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网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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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他背起了电脑,还是离开了老家。他想自己或许真的已无法离开那种飘在路上的感觉。他是匆匆逃离的,甚至不敢多看爸妈几眼。他坐上开往远方的班车。车身摇摇晃晃。 他想,人似乎真是活在过去的碎片上,此刻在他脑袋里晃悠的全是小时候的记忆。 童年那些好玩的好笑的好气的好恼的好看的好吃的好听的……粮票布票油票豆腐票推铁圈小豆冰棍泥巴的炮楼用废笤帚做的火把烤土豆地瓜拍四角集烟纸缠炮线用铁丝皮筋做纸弹枪拿报纸做风筝玩对拐粮店打山救火跳皮筋抓羊拐《酒干倘卖无》《迟到》《那一年我十七岁》《冬天里的一把火》《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港台录像电子游戏霹雳舞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翁美玲山口百惠霍元甲许文强杨子荣嘎子李向阳没头脑不高兴小路纯子大岛茂加里森…… 一些暖和的阳光在车窗前温柔地洒下,光线并不刺目,一大团,样子与一块桔黄色的天鹅绒差不多。他的心情在暖暖和和的冬日里一点点温暖起来。 他想起她。他没有法子不想起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些话被时间擦得非常柔软,有着好闻的香味儿,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他心房里点燃一枝熏香。灵魂因此变得通透。他怎么不会想着她、惦着她? 她小时侯非常淘气,被幼儿园的王老师打了一巴掌,后来老师出车祸死掉了。大人们都在哭,她就躲在角落里和几个男孩子一起装哭。 她念小学时有一个非常文静有钱美丽的好朋友,叫燕燕,是高干的孙女,经常和她一起吃二毛五分钱的馄饨。她觉得相当奢侈。小学毕业之前,她经常到离家二百米的一个小路口去看天上的云。天上有一条大船,船上天兵天将忙忙碌碌,还看到过二郎神杨戬。这种情况大概从二三年纪开始,一直到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来不知为什么就看不到了。她第一次看《射雕》就疯狂地迷恋上了饰演黄蓉的翁美玲,觉得她是仙女一样的人物。她看《血疑》时也很感动,不久后,发现住家附近有一个女孩长得有点儿像幸子,只是嘴唇发紫。不知什么原因,和别人一起冷落她,也许是因为她年龄比我们大。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位老师是音乐老师,很文静,长得不是特美,但很有味道,当然,最重要的是老师很喜欢听她唱歌,老夸她,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她。有一次老师生病了,她很想去看望老师,又没勇气一个人去,又不知老师住在哪里,就急哭了。可惜后来这位老师就调走了。她第一次看琼瑶的小说是在小学三年级,《一帘幽梦》,是在同学姐姐的,在同学家看了一个下午,觉得很感动,似乎能体会到那种男女之间纯真的爱情。她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是《射雕英雄传》,问个男生借的,一直死扣着不还,因为太喜欢,最后男生转学了,那书归她了。她很爱吃蛙鱼,经常吃。一次叔叔给了她五毛钱,她在上课前十分钟飞奔出去,一口气狂吃了七根三分钱一根的冰棍,吃得肚子疼。她第一次穿高跟鞋是在小学六年级,那是一种红色布鞋,前面是椭圆型,和现在的皮鞋形状差不多,后面的鞋跟很高,与鞋面连为一体,没有现在的鞋跟和鞋底之间的空间。穿了感觉很好,也很累。她扁桃体发炎,做切除手术,住院一个多月,没上课,还做作业,不做作业时就拿着纸盒盖打苍蝇,屋里有很多苍蝇,用纸盒一罩就罩进盖里,然后往地下一抹,苍蝇掉进一盆水里,淹死了。她小学最讨厌做的一项功课就是解释词义。因为解释词义需要查字典,她怕麻烦,就瞎编,最后被老师发现了,被惩罚把一个单词抄二十遍,抄到胳膊酸死掉了。 她念初二时,教室中间位置坐着一个很帅成绩很差的男孩。她走出教室门的时候,无意识地一回头,看见他正在看她。