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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雁 | 都说鲁迅是思想家,我看却是个酷到骨子里的人

2021-04-22 08:27 来源:凤凰网读书 作者:马雁 阅读

马雁(1979-2010.12.30),诗人,散文家,生于成都,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古典文献专业,虽然“才女”和“诗人”这两个词在当下都有滥用之嫌,但马雁是真正意义上的诗人和才女。

2021年,在马雁因意外逝世的十年之后,她生前就开始策划的散文集《读书与跌宕自喜》终于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十年的时间,虽然很短,但似乎也足够让死者和生者都卸下悲泣哀婉的面容,令一个真生命自灰烬中重生,只要她的诗句与文辞仍跌宕自喜在无数不相识的读者的心里。”今天推送的文章,就摘自该文集,是马雁读鲁迅、张爱玲和王勃时写下的那份“喜”。

未免有情,我私人的鲁迅记忆

写下这个标题,顿时怀疑自己是不是早就死了几十年的老太太,这会儿又诈尸出来要写写旧情人的故事。真是麻烦的事情,在对鲁迅抒情之前,要先辟谣,这就是爱上名人的后果。而且还是个死名人。

本人早年十分崇敬的戴锦华女士在谈到另一个死名人王小波的时候,不无讽刺不无刻毒地说,对于一个死去的名人来说,比有一个作家遗孀还可怕的就是,有两个作家遗孀。还好鲁迅先生的两个遗孀都不是作家,而我既不是作家也不是遗孀。

遗憾是遗憾我小时候念书少,家里没文化,什么书都没有,只有几本地理杂志和鲁迅文集。因为生就不辨方位,所以自识字以来就一心刻苦攻读鲁迅。又所以十岁上就爱上了《野草》,为只为那刻骨的恶毒还有着大作家的名头。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像这样的句子,真是华丽煽情——在我的字典里,华丽煽情的所指就是暴力色情(譬如说我觉得好电影要华丽煽情,朋友说那你该喜欢《英国病人》,我说不行,那不够华丽煽情,要《天生杀手》才够华丽煽情)。所以也顶喜欢反复诵读《墓碣文》: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

真是酷毙,就像听音乐我最爱听哥特金属,鲁迅这则散文我看就有哥特式的恐怖:黑暗、奢靡、锋利。而这坟墓里的死尸则“胸腹俱破,中无心肝。而脸上却绝不显哀乐之状,但蒙蒙如烟然”,连写死尸都写得这么帅!我真幸运!

长大一些,也看过一些新文艺文章,谁又有他的华丽?像鲁迅极欣赏的萧红,也不过《呼兰河传》里拿些平白话来煽情,够赚眼泪,美感还是不足。美感是要艳得冷漠,要不落窠臼。都说鲁迅是思想家,我看却是个酷到骨子里的人,“掮起黑暗的闸门”不过是他所有譬喻里最不精彩的一个——偏偏被拎出来单独说,这些废话尼采说得牛多了。就连“历史中间物”也早被卡夫卡说得烂街市,我看书可没有金牌意识,不去想哪些哪些是我国作家第一次认识到的,只觉得全人类的精神财富统统可以拿来主义一把——唯独那些拿不来的才值得悉心把玩。

真爱上鲁迅还是看他的杂文。《从孩子的照相说起》写道:

因为长久没有小孩子,曾有人说,这是我做人不好的报应,要绝种的。房东太太讨厌我的时候,就不准她的孩子们到我这里玩,叫作“给他冷清冷清,冷清得他要死!”但是,现在却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能不能养大也很难说,然而目下总算已经颇能说些话,发表他自己的意见了。不过不会说还好,一会说,就使我觉得他仿佛也是我的敌人。

他有时对于我很不满,有一回,当面对我说:“我做起爸爸来,还要好……”甚而至于颇近于“反动”,曾经给我一个严厉的批评道:“这种爸爸,什么爸爸!?

鲁迅与妻子许广平和儿子周海婴

鲁迅与妻子许广平和儿子周海婴

看到这里我当下感动起来,这父子之间的生动都出来了,又是爱怜又是幽默。一个人能有这样的生活,还敢于、善于把这体验表达出来,那他的生活一定比这更有趣万倍——岂不值得人爱么?

