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艺术

弗洛斯特、艾略特:双重的现代主义(5)

  在出自《更遥远的地方》(1936)的《荒凉之地》里弗洛斯特遭遇到了帕斯卡尔,后者在《沉思录》中写道:“内在空间的静寂让我恐惧”,弗洛斯特回答道:“我内部拥有它,几乎接近家/用我的荒凉之地惊吓了我”。弗洛斯特用轻蔑性的“惊吓”替换了那个迷人的欧洲的“恐惧”。弗洛斯特不是卡夫卡、尼采、帕斯卡尔,慎重的,也不是艾略特。

  紧接着1922年《荒原》出版,弗洛斯特在《新罕布什尔》里对艾略特的诗作了全面出击。同年7月中旬写的这首标题诗,是以此为目标的一卷诗的部分。长414行,《新罕罕布什尔》正好般配《荒原》的433行。与艾略特诗学国度的沙漠相对,弗洛斯特的国度是“新罕布什尔”,一个像华兹华斯的湖乡和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那样的想象创造物。在《新罕布什尔》里攻击重任却不是来源于标题诗,而来源于《笔记》和《优雅笔记》题下系列的强有力的诗歌。弗洛斯特的“新罕布什尔”是丰饶的,不同于艾略特笔下沙漠的贫瘠,后者只会引起它臭名昭著的伪学院式脚注。

  《新罕布什尔》这首贺拉斯风格的诗的声音,发自弗洛斯特的舞台人物,一个乡村贤人,通过和其他州滑稽诙谐的比照称颂自己的州,但是反复对其他州杀价,这样做就能让我们从人物背后一窥其堂奥。同时他对爱默生、马洛的《浮士德》、柏拉图和达尔文作了丰富的征引,到最后几乎全部打碎了这个本地的人物角色:
       
  我愿意是一个新罕布什尔的普通农民
  拥有一千美元现金的收入
  (从纽约市出版商那儿得来)。
  作出一个决定是恬静的事情,
  同样很恬静,是去思想新罕布什尔。
  现在我在佛蒙特州生活。
  
  写这首诗时,弗洛斯特住在佛蒙特州的夏福特伯瑞;他声称这首诗和非凡的《雪夜林边停》在同一个专心创作的夜晚写下。由于《新旱布什尔》整首诗的戏谑语调和其最后对严肃性的拆解,这首标题诗变成了《荒原》的虚假对手,真正的对决是《笔记》和《优雅笔记》下的系列抒情诗。弗洛斯特诗全集的成功编辑忽略了《笔记》与《优雅笔记》的区分,也失去了原来霍尔特版的丰富意蕴(另外,这一版“新汉布什尔”漂亮的木刻值得严肃考察)。在众多好诗里我们选择了《雪夜林边停》——它的朴素、如画的品质和韵律令人过目难忘。它的主题远非简单,而是关于活跃生活与沉思生活孰优孰劣的文艺复兴式争论。第一节给出了场景,一个滑雪橇赶路的人停下来凝视一片树林,感到焦虑,生怕被林子的主人看见:   我想我知道这林子属于谁。
  虽然他的屋子在村里;
  他不会看见我在这里停留
  看着他堆满雪的林子。
  
  后两行采取跨行形式表明他的焦虑解除。下一节在林子主人和马之间建立了对等关系,他们都半理解或非理解:
  
  想必我的小马正暗自纳闷
  不见农舍,怎么就停步不前,
  在这冰湖与树丛之间
  一年中最为黑暗的夜晚。
  
  马感到困惑,就像林子主人,如果他在的话(这个对等并不是对主人的致意)。这一晚是否是最长的一晚可能重要也可能不重要,或是圣露西节,当夜晚开始由长变短一些天后就是圣诞节。如果这个联系站得住脚,那么启示就意味着赶路者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紧跟着,在第三节,马发出了不耐烦的信号,可能出于对畜棚和干草的渴望。
  
  小马轻轻地抖摇缰铃
  仿佛在问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
  此刻林子里,唯一的其他的声音
  就是柔风吹拂,雪花飘落。
  
  缰铃的响声更增添了周围环境的静寂。第二个对句呈露赶路者加强了的美学经验:
  