此后两人彼此看了一年,很少说话,也没什么交往。大概两个人的眼睛都不难看,不然很难这样看下去。班上四个女生和六个男生非常要好,经常在一起玩,被老师说是小团体。女生成绩都好,男生成绩都很差,但是长得不错。一起去看恐怖电影,到同学家去烧饭吃,男生开始学抽烟,女生也装模做样地抽上一两根。她上政治课和一个男生传小纸条,纸条上写“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被狠狠地训了一顿,幸好老师没有告诉家长。 她去了乡下的一所省重点中学念高中。那里简直是实行军事管制,学校就是一个 大监狱,除了学习,谁也不能随便出去。每天早上跑步,差点把她累死。刚上学时,特想家。一次上课哭了起来。她每星期回家一次。那时候,她的穿着打扮甚至说话因受同学们的影响,都非常老土。高一到高二期间,她特别容易生病,经常是一个月发次高烧,两个星期感冒一次。有时发烧发到四十多度,好难受。 她是班惟一考上一本的女生。是妈妈带她去学校报到的,带了好多大行李,根本拿不动,后来幸亏学校有人接,才把东西搬回去。她住在靠窗的上铺,床板上好脏,都是灰,妈妈就拿湿的抹布去擦。她下铺住了个小美女,眼睛大嘴巴小,很纯情的样子。她的大学英语老师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因为近视眼,眼睛老是像青蛙一样惊讶地鼓着,有一次下大雨,老师穿着件蓝色的雨衣跑进教室,眼镜上都是水,眼睛还是那么惊讶地鼓鼓的,雨衣上竟然还夹着一只木夹子,更像一只水里的青蛙啦。她喜欢胡乱写点东西。班上一个文章写得比较好的家伙叫旭,若不是脸上长了青春豆,还算是一个及格戏上的帅哥,喜欢穿一件牛仔服,身高大约一米七四,瘦瘦的,后来被班一个土土的女孩追到手了。小美人本来以为旭会追自己,谁知道旭根本就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打死也不会主动去追求一个人的,所以没戏。她记得那年最流行的歌曲是邰正宵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张学友的《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张宇的《一言难尽》。那年,她还出了一次糗,在全校召开的体育运动会上,她在主席台上念稿子,“法学院书记张书记拍拍某运动员的肩膀”被她念成“法学院书记张书记拍拍某运动员的翅膀”,台下二百多人哄笑哗然。她赶紧溜下台混入群众中间。她们班里最早结婚的一对是雁子和小文。当年全班去看影片《泰坦尼克》,雁子泪流满面,鼻涕一把泪一把。小文倒好,不仅没被感动,还觉得雁子是个怪物,鼻子上面跟开了俩水龙头似的,哭个没完。这下惹了马蜂窝,雁子立马感到自己找了一个冷血动物,不能理解她细腻的心理、丰富的感情和纯洁的少女情怀。电影还没散场,雁子撒丫子疯了似的往外跑,小文也不好意思不追,出了门在后面猫着腰盯着雁子在前方左右摇晃非常疯狂的身姿。那个好笑呀…… 他坐在车上,把烟点燃。嘴角掠过情不自禁的笑容。落日余晖,山川如画。整个大地皆沐浴在阳光中,像一块块金光闪闪的锦缎。树叶反射出纯金的光芒,一些淡黄、绛红、青灰点缀其中,他闭上眼。 他已经记不大清自己四岁之前的一些事,这让他时常怀疑自己记忆的真实性。譬如,他记得他独自爬上一棵很大的树,并坐在树桠间吃了一整天的梨。而那年头结在树上的梨,几乎每一只都有人记载在案,以他那时的智慧而言,躲过把守门园的老大爷鹰隼般视线的机率可以等同于零。那么,在这中间出现了什么?他想过很久,一直想不通。后来,在一些书中看见,在此关键时刻,一定会有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冒出来。小丫头也一定是老大爷的孙女或外孙女什么的,对老大爷的生活作息习惯了如指掌,她将带领他屏住气息,并把她嫩嫩的手放入他小小的手心里。他们俩成功地突破封锁线。他开始爬树,她在树下捏拳头瞪眼睛为他无声地呐喊加油。他在树上把梨子扔下来,她从地上一只只拣起。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可糟糕的是他却竟然把她忘了,不消说她的模样、名字,好像她这个人根本不存在,而他则是自己一闭眼就来到了树上,一个人吃得痛快淋漓。她上哪去了?他想,他最早的初恋或许就这样被自己遗忘了。 这真让人痛心疾首。 记不清楚的事情不说也罢。四岁那年,他入了幼儿园。他能爬树,当然更能爬学校围墙。 