定是要认真生活的人才有这样的态度。一是对黑暗的体验,一是生活的喜乐,没有这任何一方面都是浅薄。我之爱鲁迅就是爱他的生活,认真生活。只有看到这一点——认真生活,才能知道鲁迅所经受的是什么样的折磨和幸福。因为看到这些痛苦与幸福,所以心生爱恋,所以未免有情。

鲁迅也常说,他的灵魂里太多黑暗是不能拿来与青年人分享的。可是又是什么样的黑暗呢?他有什么罪?他一直想要尝试的是过一种更正确的生活,却始终认为自己只是在错误中彷徨。他错误的原因只是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正确,这就是原因。

画家雷诺兹1870年在英国皇家美术学院演讲时曾表达对米开朗基罗的景仰,他的说法深得我心:“后人纪念他时的崇敬也许是出自偏爱吧;我自豪于身为其中一员,就算不是他的仿效者,也是一个热烈崇拜者……如果我有机会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那么我将要大胆地跟随这位大师,即使不能胜任,只要能达到他全部完美成就中的一丁点儿,也就可以满足了。我认为,我能够体会到他所努力表达的感情,这便是我的幸福。

最后,我也不揣冒昧地设想,这整篇文章都是证明我对一位真正神奇人物的敬仰。在这篇文章里,在这结尾,说出的最后一个词,我希望是:鲁迅。

最是寂寞小阳春
读《小团圆》

《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和范柳原在浅水湾附近的断桥边散步,那是傍晚,说起来地老天荒,两人都不讳言此刻彼此没有真心,希望辽远辽远的将来,也许会有的吧。一定是要现实生活都全部毁损了,才能有原始朴素的情感。否则,都是装扮。这大约就是遗少们的期盼。在他们的世界里,规矩和遗迹实在是太多,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情爱的经典描述,似乎并没有生动可感的真情流露。就像京剧里男子假扮的女子,到处都是女色的婉妙,却都只是套路——是闺秀中的闺秀,荡妇中的荡妇,由不得你不按着那套路来搬演。

但又有天地初开的诧异和不遵守。譬如《金锁记》里七巧的不懂得,“她睁着眼直勾勾朝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因为不懂得所以能够不遵守。又有《连环套》里霓喜的泼辣和刺激,撩拨和调情都来得直接甚而幼稚,被有规矩的人看在眼里,就上不得台面了,但是还是新鲜而有生命力。

所以张爱玲的小说有着真正的肉欲感,虽然并不直接描摹性,至少不多。范柳原要白流苏裸着身子在热带雨林里奔跑,想看看她本性里的可爱之处,却是不可能的。对于白流苏这样的闺秀,脱离了樊笼她就一无可施展的余地。就连《留情》里的淳于敦凤,臃肿的肉身、贤淑的派头之上若隐若现的魅力无非是那略带苍老的嗔骂,那是从老姨太太们处耳濡目染来的“长三堂子那一路的娇媚”。

《小团圆》不知毁掉了多少人心目中的华美和气派,也满足了我这样人对当年深闺中的淫乱氛围的好奇。九莉当初说,蕊秋“不过是要人喜欢她”,后来却知道她打胎的次数也很不少。九莉当初以为楚娣与绪哥哥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后来却知道两人床帏之间也各怀鬼胎。但她毕竟是“初开天地”的眼睛,看到的都是不合式,不妥当,不应该。在她看来什么都是新鲜,所以有《琉璃瓦》中郑川嫦的不知命——在那个世界里,知命是最要紧的本领,否则活不下去。蕊秋这样的美妇人是早早就知命的,她的出走欧洲不过是耍了一回活宝,不过是扮演家家都要有的一个不规矩的妇人。而她的老无所依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唯一的例外是九莉,也就是张爱玲她自己。她要扮演一个例外。但这也是她的本分。

遗老的家庭里无一例外都要有一个早慧的孩子来背诵“商女不知亡国恨”,都要有一个不本分的后代要卧薪尝胆发奋图强,只是这一次角色给了她,不是九林。怪只怪她聪明敏感,怪只怪她在自家里也演一出寄人篱下,“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与三姑比较远些,需要拉拢。二婶要是不大高兴也还不要紧。

“想好了没有?”

“喜欢三姑。”

楚娣脸上没有表情,但是蕊秋显然不高兴的样子。

早几年乃德抱她坐在膝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金镑,一块银洋。“要洋钱还是要金镑?”

