,当然这里有一个成本核算,但不管怎么样的权威,其文稿必须通俗,文章中的专门术语尽量不要有,而这一点恰恰是大多数权威们所缺乏。可以找人像翻译外文一样,将他们的理性思维故事化,简单化、时尚化。这三个“化”是畅销书的基本特征。
他也笑了,不过,你所说的似乎仍是概念上的一些东西,能不能举一个实例?
你说,可以。对于一个出版商来讲,不可能什么书都做得了,得找准其中几项,一个猛子扎进去,发展了,才能谈得上其他。这是一个量力而为、审时度势的事。我对书一向有一个认识,那就是得把它们像卖彩电冰箱洗发水一样卖。现在许多他等等都还有一个错觉,那就是认为只有文字才叫书。读图时代喊了几年,但真正能沉浸下去搞其中策划的没有几个。非得让几个外国家伙所做的几本滥东西来中国大行其道。如《今天你心情好吗》,它的定位只是情感,版式设计粗糙,图片与句子也非有效结合,并不大适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这些年大家并没有把读图时代当成一个庞大的市场再在里面细分运作。我可以编这么一套书。用一系列极为搞笑的图片来谈一谈一些管理上的名言、经验、或者一段小故事、一篇好散文等等,这图片与文字互相诠译,互相重新赋予新鲜的灵魂。这里面的概念无穷无尽,先行找到那些最有卖点的来,卖点——性、金钱、暴力等——公众最关注的。又譬如漫画。先以校园笑话为脚本,设计出几个卡通人物群,如猪头哥、乌鸦嘴等,串起这么一长串笑话,做成蜡笔小新、老夫子之类;再譬如以魔鬼辞典为脚本;以短信为脚本等。
他说,有点意思。那么,我问你,假如你是我,如何来做时代三代曲?
你说,异型开本。特种纸。二十五开。譬如《女贞汤》。封面设计简单。黑白色基调。以示庄重,但品质非凡。同时如你所言在每本书里添加国外印象画派、野兽画派、毕加索等名画之图,图与文可以相得益彰。版式活泼,甚至不妨对那些名画加以一定修改,在图上直接添加书中较为精彩的句子。宣传方面可从如下方面着手:在一些大众报刊加以连载;送至国内一流文学刊物上发表,获取评论家的视线;几大网站的首页推荐连载。尽可能形成专题报道;广告。分为传统媒体与网络两块。又分硬性与软性两大块。像家电厂商们学习,把它当成一个产品来营销;促销工作。北京、上海、广州,签名售书,同时在相应媒体上给予支撑。打造起定位中一个概念。或专门挑几家店,派出促销小姐亮亮相,以制造新闻热点。又或走出去,去一些知名的学校签名售书,直接点领制高点;宣传品的制作。海报、手提袋,藏书票以及现在很少在书店里出现的POP牌等;找人捧,也找人开骂。骂得越凶越好。组织好书评。到时由点及线,至面,有针对性地投放;邮件群发广告。用QQ在线搜索QQ用户发消息,在各大论坛注册给网友发消息等,方法不一而足,皆视详细计划而定。至于印务、发行等就不多说了。
他说,说的不错,可还是自相矛盾了。根据你在前面说的畅销书三大特征,你的《时代三部曲》好像并不是畅销书,那么还有这个必要如斯操作?
你说,风险无处不在。又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这样的事怕不大现实。坦率说,你现在很沮丧。各种利弊权衡在脑子里嗡嗡地响。你也不知道如何是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心里存一份善意吧。
他说,我劝你还是沉淀一下,不必急于出版。你的《时代三部曲》毕竟不是畅销书,那么它应该不怕时间的过滤。不谈出版,来谈谈小说写作本身吧。可以这么说,一个写字的人在写作之前,必须要清楚自己的东西是写给谁看的,这样才不会怨天由人。一个想在文学上有所创造的人必须耐得住寂寞,这是句老话,老生常谈的东西往往为人所有意无意忽视。扪心自问,你想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还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不过人是要先吃饭的。我个人的意见是你先把畅销书写好,才来谈其他。何况,畅销书的写作本身也是一种非常好的写作训练。你说是不是?
你点点头,放下电话,窗外夜色已深,发出一种类似于秋虫鸣叫的好听的声音,一些暗的漩涡在夜色中涌动。一些灯光像节日焰火不时从漩涡中高高跃起。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噼哩啪啦地响。微微的,眼前冒出一团团光线,它们无限伸展,又迅速地缩回。动,然后是静,明灭不定。你在心里为这位书商祝福了一声,走出屋子,来到阳台上。这里是城市。就这样简单。但你心知肚明,这种简单里蕴藏着一种难以言喻,没有谁能控制得了的狂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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