他在墙头跌跌撞撞行走,太阳在前面,路也在前面,他走得兴致勃勃,因为他比所有的人都高。他摇摇摆摆,他张开手臂呜啦呜啦地喊。墙的两侧是兴奋的孩子们,眼睛里闪耀着惊喜,梦想远比事实重要,想象的力量更要大于生活的常识,他的举动为他们推开一扇平常不敢于触及的窗。他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与热爱,当然捎带也赢得了孩子们中其中一个大眼睛小姑娘的青眯。当发了狂的阿姨脸色青白地把他从墙头抱下时,他能听见大眼睛激烈的心跳声——扑、扑扑、扑扑扑……大眼睛扑进了他的怀抱,这叫他如何抵挡是好? 那真是一段甜蜜的日子。大眼睛家里有钱,他家里穷。大眼睛从家里弄来非常多的漂亮玩具让他砸。天哪,大眼睛也亲自动手了,大眼睛拿起坦克砸向火车,又拿起火车砸向城堡。亲爱的,创造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一个毁坏的过程,不破不立,不把钢锭的形状改变,又怎么能铸成飞机轮船?他兴奋得直哆嗦,毁坏的过程中,他爆发出惊人的创造力。大眼睛深深地爱上了他。如果有哪一天,大眼睛的父母不肯让她来幼儿园,并不把玩具准备好,大眼睛一定要躺地上滚上几圈,号上几声,并在心底大叫着他的名字。大眼睛告诉他,他的名字就像一块面包,只要念上几声,她浑身有劲,充满无穷的力量,可以与天争,与地争,与世上所有人争。 不过,他还是很怀疑。一个四岁左右大的小女孩能说出这么深刻的话来?这有二种可能。大眼睛是妖怪,或者是他在想当然。他又想了一想,还是情愿大眼睛是妖怪。 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告诉他,女妖怪不仅美得冒水,还具有无上神通,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自己的恋人,最了不起的是,女妖怪还能盗仙草,水淹金山寺,不爱到天崩地裂海断流,就绝不善罢甘休。他或也能因此找回一点初恋时的感觉。 “小时候的梦想,从来就不曾遗忘,找个世上最美的新娘,陪你到地久天长,爱你到地老天荒……” 他念书念得早。五岁上小学一年级,倒非天资聪颖,而是实在顽劣。他爸找到在小学当校长的老同学说,放在学校里总比放在其他地方要好一些。校长面露难色说,这么小的孩子不大合适吧,其他家长会有意见的。毕竟学校不是托儿所。要不,考一考,看看孩子是否够得上入学条件,别人也没有闲话说。于是,他当着几个老师的面把一数到一百,又从一百数回去,然后再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背了一遍。 校长纳闷了,又问他,树上有四只鸟,有人开枪打死一只,树上还剩几只鸟? 他说,一只也没有了,全吓跑了。校长拍案称奇。就这样,他头顶“神童”的帽子进学校了。 他确实不是一个神童。如果他是,他应该先问校长,那人用的是无声手枪还是会轰地一声响的猎枪。其次,他应该问校长,那鸟是什么鸟?据说有一种鸟是恩爱夫妻,若打死其中一只,另一只也是不会逃走的。再次,他还应该问问校长,这树上的枝丫是否多,鸟被打死了,若没掉地上来,它还是在树上的。可惜等他明白了这些道理后,他已经不做神童很多年了。惭愧,王安石笔下的那个方仲永是江西人,他也是,而且在长大后,越来越高兴自己是。 他进学校的第一天挨了一顿狂揍。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孩子有孩子的法则。尤其当一个所谓的神童来到一群个头更高的孩子们中,他的到来无疑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冒犯。下课铃响了。一伙孩子将他逼在墙角,其中一个孩子要比别人的个子都高,用手来回拨弄着他的头,问他是谁?他老老实实地说了自己的名字。男孩就笑,捏捏他鼻子说没有三个鼻孔嘛。他说本来就没有。他们笑得更大声了,说要看看他是不是有几根小鸡鸡,要他把裤子脱掉。他不肯。他们打起来。他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裤子很快被扒掉。围在旁边的孩子们哄笑起来。高个孩子拽着他的小鸡鸡研究了一会儿,往上面吐了一口唾沫说,神童也没有两根小鸡鸡,有什么神气的? 他觉得受了莫大的耻辱,疯狂地用脏话问候他们的直系亲属,像头受了伤的小兽,嘴喷白沫。他们就揍他,很有经验,不打脸,拳头专往小肚子招呼。他在地上打滚,鼻涕、眼泪与尘土糊了满脸,疼得说不出话。