  这树林真可爱,阴沉和幽深,
  但我必须去履行诺言,
  在睡觉前还有很多路要走,
  在睡觉前还有很多路要走。
  
  幽深之后的全停顿暗示下面“但是”的转折,这个人必须对实际责任的要求作出反应。“可爱,阴沉和幽深”的顺序反映出赶路者对树林的心智运动。

  全集最近版的编辑爱德华·康妮·雷瑟给这一行加了粗暴的无理改动,加了一个逗号改变了它的意思,“这林子多么可爱,阴沉,幽深”,“可爱”成了与“阴沉”“幽深”平等的第三个形容词,弗洛斯特的标点则是让“可爱”成为“阴沉”和“幽深”的结果。弗洛斯特的标点表达了赶路者一系列的感知,当他思及树林并且深入到是什么构成了可爱。雷瑟加了一个逗号篡改了弗洛斯特的原意;细心的读者必须对不道德的版本作必要的修正。

  后两行的重复显露了赶路者对他实际责任的清醒。不同于林子主人和马,他欣赏对沉思和行动的正当要求,那样才是完全的人。这最后两行应以怎样的语调来诵读——武断,困倦和迟疑,或则不以苦乐为意的决绝——取决于读者,这同时也是他被邀请参加的戏剧的一部分。在这里,这首抒情诗和《笔记》、《优雅笔记》里其他四十三首诗构成了它对《荒原》的有力挑战。

  在著名的《桦树》(《山间》,1916年)里弗洛斯特的对手是欧洲大师之一的但丁,针对他对自己诗学的卫护,也可以前瞻性读作是针对但丁式的艾略特。弗洛斯特首先从一个特别奢侈的隐喻后退,然后回到了一个朴素的美国式隐喻,一个男孩在桦树枝条上摇摆从而压弯了它。这首试开始他在沉思太阳融冰压弯了枝条(Ⅱ.10-20),接着写道:“像背着手的跪着的女孩将头发/抛散在头上面,在阳光里晒干”。他凌空蹈虚,走得太远,笔锋一转:
  
  但是我要说一旦真理闯入
  带着她关于冰雹的全部真相
  我宁可让一个男孩压弯它们
  当他走进又走出,去牵牛——
  
  “但是”和“真理”抵制了隐喻。从这里到全诗结尾弗洛斯特获得了他自己的隐喻,让一个向天堂弯曲树枝的男孩回到地面;这样他就定义了自己的诗,针对但丁以“爱推动着行星和其他星球”结尾的天堂篇的一百行隐喻。
  
  那时当我厌烦了思考
  人生也太像没路的林子
  在那里你的脸烧灼,为碎蛛丝吹拂
  而瘙痒,一只为枝梢鞭影
  而睁开的眼睛流着泪。
  
  弗洛斯特深知这林子,第三行冗赘的音节和下面特定的细节经验说明了这一点。他的树林比但丁《地狱篇》第一章中的黑树林能更多被感知到。但接着,弗洛斯特的讲话者为已知的大地而拒绝了天堂:
  
  我愿意从大地离开一会
  然后回来,接着重新开始
  命运啊,可不要蓄意误解我
  只准许我一半的愿望而攫取了我
  不能再回来……
  
  第三行和第四行尽量向前推进,到第四行和第五行的跨行,又回来了:“大地就是爱的合适的地方/我不知道在那里它会更好”。限制性的“我知道”其实是最后的权威。弗洛斯特并不是乡村无神论者。他不知道天上的爱实际上并不是更好。但它确实知道他选择的大地,超出知道的范围一毫米他也不愿多走。从总结性结论又回到了字面的桦树:
  
  我愿意离开,爬上一棵桦树,
  到积雪的树干,再爬上黑树枝
  向天堂,直到树再不能支持什么,
  倾斜它的顶端,又放我下来。
  
  他只能基于所知作出选择。弗洛斯特用斜体字“向”帮助了读者,作为一首主要的诗歌,这同时也是一个辩论。他控制性的怀疑主义拥抱了关于大地的说法,它是爱的恰当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哪里爱会更好。”诗人选择了经验,而非希望和可能;与威廉·詹姆斯的经验哲学相类比,没有否定形而上学的可能,但是集中于经验。弗洛斯特早年读过《信仰的意志》并在新汉罕布什尔教过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和《心理学》——哈佛学生将其缩写本(弗洛斯特也用过)称为“吉米”。他发现詹姆斯在经验主义和哲学上的开放方面和自己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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