老金黄色的小金饼非常可爱,比雪亮的新洋钱更好玩。她知道大小与贵贱没关系,可爱也不能作准。思想像个大石轮一样推不动。苦思了半天说:“要洋钱。”

《小团圆》里这样的片段多了,难免显焕家世的嫌疑。自然,老派人家有他们的规矩,规矩大得超过凡人的经验。但并不超过凡人的想象空间和知识领域。在舞台上展演的情节若是太高于经验世界,也是不行的,幸亏《小团圆》的多场色香味俱全的床戏是在《色,戒》的人体体操之后登场,否则还不知道要吓着多少人。她当初也是充分暗示了的,《沉香屑·第一炉香》里说中国人自有许多狎情小说和春宫图片作性启蒙,不比外国清教徒们的幼稚无知,饶是她这样的有家学渊源,饶是她偷读了父亲多少的色情小报,还是要栽到一个乡下才子的手里。邵之雍的来历在《小团圆》里点破不多,只是乡下有老婆这一层透露了他的性经验起点之远,还有秦淮河的歌女做妾——那是近于雏妓的吧。

但她终究还是怀了一层理想化的企望。《我看苏青》里,“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分”。而于她自己,一件考究衣服不仅仅是一件考究衣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不仅仅是吸引,她要“玩味人间”,也就是说,既要吸引那想吸引的人,要有才女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又要不模仿还自然就具备比长三堂子那一路还要高明的“娇媚”。不妨把这个符号化的理想,看作是一个过气阶层想要脱胎换骨、混入新体系的野心。

她母亲那一代的美妇人,是缠了小脚却要遮掩,是白流苏那样“娇小长不大的身躯,白磁般的皮肤,永远萌芽似的乳”,有着孟烟鹏似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是外国人眼里不折不扣的中国风格,神秘而脆弱。要说那种风格不美,也是不对的,但到了张爱玲却不愿仅在于此。《鸿鸾禧》里的邱玉清“是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雪白耀眼的‘完’字”,而娄家姐妹则是“精采的下期佳片预告”,十分刻薄而贴切,但别忘记这剧情之外还有一个自认为既传承古典端丽、又习得现代健美的作者本人在——她这时候还没被迫抛弃自己的立脚点,尚没有写《华丽缘》时凄惨的自知之明。这时候的她自忖接纳了西洋化的教育、殖民地的文化、混血儿的爱情观,她还有资本希图做一支红玫瑰,所以虽有一双看透三亲六戚隐私的毒眼,却仍把邵之雍那句“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当作了爱情和勇气的宣言。

也未必不是爱情和勇气的宣言。张迷恨胡兰成的不守夫道,不惜一厢情愿地主动忽略:世界上其实并没有所谓夫道,正如也没有什么妇道一样。恨礼教的人,集中呼吁要解放妇女,却隐藏了要拘锁男性的潜台词。其实,在我个人是喜欢胡兰成的,他自称永结无情契是勇敢和坦白。且不论是乱世,本来人和人相知相交就只是彼此陪伴走一段路罢了。只要有足够的现实感,谁和谁也不可能刎颈相交。真要是那样了,不过是把爱情当成了事业——简直不仅是事业,而是成了霸业,一定要舍生取义,上演一出宏大的英雄叙事。有那么夸张吗?我当然愿意相信,世界上有永远坚贞的爱情,也同意人应当追求这样的爱情——不仅是爱情,做人就应当言而有信,忠贞不渝,只是不能强求。而且一定要对等。

但她要的爱情不是那样。她是既要有两人平起平坐地相看两不厌,像传说中的天长地久,又要能够自谋其食、独立社交,甚至要还母亲供养费,同时千娇百媚的狐狸精状态也不放弃——要有爱一个人爱到向他要零用钱的依赖和娇怯。真是传统、现代两不误,怎么可能实现得了。要实现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所谓天上一日,地下十年。胡兰成是这等能实现美梦的人,且看他把爱情说得那样花枝招展,只是这样的爱情过不得日子。

张爱玲也不是过日子的人。她是背负了太多的使命的人,当然也没谁说她就是这一族人这一代人里应当代言的谁,只是她一生下来就习得了唱念做打的功架,遇事就没办法不拿出来耍弄一番。就像胡兰成也是自我暗示了乡村知识分子、落魄才子外加游龙戏凤的命,不拿出十二分的力气来摆脱不了。也没见到谁能摆脱自己的命。人大约都是有预感的吧,就像希腊神话一样。张爱玲小说里的男子多是负心薄幸,她能理解到的局限就是她遭遇的极限。胡兰成也不是一世的处处留情,只是要等他遇到降服他的那一道金符。而他却是张爱玲命中注定的那一道。就好像世纪末的冰川来临前,总有那么点回暖,她所属的一代遗老遗少们,有得一个她来在孤岛里风光显赫,把一阶层命运残余的灰烬也拿来燃烧一遍,还耀眼引人注目多年——也该知足了。而于她个人,过后的半辈子靠这点回忆里的余温(不管真假,她也梦过多少遍),再延续些时间。梦里得到了团圆,把一生的甜蜜痛楚都拿来数落一遍,就此解脱了。可是,是梦,就不能实现。