他们终于玩够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抄起板凳想砸人。他当然再一次遭到严厉镇压。他们呼地一下又围上来,这个摁住他的手,那个踩住他的腿,另外一个跑到教室的走廊上喊老师,说他拿板凳砸人。等到老师跑过来,他们立刻同时放开手。失去理智的他还以为自己的反抗取得了成效。他说着脏话,高高举起板凳,还没瞄准谁,脸上挨了老师一记重重的耳光。那年头没有不准体罚学生一说。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放声大哭,心里无限委屈,犹不甘心,手继续往板凳处摸去。老师拽住他的衣领,拎起他,甩手又一记巴掌说,叫你的家长来。老师的力气真大,他差点儿就噎气了。他们这时已溜回课桌边,互相挤眉弄眼,不时掩嘴窃笑。 那可能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绝望。他在半空中手舞足蹈,样子与皮影戏里的某个人形道具差不多。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但他还是听见一个女孩儿清脆的声音。 女孩儿说,老师,是他们先打人的。他被放下来。老师的目光转过去。那些孩子把头埋入桌底。女孩儿穿着一件红衣裳。时间与空间仿佛凝结成一块液态的玻璃。所有人的动作都在很慢很慢地流动。那团红色击溃了。他以为那是天使的声音,以至于都没有勇气去看一看女孩儿的脸。他惊惶地低下头,手足无措。他匆忙把哭声咽入嗓子里,眼泪开始无声无息,并为自己的泪水感到羞愧。 女孩儿留着齐眉刘海,齐耳短发,小鼻子小嘴巴小脸蛋,还有一颗小巧玲珑使劲儿地往外翘的门牙,笑起来左边脸上就会出现一个浅浅的酒涡。他们同学了三年。后来,她随父母回了上海,而他那时并不懂得要把谢谢说出来。她走的时候送给他一把直尺。他用了很多年,很小心地用着。它的表面越来越粗糙,最后终于断了。可只要他一闭上眼,譬如现在,它又会在眼前浮起,晶莹透剔。它一直就在他心里面。 46 亲爱的,我想你。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想我是完了。写不出别的文字了。在电脑前傻坐着,呆呆地看着屏幕,满脑袋都是你的声音嗡嗡作响。我不是一个少年,为何会如此烦恼?一种奇妙的东西在身体内生长,它们撑开了每一个细胞都填得严严实实,我好像要裂开。我想大声地叫,又叫不出来,心里很乱,一会儿在水里一会儿在火里。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亲爱的,我想你。我坐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得见蔚蓝的天。天空纯净无比。我是真的想你。这种“想”如蚕嚼桑叶一点点咀嚼着我的心灵。有点痛,有点恍惚。也许爱真的是一种不可救药的疾病。 亲爱的,我想你。一个朋友打电话来,说与女朋友分手了。我问他,为什么爱得如此容易,分手如此迅速?他说,激情没了。我说,激情只是爱情的火花,激情过后一定会是平静,是宽容,再怎么汹涌沸腾的岩石流,也会在某一时刻凝结。爱,不仅意味着爱那些灼热,还爱那些冰凉。爱包含绚丽,更时常隐藏在包装绚丽的那些不起眼的纸盒里。 他说,你写字不是经常需要火花的吗?这男女分手之事为何如此大惊小怪?我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世人都喜欢看夜幕里的烟花与流星,而没有多少人能够感受到大地对生命万物的那种爱。他说,想法大无而当。我问他,是谁提出分手的?他说,是她。我说,你觉得自信心受打击了? 他没有再言语。好半天,才说,我只是觉得难受。两个曾那么相亲相爱的人,就这样被个句号隔开了。哪一天我病了死了或者是她病了她死了,彼此都不能再知道。 我说,我只渴望一辈子的拥有。就是她老了丑了,我还会爱她脸上的每一条皱纹。我只想找个爱我及我爱的女人。我不愿把爱看作是一种游戏。爱的发生或许很忽然,莫名其妙,但我感觉到了,我就去尽量争取。或许我因此在她眼里显得急躁,不成熟,但苍天可以作证。他说,你发神经,好端端说起这个来了?我说,没什么,只是有感而发。 我祝他好,愿他多多保重。我把电话放下。不知为何,我很伤心,不是我不够坚强,那么多风雨也不能把我怎么的。我曾说过,只有爱才是这世上最为弥足可贵的东西。为何在我刚刚能感受到它时,它就要飞快地溜走?我念着你的名字,我是呆子,是白痴,是不可救药的蠢子。 亲爱的,我想你。我想我可能是吓着你了——欲速则不达。真对不起。你说过,当人置身于一荒漠等等恶劣环境面临灾难时,很易产生爱情。我想这可能不仅是因为人在那时特别需要温暖,还在于灾难本身剥去了名利等身外附属之物的重量。也就是说,人在灾难来临时更纯粹了些。 我爱上你,也是因为这个道理。我这么久就呆在一个较为纯粹的精神空间里,一直用心灵说话,也听人说话。不过,我保证我再也不吓你了,好吗? 脑袋里比一团浆糊还要更糟糕。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种体验,整个心脏像已碎裂,浑身是说不出来的难受。我并不能肯定能否有这个本事把自己所感受的东西全部转化成为文字,转化为这种可供人理解的客观实在物。我很担心在表述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岐义,那可不好。假如我说错了什么,你不要生气,好吗?我是真的爱你。 亲爱的,我想你。昨夜下了一场微雨,早上起来一看,地面有点儿潮湿。昨夜梦到你,与你在一起,吻你,吻你的头发吻你的耳朵吹你的眼睛吻你的鼻子吻你的手指吻你的腿吻你的肚脐眼吻你的脚趾甲……你好看极了,湿漉漉的。 亲爱的,我想你。汽车从街道驶过,轻轻地鸣叫,很像是你蜷缩在被窝里发出的微微呼吸。你是这么干净,没有一丝杂质。干净还不足以道出你的气质。应该是雅致。房间里有着花,花香在空气里淡淡地游。不俗不艳不媚,这是一种水洗过一般的香,它可以泌了心肺。 你说你要爱,不要婚姻。我知道,你害怕。没事的,婚姻的确是一张纸,不要把它太当一回事。睡在被子里,恍恍惚惚闻到你的香,这种感觉真好。 亲爱的,我想你。天晴了。阳光从窗台上跳进来。昨夜雾很大,想起自己原来写过的一句诗,“寒露夜侵衣”。你说在这里,是“侵”字好,还是“浸”字好? 遇上你,是生命对我的恩赐,它见怜我这么多年来苦苦的挣扎。 亲爱的,我想你。这些天,你一直没给我写信,我虽然渴望,但我知道渴望其实也就是奢望。有些东西放在心里静静地想,那也很好。爱不应该是负累。不要因为什么而特意去干什么,那只会让事情本身变得毫无趣味。发自于心,随心而去。感觉你好像特怕我受到伤害。没那回事。我又不是泥娃娃,瓷娃娃。我是男人,挺天立地。大男人,小女人,这一大一小,是有道理的。我会做饭,不会洗衣。我会炒辣椒炒肉,会烧很鲜的汤,不过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事。这么久来,还真没做过。你来了,或我们能有机会在一起,我天天做给你吃,好吗?当然,我也想吃你做给我的。我常在一家快餐店里吃饭,每餐都有十多个菜。三元一份,一荤三素。若是五块钱,就是三荤三素。味道不错,可总有点工业制造的味道,吃起来没感觉。不过这比以前打工的时候要强许多。那时经常就是随意买一筒面,倒入水,烧好。足足有二大盆,可以吃三天。凉了就浇上点开水,一些榨菜,再放入几个蛋。很香的。我一直不喜欢吃方便面。 亲爱的,我想你。早上好。我是被鞭炮声惊醒的,世界陷入一锅沸水中。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昨晚又不可救药地梦见你。老看不清你的面容,你向我走来,又迅速跑开。天哪,我满脑袋都是你。若你满脑袋都没有我一点点痕迹,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有点烦,很闷。本来不应该说这些话。可心里面空荡荡的着实难受。不知你是否能感受到我此刻的思念?醒来后,只是一人,呆呆地看了会对面墙壁上的挂钟,它在分分秒秒响着。今天是小年。我又大了一岁,这是好,还是不好?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们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可我更加想你。这是为何?时间会冲淡许多,距离也会让许多变得模糊。也许我在你以后的回忆里,只是个可笑的人儿。 亲爱的,我想你。你能听见吗?心里老有着按捺不住的欲望。每天睡觉前是想着你,醒来后也是想着你,便拼命喝水。水透心凉。我会好好努力的。对了,亲爱的,你就为什么不在抽屉里放点吃的?不要饿坏了,一定要记得吃东西。。 亲爱的,我想你。今天几点钟起来的?我睡到十点。早上阳光特别好。我很得意昨晚说的那两句话:一是:抱着笑容去睡觉。二是:声音这么大想把蚂蚁吵醒来?抱着笑容,想不开心都难。你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想了许久。还是没想出个之所以然。