“梅花第几行”
读《王勃集》

今天中午下了点雪。我穿过竹林去走了走,然后又沿着湖边的栈道走回来。湖边的栈道——我想说,这湖是我的湖——真是好,走在上面似乎微微有着弹性,于是也来劲,不累了。然后,透过水边生着的苇草,正好看见那边湖面,还有远处浅黑的山。晴朗的时候,山是红色的,但现在因为天色晦暗就只是模糊的浅黑。恰恰是透过枝枝蔓蔓的条块分割,才觉得趣味。若是一整片平静或略有波澜的水面,实在是没意思。

回来,电话响。那边说将将在一处湖边租了个渔棚。虽然只两间,还有一间是厨房。已经改造成两个房间了,还要再修几间。那么,大约春天的时候,就可以去住一阵了。又说看邀些什么人呢?我说说这个那个。那边说,那岂不是很闹?我说,那么就找不闹的人。那边又说,那岂不是很闷。闷也好啊,这样就可以由着自己闹了。前几天,还在那湖边住着,没有暖气,但是可以烤火。而且很舒服。这样啊,我就一直想着那湖边有火炉的渔棚。想了半天。终于知道怎么写这文章。

有一天,读王勃。读到《秋夜长》,被最后一句打动得不行。整个一首都是闺怨,“为君秋夜捣衣裳”。捣衣裳这种事情我是不会干的,再怎么“月明白露澄清光”,捣衣裳也实在没意思。我宁可捣乱。而且对于一个不在身边的人,捣乱有什么意思呢?其实我这人是不会认真思念谁的,放在古代大约就是很不诗意的那种人了,思念良人这样的意境怎么也体会不来。但最后一句真喜欢,“君在天一方,寒衣徒自香”。

你看,这不是自恋得无以复加么!前面还在讲人家远得很,后面就全落实到自己身上。又是衣裳又是体温又是气味。实在是诱惑人哪。但又没谁好诱惑,眼面前,只有主体没有客体。

那个打电话的人我倒是不常想念的,说起来也只见过三两面。认识他的时候,最记得是在吸烟处,烟尽了,我站起来要往回走,他忽然做个手势要我别动,然后拂掉我头发上一点烟灰。这动作最记得深。我就说,这是很有深情的一个人。“魏晋风流”人都说好,四个要素也当真要紧,玄心洞见妙赏深情。样样不得少。所以相见欢。而不见,亦即是相见。

汉乐府里,大率女子称所相好的男子都作“欢”。真是神来之笔。倘叫对方姓名末一字,实在肉麻。两字则多。这一个字,连音节都那么律动的样子,一声唤来,平淡似的,又坦荡,一马平川过去。其实是余音不绝。都不回旋,因为没有那么多宛转复杂的心思。所以才欢。

再来说说那人。一次是见面匆匆,我带着一盒山里道人土造的苦丁茶,黑糊糊的一方,任谁看一眼都要怕,但泡在水里,层层叠叠散开来,还略甜。那也是冬天。

最好的就是冬天。那人也请我吃过饭,是在一家小小的火锅店。因为不太认识路,为请这饭,一条直路上走了能有四五站,不过也不觉得难为了他,因为我也是爱走路的人。虽然天寒,但走走就暖和了,再说能请人吃饭,且大家都欢喜,难为一点也不算什么。

虽是难得见面,却也电话不太通,邮件也几乎总不想着要写。信是写过一回,回过去,对方也不记得回过来,我也不记得挂念。就是这样,仿佛是埋伏在日常生活里一条线索,其实都不是,因为这线索都没有踪迹。只是想起来了就想起来了,然后笑笑却能孩子气似地掐断。

而两人说话写字都不必解释太多,解释呢,也好像是又说得深一层了。然后绵绵无绝期。真是要命,这一口气上不来,就叫痰迷心窍,好多所谓无疾而终就是这么作结的。

然后那句我喜欢的王勃,有个会写古诗的好朋友,续着玩成了个五古,“君在天一方,寒衣徒自香。细雪白门外,梅花第几行?”我这里今天外面下过一点雪,自然,是积不起,不过正好对得上这诗,外面也有梅花,只是没有几行。有两棵。也不在门外。是在房后。

所以,这写朋友的文章好像一封信。因为这样就明明白白我说的话、讲的事情,到底是怎样一种情态。这样就真好。

本文节选自

《书与跌宕自喜》
作者: 马雁
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品方: 艺文志eons
出版年: 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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