可见我真笨。不过听说笨人有笨福,是吗? 亲爱的,我想你。我喜欢这样叫你。我愿意一辈子都这么叫你。你又要说我犯傻了。我说你有常识。这是夸奖。有常识的人并不多。但常识老会拘了人们的心灵。我们的认识往往就是我们的陷井。人要有常识,但更要学会站在常识之外看问题。你又要说我皮厚了。不过皮厚也好,鳄鱼皮厚,所以它能卖个好价钱。鳄鱼的眼泪是不可以相信的。它只是在咀嚼生物时的一种本能反应。还好,我讨厌鳄鱼,我脸皮虽厚,但也不会被人剥了去做皮鞋。你可不要生气,这可是你教我的要随意大胆地说。所以我要厚着脸皮说,愿老天爷保佑你也会天天想我,也受点这样的折磨。人对自己都是在自负与自卑边缘行走。你也不例外。人都有一颗纯净的心,你当然也不例外……我很高兴,每天都是你的名字伴我入睡,也陪我清醒。 亲爱的,我想你。看了你的信,有些开心,但也感受到你我之间的距离。人与人不可能完全重叠,再相爱的人也应该有距离。这距离或许就是爱隐秘的源泉。人是孤独的,这并不可怕,把孤酿成酒也就是了。醉时同交欢,醒时各分散。人怕受伤,所以喜欢隐藏。我已经不怕受伤了。再多伤口也不过是让身上多一个疤痕罢了。想爱就去爱,在生与死这短促的两个字之间,我愿意直面内心。爱让人柔软,让人宁静。我明白,我能被它们洗得干干净净。 亲爱的,我想你。你要多开心一点。别整天窝在家里,到处走走。你昨天与我说大道理。我想听你说小故事。故事更让人温暖。道理都似是而非。这是个不需要哲人的时代。我只知道我爱你,你是我的呼吸你是我的意志你是我的梦想你是我的灵魂你是我的歌声你是我的眼睛你是我的一切你是我一切的一切。 亲爱的,我想你。我想抱着你,吻你,说爱你。天越来越冷,我又何必矫情?爱就是爱,想爱就是想爱。一切坦坦然。我不再担心你会对我的冷漠。落花流水已经有了几千年,但天空终还是天空,大地仍也是大地,它们不会因为你我而有丝毫改变。你也不需担心伤了我。说你自己真正想说的话,做你自己想做的事,人在世上几十年,不过如此而已。你只是你,不要因为我委屈了自己。到处都是人流,到处都是花朵,到处都是声音。湿漉漉的。雨又下了。它们很冷,浇着我的心头之火。真希望有一天,抱着你抚摸你把你的乳房含入嘴里。我也不怕你生气。我只是让手指在键盘上无意识地敲打。不管它背后有什么样的意义,它都是我心里的话。 亲爱的,我想你。我不去想我为何会爱上你。爱上一个人就是向对方投降跪倒,并恳求对方最好能摸出把小刀剜出自己的心脏。我承认我贱了。 你嘲笑我吧。但我已无所谓嘲笑。小时候,我曾被一个同学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打了九个巴掌,因为他的女朋友老喜欢与我说话,那年我才十三岁。我发过誓要还他这九个巴掌,现在我有这个能力了,却没有了兴趣。 把手摊开,掌纹无数。这世上总有些飞蛾喜欢投入火焰。我或许也是其中一只。人与人真的是奇妙无比。你说是吗?能感觉到你对我的冷淡,你好像能够溶入我的血液。不多说些什么。不管未来如何,但一切既然尚未注定,也就意味着还有可能。也许在另外一个时空,你我正相亲相爱。 亲爱的,我想你。不知道你是否听过奥修?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破碎的,是“门”。哲学的世界里有很多来来往往的声音。它们最后都会被自然抹了去。自然是不以人的意志存在。个体的人是自然的,但人与人的叠加是不自然的。人不自然的原因是过于自我。忘不了我。一切认识皆来自于自我,自我膨胀,湮没了本原上的我。阳光、风、一朵朵花、一粒沙子、一根草……它们都美得惊心动魄。我们总是熟视无睹。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是自然意义上的人了。蚂蚁知道雨什么时候下,地震之前鸟儿会惊慌地飞。生命最可贵的直觉与本能被人群淹没。我们总不知道自己是谁。把心静下,把自己放开。溶入自然中。一只鱼在水里,一棵树在山上,生长的力量不是因为它要生长,而是它天性是如此生长。“要”让我们迷失,成为心灵上的重荷。跳出欲望的存在,看着欲望本身。无所谓它,当饿则食,当冷则衣。爱就是这样一种本能。想爱便去爱。无所谓结果。爱是自然,是自然里的每种颜色与声音。 亲爱的,我想你。过年了。你还好吗?又是一个晴朗朗的天。坐在电脑前给你写信,心中充满一种奇怪的感觉。从昨天一直把现在把你的名字也不知道念过多少遍。说来也有些不好意思,早上竟然是叫着你的名字醒的,吓了自己一跳。阳光懒懒洋洋,鞭炮声在阳光中不停地响。记得原来过年一直很冷,今年真是意料不到。也许这是一个好兆头,愿老天保佑你,也保佑我。希望的钟声敲响,所以我们祈祷。双手合什,我会用一生去证明这个或在你眼里看来是轻浮的诺言。不为什么,人活着或许就是为了证明。我爱你。这是我头一次对个女孩这么说。我并不是一个轻浮之人,以后你会明白的。老是不见你,也不想去打扰你。打扰多了,也就腻了。昨天看了首叶芝的诗。是给他一个终生无望心爱的女子的。诗的大意是说,别人爱她的容貌等,只有他爱她那忧伤的灵魂。当年华逝去,当她头发花白,她会明白他的爱情,他也只是祝福她。诗译得不怎么样。可惜我不懂英语,不能体会到原文味道,不过也能感受到叶芝到底是想说些什么。真希望有个爱我及我爱的女人陪着我。可总是没有。 亲爱的,我想你。昨天我去了小时候常去的河边。没有多大改变,还是水声哗哗。只是沿岸多了不少人家,因此也多了一些垃圾。我去的时候,天色已是昏黄。四野寂静。只有我一个人在河边。河里的水不深,小时候,我常在中午顶着烈日独自在河里抓鱼。现在想起来,真是恍然如梦。 亲爱的,我想你。我很想你。不管我走在哪里。毋论我是否在努力平静。这种感觉很糟糕。这些天来写《心灵的力量》,能拯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每个人都是悉足自给的宝库,并不需要假于外手。你看过巴尔扎克的《假面具下的爱情》吗?一个女人戴着假面具参加舞会。一个男人看见她第一眼,当然并没有看见她的容颜,立刻爱上她。女人因为过去的打击可又想生个孩子,就给出众多稀奇古怪的条件。男人答应了。戴着假面具的女人与男人度过一宵,留下一封信,消失不见。男人开始漫长的等待。也只能是等待。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会对一个见不到面容的女子魂不守舍。女人生了孩子,按当初的约定托人给他送来戒指。他是孩子的父亲,可他却不知道孩子在哪里。他爱她。他心甘情愿地等她。他是个士兵……希望我会有书中那男人的好运气。 亲爱的,我想你。小时候,有一位老师给我们讲强弩之末,力不能入鲁缟。我们听不懂,他急了,仰身拧腰,左手前撑,右手后拉,姿势夸张滑稽。我们哈哈笑了,教室里那一团空气也快活得紧。老师没笑,板着脸,嘴里嘘嘘地叫,右手向前挥动,眼看要撞到一个小脸蛋上,老师手往下一沉,咋呼起脸说,箭掉下来了。大家更开心了。爱情也是这样的么?若目标距离足够远,或许,它掉落时不会比一根羽毛更有份量。 亲爱的,我想你。你问我,为何这般迷恋你?你说,我给你的情书,可以对任何一个女人通用。你说,我是把情书当文章来写的。我听见你在电话那头抽动鼻子。亲爱的,对不起,我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来表达我对你的在意,要不,我现在从这楼上跳下去,好吗? 亲爱的,我想你。我昨晚喝醉了,一个人躺在星光下,躺得骨头发硬了。希望有一天,自己能早一点人模狗样地站在你面前,向你倾诉我的爱。我是你的,整个的我。从头发到脚底,从左手到右手,我身上的每一寸也都是你的。我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我只是一样属于你的东西。 亲爱的,我想你。我是一个极感性的人,常听到头顶天空所发出的巨大的声音。我也能听到你的声音。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语言,忽如其来,排山倒海,有时把五脏六腑揪得隐隐生疼,有时又让人潸然泪下,也有的时候如蓝空白云,灿烂无比。我真找不出迷恋你的理由来。我应该怎么办?我写的情书在某个意义上的确可以对任何女人通用。但你可知道,我写的时候,心里只呢喃着你的名字?情书发于心,出于肝肺,也就应该是普遍的,否则它极可能虚伪矫情。每个人都渴望爱情。爱情并不高深莫测。它并不奢侈,只是人们常常意识不到,才觉得它奢侈。我并不比其他人高明,我心里所有的,别人心里一样有,只不过我说出来了,他们没有说出来罢了。 你说是这样的么? …… 47 屋子里有着明月彩云的芳香。真香呵。泌了心脾,洗了肝肺。所有的苦涩悲酸忧郁苍凉都缓缓消失不见。留在这里的只也是一颗极静原本无质的心灵。风晃悠悠地打着旋。一个个水泡不停地生、不停地逝。那些过去了的故事渐渐清晰,渐渐凸起,成了一面镜子,让我得以在其中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容颜。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时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她躺在我身边,躺成歌声。她翻过身,看着天花板。睫毛闪动。 她说,你现在找到了吗? 我说,假如你就是我要找的人,看到这些文字后,会动心吗? 她说,若讲不动心那是骗人的话,否则我此刻哪有这么多闲情陪在你身边听你胡言乱语。但动心,仅仅是动心,并不意味着我腔子里的这颗心脏会跳进你心里去。仅仅是稍稍往外蹦了蹦。 我说,我明白。每个女孩子心里都蹲着一只流氓兔。所以眼波流转,明眸善睐,最是爱勾引男人呐。 她说,去你的。我喜欢你最后写的情书,还有那个春天里的那两对男女的故事。讲得很美。不过,感觉是把女性当成神话讲了。你的情书写给谁的? 我说,写给我心中的女神。我渴望书写神话。事实上,女人就是神话。 她说,是写给一个具体的人抑或是掌管天下才气的缪斯姑娘? 我说,你说呢? 她说,我不知道。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我说,或许。 她说,写作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我说,一种偏执的疯狂。一种寂寞的自我审视与对话。将自己摆放在祭奠先人大哲牌位前,听着亘古洪荒中传来的各种声音,明白人的微不足道,让身体化作清风明月,也悲也喜,大悲大喜,然后无悲无喜。 她说,禅味很重。不是所有的人能听得懂你的话。 我说,无所谓。文字不可能取悦每一个人。它只在某个地方散发着光。你没看见并不等于它不存在。天空有着星星。当人学会使用天文望远镜时,看到平时肉眼所见不到的那些瑰丽,他们会欣喜若狂。 她说,你这样说话未免太狂了? 我说,我只是陈述事实。我还不是星星。只有死去了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天上的星。 她说,你这说话的口吻与你说话的内容似乎有冲突。你不是无悲无喜了么?为何还记惦着成为天上的星星? 我说,星星也会与草木同朽。 她说,这不是废话吗? 我说,不一样的。因为“入微”。这些文字,是有热量的,能让我觉得温暖,不再孤单,不必在寒夜里独自用左手握紧右手来取暖。它们像火焰跳动,帮助我确信自己曾经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这个世上存在过,并且从我认识到这一点伊始,重新获得爱与被爱的能力。 她说,人如其文吗? 我说,不一定。写作是一个过滤的过程。人品差的人也可能在写作时进入一种“神”的状态。 她说,根据我的观察,你似乎非常渴望成名。你为名利写作? 我说,我渴望成名,并不为名利写作。“渴望成名”是一根鞭子,它会抽在背上,让我必须不停地往前走。名与利皆是无限的,“一举成名天下知”仅是一个诳语,大山深处的普通老百姓有几人知道诺贝尔文学奖?何况,天下不仅是空间上的概念,也是一个时间概念。 她说,我见到不少人评论你。说你有郭靖那种“战士的责任重”的做派,又有杨过的孤傲,还有楚留香的做秀和李寻欢的孤独。这些品质使你一切行为的本质都只有一个,即,沽名钓誉。 我说,或许吧。但我并不大关心名利具体能带来什么。物质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名利,成为存在本身,人,这个神迹,反而沦落为被这种符号驱使的一连串大写或小写的字母,这让我时常感到羞耻。就我个人而言,钞票只要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就可以了,我的生活又一向简单。钱多了,便是毒品,量变会引起质变。虽然财富是一种荣耀,但对一个写字的人而言,过多的财富会吞噬掉他们那颗赤子之心。只有苦行僧式的长途跋涉才能抵达灵山。 她说,灵山?它在哪? 我说,是的,不在西方,不在东方,就在人们脚下。 她说,你找到了? 我说,我不知道。 她说,我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你的话真让人费解。我都不晓得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了。 我说,白天是男人,黑夜是女人。相爱了便吻,吻,也就有了黎明与黄昏。而所谓灵山,便也是这一个吻。明白了吗? 我弯下身,舌尖挑开她抿得紧紧的唇。 时间消失了。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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